• 别名:字惠父
  • 性别: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福建建阳人
  • 出生日期:1186

宋慈(1186~1249年),南宋法医学家。字惠父,福建建阳人。嘉定10年(1217年)进士。历任主簿、县令、通判兼摄郡事等职,居官清廉刚正,在运盐、赈济等方面,曾为贫苦劳动人民做过不少好事。嘉熙6年(1239年),宋慈升提点广东刑狱。由于官吏多不奉法,积案甚多,宋慈立下规约限期清除积案,八个月内解决了二百多待决之囚。同时,他以监司的身份,深入下层,详细调查,询问隐情,到处雪冤禁暴。以后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知赣州。淳祐年间,除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协助湖南安抚大使陈韡处理大使行府一切军政要务。 宋慈在长期从事提点刑狱工作中,深深懂得“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认为检验乃是关系整个案件“死生出入”、“幽枉屈伸”的大事。因此自己对于狱案总是“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每当发现吏仵奸巧欺侮,则亟予驳正;若疑信未决,必反复深思,惟恐率然而行,使死者蒙冤。通过认真审慎的实践,宋慈总结出一条重要的经验:“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认识到错案、冤案与检验经验不足有密切关系。于是博采近世所传诸书,自《内恕录》 以下凡数家,会而粹之,厘而正之,以己见,总为一编,名曰《洗冤集录》。刊于湖南宪治,供省内检验官吏参考,籍以达到“洗冤泽物”的目的。这部法医名著一经问世迅速传遍全国各地,并成为后世众多检验书籍的祖本。宋慈死后,理宗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曾为其御书墓门。刘克庄在墓志铭中盛赞他:“听讼清明,决事刚果,扶善良甚恩,临蒙猾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阎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苦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

宋慈作品

洗冤集录 [ 宋慈 ]

简称《洗冤录》又称《宋提刑洗冤集录》。5卷。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中国宋代宋慈著。最早版本是宋淳祐七年(1247)宋慈的自刻本。后经多次印版发行,后人对之进行了补充,注释,现有最古本是元刻本。宋慈(1186—1249),字惠文,福建建阳人,曾任广东、湖南等省提点刑狱官。本书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宋代以前的法医学著作成就。内容有检复总说、验尸、四季的尸体变化、自缢、溺死、杀伤、火死、汤泼死、服毒以及其他各种伤死共53项。对犯罪、犯罪侦查和伤害赔偿、论述也较详尽。是世界最早的一部较完整的法医学专著。本站也有《洗冤集录译注》,可以搜索查找! 查看详情>>

洗冤集录译注 [ 宋慈 ]

通称 《洗冤录》。宋代宋慈著。淳祐七年(1247年)成书。分5卷,前面有一个检验总论(《检复总说》),其后为验尸、验骨、验伤、中毒、救死方五部分。其下又分疑难杂说、初检、验骨、自缢、打勒死、假自缢、溺死、他物手足伤死、服毒、针灸死、验罪囚死、跌死、车轮拶死、雷震死、虎咬死、男子作过死、救死方、验状说等53目。系作者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核订和提炼,并参以自己的丰富实践经验写成。对于检验死伤的征象,推定死伤的原因,以及检验的手续和方法等,论述较详。是中国古代法医学名著之一,曾为宋、元、明、清各代刑事检验的准则。也是世界最早的一部较完整的法医学专书、曾被译成荷、英、法、德、日等国文字。宋刊本已佚,现存最早版本为元刊本。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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