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冠卿,号笠夫
  • 性别:
  • 朝代:明代
  • 出生地:伏羌人(今甘肃甘谷县)
  • 出生日期:1615

王羌特(1615—1680)字冠卿,号笠夫,伏羌人(今甘肃甘谷县)。工诗,能书,善吟对,出口成章,有“奇童”之称。十二岁通《四书》、《孝经》、《春秋》大意,涉猎《五经》,时陇右道王鸣玉闻其名,召见试以对:“绿萍浮碧水”,王即对以“红日挂苍天”。对文更奇,王大加赞赏,待酒席间王又出上联:“怀饼遗亲,子不敢食先父。”王羌特对曰:“吐哺下士,公无以国骄人。”王大加称赞:“真奇童也。”十二岁考取秀才,远近闻名,但乡试失败,仅以文优补廪生。

明崇祯十七年(1644),弃置举业。清顺治四年(164年)复廪。顺治五年(1648),考选拔贡生,在县令赵志抃家教塾一年。顺治七年(1650),赴京考职,回乡后参加乡试,连五科未中。康熙六年(1667),因伏羌田赋制度积弊日久,粮赋苛重,百姓苦不堪言,有一钦差大臣巡视陇右,王羌特写成“粮浮于地,赔累难支,恳请开豁,以苏民命”一文呈交西来钦差大臣,为民请命。转奏朝廷后,将伏羌田赋批准“去六存四”,共减荒地4178顷,除粮5505石,免银6760两。

康熙十年(1671),去京得云南顺宁府通判,分管运粮、河防及农耕。据《伏羌县志》载:“是时郡处荒徼,自兵燹后,残民孑遗,半是蒲蛮,虽有士子,不事通读。”他到任后,兴办教育,招抚流亡,抑制强暴,发展商务,呕尽心血,方有起色。

康熙十二年(1674)元月,在保和殿朝见康熙皇帝,帝命在京食俸。时新任云贵总督鄂善留湖广筹划剿灭吴三桂,王羌特奉命从军效力。当年五月离京抵达荆州,七年之间,往来奔走,艰苦备尝。

康熙十九年(1680),吴三桂叛乱平定,准备回任时,不幸殁于军中。

王羌特一生怀才不遇,命运坎坷,便发不平之声于咏叹,寄人生愿望于梦寐,于康熙十五年(1676)在荆州著成《怕猿闻诗》和小说《孤山再梦》,一时辗转相抄,好评如潮。 《孤山再梦》共二册,四卷六回,内容叙写江南姑苏书生钱雨林和同乡守财奴的女儿万宵娘的恋爱故事。钱与万相识后,由于意外的干扰,万宵娘一病身亡,钱雨林被迫离乡,后来钱中举得官,万还魂复生,二人结为夫妻。书中人物不多,语言通俗,情节离奇,显然是受《牡丹亭》和《孤山梦》传奇的影响。

《孤山再梦》手抄本脍炙人口,流传达三百余年,198年始由辽宁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称“此书系罕见之孤本,有幸流传下来,将为清代小说史的研究,提供又一份珍贵资料。”

王羌特作品

孤山再梦 [ 王羌特 ]

清王羌特撰。三卷六回。题“渭滨笠夫编次,姑苏游客校集》。羌特字冠卿,号梦醒主人、惊梦主人。十二岁入泮,顺治四年选拔贡,康熙九年授云南顺宁府。书叙江南姑苏梅雨林与万宵娘的婚姻故事。梅生与宵娘去游春时相遇,互相爱慕。经木婆从中帮助,二人得以相见,面订终身。梅生请媒作伐。宵娘之父万钟正拟应允,有白姓各加色者从中破坏,污梅生与宵娘有伤风化,万钟不允婚事。梅生闻变。忧郁成疾。父母以程氏女冒充宵娘与梅生成亲。梅生知情后病愈重。宵娘开始以为梅生轻薄,悲愤而病,经木婆探明真相后,方释怨恨。宵娘病危,向父母表明心意,要求死后不埋葬。父母因怜爱女儿,从其意,将灵柩放在虎丘观音庵殿内。梅生至京师赴试,被选为杭州推官,趁赴任之机回苏州与父母及妻程氏团聚。宵娘托梦给父母及梅生,说将还魂。遂开棺,还魂再生,与梅生完婚,与程氏姊妹相称。梅生赴杭州任职,为官清正,受百姓称颂。梅生遂急流勇退。书属中篇才子佳人小说。明显受戏曲《牡丹亭》、《孤山梦》影响。第一回正文前入话称:“风流一事,可感天地,动鬼神,生者可以死,死者亦可以生。有如《牡丹亭》一本传奇。”有清抄本。未见出版。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不录。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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