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容(约1635年-1696年),清印学家。生卒年不详。字实夫,号默公,又号遇道人。江苏如皋人。少从邵潜游,善绘山水,篆刻师法汉人,曾官福州府检校,治印略受福建莆田派影响,篆法工稳,章法疏朗,别树一帜,后人称为如皋派。其篆刻美学思想,强调心正气和,以“执笔为法书之关键”。要求执笔虚圆紧正,令其圆转,力在腕中,不尽用笔力,“必须笔忘手,手忘心,心忘法,法出于自然,以尽字之真态,妙合天趣”,达到“方圆平直,无不如意”的审美效果。提出“执笔之法既明,然后可以刻印”的美学命题,把篆刻艺术与书法艺术结合在一起。指出刻印之道,有文法、章法、笔法、刀法。文法要求“考订一体”,不可混杂各朝之体。章法要以古印为审美标准,注意一字、全章的章法,使“相依顾而有情,一气贯穿而不悖”。笔法要有轻重、有屈伸、有俯仰、有粗细、有疏密,做到“各得其宜,毋涉于俗”。强调“其文已不杂,章法、笔法皆已全美,然后用刀”。在刀法上,要求以多样方法,表达不同的审美特征和风格,如以正入正刀法,则其势有奇气,单入正刀法,则其势平,臻于大雅等。著有《印略》、《印鉴》、《韫光楼印谱》、《谷园印谱》、《说篆》。
印学论著。清许容著。一卷。共九则: 其一为文字起源, 归为六书; 其二为文字初创, 古文降而为大篆、小篆、隶、草、行、楷之衍变; 其三为欲法诸书, 先求执笔; 其四为欲书之时, 当心正气和; 其五为既明笔法, 后可刻印; 其六为刻印之道在文法 (指篆法)、章法、笔法、刀法, 指出 “惟浅、显、典三字,刻印之妙诀也”; 其七为字有增减之法, 当有所本, 不得杜撰; 其八为印文配合须得章法, 写数十方, 择而用之, 次得笔法, 然后用刀; 其九论用刀十三法, “以上刀法, 全在用刀之时, 心手相应, 各得其妙。” 为当时一般泛论。辑入 《篆学琐著》、《历代印学论文选》。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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