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先(1597年-1669年),字长公。世袭新安卫副千户,让职于其弟光弼,以布衣游北京。明崇祯十年(1637),抬棺上疏劾大学士温体仁等,被杖谪戍辽。明亡后家居。清初,清廷任用德意志传教士汤若望为钦夭监,废明《大统历》。用《西洋新法历书》。光先先后撰《群邪论》、《辟谬论》以反对,嘲笑传教士带来的地球说不合理,天主教荒诞无稽,提出“宁可使中国无好历法,不可使中国有西洋人。”顺治十七年(1661)具呈礼部,指控天主教非中土圣人之教。礼部不准。四年后又接连向礼部控告传教士有颠覆中国之阴谋,称汤若望所订历法不准,为荣亲王选择葬期、山向“俱犯杀忌”。礼部会审,定汤若望凌迟,南怀仁等3名外国传教士流放,并取缔天主教,在钦天监任职的中国人以“附逆”之罪,“悉被剪除净尽”。杨被任命为钦天监副,旋升监正。杨以仅知历理,不知历数为由,5次提出辞职,未准。康熙六年(1667)错推明年闰月,被革职。八年,康熙让其与南怀仁辩论中西历法高低,经实测,西法准确。南怀仁指控杨“依附鳌拜,提词陷人”。朝臣议复:杨光先死罪,妻子流徙。康熙念其年老免处。旋暴死于山东南归途中。
清杨光先著。二卷。顺治十七年(1660),向礼部上《正国体呈》,控告传教士汤若望“窃正朔之权以予西洋”。礼部未准。康熙三年(1664)上书《请诛邪教状》,告汤若望造妖书和谋反。汤若望由是下狱。四年,被特授钦天监监正,以“但知推步之理,不知推步之数”,五次上疏辞职,未准。因辑其前后所上的书、状、论、疏,为上、下两卷。上卷除上述之文外,还有《辟邪论》上、中、下三篇,《摘谬十论》等。下卷有《孽镜》等文。杨、汤一案是清初天文学领域中的一件大事,对天文学的发展和对国家的政治、宗教以及西方知识在中国的传播等都有一定影响。本书是斗争中的一方的文献结集。与之相对的是意大利耶稣会士利类思针对《不得已》所作的《不得已辩》,一卷。其后比利时耶稣会士南怀仁又曾加以修订。《不得已》在清代流传很少。光绪十五年(1889)出版荆楚挽狂子重辑的《不得已辑要》一卷附一卷本。直到1929年方有据清抄本影印的两卷本。利类思《不得已辩》有康熙四年版,八年南怀仁修正本。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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