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元(1635—1704年),中国清代思想家。字易直,又字浑然,号习斋。直隶博野县(今河北省)人。少时曾学仙道,又喜兵术,还曾行医卖药。先崇陆王心学,又改尊程朱理学。依照“朱子家礼”居丧,深觉其不合人情,终于“别出一派”,走上批判程朱的道路。晚年主讲肥乡漳南书院,建立规制,设文事、武备、经史、艺能诸科。倡导注重实学,强调“习行”、“践形”,反对死读书。与其弟子李塨并称颜李学派。认为理学家们倡导的脱离具体事物的“读书静坐”和空谈“心性命理”之学,都是如“打诨猜拳”、“捉风听梦”一类的胡说。强调“理气融为一片”和“见理于事”。在人学方面,认为人性就是气质之性,“非气质无以为性,非气质无以见性”。把《大学》中的“格物致知”的“格”,解释为“于格猛兽”之“格”。政治上反对豪强兼并,主张“以七字富天下:垦荒、均田、去水利”。向往一种“天地间田宜天地间人共享之”的土地制度。著作有《四书正误》、《四存编》、《习斋记余》、《朱子语类评》、《礼文手钞》以及由其弟子辑录的《颜习斋先生言行录》、《辟异录》。后人编有《颜李遗书》和《颜李丛书》。此间所引材料均见中华书局编《颜元集》。
(1)非气质无以为性 颜元总结了古代的人性理论,提出了自己的人性思想。他认为,理作为气之理,表现在人身上就是“性”,亦即气质之性,离开气质无以为性。颜元的“气质即性论”思想是和程朱理学的人性论针锋相对的。颜元反对程朱把“人性”分为“义理之性”和“气质之性”,主张“非气质无以为性,非气质无以见性”。所谓“人性”即人的“气质之性”,“不必分何者是天命(义理)之性,何者是气质之性”。而“气质之性”并非恶的,所谓“恶”是由于“引蔽习染”——外界环境的影响。颜元还说:“不知若无气质,理将安附?且去此气质,则性反为两间无作用之虚理矣”。这是说,没有气质就没有性,离开气的性不是真正的性。气与性的关系,形(气质或机体)是第一性的,性(精神或机能)是第二性的,二者是相互统一的,相互联系的。颜元说:“形,性之形也;性,形之性也。舍形则无性矣;舍性亦无形矣。失性者,据形求之;尽性者,于形尽之。贼其形,则贼其性矣。”因为理与气是统一的,所以性与形是统一的,“舍形则无性”,没有气质(形),就没有性;同样,“舍性亦无形”,没有性而求形,则无以见形。只有通过性才能体现出形的本质属性。颜元提出只有一个“气质之性”的人性一元论,就从根本上批判了程朱理学形性相离,形外有性的唯心论观点,也从根本上否定了他们把理与气、性与形割裂开来的人性二元论观点。
(2)性发而为情 在性、情、才三者的关系上,颜元认为是一致的。他根据“理气融为一片”的观点,论证了性、情、才的关系。他认为,性是不可见的,发于情乃可见事,情之发要靠才。性、情、才都源于气,都是气的功用,不是截然分开的。他说:“发者情也,能发而见于事者才也;则非情、才无以见性,非气质无所谓情、才,即所谓性。是情非它,即性之见也;才非它,即性之能也;气质非它,即性、情、才之气质也;一理而异其名也”。这是说,性、情、才三者是密切联系、不可分离的统一体,统一的基础是气质,“非气质无所谓情、才,即无所谓性”。什么是性、情、才呢?颜元说:“心之理曰性,性之动曰情,情之力曰才”。性是心之理,内容是仁、义、礼、智,表现在天道是元、亨、利、贞。情是性之所发,人的感觉、意识,遇到外物,便会发动,其表现是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才是情之力,指的是人的感觉、思维能力,即“目有能视之才,耳有能听之才,口有能言之才,心有能思之才。”人的这些感觉、思维器官与外界事物相接触,才会发情。一个人如果没有气质,就没有才力,就不能发情,也就无以见性。颜元对性、情、才的密切关系,作了一幅《性、情、才皆善之图》,作了形象具体说明。
(3)气质之性无恶本善 颜元认为,人性只有一个气质之性,没有什么天命之性,而气质之性是善的,是无恶的。颜元极力驳斥张、程、朱的人性二元论,力辟“气质有恶”的说法。在他看来,理与气、性与形是统一不可分的,“理气俱是天道,性形俱是天命”。既然理、性是善的,那么气、形同样也是善的,不能说义理之性是善的,气质之性是恶的。人的形体由气产生,理即气之理,舍形则无性,所以根本不存在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分别,更不能说理善、气恶,只能是理善气亦善。这好像人的眼睛一样,不论好眼,还是病眼,都是气质构成的。它有能视之理,有光明能见之性,不能说好眼专视正色,病眼专视邪色。其所以能视物,就在于光明。在这一点上,好眼与病眼是一样的。由此说来,不能分别什么是“天命之性”,什么是“气质之性”。眼睛是理善、性善,眼睛本身为什么却恶了呢?以此类推,耳、鼻、口、心也是这样。如果说这些器官都是恶的,就无异于说人没有这些器官才是善的;如果说气质之性是恶的,就无异于说没有这些气质才是善的。可是谁都明白,如果人没有气质、形体、器官,哪还有人的存在呢?没有人的存在,又何以言“人为万物之粹”,“人为万物之灵”呢?人之所以为万物之灵,就在于“气质也”。可是张、程、朱等人,“今乃以本来之气质而恶之,其势不并本来之性而恶之不已也。以作圣之气质而视为污性、坏性、害性之物,明是禅家六贼之说,其势不混儒、释而一之不巳也”。颜元认为,宋儒的人性二元论和气质有恶论,正是佛教的“六贼之说”,“非释六贼之说而何”。所以说:“宋儒不识性,并才、情俱误。”
(4)人之为恶在引蔽习染 理、性、情、才、气质都是善的,而现实中却有恶的存在。颜元认为,这种恶行、恶性是后天环境造成的。他说,人性是善的,“其恶者,引蔽习染也”。颜元举了两个例子说明人性善,恶是由“引蔽习染”造成的。一是“污衣”:一件衣服,本来是干净的,由于“著尘触污”而变成“污衣”,人们看不到其本来面目,就说衣服原来是脏的,更看不到棉布原来是素白的。其实污衣是“外染所成”,不能说衣服本来就是污的。以此说明人性本来不是恶的,是由后来“引蔽习染”而为恶。颜元指出,衣服虽由素洁变成污衣,但经过“捼浣”是可以“复洁”的;人性虽由善变恶,但经过“百倍其功”,亦可以由恶变善。二是“浊水”之喻。颜元针对程朱以水喻性来证明气质之性为恶的观点,而以“浊水”为喻,驳斥程朱学说之非。他说:“请问浊是水之质否?吾恐澄沏渊湛者,水之气质。其浊之者,乃杂于水性本无之土,正犹吾言性之有引蔽习染也。其浊之有远近多少,正犹之引蔽习染之有轻重浅深也。若谓浊是水之气质,则浊水有气质,清水无气质矣。如之何其可也”。性恶不在于气质,而在于习染。既然“污衣”可以“复洁”,“浊水”可以“变清”,当然“恶性”也是可以“复善”的。颜元认为,人们知道了“恶者是外物染乎性,非人之气质”的道理,就要预防“引蔽习染”,避免变成恶性。为此要加强道德教育,辨别是非善恶,择善去恶,于此,人就可以保存善性了。颜元的“引蔽习染”论在解释个人恶劣品行的形成上,具有唯物论的意义,但是应该指出,这种认识毕竟是肤浅的。他没有接触到产生罪恶的社会根源,因而这种理论也就显得软弱无力。但他以后天习染解释人性善恶的来源,比天赋道德论的性善论或性恶论前进了一步。
(5)男女者人之真情至性也 颜元认为,由于性、情、才皆善,所以人的情欲也是合理的。人的耳目口体等肉体感官,具有感性欲望,是人性的自然要求。故不能像程朱那样,把它看成是一切祸害的根源,更不能像佛家那样,把它视之为“六贼”。基于肯定声色情感之后,颜元又认为,人们对“饮食男女”的正当需求,是人的“真情至性”,是合乎人伦道德的。他说:“禽有雌雄,兽有牝牡,昆虫蝇蜢也有阴阳,岂人为万物之灵,而独无情乎?故男女者,人之大欲也,亦人之真情至性也。你们果不动念乎,想欲归伦亦其本性也”。颜元还认为,所谓“天理”,不应该和人的真情至性相对立。人的真情至性,就是“天理”。他说:“你看天地是个大夫妇,若无天地,也不能化育万物。天不能无地,夫岂可无妇?你看见妇人,果不动念乎?这一动念,就是天理不可灭绝处”。这段话,虽略嫌粗俗,但作为对程朱禁欲主义的批判,却是深刻的。颜元曾劝告有产业的僧人,“早早积攒些财物,出了寺,娶个妻,成家生子。”劝无产业的僧人,“早早抛了僧帽,做生意、工匠,无能者与人佣工,挣个妻子,成个人家”。这实际是规劝僧人去过合乎人性的人间生活。颜元还曾与僧人无退在白塔寺辩论,发挥了他的“无一妇人更讲何道(理)”的思想:“僧又侈夸佛道。先生(颜元)曰:‘只一件不好’。僧问之。曰:‘可恨不许有一妇人’。僧惊曰:‘有一妇人更讲何道?’先生曰:‘无一妇人更讲何道?当日释迦之父有一妇人生释迦,才有汝教。无退之父有一妇人生无退,今日才与我有此一讲。若释迦父与无退父无一妇人,并释迦、无退无之矣,今世又乌得佛教?白塔寺上又焉得此一讲乎?’僧默然俯首”。对于程朱理学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要求妇女单方保持贞节的谬论,颜元也提出批评说:“世俗非类相从,只知斥辱女子失身”,“男子失身,更宜斥辱也”。对在程朱理学束缚下的广大妇女的不幸命运,深表同情。颜元的“理在欲中”的伦理思想的积极意义是很明显的,它具有初步要求个性解放的民主启蒙思想因素。
(6)正谊谋利,明道计功 颜元奉行功利主义的道德观,把“义”和“利”看成是统一的。他说:“以义为利,圣贤平正道理也。尧舜利用,《尚书》明与正德、厚生并为三事。……利者义之和也。《易》之言利更多。……其实义中之利,君子所贵也。”这里,颜元对于“义”和“利”的统一,引经据典地作了论证,并得出“义中之利,君子所贵”的结论。正因为“义”、“利”是统一的,“功利”是合乎人情的,所以颜元指出:“后儒乃云‘正其谊不谋其利’,过矣。宋人喜道之,以文其空疏无用之学。”为此,他主张“矫其偏,改云:‘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在评论“董子正谊明道似谋道不谋食”这一见解时,颜元说这是释老空寂之谈、理学腐儒之见。“世有耕种而不谋收获者乎?世有荷网持钩而不计得鱼者乎?……这‘不谋’、‘不计’两字,便是老无释空之根。……盖正谊便谋利,明道便计功。……全不谋利计功,是空寂,是腐儒”。理学家们真的可以“谋道不谋食”吗?颜元问道:“宋儒之不谋食,能无饥乎?”其实他们空喊不计功利,而实际上却在谋个人私利。颜元揭穿他们虚伪的、假道学的丑恶面目说:“名为道学,而餍时文,以射名利”。他们“高声价,系重望”,正是为了被人“奉为大儒”、“仰为君子”。他们实际上是一批最自私、最短视的功利主义的伪善者。颜元的功利主义思想和对理学家所标榜的超功利主义的批判,在当时是具有一定进步作用和积极意义的。
(7)善于习动的养身之道 颜元十分强调“实践”、“实学”,在道德修养论方而,则极力倡导“主动力行”的原则。颜元说:“养身莫善于习动。夙兴夜寐,振起精神,寻事去做,行之有常,并不困疲,日益精壮。但说静息将养,便日就惰弱了。故曰君子庄敬日强,安肆日偷”。颜元把这种“善于习动”、“庄敬日强”的养身之道,视为先儒的正道,并把它与释氏,宋儒的“主静”说对立起来。他说: “吾儒时习力行,皆所以治心”。而“释氏则寂室静坐,绝世离群,以求治心,不惟理有所不可,势亦有所不能,故置数珠以寄念”。“宋元来儒者皆习静,今日正可言习动”。颜元还从历史的分析中得出结论说:“吾尝言,一身动则一身强,一家动则一家强,一国动则一国强,天下动则天下强。自信其考前圣而不缪,俟后圣而不惑矣。”颜元认为,“五帝、三王、周礼,皆教天下以动之圣人也。皆以动造成世道之圣人也”。汉唐之所以成为盛世,就是因为“袭其动之一二造其世也”。而“晋宋之苟安”,正是因为受到“佛之空”,“老之无”,“周、程、朱、邵之静坐”的影响,才使“人才尽矣,世道沦矣。”所以其自信,“考前圣而不谬”。至于所谓“俟后世而不惑”,是因为颜元自信他的“主动力行”的养身之道是正确的。他认为,“人心动物也”,即人心本来就是生生不息的“常动”之物,只有“贵动”的修养法,才符合“人心”的特点;“主静”,则是违背人心“常动”之规律的。所以,颜元最爱说:“提醒身心,一齐振起”这八个字。应该说,“主动力行”比之“爱静空谈”,确是一种积极有为的修养之道。
(8)践履践迹的涵养功夫 颜元的“主动”精神,主要表现在“践履”、“习行”上。总的说来,在知行关系上,颜元注重的是“行”。他反对宋儒脱离实事实功的读书和著述,说:“读书便愚;但书生必自智,其愚却益深。”这未免是些过于极端的言论。但就颜元提倡“实学”精神来看,他并不是不要知识,而是认为只有从实事实功的经验中得来的才算真知识。所以,颜元强调的是“手格其物而后知至”。也就是强调知识的获得即所谓“知至”,必须亲手下一番功夫,否认有什么“生知圣人”,正因为这样,颜元十分强调一个“习”字。他说:“习行礼乐射御之学,健人筋骨,和人血气,调人情性,长人神志。一时习行,受一时之福;一日习行,受一日之福。一人习之,锡福一人;一家习之,锡福一家;一国天下皆然。小之却一身之疾,大之措民物之安”。在颜元看来,“习行”不仅是知识的源泉,而且是“健身”、“养性”,造福人类的唯一途径。为此,他专门对“习”字和“温”字作了解释,指出:“温”字的含义之一,即是“习也”。有“重习其所学”的意思。“盖古人为学,全从真践履真涵养做工夫”。显然,颜元重“习行”经验,轻书本知识,在认识论上有经验论的倾向。但是在道德修养论方面,这种重“践履”,重“习行”,主张“德性以用而见其醇驳”,即主张以行为(“习行”)之效果(“用”)作为检验“德性”之“醇驳”的客观标准的观点,还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9)论“文衰返实” 颜元倡导“实学”,他认为,为了“救生民”于“虚文”之“蠹”及讲道“妖氛”之“迷”,造就“斡旋乾坤,利济苍生”,即“经世济民”之才,就必须提倡实事、实物而有“实功”的“实学”。颜元还认为,“文盛之极则必衰,文衰之返则有二”,其一“是文衰而返于‘实’”,其二“是文衰而反于‘野’”。他所理想的并努力争取的是“返于‘实’”,认为现在正是返于“实”——提倡“实学”的时候了。为此前途,颜元付出了毕生的精力。当然,颜元这一“文衰返实”的理想,是封建社会晚期的“自我批判”意识。所谓的“实”,仍属“吾儒”范畴,而所谓的“野”,则包括“张献忠之焚毁”的农民起义,这是颜元所不希望的。他明确指出,一旦返于“野”,则“吾儒于斯民沦胥以亡矣”。
(10)论理想人格 颜元是一位社会功利主义者,他极力反对程朱理学的超功利主义的思想。为了“救生民”于宋明理学的水火之中,他提出了符合功利主义思想的理想人格或理想“人才”。他说:“人必能斡旋乾坤,利济苍民,方为圣贤。不然,虽矫语性天,真见定静,终是释迦、庄周也”。就是说,所谓“圣贤”,决非是宋儒所倡“只悬空闲说,不向着实处看”的“文墨之人”,更非入“空”门的“释迦”、持“虚”道的“庄周”,而是“建经世济民之勋,成辅世长民之烈,扶世运,尊生民”的于世有用之才。这样的“人才”,一方面具有“为生民办事”的高尚德性,另方面又有“文足以附众,武足以威敌”的真才实学。颜元倡导“实学”、“习行”,认为“身实学之,身实习之,终身不懈者”,是排除“引蔽习染”而成就理想人格的必由之路。这一“实学”、“习行”的成人之道,合道德教育、道德修养论与哲学认识论于一体,是颜元伦理思想中最具特色的内容。显然,颜元以社会功利为价值的理想人格和理想“人才”,是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改革的。
礼文手钞,五卷,清颜元撰,子朱子曰:「凡礼有本有文。自其施于家者言之,则名分之守、爱敬之实,其本也;冠、昏、丧、祭仪章度数者,其文也。其本者有家日用之常体,固不可一日而不修,其文又皆所以纪纲人道之始终,虽其行之有时,施之有所,然非讲之素明,习之素熟,则其临事之际,亦无以合宜而应节,是亦不可一日而不讲且习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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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颜元撰。颜元(1635—1704),字易直,又字浑然,号习斋。博野(今河北保定)人。思想家、教育家。是书摘录《朱子语类》中第一百一十三卷至第一百二十一卷中“训门人”中条目,先列朱熹语,后附己说,对朱熹之说逐条加以批驳。其文犀利直率,嘲讽多于说理,甚或直斥,然其批驳间或断章取义,甚至扭曲朱熹原意。颜元的思想有一个转变过程,初宗程朱,后反理学。是书之评正以“反”为基调。颜元力主“实学”,故批评朱熹“千余年来率天下人入故纸堆中,耗尽身心气力,作弱人、病人、无用人者,皆晦庵为之,可谓迷魂第一、洪涛水母矣。”认为朱熹之学不仅误人,甚至误国。本书从理学反面立论,虽常有过激之语,然亦不失于反观理学的一个角度。 查看详情>>
哲学著作。清颜元撰。十一卷。分《存治》、《存性》、《存学》、《存人》等四编。《存治编》原名《王道编》,一卷,二十四岁时作。大旨欲复井田、封建、学校等三代之制。《存性编》二卷,三十五岁时作。批驳宋儒将人性分为天命之性、气质之性及气质有恶之论,以为理即气之理,气即理之气,人之气质万有不齐总归一善,至于恶则后起之引蔽习染。《存学编》四卷,三十五岁时作。力矫理学空谈心性之弊,注重“习行”,强调功用。《存人编》原名《唤迷途》,四卷,四十八岁时作。专为辟佛、道等教而作,文词通俗浅近。上述诸编,较系统地阐发著者的哲学和社会政治观点。收入《颜李遗书》(清刻《畿辅丛书》本)和《颜李丛书》(1923年四存学会排印本)。今有北京古籍出版社标点本。 查看详情>>
共6卷,清初哲学家颜元编,为读南宋朱熹《四书集注》和讲解《四书》所作的笔记。后由门人辑录成册。今有《大学》、《中庸》、《论语上》、《论语下》、《孟子下》各一卷。除注释外,多为批评程朱的内容。《四书正误》认为宋儒理学的“明理”,是“离了治情讲心性,离了平好恶讲治情,离了待人接物讲平好恶,所以为禅宗”(卷一)。脱离现实的理学是流入了佛教禅宗一路。“前圣鲜有说理者,孟子忽发出,宋人遂一切废弃,而倡为明理之学。不知孟子之所谓理义悦心,有自己注脚。曰仁义忠信,乐善不倦。仁义又有许多注脚……今一切抹杀,而心头玩弄,曰孔颜乐处,曰义理悦心,使前后贤豪皆笼盖于释氏极乐世界中”(卷六)。意谓理学之“理”并非儒家经典原义,而是源于佛教。认为“理”不过是事物的“条理”,“理者,木中纹理也,指条理言”(卷六)。批评理学以作事会妨碍“存心”、“尽心”的明理工夫,鼓励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勇于任事,努力作事。“不任其事是程子特见。若吾儒隐居求志,凡兵农礼乐,为君为相为百职,职掌机宜,哪一件不去理会……无志小儒、章句禅寂之士不得假此以文其陋。”(卷三),批评理学的“即物穷理”只是读书穷理,对与实际事物有关的学问则茫然无知。“自汉宋来,学字已误,况博乎!况问、思、辩、行乎……学,学礼、学乐、学射、御、书、数等也。博学之,则兵农钱谷,水火工虞,天文地理,无不学也……以多读为学,圣人之学所以亡也。”(卷二)理学家只是“静坐读书,居不习兵农礼乐大业,出不建富民教民之功”(卷四)。1923年收入《颜李丛书》。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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