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嘉父
  • 性别: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吴兴(今浙江湖州)人

张大亨,字嘉父,吴兴(今浙江湖州)人。元丰八年进士。建中靖国元年,为太学博士(《宋会要辑稿》选举四之一)。政和七年,为司勋员外郎(《玉照新志》卷一)。官至直秘阁。尝从苏轼学《春秋》,苏轼与之多有书启往还。苏轼谓其文章“得之于心,应之于手”,称赏其论西汉文帝不诛七国文章,立论精确(《与张嘉父》)。著有《春秋通训》十六卷、《春秋五礼例宗》十卷(《直斋书录解题》卷三),今存《春秋通训》六卷、《春秋五礼例宗》七卷。《全宋诗》卷一一五○录其诗一首。事迹见《春渚纪闻》卷一、《宋元学案补遗》卷九九、《宋诗纪事补遗》卷二四。

张大亨作品

春秋五礼例宗 [ 张大亨 ]

七卷。宋张大亨撰。张大亨字嘉父,湖州(治今浙江吴兴)人,宋代经学家。神宗元丰进士,官至司勋员外郎、直秘阁,卒于南宋初年。张大亨自称“少闻《春秋》于赵郡和仲先生”,和仲即苏轼。大亨之学亦以《春秋》见长。除《春秋五礼例宗》外,他还着有《春秋通训》一书。杜预在《春秋释例》一书中认为,《左传》之“凡”皆周公典礼,遂集而释之。后来唐陆淳又集啖助、赵匡之说而为《春秋纂例》。张大亨认为,杜预《释例》“与经踳驳”,且“不能该尽”,而陆淳所集《纂例》虽比杜氏《释例》“详显完密”,然亦“拘于微文、舍事从例”、“支离失真”。因而取《春秋》事迹,分吉、凶、军、宾、嘉五礼,依类别记。一礼之中,又分子目,综合三传加以解释,与五礼相表里。以五礼总括《春秋》,是张氏之首创,后元吴澄作《春秋纂言》,亦以五礼总括《春秋》,可能吴氏当时未见此书。此书原本十卷,明代已佚其军礼三卷。现存有宋刻十一行本、《粤雅堂丛书续集》本、徐积余藏海虞女士王诵义手抄本。 查看详情>>

春秋通训 [ 张大亨 ]

六卷。宋张大亨撰。张大亨学出苏轼,其观点亦近之。苏氏尊《左传》,认为“丘明之书与六经孔孟合者十常八九”。张氏此书旨在阐发《春秋》大义,然其所论多得苏氏之旨。如鲁庄十五年《经》“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条,张氏解释说:“此齐桓公始霸,九合诸侯之首也。”认为齐侯居宋公之上为合道当礼,他说:“齐侯以牧伯之酋,自当为诸侯冠”。又说:“齐之末霸也,宋每以王爵为诸侯先。既霸之后,则宋每序齐下,以终于《春秋》”。宋代《春秋》之学,主于“尊王攘夷”,而北宋尤偏重于“尊王抑霸”,南宋则更强调“攘夷”。张氏不执泥于尊王抑霸之说,正得苏氏之精髓。今本是《四库》编辑者从《永乐大典》辑出的,现存有《墨海金壶》本。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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