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南仲,号信庵
  • 性别: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衡山(今属湖南)人
  • 出生日期:1186年9月4日

赵葵(1186年9月4日-1266年12月24日),字南仲,号信庵,一号庸斋,衡山(今属湖南)人,京湖制置使赵方之子。少随父军中,与兄赵范俱有志事功,以郑清之、全子才为师。嘉定十四年,以军功补承务郎、知枣阳军。十五年,通判庐州。进大理司直、淮西安抚参议官。宝庆元年,以擅离职守奉祠。三年,起为将作监丞。绍定元年,出知滁州,加淮东提点刑狱,兼知滁州。四年,诛李全,召至枢密院禀议,除枢密副都承旨,寻进兵部侍郎。六年,授淮东制置使兼知扬州。端平元年,议收复三京,上疏请战,权兵部尚书、京河制置使,知应天府、南京留守兼淮东制置使。败归,降兵部侍郎、淮东制置使,移司泗州。嘉熙元年,知扬州。二年,拜刑部尚书,进端明殿学士。在扬八年,垦田治兵,边备益饬。淳祐二年,知潭州、湖南安抚使,改福州。四年,授同知枢密院事;同年末,拜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又特授枢密使兼参知政事、督视江、淮、京西、湖北军马;寻知建康府、江东安抚使。九年,特授右丞相,兼枢密使。十年,判潭州、湖南安抚使。宝祐二年,宣抚广西。三年,改镇荆湖。开庆元年,判庆元府、沿海制置使,寻授沿江、江东宣抚使。景定元年,授两淮宣抚使、判扬州,寻奉祠。咸淳二年卒,年八十一,谥忠靖。工诗文,刘克庄《信庵诗序》称其有七绝一百四十三首,七古七律十八首,五绝五十首,五古五律五首,六言六首,“发旷怀雅量于翰墨,寓雄心英概于杯酒”,“至于陶写性情,赏好风月,虽《玉台》、《香奁》诸人极力追琢者不能及”。又称其所记时政圣语,辞简事核。其集已佚。《全宋词》第四册录其词一首。《全宋诗》卷三○二二录其诗一卷。《全宋文》卷七四七二收有其文。事迹见《宋史》卷四一七本传。

赵葵作品

行营杂录 [ 赵葵 ]

太祖初受周幼主命北讨,至陈桥为三军推戴,时太后以下眷属悉在定力院设斋,有司来搜捕,主僧令登阁而固其扃钥。俄大搜索,僧绐云:“皆散走,不知所之矣。”甲士入寺,升梯且开钥,见蛛网布满其上,而尘埃凝积若累年不曾开者。乃相告曰:“是安得有人。”遂皆去,有顷,太祖已践祚矣。
查看详情>>

集海阁网站拥有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源,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宝库。
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
京ICP备202102730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