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过第一

【题解】

本章题名“圣过”,即是要指出圣人的过错。作者身处的唐代虽然容忍儒、道、释三家思想的合流,没有严格的意识形态控制,但是儒家的核心地位并不曾动摇,而儒家崇尚的圣人,还是具有着权威性。现在无能子提出这样的话题,并置之于首章,显然与社会主流意识格格不入,体现了他对现实社会现象的批判精神。

全文自人所生活的自然界的形成说起,提出整个世界孕育于混沌一气,由一气分为阴阳两端,由阴阳的作用而形成天地,又在此基础上生成了万物。从这一段的内容看,似乎与老子庄子讲的世界生成过程较为相近,都提出从混沌一气中分出阴阳,相互作用后形成天地万物的过程。不过又有了自己的考察角度与相应观点,如,本文没有提到道作为世界本原的作用,而是直接从讲气开首。联系后文,虽然也讲到在冥冥懵懂之中有“无为”的存在,但始终没有提到它的实体性。这样的对世界存在、生存状态的描述,去除了“道”概念引出的歧义,更与客观实际贴近,具有可信性。

再如,文中讲到人类作为裸虫中“繁其智虑者”,与鳞虫、毛虫、羽虫、甲虫同生共处,也有独到之处。查此说之经典出处,可见《周礼·地官·大司徒》中提出的动物五大分类之说,与无能子的说法相近,但其中的“臝物”是指虎豹之类的大毛虫而不包括人类。无能子在论述中把人所属的裸虫与其他动物放在了同一系列,并将此一观点贯穿于他对世界存在形式的论述,是其见识的过人之处。

无能子指出,在气血动物杂处的太古时代,人类保持着“任其自然,遂其天真”的生存状态,懵懂淳朴,生活得有规律而安定长寿。但是人类因为头脑发达而改善了生存条件,耕种粮食,打猎捕鱼,建造房屋,建立家庭,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君臣隶属的社会关系。应当说从生存、发展的角度讲,都较之过去有很大的进步,但是也因此带来了贵贱等级与贫富的差别,引出了人的欲望与争夺之心。为此,人类中“繁其智虑者”圣人便出来实施仁义忠信之伦教,制定礼乐规章。但这在暂时维持住社会秩序的同时,也使荣辱、是非之心激发出来。于是不得不用刑法、军队等方式来防范欲望的膨胀及争夺的剧烈,人类的生活从此陷入混乱、痛苦之中。所以说人类现实社会中出现的舍本逐末、纷情伐命的状况,都是圣人带来的灾祸。这段话显然是针对儒家提倡的仁政境界提出的批判。《庄子·马蹄》中曾经说道:“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及至圣人,蹩躠为仁,踶跂为义,而天下始疑矣。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意思为:在上古人类天性保持最完善的时代,人们与禽兽同居,与各种物类并存,保有着朴素本真的天性。等到圣人出现,勉为其难地倡导仁义,致使人们产生出迷惑。在对逸乐的追求与随之而来的礼仪法度规定中,天下人陷入了矛盾分歧。本章的观点可以说就是以庄子的上述思想为出发点,并做出进一步的深化与论证。

不过与庄子仅指“圣人之过”为“毁道德以为仁义”不同,无能子把道德的形成也指认为圣人的过错了。道家鼻祖老子以“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原始社会为理想境界,无能子心目中的理想生存状态却是再往前推演的人作为裸虫与鳞虫、毛虫、羽虫、甲虫杂处的太古时代。这显然是把人与自然间的紧密一致,肯定得更为彻底,体现出他向关注于生命本身的道教观念的靠拢。这或许是有人要把无能子归之于道教中人的重要原因吧。

本篇的叙述体现了依托儒家典籍发表批判议论的特点,而这样的叙事风格似乎贯穿了《无能子》全书。

天地未分,混沌一炁①。一炁充溢②,分为二仪③。有清浊焉,有轻重焉④。轻清者上,为阳为天;重浊者下,为阴为地矣。天则刚健而动,地则柔顺而静⑤,炁之自然也。天地既位⑥,阴阳炁交,于是裸虫、鳞虫、毛虫、羽虫、甲虫生焉⑦。人者,裸虫也;与夫鳞毛羽甲虫俱焉,同生天地,交炁而已,无所异也。

【注释】

①混沌(hùn dùn):指世界开辟前元气未分、模糊一团的状态。炁:同“气”。道教多以指元气。

②充溢:充满。

③二仪:指天地。

④轻重:指轻气与重气。

⑤天则刚健而动,地则柔顺而静:天于《易》为乾,地于《易》为坤。《易传》说乾刚坤柔,故有此说。

⑥既位:已经各安其位。

⑦裸虫、鳞虫、毛虫、羽虫、甲虫:古代所分的五类动物,并称为“五虫”。其中裸虫泛指没有羽毛鳞甲的动物,如人类;鳞虫指长有鳞甲的动物,如鱼类;毛虫泛指长毛的兽类;羽虫指生有羽毛的鸟类;甲虫指长有甲壳的虫类动物。

【译文】

天与地尚未分开之时,处于模糊一团的元气之中。待到生长充实,便分离为两种有清浊、轻重之分的表象。元气中分量轻而清澈者,飞升向上作为阳气而形成了天;而分量沉重又浑浊的元气则降落向下作为阴气而造就了地的始基。天坚强有力并处于不断的运动之中,地柔弱和顺而处于沉静状态,这是阴阳二气自然秉性的体现。天地各就其位以后,地上的阴气与天上的阳气交互发生作用,于是各种生命体如裸虫、鳞虫、毛虫、羽虫、甲虫开始出现了。人类,属于裸虫;与其他的鳞虫、毛虫、羽虫、甲虫等动物,共同生存于天地之间,均为阴阳二气交互作用的结果,没有什么区别。

或谓有所异者,岂非乎人自谓异于鳞羽毛甲诸虫者?岂非乎能用智虑耶,言语耶?夫自鸟兽迨乎蠢蠕①,皆好生避死,营其巢穴②,谋其饮啄③,生育乳养其类而护之;与人之好生避死,营其宫室,谋其衣食,生育乳养其男女而私之,无所异也。何可谓之无智虑耶?夫自鸟兽迨乎蠢蠕者,号鸣啅噪皆有其音④,安知其族类之中非语言耶?人以不喻其音⑤,而谓其不能言。又安知乎鸟兽不喻人言,亦谓人不能语言耶?则其号鸣啅噪之音必语言尔。又何可谓之不能语言耶?智虑语言,人与虫一也,所以异者形质尔⑥。夫鳞毛羽甲中,形质亦有不同者,岂特止与人不同耶?人之中,形质亦有同而异者、异而同者,岂特止与四虫之形质异也?

【注释】

①迨:至,到。蠢蠕:指软体小虫,如蚯蚓等。蠕,慢慢移动的样子。

②营:营造。

③饮啄:饮水啄食。引申为吃喝、生活。

④啅(zhào)噪:鸣声嘈杂。

⑤喻:明白,懂得。

⑥形质:形体。

【译文】

有人说人类与其他动物还是有所不同的,难道这不是人类自以为与鳞虫、羽虫、毛虫、甲虫等类有所不同吗?难道不是自认为拥有以智力思考的能力,拥有语言的能力?其实从鸟类、兽类到蠕动爬行的小虫,都懂得爱惜生命、避免死亡,营造自己的巢穴,获取自身的食物,养育后代并加以保护;这与人类的养生避免死亡,营建宫廷房屋,寻求温饱,养育子女并守护之是一样的。怎么能说那些异类动物就没有智虑思谋的能力呢?同样,飞禽走兽乃至软体小虫,都能发出呼号鸣叫的声音,怎么就知道在它们同类中这些不是交流的语言呢?人类因听不懂其他种类动物的声音,而以为其不能言语。又怎么知道鸟兽因听不懂人类的语言,也说人类没有语言呢?因此可知,鸟兽之类的呼号鸣叫必然是语言。又怎么能说它们不能言语呢?可见在智虑和语言方面,人类与其他动物是一样具有的,所不同的只是在于形象与体质而已。其实在鳞虫、毛虫、羽虫、甲虫之中,在形象与体质方面也是有所不同的,并不只有人类与其他动物之间的不同。其实在人类之中,形象与体质方面也有同有异,并不是唯有与其他四虫之间的形质有所不同。

嗟乎!天与地,阴阳气中之巨物尔。裸鳞羽毛甲五灵①,因巨物合和之炁,又物于巨物之内②,亦犹江海之含鱼鳖③,山陵之包草木尔④。

【注释】

①五灵:五类动物。

②又物于巨物之内:前一“物”字为动词,指作为物质而生存。

③含:指居住着、生存有。

④包:包含,指生长着。

【译文】

哎呀!天与地,是阴阳之气中的巨大物体。裸、鳞、羽、毛、甲五大类灵虫,借助于巨物合和之气生成,又被纳入于巨物之内而存在,这就如同于江海中生存有鱼鳖,山陵中生长着草木是一样的。

所以太古时,裸虫与鳞毛羽甲杂处,雌雄牝牡①,自然相合,无男女夫妇之别,父子兄弟之序。夏巢冬穴,无宫室之制;茹毛饮血②,无百谷之食。生自驰,死自仆③,无夺害之心,无瘗藏之事④。任其自然,遂其天真,无所司牧⑤,濛濛淳淳⑥,其理也居且久矣。无何,裸虫中繁其智虑者,其名曰人。以法限鳞毛羽甲诸虫,又相教播种以食百谷,于是有耒耜之用⑦。构木合土以建宫室,于是有斤斧之功。设婚嫁以析雌雄牝牡,于是有夫妇之别,父子兄弟之序。为棺椁衣衾以瘗藏其死,于是有丧葬之仪。结罝罘网罗以取鳞毛羽甲诸虫⑧,于是有刀俎之味⑨。濛淳以之散,情意以之作。然犹自强自弱,无所制焉。繁其智虑者,又于其中择一以统众,名一为君,名众为臣。一可役众,众不得凌一。于是有君臣之分,尊卑之节,尊者隆,众者同。

【注释】

①牝牡(pìn mǔ):兽类的雌性与雄性。

②茹毛饮血:指原始人不会用火、连毛带血地生吃禽兽的生活习性。

③仆:倒地。

④瘗(yì)藏:埋葬。

⑤司牧:管理,治理。

⑥濛濛淳淳:形容混沌淳朴的样子。

⑦耒耜(lěi sì):古代的一种翻土农具,形如木叉,上有曲柄,下面是犁头,用以松土,可看做犁的前身。

⑧罝罘(jū fú)网罗:罝和罘都是捕兔网,引申泛指捕捉水陆各类动物的工具。

⑨刀俎(zǔ)之味:泛指各种烹调的美味。俎,切肉的砧板。

【译文】

所以在远古时期,裸虫与鳞虫、毛虫、羽虫、甲虫等族类生活在一起,男女雌雄都自然交合,而没有人类的男女性别、夫妇名分的区别,以及父子、兄弟等的长幼辈分秩序。夏天住筑在树上的草巢,冬天钻入土洞穴里,没有房屋住宅的制作。他们连毛带血地生吃禽兽,没有稻谷之类的食物。活着就自由自在地奔走,死了倒在地上结束,没有争夺财产害人的心思,也没有丧葬仪式的设置。他们任凭自然天性的遣使,顺其天然真情地应世,不受别人的管束,懵懂淳朴,生活得有规律而安定长寿。不久,裸虫类中出现一种智虑发达的动物,名字叫“人”。他们设法控制了鳞虫、毛虫、羽虫、甲虫等类的行动,又通过相互传授学会了种植百谷以作为粮食,还因此造出了耒耜之类的农具。人类通过搭构木材、和合泥土而建造出房屋,为此而制造出斤斧之类的工匠器具。人类设计了婚嫁礼仪以区别男女,为此而有了夫妇家庭角色的分工、父子兄弟的长幼辈分的秩序规定。人类制造了棺椁衣被以埋葬死者,为此而有了丧葬的仪式。人类制造出各种网罗以捕获鳞虫、毛虫、羽虫、甲虫诸类动物,宰杀后烹调出美味食物。原先的懵懂淳朴因此而散尽,各种情感意志因此而产生。不过那时的人群中仍然延续着强者自强、弱者自弱的传统,不受别人的管束。然后那些富有智虑的人,又在人群中推选出一人来统领大众,这“一”人者被名之为“君”,而大众被称之为“臣”。这“一”人可以役使民众,而民众则不得有凌驾于“一”的举动。于是便出现了君臣的区分、尊卑的礼节,受尊崇的人地位高贵,众人则同处于卑下的地位。

降及后世,又设爵禄以升降其众,于是有贵贱之等用其物,贫富之差得其欲,乃谓繁智虑者为圣人。既而贱慕贵,贫慕富,而人之争心生焉。谓之圣人者忧之,相与谋曰:彼始濛濛淳淳,孰谓之人?吾强名之曰人,人虫乃分。彼始无卑无尊,孰谓之君臣?吾强建之,乃君乃臣。彼始无取无欲,何谓爵禄?吾强品之①,乃荣乃辱。今则醨真淳、厚嗜欲而包争心矣②。争则夺,夺则乱,将如之何?智虑愈繁者曰:吾有术焉。于是立仁义忠信之教、礼乐之章以拘之。君苦其臣曰苛,臣侵其君曰叛,父不爱子曰不慈,子不尊父曰不孝,兄弟不相顺为不友不悌③,夫妇不相一为不贞不和④。为之者为非,不为之者为是。是则荣,非则辱,于是乐是耻非之心生焉,而争心抑焉。

【注释】

①品:等级。

②醨:味道淡薄的酒。代指冲淡、削弱。包:胸藏,怀有。

③友:指兄弟之间的友好关系。悌:指弟弟顺从兄长。

④贞:指妇女坚守妇道。

【译文】

延续到后世,人类又设置了爵位、俸禄等制度来调整臣民的地位,并根据贵贱等级的不同规定享用财物的多寡,通过贫富的差别来满足某些人的欲望,把其中富于智虑者称为“圣人”。后来一些地位低贱的羡慕尊贵者,贫寒的人羡慕富人,人类的争夺之心因此产生出来。被称为“圣人”的人为此产生了忧虑,在一起商量说:人们过去懵懂淳朴,没有自称为人的想法,被我们强加了人的名称,才有了与其他动物的区别。人类原先没有尊卑的观念,也不懂得有君臣的分别,是我们强迫设置,才有了君臣的区分。他们原先没有追求与欲望,不知道什么是爵位俸禄,被我们强制规定了等级,于是有了荣辱的概念。现在人们失去了纯真的天性、贪欲滋生而引发争夺之心。争夺心起则引出争夺行为,因此出现了社会的混乱,那该怎么办呢?其中有更为聪明者说:我有办法的。于是就建立了仁义忠信的理念、礼乐等规章制度对人们的行为加以规范。把残害臣民的执政方式称为“苛政”,把臣民侵害其君称为“反叛”,把父辈不爱护子女的称为“不慈”,子女不尊重父辈的称为“不孝”,兄弟之间不友爱的称为“不友不悌”,夫妇之间不齐心的称为“不贞不和”。做了这些事的被认为是错误的,不做这些事的被认为是对的。凡做对了的给予荣誉,做错了的则加以羞辱,于是产生了因做对而高兴、做错而羞耻的是非观念,从而争夺之心受到了抑制。

降及后代,嗜欲愈炽①,于是背仁义忠信、逾礼乐而争焉②。谓之圣人者悔之,不得已乃设刑法与兵以制之③,小则刑之,大则兵之。于是缧绁桎梏鞭笞流窜之罪充于国④,戈铤弓矢之伐充于天下⑤,覆家亡国之祸,绵绵不绝,生民困贫夭折之苦,漫漫不止。

【注释】

①炽:强烈。

②逾:超越,违背。

③兵:兵器,代指军队。

④缧绁(léi xiè):捆绑犯人的黑绳索,借指监狱、囚禁。桎梏:泛指刑具,在足曰桎,在手曰梏。类似现代的手铐、脚镣。笞:用鞭子、竹板抽打。流窜之罪:指流放。

⑤戈铤弓矢:四种兵器名,代指军队。戈,古代的一种曲头兵器,横刃,用青铜或铁制成,装有长柄。铤,小矛。弓矢,弓箭。

【译文】

再延续到人类的后代,人们的嗜好与欲念更为强烈,于是不惜违背仁义忠信守则、践逾礼乐的规定去相互争夺。那些被称为“圣人”者为先前制定仁义忠信、礼乐规范的做法而后悔,不得已之下便设立了刑法、军队去制止争斗的行为。小范围的犯罪以刑罚处置,大范围发生的犯罪行为则用军队去镇压。于是受监禁、戴刑具、挨鞭笞、遭流放等罪罚的人充斥全国,动用武力的战争遍及天下,丧家亡国的祸乱不断地出现,民众遭受的困贫夭折等痛苦没有休止。

嗟乎!自然而虫之,不自然而人之。强立宫室饮食以诱其欲,强分贵贱尊卑以激其争,强为仁义礼乐以倾其真①,强行刑法征伐以残其生;俾逐其末而忘其本②,纷其情而伐其命;迷迷相死,古今不复,谓之圣人者之过也。

【注释】

①倾:歪斜。

②俾:使。

【译文】

啊呀!顺应了自然本性的动物被称为虫类,违背了自然本质的物类便是“人”类。人类在被强制修建宫室、进化饮食方式过程中诱发出贪欲,自强制分别的贵贱、尊卑中激化争夺之心,自强制遵行仁义规范、礼乐仪式过程中背离了天真淳朴,自强行刑法、征伐过程中伤害了生命。这样使得人类只知道追逐细枝末节而忘记了根本,淆乱了真性情而伤残及生命;使得人类在迷迷糊糊中走向死亡,不能回复到古时的状态,这就是被称之为“圣人”的过错呀!

明本第二

【题解】

本章要求明确以“无为为心”的根本宗旨。“无为”的思想在老庄身上得到较为充分的阐述。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七章有“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句,把“无为”与“道”做出直接的联系,认为清静无为属于“道”的根本属性。本章中提出“无为之心”是人体形骸的核心本质,它就像火之炎属性、水之湿属性一样的重要,又呈现出无所不包、无所不察又无形恍惚的特征,这与老子形容的“道”的属性也十分相近。

不过作者的关注点似乎并不在对其本质的探究,而是转向了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上面。他认为从“无为之心”的角度看,隐士巢父、许由与君王尧、舜、禹、汤、周武王都是符合其标准的典范,因为他们都做到了“应物立事,旷乎无情”。这样的说法似乎超出了老子的论域。

不过,老子讲“无为”是要强调其合符“自然”的一面,所以庄子解释“无为”常常与“人为”相对立。魏晋时郭象注《庄子》,曾说:“天下虽宗尧,而尧未尝有天下也,故窅然丧之。而尝游心于绝冥之境,虽寄坐万物之上,而未始不逍遥也。”(《逍遥游注》)大致可算是认尧、舜等君王为“无为”的诠释。郭象在同篇中还说到“圣人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的话,可谓是对以庙堂、山林为形骸、以“天然之心”为本质的观点的很好揭示。

当然,郭象是将圣人与神人等同了起来,并对巢父、许由等隐士加以了贬斥,而这些偏向都在无能子这里受到了纠正。这样显示出的,是无能子背离儒家传统、回归于道家立场的一面。

夫所谓本者,无为之为心也,形骸依之以立也,其为常而不殆也。如火之可用以焚,不可夺其炎也;如水之可用以润,不可夺其湿也。取之不有,藏之不无。动之则察秋毫之形①,审蚊蚋之音②;静之则不见丘山,不闻雷霆。大之可以包天壤,细之可以入眉睫。惚惚恍恍,不来不往;希希夷夷③,不盈不亏。巢由之隐④,园绮之遁⑤,专其根而独善也。尧授舜,舜授禹,禹授启⑥,汤放桀⑦,武王伐纣⑧,张其机而兼济也⑨。明之者,可藏则藏,可行则行,应物立事,旷乎无情;昧之者,嗜欲是驰,耳目是随,终日妄用,不识不知。孰能照以无滞之光⑩,委以自然之和,则无名之元,见乎无见之中矣。

【注释】

①秋毫:秋天刚生长出来的兽毛。

②蚊蚋(ruì):通常指蚊子。食人血的蚊子叫蚋,食植物汁液的蚊子叫蚊。

③希希夷夷:看不见听不到的样子。夷,听不到的样子。

④巢由:指巢父与许由。均为尧时的隐士。巢父,山居不营世利,因在树上筑巢自居而得名。传说不肯接受帝尧所让天下,隐居聊城(今属山东),以放牧了此一生。许由,一作许繇,字武仲,一字道开。帝尧在位时,曾率许姓部落在今河北省行唐县许由村一带活动。尧听说贤名欲让之天下,因不肯受而逃于箕山下,农耕而食;尧帝又欲任为九州长官,他到颍水边洗耳,表示不愿听到这些世俗浊言。后世把许由和巢父并称,指代隐居不仕者。

⑤园绮:园,即东园公,姓唐(一说姓庾、园),名秉,字宣明。绮,即绮里季,号简称,姓吴名实。他们与夏黄公崔广、甪(lù)里先生周术并因年高发白隐退,被称为“商山四皓”。四人都曾为秦始皇时博士官,汉初时拒绝为官,隐居于商山(今陕西商洛境内),曾向汉高祖刘邦讽谏不可废去太子刘盈(即后来的汉惠帝)。后人以此泛指有名望的隐士。

⑥启:姓姒,大禹的儿子。启在禹去世后继承王位,建立了夏朝,改禅让制而成世袭制。

⑦汤放桀:汤,即成汤,子姓,名履,又名天乙。因夏朝国君桀残暴荒淫,起兵灭夏,将桀流放于南巢,从而建立了商朝。

⑧武王伐纣:武王,指周武王姬发,因商纣王残暴败国,率军队在牧野打败纣王,建立了周朝。

⑨兼济:指兼济天下。

⑩滞:窒碍,固执。

【译文】

被称为“本”的,是以“无为”为宗旨的,包括我们人的形体在内的世间物质体,都是依赖于此而成立的,它永恒地存在而不会改变。就像火可以用来焚烧东西,没有外物能夺去其炎热的本性;水可以用来滋润万物,外力无法夺去其湿润的本质一样。这样的本质当你伸手欲取的时候并不存在,当你以为它隐藏起来的时候又无处不在。当它发生作用之时能够明察秋天兽毛这样细小的形状,分辨出蚊子般轻微的声音;当它沉静下来之时则连丘山在前也看不见,雷霆在耳也听不到了。它大起来可以包孕天地,细微处可以深入眉毛、眼睫之中。它处于惚惚恍恍之中,无法感受其来往动静;它幽微希夷,无法知晓其盈亏的形状。巢父、许由隐居深山,东园公、绮里季等人的遁世,都是专守“无为”根本、独善其身的表现。尧禅让天下于舜,舜禅让天下于禹,禹把天下传授给启,商汤流放夏桀,周武王讨伐殷纣王,都是以“无为”为宗旨而兼济天下的结果。明白这个道理的人,会根据世事的变化,做到该隐居时隐居,该出世行动时则有所作为,顺应外物的变化来做事,心胸旷达而不感情用事;不懂得这个道理的人,则被欲念牵着鼻子走,任由感官支配,整天胡作非为,糊里糊涂。若有谁能以明澈的思维,理解了自然之和谐,那么这无法言状的根本原则,就能在无形之中得到把握了。

析惑第三

【题解】

本篇涉及的是有关人的精神与形体之间关系的问题。作者认为在性与命、神与气两者关系之中,性、神无疑是第一性的东西,它存在于虚无,而化生形体于自然之中。性、神即精神是永生不灭的,而形体则在生成之时便走向死亡。这是对“神不灭论”的延续,当然具有不合理因素。然而作者不是一概将形体置之视野之外,而是提出“形骸者,性命之器也”的观点,就像火不借木柴不能发出火光一样,精神也无法独立而自我显现作用。于是他得出了犹如“埙箎之相感”一般,精神与形体两者之间存在着“形骸非性命不立,性命假形骸以显”的相辅相成关系。这样的说法有着对精神形体关系辩证认识的一面。

作者在此前提下,想要批驳的是世人对生命的过分看重,以及由此引出的贪婪欲念,这是对包括道教众人在内的执念于养生、追求长生不老神话的否定,具有着恬淡安宁的人生态度,与老子的思想有接近之处。从这层意义上,可以说确实有着解惑的效果。

另外,本章对形、神两者关系分析用的是性命、神气这样两组概念,神气概念在道家学说中较为常见,而性命之说则相对少许多。较早涉及“性命”概念的当推战国时期的孟子,《孟子·尽心下》中把“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归之于“命”,而将“圣人之于天道”这类的东西归之于性。也就是将通过形体器官获得的认识称为“命”,而将理性认识的来源归向了“性”。这样的认识其实在后世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展开,而无能子却以此作为论述的出发点,显然是与他对孟子这一思想的理解与体悟有关。这体现了他对传统儒家思想观点的熟悉与积极吸纳,具有认识上的合理性。

夫性者神也,命者气也,相须于虚无,相生于自然,犹乎埙箎之相感也①,阴阳之相和也。形骸者,性命之器也。犹乎火之在薪,薪非火不焚,火非薪不光。形骸非性命不立,性命假形骸以显,则性命自然冲而生者也②,形骸自然滞而死者也③。自然生者,虽寂而常生;自然死者,虽摇而常死④。

【注释】

①埙箎(xūn chí)之相感:埙、箎皆古代乐器,二者合奏时声音相应和。亦有“埙箎相和”的说法。

②冲:空虚,无形无相。

③滞:充实,沉重。

④摇:活动,行动。

【译文】

被称为“性”的是指人的精神,而“命”的概念则与“气”有关,这两者相互作用于虚无之中,又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这就像埙、箎两种乐器的相互应和,像阴阳二气的相互作用一样。人的形体,是性、命存在的容器。这就像火与木柴的关系,木柴要有火来燃烧,而火没有木柴也不能发出火光。人的形体要靠性、命的支撑而活着,而性、命也要依仗形体来显现作用。性、命是自然而然地活动而富有生命力的,形体则自然而然地处于沉重而暗淡无光的状态。自然而然地生存者,虽然无声无息却永恒存在;自然而然要走向死亡的形体,虽然也会奔走活动却常有死亡的威胁。

今人莫不好生恶死,而不知自然生死之理,睹乎不摇而偃者则忧之①。役其自然生者②,务存其自然死者③,存之愈切,生之愈疏。是故沉羽而浮石者也④,何惑之甚欤!

【注释】

①偃:倒在地上。

②役:役使。

③务:竭力。

④沉羽而浮石:把羽毛沉下水,让石头浮出水面。比喻不可能的事情。

【译文】

现在的人都贪图生存而厌恶死亡,不懂得生死都是自然而然的道理,见到失去生命的死者便伤心难过。他们想要通过役使自然永生的精神,努力保留自然走向死亡的形体,其实这种保留之心越为迫切,就离生存之道越远。这就像想把羽毛沉入水底而让石头浮上水面一样的荒谬,真是太过糊涂了呀!

无忧第四

【题解】

本章与前两章在内容上有所衔接,在明确了形骸的不可靠、精神的不死之后,当然会对生死问题有了豁达的看法。所以作者针对世人在生死问题上的迷惑做出劝解,提出所谓的死,不过是看到了形体的不能活动并倒卧在地的状态,其实形体的生死取决于精神的贯通,若人的器官无法发挥出认识功能,呈现“虚而灵”的状态,就是死亡了。所以死亡衡量标准在于精神与形体的结合,而不在于形体本身活动能力的丧失。这里有过分夸大精神作用的一面,但是作者的出发点在于想打消人们对死亡的恐惧,从而获得一种“至和”即极其和乐而安宁的人生态度,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夫人大恶者死也,形骸不摇而偃者也。夫形骸血肉耳目不能虚而灵①,则非生之具也②。故不待不摇而偃则曰死,方摇而趋本死矣③。所以摇而趋者,凭于本不死者耳,非能自摇而趋者。形骸本死,则非今死,非今死,无死矣。死者,人之大恶也。无死可恶,则形骸之外,何足汩吾之至和哉④?

【注释】

①虚而灵:指具有精神的作用。虚,空,无形。灵,聪明,具有思维活动的能力。

②生之具:有生命的物体。

③趋:奔走。

④汩:乱,扰乱。

【译文】

人类最为厌恶的事情是死亡,它是指形体不能活动而倒伏在地者。其实人的躯体、血肉、耳目离开了“虚而灵”的精神属性,就失去了生命存在的条件。所以它不是等到了不能活动倒伏在地时死亡的,在尚能活动奔走的同时就已经在走向死亡了。所以人能够活动奔走,凭借的是永生的精神,而不是能活动奔走的躯体。人的形体原本就没有生命力,而不是在停止活动时才算死亡,既然如此就无所谓死亡呀。死亡,是人类最为厌恶的事情。明白了没有死亡可厌恶,那么在形体之外,又有什么能扰乱我和谐安宁的心理状态呢?

质妄第五

【题解】

在分析了人生至为重大的生死问题之后,本章接着又分析了“富贵”“美名”及牵扯人们情感最多的“亲情”问题。一般人们会从它们对社会的危害谈起,说明去除其影响的重要性,而无能子则以前几章中分析的万物皆空虚不实为依据,来进行相关问题的论述。

他提出对于“富贵”的迷恋,无非与贪求“足物”的心理有关。其实人所贪求的种种物品,原本由人所创造;而其后人类反又追求这些物,以拥有这些物为满足,真是把主次、虚实的事实颠倒了过来。

至于“美名”,也不过是圣人用来拘束人之愚者的名目,只与人的形质有关。人的形质不过是一副装着血肉的臭皮囊,而与之相匹配的“美名”当然会随着它的聚毁而显隐。这种虚幻不实、与自然正性无关的“美名”,当然无须耗费人的精力去力争。这样的分析,将立论置于人的本质属性与形体、万物关系基础上,无疑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本章中论及亲情,也有其独到的方面。作者指出,从人类同为自然之物的角度看,无所谓有血缘关系一说;就像人的形体虽有耳目口鼻、四肢腹背等形表区别,但因只有组合起来才能发挥作用,所以这种名称上的区别或结合都只是暂时的、具有不确定性的。同样道理,所谓的亲情只是对某种程序上的排列组合的强名,而不具有必然性,所以也没有信守的必要性。这也是从自然界大统一的角度,分析出的亲情不合理,与前文中的论述一样,是具有理论上的说服力的。

作者最后以《庄子·大宗师》中“相喣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话作为总结,要求人们做到“相忘于自然”,进入“各适”即各得其所的状态。这是一种追求心灵自由的表现,确实与庄子的精神境界相一致,值得赞赏!

天下人所共趋之而不知止者,富贵与美名尔。所谓富贵者,足于物尔。夫富贵之亢极者,大则帝王,小则公侯而已。岂不以被衮冕、处宫阙、建羽葆警跸①,故谓之帝王耶?岂不以戴簪缨、喧车马、仗旌旃钺②,故谓之公侯耶?不饰之以衮冕宫阙羽葆警跸、簪缨车马钺,又何有乎帝王公侯哉!夫衮冕羽葆、簪缨钺、旌旃车马,皆物也。物足则富贵,富贵则帝王公侯。故曰富贵者足物尔。

【注释】

①被:穿戴。衮(gǔn):古代帝王、三公所穿的礼服。冕:贵族官员所戴的礼帽。此特指帝王的礼帽。宫阙:宫殿。阙,皇宫正殿前面两边的楼台。羽葆:仪仗名。用鸟羽装饰成伞盖的样子。警跸(bì):古代帝王出入时,于所经路途侍卫警戒,清道止行。

②簪缨:古代官吏的帽饰。仗:仪仗。旌旃(zhān):泛指旗帜。旌,用羽毛或牦牛尾装饰的旗子。旃,赤色曲柄的旗。钺(fū yuè):斫刀和大斧。腰斩、砍头的刑具。

【译文】

普天下的人所共同追求而无休止的,是富贵与美名罢了。所谓的富贵,不过是物质上的富足罢了。富贵中的顶极者,大的算是帝王,小的便是公侯罢了。难道不是因为穿戴有衮衣冠冕、住在宫殿、出行有华盖仪仗簇拥、沿途有侍卫警戒开道,被称之为帝王吗?难道不是因为头戴簪缨官帽、出门坐着车马、带着旌旗钺等仪仗队伍,才被称之为公侯吗?如果没有衮冕、宫阙、华盖、侍卫、簪缨官帽、车马、仪仗队,好像就显不出帝王公侯的地位了!衮冕、华盖、官服、仪仗、旌旗、车马,都是物质的东西。财物足够就是富贵,富贵了就是帝王公侯。所以可以说富贵者不过就是财物的富足罢了。

夫物者,人之所能为者也。自为之反为不为者感之①,乃以足物者为富贵,无物者为贫贱。于是乐富贵,耻贫贱;不得其乐者,无所不至。自古及今,醒而不悟。壮哉物之力也!

【注释】

①感:受,身有所受。指享受。

【译文】

其实财物是百姓所创造的。自己创造了财富,反倒为不生产财富者所享受,以致把不劳而获得财物者视为富贵,把被剥夺了财富者视为贫贱。由此而形成因富贵而快乐、因贫贱而羞耻,没有得到此种快乐者则什么事都敢做的社会风气。从古到今,人们貌似清醒却不明白这个道理。可见物质的力量实在是强大呀!

夫所谓美名者,岂不以居家孝、事上忠、朋友信、临财廉、充乎才、足乎艺之类耶?此皆所谓圣人者尚之,以拘愚人也。夫何以被之美名者,人之形质尔。无形质,廓乎太空,故非毁誉所能加也。形质者,囊乎血舆乎滓者也①,朝合而暮坏,何有于美名哉?今人莫不失自然正性而趋之,以至于诈伪激者②,何也?所谓圣人者误之也。

【注释】

①囊乎血舆乎滓:指装满了血和各种渣子的皮囊。囊,口袋。舆,车子。

②激:动,指动用,使用。

【译文】

被称之为美名者,无非是在家里孝顺父母、在朝廷忠于君王、与朋友交往讲诚信、不贪财物、富有才能技艺之类的行为吧?这些都是所谓圣人倡导出来、用来约束愚人的标准。其实承载美名的是什么呢,只是人的形质而已。人忘掉了形体,游心于辽阔的太空,那外界的诋毁或荣誉都起不了作用。至于形质,不过是装满着血和渣滓的皮囊罢了,早上聚合晚间或已毁坏,与美名有什么关系?为什么现在的人会失却自然天性而去追求美名,甚至不惜使用诈伪的手段呢?都是受到所谓圣人误导的结果呀。

古今之人,谓其所亲者血属①,于是情有所专焉。聚则相欢,离则相思,病则相忧,死则相哭。夫天下之人,与我所亲:手足腹背,耳目口鼻,头颈眉发,一也。何以分别乎彼我哉?所以彼我者,必名字尔②。所以疏于天下之人者,不相熟尔;所以亲于所亲者,相熟尔。

【注释】

①血属:有血缘关系的亲属。

②名字:名称。如父母、兄弟、朋友等等。

【译文】

自古至今的人,都认为自己所亲近的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这样情感便有了归属。亲人们聚在一起就很高兴,分离后就相互思念,有人病了其他人便为他担忧,死了为之哭泣难过。其实天下的人与我的亲属之间,就像人身上的手足腹背、耳目口鼻、头颈眉发一样,都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有什么必要区分彼我的不同呢?能区分出彼我的,只有名字的不同。之所以会疏远于天下人,只是因为不相熟悉;而与亲属亲近,只是因为相互熟悉罢了。

嗟乎!手足腹背,耳目口鼻,头颈眉发,俾乎人人离析之①,各求其谓之身体者,且无所得,谁谓所亲耶?谁谓天下之人耶?取于名字强为者也。若以名所亲之名,名天下之人,则天下之人皆所亲矣;若以熟所亲之熟,熟天下之人,则天下之人皆所亲矣,胡谓情所专耶?夫无所孝慈者,孝慈天下;有所孝慈者,孝慈一家。一家之孝慈未弊,则以情相苦,而孝慈反为累矣。弊则伪,伪则父子兄弟将有嫌怨者矣。

【注释】

①俾:使。

【译文】

哎呀!手足腹背、耳目口鼻、头颈眉发,如果人们将其相割离后,再去求所谓的身体的,一定无从获得,谁能分辨得出哪些是亲近者?哪些算是天下之路人呢?可见不过是取个名字强加区别而已。如果用称呼亲属的名词去称呼天下之人,那么天下之人都是我的亲人了;如果用对亲人的熟悉去熟悉天下人,那么天下之人都可成为我的亲人,哪有什么情有所专一说?所以忘掉了孝慈对象的,可以孝慈于整个天下之人;而有特定孝慈对象的,只能孝慈于一家人。没有消除对一家人的孝慈,便会受到情感的困扰,使孝慈反而成为拖累。如果消退了对家人的孝慈之情又会造成相互间的虚伪欺瞒,那么父子、兄弟之间将有嫌怨产生。

庄子曰:鱼相处于陆,相喣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①。至哉是言也!夫鱼相忘于江湖,人相忘于自然,各适矣。故情有所专者,明者不为。

【注释】

①“相喣”二句:语出《庄子·大宗师》。相喣以沫,用口水相互涂抹。喣,吐气。沫,口水。

【译文】

庄子说:被困在陆地的鱼之间,即使相互爱惜涂以口水湿润,也不如能在江湖中自由自在而相互忘记来得快乐。真是说得很到位呀!鱼在江河湖海中相互忘却,人顺应着自然天性而相互淡忘,都是各得其所的事情。所以情有所专的事,是明智者不去做的。

第六(阙)

真修第七

【题解】

本章在前几章批评各种人性问题上的错误观点之后,正面提出了如何进行精神修养的问题。作为上卷的最后一章,体现了与前几章首尾呼应、具有内在联系性的特点。

与上几章通篇说理的风格不同,本章对“真修”即真实本性修养的阐述,通过实物举例来进行。这四类实物分别为:镜子、水、水火风云及鸟鱼。其中水的举例,基于老子思想的阐述,要说明的是回复到自然本性,要做的就是如水般地“含神体虚、专气致柔”,道家的立场非常鲜明。

关于水火风云的比喻,显然出自《易·乾》卦,其文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各从其类也。”原文即谓诚如水往低湿处流,火往干燥处烧,云跟随龙,风跟随虎一样,万物遵循着各依其类别相互聚合的自然法则。不过与《周易》认为万物之感应是圣人的作为不同,无能子将感应的原因归之于精神招来的元气,它当通过人自身对道的体悟而获得,体现从自儒家典籍出发,又回归于道家立场的倾向性。

关于镜子之无心应物,鸟、鱼的应机自至等比喻,或更多地出自无能子自身的体悟。这些举例,使其得出的“偕天壤以无疆,沦颢炁而不疲”、使心灵“至和而灵通”的修养要求,显得自然而合理,衬托出作者在论证问题时的实力。

夫衡镜①,物也,成于人者也。人自成之,而反求轻重于衡、妍丑于镜者②,何也?衡无心而平,镜无心而明也。

【注释】

①衡:秤杆,泛指秤。

②妍(yán):美丽。

【译文】

秤和镜子这些物品,是人类制造出来的。人自己造出来后,反倒从秤上求取物体的轻重,从镜子那里反观自身的美丑,为什么呢?因为秤公平而不存在主观偏见,镜子明亮也没有主观的成见。

夫无心之物,且平且明,则夫民之有心者,研之以无①,澄之以虚,涵澈希夷②,不知所如。吾见其偕天壤以无疆,沦颢炁而不疲③,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矣。

【注释】

①研:磨,碾。引申为修养。

②涵:沉浸,涵泳。澈:穿透。希夷:虚寂玄妙的境界。无声谓“希”,无形谓“夷”。

③沦:进入,渗入。颢:洁白的样子。炁:气。

【译文】

不带主观意愿的物品能具有公平明亮的属性,那么带有主观性的民众,若能体悟“无为”的宗旨,就能以虚静境界澄净心灵,涵泳于希夷自然之中,没有念虑。我能想见他能达到的与天地共存于无限,沉溺于元气而不衰的状态,整个天下没有能与之抗衡的。

夫水之性,壅之则澄①,决之则流,升之云则雨,沉之土则润;为江海而不务其大②,在坎穴而不耻其小,分百川而不疲,利万物而不辞,至柔者也。故老聃曰:柔弱胜刚强③。则含神体虚,专气致柔者④,得乎自然之元者也⑤。

【注释】

①壅:堵塞。

②务:追求。

③柔弱胜刚强:语出《道德经》第三十六章。

④“含神”二句:语出《道德经》第十章。专,通“抟”,结聚。

⑤元:首要,重要。

【译文】

水的本性,在于被堵塞了就会静止下来变得澄清,被疏通了就会流动,蒸发后上升于天变成云朵、雨水,沉下去渗透到土壤则会润泽大地;汇聚成江海并不是追求浩大的结果,委身于沟坎洞穴也不因为渺小而有羞耻的感觉,分流于千百条河川而不感觉疲惫,利养于万物而决不推脱,达到了最为柔弱的境界。所以老聃说:“柔弱者能够克胜刚强。”水的含蕴神妙体现虚静、结聚元气柔弱至极的特性,都是得到自然本元的结果。

夫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①,自然感应之理也。故神之召气,气之从神,犹此也。知自然之相应,专玄牝之归根②,则几乎悬解矣③。

【注释】

①“水流湿”几句:语见《易·乾·文言》。

②专:通“抟”,结聚。玄牝:玄妙的母体。

③悬解:解救于困境。语出《庄子·养生主》:“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县,同“悬”。

【译文】

水向潮湿的地方流动,火向干燥的地方燃烧,云跟从着龙的踪迹,风与虎的行动相随,这是自然界中感应的道理。所以精神能召来元气,元气与精神相随,道理也是一样的。知道自然界相互感应的道理,专注于归顺于玄妙的母体,那么就几乎可以从困境中解脱出来了。

夫鸟飞于空,鱼游于渊,非术也①,自然而然也。故为鸟为鱼者,亦不自知能飞能游。苟知之,立心以为之②,则必堕必溺矣。亦犹人之足驰手捉、耳听目视,不待习而能之也。当其驰捉听视之际,应机自至③,又不待思而施之也者。苟须思之而后可施之,则疲矣。是以任自然者久,得其常者济④。夫浩然而虚者⑤,心之自然也。今人手足耳目,则任其自然而驰捉听视焉。至于心,则不任其自然而挠焉⑥,欲其至和而灵通也难矣。

【注释】

①术:办法,技能。

②立心:有心,有意。

③机:时机。

④济:成功。

⑤浩然:广大宽阔的样子。

⑥挠:搅动,扰乱。

【译文】

鸟能够在天空中飞翔,鱼能够潜游于深渊,不是通过掌握某种技能而实现的,而是自然而然的结果。所以作为鸟、鱼,并不清楚自己能飞能游的原因。一旦它们知道了其中的原因,并据此有意识地为之,那就一定会遭遇鸟在飞行中堕落、鱼在游水中溺亡的恶果。这也就像人的脚能行走、手能握取、耳朵能听闻、眼睛能视物一样,是一种不待练习就能发挥作用的本能。它们行走、握取、听闻、视物等功能的发挥,是出现外界状况时的本能应对,不需要等待思考之后来付诸行动。如果要等思虑后再加以实施,那就做不成了。所以依凭自然本性的行动能够长久维持,把握了恒常大道的才能够获得成功。浩瀚而虚静,是心灵的自然状态。现在的人任凭着手足、耳目的自然发挥行走、捕捉、听闻、视物等作用,却不能容忍心灵去自然地遐想。这样的话,要想获得人的极致平和、心思灵通状态就十分困难了。

第八(阙)

第九(阙)

第十(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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