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哲学,有与儒家根本不同之处。儒家以人为中心,道家以自然界为中心。儒家道家皆言“道”,然儒家以人类心力为万能,以道为人类不断努力所创造,故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道家以自然界理法为万能,以道为先天的存在且一成不变,故曰: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

道何自来耶?彼宗以为: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

道不惟在未有人类以前而且在未有天地以前早已自然而然的混成,其性质乃离吾侪而独立,且不可改。因此之故,彼宗以为以人类比诸道所从出之“自然”,则人实极幺麽且脆弱,故曰:

吾在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庄子·秋水》篇)

此天地间幺麽脆弱之人类,只能顺著自然界——最多不过补助一二,而不能有所创造。故老子曰: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莫敢为。

韩非子引喻以释之曰:

宋人有为其君以象为楮叶者,三年而成。丰杀茎柯,毫芒繁泽,乱诸楮叶之中而不可别也。此人遂以功食禄于宋邦。列子闻之曰:“使天地三年而成一叶,则物之有叶者寡矣。”故不乘天地之资,而载一人之身,不随道理之数,而学一人之智,此皆一叶之行也。故冬耕之稼,后稷不能羡也;丰年大禾,臧获不能恶也。以一人力,后稷不足,随自然则臧获有余,故曰“恃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喻老》)

此论正否认人类之创造能力,以为吾人所自诧为创造者,其在自然界中,实眇小不足齿数。以吾观之,人类诚不能对于自然界有所创造,其所创造者乃在人与自然界之关系及人与人之关系。虽然,彼宗不承认此旨,盖儒家以宇宙为“未济”的,刻刻正在进行途中。故加以人工,正所以“弘道”。道家以宇宙为已“混成”的,再加人工,便是毁坏他。故老子曰: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庄子设喻曰:

南海之帝为鯈,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鯈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鯈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月而浑沌死。(《应帝王》)

彼宗认“自然”为绝对的美绝对的善,故其持论正如欧洲十九世纪末卢梭一派所绝叫的“复归于自然”,其哲学上根本观念既如此,故其论人生也,谓“含德之厚,比于赤子……骨弱筋柔而握固……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老子》)。比言个人之“复归于自然”的状态也。其论政治也,谓:

民莫之令而自正。(《老子》)

此与儒家所言“子率以正孰敢不正”正相针对。又谓: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

此与儒家所言,“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等语,其承认心理感召之效虽同,然彼为有目的的选择,此为无成心的放任,两者精神乃大殊致。道家以为必在绝对放任之下,社会乃能复归于自然,故其对于政治,极力的排斥干涉主义。其言曰: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翘足而陆(司马彪云陆跳也),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编之以皂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便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陶者曰:“我善治埴,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钩,直者应绳。”夫埴木之性,岂欲中规矩钩绳哉。然且世世称之曰:“伯乐善治马,而陶匠善治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庄子·马蹄》篇)

“龁草饮水,翘足而陆”,此为马之自然状态。伯乐治马,则为反于自然,陶匠之于埴木也亦然。道家以人类与马及埴木同视,以为只要无他力以挠之,则其原始的自然状态,便能永远保存。其理想的人类自然社会如下: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

然则现社会何故不能如此耶?道家以为,

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老子》)

救之之法,惟有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

惟有

常使民无知无欲。(《老子》)

然则人性究以“不知足”、“欲得”为自然耶?抑以“知足”、“不欲得”为自然耶?换言之,人类自然状态究竟有私有知有欲耶?抑本来无知少私寡欲耶?道家之指,乃大反于常识之所云,彼盖以未凿窍之浑沌为人类自然状态,则无知无私无欲,其本来矣。然则本来无知无私无欲之人,何故忽然有知有私欲且多私欲耶?彼宗分两层答此问题。第一层,谓由自然界之物质的刺戟,所谓: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老子》)

曷由使之复归于自然耶?曰:

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老子》)

第二层,谓由人事界之政治的或社会的诱惑及干涉,所谓: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

曷由使之复归于自然耶?曰:

绝圣弃知,大盗乃止;擿玉毁珠,小盗不起;焚符破玺,民乃朴鄙;掊斗折衡,而民不争。(《庄子·胠箧》篇)

质言之,吾侪所谓文明或文化者,道家一切悉认为罪恶之源泉。故文字,罪恶也;智识,罪恶也;艺术,罪恶也;礼俗,罪恶也;法律,罪恶也;政府,罪恶也;乃至道德条件,皆罪恶也。然则彼宗对于政治究作何观念耶?彼之言曰: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者矣。(《老子》)

彼宗盖深信“自然法”万能,儒家亦尊自然法,但儒家言“天工人其代之”,谓自然法必借“人”而后能体现也。而彼宗则以自然为不容人代也。故又曰:

闻在宥天下,未闻治天下也。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庄子·在宥》篇)

“在宥”云者,使民绝对自由之谓也。曷为能使民绝对自由?释以俗语则曰“别要管他”,文言之则曰“无为”。故曰:

涤除玄览,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知乎?天门开阖,能无雌乎?明白四达,能无为乎?(《老子》)

彼宗于是分治术为数等,曰:

上德(案:上同尚),无为而为以为(案:据《韩非子·解老》篇“以”字当为“不”字之讹);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老子》)

其意谓上德者以无为为为也;上仁者,无所为而为;上义者,有所为而为;上礼者,则为其所不能为也。彼又将人民对于此四种治术所起之反应列为等第。曰:

太上,下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老子》)

所云太上,盖指尚德者,其次其次……则尚仁尚义尚礼者。而尚德之治,结果则:

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

此即政治上之复归于自然也。百姓各自谓此我之自然而然,而不知有其上,此为道家之理想的政治。质言之,即“无治主义”也。道家以彼宗之哲学为出发点,以至政治上得此种结论。今请评其得失。

道家之大惑,在以人与物同视,“龁草饮水,翘足而陆”,诚为马之自然的状态,世苟无治马之伯乐,则马必能长保此状态。而马即常得其所,此吾侪所绝对承认也。顾所当注意者,马中无伯乐,而伯乐非马,伯乐乃立乎“马的全体”之外,而伤害马的“自然之朴”。人类何如耶?处此自然状态中(指道家所谓自然状态言耳)者固“人”,厌此自然状态,坏此自然状态者亦“人”也。且人究以何者为其自然状态耶?彼宗之说,以“埴木之性不欲中规矩钩绳”喻“人之性不欲中……”,然埴与木固确然无知无欲也,中规矩钩绳,乃“陶者匠者”之欲;人类何如耶?人性确欲“中……”,“中……”而非有立乎其外如“陶者匠者”者强之使“中”。他勿具论,即彼老子庄子,岂非自欲“中”其“无欲无为之规矩钩绳”,且欲人人皆中此规矩钩绳者哉?谁欤为陶匠以矫揉老庄之自然而使之“中”此者?故知“不欲中规矩钩绳”者,为埴木之性之自然(?),欲如何欲如何者,正乃人性之自然也。而彼宗必欲反此自然灭此自然,则虐马之伯乐,矫揉埴木之陶匠,非他宗而彼宗也。质言之,则戕贼自然者莫彼宗若也,彼宗谓有欲为非自然的,然“欲”之从何来?则第一层指为受自然界之刺戟,如所谓“五色令人目盲……”云云者,夫自然界之有五色声味,自然界之自然状态也。人类之有耳目舌,又人类之自然状态也。今谓色声味戕贼耳目舌,岂非自然戕贼自然耶?欲使彼自然勿戕贼此自然,其术乃在“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殊不知能见可欲者乃目之自然,能见而使之不见,孰自然,孰不自然耶?荀子曰:

今使人生而未尝睹刍豢稻粱也,惟菽藿糟糠之为睹,则以至足为在此也。俄而粲然有秉刍豢稻粱而至者,则瞲然视之曰:“此何怪也?”彼臭之而无嗛于鼻,尝之而甘于口,食之而安于体,则莫不弃彼而取此矣。(《荣辱》篇)

此即见可欲而心乱之说也。夫此正乃人类自然状态之所不能避者也,而“明自然”之彼宗乃欲杜灭之何也?彼宗论“欲”之第二来源,归诸人为的诱惑,谓假使无“刍豢稻粱”,则终无以夺“糠糟菽藿”。斯或然也,殊不思“刍豢稻粱”,非由天降,非由地出,非彼自出,人实好之。质言之,凡“人为”云者,皆“人”所为也。人能有所为且不能不有所为,即人之自然状态也。彼言“绝圣弃智,民利百倍”,“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夫人之能为圣智法令也,犹其能为刍豢稻粱也,皆其自然。彼言“剖斗折衡,而民不争”,夫人能争,人能为斗衡以求免争,人又能争于斗衡之中,皆其自然,而“明自然”之彼宗乃欲杜灭之何也?

要而论之,彼宗不体验人生以求自然,乃以物理界或生物界之自然例人生之自然,于是欲以人所能弘之道弘人,结果处处矛盾而言之不复能成理。此真庄子所谓:“其所谓道者非道,而所言之韪不免于非”(《天下》篇)也。孟子曰:“生于其心,害于其政;发于其政,害于其事。”道家既否定人类有创造性能,且认人为的文化皆为罪恶,然而事实上人类终不能以彼宗所谓“无为”者为常态也。则如之何?曰:吾姑为消极受动的“为”,不为积极自动的“为”,其秘诀在:

不敢为天下先。(《老子》)

在:

以天下之至柔驰骋乎天下之至刚。(《老子》)

庄子尝总述老子学说之要点曰: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谷;人皆取先,己独取后,曰受天下之垢;人皆取实,己独取虚,无藏也故有余,岿然而有余,其行身也。徐而不费,无为也而笑巧;人皆求福,己独曲全,曰苟免于咎。……曰,坚则毁矣,锐则挫矣……(《天下》篇)

庄子书中言此意者亦最多,如:

今之大冶铸金,金踊跃曰:“我且必为镆铘。”大冶必以为不祥之金。……(《大宗师》篇)

如:

……是不材之木也,无所可用,故能若是之寿。(《人间世》篇)

此等论调,其病仍在混人物为一谈。吾侪为金耶,为木耶,诚宜如此。虽然,吾侪人也。使人性果能为庄子所谓“祥金”与“不材之木”亦曷尝非善事,然而不能——以反于自然状态故不能,不能而以此导之,结果徒教取巧者以藏身之固耳。“子路问政,子曰:先之……”此与彼宗“不敢为天下先”之义最相反者也。(不为天下先,与儒家所谓礼让若相近,而实大异。礼让由同情心发出,其性质属于社会的;不为先之目的,在以不材保天年,其性质纯为个人的。)《易传》言:“君子以自强不息”,《中庸》言:“不变塞焉强哉矫”,《孟子》言:“浩然之气,至大至刚”,此与彼宗“柔弱胜刚强”之义最相反者也。欲以人弘道耶?非有为之先者不可,非刚强不可,而道家以为是不“毁”则“挫”,而惟当“不为先”以“曲全”而“苟免于咎”。吾侪诚不解“曲全免咎”在人生中有何意义有何价值?而宇宙间从何处有不毁不挫之事物,又岂直坚与锐而已。故彼宗之说,徒奖厉个人之怯懦巧滑的劣根性,而于道无当也。呜呼!此种学说,实形成我国民性之主要部分,其影响于过去及将来之政治者非细也。

然则道家思想竟无价值耶?是又不然。其一,彼宗将人类缺点,无容赦的尽情揭破,使人得反省以别求新生命,彼宗之言曰:

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

又曰:

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为之权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为之仁义以矫之,则并与仁义而窃之……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是非窃仁义圣知耶?(《庄子·胠箧》篇)

彼宗固极力诅咒文明者也,然文明之本质,孰敢谓其中不含有宜诅咒者存!(罗素最心醉道家言,盖彼正诅咒现代文明之一人也。)古今来人类所谓文明,大部分皆为拥护强者利益之工具,此其宜诅咒者一也。即不尔,而文明成为结晶体之后,流弊必滋,故曰:“水积则生相食之鱼,土积则生自穴之兽,礼义饰则生伪匿之本。”(《淮南子·齐俗训》)凡烂熟之文明,必流为形式的以相率于伪,此其宜诅咒者二也。道家对于此等毒害之文明,揭破其假面目,高叫赤裸裸的“自然”一语以逼之,使如汤沃雪,实刷新人心之一良剂也。夫自然主义之为物,能使人怀疑烦闷乃至汹惧而失其所守,或益招社会之混乱。此征诸近代之欧洲而最易见者也。虽然,此如药经瞑眩,乃可以瘳疾。故刷新人心以求第二期之创造,必以此为驱除难焉。此即道家学说之价值也。

其二,道家最大特色,在撇却卑下的物质文化,去追寻高尚的精神文化;在教人离开外生活以完成其内生活。此种见解,当时最流行之儒墨两家皆不如此说,而实为道家所独有。精神文化与内生活究是何物?道家所言是否得其真?此属别问题,但此为人生最高目的,吾人决当向此路进行,此吾所绝对承认毫不迟疑者也。离却外生活有内生活,在常识上几无从索解。吾侪亦深信此种生活不能适用于一般人——不能作为社会教育或政治的一种标帜。但吾侪不谓此事为不可能,盖人类之自由意志,吾侪虽不敢指为万能,然确信其力之伟大实不可思议。自己欲作何种生活,最少可以凭自己意力作一大半主,故将物质生活减杀至最低限度,而将精神生活发育到最高限度,人类实有此可能性。道家观察人生之出发点,谓:

其耆欲深者,其天机浅。(《庄子·大宗师》篇)

救治之法在:

去甚,去奢,去泰。(《老子》)

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老子》)

其理想的人生,则: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老子》)

谓信能如此,则:

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老子》)

此种生活,不以生活为达任何目的之手段,生活便是目的。换言之,则为生活而生活——为学问而学问,为劳作而劳作。再换言之,则一切皆“无所为而为”。再换言之,则将生活成为艺术化,夫生活成为艺术化,则真所谓“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矣。此种生活,虽非尽人而能,然智慧愈多者,其可能性愈大,则甚章章也。天下之大患,在有智慧之人耽溺于私欲,日出其智慧以扩张其溪壑无厌的物质生活,于是所产生劣等文化愈丰,而毒害社会亦愈甚。道家欲救此病,故以“见素抱朴,少私宽欲”为教,其哲学基础在此,其政治思想基础亦在此。此果为复归于自然耶?吾不敢承,吾以为老子、庄子所活动之遗迹,与其主义矛盾,彼辈实努力为“反自然的创造”,而所创造者则人类极有价值的作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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