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别:
  • 朝代:春秋
  • 出生日期:约公元前280年
  • 逝世日期:公元前233年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末期的思想家、法家杰出的代表人物。出生于韩国贵族家庭,与李斯同出荀子门下。曾多次建议韩王变法图强,均未被采纳。他因口吃而不善言谈,于是发愤著书立说,以明心志。秦王读其著作后十分钦佩,急派兵攻韩而求韩非。韩非入秦后,未被重用,反而遭受李斯、姚贾的陷害而入狱。当年受冤被迫服毒而死。但他的政治学说和治国方法,都为秦王所采纳,成为后来一统天下建立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的思想武器。

韩非是先秦时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总结了早期法家、名家的思想,又吸收了老子的道家学说、荀子的儒家学说以及墨家思想,形成了一整套以“法”为主,法、术、势相结合的刑名法术之学。他的思想体系在哲学方面继承了荀子的唯物主义思想,又批判地继承了老子的“道”的学说。他反对儒家学派,认为孔孟的“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的说教是根本行不通的,必须实行法治。主张国君要牢牢掌握“二柄”,即赏罚兼备,德刑并举。他充分肯定了人的认识能力,认为“聪明睿智天也,动静思虑人也”,主张“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指出了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方法。他第一次提出并使用了“矛盾”这一概念,认为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的双方相辅相成,又相互转化,这是对老子朴素唯物主义的继承和发展。他继承荀子的“性恶论”,在“道”和“理”的关系上发展了荀子的观点。他认为理是具体事物中产生和变化的具体规律,道是贯穿于各种具体事物之中的一般规律,只有“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韩非的思想最终成为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国家建立的根本指导思想。他的法制思想的精髓,至今仍有不少可以借鉴的地方。韩非著有《孤愤》、《五蠹》、《说难》等,后收录于《韩非子》一书中,《汉书·艺文志》著录共55篇,至今流传。

韩非作品

韩非子 [ 韩非 ]

原名《韩子》,战国末年韩非撰著的理论散文作品。作者继承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御臣方法)和列子的“势”(统治的权力)而提出了以“法”为中心,“法”、“术”、“势”相结合的统治方法,为封建中央集权统治奠定了基础,被公认为法家的集大成者。他强调的是帝王以权势和御下之术来保证独裁一切。他所说的“法”最要紧处是帝王赏罚有度,实际上是术的补充。由于韩非切于政治的实行不以理想代替现实,所以能客观地揭露现实封建政治生活中的种种矛盾和人际关系,有唯物论倾向。他又以道家学说为理论基础,故立论剖析,时有辩证法因素。《汉书·艺文志》著录此书共55篇,与今本相符。所收篇章大部分为韩非所作,仅《初见秦》、《解老》等数篇疑为后搀入。特别重要的篇章有《孤愤》、《难势》、《问辩》、《定法》、《五蠹》和《显学》等,提出一套“法”、“术”、“势”并用的法治主张。书中保存了有关韩非的思想及古代历史的许多珍贵资料,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文章严谨细密,语言锋芒犀利,善于辨析事理,逻辑性强,而且富有文采,对后代说理散文的发展有一定影响。本书注本甚多,以清王先谦《韩非子集解》最为通行。近人陈奇猷《韩非子集释》资料搜集得比较完备,梁启维《韩子浅解》,注释比较详明,便于参考。 查看详情>>

韩非子白话文 [ 韩非 ]

诸子散文名著。战国韩非撰。五十五篇。法家重要代表著作。宣扬“法治”,主张“法”、“术”、“势”三者并用,强化中央集权,反映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要求。文章锋芒锐利,严峭峻刻,逻辑严密,说服力强,善于运用历史故事和民间寓言进行论证,形象生动,言简意赅,对后世政论文写作及发展影响甚大。此为韩非子白话文! 查看详情>>

集海阁网站拥有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源,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宝库。
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
京ICP备202102730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