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巳)十九年大明崇祯十三年

春正月

1月2日

○戊寅,時以逃還者刷送,人心洶擾。上下敎于八道以諭之曰:

予以薄德,忝爲一國臣民之主,有安養庇覆之責,而智昧於經濟,誠薄於撫字,徭役繁興,邑里愁苦,蓋已久矣。天道不佑,災厄相踵,民遂大困,亂靡有定,而予又不能彌縫事機,愼固疆域,卒被丙、丁之大變,軍兵盡於鋒鏑,男婦陷於俘擄,禍亂之慘,前代所罕有也。予於彼時,誠不難辦命畢義,而所以顚沛出城,以至今日者,非苟爲自全計,實爲擧國生民再活計也。訖玆四年,瘡痍益甚,民荐罹殃,玆者刷送之擧,八路震驚。哀我無辜赤子,陷彼異域,思戀骨肉,冒死逃還,有若脫網之兔,投入林藪,豈知山城約條之有嚴哉?潛身偸命,已失本業,而一齊搜括,繫縛拘送,如待寇賊,子別其母,夫別其妻。決絶之際,情窮理極,或自縊而死,或不食而殞,至有斷手留別者。飢凍困苦而死於道路,犴獄之中者多有之。官吏迫於嚴督,懼于延累,侵及隣族,毒遍閭里。甚至刼執行旅,代送族屬者有之,而朝廷迫於期會,不可一一辨別,含冤抱痛,俱就死地。至於漢人之窮來歸我者,已爲編氓,各有家業,而竟未免此行,其間疑似橫罹者亦衆。向化人等自當還歸故國,不厭刷送,而亦由累代來屬,昏嫁我民,子支相混,親黨相雜。分析之際,枉被連逮,延禍我民者,又不知其幾數。嗚呼!臨陣而被搶,避亂而見俘者,事出蒼黃,計無奈何,予亦無所措手也。今之刷送,乃予自出,號令官吏,自行執縛,此豈爲人父母所忍爲之擧乎?勢有所迫,事不可已,無異於割肌肉以充腸肚,殘肢體以救頭目,其於安養庇覆之責,何如哉?雖有區區愛民之心,將何所裨益,將何所表見哉?予於久病之中,忍覩此事,食不下喉,寢不成寐。思之涕逬,語之咽塞,仰愧俯慄,無地自容。惟思捐竭國帑,以圖贖還之便,申飭官吏,務講安集之策,而財弱力綿,未可期也。嗚呼!彼淪陷之民,雖詈予怨予,是予之罪,尙何所逃哉?惟我遺民耆老子弟,庶幾諒予本心,毋懷渙散違背之念,復安耕稼,少寬憂怖,俾我二百年宗社,獲延一線之脈。是予之願也。

大提學李植所撰也。

1月3日

○己卯,都承旨韓亨吉遞。亨吉以刻迫苛酷得能名,扳附時權,始通顯路。及拜是職,物議譁然,至是辭遞。

1月4日

○庚辰,以江原、咸鏡兩道刷還人七十餘口,解送瀋陽。

1月5日

○辛巳,倭人求《四書章圖》、《楊誠齋集》、《東坡》、《剪燈新話》、我國地圖,朝廷賜以《東坡》、《剪燈新話》,餘皆不許。

1月7日

○癸未,憲府啓曰:「年少宗室悖戾恣橫之習,近來愈甚。靈興副令暻,路逢健元陵正朝祭官內資直長宋琬,稱以犯馬,手自亂打,頭䐉穿碎,一目破裂。此前所未有之變也,請削奪暻官爵。」答曰:「先罷後推。」

○以朴潢爲大司諫,睦長欽爲都承旨,柳淰爲執義,金慶餘爲副應敎,權坽爲掌令,黃㦿爲校理,睦行善爲副修撰,洪處尹爲檢閱。

○上召見戶曹判書李溟、刑曹判書具仁垕於便殿而語之曰:「久欲與卿等面講運餉之策,而病未能開窓,不得已招語於戶外耳。」兩臣各陳所見,上曰:「使廟堂從長指揮。」

1月10日

○丙戌,麟坪大君㴭還自瀋陽。

○領議政洪瑞鳳、吏曹判書李顯英、兵曹判書李景曾回自龍灣。

○右議政姜碩期初度呈辭,命不允批答。

1月11日

○丁亥,以沈演爲都承旨,李命雄爲同副承旨,趙啓遠爲掌令,金弘郁、成楚客爲持平,姜栢年爲正言。

1月12日

○戊子,領議政洪瑞鳳上箚乞免,不許。先是,龍胡到灣上,誤以金尙憲之名爲斜陽,擧其不受官敎、〈卽告身牒也。〉不迎東宮、沮撓舟師等事詰問焉。瑞鳳不能周防,直言金尙憲姓名,致令北行,時議多非之。故瑞鳳還朝,有是箚。

1月15日

○辛卯,江原監司李楘請捐本道庚辰條鹽船稅木,以爲賑救之資。戶曹以爲不可,上特命許之。

1月16日

○壬辰,日暈有兩珥,白虹貫暈。

○耆老所堂上金瑬等上箚曰:

閔馨男再辭判書,出於筋力不逮,而迹涉謀免質子,公議之發,勢所必至。第念,馨男就木迫矣。今番赦文有死罪竝宥之敎,而馨男尙在羈管,若先朝露,終作他鄕之鬼,則或不能無歉於好生之德也。

疏入,卽命釋之。

1月18日

○甲午,林慶業自伊州衛還,所領軍多病死者。上聞之,令該道給牛馬,載還其屍,護恤其家。

○以尹暉爲工曹判書,尹墀爲副提學,金地南爲持平,申翊全爲獻納,朴漪爲校理,鄭知和、嚴鼎耉爲副校理,鄭泰齊爲吏曹佐郞,擢拜李明漢爲右尹。

1月20日

○丙申,行大司諫朴潢乞解本職及備局堂上,許之。先是,潢以預知鄭雷卿之謀,見惡於鄭命壽,至庚辰冬,又以巡檢南方,有詰問之擧,潢恐貽患國家,陳疏固辭,上慰諭不許。及是,自瀋中又令入送,故辭遞。

○前判書金尙憲、前持平曺漢英、學生蔡以恒等至瀋陽,頸加鐵鎖,縛其兩手,致于刑部門外。質可王及龍骨大、皮牌、加麟、范文程諸博氏,列坐府中,邀世子及謝恩使申景禛使之同參,刑官等列立于門外。以次問之,三人之言一如灣上所答。遂問於申得淵曰:「曺、蔡所答如此,與爾當初之言,何相左也?」得淵曰:「此皆吾在瀋中時事。龍將嚴問之際,只以所聞言之,諸人疏辭則實未知其何意也。」又問曰:「爾於夫馬徵發之時,啓國王而止之何也?」得淵曰:「其時朝議以爲,必不能得達於遠道,欲以價銀入送。吾謂:『上國有調發之令,不更稟定而先送價銀,事極未安,必須奏文定奪而爲之。』以此略陳所見,不過愼重之意,豈有橫議於其間?」淸人使鄭命壽傳言曰:「爲人臣者,保國安民,乃其職耳。丙子年橫議紛紜,使國家傾危,生民塗炭。皇帝特加寬宥,曲爲保全,則所當誠心從順,而尙憲輩亦不知悔,猶踵前習,厥罪當死。曺漢英頻接臣僚之說,必是上國之事;蔡以恒徭役煩重之言,必爲歲幣、軍糧而發也。申得淵則夫馬調送之時,妄陳疏章,以致未及期會。至於曺、蔡二人之事,初旣發告,及其相面,乃反變其初說,奸回不測。本國之從前誤事,皆出於此輩之橫議,罪在難赦,而今番十二件事,爾國皆已自服,又卽押送此輩,不違皇命,旣往之失,皆置之。四人罪犯,亦當量處。」仍拘囚,絶不通外人。又使命壽傳言于世子曰:「朴潢亦有可問之事,劃卽送來。義州府尹、平壤庶尹、昌洲僉使、靑城僉使罪犯,自本國從輕重論斷云。」

○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上曰:「徵發騎兵,出於意外,千匹之馬,從何辦出?師期在於三月,遠道之兵則必須急速分付,庶免後期之責矣。」李景曾曰:「馬匹當分定於各道,而以都監分養馬,湊足其數似當。」上曰:「予意則宜分定六百匹於諸道,又以司僕馬一百匹、林慶業買來馬一百匹、前日駄運馬二百匹,滿千匹之數。

1月21日

○丁酉,以崔惠吉爲大司諫,柳淰爲司諫,柳潁爲執義,洪處亮、趙復陽爲奉敎。

1月22日

○戊戌,白虹貫日。

○還設龍川府治於良策站,黃海道兵營於黃州府。初,朝廷以山城爲重,移龍川府於龍骨,黃州兵營於正方,至是淸人惡之,故有是擧。

1月25日

○辛丑,流星出心星下,入軫星上。

1月27日

○癸卯,林慶業還至京。上引見而勞之,仍問中原守禦之狀,對曰:「祖大壽方與閣老爲婚,守諸城者,皆祖氏之族,錦州兵則十萬,山海關則三十萬云。」

1月28日

○甲辰,吏曹判書李顯英陳疏乞免,上許之。

○巡檢使朴潢請令全羅監司元斗杓,兼管格浦新營,從之。初,潢以巡檢使,在南中,啓陳扶安格浦形勢,設新營,專管其事,以備緩急。至是,將入瀋陽,故請以斗杓代之。

二月

2月1日

○丙午朔,謝恩使申景禛廻自瀋陽,進淸國所送馬匹、銀、貂,令該曹區處。

2月3日

○戊申,上下敎曰:「兵荒荐仍,餓殍相望。由予不德,言念及此,慙懼交極。哀我民老病者,尤宜隱恤,京外男婦年八十以上及篤疾者,分等給米,以周其急。」

○以李必行爲司諫,柳景緝爲掌令,李道長爲獻納,申敏一爲同副承旨,沈大孚爲副校理,南以雄爲吏曹判書,沈器遠爲兵曹判書。時,大臣議薦兩銓長,以東銓備擬者尤乏,請以從二品竝擬,乃李景奭、李景曾、李植也,上又令加望。初,大臣欲以南以雄擬望,而以以雄爲人麤粗,素無人望而止。至是,領相洪瑞鳳辭病不與,左相申景禛以以雄及李明漢加望以進,以雄乃得拜焉。

○玉堂以天變應旨,上箚極陳時弊,且言宜置輔養官,敎誨元孫,上納之。

2月4日

○己酉,諫院啓曰:「安山魚箭,限年停罷之後,去年將復設,因備局、政院之啓而停之,今聞,該院又將復設云。目今畿邑之饑饉尤甚,賦役之煩,又倍於前日。孑遺殘氓,方在塗炭之中,而復設已罷之魚箭,恐非其時。且聞,麟坪大君第宅,今將始役云。殿下以此時爲何等時乎?民生倒懸,災異疊見,此正上下憂遑之日,況可爲大君治第乎?若使國祚鞏固,大君何患乎無家,民不保,國不安,則大君其能獨享家屋之樂乎?請命仍罷魚箭,亟停治第之役。」答曰:「魚箭之設,每年防塞,無乃太薄乎?大君家舍,以私財修繕,別無貽弊之事,置之。」

○領議政洪瑞鳳初度呈辭,命不允批答。

2月5日

○庚戌,諫院以魚箭及大君家舍事連啓,答曰:「不允。魚箭則君上供奉,不如一縣監,良可笑也。然時習如此,依啓辭停罷。」

○備局啓曰:「三件刷還人,已入送者五百四十四人,未滿之數六十六人,而時留義州者,只五十七人,雖沒數入送,猶不滿六百之數。就義州、安州、定州三邑所囚之人,査出應刷者入送,以足其數。」上從之。

○弼善李元鎭在瀋陽,遭母喪。備局請速出其代以遣之,答曰:「講院員數甚多,以三人定限可也。」遂不差遣。

2月7日

○壬子,以尹得說爲同副承旨,權堣爲正言。

2月8日

○癸丑,憲府備陳諸宮家魚鹽榷稅之弊,請令各道監司,査問嚴禁,上從之。

2月10日

○乙卯,命犒饋御營軍之赴瀋者,仍賜綿布。

2月11日

○丙辰,以尹墀爲左副賓客,崔有淵爲左副承旨,趙絅爲應敎,金慶餘爲副應敎,李曼、金弘郁爲修撰,嚴鼎耉爲持平,朴宗阜爲正言,李顯英爲禮曹判書,金榮祖爲大司諫。前年冬,龍胡到灣上,逼出橫議人金尙憲等,上與大臣皆難之。榮祖以大司憲入侍,勸上速斷,人皆駭憤。

2月12日

○丁巳,大提學李植上箚曰:

史者,一代之典章,萬世之龜鑑也。是天敍天秩之所寓,人心士論之攸繫,國而無史,非國也;史而不公,非史也。昔宋高宗之南渡,行都未定,和戰未決,搶攘甚矣,而元祐太后首請改修國史,以辨宣仁之誣,高宗卽命史官范冲,因舊改修,謂之朱墨史。當時大儒張栻以爲:「此撥亂反正之大本。」其非第二件事明矣。我東文物之備、人才之萃,莫盛於宣廟之世。雖守義遘亂,旣崇而圮,天心克享,邦域再奠。斯莫非聖人殷憂之所啓,而事機之變、締搆之效,無非可傳於後世者,簡策所載,宜莫詳於此時也,而不幸廢朝間之,姦孽擅命,奇自獻爲摠裁,而李爾瞻、朴楗等專任撰修,陰削舊錄,自加誣筆,是非、名實一切顚倒。凡爲爾瞻所右者五六人,則飾僞虛美,擬諸聖賢,此外名臣碩輔、道學之士,與其素所睚眦牴牾之人,則憤辭醜罵,擧加以窮奇檮杌之罪。至其末年所書柳永慶、鄭仁弘事,則敢爾滓穢日月之明,掩蔽天地之大,與章、蔡之誣宣仁,同一姦軌,尤非臣子所忍言者。史庫之藏,外人雖不能遍窺,而前後《實錄》考見之時,史臣目見相傳,有不可諱者,誠千古史家之一大變也。癸亥反正之初,筵臣李睟光、任叔英等,卽請修正,聖旨允兪。翌年春,相臣尹昉、宰臣徐渻等,相繼申請,皆蒙允許,俾速擧行。伏惟,聖意委重此事,無以加矣,而國家多故,有司惜費,《光海日記》亦經作輟踈率,僅就館閣,大小臣僚牽掣時務,未遑文事,因循忽忘,以至于今,而每經變亂,則史庫遺文及野錄、家傳之書,堙滅殆盡,今又老成掌故之臣,死亡廢散,在朝者無一二。若更數年,則如臣等輩,亦必漸次就木,耳目聞覩,便成異代,而誣史遂行矣。夫惟國可滅,史不可滅者,古今之至論,而今也國未亡,而史先亡。加以誣罔之筆,汚衊盛美,千載之後,永無湔洗之望,豈非我國臣子沒世無涯之慟哉?臣曾與二三相臣,論及此事以爲:「開局京師,聚會藏本,一時修正,計不過數月可了。」云則以爲:「時艱之際,財費重大,許多《實錄》,久置京中,脫有不虞,恐歸全失。」臣又以爲:「收拾野言、家錄,折衷筆削,附藏史庫,亦是朱墨之遺意。」而難者又以不大湔洗,止於少補爲歉。臣亦空言妄想而已,不敢自任力贊,到此地頭,年衰志喪,萬事茫昧,而惟此一念,刻心不忘,常恐倐先朝露,呑恨入地,敢冒萬死復陳一得焉。目今國力蕩竭,時勢扤捏,修正舊本之擧,則誠難措手,惟有便宜可爲者。及此野言、家錄未盡散亡,委定文學博故之臣堂上堂下三四員,皆以實職兼春秋,而特以大臣領其事。就一閑處,開局設庫,令該曹繼支紙筆,而仍定算員,逐日計的,勿令浪費。抽出各司剩濫書吏、使令,輪回定數,以備使喚、守直,俾無別添廩料之費。且此非史筆藏秘之比,凡書寫之役,亦以吏輩善寫者,抄定分書,則亦無加費矣。其編緝凡例,則首先訪求士大夫家所藏紀錄,而外方則以都事兼春秋,博訪民間,聚集上送,然後稟裁于大臣,取其不謬乎是非名實者,以爲一類。又取名臣善士碑誌、狀傳,各倣司馬光《百官表》,朱子《名臣言行錄》,以爲一類。雖其收集之間,當費時月,刪定之後,則計不過數月可完。又取先朝名臣、大儒文集有關於典章者,依祖宗朝當時題述,竝藏史庫之例,一體付傳,則庶幾一代典刑,尙有徵於來許矣。古之著述之士,能以匹夫之力,完聚數百卷者有之,前古史志,出於干戈搶攘之際者,尤詳且明,不惟范氏史爲然者。無他焉,中原專事文獻,君上亦重之,必委屬一二史臣,俾伸其志,卒其業,故歷代史記,如彼其盛,此非外國之所企及也。惟先朝誣史,關係大義,決不可付之悠泛,致有罔極之玷辱,故臣不避譏嫌,冒陳誠素。伏願下詢廟堂,速賜裁處。

上令議於大臣,大臣皆以爲然,獨李聖求以爲,不可輕擧。崔鳴吉以爲,宜專付李植修正,上命依鳴吉議。禮曹覆啓以爲:「改修誣史,莫重莫急。宜令春秋館,講定節目,速完史事。」上從之。初,《宣廟實錄》成於奇自獻、李爾瞻之手,一任愛憎,肆爲褒貶。先正儒賢如李珥、成渾及一時名臣如朴淳、鄭澈、柳成龍諸人,皆搆虛捏無,極口誣毁,其他士類之少有名稱者,擧被詆斥,無或得免。其所黨比如李山海之徒,則莫不开辭褒贊,盡其稱美。己丑鄭汝立之逆獄,兇謀叛狀,狼藉昭著,而全沒其上變事由、獄情顚末,曲爲掩護,巧作辭說,專歸之鄭澈之搆成,而有若己卯、乙巳士林之禍者,其矯誣變亂如此。且爾瞻得罪於宣廟末年,故逞其私恨,敢肆詆毁,誣辭僞筆,因有紀極,人皆憤惋。反正初有改修之意,而遷延未就,至是植上箚請之。

2月13日

○戊午,上引見柳琳。時,琳以大將,將赴瀋陽故也。

○也春胡人二十餘人來慶興府告饑,朝廷請以百餘斛周其急,上從之。

2月15日

○庚申,全羅道全州、礪山、金溝、金堤等邑,連日地震,其聲如雷。

○持平金地南啓曰:「吏曹判書南以雄賦性狂誕,行己粗駁,一生所事,酗酒漁色,而締結不吉之徒,發跡權奸之門,見棄淸議久矣。曾爲營建都監都廳,專以苛刻媚悅爲能事,當時爲之語曰:『趙中使、姜都廳、南都廳。』云爾則獨免罪戾,已云幸矣。反正之後,除拜方伯,亦被臺評。憲長之除,出於堂兄以恭秉銓之日,物議藉藉,因仍冒竊,至爲宗伯,笑罵指點,恬不知恥。況此冡宰,以雄何以當之,而殿下安得以虛授哉?臣於今日,以此發簡,而僚議參差,言不見信,請遞臣職。」大司憲李植啓曰:「今日同僚欲劾南以雄,臣意,冡宰之任非可以虛授,亦不可以輕論。以雄本末,人所共見,瑕瑜長短,臣亦知之。其在銓地,雖非恰當,旣已踐歷淸華,方以秩宗之長,而有是命,則實非輕易超躐也。揆諸事體,不可驟加抨擊,徐觀其政事得失,更採物議而駁正之,猶未晩也。以此事意,商確持難而已,非以同僚之言,爲全不是也。今見金地南避辭,臣前有循默不言之罪,後有持異起鬧之失,請遞臣職。」掌令柳景緝、權坽亦以此引避。大司諫金榮祖處置曰:「南以雄以勳舊之臣,備嘗艱險,歷試臺閣,位躋宗伯,今玆冡宰之擬,又出於廟堂之薦。而金地南以新進臺官,不避嫌疑之迹,遽發抨擊之論,同僚持難,實出愼重。請金地南遞差,李植以下出仕。」上從之。

2月16日

○辛酉,掌令權坽就職後啓曰:「臺諫者,爲人主耳目,糾正百官,乃其職耳。地南新入言地,感激鴻恩,隨其所聞,敢言不諱,臺閣肅然,風采可尙。揆諸公議,不可請遞,而況地南避嫌中以寥寥等語爲辭,則其在臺閣者,能不靦然?大司諫金榮祖當避而不避,敢爲費辭處置,瞻聆所及,孰不驚怪?且臣於金地南之論,無所角立,而或遞或否,寧有是理?請遞臣職。」答曰:「依啓。」政院啓曰:「臺諫引避之辭,雖以請遞爲言,而自上必以勿辭爲敎,以待公論之處置。昨日掌令權坽避辭,直以依啓批下。此臣等曾所未見之事,待臺諫之道,恐不當如是也。」答曰:「不無舊例,勿以爲怪。」

2月17日

○壬戌,大司諫金榮祖以見斥於權坽,又引避。正言權諿以當初啓辭中,一遞一否,顯有用意之迹,請遞榮祖。答曰:「猝然出仕,排擊長官,其心所在,甚不美矣。且金榮祖別無所失,勿遞。」

2月21日

○丙寅,大司憲李植上疏請免,許之。

○吏曹判書南以雄被劾後,陳疏乞免,不許。

○以李明漢爲大司諫,趙啓遠爲司諫,洪茂績爲掌令,睦長欽爲都承旨,李惕然爲持平,權堣爲正言,金榮祖爲大司憲。

2月24日

○己巳,流星出北斗星下,入艮方。

○宗室珍陽君聃齡坐刼奸,抵獄當死,命流之海南。

2月26日

○辛未,洪淸道舒川、林川等邑地震。

2月28日

○癸酉,以李時萬爲掌令。

2月29日

○甲戌,流星出紫微西垣,入乾方。

2月30日

○乙亥,流星出攝提星下,入心星上。

三月

3月1日

○丙子朔,流星出織女星下,入哭泣星上。

3月2日

○丁丑,流星出牽牛星下,入巽方。

○右副賓客尹墀以父病,陳疏乞遞,許之。

3月3日

○戊寅,以沈演爲都承旨,金壽賢爲副提學,崔惠吉爲右副賓客,洪茂績爲掌令,李行遇爲應敎,朴遾爲修撰,洪處亮、朴守文爲正言。

○上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問之曰:「柳琳之入往也,以馬少爲慮,何以措置也?」左議政申景禛曰:「馬價騰踊,故以戶、兵曹綿布,入送于平安道者二百同,而今又以一百同,買取於京中矣。」上曰:「琳之行師遠近係於彼,若猝使之遠赴,則繼餉爲可慮也。」景禛曰:「彼旣置糧於新城,似無深入之意矣。」

3月4日

○己卯,流星出大角星下,入坤方。

3月5日

○庚辰,京畿監司朴𥶇馳啓曰:「漁箭之罷,出於臺諫之啓。物膳之封,係是御供之重,專爲除弊,則又不可分定於沿海之官,給價貿進,則此不過逐日例封之規。今者營主人等,不肯受價於宣惠廳,仍皆逃散,莫知所爲云。」備局以爲:「諫官之請停漁箭者,蓋慮安山田結不多故也,而本郡旣已藏氷於設箭之地,設箭之具,亦皆預備。令宣惠廳除給本郡米當上納者三百一十石,以爲設箭及駄價之用,而不令專責於京營主人爲當。」答曰:「旣罷旋設,不但有同兒戲,其於事體,亦涉褻慢,勿施。」

3月6日

○辛巳,賓客尹墀旣遞,輔德柳淰又以母病,陳疏得遞。憲府啓曰:「尹墀、柳淰等,少壯登朝,高官美爵,如拾地芥,而不思報效,及爲入瀋之官,相繼謀避,必遞後已。人臣事君之道,果如是乎?墀、淰父母年齒皆不至耋耄,雖或有一時小疾,豈可執此爲辭,忘君臣之大義乎?請命遠竄。承旨捧入其疏,銓官循私回啓,請竝推考。」又言:「順天府使辛啓榮前爲賓客,稱病巧避,今授饒邑,適足以成其願。請命罷職,以懲其罪。」答曰:「吏曹堂上及當該承旨推考,辛啓榮遞差。」尹墀、柳淰等遠竄事,累啓而從之。遂配墀於扶安,淰於興海。

○平安監司鄭太和馳啓曰:「金尙憲被拘之後,絶不得通外人,而頃者淸人來言其絶糧云,似當有資救之擧,而本道駄載之價,方患難繼,令其家入送糧饌于館中,乘便傳給,以濟其急,似不可已。」上以爲:「此非藩臣干預指揮之事。」命推考鄭太和,遂不從其請。

3月7日

○壬午,利川居忠義衛李雲,淫其妻祖之妾,爲本郡人發告,詣獄自服,照以《大明律》及禁制條,決杖一百,徒三年,依《大典》錄案。

3月8日

○癸未,前輔德柳潁以酗酒遞,以黃㦿代之,其後以嘗見忤於鄭命壽,亦遞。

3月9日

○甲申,右議政姜碩期病,上遣內醫往視之。

3月15日

○庚寅,以兪㯙爲右副承旨,朴遾爲執義。

3月16日

○辛卯,月食旣。

3月18日

○癸巳,瀋陽宰臣馳啓曰:「鄭命壽來言:『皇帝西行,雖不定日,而要不出四月。世子、大君皆當隨往,而必在別處,不可無陪衛之軍。須自本國,調送精砲五六十人。』臣等以些少軍兵,必無得力之理,只貽本國調送之弊爲言,而鄭譯不許。糧餉、帳幕,當自館中貿車搬運,陪從員役騎載之馬,亦不下七十匹。請令朝廷,預先分付于平安道監、兵使。」備局以爲:「精砲五十人,宜令平安道,整齊以待,騎載馬七十匹,則分定于五道各驛,而遠道之馬,或未及期。平安道兩驛人馬,預先入送爲當。」答曰:「精砲減數,驛馬分定于兩西。」

3月21日

○丙申,以李明漢爲大司憲,金蓍國爲大司諫,朴宗阜爲獻納,特命以趙啓遠爲輔德。啓遠曾爲司諫,上疏力詆吏曹判書南以雄,故有是命。

3月22日

○丁酉,吏曹判書南以雄以被斥於趙啓遠,上疏辭曰:

朋比之習近日愈甚,注擬之際,輒忤時議,以至於此。

上答曰:「彼輩爭權之態,不忍正視也。」

○慶尙道旱。

3月25日

○庚子,流星出氐星下,入南方。

○以姜栢年、李惕然爲掌令,特命以吏曹正郞南老星爲文學。前文學申翊全以見忤於鄭命壽,陳疏乞遞,備局請依黃㦿例遞之。時,老星方在銓曹,而南以雄疏中有春坊、臺閣注擬之際,未免掣肘之語,故上惡之,有是除。

3月27日

○壬寅,以李景奭爲大司憲,李明漢爲大司諫,金光煜爲黃海監司,尹絳爲校理,申濡爲副校理,李䅘爲正言。

3月29日

○甲辰,流星出羽林星下,入巽方。

○備局請以平安道營屬三千人,各持二斗米,輸之于伊州,上以爲,雖利於國,有害於民,不許。

3月30日

○乙巳,全羅道寒,兩麥凍死。

夏四月

4月3日

○戊申,流星出南斗星上,入虛星下,赤光照地。

4月5日

○庚戌,流星出女星上,入巽方。

○以李植爲吏曹參判,金榮祖爲副提學,金蓍國爲大司成,李道長爲吏曹正郞,鄭泰齊爲吏曹佐郞,鄭世規爲全羅監司,命陞嘉善階以遣之。

4月6日

○辛亥,大提學李植上箚曰:

臣衰腐昏謬,一職不辦,修史之事非所當言。第此非臣之臆創也,緣有聖上反正之初,已降指揮,故今忝本館,志欲奉行,敢陳便宜而已。伏蒙聖鑑垂諒,特命議處,臣誠惶恐感激,不知所達矣。顧今所被判付之旨,因完城府院君崔鳴吉獻議,專付小臣,在家編集,此則非臣所能辦,亦非臣所當任也。臣之前箚本意,正慮剩員加費,別添廩料,故請堂上、郞廳,皆以實職兼春秋云者此也。所謂開局設庫者,非欲如實錄廳之規也。本朝史事,決不可家藏私議而刪定,則須就一閑曠官舍,以爲之所也。若以司馬光修《通鑑》事例比之,則有大不然,彼所修者,特前代史耳。然猶別開書局,辟置僚屬,分授抄纂,十九年之間,餐錢資給,其費甚厚。王安石之徒,因此造謗,故五季所編,未免忽遽踈略,則汗靑之難了,有如此者。今欲補史筆,收拾許多文字,附藏閟庫,是何等重大之擧,而如臣者敢爲獨當私著乎?雖不可遽加雌黃,猶有折衷筆削之云,則其可無同議稟裁之地乎?且以事力言之,臣所帶藝文、春秋兩館名號,雖隆寒薄無,比常時左右史官不能備員。吏曹郞官僅有一二員,本曹政事亦多曠仕,罕有兼春秋者;兵曹劇務,郞僚少暇,雖有兼員,不遑他務。戶、刑、工三曹郞,例用蔭官,雖有一二文官,便卽擬比,其他所兼,擧非擇選,決不可共議典故、文章間事。況其所編集,卷秩雖不多,所謂野言、家藏,散落窮閻,文移追取,當費大段氣力,豈司馬光全借御府書籍比哉?至於堂上春秋,尤多事故,近來年例考績,兩日之坐每不能擧,況望逐日從事於文史乎?故臣之前箚,請委定三四員,以實職兼春秋者以此也。今皆未蒙施行,則以藐然一頑軀,其不能辦不當任也明矣。臣十分商度,歷陳便宜,而措語率爾,未能盡明,崔鳴吉又泛觀易言,有此決不可行之議。伏惟聖明更加裁察,還收專付編集之命,或容更議,或待後日,要歸於永刊誣史,以修人紀,則臣雖病免,言則行矣,何必身親當之爲慊哉?

啓下禮曹,禮曹回啓曰:「專責太史,則役不煩而事易集者,誠切實之論,而先王寶典,獨任一己之見,撰定私室,其所筆削,雖協於後世公議,當事之臣,安能無未安之心也?第莫重修史之事,命下之後,似難以自己之辭,有所撓改,請問于大臣而處之。」洪瑞鳳、申景禛、姜碩期等以爲:「李植之不欲獨掌修史之任者,非徒其情之深切,其勢亦有所難便者,決不可與一二史官,筆削容定於私室者明矣。依前纂修開局,凡事務從簡約,而一祛玩愒之習,則事體得宜,功役易完矣。」完城府院君崔鳴吉以爲:「臣之妄意初以爲,先朝《實錄》受誣已甚,不可不釐正,而設局撰集,同於史例,推諉延拖,糜費可慮,且不無惹生鬧端之憂。李植前箚所陳,收拾野言、家錄,折衷筆削,附藏史庫云者,甚合今日事宜,故敢以專付一人之言,率爾陳達。今見箚辭,其不欲獨當此事,亦是李植自處之當然也。竊見韓愈文集,載其所撰《順宗實錄》五卷,皆出於韓愈之手,而其中又稱:『令狐垣在史館,修《玄宗實錄》一百卷,撰《代宗實錄》三十卷。』云。以此見之,可想唐朝修史,亦皆專屬一人,非特司馬光修《綱目》一事,可以援例而已。況今日所議,不過掇拾閭巷間聞見,以補史文闕略。就令撰完,不過野史、小說稍備者耳,與史例自不同,恐非李植所當辭也。若以考閱、使喚爲難便,該曹參酌定奪,以須集事,恐亦無所不可。」答曰:「依崔鳴吉議施行。」

4月9日

○甲寅,大司諫李明漢等上箚曰:

今春又旱,播種失時,切迫之災無過於此。强弱之勢,固無奈何,而仁愛之天,胡寧忍此?恐懼修省,固是陳腐之談,而遇災進言,此外無他。伏想聖明何以爲心?祈禳等事,例行於太甚之後,貴在及時,何拘早晩?亦命有司,趁速擧行。國家形勢之難,愈往愈甚,唯當固結人心,愛惜民力。使中外上下,曉然知國家至誠惻怛之意,以弭切迫之應,以存遠大之計而已。西路物力,方竭於運餉,其勢終未免移責於南方,南方之力,亦已竭矣。禍患常出於所忽,南事恐不可緩也。海鳴地震,災異疊出,天時、人事,可憂者非一。國家於南北之民,何嘗有彼此輕重?只緣目前責應之急,徒煩徵發,未遑慰悅。國家不得已之勢,小民何得以盡知也?

又曰:

古語云:「自古得力於緩急者,只在於人心之向背,不係於器械之多少。」凡所設作,姑令小停,使民得先專力於本業幸甚。守令愼簡,累勤聖敎,而八路州縣,豈可謂盡得其人?暗行廉察最爲切實,而惟其未發之前,預先探報,旣過之後,無所懲畏。臣等之意,不必一時分遣,又不必預使治裝,則遠近遲速,天意難知,一處之見,八路同戢,雖不頻遣,而與數遣同矣。臣等所陳,皆是末務,區區之憂,專在聖上本源之地。喜怒之形易著,和平之氣漸少。以近事言之,則御膳請減之論,雖涉率爾,其意則出於愛君,豈有他哉,而因此輾轉,竝與廟堂之請,而不許之,君臣交孚之際,豈宜如此也?宮官特除之命,相繼而下。〈趙啓遠、南老星也。〉聖意所在,雖不敢妄揣,講臣選任,元非施罰之地,而好惡太露,擧措未安,務存寬容,克祛偏係,以享和平之福幸甚。

大司憲李景奭等亦上箚曰:

嗚呼!今日之事急矣。萬變千災,都已極備,旱魃之虐,又何荐仍?多少赤子,將未免爲溝壑之鬼,今日之事,吁亦急矣。其所以消弭感回之道,宜汲汲如救焚之爲,敢或容緩也哉?噫!目今致災之端何限,而刑獄之冤,乃其一也。殿下之於刑獄,欽恤至矣,而抑安知縲絏之中,不有抱冤之類乎?向來混刷之輩,慘不忍言,而已矣難追,今玆久滯之囚,因此時而理之,其亦可乎,斷薄刑,出輕繫。又是孟夏之月令,伏願殿下,亟命審理,大霈寬典焉。噫!鱞寡孤獨,天下之窮民也。明王仁政,必先及焉。殿下自卽祚以來,未嘗不留意於此,中外貴賤之老,咸囿於雨露之恩,前後死事之孤,繼登於衣冠之列,孰不欣然而傾向哉?今者賑恤之事,亦可謂盡其方矣。獨恨州邑之奉行者,多少視其冷暖,加減隨其巧拙,殊失國家均平之德意。噫!百姓不足,誰與爲足?不足猶可恤,況將飢而斃耶?都城,根本也;畿甸,腹心也。化所先被,理宜加優。竊聞,太倉之菽尙多陳腐,更發倉廩,俾得均霈聖澤。仍布絲綸於八路,益務先及於無告,諸司應捧之物,竝除給本道,而監、兵、水營留置之資,亦同捐於周急。兵亂時戰死者、前歲西船之物故者、今年陸軍行役者之家,悉令該曹,另致存餽,則所費雖廣,爲益不貲。政所謂發其小儲,而成其大儲;損其小寶,而固其大寶者也。願殿下,誕發德音,特加惠鮮焉。噫!忠直之言,非人臣之利,乃國家之福也。人君孰不知此,而猶多違忤者,以其言之逆耳也。今我聖上,於群下之言,果有公正者,則何嘗不從?而翕受之美,漸不如初,街巷之談,至謂之諫諍無益,臣等不勝慨然於心。

又曰:

前日侍從之臣,率多屛伏於遐外,視臺閣如避坑穽。是雖在下者不能盡其道,而其不願立朝者,殆亦有以焉。如見優之以禮,待之以誠,使有言責者,得行其言,則亦將于于而來矣。願殿下,省躬圖新,以來忠諫焉。

又曰:

殿下向日之云爲,辭氣太露,有所辟處,殊非大聖人蕩蕩平平之道。且宮官之任,旣曰極擇,則用罰除送,於義何居?如謂有罪,斥黜斯可,而極擇之任,非所當授。此實惡偏而反陷於偏,欲公而反害於公,大小之臣皆以爲未安者,殿下未之聞耶?竊恐殿下,處淵娟蠖濩之中,有焦煎沈綿之患,於操存省察之功,或有所未盡,故發於外者,不得其平而然也。

上答兩司箚曰:「箚陳之辭,無非切實之論。予當惕念而施行焉。」

4月10日

○乙卯,熒惑入東井星。

4月11日

○丙辰,熒惑入東井星。

○文學南老星將如瀋陽,就別其母於原州地,歸時將欲展拜其外祖金尙容墓,其母止之曰:「汝於丁丑之後,從仕於朝,已非先人之志。況今將以職事入瀋,而展謁先墓,則先靈有知,必不嘉悅,汝其勿往也。」

○以金堉爲左承旨,尹絳爲執義,愼天翊爲司諫,趙錫胤爲校理,鄭知和爲副修撰,李行源爲正言。

4月13日

○戊午,上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大司憲李景奭曰:「目今旱災太甚,民命近止,兩司箚子已略陳之。至其三件刷人已行者無及,而在囚者尙多,誠極慘怛。其家屬之落留者,不可不哀矜賑恤,以慰其心也。且今大臣、諸宰臣無不畢集,願殿下遍訪嘉猷,以圖應天弭災之實。」上謂諸臣曰:「卿等各陳所懷。」沈器遠曰:「大臣審理之請,旣蒙允許,而第常時勿揀赦前者及今番三件罪人,皆可審理。」上曰:「無論輕重,皆當審理。卿與大臣、該官,更加査覈,事甚明白者,書諸放秩,迹或可疑者,書諸稟秩,則予與大臣、刑官及卿,商確處之,實愈於以文書論覆耳。」器遠曰:「欲示曠蕩之典,則輕重何擇?必欲錙銖盡察,則恐非大霈之意也。」上曰:「夫審理者,審其無罪而疏釋之謂也。若無論輕重,務從原釋,則人之犯法者謂:『遇旱而必赦,遇赦則必免矣。』奸細之徒,安所懲哉?《帝典》所謂:『怙從賊刑者。』此也。」

4月14日

○己未,以工曹判書尹暉爲運餉使。

4月16日

○辛酉,大旱,再行祈雨祭。

○刑曹啓曰:「京獄罪囚與定配罪人,竝議于大臣書啓。而至於外方獄囚,則以一體審理之意,下諭于八道監司及開城府、江華府爲當。」從之。

○上引見大臣及禁府、刑曹堂上,親閱囚案而問之,判義禁府事沈器遠曰:「崔守仁偸竊官物,其數則少,而受刑已多,外人或以爲可恕。」上曰:「所犯豈少哉?謂之亂離中不能守法而然,則容或可也,謂之冤抑,則未知其可也。然受刑已多,定配當矣。」器遠曰:「趙廷立其罪雖重,受刑已多,何以處之?」上曰:「負犯有輕重,豈在囚繫之久近也?雖云大霈之日,贓吏不宜赦也。」器遠指李敏求名,未及陳稟,上曰:「此人每入於審理中,大臣以其罪爲何如也?」領議政洪瑞鳳、右議政姜碩期曰:「敏求不閑軍旅,恇怯失守,其與擔當軍事,而失律者有間。觀敏求爲人,無才甚矣。當初擢用,朝廷之過也。」上曰:「若有才而不肯爲國家用,則固是大罪,不須復論。雖曰無才不能辦事,而事去之後,當死於廟社之側。敏求計不出此,只自偸生。若敏求得釋,則金慶徵豈不抱冤於地下乎?」器遠曰:「石之珩之罪何如?」上曰:「之珩擅出國穀,任意與人,不可謂無罪也。」器遠曰:「崔晩吉之罪何如?」瑞鳳曰:「晩吉至暗極劣,實不知其情云。」上曰:「金介之避匿其家,且十年矣。晩吉豈不知金介之爲賊黨也?」瑞鳳曰:「金介變姓名,自稱安僉知,晩吉實不知其爲金介也。」上曰:「謂之孽屬之夫,則何以不知其非安姓人也?」左議政申景禛曰:「金介之與李适同惡,國人誰不知之?出入崔家,稱爲孽屬,則晩吉之不卽發告,實由於爲人昏暗,不知王法之至嚴,不忍相絶。謂之全不知者,似不近矣。」碩期曰:「崔家兄弟,賢於晩吉者多矣。亦不能禁止,於晩吉何誅?」上曰:「然。」器遠曰:「奇宗獻之罪何如?」瑞鳳曰:「宗獻雖有濫用之罪,而實是接濟避亂之人。且於山城危急之日,提殘兵出萬死,入衛於數匝圍中。每於審理之日,必欲救解者此也。且念,受刑遠配,王法已行,到今疏釋,恐或無妨。」上曰:「濫用者必虐民,虐民則民必怨。若以微勞而貰之,則凡有功者益輕犯法,安得以懲後?」器遠曰:「李克華坐贓定配,而御史狀啓中,無許多私用之實,只稱繭絲貿取之事矣。」上曰:「然則分揀可矣。」器遠曰:「池達沂、南應海、安成吉、南斗一等四人,皆以部下人,越境採蔘被罪,而邊邑之禁採蔘,誠亦難矣。」上曰:「此輩非徒不能禁,至收其稅云,厥罪大矣。」器遠曰:「徐佑申之罪何如?」上顧問瑞鳳,對曰:「南山浪戰,罪之尤者。」上曰:「然。他大臣之意亦何如?」景禛曰:「佑申之得有今日,良由軍律之不嚴也。」碩期曰:「目今禍亂未定,軍律不可不振肅之也。」器遠曰:「金壽仁之罪何如?」上曰:「予聞其勇力超倫,擢而用之。故嘗察見其供辭,大不近理。予未嘗聞近來守令,出私財以補公用者也。」上又問曰:「罪人蒙釋者甚少,卿等以爲何如?」瑞鳳又陳奇宗獻可宥之狀,上曰:「宗獻濫用四百石官穀,何可釋也?」李景奭曰:「外人聞有審理之命,咸仰大霈之澤,而蒙宥者少,未免有反汗屯膏之歎。臣方爲執法之官,不當發此言,而嘗聞,古語曰:『獄門開,天乃雨。』臣不得不言。」上曰:「釋有罪而能感天,豈有是理哉?奇宗獻之事,大臣之意如此,分揀。」上將刑曹囚案,令具仁垕見之,仁垕進曰:「越境採蔘人李起承等,旣已服罪,不當請宥,而情有可恕,故開錄以進。」上曰:「此輩不死,則將有復踵前習者矣。」仁垕曰:「南邊絶島定配似當。」上曰:「然。」仁垕曰:「朴廷吉之罪何如?」上問于瑞鳳,對曰:「復讐之說,先儒言之,其在王法,亦無償命之法矣。」上曰:「其父被誅,而其子必皆復讐,則孰肯盡心國事,以招剚刃之禍也?姑令因囚。」上還取囚案,親覽之曰:「死囚中如偸取仁慶宮鐵箭及撤毁軍堡者,竝減死照律。」景奭曰:「金起雲旣服其罪,而其弟亦當以死律,臣竊以爲過矣。」上顧問仁垕,對曰:「起雲兄弟,皆以浪傳倭報被罪矣。」上曰:「兄弟俱死,事甚矜惻。減死照律。」景奭言:『捕盜大將鄭應星年紀衰耗,刑杖過濫,請遞差。「上從之。

4月18日

○癸亥,以金尙爲左承旨,朴守文爲持平,朴長遠爲正言,嚴鼎耉爲校理,睦行善爲修撰,柳潁爲應敎。諫院啓曰:「玉堂、春坊,俱是淸選,而玉堂尤重。柳穎以嗜酒成病,纔遞輔德,遽授應敎,政體無據。請遞差。」從之。

4月20日

○乙丑,大提學李植欲觀史官《日記》,史官以爲古無此例,再三爭之。植曰:「史官近來不勤記事,欲觀其冊張多少,以知其勤慢。如有雌黃處,則付籤見之。」識者言:「一開此路,必有後弊。」云。

4月21日

○丙寅,憲府啓曰:「枯旱之慘,如火益熱,麥秋之望已斷,播種之處絶稀,菜色之民,大命近止。向日審理之際,淸問丁寧,靡不用極,而仁愛之天,聽我愈邈,無乃日月之照,猶有遺於覆盆者耶?抑別有鬱結之冤,積塞已久,而有未易洩者耶?今者禱祀之典,循次設行,而第有常式,漸致節晩。今日之災,亦已太甚,豈可膠柱於故常,有若應文備數之爲哉?臣等竊以爲,無拘流例,別行虔禱,則或不無萬一冀也。玉體違豫,勢難親禱,而大臣代行,須趁此時,祭文則令大提學製進。他餘靈湫、神嶽等處祭官,竝宜以重臣及侍臣擇送。」上從之。

○世子遣文學趙全素來問安。

4月23日

○戊辰,行祈雨祭。

○右議政姜碩期因旱災上箚,略曰:

臣竊見,殿下所以待遇群臣者,未能曠然無疑。凡其言語,未必皆非,而殿下必先自忖度。雖非本情所在,而聖心一或堅定,則終不容而恕之,至發於辭氣之間。此群臣之所以事殿下者,亦不免往往自疑,縱有可進之說,率不能自盡其情。此上下情意不相通之大者也。《易》曰:「天地交而萬物通,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其志同則可做輔相財成之功,而其於致和弭災之方,亦不無所補也。

答曰:「省卿箚辭,予敬聞過,而知所修矣。」

4月24日

○己巳,尹墀、柳淰等到配所,上下敎曰:「國法已行,其釋之。」

4月25日

○庚午,遣大臣,祈雨于社稷、宗廟,從憲府之請也。

4月26日

○辛未,慶尙道旱,洛東江斷流。

○鄭命壽傳言于館所曰:「兩國旣爲一家,故初欲媾婚矣。今更思之,道里遼遠,往來有弊,亦不無怨苦之患,特令停止。前日所錄處子,使本國處置云。」

4月27日

○壬申,上下敎求言。

4月28日

○癸酉,備局啓曰:「今夫八路大旱之災,出於三年凶歉之後,兩麥已枯,四野盡赤,此誠前古未有之大變也。竊料,非常之變,必以非常之政應之。自古遇大變異,必大赦天下者,非不知其中有眞罪犯可疾惡者,而誠謂聳動更始,快釋鬱結之氣,不可草率故也。其在先王朝,或有盡釋中外罪人之擧,亦有不久得雨之效。臣等之意,前日審理重罪,至於親決,欽恤之恩,亦云至矣。然猶所釋至少,亦安知其中必無匹夫匹婦至冤極痛,足以上犯天和者乎?當此之際,自上一念惻然,渙發德音,以應非常之變,似不可已。至於中外所儲米穀,方患匱乏,若不及今大加節省,稍有儲峙,而卒至窮盡,則經費之繼,將責於何地乎?宜令該部商確啓稟,大小工役廩料之費,悉皆停止。內外公私所儲米穀,雖不係於會付者,盡令計數留儲。且願自上重加睿念,凡宮壼內需之用,亦常加撙節。但令國中,有見在穀物,則終必歸於濟急延活之資耳。」答曰:「所謂非常之政,似不近理,恐無益而有害也。」

4月29日

○甲戌,以李基祚爲吏曹參議。

○戶曹佐郞李穆上疏,略曰:

臣伏聞,備局欲以大赦而得雨。臣之妄料則今玆大旱,豈負罪罔赦之所召,而乃欲曲行恩貸,反爲小人之福乎?三件刷還,出於脅迫,誠無可奈何,而其有父母妻子者,則蠲減雜役,另加賑恤,以示聖上常抱惻怛之念,亦禱雨之一助也。七局出身、各廳軍官一朔受料,幾九百餘石,竝宜量減,以補賑救之用。

上嘉納之,令備局議處。備局以爲:「刷還人父母、妻子蠲役事,當一依疏辭施行,而七局及軍官減料事,有難輕議。」答曰:「依啓。軍官料,亦量減。」

五月

5月3日

○丁丑,玉堂因旱災上箚,略曰:

三件刷還事,王政之所不忍爲,迫於形勢,雖無奈何,而天怒之未弭,旱魃之斯虐,安知不由於此?況於冤酷之中,又有枉陷者,不復區別,續次入送,號痛之聲,不絶囹圄,此時汔可止矣。內需司之設,雖曰祖宗朝故事,本非先王之美制,爲奸細逋逃之藪,識者之寒心,亦已久矣。殿下尊爲千乘之君,富有一國之民,何必於此,有所區區哉?伏聞,頃日筵中之敎,自內所用,亦有不得已者,雖不能革罷,而特除一年之所捧,以救目前之飢民可也。大君出宮之後,營一第宅,固無不可。而天怒方殷,擧國遑遑,呼邪椓杙,不絶於晨夜,過者咨嗟,聞者太息。雖云工役之費不出於會付,而內需之財,亦是國家之財,君上豈以私備自解乎?臣等以爲,姑停其役,以待秋成可也。審理之擧,必使抱冤者,得以自白,而今所原釋,只是贓汚一武夫耳,豈不謬哉?臣等俱以無似,忝在近密,而比年以來,未嘗入侍經筵,瞻望玉色,每念聖躬調護之間,衣服、飮食之如何,燕閑起居之如何,而長處內殿,罕接外臣,或於下敎之時,或於處事之際,辭氣有不平,擧措有未安,臣等竊悶焉。古人有言曰:「主靜則悠久博厚,自强則堅實精明,操存則血氣順軌而不亂;收斂則精神內固而不浮。」此皆敬之方壽之理也。願殿下,善養心神,凝順中和,淸便之日、靜夜之間,引對臣僚,咨訪治道,出入古今,論難興亡,使昏翳之氣,湮鬱之思,雲消霧散,海退潮捲,則其於節攝保護之道,亦豈云少補哉?

答曰:「箚辭無非嘉言。予當惕念而採施焉。」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大司憲李景奭曰:「近來疏箚不無嘉言、讜論、切中時病者,而未聞有一施行,降旨求言,不免爲文具之歸。如此而能感天弭災亦難矣。」領議政洪瑞鳳曰:「頃者審理之日,親與刑官,論決於咫尺之地,至如啓覆之囚,亦或疏釋,推是心以往,則庶能感回天意,而天聽愈邈,臣恐覆盆之下,或有冤結而不解者矣。」上曰:「古語云:『烹弘羊,天乃雨。』予則以爲,有罪者殺無赦,乃所以應天也。」上又曰:「擧賢良,恤貧窮,乃古昔救災之一道也。國家無事之時,不可不甄收,況於今日乎?甄拔幽隱,使無沈鬱之歎,則人心悅,而天怒可解矣。」

○備局因旱災稟旨,節省百官減俸有差,訓局停軍器打造之役,兵曹減將官戰馬之料,令統營出租五千石,以助經費。

○完城府院君崔鳴吉上箚曰:

臣曾在上年秋冬間,得見朴之英所進夢書。又聞諸本道士夫所傳,則或近於古人所謂別樣道理者,恐不可先揣其情,而遽爾揮却。設令實爲虛誕,其在聖上爲祖先之道,亦或不當如是也。臣似記徐居正所撰《筆苑雜記》有云:「宋仁宗昇遐,有人自言有還魂之術,及試不效,則乃曰:『方與太宗皇帝在玉京,同賞牧丹,無意下來。』朝廷知其虛妄,而不之罪。」至於我朝英廟之喪,亦有爲此言者,先試他死人無效,乃止而亦不之罪云。當斯時也,朝廷淸明,儒術興行,豈不知左道之不可信,而竟未聞有非之者。豈不以臣子情理,實有靡極不用之處,不可與新垣平、公孫卿等事,一例論之故耶。三陟陵寢被人偸葬,傳於閭閻蓋久。祖宗朝亦嘗累求,而終不能的知其處,此誠千古遺恨。今之英所言,雖似有傅會增衍之處,而其主意,全以陵寢爲言,則其他剩語,皆可置而勿論也。幽明之理,誠未易言,夢兆相感,間或有徵,固不可以爲實,然亦不可謂之全然無是事。第依其言,一番求覓,幸而有驗,則實宗社無疆之休慶,雖其無驗,亦何傷於觀過之仁?議者或以難於處置爲疑,此則自有靖陵處變之例,非所當慮也。臣非敢以之英之言,爲必可信,但以事有至重,理難輕拒。豈有聞祖宗精靈,夢感於人言偸葬之故,而朝廷曾不動念,不加審覈,反以罪隨之者乎?今此處置,雖使明知其誣妄,不得如此,如其不然,而彷彿於萬一者,則陟降在天之靈,豈不致訝於今日之擧乎?雖然,事涉茫昧,不可遽重其事,只以一紙號令,分付該道處置,斯亦可矣。

事下備局,備局回啓曰:「陵寢莫大之事,不可不十分審處,幽明相感之理,亦不可付諸茫昧,大臣所陳,誠有深慮。依祖宗朝舊例,令本道監司,逐年奉審,舊洞遺墟,博採民間聞見,則或不無萬一之冀,請令該曹,申明擧行。」從之。

5月4日

○戊寅,領兵將柳琳到錦州衛交戰時,星州軍金得平放砲不中,李士龍去丸虛放。監胡知之甚怒,斬士龍,杖得平云。

○大司憲李景奭等進箚曰:

今玆亢旱,必有所召。雖未知某事、某政之應,而聖上輸念,至命有司,査釋死囚,弭災之道,不爲不至,而天怒未已,聽我愈邈。抑恐區區禱祀之典,小小原宥之政,未足以應天之深譴也。頃日備局之啓,乃以先王朝遇大旱,盡釋中外之囚,深有望於殿下者,良以此也。殿下猶慮夫小人之幸,以爲無益而有害,臣等竊有所未釋然者。竊聽諸輿人之言,所謂覆啓應死中,亦當有蒙昧未暴者,其他流配之人,或不無文致之類。雖不敢以塗聽之言爲必然,而安知霈澤之後,猶有覆盆之遺乎?願殿下,更加疏釋,特霈恩典,亦命中外,俾卽平決焉。刑罰之加,本非得已,笞杖異施,明載令甲,安敢任意而輕重之?自上特念其徑斃鞫逆之杖,亦減分數,在前備局,深慮其濫刑之弊,至於陳啓,行會八路,而臣等竊聞外方之事,自監、兵使,至於守令,皆以刑杖爲开怒之具,杖之不足,或用大椎,甚至打下數箇,立殞其命者有之。非軍法,非死罪,而各操戮人之柄,民安得措手足乎?今之刑部,卽古之廷尉,刑人殺人,自有三尺在焉。其敢不以法,而唯嚴酷是尙哉?似聞刑部之治囚也,或有一番刑訊,而致斃者焉。縱曰厥罪深重,而亦非體聖上欽恤之道也。況宮、府一體,不宜異同,內需司之鞫獄,何爲而設也?似聞橫被拷掠者,比比有之,信斯言也,其害滋甚。願殿下,革去弊習,申明戒禁,毋使刑章,輒肆枉濫焉。

又曰:

無告窮民,王政之所先恤,而死事赴戍之家,尤不可恝視者也。本府前日之箚,亦嘗言及於此,而未聞有擧行之典。蓋已行之,而臣等未之聞歟?顚連痛毒之慘,又孰甚於三件刷還者耶?其父母妻子之留着我土者,必須另加存恤,而其中必有老弱單孑之尤甚者,明致區別,特加廩給,則亦可以少慰其心矣。願殿下,申飭諸道,亟令奉行焉。

又曰:

大君家舍之役,臺臣間嘗爭之,而不得請者。殿下必以爲,功役不資於民,經費不由於公,而此時此役,殊非恐懼修省之道也。願殿下,惕然改悟,姑令停輟,以爲修省之一助焉。伏聞殿下邇年以來,燕閑之暇,旨酒之惡,有時不戒,旁側之御,亦或未遠。經年違豫之中,調攝之功,未卽收效者,未必不由於此,而且鑿池後庭,泛以小舟,別搆高觀,雕飾木功之說,傳播外間。街巷之談,萬不近似,而若或有之,則豈不大可懼哉?願殿下,猛省于躬,絶袪細娛焉。

又曰:

今日驕陽酷旱,乃由於天地之不交,今日國事瓦裂,亦由於上下之不孚矣。殿下何嘗不戒於此,亦何嘗不欲交孚,而猶未免否塞之歸。殿下有闕遺而隨事納誨,有能如古人者乎?殿下欲聞過而直斥不諱,有能如古人者乎?寥寥乎無聞焉,否塞亦云極矣。是故,古之忠諫於君者,莫不以務盡下情,務盡下情,唯在於恢虛受之量,來衆人之善矣。

又曰:

古人感應,捷於影響。千里之雨,由於六責;熒惑之退,由其一言,此理昭然。自上遇災戒懼,靡敢或怠。至於昨日引見也,斥去輕纖,御布衣而坐,乃以今此災異,皆予之罪爲敎。安知今日之雨,不由於聖上之一言乎?嗚呼!殿下其忘南漢乎?殿下於大雨雪中露禱,而同士卒之苦,雖悍卒,無不感泣。至今行伍賤卒,亦皆竊言曰:「主上之志,如在南漢之時,則何事不可做?」此則士夫之聞諸外方,而傳說者,臣等於今日,敢爲殿下誦之。

上嘉納之。

5月6日

○庚辰,文學南老星如瀋陽。

○以李明漢爲藝文館提學,李晳、李行源爲正言,朴漪爲副修撰。

5月7日

○辛巳,春秋館啓曰:「辨誣修史,莫大之擧,李植不敢在家獨當,有此辭避,事理當然。就一空宇,與同僚會議刪定,亦無加費,依其箚辭,務從便宜,使之速完。」從之。諭八道監司,令收取各邑曾經史官人家藏史草及野史上送。

5月8日

○壬午,遣重臣,行祈雨祭于木覔山等處。

○吏曹啓曰:「守令薦擧之規,年例則以已入仕未經守令者薦之,而或値申明之時,則已經守令者,竝皆薦之,亦有前規。且於擬望之際,名下必書擧主之名,則屢經守令而曾前無薦者,亦多有之,擧主之名不可不書。且時任守令外,在散者似當一體薦擧,未知如何。」答曰:「問于大臣。」領議政洪瑞鳳、左議政申景禛以爲:「辛丑年間,宣祖別敎,除年例守令薦外,特地擇選,勿容猥雜,旣捧單子之後,銓官隨其所薦之多寡、人品之高下,注擬守令之望,而各於名下,懸錄所薦人姓名,以備睿覽。蓋出於聖祖愼簡守令保擧相坐之法也。至於文武官,則伊時別無擧薦之事,唯在今日,遵行更張損益之如何耳。」右議政姜碩期以爲:「守令薦擧,宣廟朝已有成例,今亦依此擧行宜當。至於出身之人,曾無薦擧之事,唯在今日更張損益之何如耳。」答曰:「古今異宜,出身之未經守令者,宜令擇薦。且薦擧之官,以二品以上及三司官員爲限。」

5月9日

○癸未,承文院副正字李𫀏應旨上疏,其略曰:

夫所謂大變通者有三,曰改貢賦,曰省冗官,曰立軍制是也。夫所謂大振作者有四,曰嚴軍律,曰嚴贓法,曰破朋黨,曰振紀綱是也。所謂改貢賦者何也?自三公之子,至于輿臺下賤,非有官爵及爲生、進者,則自十五歲以上,皆收一匹之布。歲以爲常,則每人所收之布,不下百餘萬匹,逐結所收之米,亦近六十萬石,此唐朝租庸之法。祭享、御供及百司貢物,一切革罷,而皆以此米布辦之,百官、守令之俸,皆以此頒之,則民無應役之煩,而國用有裕矣。所謂省冗官者何也?《書》曰:「建官惟百。」唐、虞,天子之國也,猶能以百致治。以我國之褊小,官則十倍於唐、虞。是以,各司之官多者十餘員,互相推託,專委下吏,如有有意於職務者,則動輒掣肘,終至僨敗。臣愚以爲,不緊之司悉皆革罷,各司之官,各置堂上一員、郞僚一二員,優給廩祿,定爲科限,委任責成可也。所謂立軍制者何也?我國人丁,必不下百餘萬,在軍伍者,皆給保十餘人,使之足以養其父母、妻子,則人皆畜財力,利器械,願入軍伍者多矣。因其願,而試其才,選其能,則可得十餘萬兵。悉聚州縣,日以馳獵爲事,各食其獲,馳射一以軍法行之,如有失伍者,必以軍律斷之,則鍊之旣精,國有所恃矣。然軍律不嚴,則君不得以御將,將不得以御卒,我國軍律之不嚴久矣。避入山谷之帥臣,擧皆復官;棄甲逃走之軍卒,只徵綿布,古今天下寧有是事?今以後有犯軍律者,無論將卒,悉正其律,使爲軍者知畏其將,而不知畏敵;爲將者知畏其君,而不知有其身,然後可以衛國而保民也。所謂嚴贓法者何也?殿下自卽祚以來,犯贓者無一人被法,爲守令者,何所憚而不爲侵漁也?奇宗獻貪贓之跡,極其狼藉,得免誅戮,亦云失刑,而頃者榻前審理之日,有一大臣,極力營救,以期疏釋而後已。嗚呼!燮理陰陽,論道經邦,大臣之職也。故古者遇災異則策免,無建白則策免。今之大臣,不惟不能燮理,當此亂世,旣無建白,而晏然台席,其爲事業,只是營救貪吏,將焉用彼相?在座諸臣,無一人正其營救之失,臣竊痛焉。漢光武於贓罪,無所貸,史特書之,以爲美。願殿下,亦於贓罪,愼無赦焉。所謂破朋黨者何也?自東西分黨之後,士夫之立於朝者,皆入指目中。此有賢才,而彼若得志,則必斥之而不用;彼有賢才而此若得志,則必斥之而不用。薦一人則曰:「某是某人之黨,故某人薦之。」駁一人則曰:「某是某人之黨,故某人駁之。」互相攻擊,有如仇讐。雖以公正之人,處銓曹、臺閣,亦安能措手足於其間哉?殿下日接臣僚,從容討論,則朋黨者、公正者、賢者、邪者,莫能逃於鑑空、水靜之中矣,黜其邪而陞其賢。又使特立獨行,不爲色目所撓奪者,任以銓衡之柄,則黨論庶可破矣,朝著庶可靖矣。所謂立紀綱者何也?夫紀綱,國家之元氣也。元氣旣虛,四肢之病方劇,吁亦急矣。以如此之紀綱,雖當太平無事之時,猶懼不能振作,況當此岌岌不保朝夕之日,豈有扶顚持危,挽回危亡之理乎?古人有言曰:「德敎者,興平之粱肉;刑罰者,治亂之藥石。」今日之亂亡已極,則非刑罰,固不可治之。然所謂刑罰,非謂如渭水論囚之比也,有罪當殺者,殺無赦而已。如是則法令行矣,法令行則紀綱振矣。紀綱振則凡所施爲,無所違逆。臣故曰欲振紀綱,必法諸葛亮之治蜀尙嚴可也。

疏入不報。

5月10日

○甲申,全羅監司鄭世規辭朝,上召見之謂曰:「今日是國忌也,不當引見,而曾在山城,聞卿甚熟,故思欲見之,不拘常規耳。湖南物衆地大,比日災異疊見,卿宜隨事善處。」對曰:「歲飢民窮,民窮而不爲盜者鮮矣。宜置討捕使於左、右道。」上許之。

5月11日

○乙酉,平安道平壤府,晝有流星自南而北,其色如火,其聲如雷。義州府隕霜。

○大司諫李明漢等上箚曰:

自古撥亂之君,必有一二同德之臣,以爲心膂之寄。若上無委任之誠,下無擔當之意,軍國庶大之務,不免皆歸於獨斷,則不但臣逸而君勞。雖以堯、舜之聖,亦安得每事盡合於機宜也?苟或上下捱持,拖過時日,則畢竟誰任其責也?人君旣察其可倚可毗之賢,專責而勿貳焉,則其臣亦必委身而致命,竭其心力,盡其謀畫,處人之所難處,言人之所難言,此所謂社稷之臣也。至於論列是非之臣,亦必量度其權,宜勿以大言爲務。明知其不可爲,則苦口爭之,旣聞其失,則平心改之。廟堂、臺閣無相牽制可也。事機之變,出於呼吸,施罷當否,決於一席之上,躡足附耳之際,何嘗有所啓間,姑停之議也?此皆無委任,不擔當之致也。竊念,君臣猶父子也。君之視臣如父視子,雖罪其惡,而憐愍之心亦隨而發。臣之事君,如子事父,雖畏其威,而愛慕之誠,自不能已。此實秉彝之常性,無所逃於天地之間者也。宋仁宗之於唐介也,怒其面劾,文彦博貶介爲英州別駕。旋念介或死於路,遣中使而護行。怒之,公心也,念之,亦公心也。介雖萬萬被罪,豈敢怨尤於慈愛之天也?君臣之間,本自如此。向者車天輅以科場代述之罪,竄配北塞。按道之人待之特厚,天輅怪問其由,則道臣辭朝之日,宣廟下別敎曰:「天輅文才可惜,予不能屈法而貸之。然若至於窮餓,則豈不矜惻乎?」天輅聞之,不覺南向痛哭。至今聞是言者,無不涕泣矣。

又曰:

伏聞,近來筵中講定之語,揀薦人材,誠今日切實之務。擧其所知,不容私僞,則遺賢罔伏,滯才可揚,而薦之非難,得其人爲難。毋論尊卑,毋間親踈,就諸臣所薦之人,淸燕之際,特試詢問,有如漢家朝奏夕召之故事,則賢愚、能拙,莫逃於明鑑之下。不如是,無知之薦,漢高何得以信之;魏尙之賢,文帝何得以知之?惟聖神留意焉。

上嘉納之。

5月12日

○丙戌,慶尙道居昌縣地震。義城、安東等邑隕霜。

○憲府啓曰:「尙衣正朴啓榮前爲輔德也,貿得騾子。去年春王世子自瀋發行時,見阻於館門,終乃上達於世子,圖出而後已。其鄙瑣煩猥,見侮貽辱之罪,不可不懲,請罷職不敍。」上從之。

5月13日

○丁亥,忠淸道木川、沃川等邑霜降如雪。

○刑曹正郞車達遠應旨陳疏,疏末有曰:

殿下不惡禹之所惡,稍邇湯之不邇,龍池有舟,花木成林云。

上召問達遠曰:「宮禁之事,爾何由聞之?」達遠對甚悉,上嘉之,賜豹皮。

5月14日

○戊子,玉堂啓曰:「月課製述人員,連三次居首,則自前有陞資之例。副司直安獻徵連三次居首,合有依前施賞之典。」上從之。

5月15日

○己丑,全羅道礪山郡隕霜。

○領議政洪瑞鳳上箚曰:

臣昏不能量事勢可否。頃在引見審理之日,猥陳奇宗獻犯圍入衛,人所難能之事,當審理之擧,特從原宥之例者,亦係於勸忠義,激頹俗之一道,非以爲宗獻爲無所犯而貸之也。數日前竊聞,假注書李𫀏投疏斥臣以護贓之罪。𫀏固同時入侍之臣也。聽臣所達之辭,駭其謬妄,有此說也。噫!人之心性,無甚相遠。若使李𫀏入在山城,親覩宗獻其時之事狀,未必不符臣今日之議者明矣。然惟國家擧措,必須據經而處之,方無後弊。𫀏之所進之說,乃是常經不易之大防;臣之所陳,不過爲一時權變。此實關於刑政之大者,而緣臣老妄之見,致此錯謬,追惟自悔,駟不及舌。近因薪疾彌留,未暇控辭自列,今始仰暴區區之悃,不任戰慄。「

答曰:」情外之言,不必介懷。卿其安心行公。「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謂之曰:「軍前運餉足支數月,幸冀吾民,稍得息肩,今復有交替之報,民將不堪命。何以處之?」左議政申景禛對曰:「各道監營牙兵精銳者多,宜擇送其尤者,而御營軍亦不可不遣也。」上曰:「監營之有牙兵,彼所不知,不宜先言。以御營、束伍軍參半調送。」

○以柳廷益爲領兵大將,趙錫胤爲司諫,鄭致和爲吏曹佐郞。

5月16日

○庚寅,以韓亨吉爲都承旨,李廓爲統制使,李行遇爲應敎,趙重呂爲修撰,申景珍爲忠淸兵使。

5月17日

○辛卯,忠淸兵使申景珍辭朝,上召見之,謂曰:「爲將者平居不恤士卒,臨亂先自逃走,軍兵之離散,勢固然也。卿須盡心戎事,勿徒歸罪於士卒,亦勿推諉於朝廷。」

5月19日

○癸巳,瀋陽宰臣李行遠馳啓曰:「龍骨大、范文程等來謁世子密言曰:『今者更聞漢船指向朝鮮云,或據海島,或登海岸,則必有難處之患。若只還本國漂船之人,則其勢不可不受之,而或通文書,或接語言,或給糧資,則本國不免爲相通之歸,後悔不可追矣。須卽馳啓而發遣宮官,可以節制監、兵使者,分付兩西,遄發舟師,先據諸島,以遏其勢,毋或違誤。』世子答曰:『當卽以此啓知,而發軍之擧,必待標信,勢難擅便,舟師在於三南,亦難及期徵發。雖遣宮官,實無分付之事。』龍骨大怒曰:『本國事不誠實,唯以言語搪塞爲務,俺等非不知之,而今此事機,萬分緊急,無效前日之事。且自我得錦州外城以來,彼勢蹙迫,故欲以舟師東向,以爲議後之計。本國若不盡力備禦,則其與彼相通之跡,將不可掩矣。』云。」

○憲府啓曰:「統制使李廓淫刑暴斂,到處見敗。統制之任豈合此人?除目一下,咸以爲駭,遐氓失望,亦可想矣。請命罷職不敍,其代極擇差送。」累啓而不從。

5月20日

○甲午,前月丁巳,慶源下雪。甲戌,三水大雷電雨雹,或如鷄卵,或如雀卵,積地三寸。丁丑,霜降,牟麥枯損。監司以聞。

○平安監司鄭太和馳啓曰:「竊見宰臣移文,則漢兵一千,如果出來,或據海島,或下海岸,則難處之事不一而足。請令備局,商度指揮。」備局覆啓曰:「事果急迫,宜令答之曰:『發兵之擧,藩臣不敢擅便,馳聞朝廷,已蒙準許。沿海一帶,嚴加防守,雖有漢船之來,使不得接跡,而兩西原無舟師,分守各島,勢所不能。卽定飛舫,出沒偵探,以爲備禦之地。』云則似合事宜。」上從之。

5月21日

○乙未,諫院論:「堂上宣傳官黃瀷家行悖戾,百惡俱備。不順其親,親戚無異辭;不友于弟,道路所共知。得罪倫常,見棄人類。王法若行,則難免刑章,而夤緣蝨附,尙在仕版,羞朝廷,辱名器莫此爲甚。請命削去仕版。」累啓而只命遞職。

5月22日

○丙申,吏曹參判李植上疏乞遞,略曰:

今因瀋陽出來宮官蓋聞,前月初,鄭命壽來言于館所諸臣曰:「朝臣有李植者,黨護金判書諸人,請遣懷恩君,齎其奏文,謀欲陷害吾輩。此人在朝,當做不好事,必以鐵鏁,拘縶北館,然後可以無虞。」云。宮官答以:「李植遭喪在鄕。」云則命壽云:「或爲大司憲,或爲吏曹參判兼備邊司,何可諱也?」又云:「如此來言者,非欲卽擧其事也。此言傳播國中,而幸諸王未聞,欲其從此謹戢矣。」及貳師入往,追探其意,則亦如前說之云。竊惟鄭譯之有此說,蓋信聽行言,實懷憤憾,先爲恐動之說,欲臣不預朝政,基日後刼執之計也。臣之罔生微命,萬無足惜,而其於國體,豈容復有前日景象也?又聞瀋中之言以爲,議臣拘縶之效,大勝於東宮、大君之見留云。其揣摩陰巧,益肆齮齕之狀,蓋可想見。前頭若有一事逋稽,一辭違誤,則臣之繼蹤於朴潢之行無疑矣。願聖明,將臣本職及兼帶文衡、經筵、備局堂下之任盡行罷免,俾就閑散,以沒痕跡,以紓禍機。

備局覆啓以爲:「李植控辭之言,似涉過慮。本職、文衡,非所當遞,而本司堂上,似不必兼帶,姑先減下無妨。」從之。

5月23日

○丁酉,平安道碧潼、陽德等邑雨雹。

5月26日

○庚子,以沈演爲兩西都巡檢使,從備局薦也。時,淸人屢以漢舡東向者多,而本國不卽報知爲言,朝廷乃遣演,巡歷兩西沿海。

○以李德洙爲大司諫。

六月

6月1日

○乙巳朔,以李明漢爲大司憲,朴敦復、姜栢年爲掌令。

6月3日

○丁未,上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問曰:「近日農事何如?」左議政申景禛曰:「得雨之後,黍粟漸茂,高燥之田,又皆播種,將有西成之望矣。」右議政姜碩期曰:「自春暵乾,田疇龜坼,以頃日之雨,有難浹洽矣。」景禛曰:「頃見柳琳狀啓,雖有軍糧撙節之語,而日月漸久,則何以能繼?臣竊憂之。」上曰:「琳之狀啓,語多未瑩,錦州圍城之說,尤不可信矣。設使圍之,難猝援耳。且十王戰死之說信乎?」景禛曰:「彼中驍將戰亡者頗多云,何獨以十王之事,爲不可信也?」具宏曰:「要土旣死,十王又沒,則是斷其一臂也。」按,自春徂夏,旱災太甚,一犂之雨,未足以蘇枯潤涸,而大臣乃以豐登可期,獻諂於憂勤之日,將焉用彼相哉?

6月6日

○庚戌,憲府啓曰:「近來蒙養不端,士習偸薄,莫重國試,往往生變,誠可寒心。頃日公都會課製時,數三儒生因書題間爭辨之事,終至罷場,累百餘人一時散出,此乃無前之變也。不可委以童蒙妄作之故,而置之不論,以長其習也。京中如此,外方可知。請令四館,摘發首倡者而治之。試官不能鎭定之失,在所難免,竝從重推考。六月公都會及外方都會,一體停罷,姑待豐年設行。」上從之。

6月7日

○辛亥,慶尙道旱。

○以李行遇爲司諫,成楚客、張應一爲正言。

6月9日

○癸丑,黃海道安岳地雨雹,大如鷄卵。

○戶曹啓曰:「三南量田之後,田結增加,故五結收布、軍需木、皂隷價布,盡行革罷,只存西糧。所謂西糧,或稱唐糧,或稱毛糧,而丁丑以後,不改其名目,誠有司不察之故也。但旣用於關西,行之已久,今雖換以他名,旣收其米,則終未免牽補苟且之歸,因稱以西糧,恐或無妨。」先是,承旨金尙啓於榻前曰:「丁丑以後,所當革罷西糧之名,別以他名收之,而有司不察,使民有指目怨咨之言,請令廟堂議處。」上從之。至是,戶曹有是啓。

6月10日

○甲寅,京畿豐德人任光妻,一乳三女,上令該曹,據例賜物。

○時,遠近訛言,赴瀋軍全沒於戰陣,其妻子號怨不已,將行者莫不畏㤼。備局啓曰:「今者抄兵之際,人情疑懼,而曾以柳琳狀啓觀之,死亡只十人。若令該道,恤其家屬,則死者之家,得蒙愍恤之典,而訛言或可因此而息矣。」從之。

6月11日

○乙卯,慶尙道永川蝗,延及傍邑。備局請送香祝,使之設壇行祭以禳之,上從之。

6月12日

○丙辰,流星出五車星上,入艮方。

○以李景奭爲貳師,沈大孚爲吏曹佐郞,尹絳爲應敎,沈東龜爲校理,朴宗阜爲獻納,李梓爲檢閱。

6月13日

○丁巳,江原道淮陽等數邑隕霜。

○義州府尹李敏樹馳啓曰:漢船二艘,自海中出來,將欲泊岸,翌日擧帆,直向獐子島云。「初,淸人傳言:」漢船無數東向,爾國宜先防備,使不得到泊。「朝廷聞之,方以爲憂,及敏樹報至,遠近震驚,皆以爲舟師大至。於是,上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及都巡察使沈演謂曰:」漢舡之來,將欲何爲?「左議政申景禛對曰:」蓋其意,必有所欲言而來也,恐無可疑之事矣。龍川府使、彌串僉使聯名抵書於平安兵使,平安兵使又傳於臣等矣。「仍袖出其書以進,承旨、史官皆不得見。上曰:」事極難處,未知終何如也。以中原形勢言之,則欲議其後,勢必大擧,當此炎霾,大發舟師,遠涉鯨濤,亦非得計,中原必不爲此。予意則以爲,只送若干兵舡,一以探知事情,一以誇張聲勢,使虜不得專意西犯而已。然則似無下陸之患,而但念,前年草蟲,自海中無數飛來,此實非常之變。以此推之,恐不無前頭兵革之患矣。「沈演進曰:」聞,漢船來者,其數雖少,若或連續出來,下陸相薄,則不可以干戈從事,未知何以則可也。且載來我國人,仍欲卸下,則不可拒之不受,亦未知何以處之。「〈前年林慶業赴易州時,以一船托稱飄風,密送于中國。今者漢船之來,此人等亦有隨來者云,故演及之。〉上曰:」我國之人則不可不受,而至於下陸相薄,則不如避之而已。「演曰:」事若至此,則瀋陽之兵亦當出來,想必逼之使戰。雖欲避之,不可得也。「上曰:」大臣預先指揮,使之臨機處變。「碩期曰:」丁丑年漢舡來時,我國以切迫之意,從實言之,則卽皆撤還。今援此例,陳我實情,則不無動聽之理矣。「上曰:」其來也旣無大計,則雖不懇乞,自可還矣。若欲夾攻瀋陽,則豈可因我開誘,而旋卽撤還乎?不卽撤還,則淸人必令我國,發舟師與戰,此實非細慮也。「演曰:」關西之本無舟師,淸國所知。以此言之,則彼或聽從,而若使我調發三南舟師,則尤極難處。「碩期曰:」林慶業謂臣曰:『朝廷若遣我,則自可周旋。都巡察使不必差遣。』云。其言雖不可盡信,而第以其辭氣觀之,則略無所難矣。「演曰:」慶業嘗得罪於淸國,今不可不言,而遽爾差遣。以此通於淸國,似不可已。「上曰:」然。「演曰:」慶業時無職名,稱以何號乎?「上曰:」稱以都巡察使軍官,使之白衣從軍。「碩期曰:」稱以別將似當。「景禛曰:」張超自登州出來,則中朝事情,可以知矣。「〈張超卽慶業密送人。〉上曰:」張超是解事者耶?「景禛曰:」超本以西路之人,慣與漢人相接,且其爲人伶俐云矣。「景禛曰:」頃以守令薦擧事,外間多有非之者云。臺諫之啓請停罷,固亦宜矣。其所薦,皆由奔競而爲之,外間傳笑,皆以不被其薦爲幸矣。「上曰:」薦擧之人豈皆循私乎?以公道得參者有之,則盡令革罷,亦涉太薄,而大臣之言如此,其令革罷,姑使銓曹擇用。「

6月14日

○戊午,領議政洪瑞鳳呈辭至七度,上遣內醫視疾。

6月16日

○庚申,以崔有海爲同副承旨,鄭始成爲檢閱,黃緝爲全羅兵使。

6月18日

○壬戌,命犒饋赴瀋軍於慕華館,遣史臣慰諭之。兵曹給以資裝綿布,有一軍人受而擲地曰:「此去吾當死矣,得此何爲?」云。

○以李景曾爲接伴使,從沈演之議也。景曾上疏乞遞,疏下備局,備局以爲:「景曾前後奉使,一無取侮之事,到今應接,豈有作梗之端?至於新面之優於舊知,斷無是理。莫重之任,不可輕遞。」上從之。

6月21日

○乙丑,前吏曹參判鄭蘊卒。蘊,安陰人,字輝遠,號東溪。少師事鄭仁弘,後覺仁弘之惡,痛絶之。光海朝疏陳永昌大君冤死狀,請斬鄭沆,光海大怒,下獄將殺之,竟安置于濟州。反正初,卽放還,累官至吏曹參判、大司憲。天性質直,敢言有大節,在南漢城中,力排和議。聞出城之擧,作贊詞,繫之衣帶,拔所佩刀,自剚其腹,血流漬席,傍人救之,得不死。又上疏,請勿納國璽,辭氣激烈。出城後,歸于鄕舍以卒。

6月22日

○丙寅,錦州衛領兵將柳廷益出去。

○以朴宗阜爲吏曹佐郞,金弘郁爲校理,柳慶昌爲副校理,鄭知和爲修撰,金振爲獻納。

6月23日

○丁卯,慶尙道咸陽郡民元連窮不自存,挈妻子作土室於古寺基側以居。夜夢,神人告元連曰:「吾當厚賫汝。」若是者再三。元連心甚怪之,語其妻曰:「有夢如此。」其妻且曰:「我夢亦然。」一日掘土,有聲鏗然,見之乃一古缸也。上覆以甓,甓上有一千年三字。開視之,則有黃赤色物,約可數十片,而一片有文,在面曰宜春大吉。元連不知其爲金,同郡居人心知之,瞞語元連曰:「此乃錫也。」元連信之,卽受輕價而與之。其人恐語泄,移寓湖南,全州府尹疑其跡而捕之,其人自度難免,齎持十許兩來詣戶曹曰:「聞,國用蕩竭,歲幣之金,無計辦出,願以此獻。」戶曹判書李溟將入啓論賞。未幾,全州、咸安等官,以其人奪占奇貨,謀免己罪,除出若干金,來納戶曹,情迹可惡。於是,拿其人于義禁府,盡徵餘金,竝百三十兩,而疑其人之不盡輸,久在刑訊中。右承旨金堉啓曰:「天慳至寶,秘藏千年,至于今日,而出爲國家之用,此非人力之所爲也。雖未知其休徵吉兆,而當公私赤立之日,補經費而紓民力,其爲有益,豈可勝言哉?元連以蚩蠢無知之氓,視同燕石,而姦民知其可居,廉價而取之。乘時射利,先納塞責,其巧詐欺人之狀,誠極痛惡。然買賣之際,巧言欺瞞,欲利於己者,此賈兒之常態,市場之人皆此輩也,何可以此深罪之哉?此金實由此人先納,而爲國家之用,則雖謂之有功可也。以巧詐之罪,縱不得蒙賞,獨不可以贖其刑乎?且此非偸取公家之物也,遠方民人自得,而自相買賣,國家旣給價用金,而又囚其人於王獄,則不但有冤抑之怨,抑恐有傷於王政之大體也。臣忝在出納之地,代察該房之事,有懷不敢不陳。」答曰:「此人於發覺之後,欲免厥罪,欺罔國家。啓辭中所謂先納有功等語,皆涉不察也。雖然,有傷大體之說是矣。」卽日命釋之。後,上以其金,送於淸國,淸國還其金,勑曰:

新羅舊日之黃金,旣爲朝鮮所得,王不自私,專人送來,足見事大之誠。其宜春大吉、一千年之語,似屬祥瑞,王之得,卽朕之得也。

6月24日

○戊辰,月犯畢星。

6月25日

○己巳,黃海道瓮津、殷栗、谷山等邑蝗。

○以李時白爲摠戎使。摠戎之任曠闕已久,群議皆以爲,時白可堪此任,故有是命。

○始命月課連三次不製者罷職。自國初,抄選文官,年四十以下者,使之製述各體文詞,而每三朔,以九首爲限,全不製進者推考照律,止於解見任。以此,不製者甚多,乃命罷職。

○以金壽賢爲大司憲,李厚源爲右承旨,朴吉應爲持平。

6月26日

○庚午,上引見全羅兵使黃緝,問曰:「卿何以得至此?」對曰:「臣曾爲故臣李曙偏裨,曙以臣爲可用,以至于今,幸蒙寵擢。非曙,臣何以至此乎?」上曰:「曙爲國盡忠。卿能一如其人之爲,則何事不可做乎?近日湖南災異甚多。卿須撫恤軍卒,使之親上死長可矣。」

6月28日

○壬申,流星出河鼓星上,入箕星下。

○全羅道大旱。

○全羅道靈光人前縣監李喜熊上疏,獻治平十六策,一曰修實德以當天心,二曰置賢相以共天職,三曰近正人以養德性,四曰廣言路以通物情,五曰崇學校以作士氣,六曰重師儒以明道學,七曰敷敎化以變風俗,八曰公銓選以擇庶官,九曰設薦擧則賢才進,十曰嚴考課則名實核,十一曰保民生則邦本固,十二曰審刑獄則冤抑伸,十三曰辨上下則國勢安,十四曰選將帥則內外寧,十五曰正紀綱則治體立,十六曰修馬政則地用備。疏入,上嘉奬之,仍下敎曰:「此人年至八十,而向國之誠未衰。疏陳嘉猷,冀予留心,其眷眷之忠,無愧古人也。耆老善言,禮宜崇報,其令該曹,特陞堂上。」

6月29日

○癸酉,特拜前司直洪茂績爲司諫。諫院之官,必以文臣,而茂績不由科第以進,吏曹援例啓稟,上曰:「破格除授,以表其正直。按,茂績喜論人長短,而不能直斥君違。其所謂直者,乃所以爲名也,何足尙也?

6月30日

○甲戌,流星出墳墓星下,入南方。

秋七月

7月2日

○丙子,流星出北極星上,入大角星下。

○平安道大水,大同江漲溢,水入平壤城門。

7月3日

○丁丑,平安監司鄭太和啓請依松都例,別設陞補於本道,以慰遠方多士之心,朝廷許之。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問曰:「平安道大水,水入大同門云,城岸之高幾何?」左議政申景禛對曰:「城岸不甚高峻,水入無足怪也。」上曰:「錦城消息,久未得聞,予竊憂之。大臣其有所聞耶?」右議政姜碩期曰:「臣等亦無所聞,而但瀋中亦甚憂懼,悉發其兵以赴之云矣。」左副承旨李厚源進曰:「前參判鄭蘊,在廢朝素著名節,及至當宁,累被寵擢,至於宰列。今聞卒逝云,自上別致賻,以旌之爲當。」上默然。副提學金榮祖進曰:「自古人君,立賢無方,而至如法度,宜遵而勿失。今者特除洪茂績以司諫,無乃不可乎?」上顧大臣曰:「大臣之意如何?」碩期曰:「此是我朝二百年所無之事,言事之臣論之是也。」大司憲金壽賢亦以此論之,上不從。又於翌日連啓,上乃從之。

7月5日

○己卯,特拜前司諫洪茂績爲同副承旨,以鄭致和爲司諫,權澺爲掌令,李天基爲正言,鄭知和爲副修撰。

○追贈鄭命壽母貞夫人,從命壽職秩也。備局堂上李景曾曾於筵中啓曰:「鄭譯之弟命春將葬其母,來問於平安監司鄭太和曰:『何以書銘旌?』此必有希望之心也。鄭譯旣爲同知,則似當追贈其父母。」上從之。

7月10日

○甲申,光海君以是月初一日乙亥,卒于濟州圍內,年六十七。訃聞,上輟朝三日。時,李時昉爲濟州牧使,卽掊鎖開門,斂殯以禮,朝議皆以爲非,而識者是之。光海之自喬桐遷濟州也,有詩曰:

風吹飛雨過城頭,瘴氣薰陰百尺樓。滄海怒濤來薄暮,碧山愁色帶淸秋。歸心厭見王孫草,客夢頻驚帝子洲。故國存亡消息斷,烟波江上臥孤舟。

聞者悲之。至是,禮曹〈判書李顯英、參判沈詻。〉啓曰:「光海積失人心,天命歸于殿下,而殿下之篤念光海,恩禮備至。遜位垂二十年,克終天年,殿下之聖德,無愧於古昔。傳之天下後世,豈不美哉?第念,義重宗社,迫於臣民之請,雖有放廢之擧,其於喪禮,則視它內宗,似爲有間。自上或於內庭,一次擧臨,百官亦於各衙門,變服會哭而止,則其於情禮,似無所憾。」請議大臣。左議政申景禛議曰:「旣云自絶于天,而臣民之所共棄,則衣衾、棺槨之具,亦足以盡聖上骨肉之私恩。至於大內擧臨,百官變服會哭之節,該曹所啓,未可知也。」右議政姜碩期以爲:「光海之喪,視它內宗,似爲有間云者,或不無所見。但念光海得罪倫紀,自絶于天,宗社臣民之所共棄,而殿下篤念親親之義,備盡恩禮,竟使得終天年。及聞其喪之後,特遣禮官、中使護喪,聖上之待光海,終始無憾矣。殿下若非違豫之時,則以骨肉之情,自內一次擧臨,容或一道,至於百官變服等節目,大義所在,恐難輕議。燕山之喪,已有前規,宜令禮官,參商擧行。」上是景禛議。禮曹又啓曰:「濟州之喪,與江華有異。〈文城夫人在江華時先逝故云。〉初喪棺斂等事,想已擧行,而第念,海外之事,凡具草草,其於必誠必愼之道,恐或欠缺。如不得已改棺易斂,必待發引上來之後,多官會同,廣議爲之。初喪所用,姑勿下送,發引諸具,令該曹爲先下送。且斂殯之後,不可仍在圍籬之中,出殯於官舍淨潔處,凡干奠獻之物,令本官精備,依禮設行,本道監司進到海上,凡事檢飭宜當。」上從之。以蔡𥙿後爲禮曹參議,與中官偕往濟州,護其喪。上欲行素膳七日,藥房及政院諸臣相繼陳啓以爲:「禮官之請以停朝,已涉非禮,況當違豫之日,不宜行法外之禮。請於過停朝後,卽復常膳。」上從之。禮曹又啓曰:「燕山之喪,葬以王子。今亦依此,一等禮葬何如?」答曰:「依啓。山所監役官,亦令擇送,光海三年喪後,光海及文城夫人家廟、墓祭,依燕山祭例,使其女子主之。」〈燕山以其外孫主祀。〉 ○大司諫李德洙、獻納金振、正言李天基等啓曰:「昨見禮曹啓辭,其中有百官變服會哭等語,且措語之間主意未定,昏不覺察,物議譁然,有駭耳目。當該禮官,請從重推考。」上從之。

○判書李顯英緘辭曰:

臣素無學識,猝當變禮,率爾議啓。物議之來,固所甘心。而昔唐太宗之於改葬隱太子、海陵王也,哭於宜春門甚哀。宋太祖之於周、鄭王之殂,素服發哀,輟朝十日。其義雖同,其事稍殊,不可取法於今日,而光海之喪,旣視王子喪例,則爲王子、宗戚擧哀之文,載在《五禮儀》,臣不念玉候方在調攝之中,妄有所云云。孔子曰:「兄弟吾哭諸廟,父之友吾哭諸廟門之外,師哭諸寢門,朋友哭諸寢門之外,所知吾哭諸野。』故今之士大夫,聞遠近親舊之訃,無不變服一哭,情禮然也。孔子於舊館人之喪,亦入而哭之哀。光海得罪倫紀,見絶臣民,大義所在,固當視之以罪人。及其蓋棺之後,則無從之涕,豈下於舊館人哉?哭者必素服,故有變服之說。至於遜位之說,始出於《春秋》,厥後放廢之君,多稱遜位。不欲直擧放廢之說,而稱之曰遜位者,非爲放廢之君而尊稱之也。伏見聖上待光海,超出百王,故愚淺之見,只欲聖德之盡善盡美,而率意輕發,罪當萬死。

上置不問。後延陽君李時白上箚曰:

臣伏見禮官啓辭,不勝驚駭。其啓辭曰:」光海積失人心,天命歸于殿下。「嗚呼!光海之見廢者,只以積失人心耶?全沒其自絶倫紀,得罪宗社之罪,而只擧積失人心四字,入於啓辭中,播諸八方者,抑何意耶?至於遜位二字,尤不勝驚駭。臣謹按《春秋》《胡傳》,遜之爲言,遜讓之辭也。魯文姜與聞慶父簒弑之謀,而僖公繼而立。其所書:」夫人姜氏遜于齊,遜于邾。「云者,文姜之於僖公,亦有母子之義,故因爲遜避之辭,使若不爲人子所逐,以全恩也。殿下躬率義旅,撥亂反正,禮官所謂遜位者,未知何意也。

緘辭又曰:

出自《春秋》者,亦何所據也?殿下之反正,如靑天白日,有何可諱之事,而謂之遜位也?光海罪惡,不啻如桀、紂,反正之擧,有光於湯、武。臣聞誅一夫紂矣,未聞以桀、紂爲遜位也。嗚呼!若如禮官之言,則湯、武之臣如伊尹、周公者,何不曰遜位,而史氏書之曰放之云爾耶?然則伊、周與史氏之見,反不及於今日禮官耶?一則曰遜位,一則曰變服會哭,一則曰必誠必愼。嗚呼!此論一出,而方外之議者,亦或曰舊君,喪柩擔軍又着白巾。擔軍白巾,用之於國恤,則亦何可用之於光海之喪也?旣曰遜位,又稱以舊君,擔軍白巾,必誠必愼,百官會哭,則是待之以王者之喪也,今日之事,誠極寒心。此說不破,則國不爲國,君不爲君。噫!宰相,殿下之股肱,而宰相不以爲言;臺諫,殿下之耳目,而臺諫不以爲非。殿下孤立於上,群臣含默於下,臣之所竊憂者,不獨在於外侮也。臣之尤所痛者,前參判沈詻,冒居禮官之亞列,不顧大義之所在,敢倡悖理之論,圖報光海之舊恩。詻之爲人,固不足責,至於李顯英以宗伯重臣,不斥其議,反用其文,及被推勘,身自當之,溫諭累下,竟不赴召,有若爭去就者何也?嗚呼!立於殿下之庭,目見殿下之反正,而猶以遜位爲言,似不無深意於其間。是豈推考而止哉?伏願殿下,勿以臣言而忽之,鞫問禮官,以定國是。

答曰:」以予揆之,意在從厚,斷無他腸也。「

7月12日

○丙戌,天將祖大壽與其弟,入守錦州城,淸人圍之。大壽自失羅城,疑蒙古之降者,使漢人監之,而蒙古之出城投虜者甚多。中朝發十萬兵,以七摠兵領之,來救錦州。右眞王聞援兵大至,以我國砲手四百人爲先鋒,堅守南山。分其軍爲二隊,一以防塔山之歸路,一以遮錦州之來路,作瓦家於陣中,以示久住之計。時,我軍露宿已累朔,無不傷病、死者相繼。朝廷聞之,令本道擧行恤典。

7月13日

○丁亥,增置兼春秋二十員,以補闕史,尹絳、鄭致和、申翊全、金振、金弘郁、鄭知和、申濡、朴長遠、洪處亮、趙復陽、李行遇、李惕然、沈東龜、鄭維城、沈之漢、李泰運、張應一與焉。初以今上朝《日記》,藏之江都,丙子之亂,散失頗多。至是,增置十八員,搜閱《政院日記》,收取野史秘藏,補輯闕遺。

○以尹絳爲司諫,鄭廣敬爲大司成,鄭致和爲副應敎,睦性善爲右承旨,蔡聖龜爲持平,羅允素爲黃海兵使。

7月15日

○己丑,咸鏡道鍾城蝗。

7月16日

○庚寅,諫院啓曰:「守令解由之法,極嚴且重,必詳考文書,無所欠缺,然後判書許出,參議成帖,乃是舊規,而頃日參判許啓,受由出去之際,以武人梁應涵之解由,招該吏取印信,私自成貼於闕下,其循私蔑法之狀,已極可駭,而梁應涵圖囑之罪,亦不可不懲,請竝命罷職。」答曰:「竝推考。」

7月19日

○癸巳,流星出五車星下,入南河星上。

○上御崇文殿閱馬。先是,分遣諸道點馬官,命閱取牧場馬以來,上親臨前殿,一一點閱。時,上之廢經筵已二載,玉堂儒臣不得見天顔,而圉人、太僕,獨得近前,聞者歎惜。

○瀋陽宰臣馳啓曰:「臣等頃見鄭命壽言:『近來武弁中可用將領者絶乏,故交替大將,旣以統制使移差以遣,今此漢船防備之將,尤無可合者。林慶業雖因大國之令,方在罪廢之中,而如此之人,得之不易。朝廷欲使白衣從軍,以爲立功自效之地,而因帝命革職者,不敢擅自擬定矣。』命壽沈思良久曰:『以此通議於龍將,亦非難事,而今我纔聞母喪,不得就議,未知其意之如何。蓋慶業曾在義州,厚遇漢人,前年以舟師上將,旣不力戰,而潛送三舡,伊州之戰托以無馬。有此四大罪,而猶不得實狀,只令退還矣。今若委用於漢船防備之處,或致不諒本國之情,而反疑其接應漢人,則必生大事。吾意,慶業切不可用於西路。』云。命壽頗致力於本國,而我國大小事,無不洞知。若知慶業之來在西路,則恐致疑端云。」備局以爲:「沿海防備,旣屬於都巡察使及平安監司,慶業之留在西路,亦恐無益,請速召還。」上從之。

○以韓興一爲右承旨,李明漢爲大司成,朴守文爲掌令,李道長爲校理,許積爲修撰,李袤爲正言。

7月20日

○甲午,禁府罪人趙廷立,使人擊錚訟冤。禁府以廷立事涉冤枉,請釋其罪,上問于政院。政院啓曰:「廷立曾爲海南倅,偸取公物,滿載一船,以與領相李聖求。洪茂績爲掌令,論其犯贓下王獄,受刑至於百餘次,而茂績方爲承旨,言其不可放釋,廷立所犯,非泛然風聞之比。米穀、雜物偸取文書,旣露於法府,又傳於王獄,則固不待訊而當伏正法,至於曠歲遲延,略加輕訊,國綱之陵夷、人心之不服,莫過於此,而乃敢誘私奴,擊錚訟冤,其情可惡,少無可恕。執法之官請貸其罪,法之不行,可勝言哉?古之聖王,至於贓律,無少假貸,堅如金石,此豈無好生之心,而然哉?」答曰:「當該堂上竝遞差。」

○校理李曼製進前參判鄭蘊祭文,文辭中多有贊美之語,上命改撰。

7月22日

○丙申,咸鏡道大水。

7月23日

○丁酉,以李明漢爲大司諫,鄭弘溟爲大司成,李行遇爲執義,嚴鼎耉爲校理,朴遾爲修撰,朴宗阜爲吏曹佐郞,金始蕃爲正言,李必榮爲京畿監司。

○上引見備局堂上及三司長官,問之曰:「今年農事如何?」左議政申景禛曰:「今年雖旱,而田穀則頗好矣。」上曰:「田穀雖好,而尙未及西成,亦何望其必熟也?」右議政姜碩期曰:「將領議薦,當有別樣處置。雖在卑位,亦宜抄選也。」

7月24日

○戊戌,月入東井星。

7月26日

○庚子,諫院啓曰:「宗廟祭享,國之大事,雖在板蕩之餘,應行之禮,不可缺也。臣等伏聞,宗廟祭服、器皿,經亂之後,未及改備,以黑衣代行,以燕器補用。前年已有改備之敎,而該曹以物力未敷,尙不擧行。臣等亦非不知,而論以輕重,豈有急於此事者乎?聖敎已下,而久閣不行,請該曹堂上、郞廳,從重推考。令廟官與該曹,量其所需,刻期造成。」從之。

7月27日

○辛丑,流星出天市垣內,入室星下。又出軫星下,入巽方。

7月28日

○壬寅,忠淸道大水。

八月

8月1日

○甲辰朔,柳廷益領軍到新城。

8月3日

○丙午,北兵使李言惕辭朝,上召見之,謂曰:「西邊有事之後,不遑撫恤北路。卿其勉盡乃職,使軍民知朝廷顧念之意可也。」言惕出,同副承旨洪茂績進曰:「大臣以賓廳坐起來會矣。」上命引見。問于左議政申景禛曰:「新城運糧事何以處之?」景禛對曰:「關西運粮馬,亦皆疲病。若貿米於彼中,則可以繼糧而便民,但其價難辦。」監司鄭太和以爲:「收百官品銀,以助軍食爲當,而未知何如。」上曰:「事體不當,不可爲也。歲幣輸送之外,必有所餘,此不在於經費中,以此貿銀入送。」禮曹判書李顯英進曰:「光海禮葬時,使宗室一人,稱護喪官,以主喪事似當。」上顧大臣曰:「僉意如何?」景禛曰:「初喪旣無主者,該曹當自爲之。」顯英又曰:「秋成之後,命設庭試,以爲作成人才之地何如?」上曰:「何待秋成?今此科儒會集之時,設行宜矣。」

8月4日

○丁未,全羅道大旱。

8月5日

○戊申,禮曹判書李顯英上疏辭職,歸于楊州,以曾有諫院之論故也。

8月7日

○庚戌,以徐景雨爲大司憲,張應一爲正言,李德洙爲吏曹參議,金榮祖爲吏曹參判,沈大孚爲吏曹佐郞,沈𪗆爲吏曹正郞,金始蕃爲副校理,申碩蕃爲大君師傅。初,龍宮居前府使全以性之繼母,與其夫反目,及其母死,以性以父命,欲不服喪。其友正字李元圭主其論,碩蕃以爲:「母子之義,已定於其父聘醮之日,何可自廢其喪紀?」作書以斥之。以此,右以性者攻碩蕃,右碩蕃者攻以性等,論議分張,遂成嫌隙。至是,應一爲正言,論碩蕃門地卑賤,不合師傅,司諫尹絳、正言成楚客等以爲,事由嫌隙,不從其論。

8月11日

○甲寅,濟州歲貢馬一百匹,是歲又加一百匹,以爲常。

○領議政洪瑞鳳呈辭至三十度,上乃許之。

8月12日

○乙卯,流星出參星下,入天苑星上。

○以洪瑞鳳爲益寧府院君,李厚源爲左副承旨,柳慶昌爲修撰。

8月16日

○己未,黃海道海州、黃州、載寧、遂安等邑,大風折木,霜降如雪。

8月17日

○庚申,霜。

8月18日

○辛酉,以沈演爲都承旨,李行遠爲大司憲,朴敦復爲掌令,李明漢爲副提學,趙絅爲典翰,林𪩍爲修撰,金南重爲大司諫。

8月19日

○壬戌,平安道嘉山、郭山、順川、三登、中和等邑霜降如雪。

8月20日

○癸亥,流星出天津星下,入北極星上,月入畢星。

8月21日

○甲子,日沒時,營頭星隕。夜,流星出北斗星上,入貫索星下。

8月23日

○丙寅,以李惕然爲掌令,崔有海爲右副承旨,鄭致和爲司諫,朴吉應爲持平,李彬、蔡聖龜爲正言,申濡爲校理,李梓爲奉敎。

○平安監司鄭太和馳啓曰:「漢船十一艘出來,又有九艘鱗次而來,海上事機,與前頓異。張颿出來之際,彼人亦必望見而知之,須急報瀋中,以爲後日自明之地。」備局回啓曰:「防備等事,不可不急,宜申飭監、兵使,使不得近岸。」上從之。是時,朝廷潛使平安監司,送人于漢舡,給以糧饌,且言我國不得自由之意。

○平安監司鄭太和馳啓曰:「漢舡久留椵島、身彌島之間,必致淸人詰責。不但事機之可虞,身彌島地頗肥饒,自前我民有入居耕作者。漢船若因此留泊,則尤極難處,朝廷令撤移我民于陸地。」

8月25日

○戊辰,黃海道延安、白川等諸邑,大風連夜,隕霜。

○先是,朝廷潛遣僧獨步於天朝,具奏本國勢窮力竭,受制淸國之由,獨步還,奉勑書而來。勑書中有不錄前過,期與夾攻之語。備局諸臣或以爲不可不受,或以爲不受便,其事秘,人莫知之。

8月29日

○壬申,上遣承旨,致祭于光海。以其田宅、臧獲給其女子,使之奉祀,侍女二人限三年給料。光海廢放十九年,竟以天年終。及其喪葬,恩禮備至,國人無不服上之盛德。

○以柳景緝爲執義,朴宗阜爲獻納,宣若海爲慶尙左水使。

8月30日

○癸酉,咸鏡監司呂爾徵馳啓曰:「濬源殿今已訖工。影幀還安舊殿,不可無慰悅土人之擧,請命題試士,以爲作興之地。」上令禮曹,考例施行。

九月

9月1日

○甲戌朔,漢舡二十餘艘,往來於椵島等處。朝廷慮有淸人詰問之端,以嚴加防飭之意,報于瀋陽。

○出馬三百三十六匹,輸致軍糧于錦州。

9月2日

○乙亥,流星出婁星上,入天倉星下。

9月4日

○丁丑,全羅道珍山、錦山等郡地震。

○流星出五車星下,入北斗星上。

○淸人自九連城,至鴨綠江下流,處處伏兵,瞭望漢舡。

9月5日

○戊寅,夜流星出大陵星下,入五車星上。

○憲府啓曰:「近來國綱解弛,諸宮家冒法行私,送圖書於各邑,或稱推奴,或稱徵債,捉致外方之人于京中,侵責多門,民無所措手足。請令諸道守令,報于監司,上聞處置,或自本道,嚴加究治。」上從之。〈圖書者,宮家所用小印子也。〉 ○以徐景雨爲大司憲,李曼爲持平,李行遇爲應敎,柳慶昌爲修撰。

9月6日

○己卯,漢船一艘,多張旗幟,出自身彌島,將欲近岸,我人拒之,遂退向椵島。備局密啓曰:「漢船尙無撤還之意,而徘徊出沒於近陸之島,必爲淸國執言之端。宜擇送武將一人爲巡檢使以遣之,爲日後應答淸人之地。」答曰:「如不可已,則更遣前往之人可也。」

9月7日

○庚辰,淸人圍錦州,數與漢兵交戰,而漢兵尙强,九王請濟師于汗,汗使八王,率騎赴之。淸人疑我國砲手,戰不力,露刃脅之。是役也,漢兵死亡甚多,而中砲者十居七八,漢人自此恨我國益深。汗聞援兵甚盛,自將而西,以龍骨大領三千兵先行,遂逼我世子、大君同行,賓客崔惠吉、輔德趙啓遠等從焉。時,淸人與漢兵相持,自春徂夏,淸國大將三人降,二人戰死。汗聞之,憂憤嘔血,遂悉索瀋中人丁,西赴錦州,走回人乘時出來者頗多。

9月8日

○辛巳,以沈演爲巡察使,以備西船。

○備局密啓曰:「世子、大君不意西行,陪衛之人只賓客、輔德以下若干員而已。或有倉卒,無他出力護衛之人,請令該曹,毋論官秩高下,擇送有勇力、計慮武臣十人,七人則陪衛世子,三人則隨行大君。」答曰:「無益而有弊,勿遣也。」

9月9日

○壬午,以韓亨吉爲都承旨,沈𪗆爲副校理。

○禮曹判書李顯英陳疏乞免,許之。

○命送禦寒諸具及需用雜物于世子行中。

9月10日

○癸未,備局啓曰:「漢舡之出沒海島,殆近一月。若至糧盡,則不無卸下沿海各處,刼掠倉穀之患。宜多聚軍兵,以示難近之形,又使解事譯人,備陳彼此無益之意,而沈演今當下去,惟在觀勢應變之如何。」上從之。其後密令監司鄭太和,給漢人糧饌。

9月11日

○甲申,執義柳景緝、掌令朴敦復、李惕然遞。先是,監試出榜之後,試券被燒之說,傳播中外,景緝等以此累日論啓,請罷其榜。至是以風聞失實,引避而遞。

○黃海兵使金應海馳啓曰:「國家軫念藩臣,有此移營之擧,而綠沙距黃州城十里,霖雨每被水患,居人皆患土疾。且當此多事之時,移設之役,其弊不貲,不如仍舊之爲便。」朝廷從其言,竟不移營。

9月12日

○乙酉,備局啓曰:「淸國必有需索火藥、鉛丸之擧。咸鏡道所儲鉛鐵二千斤,直送平安兵營,以備不時之用。」從之。

9月13日

○丙戌,上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謂曰:「今年農事未知終至何如。」左議政申景禛對曰:「禾穀旣損,菽粟亦皆不實云。」上曰:「連年失稔,賑救無策,民事極可慮也。且卿等之意,以瀋中形勢何如?」景禛對曰:「兩國相持之際,我國亦不能支,繼餉之策,茫無所措。昨以預備之意,已爲啓達,一年所需數千餘石,必趁霖潦之前,輸致軍前,而彼若又添兵,則事甚難處。」上曰:「淸人或不無敗退之理,明春之糧,姑先備送宜矣。」

9月14日

○丁亥,月食。

○禮曹參議蔡𥙿後遞。時,𥙿後從光海喪,自濟州出來,而行喪之時,擔軍皆用白巾,時議非之,故𥙿後遂辭以疾。〈史臣曰:「士夫之喪,不論貴賤,護喪之人,必皆素服者,蓋以喪禮,雖非親戚,亦不可用吉也。凡庶猶然,況廢君之喪,視此有間,而且其擔軍之發,專爲擔持是喪。一時之所重在此,雖使之着白巾,有何大段所失,而時議之非之者何也?」〉

9月15日

○戊子,慶尙道安陰、安東、靑松、寧海、奉化等邑大饑;興海、蔚山、仁同等地大風損穀。

○以李行遇爲執義,權澺、鄭時望爲掌令。

9月17日

○庚寅,流星出壁星上,入婁星下,月犯畢星。

○江原道麟蹄縣地震。

○命以米十石、豆五石及各種饌物,賜光海君女子,以備祭需。

○漢人八口,自胡地逃來,欲留我國,廟堂恐他日發覺,執送瀋陽,聞者傷之。

9月18日

○辛卯,柳琳自錦州替代而還。前年淸國之徵兵也,柳琳以領兵大將赴錦州,及柳廷益往,乃還,淸人以牛、羊、馬匹,分給將士云。

○賓客崔惠吉馳啓曰:「淸人置陣於松山下,四面圍住,而蒙古兵又來陣於其傍,蓋欲久圍松山,以決勝敗,而漢人砲丸,或墮於世子、大君幕次近處,故築土墻以避之。且淸人以合戰之狀,書諸別紙以送,蓋其意欲誇示我國也。」

○備局啓曰:「錦州陣亡軍人,宜令本道,擧行恤典,運粮馬回還時,載致其屍于義州,使其家人得以收葬。」從之。

9月19日

○壬辰,流星出軍市星下,入巽方。

9月20日

○癸巳,月入東井星。

○設庭試,取洪錫箕等八人。

9月21日

○甲午,大明兵,與淸人戰不利,騎兵走入松山堡,步兵乘船而走,寧遠、杏塔之間,死者相屬。時,祖大壽在錦州,被圍已累月,天朝大發兵出援,軍門洪承疇年少自用,不聽群言,以至於敗。大壽送人于淸陣曰:「被圍已九朔矣。願速交戰,以決勝負。」汗不聽。是役也,我軍死者二十餘人,馬斃者十八九,所費糧餉三千三百餘石,火藥九百七十餘斤,鉛丸五萬三千二百餘箇。

9月22日

○乙未,都巡察使沈演馳啓曰:「漢船撤歸,事機稍緩。兩西沿海把守之軍幷皆罷遣,留置若干人,以備瞭望爲便。」從之。

9月24日

○丁酉,以尹毅立爲禮曹判書,金堉爲左承旨,姜栢年爲掌令,李行源爲持平,朴長遠爲正言,沈𪗆爲吏曹正郞。

9月26日

○己亥,流星出五車星下,入北斗星上,又出文昌星下,入軒轅星上。

9月27日

○庚子,流星出天倉星下,入大陵星上,赤光照地。又出鉤陳星上,入乾方。

冬十月

10月1日

○癸卯朔,日食。金星入太微東垣內。

10月2日

○甲辰,遣都承旨韓亨吉,致祭于光海君。

10月3日

○乙巳,令平安道雇馬一千九十匹,運錦州軍糧。

10月4日

○丙午,地震。公淸道忠州、慶尙道安東等邑亦地震。

10月6日

○戊申,以趙壽益爲司諫,李尙逸爲持平,成楚客爲正言,朴宗阜爲吏曹佐郞,尹絳爲應敎,趙重呂爲副校理,朴漪爲副修撰。

○副提學李明漢上疏曰:

臣伏見,近日諸僚相繼辭遞,視直廬如一傳舍,無復有館中故事,臣竊歎焉。在前入直之臣必預將進讀之書,朝夕講劘,參攷諸說,以備不時顧問。人情以入侍爲榮,以失對爲懼,榮則興勸,懼則戒愼,理之常也。旣勸且愼,則怠忽之心,自不敢生。近因玉候久愆,時勢難便,停筵已久,進見無時,入直之臣,皆以閑慢自處。自處如是,何所勸戒也?臣之愚意,雖不必別爲開筵,每於引接廟堂之時,兼借儒臣方寸地,或詢問古今,觀其學識;或命題課製,試其優劣,則士心興起,臣隣聳動,砥勵感發之效,不止爲右文之一助。伏願聖明,留意焉。臣數年以來,連忝備局之任,與聞廟堂末議。三件刷送之初,聖上惻怛之敎,播聞中外,讀之者無不掩泣,臣未嘗一刻忘也。竊聞,其時道臣與守令,督刷我人之際,無以寬慰其心,或仰體聖意,權辭以諭,至謂朝廷當有贖還之擧云。不但行者聞之,各有萬一之望,其父母妻子之落留於此者,皆恃此言,日夜顒望。事之難易,小民何知?近者淸國禁贖之嚴,比前稍弛,若趁此際,試陳如許曲折,則不忍失信之意,或有見恕之理。雖不見從,必不至激生他釁,而朝廷軫恤之仁,足以感結人心。請而不許,民亦何憾?伏願聖明,詢及廟堂而進退之。

上答曰:「省疏具悉,深用嘉尙。所陳之言,予當採施焉。」

○右副承旨閔應亨啓曰:「伏見李明漢之疏,備局引見時,玉堂入直之員,竝許入對,以備顧問云,而備局回啓時,全不擧論。入參與否,更令該曹覆啓乎?直爲分付於玉堂乎?」答曰:「長官旣已入參,則入直之員不必竝入。」應亨又於筵中,力請頻接儒臣,上答曰:「備局引見時,似欠從容,欲不時召對矣。」上自丙子以後,玉體違豫,專廢經筵,新進儒臣有不知天顔者。

10月8日

○庚戌,柳琳還自錦州。上召見之,問曰:「彼中形勢如何?」琳對曰:「淸人圍住錦城,城方而長,周廻六十里。西北有大山,山東西大川夾流入于海,南有烟臺,卽蒙古地方也。八王陣於其下,此乃淸、漢必爭之地,故天朝援兵欲奪其山,淸人知之,築城而守之,漢人連戰不利矣。援兵合十二萬,八摠兵分領,連續出來,皆依松山結陣。其後自南山城外大軍繼至,大張兵勢,掘壕築城而居。九王陣於漢陣之東,直衝漢陣,不利而退,淸人兵馬死傷甚多。其後汗領大軍到松山,卽進圍,九王造雲梯欲攻城,汗曰:『不如持久,以待食盡。』後以軍人多損,移軍羅城之外,築土城,屹然雉堞,周遭數里矣。」

10月10日

○壬子,慶尙道東萊府地一日再震。

○命招左、右相卜相。以李聖求爲領議政,李景曾爲禮曹判書,鄭致和爲應敎,許積爲修撰,鄭知和爲修撰,李袤爲持平。

10月11日

○癸丑,夜,雷。

10月13日

○乙卯,上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謂曰:「今年失稔,西道尤甚,賦外徭役,逐日繁興,哀此民生何以支過?」右議政姜碩期曰:「八道之中,黃、鳳等邑尤甚。其俗以木花爲資,而今年則木花又皆枯損云,甚可慮也。」上曰:「年凶如此,而運糧之擧,迄無休息之期,何以爲之?」碩期曰:「輸運之數,已至一千九百石,而猶且不給,此後更無可爲之勢矣。」上曰:「火兵則彼不以爲緊,於正朝使臣之行,請減其數可也。」碩期曰:「日食、地震,變之大者,而一時竝出,此必皇天后土怒我而不佑也。聖上宜痛加惕念。」上曰:「時事如此,須用人才而後,可以扶持。大臣須擇人而任之。」

10月15日

○丁巳,大風。

○以金光炫爲大司諫,趙錫胤爲執義,沈大孚爲吏曹佐郞,金尙爲左承旨。

10月18日

○庚申,淸差楊恕之、盧、施兩博氏及鄭命壽等十二人來義州,府尹馳啓以聞。文學南光星亦偕來,而命壽等不使我人相通,故渡江之日,始知淸差之來。

10月19日

○辛酉,流星出王良星下,入危星上。

10月20日

○壬戌,以睦性善爲左承旨,權任中爲司諫,申濡爲吏曹佐郞,李道長爲副應敎,鄭維城爲修撰。

10月21日

○癸亥,蔚山府有石自海邊,移于陸地巖上。

10月22日

○甲子,以李明漢爲都承旨,鄭始成爲奉敎。

○平安監司鄭太和謄出淸人所齎勑書,送于備局,其書曰:

此番圍錦州,諸王奏稱朝鮮國兵使柳琳部衆,因馬不堪乘,雖步行不能衝鋒破陣,然其於訓鍊激勸,倂所派信地,未嘗有誤,且施放火器,亦爲得法。朕思,柳琳先有違旨之罪,今旣勤於王事,亦爲可嘉。當釋前愆,仍加陞敍。至於部下官兵,可問柳琳,詳察功罪,有功者陞賞以示勸,有罪者責罰以示懲。但勿使眞僞不明,得以互相欺隱。倘欺隱成習,人人效尤,難以懲勸後來矣。特諭。

其後遂以柳琳爲摠戎使,因命査錦州功勞。琳自得淸勑,揚揚有自大之色,査功之際,任意陞降,有識者恥與焉。

10月24日

○丙寅,流星出攝提星下,入軫星上。

○淸差等入京,上接見于便殿。時,我國不知博氏等所幹何事,上下方震懼。至是博氏辟左右,自懷中出示小紙,乃義州人崔孝一及潛商兩件事也。

10月26日

○戊辰,忠淸道禮山縣地震。

10月27日

○己巳,雷動雨雹。

○以全益禧爲持平,朴遾爲校理,具宏爲判義禁府事。

十一月

11月1日

○癸酉朔,以李厚源爲左副承旨,南翧爲正言。

11月2日

○甲戌,禮曹判書尹毅立罷。毅立欲免送質,托以老病,陳疏乞遞,諫院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累啓而不從,只罷其職。

○出馬五百六十匹,運糧于錦州。

11月4日

○丙子,以南銑爲同副承旨。

11月5日

○丁丑,以前兵使金大乾爲領兵將,代柳廷益。廷益在錦州衛,遭母喪故也。

11月6日

○戊寅,八高山差人八人,率從胡四十餘人,來到義州,求索房妓,打傷人物,一夜之內需用無窮,閭巷爲之一空。

11月7日

○己卯,光州牧使宋國澤、全羅兵使黃緝於誕日陳賀箋文,不書淸國年號,上命罷其職。

○平安監司鄭太和馳啓曰:「千里運糧,馬之病斃,勢所固然。若以此爲運糧軍之罪,而遽行罰防之法,則亦涉矜憫。請各收綿布四匹,以爲運糧之助。」上許之。

11月8日

○庚辰,兩博氏往三田渡,觀碑閣而還。

11月9日

○辛巳,博氏兩人以淸國之令,殺前義州府尹黃一皓。一皓之在義州也,淸將馬夫大來我國,留養其馬於本州,而其馬病斃。會,馬將亦自我境舁疾而去,竟死,淸人以殺馬詛呪,遂致疑於一皓。及本州人崔孝一,載其妻子,投入中原,其族屬在義州者,以私書潛通,爲淸人所得其書,有曰:

爾入中原,得除高官誠幸。

又曰:

本國亦欲潛通中原。三公、六卿皆有此意,故不以爾爲罪,初囚爾家屬,旋卽皆釋,至今生存,黃府尹之德也云。

本州潛商人車忠良,亦以淸國之令,囚繫本府,朝廷旋放之。安州、宣川潛商等,亦皆爲淸人所執,自此彼之疑我益甚。及得孝一私書,淸人大怒,遣博氏等按驗。博氏旣至,拿致一皓與孝一族屬十餘人及潛商人等于館中,問於一皓曰:「旣不追孝一,好令入往,族屬之留灣者亦使保存,是何意耶?」一皓對之甚悉,而終若不聞。博氏與命壽出坐館東門外,促令大臣以下序立左右,將一皓及崔孝一族屬及潛商人等一時誅殺,亦令百官,聚觀其屍。一皓臨刑,神色不變,向闕四拜,又向老母所在處再拜,索筆書遺疏,其疏有曰:

臣今就死,而臣死之後,未知國將如何。願聖上以自强善後爲意。

卽以平日所佣劍就戮,聞者莫不隕淚。是日也,陰風四起,天日無光。初,上聞有査問之擧,累下惻怛之敎,行賂甚厚,必欲貰其死,而不得免焉,則且欲令依鄭雷卿例縊殺,而命壽終不許。上聞一皓老母、妻子在鄕,特令本道,歲給廩料爲常。一皓莅官淸謹,州人爲之立去思碑云。

11月10日

○壬午,以朴𥶇爲刑曹參判兼同知義禁府事。初,鄭譯使李馨長言于接待所曰:「接伴使李景憲前爲開城留守,少無風力。今此義州等邑處置之事,必不能堪任,須遞此人,以有風力可堪者,兼帶禁府刑官以送。」遂以𥶇代之。

○以李玉連爲水口萬戶,從鄭命壽之言也。

11月12日

○甲申,博氏及命壽,招入前宣川府使李烓及潛商者三人,先問於烓曰:「捕得潛商,在於某月日耶?捕得時曲折,竝皆言之。」烓對之甚悉,博氏相語曰:「此人捕得罪人,別無可問之事矣。」次問潛商人等,所答一如烓言,博氏等使之出去。仍招刑官密語曰:「李烓捕得潛商人,只施薄罰,而聞俺等來,始乃囚之,烓之罪大矣。宜拘係以待之。」領議政李聖求,行上馬宴于館所,言于命壽曰:「李烓因落傷病重,今若久係於牢獄,則必至於死,何以處之?」命壽曰:「往復之間,日字必多,固宜拘置於其家。」時,命壽多受烓金銀,故頗有營護之色。

○以金光炫爲副提學,金南重爲大司諫,朴宗阜爲吏曹佐郞,金體乾爲全羅兵使。

11月13日

○乙酉,金、火二星,合于氐星。

○上命以襦衣分給上番軍士之薄衣者。

11月14日

○丙戌,領兵大將柳廷益馳啓曰:「松山城外援兵之餘存者,以步兵先導,騎兵隨後而遁,淸兵知之,率騎追擊,殺漢兵一千四百餘人,淸將一人及軍兵,亦有所傷。漢人來降者言:『洪軍門及寧遠朱道爺、曹、王兩摠兵、徐、崔、劉、蔣副摠等皆降。』云。本月初一日,漢騎十餘,自城中出,與淸騎交戰,我國砲手金鳳誤中淸人一臂,右眞王欲殺金鳳,刑部官等力爭其無罪,以皮鞭決罪而放之。以海州衛運米事,言於龍將,則答以海州之米,乃朝鮮之米,自本國調發人馬以運之云。」

11月15日

○丁亥,夜,大霧。

11月16日

○戊子,大霧。

11月18日

○庚寅,大霧。

11月20日

○壬辰,以李惟聖爲同副承旨,李行源、柳俊昌爲持平。

11月22日

○甲午,全羅道鸛鳥,分作南北二隊,移時相鬪,在南者不勝,監司以聞。

11月23日

○乙未,漢船一艘,漂到全羅道靈光地臨淄島,水手六人,僅得生全,而語不相通,索筆寫字以示曰:「懇乞生還。」云。監司以聞,備局以爲:「我國之事,瀋中無不聞知,今此漂流人,不可掩置。令本道措給衣服,別定差員,押送瀋陽。」從之。

11月24日

○丙申,夜,大霧。

11月25日

○丁酉,夜,大霧。

○以牛一百六十九頭,駄運海州糧于錦州戰所。

11月26日

○戊戌,夜,大霧。

○博氏等到安州,梟示越境採參人于境上。

十二月

12月1日

○壬寅朔,夜,大霧。

○以李明漢爲大提學。時,館閣殿最已迫,而文衡久曠,大臣啓請差出。自前擬薦之規,前大提學主之,若有故,則曾經者以其次主之,而前大提學李植在鄕,曾任李景奭在瀋中,朝廷令崔鳴吉,越次擬薦,鳴吉累辭不得,依李恒福故事薦之。凡圈點者二人,李植五點,明漢以六點而除。

12月2日

○癸卯,戶曹啓曰:「釜山開市事目,至嚴且重,潛商之禁,不但爲收稅而已。近來國綱解弛,人不畏法,牟利奸細之輩,昏夜恣行,任意出入,此而不禁,後弊難防。今後犯禁者,令東萊府使摘發緝囚後啓聞。」從之。

12月3日

○甲辰,流星入井星。

12月5日

○丙午,都承旨李明漢以兼帶文衡,職秩相礙,上疏辭免,上下該曹。該曹覆啓,許令仍帶。都承旨之兼帶文衡,自明漢始。

12月8日

○己酉,博氏等回到義州,殺崔孝一族屬十二人以去。

12月9日

○庚戌,陞授許積爲義州府尹,兼管運餉使。積曾以鄭太和所辟,爲平安都事,督運錦州軍糧有能名,移授管餉從事官,久在西路,與淸人相得,故擢拜是職。

12月11日

○壬子,月犯畢星。

○上下敎曰:「鄭致和、尹絳、鄭維城,御史治裝。」

12月12日

○癸丑,全羅道全州、礪山、臨陂等邑地震。

12月13日

○甲寅,月入東井星。

○副提學金光炫被召不至。光炫,故右議政尙容之子也。尙容於丙子之亂,死節於江都,故光炫無意仕宦,輒辭內職,至是又不赴召。

12月14日

○乙卯,流星出文昌星下,入北河星上。

12月16日

○丁巳,淸譯卞蘭等三人,稱其主之命,持大魚二箇及燒酒二壺,來傳于義州。

12月19日

○庚申,曰哈部落投入淸國,其地距瀋陽數月程云。

12月20日

○辛酉,金、水二星,合于斗星。

○以李明漢爲大司憲,沈演爲大司諫,柳琳爲統制使,徐景雨爲都承旨,金堉爲副提學,李時白爲摠戎使,鄭知和爲吏曹正郞,朴漪、金始蕃爲副修撰。

○命咸鏡監司呂爾徵,收取六鎭所儲穀四百五十石,分給慶河昌部落,淸國之請也。

12月21日

○壬戌,慶尙道漆谷府使林㙐報于本道監司曰:「本府創設於累百年之後,使喚官屬,不成貌樣,凡干施措,漠無下手之地。添防軍十人,不足以備諸處守直之任,城門、倉庫,皆有虛踈之患。且本府曾以星州屬縣,設置倉穀,耗失頗多,而統營所儲之穀,歲久之後,指徵無處者,至於二百八十餘石,將來之患,不可不慮。飢饉之民,何罪何辜?此不可不變通也。此城形勢,冠於一道,非如金烏之狹窄,天生之無水,如有守城之擧,則舍此而安之哉?所不足者,軍兵與器械。如得東萊銅鐵,則可以鑄成軍器,城堞一千七百五十七,而所屬軍兵只是一千四百六人。若以土人之投屬於諸衙門者,許令專屬本城,則不無所助矣。」監司以此馳啓,事下備局。備局覆啓曰:「新創之地,百爲無形,若不軫念,將至還廢。分防之軍,量宜加給,東萊銅鐵,令該道參酌輸送,而統營之穀,不可輕許蕩滌。必有流來典守之人,令統營詳査處置。土人之投屬他處者,令本道照名成冊,以憑處置。」上從之。統營耗穀,特命蕩滌,以慰民情,銅鐵則使之優數題給。

12月22日

○癸亥,月犯右角星。

○陪從宰臣馳啓曰:「鄭命壽以龍骨大之意,來言于世子館所曰:『俗語云:「爲客三年,資業必成。」今世子入來于此,已至五年,豈無資業之成乎?諸高山及諸王,亦皆自食,世子、大君、宰臣、質子等,何可每給資糧?當與耕作之地,自明年各自耕食。』臣等以世子下令之意答曰:『上下諸人得保今日,皆帝之德也。今且使之自耕,罔知所措。我國之力,已盡於前後調兵運餉,兩西蕩敗,不言可知。凡百需用,責出三南,三南之民力,亦已竭矣。今又有耕作之擧,則民何以支,國何以存?且土品各異,耕業不同。非但耕手難辦,耕而得食,亦未可必也。』鄭譯良久無言,有若沈思,俄而起去。翌日復來曰:『牧馬、刈草、耕作之所,已定三處矣。漢人習熟於耕作,而其價甚少,何不買取而使之耕乎?』臣等以辦價未易之意答之,仍再三陳辨,而終不動聽矣。乙卯,龍骨大、皮牌、加隣、於士巨、盧氏等來告世子曰:『御營軍等訴於諸王馬前曰:「山城守堞之軍,皆不入送,吾等實非其軍,資裝且盡,勢難久留。」云,何不以御營軍入送耶?前運則頗精,而今不如前何也?』世子曰:『人心不淑,有此呼訴。入城之後,或有不及者,故敢爲此言,而其爲御營軍則明矣。且此輩苦其久留,寧肯盡心效技?』龍骨大唯唯而去。俄而復來曰:『軍情如彼,强令留置,則不無作變之患,宜以他軍交替。』世子曰:『十二朔交替,已成定例。今若變更,刻定師期,則調送之際,勢必窘迫。』龍骨大曰:『調送京砲手,則有何難乎?』世子極言塞之。龍將曰:『不須多言。但擇其精壯者,而卽送之可也。』世子以火兵減定之意言之,而亦不聽信云。」

12月23日

○甲子,月入東井星。流星出庫樓星下,入巽方。

○備局啓曰:「近來國家連有師旅,加之以飢饉,募民納粟,在所不已。納粟除職之敎,前後相繼,而該曹不卽擧行,勸奬之道,不當如是。令該曹量加調用,以爲聳動之地爲當。前頭又將有募粟之擧,故敢啓。」上從之。

12月25日

○丙寅,全羅道綾州地,竹笋抽生於積雪中,長過丈餘,有生葉者。

○以沈大孚爲吏曹正郞,鄭泰齊爲吏曹佐郞。

12月26日

○丁卯,以李景曾爲知經筵事,李明漢爲同知經筵事,朴宗阜爲副校理,金弘郁爲副修撰,洪重普爲英陵參奉。重普,命耉之子也。上曾於筵中,追念命耉,悲悼不已,問於筵臣,知其有子,遂命錄用。

12月29日

○庚午,大臣以錦州運餉爲憂,欲以納粟軍前者,許通免罪啓曰:「庶孽許通,國法甚嚴。一自變亂之後,紀綱解弛,赴擧、通仕,少無拘礙,事極寒心。自今壬午年爲始,令該曹嚴立科條,庶孽之無公文者,勿許赴擧通仕,在前無公文而登科入仕者,雖不削科、削職,而幷令依事目納粟,以爲憑考之地,如有濫冒現露者,論以重律。仍定納粟事目,良妾子米二石,賤妾子三石,雜犯罪斬十二石,絞十石,流三千里四石,徒三年三石,徒二年半二石半,徒二年二石,徒一年半一石半,徒一年一石,己身充軍四石,限年充軍二石,且除職之規,則依常時例施行,而軍前所納一石,准常時所納十石爲當。從之。

○先是,獨步之由海路還也,天朝都督府附送咨文與我國漂流軍卒而解送。其咨文曰:欽命督師太子太保兵部尙書洪,欽差巡撫遼東右僉都御史丘,欽差巡撫登萊右副都御史曾,爲欽遵明旨,發還擒獲,以廣皇仁事。頃者逆奴匪茹,敢肆跳梁,惟是貴國二三左右,扞掫不戒,以致迫脅,獲逞我皇上聖武仁明鑑若素篤貞順,故未卽致詞於貴國。客歲制奴陳師,是以有海之役,不謂乘風破浪,焚舟執訊,多繫鮮人。聖天子念若民,如是好生,宥其社戮,且勑我邊吏,厚加撫養,毋俾飢餓於我土地。今又垂念南冠可憫,大渙綸音,令本院飭士治楫,護之還國,堯明舜仁,蔑以加矣。本院仰體聖懷,用是不憚帆檣之費,潮汐之危,導之出疆,宣布我皇上神武不殺之恩,幷問苞茅不入之故。當念國家三百年覆翼大德,而釜山、平壤之役,若國尺地一民,疇非我神廟所再造?此固亘千萬禩不容諼者。棄逆效順,湔汚宣忠,以克守藩部,以世守先業,聖天子不難嘉與維新,共殲奴孽,以緜國祚於永遠。貴國禮哲自命,諒無煩本院之詞意也。爲此合咨前去,貴國希爲察照,驗收幷熟審,詳覆過院,以憑奏奪施行。以此移咨。備局以揭帖回答曰:小邦負罪神明,自絶于天,動輒畏忌,不獲自通於父母之邦者,于今幾載,仰瞻雲霄,中夜搥胸。玆蒙咨諭,仰審皇上終始字恤之意,無異於家人父子之間,捧紙悲號,聲淚俱發。至於小邦俘卒,竝免社戮,反賜厚犒,許以發還故土,天地之仁,無物不容,日月之明,無微不燭,慙惶感隕,靡所措躬。小邦雖無狀,以至今日,而區區本心,日星下臨,豈待詞畢而後盡之哉?方爲在俎之肉,動有屬垣之戒,多少情款,都付回人。血泣封緘,肝腸欲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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