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水师,或称作北洋舰队、北洋海军,是中国清朝后期建立的第一支近代化海军舰队,同时也是清政府建立的三支近代海军中实力和规模最大的一支。该书介绍了其章程。《北洋海军章程》于1888年12月17日,清朝北洋水师正式宣告成立同日颁布施行。该章程由任北洋海军旗舰定远舰管带刘步蟾撰写,阐述了北洋水师船制、官制、升擢、事故处理、招考学生、俸饷、恤赏、工需杂费、仪制礼节、钤制、军规、简阅、武备、国旗、将旗、通语旗、水师后路各局等事项。 查看详情>>
一卷。清毛奇龄撰。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太常寺卿徐元珙上奏说,当时流行的祀典,已将北郊改为北向,而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世祖顺治之祖的配位,仍然首东次西,与南郊相同,有改向之必要。那时,毛奇龄任检讨之职,故写此书。毛根据汇集我国秦汉以前各种礼仪论著的《礼记》所载,考辨汉代以来诸朝之礼仪制度,援引博赡,论证精核,《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言其为“宋明以来议礼之家”中“要为特出”者,为研究我国古代社会情况及文物制度之重要参考。有西河合集本,艺海珠尘本及 《四库全书》 本。 查看详情>>
全称《满汉六部成语》。清嘉庆年间刊行,作者不详。6卷。第1卷为吏部成语,以下依次为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成语,所录词条共2000余条,均为六部文书中常用的语词和词组。 查看详情>>
清末鼓吹维新变法的政论著作。梁启超著。共14篇。自1896年8月陆续发表于《时务报》。其中《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和《论变法后安置守旧大臣之法》两篇发表于1898年12月及1899年1月《清议报》第1册、第2册、第4册。后统收入中华书局1932年版《饮冰室合集》,列文集第1册。本书以资产阶级进化论的观点,论证了维新变法的历史必然性和必要性,并具体阐述了变法的途径。《变法通议自序》认为自然万物人类社会无时不变无事不变,指出“变者,古今之公理也”。《论不变法之害》则驳斥反对变法的论点,指出变法是大势所迫,“变亦变,不变亦变”,“变之权操诸已,可以保国”,“变之权让诸人”,中国就受人束缚驱使,要求学习日本明治维新,“因变致强”。《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更批判洋务新政,主张“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学校总论》、《论科举》、《论学会》、《论师范》、《论女学》、《论动学》、《学校余论》、《论译书》提出变科举、立学校、兴学会、译西书以开民智、育人才的具体意见。《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主张通过满汉通婚及取消满人特权等方法,消平满汉界限,“合种以与他种敌”。《论金银涨落》主张改革清朝钱法,实行金本位制。《论变法后安置守旧大臣之法》为戊戌政变后补记变法时期维新派提出的安顿守旧大臣的办法。文字朴实流畅,言辞犀利,充满爱国激情,深受知识界欢迎。发表后风行海内,影响巨大,为资产阶级维新变法思想的广泛传播作出重要贡献。 查看详情>>
本书不分卷,据台湾省立博物馆所藏清季光绪年间恒春、彰化两县部分档案整理刊行。此一档案,一般通称「刘铭传抚台档案」;但实际上全部档案有起自光绪二年并有至于二十一年台湾沦日前不久者,综计先后历时十有九年;虽其中以刘氏抚台期间(光绪十一年至十七年)文件为多,而外此者亦达四分之一左右。因此,改题今名。原藏档案分类整理编目,今改按各官署发文日序排比。全部共一百六十个文件,大体为台湾(南)府(或道)转行办理或知照各案。其内容以设防、抚番、建省、人事等案为多,清赋、理财、邮电、矿务、洋务等次之,樟脑、鸦片及风化等又次之。书末,又收入「皇朝道咸同光奏议」中刘氏有关台湾折片(与第二七种「刘壮肃公奏议」较,知专集己由编集者酌加润饰或删略,并非原本面目)与前未经见之沈葆桢折片八件作为「附录」。 查看详情>>
本书凡十卷、卷首一卷,李之芳撰。之芳里居、阅历,见第二四四种“明亡述略”篇。其在清康熙十三年至二十一年浙江总督任内,几全为清廷镇压福建耿藩之变--西扼耿藩规浙之兵、南拒郑氏(经)横海之师,效其犬马之劳。有“平定耿逆记”,附刊于上述“明亡述略”之末,参见第二四四种篇。身后(諡“文襄”)所遗奏疏、文移,其子锺麒为辑成“奏议”二卷、“奏疏”十卷、“别录”六卷,并附以“年谱”(程光■〈示豆〉纂),裒为一集。除首列“奏议”二卷为前此历官所为“台谏集”之外,“奏疏”、“别录”(各种文移)纯为督浙时所撰,十九均与耿、郑兵事有关。本书辑其督浙之部,并将“奏疏”与“文移”按年月合编,以“奏疏”原卷帙为序,而将“别录”各种文移分附于各疏之后(“文移”中无与兵事之文,并已予酌删)。计卷首题曰“督浙”,卷一至卷九均为“督师”、卷十为“班师”。书中对于台湾郑氏称“海寇”、“海贼”、“海逆””经作锦。 书末,并收程纂“文襄公年谱”作为“附录”。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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