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芳(1622年—1694年),字邺园,山东武定州(今惠民)人,生于明天启二年(1622)。他的曾祖李鲜、祖父李登云、父亲李才望皆先后官至吏部尚书,李家是武定有名的世代书香的仕宦之家。生长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作为长子的李之芳自幼便接受严格的儒家教育,研读经史,为诗属文,且学识长进很快。明崇祯七年(1634),他以偌小年纪翩然应童生之试,名闻乡里。崇祯十一年(1638),他参加府学考试,山东督学阅罢他的考卷,极表欣赏,遂将他补为济南府官学生员。崇祯十五年(1642),李之芳于乡试中考中举人,年方21岁。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政治舞台上发生了剧烈的变化,明清鼎革,清王朝入主中原。李之芳审时度势,投入了新王朝的怀抱,继续求取显达功名。清顺治四年(1647),他在清王朝举行的第二次会试中考取进士,踏上了仕途。两年后,他出任浙江金华府推官,掌理刑狱。
李之芳在推官任上认真负责,自律甚严。他曾表示:“倘若有一事颠倒是非,有一人负冤不白,我在吏员百姓面前将有何颜面?”他积极清理积案,判决如流,使得金华郡全无滞狱。而他勇于为民请命的举动更得到了金华百姓的交口称赞。当时,金华府东阳县的百姓为了防盗自卫,组织了乡社,地方武官不知体恤民情,遇有军事行动每每征调社兵,使得社兵叫苦不迭。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乡社纷纷到府衙投诉,希望官府能减少自己的负担。李之芳在查处此案的过程中指出:官军与结社的乡民协防地方,乡民既要向官军馈送土产,又要准备供应草料、菜蔬之类,负担已然不轻,若再反复驱策他们奔走东西,则是民力不堪忍受的事情。地方武官如能将属下士卒训练得精悍善战,又何必每每征调不知步伐的社兵以壮声势!在他的建议下,官府下令嗣后禁止滥调社兵。顺治七年(1650),驻守金华的总兵马进宝骄横跋扈,经常纵容部下以低价强买百姓物品,百姓深受其害,而地方官们畏于马的权势,皆缄口不敢过问。李之芳却是忿忿不平。他挺身而出,将欺压百姓的若干马部士卒绳之以法。马进宝闻讯后赶至府衙,极力为部下的行为辩解,并要求地方官出面监护自己部下与百姓间的不公平买卖。李之芳当即表示前无此例,官军采买民物必须依照市价。马进宝争辩不过,只得允诺按李之芳所言执行。这样,金华百姓解除了一个心头之患。后来,马进宝终以行事不轨被朝廷诛杀。顺治八年(1651),浙中局势趋于平稳,此前因逃避战乱而流徙他乡的金华百姓纷纷返回故里。但是,他们原来的房舍屋宇此时已被南下征战的官军所占用,大批回乡的百姓只得露宿野外。李之芳见此情形,立即提出应将占用的民房退还原主,安定民生。他的建议得到采纳。于是,回乡的百姓陆续搬进故居,过上了比较安定的生活。李之芳在金华任推官共达五年。由于他居官勤于职守,卓有名绩,顺治帝特赏蟒袍以示褒奖。
顺治十四年(1657)四月,李之芳入京升任刑部广东司主事。次年,他迭经升迁,官至本部湖广司郎中。顺治十五年(1658)九十月间,经顺治御试,他被选授为广西道御史。御史负有纠弹官吏、建言政务之责。十一月,李之芳疏言:“按照定例,各省钱粮皆应由官府收解。如今,州县官吏往往私自挑选民间大户收解钱粮,且乘机贪取财货,免此选彼。许多民户将收解钱粮的差使视如赴汤蹈火,千方百计加以回避,被选中当差的民户甚至会请人顶充。而一些地方痞棍包揽下收解差使,肆意花销银米,却令里户百姓赔补缺额。百姓资产有限,不堪一剥再削,虽加笞箠,官府终无所得。因此,各省侵欠的钱粮为数很多,追补上来的常不足十分之一二。归纳起来,问题的根源在于陋规相仍,各色不一,官府却习以为常。这种苟且欺蒙的情况何时方能终止?乞敕各抚按力行整顿,察革陋规。凡征收钱粮,概令州县副职官员汇解,遇有借端勒索百姓者,让那些副职官员揭报州县主官,再由州县主官转报抚按提拿治罪。对揭报的州县副职官员可酌加奖励,对厘剔无效、奉行不力的抚按、州县官员则严加处分。”顺治览疏后讲:“地方官私自挑选民户收解钱粮,的确害民非浅。”经过部议,李之芳所请被允准实行。李之芳接着又进言:“在一些地处通衢孔道的州县,官员们整日忙于迎往送来,旷负职守。朝廷应严饬禁止。”这条意见也得了采纳。顺治十六年(1659)六月,李之芳疏劾两广总督李栖风将失守城池而遭革职的道员郭光祖委署左江道,将以徇私纵法之罪遭革职的推官季奕声委复原任。李栖风奉旨回奏,自以不能详察引咎,后被下部议处如例。
顺治十七年(1660),李之芳奉旨巡按山西。他于所到之处延见士民,细访疾苦,图立实政,使得各方贪官闻风丧胆,势豪劣绅不敢逞威。次年,康熙继位,朝廷决定裁减巡按,李之芳仍回复原任。康熙元年(1662),他请假返乡。第二年八月,他被补授为湖广道御史。康熙三年(1664)十二月,他上疏称:“近来各地赴京诉讼的案件中固然包括事关民间冤抑者,但亦不乏健讼刁告之辈借机行私的情况,降级革职官员饰词巧辩、欺妄滋扰更是常见。经审问案情虚妄,诉讼者往往被从轻发落,可以得赎。嗣后,这类诉讼者应依律拟罪。其复行赴京诉讼而仍被审定为虚妄者,要加等治罪。这样,可以平息诸多刁讼妄告,严肃纲纪体统。”此疏下部议行。康熙五年(1666),因浙江盐务弊病甚多,清廷派李之芳前往巡视。清代,朝廷对食盐实行专卖,灶户于盐场直接生产食盐,盐商则凭盐引支盐、运销、纳税。李之芳不辱使命,到浙后安商恤灶,剔蠹锄奸,既节商家之费,并除盐场之害。次年九月,他回京复命,被优加一级。康熙七年(1668),他受命掌管京畿道。
康熙八年(1669),李之芳又被调掌河南道。当年五月,辅政大臣鳌拜获罪遭到拘禁,其亲信、大学士班布尔善以结党行私伏诛。李之芳上疏指出班布尔善曾任意票拟,并称:“票拟事关朝政之本,昔日大学士皆入内值守,对各处奏章即日票拟,由世祖(即顺治帝)面赐裁决。这是很好的做法。自顺治十八年以后,惟有辅政大臣内值、大学士等在外,须至次日才能详阅奏章。及票签呈上后候旨,则是学士的事情。这种做法有失严密得当。乞请朝廷恢复旧制,仍让大学士内值披阅奏章,即日票拟,共同候旨,永绝其任意更改之弊。”他又疏言:“世祖时赏罚至公,督抚大员不敢恣肆无忌。那时,朝廷还不时甄别处分,对坏法害政的督抚轻则降革,重则提拿治问,斧钺凛然,未尝稍贷。因此,那时称得上吏治肃清,民生不困。自顺治十八年以后,督抚大员多是攀缘投靠得官,有所恃而无恐,勒索属员,扰害百姓,横取财物,贿赂权奸。如今,皇上亲政,屡次颁谕严禁贪盗扰民,督抚们只不过纠劾一二属官以敷衍塞责。所谓表不正则影不正,如此下去,朝廷怎能根除贪盗之风而苏解民困?请皇上睿裁,罢黜溺职督抚,以肃吏治。”这些意见均得到了康熙的认可。不久,朝廷开始甄别各省督抚,对表现最差的数人分别予以罢黜、降用、勒令休致。康熙九年(1670)五月,李之芳劾参大学士魏裔介有比附班布尔善、布恩循私等罪,指称魏在候缺未补时使其子魏嘉蒙混得荫为监生。此事下部察议,魏裔介在会质过程中一一澄清,但候补官员委实没有荫子之例,魏嘉的荫监生资格遂被革去。八月,李之芳得旨内升,以四品顶带食俸,仍任御史。
康熙十一年(1672)二月,李之芳被擢升为左副都御史。他一如既往,继续对各方面政务提出意见。六月,他疏言:“外任官员失察衙役贪赃例当革职,部院司官失察所管胥吏贪赃却一向未有处分。这样,部院司官不免有纵容奸蠹的举动。请敕部严议,使其知道警戒。”他又讲:“今日吏治之弊,在于法令过于繁密,对外任官员的处罚法令尤甚。常有外任官在任三两年而罚俸达二三十年的情况。本来,官员的俸禄比较寡薄,尚恐不足以养廉,若再连年无俸,朝廷又如何能责其洁己爱民?乞请敕部酌核外任官员遭罚俸的事由,纠正过当处罚,除去繁苛法令,讲求督导吏治的实效。”李之芳还提出,巡盐御史的职责并不仅限于督课盐税,还包括缉枭贩以疏官引、严称掣以速行销、剪恶棍以安良善、察职要便小民等。在顺治朝,朝廷考核巡盐御史即不仅看其督课盐税多寡。现在应恢复昔日做法,待各处巡盐御史任期已满,由户部、都察院各根据其钱粮之完欠、政绩之优劣做出评价。当月,浙商赴通政司控告两浙巡盐御史史杭奇、常锡胤私派贪赃,康熙特命李之芳偕吏部郎中伊昌阿、刑部郎中葛思泰等赴浙审理。李之芳等秉公详讯,很快就了断此案,史、常两人皆被论绞。十月,李之芳调任吏部侍郎。次年六月,他奉旨以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总督浙江军务,兼理粮饷。
康熙对“三藩”一直心存忧虑,“三藩”是指分镇云南、广东、福建的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他们握有独立的军队,享有独立的财权,尾大不掉,横行一方。李之芳在京任职时即认为“三藩”势盛不利于朝廷,曾向康熙密陈封疆之计,要求限制和削弱“三藩”势力。他到浙江上任后不久,吴三桂在云南举兵起事,首先向朝廷发难。吴在各地的亲信党羽亦蠢蠢欲动。李之芳未雨绸缪,奏请恢复浙江提督标兵原额,督导各营使用枪炮,加强其攻坚击远的战斗力。次年三月,耿精忠竖起叛旗,其部将曾养性、白显忠、马九玉等数路北进,举浙震动。李之芳分析形势,派兵星驰守御浙西南的仙霞岭、常山等处,又请朝廷急调江南满汉官兵驻扎闽浙交界处,并发江西重兵谨守玉山、铅山,以壮声援。因浙江本省兵力不足,李之芳还以自己家财招募了500名乡勇。朝廷接到他的疏报,命部统赖塔为平南将军,率师入浙,与李之芳商决军务。
衢州是浙西重镇,战略位置十分重要。五月中旬,李之芳与赖塔准备率3000余名官兵、乡勇开赴衢州。行前,不少官绅向李之芳进言:“省会杭州是根本重地,不宜移镇他处。”李之芳回答:“衢州居浙水上游,一旦失守则全浙动摇,江淮以南皆不能安枕。”五月底,他率军开抵衢州。此时,耿部叛军已涌入浙江,攻占了开化、常山、寿昌、淳安、处州等地,正日窥侵犯衢州。衢州周围战云密布,形势紧张。
七月五日,叛军一部向衢州大举发起进攻,清军以寡击众,面临沉重的压力。次日,李之芳、赖塔在水亭门阅兵誓师。李之芳激昂慷慨地向将士们陈说大义,众人为之感动,纷纷表示愿决死战。接着,清军进行反击,与叛军在坑西接战。李之芳虽是文臣出身,不谙骑射,但他执刀督阵,意气奋发。激战中,叛军的炮火十分猛烈,弹丸袭来如雨,几员清兵将领劝李之芳暂且退后回避一下,李之芳坚决不肯,高声叫道:“我身为三军司命,退后就会让逆贼有隙可乘。今日之事,有进无退,我岂能顾惜自家性命!”守备程龙怯战,当即被李之芳斩杀示众。在李之芳的激励下,众多将士奋勇向前,一可当百,终于大败叛军。清军乘胜收复了义乌、汤溪、泰昌、东阳、嵊县等地。康熙见到捷报,一再称赞李之芳调度有方。
李之芳在胜利面前并没有过于自得,他清醒地认识到,在浙叛军势力仍很强盛,官军在数量上处于劣势,万不可轻敌恋战。不久,叛军从处州、江山再度进逼衢州东南、西南两面,李之芳整饬营伍,严密守御,令部下不得轻易迎击。十月,他疏言:“臣自驻扎衢州以来,虽屡有胜绩,但终因兵少,战守不能兼顾。据报称,金华、严州、衢州各处叛军均达数万,而每处官军不及三千,派防属县,驻守府城,闻警策应,常恐不敷。为此,臣属下标兵应增足每营一千之数,并增设前后两营,合成五千兵,以便于策应作战。他日再有恢复之地,即可分兵拔守。”十一月,叛军将领桑明等率五万余众由常山进至衢州西面的沟溪,倚山结寨,企图与南路叛军联为一体。李之芳、赖塔在作了精心准备之后,出敌不意,派总兵王廷梅同参领禅布等夜袭沟溪,斩杀叛军万余名,缴获巨炮、器械甚多。叛军全部弃寨溃逃。
按照清朝司法制度,臬司总理全省刑名,负责复审府级上报的徒刑以上案件。臬司如对原来判决无异议,则将各种案卷、死罪人犯解送总督、巡抚复审。康熙十四年(1675)二月,李之芳上疏称,自己在衢州与叛军对垒,日夕筹划战守,调济粮饷,实在无暇审案。况且,自己与臬司分驻两处,解审、驳核多有不便。嗣后,请敕令抚臣就近复审,径行题结。他又疏言:“凡城乡出现了盗匪案件,负责地方治安的武官要受到停俸、罚俸、降级等处分。如今正值用兵之际,地方武官已披坚执锐,防剿随征,不能分身缉盗。在这种情况下,朝廷对停支俸银的武官应破格开复,以示恩养将士之心。”疏入,朝廷皆允其所请。鉴于叛军四处蹂躏,哀鸿遍野,李之芳还带头与众府县官员捐资安置难民。因难民人数众多,他又奏明朝廷,于布政司所收捐助军需内动支散给。
至康熙十五年(1676)初,浙江境内的叛军主要为衢州周围的马九玉、朱怀德部、温州的曾养性、祖弘勋部及处州的连登云、徐尚朝部。李之芳请求朝廷继续增兵入浙,由在浙的奉命大将军、康亲王杰书调度进剿。他又应诏陈言:“叛军精锐皆集结于衢州,若攻破此处叛军,其他诸路叛军自然溃散瓦解。因此,我军进取之路不在温州而在衢州。马九玉、朱怀德目前深沟高垒,死守河西,似乎一时难以攻破。事实上,其南则江山,西则常山,皆有间道可截其粮运,断其归路,我军一旦发起攻击,叛军首尾受敌,势难保全巢穴。”八月,杰书率大军抵达衢州。李之芳向杰书指出,马九玉等转运粮草,以大溪滩为咽喉之地。清军应首先攻取这个咽喉要地。十七日,李之芳面见康亲王,希望于当夜进兵。杰书问道:“叛军声势不弱,我军能够取胜吗?”李之芳断然回答:“胜之无疑!”清军出发后,杰书仍有顾虑,派侍卫雅布兰去问李之芳:“你的主意果真是万全之策吗?”李之芳有些着急:“此时若还犹豫,必然会沮丧士气。”他又赶去面见杰书,安慰道:“我对叛军的情形了解得很清楚。明日此时,王爷必定可以见到捷报。”第二天,果然传来了清军攻占大溪滩的消息,杰书心中大喜,连声称赞:“李之芳真是料事如神。”随后,清军又按李之芳的计划攻取了江山县城,打开了入闽之路,李之芳对此早有所料,在关口预先设下了伏兵。结果,叛军在仙霞关下被伏兵重创,副将金应虎、千总金起彪等投降了清军。二十二日,杰书率军自衢州启程,开往福建。大军出发之前,李之芳向杰书进言:“王爷此行,只需令诸军勿掳掠扰民,即可长驱直入,兵不血刃。”清军入闽后进展顺利,先后拿下建宁、延平等地,步步迫近福州。十月,震慑无措的耿精忠从福州出降。
耿精忠归降后,其部将马鹏、汪文生、陈山、程风等盘距江西玉山、铅山、弋阳、德兴等县,仍在负隅顽抗。李之芳奏请由浙赣两省会剿,得到了朝廷允准。但是,吴三桂部正进攻吉安、袁州,江西清军全力堵御,无法东调。李之芳便独自调浙兵由常山、开化攻击玉山、德兴。十月,清军收复玉山城,汪文生遁逃。十一月,清军在德兴攻破叛军营寨13处,擒获马鹏,并将其送至衢州处斩,同时,清军又收复了铅山、兴安、弋阳、贵溪等城。第二年,李之芳挥军在赣东北继续攻击叛军余部,且注意剿、抚并用,连连奏捷。朝廷为了表示嘉奖,于当年四月对其加衔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七月里,李之芳又得加兵部尚书衔。至康熙十七年(1678)春,赣东北的叛军已全部被平定。
经过长期的战乱,浙江经济受到严重破坏,百姓生活困顿。李之芳认为,战乱结束后首先应蠲免钱粮,赈恤贫民,安定百姓生活。他上书要求蠲免金华、衢州、严州、温州、处州等地积欠的康熙十六年以前的钱粮,部议不准。李之芳为此四次上疏力争。他讲:“恤民以固邦本,裕赋以资国用,两者并重。然而,必须要有可生之民,而后国家才能有可征之赋。浙东等地久遭叛军蹂躏,民不聊生,若不从速蠲免,则非但征收不到以往积欠钱粮,势必还会有新的积欠。那时,即便频频罢黜地方官也无济于事。况且,蠲免上述无法复征的钱粮,可以使百姓得以休养生息,供纳来日的赋税。”最后,康熙下诏批准了李之芳的请求。李之芳又对各地返乡的贫民着意抚慰,帮助其构建房屋,资助衣物、饮食、耕牛、种籽等。他还下令在一些通衢便道设置糜粥,赈济往来饥民。
在李之芳用心安定战后局面的时候,浙江沿海时常遭到郑经所部武装的骚扰。郑经部本占据台湾,后应耿精忠之约进入福建。耿精忠归降后,郑部仍占驻厦门,并在闽西及东南沿海一带活动。李之芳不敢大意,檄令各营严密守御,加紧巡哨,并奏调福建水师入浙助战。在他的调度下,至康熙十九年(1680),郑部退回台湾,浙江沿海没有出现大的风波。
康熙二十一年(1682)八月,李之芳还驻杭州。十一月,他奉诏调任兵部尚书。在浙九年,他赢得了很高的名望。次年二月他离开杭州赴京上任时,送行的人群自城郭及郊外堵塞了道路,令他颇为感动。其后,浙江士民仍对他思念不已,多处为他建祠立碑。
李之芳入京后从不以在浙战功自矜。有人提及浙江战事,他则回答:“天子英明,将帅用命,而我有何功?!”康熙二十三年(1684)八月,他转任吏部尚书。在吏部,他清除宿弊,饬令胥吏不得越职弄权行私。康熙二十四年(1685)八月,他以年老病弱请求休致,康熙予以慰留。第二年,他又上疏乞休,但仍未得到批准。康熙二十六年(1687)九月,他登上了相位,得授文华殿大学士,入阁参预机务。
李之芳身为宰相的时间并不长。康熙二十七年(1688)二月,御史郭琇疏劾大学士明珠、余国柱结党营私的种种劣迹。他提出,内阁票拟皆出自明珠、余国柱的意旨,其他阁臣莫敢驳正。康熙对明珠、余国柱的劣迹很是愤慨,对其他阁臣所为亦有不满。与此同时,李之芳再次请求休致。康熙遂允其所请,命其离职回籍。不过,康熙没有抹煞李之芳的功绩。次年正月,康熙南巡,李之芳自武定赶至德州西关迎驾请安,得到了康熙的慰问、赏赉。康熙三十三年(1694)十一月,李之芳在家中病逝,享年73岁。康熙闻讯下诏表示痛惜,赐祭葬如例,加谥号为“文襄”。以后康熙还多次用李之芳的勤政事迹谕示群臣,鼓励臣下尽心任事,忠于职守。雍正十年(1732),李之芳被作为朝廷功臣入祀贤良祠。乾隆三十二年(1768),李之芳的后人奉旨得授恩骑尉,世袭罔替。
本书凡十卷、卷首一卷,李之芳撰。之芳里居、阅历,见第二四四种“明亡述略”篇。其在清康熙十三年至二十一年浙江总督任内,几全为清廷镇压福建耿藩之变--西扼耿藩规浙之兵、南拒郑氏(经)横海之师,效其犬马之劳。有“平定耿逆记”,附刊于上述“明亡述略”之末,参见第二四四种篇。身后(諡“文襄”)所遗奏疏、文移,其子锺麒为辑成“奏议”二卷、“奏疏”十卷、“别录”六卷,并附以“年谱”(程光■〈示豆〉纂),裒为一集。除首列“奏议”二卷为前此历官所为“台谏集”之外,“奏疏”、“别录”(各种文移)纯为督浙时所撰,十九均与耿、郑兵事有关。本书辑其督浙之部,并将“奏疏”与“文移”按年月合编,以“奏疏”原卷帙为序,而将“别录”各种文移分附于各疏之后(“文移”中无与兵事之文,并已予酌删)。计卷首题曰“督浙”,卷一至卷九均为“督师”、卷十为“班师”。书中对于台湾郑氏称“海寇”、“海贼”、“海逆””经作锦。 书末,并收程纂“文襄公年谱”作为“附录”。 查看详情>>
集海阁网站拥有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源,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宝库。
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
京ICP备202102730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