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底峡【Atisa】(982~1054),印度佛教中观派论师。原名“月藏”,法名燃灯吉祥智(Dipa.mkara′ srijñãna)。据藏文史书记载是萨护罗(今孟加拉国达卡)国王子,年轻时出宫削发为僧,拜师学习一切佛教经典,特别精通五明学,曾任印度那烂陀寺和超行(岩)寺住持。宋宝元元年(1038年)应西藏阿里王绛曲沃的邀请来到西藏传授佛典和医学。1045年,阿底峡准备经尼泊尔返回印度之际,正值仲敦巴到达布让请求阿底峡留在西藏传教,并向他介绍了当时拉萨、山南等地各大寺院的佛教情况。阿底峡听后改变返回印度的主意,决心本着弘扬佛法的心愿,决定前往拉萨,于1054年逝世,前后在西藏各地传教达9年之久。其间到过桑耶、拉萨、益域、聂当等地区的著名寺院进行招徒讲经,弟子不可计数。其中较有名的有仲敦巴、俄·雷必喜饶、格敦、尊泽雍仲等。
阿底峡在西藏不仅传授中观论师的著作,而且讲授瑜伽唯识师的论著,其中以噶当六论即《大乘庄严经论》、《菩萨地》、《集菩萨学论》、《入菩提行论》、《本生鬘论》、《集法句经》,以及慈氏五论和他自己的著作《菩提道炬论》等为主。《菩提道炬论》是阿底峡针对西藏佛教情况而著,文中把僧人从初拜师学法达到修成佛果分成三类,即所谓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他认为下士道上的僧人不希求解脱世间的痛苦,只求个人利乐。要求修习佛法者必须广发心愿,皈依佛、法、僧三宝,提倡人们行善。当一个人进入高一级时,必须把戒、定、慧三字紧密地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逐步达到成佛的境地。在未达到成佛之前,自己要具备菩萨之行为,常发菩提之心,实行布施、持戒、忍辱、精进、静虑、智慧等六波罗密多(即六度),如此既能超度自己,又可帮助他人得到解脱。
另外,阿底峡认为修习佛法者,首先必须学习显教,然后修习密法,假若没有显教为基础,不可能进修密法。他的学说被藏传佛教萨迦派、噶举派以及后来的格鲁派广泛传播,对藏传佛教影响很大。他除把梵文典籍译成藏文外,还著有《菩提道炬论》、《般若波罗蜜多略义明灯》、《入二谛论》、《一切经集略义》、《经集略义教授》、《忏悔仪轨》、《发菩提心及受菩提律仪仪轨次第》等。共百余种译著均收入藏文《大藏经》丹珠尔部。他传播的思想和学说,后来形成噶当派。宗喀巴继承和发展他的学说,创立了格鲁派,传播到青海、内蒙等地。
又称《菩提道炬论》。古印度阿底峡(Atisa,982~1054)集龙树、世亲、佛陀跋陀罗等各家学说而作。阿底峡为古印度僧人,佛教学者,生于萨护罗(今孟加拉国达卡地区),精于印度五明之术(声明、工技明、医方明、因明、内明),曾出任那烂陀寺、超岩寺住持。北宋宝元元年(1038)应邀赴西藏传播医学及佛法,病逝于西藏。本书成书于11世纪,共1卷69颂半,第1颂敬礼三宝,最后1颂述造此论的因缘,其余均为正论。在本论中,作者首先将修行者区分为下士、中士、上士之别,强调修行要依“三士道”的次第循序渐进,认为求菩提的人首先要供养佛像灵塔,“发菩提心”,然后“严持戒律”,使身、语、意三业清净,进而“修习止观”,获瑜伽智慧,成就神通,作者强调修习瑜伽时要“福慧双修”,由此认知一切诸法无生无我,自性本空而达到无分别境界。以上诸显宗修习阶段完成后,方可进入密宗修持,由师长传授灌顶,证大菩提而即身成佛。本论所阐述的修行次第是藏传佛教修行实践的基本准则,对藏传佛教有重大影响,藏传佛教噶当派,格鲁派皆推重此论。主要版本有藏文版,阿底峡与格瓦洛锥合译收入《藏传大藏经》丹珠尔中,法尊1978年译为汉文,编入1979年台湾大乘文化出版社出版的《西藏经义浅论》中。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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