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宏父,一字道夫
  • 性别: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
  • 出生日期:1182

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庆元六年,尝见朱熹于武夷,后尊崇陆九渊之学。嘉定十三年进士,调金溪主簿,历光泽主簿、建宁府学教授、沿海制置司干官、沿江制置使机宜、发运干官。迁武学谕、宗正寺主簿,添差台州通判,改临安府通判,知台州。改福建提点刑狱,知建宁,兼转运判官,为侍御史周坦论罢。后起为广东转运判官,权经略使,浙西提点刑狱,知隆兴府兼江西转运使,改湖南转运使。景定初,召为枢密都承旨兼侍讲,权礼部侍郎,拜大理卿,迁中书舍人。改刑部侍郎。四年,出知平江府兼发运使。移知绍兴府。度宗即位,召为刑部尚书,咸淳二年,签书枢密院事。三年,致仕。四年卒,年八十七。著有《敝帚集》,已佚。清四库馆臣自《永乐大典》中辑为《敝帚稿略》八卷,有《四库全书》本、清抄本、《宋人集》丙编本。恢历仕所至,政声赫然。父辈皆从朱熹、陆九渊学,少闻义理之学,学力深厚,为文皆据义理,下笔辄汪洋放肆,娓娓不穷(《隐居通议》卷一七)。所作大都疏通畅达,沛然有馀,奏札诸篇,剀切详明(《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六三)。虽自称“素不能诗”(《答傅当可论诗》),却颇善论诗,在当时大力提倡陶潜诗风,强调诗贵自然。《全宋词》第四册录其词一首。《全宋诗》卷二九六四录其诗一卷。《全宋文》卷七三二八至七三三五收其文八卷。事迹见方回《读包宏斋敝帚集跋》(《桐江集》卷二)、《宋史》卷四二一本传。

包恢作品

敝帚稿略 [ 包恢 ]

宋代诗文别集。8卷。包恢著。《四库全书总目》称其“所作大都疏通畅达,沛然有余,其奏札诸篇,亦剀切详明,得敷奏之体。”包恢论诗歌创作,强调主观修养,和陆九渊思想一脉相承,但也讲浑然天成:“一诗之出,必极天下之至精,状理则理趣浑然,状事则事情昭然,状物则物态宛然,有穷智极力之所不能到者,犹造化自然之声也”。(《答曾子华论诗》)集中部分诗歌尚能反映民间疾苦,如《偶成》:“农家命脉寄田亩,可但稻粱枯与荣。造化何许须多力,须臾活几万苍生。”《论五言所始》一文,认为《诗经》中五言句为五言诗的起源,有一定创见。有《宋人集丙编》等本。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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