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大昌(公元1123年─公元1195年),南宋大臣、经学家。字泰之,徽州休宁(今属安徽)人。绍兴二十一年进士,任吴县主簿。著《十论》献于朝,宰相汤思退奇之,擢太平州学教授。二十七年,召为太学正,迁秘书省正字。孝宗即位,进著作佐郎,兼恭王府赞读、兵部郎官。隆兴元年,兼庆王府直讲。乾道二年,为国子司业,兼权礼部侍郎。五年,直学士院,除浙东提点刑狱,为江东转运副使,徙江西。淳熙二年,召为秘书少监,兼权中书舍人。三年,权刑部侍郎,升侍讲,兼国子祭酒。五年,权吏部尚书,兼同修国史。出知泉州,奉祠,起知建宁府、明州。绍熙五年,以龙图阁学士致仕。庆元元年卒,年七十三,谥文简。博雅赅洽,长于经术,周必大称其“学该上古,文俪先秦”(《回富沙程尚书大昌启》)。其著述多为辨章学术,考订史实,校证典籍之作。清康熙皇帝称其《象刑说》一文,以为疏解甚精,发挥文意无遗义(《御制文第三集》卷四三)。其词以庆寿之作为多,题材狭窄,成就不大。著有《禹贡论》、《易原》、《诗论》、《雍录》、《北边备对》、《考古编》、《演繁露》等(周必大《程公神道碑》),又有《程文简集》二十卷(《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八)。文集已佚。其词有单刻《文简公词》一卷行世,今存典雅词抄本、《疆村丛书》本。《全宋词》第三册收其词四十六首。《全宋诗》卷二一二四录其诗十首。《全宋文》卷四九○八收有其文。事迹见周必大《程公神道碑》(《周文忠公集》卷六二)、《宋史》卷四三三本传。
陕西地方志。南宋程大昌撰。 十卷。大昌字泰之,安徽休宁人。绍兴进士,累官吏部尚书,转知泉州,著有《禹贡论》、 《诗论》、《考古篇》等书。程氏以《三辅黄图》、 《唐六典》、 《长安志》、 《长安图记》及绍兴间秘书省诸图互相印证,于绍兴年间(1131—1161)成书。因关中为《禹贡》雍州地,故名。其时陕西已被金兵所占,兼含不忘故土,恢复中原之意。约十万字。杂记关中周、秦、汉、隋、唐、五代之城苑宫殿,山水、郡县、庙陵、苑囿、事物、寺观等类,以及汉唐用兵攻取守备要地和职官、军制的变迁。附有地图,并作说明,颇足参考。 查看详情>>
十卷。南宋程大昌撰。程大昌字泰之,徽州休宁(今属安徽)人。生平事迹详见《演繁录》。此编主要杂论经义异同及史传谬误,博洽详明,“实能正经解之乖违,订史传之阙误”(《考古编》 张海鹏后识),多有可取。如,以白居易 《乐府诗》正韦述所记《唐六典》不曾行用之误;以在张掖者乃鲜水非令鲜水,驳章怀太子所注《后汉书·段颍传》之非; 以《汉书》 比景县当从刘昫《旧唐书》作北景;以荀子所称子弓即仲弓,非馯臂子弓;以琅琊台碑文证秦以前已尝刻石等,皆精审明晰。再如,《正朔论》谓周人虽首子以命月,而占星命算修词举事仍用夏时;《象刑论》谓是刑官取其法悬之象魏,而不取画衣冠、异章服之说,其持论颇为新异,旁引曲证,亦能有所依据。书中也有可供商榷之处,如《诗论》十七篇,反复推阐,大抵谓《诗》有南、雅、颂之名,无国风之名,说极辨博,而实无解于《礼记》之所引。故终为后人驳诘。虽然如此,仍不失为考据精核之作。《四库全书总目》谓其书“虽亚于《容斋随笔》,要胜于郑樵辈之横议也。”评价很高。今传本不一,主要有《学津讨原》、《儒学警语》、《四库全书》、《丛书集成初编》 等丛书本,《函海》、《江氏聚珍版丛书》 本作 《程氏考古编》 十卷。《丛书集成初编》 本据 《儒学警语》 本排印,又附以《学津讨原》本所载提要及跋识于后,为较好通行本,但排印时有错字。 查看详情>>
又称《程氏演繁露》。十六卷,《续演繁露》六卷,南宋程大昌撰。绍兴中,董仲舒《春秋繁露》初出,其本不完。大昌见《通典》所引“剑之在左”诸条、《太平御览》所引“禾实于野”诸条有伪,因谓董仲舒原书必因一事一物而断之己意,乃精心探索,自为一编,撰成此书,仿董仲舒《春秋繁露》之名而定书名。全书以格物知为宗旨,《自序》谓,格物致知之书,“先秦则《尔雅》,入汉则《繁露》,其后转而为释名。《尔雅》正谬刊误皆小学也,而论事谈理者必稽焉”。“故《尔雅》得与经比。《繁露》以下既杂载后世之制,则其书往往晦伏不扬,此贵耳贱目之过也”(《演繁露》程大昌自序)。因此,大昌不限古今,收载三代至宋时杂事,共四百八十八则,不分类,演入书中。晚年寓居乡里,又为《续编》六卷,分制度、文类、诗事、谈助四门,共二百二十九则。体例名晰,广征博引,以考证名物典故为多,其中以宋朝制度尤详。引书皆注出处,卷帙较繁者注明卷数,于考据之法为善。《四库全书总目》说大昌所著“精深明确,足为典据”。该书对于研究三代至宋,尤其是宋朝政治、社会、文化有极高的参考价值。版本有清照旷阁刻本、《学津讨原》本、《四库全书》本等。《续古逸丛书》本为十卷,《儒学警悟》本为六卷,《唐宋丛书》本、宛委山堂《说郛》本为一卷,商务印书馆《说郛》本节录五十七则,不分卷。 查看详情>>
南宋程大昌撰。八卷。《四库全书》录《永乐大典》本。程氏以两汉以来,《易》义之纠纷至甚,因作此书以贯通之,苦思力索,四年而成。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谓:其书“首论天地五十有五之数,参之河图、洛书、大衍之异同,以此为《易》之原也。以及卦变、揲法,皆有图论,往往断以己见,出先儒之外。”《四库全书提要》云:程氏“虽排斥先儒,务申己说,不能脱南宋之风气。然其参互折衷,皆能根据《大传》,于《易》义亦有所阐明,与所作《诗议》欲并《国风》之名而废之者,固有别矣。其书久无传本,惟程敏政《新安文献志》载有三篇,故朱彝尊《经义考》注曰‘已佚’。今考《永乐大典》尚存百有余篇,皆首尾完整,可以编次。谨采掇厘订,勒为八卷,备宋人说《易》之一家焉。” 查看详情>>
五卷。《后论》一卷,《山川地理图》二卷。宋程大昌撰。《禹贡论》,《四库全书总目》著录为五卷,与 《宋史·艺文志》卷数相合,然今所见宋刻本及文渊、文溯、文津、文澜四阁库书均著录为二卷,《总目》沿袭《宋史·艺文志》,与库书卷数不合。宋淳熙辛丑 (1181)刻本于《山川地理图》后有彭椿年序,序称程书 “辨证经旨者,著之于 《论》,《论》凡五十有二;《论》尝指事说理,而当证以山川实地者,则为之图,《图》凡三十有一; 至其事不隶《虞》、《夏》,而源流本出此经者,则又为 《后论》八篇”。此程书之概貌。大昌喜谈地理,长于论辩,《禹贡论》于江水、河水、淮水、汉水、济水、弱水、黑水皆纠旧传之误,《后论》则专论河水、汴水之患。《山川地理图》系将前人旧说绘制成图,详加辨正,另制新图以纠旧说之误,原图三十一幅,亡三幅。此书论证有据,翔实博洽,于后世诠解《禹贡》、研求宋以前历史地理均有一定参考价值。此书版本有宋刻本,藏北京图书馆,有《通志堂经解》本,宋刻本近年由中华书局影印,辑入 《古逸丛书》三编中。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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