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次公
  • 性别:
  • 朝代:明代
  • 出生地:明末清初鄞(今属浙江)人

董守谕,生卒年不详,明末清初鄞(今属浙江)人。字次公。明天启举人。鲁王时官户部主事,有刚直声。清兵渡江,遂杜门著书以终。对《易》学尤苦心研讨,曾聚古今言《易》者数十家以考其异同,著有《读易一抄》、《读易二抄》、《卦变考略》、《易韵补遗》等编藏于家(见《经义考》及黄宗羲《次公董公墓志铭》)。今存《读易一钞易余》四卷、《卦变考略》一卷。

董守谕作品

卦变考略 [ 董守谕 ]

清董守谕撰。一卷。《四库全书》本。董氏以为,卦变之说出于汉学,至宋程颐始废弃之;朱熹作《周易本义》,兼采其说以释十九卦,然与《本义》卷首所列《卦变图》相合者仅二卦,余十七卦皆另有变例,不免前后互异,于是详考汉、魏以来诸家之说,以己意辨证之,撰为是编。《四库全书提要》指出:其书“每卦皆参列古法,断以己意。宋、元诸儒以及明来知德之属亦参考焉。其言率有根据,不同他家之穿凿。其证以彖文,虽不免有所附会”,然亦多有论说切当者,“于经文亦往往巧合。惟其篇末有曰:‘或谓变乃《易》中之一义,非画卦作《易》之本旨,愚独以为不然。’则主持未免太过。夫乾、坤之生六子,犹阴阳之生五行也;其配而为六十四卦,犹干支之配为甲子也。其因卦而推奇偶之变,犹干支相配而推冲合制化也。驳卦变者谓不应先有某卦,后有某卦,是犹谈五行者谓水生于庚辛不化于丙辛,火生于甲乙不化于戊癸也。主卦变者以此为作《易》之本,六十四卦皆自此来,是又犹以化气为本气,亦乖五行相生之旨矣。故卦变之说不可谓非《易》之一义,亦不可谓为本义。汉以来儒者相传,要必有取,并存以备参考可矣。”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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