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霁园
  • 性别:
  • 朝代:清代
  • 出生日期:约1736
  • 逝世日期:1795后

和邦额(约1736~ 1795后),字霁园、䦵斋(䦵,nǐ,[门+尔],或作“闲”者,误。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夜谭随录》的前言已指出该字很偏僻,《五音集韵》释为“智少力劣”,取以为字,似有自谦之意;而作“闲”是形近而讹),号霁园主人、蛾术斋主人,满洲镶黄旗人。其生卒年月,无定论,有研究者推测其生于清乾隆十三年,卒于乾嘉年间或稍后。他的祖父和明,做过凉洲、福建、广东等地的总兵。和邦额自幼跟随祖父,先后到过甘、陕、青、闽、粤等许多地方祖父去世后,他转到京城的八旗官学读书。直到38岁时,才得以考中举人,出任山西乐平(今昔阳)县令、钮祜禄氏副都统等职。

和邦额自小跟随祖父转宦南北。乾隆十五年(1750)四月,和明调任福建汀州镇总兵,十五岁的和邦额亦随行“自三秦人七闽”(《夜谭随录·香云》)。乾隆十七年(1752)二月,和明病故,和邦额“从家君扶祖徐自闽人都”(《夜谭随录·人同》),不久以八旗子弟“俊秀可以学习者”(《钦定八旗通志》卷九十七之《学校志之四·咸安宫官学》)选人一等官学咸安宫官学。五年期满后,曾出任山西乐平县(今昔阳县)县令。乾隆三十九年(1774),和邦额中举。

和邦额是位多才多艺的满族作家。在北京,他与永忠、敦诚、敦敏、墨香、庆兰等人形成的一个满族作家群关系密切。这些遭际相似、品格相类的文人们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常常互相酬唱,以此交流艺术、抒发心志。

《夜谭随录》中明确涉及旗人题材的包括:《红姑娘》、《阿凤》、《小手》、《伊五》、《某马甲》、《来存》、《永护军》、《锔人》、《红衣妇人》、《怪风》、《大眼睛》、《高参领》、《嵩杉篙》、《春秋楼》、《猫怪三则》、《异犬》、《那步军》、《佟犄角》、《谭九》、《额都司》、《纸钱》、《三官保》、《某领催》、《护军女》、《多前锋》、《堪舆》凡26篇,占了全书1/5重。所牵涉内容不但包括在京城生活的旗人所见怪异,还有乾隆年间已经日趋严重的旗人生计问题,满人特有的风俗和喜好、性格、市井文化,甚至满人渐入汉俗但仍保持的独特民族个性。

在《夜谭随录》中我们可以看到乾隆年间北京中下层社会比较真切的反映。在他笔下收罗了相当繁复的各行各业人物,单旗人中就有步军、护军、甲兵、笔贴式、仆人、婢女、领催、都司、中书舍人、侍卫、骁骑校、佐领、参领、前锋、统领、宗室王子,甚至还有萨满。其他人物则更为广泛:秀才、监子、富商、小贩、屠户、童仆、锻工、船工、幕僚、役卒、知县、县尹、私塾先生、僧道、巫士、花户、农民、市民、医生、汛兵、力夫、店主等等,俨然一幅丰富多彩的社会风情画。

和邦额作品

夜谭随录 [ 和邦额 ]

文言笔记小说集。四卷。署“清闲斋氏”(和邦额)撰。成书于乾隆四十四年 (1779)。取材广泛,所记事物繁多,有甘肃沙漠 怪风,西海蜃气观,京师地震等奇观,也有北地 回煞、夜星子等迷信风俗。故鲁迅《中国小说史 略》谓其“记朔方景物及市井情形者特可观”。 其他如《张五》篇记官吏贪财好色,滥施酷刑; 《米芗老》记乱兵掠卖妇女,《陆水部》记雍正朝 文字狱之难,亦颇有社会意义。《自序》云:“每 喜与二三友朋,于酒觞茶榻间灭烛谈鬼,坐月 说狐。”其宗旨与《聊斋志异》略同,以“谈鬼说 狐”寄意人生世态。然颇有“借材他书”者,鲁迅 谓“如《佟觭角》、《夜星子》、《疡医》,皆本《新齐 谐》”。传本有足本和非足本之别。足本有乾隆 五十八年(1793)本衙刊本、《笔记小说大观》 本、上海商务印书馆平装铅印本等。非足本少 《红衣妇人》一篇,有光绪十三年(1887)鸿宝斋 石印本、广益书局石印本、梁溪图书馆沈小英 序本、大达图书供应社排印本等。今通行本为 198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点校排印本。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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