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子,生卒年不详。东汉末佛教学者、思想家。名不详,一说名牟子博,后世误传为牟融。苍梧郡(今广西梧州)人。原为儒生,博通经史诸子。汉中平六年(189),灵帝死,携母避乱至交阯(今越南北部)。其时,以正统儒家立场与方士辩论,“道教术士莫敢对焉,比之孟轲距杨朱、墨翟。”(《牟子·序传》)后回故乡娶妻。无意仕宦,太守曾辟为佐吏、州吏之任,皆坚辞不就。以为“方世扰扰,非显己之秋”(同上书),遂隐居遁世,由儒入佛,兼修《老子》。曾遭当时儒者的非难,认为他“背《五经》而向异道”,乃作《理惑论》答辩。广引《老子》及儒家经书,从中国传统观点理解佛教,认为二者并无根本对立,其总的思想倾向有鲜明的佛、道、儒一致,特别是佛教、道家一致的观点。在伦理思想方面认为佛、道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指导个人道德修养是有效的,遵循佛道以识天道,知人道,则“居家可以事亲、宰国可以治民,独立可以治身”(《牟子》四章);论证佛教的善恶标准与儒家的伦理规范是一致的,如“人道法五常”、“怀善者应之以祚,挟恶者报之以殃”(《牟子》十七章),即是此一思想的反映。著作《理惑论》(亦称《牟子》),收入《弘明集》。
全称《牟子理惑论》,亦称《理惑论》。东汉牟子著。佛教书名。为较早介绍中国早期佛教思想的重要著作之一。收入南朝梁僧祐所编《弘明集》,刊列集首。最早见于南朝时宋明帝敕中书侍郎陆澄所撰《法论》一书中,以其详载汉明帝遣使求法传说,被著录在其书第十四帙《缘序集》中。书前有《序传》,介绍牟子生平和著作缘由,后有《跋》,仿佛教“三十七品”和《老氏道经》三十七篇体例,作本论三十七篇。全书取问答体裁。根据假设的北来儒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引证孔、老之言和佛教经典,分别予以答辩。表现了主张佛、道、儒三家一致,特别是佛家、道家一致的思想倾向。认为佛是“道德之元祖,神明之宗绪”,(《牟子》二章)是人间至德的体现者和神圣世界的最高主宰;“人道法五常”(《牟子》四章),佛家的善恶标准与儒家的伦理规范是一致的;“怀善者应之以祚,挟恶者报之以殃”(《牟子》十七章),佛教的因果报应理论与中国固有的传统伦理学说是一致的;沙门出家剃度修行合乎儒家的“至德要道”,不应形式地去看是否有违于身体发肤之义;佛家遇人无跪起之礼,只是不死守形式的德而已,因为上德不追求形式上的德,因此就是有德。书中对佛教的理解多有改造和发挥。反映了佛教传入初期人们对佛教的理解水平。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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