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伯恒
  • 性别:
  • 朝代:元代
  • 出生地:元大名(今河北省大名县)人
  • 出生日期:1263

齐履谦(1263~1329),字伯恒,元大名(今河北省大名县)人。七岁,一过即能记忆。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补星历生。二十九年,授星历教授。成宗大德二年(1298),迁保章正。武宗至大三年(1310),升授时郎秋官正,兼领冬官正事。四年,擢国子监丞,改授奉直大夫、国子司业,与吴澄并命,时号得人。未几,佥太史院事。延祐元年(1314),复为国子司业。时初命国子生岁贡六人,以入学先后为次第。履谦乃酌宋制,立升斋、积分等法,择其优者充贡。帝从其议,自是人人励志,多文学之士。五年,出为滨州知州,丁母忧,不果行。英宗至治元年(1321),拜太史院使。泰定二年九月,以本官奉使宣抚江西、福建,黜罢贪官污吏四百余人,蠲免括地虚加粮数万石,州县以先贤子孙充房夫诸役者悉罢遣之.履谦治学博洽精通,《授时历》行五十年,未尝推考。著述颇丰,多已散佚,仅《春秋诸国统纪》行世。元宁宗至顺三年(1332)五月,赠汝南郡公,卒赠翰林学士、资善大夫、上护军,追封汝南郡公,谥文懿。著有《春秋诸国统纪》六卷、《大学四传小注》一卷、《中庸章句续解》一卷、《论语言仁通旨》二卷、《书传详说》一卷、《易系辞旨略》二卷、《易本说》四卷,均传于世。( 事迹见《元史》卷一百七十二,《新元史》卷一百七十一。)

齐履谦作品

春秋诸国统纪 [ 齐履谦 ]

六卷。目录一卷。元齐履谦(1263-1329)撰。齐履谦字伯恒,大名(今属河北)人,元代经学家、天文学家。齐氏幼通算术,自星历生累迁授时郎、秋官正。泰定中曾以太史院史奉使宣抚江西福建,所以罢免贪官污吏四百余人。其平生着述颇多,除此书外,还有《大学四传小注》、《中庸章句读解》、《论语言仁通旨》、《书传详说》、《易本说》、《二至晷景考》、《经串演撰八法》等书。此书是齐氏任国子司业时所作。齐氏认为,“春秋”原是古者史记的通称,而今《春秋》一书,则是孔子“以同会异,以一统万之书”,是孔子合鲁、周、宋、齐、晋、卫、蔡、陈、郑、曹、秦、薛、杞、滕、莒、邾、许、宿、楚、吴二十国史记而作。但是,自三传专言褒贬,于诸国分合及《春秋》之所以为《春秋》都未有及之者,所以作此书,以备诸家之缺。全书共二十二篇,首列鲁周(所谓“内鲁尊周”),其余各国则各以五等之爵为次,而因楚吴僭王号,故列之于最后,最后所附两篇则是诸小国与诸亡国。于各国下先叙大势与其排比之意,题曰“某国春秋统纪”。其后则排比经文,附以议论。现存元延璠七年刻本、汲古阁本、《通志堂经解》本。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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