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伯时
  • 性别: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震泽(今江苏苏州)人

沈义父,字伯时,震泽(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宋理宗淳佑中前后在世。嘉熙元年,以赋领乡荐,为南康军白鹿洞书院山长,奉行朱子学规。致仕归,建义塾,立明教堂讲学。入元,隐居不仕。学者称时斋先生。能诗,淳祐初年即与翁元龙、吴文英相交,相与唱酬填词,讲论作词之法。著《乐府指迷》一卷,全书虽仅二十九则,却自成一家之言,为宋人论词之重要著作。其论词四标准,旨在重协律,尚雅正含蓄,虽受吴文英影响,以周邦彦为宗,持论却多中肯。元陆辅之称其“多有好处。中间一两段,亦非词家之语”(《词旨》)。自明陈继儒万历年间刻于《花草粹编》卷前,此书渐行于世,以《四印斋所刻词》本、《词话丛编》本较为通行。近人蔡嵩云有《乐府指迷笺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刊行。又著有《时斋集》、《遗世颂》,今不传。事迹见清翁大年《乐府指迷校本跋》。

沈义父作品

乐府指迷 [ 沈义父 ]

词论。南宋沈义父撰。一卷。义父字伯时,吴江(今属江苏)人。宋亡,隐居不仕。此编前有沈氏自序,谓得词法于翁逢龙、吴文英,故作此以传子弟。作者对词篇创作中诸多理论问题用“得之所闻”,糅合己意,分门别类予以阐述。此书原附刻在明代陈耀文所编《花草粹编》卷首,共29条。第一条带有总论性质,开宗明义地表明了沈义父论词的4个标准,即:“音律欲其协,不协则成长短之诗;下字欲其雅,不雅则近乎缠令之体;用字不可太露,露则直突而无深长之味;发意不可太高,高则狂怪而失柔婉之意。”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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