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石子
  • 性别: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明湖广衡阳人
  • 出生日期:1606年

王介之(1606年~1686年) 字石子,一字石崖,号耐园,又号铿斋,明湖广衡阳人。王夫之长兄,4岁随之开蒙,崇祯十五年(1642)与夫之同举于乡。对当时士人竞相空谈,以声誉相高的风气极为不满,尝对夫之云:“此汉季处士召祸之象也。文章道丧,不十年而见矣。”(《姜斋文集·石厓先生传略》)律己极严,时家境贫寒,无力治装赴京会考,观察金九陛登门拜访,示意一死囚犯家属愿出一千金给介之兄弟,条件是赴京为之求情,既可使罪犯免死,亦可助介之兄弟成行。此事被介之、夫之严拒,并说如果此人逃脱死刑,将来必“祸延于乡党”(同上书)。入清不仕,隐居衡阳县长乐大云山麓,闭门著书授徒,“煮脱粟,薪榾拙,鹑衣草冠四十余年”,“与耕凿屠贩之人不相异”。筑其居,名“泥堂”。毕生致力于经学,著有《春秋四传质》、《春秋家说补》、《周易本义质》、《诗序参》、《诗经尊序》等书,其中《春秋四传质》后被收入《四库全书》。晚年自题座右铭:“到老六经犹末了,及归一点不成灰。”王家文士很多;其父王朝聘(字修侯,衡阳人)曾两中副榜,后入国子监攻读;二叔和三叔都是郡文学,三家子弟也多承习诗书,琴棋书画无一不精。王介之弟兄三人,长兄王介之为学笃敏,年16补贡生,入县学8年。明崇祯12年(1639)中乡试乙榜,奉诏入太学。崇祯15年(1642)中举,是年冬,偕弟王夫之赴京参加会试,船至江西受阻。次年初折回衡阳;张献忠事件后,奉母屏迹幽居于衡阳县长乐大云山麓,闭门著书授徒,“煮脱粟,薪榾拙,鹑衣草冠四十余年”,“与耕凿屠贩之人不相异”。

王介之作品

春秋四传质 [ 王介之 ]

二卷。王介之撰。王介之字石子,号石崖,衡阳(今属湖南)人,明末经学家,清代着名哲学家王夫之之兄。明崇祯时,介之与其弟夫之同举于乡,明亡,遂隐居不仕。除此书外,王介氏还撰有《周易本义质》、《诗经尊序》诸书。此书取《春秋》三传及胡传之异同而断以己意。王氏认为,“《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事屡变,文亦屡易,四传各存其说。而断以义,则《胡氏》精而《公》、《穀》尤正;质以事,则《左氏》有征为可信也。”此即是本书之宗旨。此书有本旧说者,如隐公元年用杨时《答胡康侯书》以驳胡氏“元即仁”之说;有据一传而去取互异者,如隐公元“王正月”既采《公羊》大一统之说,又驳《公羊》王即文王之说;有就四传互质者,如文公四年“逆妇姜于齐”,四传异说,王氏舍《左》、《公》、《胡》而从《穀梁》“礼成乎齐”之说;有专据《胡传》而不尽从者,如定公从祀先公,取胡氏昭公始祀于庙之说,而驳其事出阳虎而不可详之说。要之,王氏之治《春秋》,归之于“君子原心”,“绝恶于未萌”。桓公元年“公即位”,王氏说云:“恶莫憯于意,意者,不可如者也。故《春秋》之法有诛意以殊诸文者矣,未有因其意而为文以执法者也。意动于微而滔天之恶从之以生,圣人笔削以夺其意,所以窒乱源而遏人心之横流也。”《四库》系据抄本收录。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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