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初名表,字坤仪,号了凡
  • 性别:
  • 朝代:明代
  • 出生地:嘉善魏塘镇人
  • 出生日期:1533年

袁黄(1533年—1606年),初名表,字坤仪,号了凡,嘉善魏塘镇人。青少年时聪颖敏悟,卓有异才,曾受教于云谷禅师,对天文、术数、水利、军政、医药等无不研究,补诸生。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知县辟书院,令高材生从袁受经学。万历五年(1577)会试,初拟取第一,因策论违逆主试官而落第。后更名黄。十四年中进士,为万历初嘉兴府三名家之一。奉命清核苏松钱粮,上《赋役议》,又请减免额外加征米银10余条款,被豪绅所阻而作罢。任河北宝坻知县,时该县赋役倍于他县,积欠粮赋达万石,袁黄上条陈请减免旧额,建议由会通河水运皇木代替车运,朝廷允准。于是宝坻得以减免旧赋,革除运木重夫、重马、采石及箭手诸劳役。袁黄还下令疏浚河道,植树挖沙,筑堤开渠,垦荒种植,成绩斐然。时蓟镇诸主、客军近20万,年例银及屯田民运各项开支计150万两,巡抚因袁黄通晓边疆事宜,遂召之共议大计,乃献革养军虚费、汰台兵冗员等十策。

万历二十年(1592),调任兵部职方主事,适日本侵略朝鲜,朝廷大举东征,蓟辽经略宋应昌上疏请袁黄到军营赞划,与刘黄裳浮海渡鸭绿江。平壤战役时,提督李如松以诱兵迎战日军获胜,袁黄禁止李部下诸将割首级报功,李深为恼恨而引兵东去,派袁黄守平壤,不增拨一兵一卒。后突遇日军攻城,袁黄率领部下及3000名朝鲜兵击退之。不久,李如松兵败碧蹄馆,兵部尚书石星主张拨款议和,袁黄上书提出将骄应罢兵。李如松诬袁黄以十大罪状,袁黄遂罢归家居,闭户著书。卒年74岁。天启元年(1621),吏部尚书赵南星追叙袁黄东征功勋,赠尚宝司少卿。清乾隆二年(1737)入祀魏塘书院六贤祠,浙江巡抚纳兰常安撰《祠堂记》,赞袁黄“挥击阉竖,九死不悔”。

袁黄著述有:《祈嗣真诠》、《皇都水利考》、《评注八代文宗》、《春秋义例》、《论语笺疏》、《袁氏易传》、《史记定本》、《袁氏政书》、《两行斋集》、《宝坻劝农书》、《袁了凡家训》、《袁了凡纲鉴》、《群书备考》、《石经大学解》、《历法新书》、《中庸疏意》等。

袁黄作品

了凡四训 [ 袁黄 ]

《了凡四训》又名《命自我立》是袁了凡用来训诫他儿子所作的家训,当时命名为《诫子文》,在劝善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佛家的“境随心转”与道家的“转改运数”中所谓“境”和“运”其实是瞬息万变的,变化的依据就是人的起心、动念。《了凡四训》列举了了凡先生的亲身经历及其他果报故事,从种何种因、得何种果的因果观出发,劝诫世人多行善举。《了凡四训》虽然是一部家训,但是其劝善之意已经超出了“小我之家”,更怀有佛家的“普度众生”精神。这部家训主体部分是“立命之学”、“改过之法”、“积善之方”和“谦德之效”,通篇都在说明人可以掌握和改变自己的命运,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的继承和践行。 查看详情>>

训儿俗说译注 [ 袁黄 ]

袁了凡著。了凡所作《训儿俗说》共有八篇,分别为:“立志第一”、“敦伦第二”、“事师第三”、“处众第四”、“修业第五”、“崇礼第六”、“报本第七”、“治家第八”。在书中,了凡以一位父亲的训示其子,谆谆教导,循循善诱,既严肃而又亲切,既庄重而又和蔼,时人沈大奎称赞说“自古家庭之训,见于记籍者,未有若是之详且晰也”,“将为天下后世教家之模范”。为完整体现袁了凡的学问脉络,附录《了凡四训》;又同时附录了袁了凡及其兄弟记录的其父母言行的《庭帏杂录》。《庭帏杂录》不仅体现了袁氏家学之渊源,同时也是一部非常重要的家训著作。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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