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北溟
  • 性别: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山西永宁人
  • 出生日期:1617年9月26日

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清巡抚,著名清官。字北溟,山西永宁人。明崇祯间副榜贡生。顺治十八年授广西罗城知县。居罗山七年,与民相爱如家人父子。牒上官请宽徭役,疏盐引,建学官,创设养济院,县大治。后迁四川合州知州。时四川大乱后,卅中遗民裁百余,正赋仅十五两,而供役繁重。请革宿弊,招民垦田,贷以牛、种。迁湖广黄冈同知,驻歧亭,多盗,白昼行劫。抚其渠、贳罪,令捕盗自赎。康熙十二年署武昌知府,招抚盗群,降其众数千。十七年迁福建按察使,时泉、漳诸郡民以通郑成功获罪,株连数千人,狱成,当骈戮。他向康亲王傑曰:所连引多平民,宜省释,从其请。迂疑狱,辄令讯鞫。判决明允,狱无淹滞。军中多掠良民子女没为奴婢,集资赎归之。十九年擢直隸巡抚,戒州县私加火耗餽遗上官。二十年,八觐,召对,上褒为“清官第一”,迁江南江西总督,革加派,剔积弊,治事嘗至达旦。好微行,察知民间疾苦。二十三年兼江苏、安徽巡抚。未几,卒于官。卒时,将军,都统及僚吏八视,惟笥中绨袍一袭,牀头盐豉数器而已。清史评曰:于成龙秉刚正之性,苦节自厉,始终不渝,所至民怀其德。

于成龙作品

于清端公政书 [ 于成龙 ]

清于成龙著,蔡方炳、诸匡鼎辑,八卷,康熙二十二年(1683)刊印,“清端”为著者卒后之谥号。本书辑著者于广西、四川、浙江、湖北、两江、安徽、直隶等地历任诸职时所作之禀谕、奏议、檄文、书信等各类政牍文书230余篇。全书依任职地分卷。卷一辑“罗城书”,内有条陈引盐利弊议等四篇;“合州书”,内有请复祀典详等五篇;“武昌书”,内有申徐道台请释无辜详、清理保甲谕等34篇及附录二篇。卷二、三、四辑“黄州书”,内有请禁健讼条议、晓谕止杀、禁止株连告谕、严戢衙蠹檄、简讼省刑檄等110篇;“八闽书”,内有上康亲王求罢䥷夫启等6篇。卷五辑“畿辅书”,内有请禁讦告以正名义疏、弭盗条约、严饬佐贰擅理词讼檄等44篇。卷六、七辑“两江书”,内有革秋审陋规檄、清理狱禁通行檄、弭盗安民条约等30篇。卷八辑“吟咏书”,为著者所作诗文。另附首集、外集、续集,内载于清端公传、御赐碑文等。全书所辑内容丰富,有关狱讼、法制者颇多。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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