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居中(1059年—1123年)北宋徽宗时太宰、宰相。字达夫,开封(今属河南)人。第进士。徽宗崇宁中,以贵妃从兄弟,连擢都官、礼部员外郎、起居舍人至中书舍人,直学士院,迁给事中、翰林学士。大观元年(1107),同知枢密院,后以外戚秉政罢,改资政殿学士、中太一宫使兼侍读。蔡京免相,与礼部侍郎刘正夫暗中援京,力言京当政无失,徽宗意乃复向京。京再得政,赖居中之助为多,居中亦倚谋赖京力复知枢密院,未遂,乃疑京不援己,与京结怨。徽宗政和中,再知枢密院。时蔡京独断三省,变乱法度,居中每与徽宗言,徽宗亦恶京专,寻拜为少保、太宰,使伺察之。居中存纪纲,守格令,抑侥幸,振淹滞,为士论所称。朝议遣使金,约夹攻契丹复燕云,蔡京、童贯主之,居中力陈不可,由是议稍寝。其后金人数攻,契丹日蹙,王黼、童贯复议举兵攻契丹,居中再称不可,不听。宣和四年(1122),宋约金攻燕山,克复,进位太保,自陈无功,不拜。后入朝遇暴疾,归舍,数日卒。赠太师、华原郡王,谥号“文正”。徽宗亲撰其墓碑。编著有《政和五礼新仪》。
二百二十卷。宋郑居中等撰。郑居中,字达夫,河南开封人,登进士第,由中书舍人连擢至翰林学士。官拜太宰,加少师,封燕国公,卒谥文正。本书为其于议礼局官知枢密院时奉敕所撰。有宋徽宗御制序文,并题有“政和新元三月一日”。文前列议礼局官员随时斟酌提议之科目条文及徽宗逐事进行的批阅,接着列御制冠礼。当时颁布这些条文作为格式,故列于书前。序文后为六卷目录。除书前之徽宗御制序外,此书含4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卷首》,载局官随时酌议科条及徽宗御笔每事指挥。第二部分为《政和御制冠礼》10卷,这是徽宗为局官所颁示的修书样板。第三部分是《目录》6卷。第四部分为《政和五礼新仪》220卷,这是本书的主体。在这220卷中,前24卷为《序例》,是全书纲领。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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