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午亭
  • 性别: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仁和(今浙江杭州市)人

周星莲,清书法学家。生卒年不详。原名日旿,字午亭。仁和(今浙江杭州市)人。道光二十年(1840年)举人,以教习授知县。善书法,兼工兰竹梅花。其书法美学思想,认为“字为心画”的美学命题,具有双重意义。一曰置:“置者,置物之形”;二曰输,“输者,输我之心”。并认为两义并不相悖,“若仅能置物之形,而不能输我之心,则画字、写字之义两失之矣。”以审美主体贯串书画创作过程,提出“以书法透入于画,而画无不妙”和“以画法参入于书,而书无不神”的命题,强调书中有画,画中有书。对于笔与意的关系,认为“意为笔蒙,则意阑”;“笔为意拘,则笔死”,要求审美主体的“我”与“笔性”之间,两相得又两相融,创造出最美的“境界”。又以“意趣”和“意境”的美学范畴,评价书法美。反对学台阁和学山林书法,认为这样只会“趣入官样”,或“流为野战”,使书法成为“土龙木偶,毫无意趣”。注重“于联络处见章法,于洒落处见意境”的相互关系,反映其审美构思和表现的严正和自由的有机结合。强调作书能养气,亦能助气,产生特殊的审美心理。认为静坐作楷法数十字或数百字,便觉矜躁俱平。若行草,任意挥洒,至痛快淋漓之候,又觉灵心焕发。下笔作诗,作文,自有头头是道,汩汩其来之势。提出“书道亦足以恢扩才情,酝酿学问”的命题。对后人颇多启示。著有《临池管见》,写于同治七年(1886年),又有《耕堂诗钞》行于世。

周星莲作品

临池管见 [ 周星莲 ]

一卷。同治七年(1868)刊行。论行楷法则31条,直抒己见,不袭前人成言。清代周星莲撰。星莲,初名日旿,字午亭。生卒年未详。仁和(今浙江杭州)人。书法家,清道光年间举人,官知县。是书论楷行法则,全书分三十二段落。首段说明画字与写字两义之别。二段讲述字画同工。三段指出书法在用笔,用笔贵用锋。详述中锋、藏锋、出锋、侧锋、扁锋及作字之法。四段说明用墨之法,浓欲其活,淡欲其华。且谓“不知用笔,安知用墨”的关系。五段指出“凡作书,不可住笔”,要“使我顺笔性,笔随我势”,相得相融。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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