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炳(公元375年-公元443年),中国南朝宋画家、绘画理论家。字少文。南阳涅阳(今河南镇平)人,家居江陵(今湖北江陵)。士族。信奉佛教,在庐山与慧远等人创立“白莲社”。擅琴、书和绘画。曾西涉荆、巫,南登衡、岳,后因病而回江陵,把游历中所见景物画在居室壁上,叹曰:“老病俱至,名山恐难遍睹,惟当澄怀观道,卧以游之”。并对人说:“抚琴动操,欲令众山皆响”。画迹有著录于《梁太清目》的隋朝官本《颖川先贤图》、《惠特师象》、《问礼图》、《永嘉屋邑图》。著作有《画山水序》、《衡山庐山记》、《明佛论》、《二答何衡阳书》等。
东晋至宋,地方官吏及朝廷多次征召,俱不应。笃信佛学,以为佛经“包五典之德,深加远大之实。含老庄之虚,而重增皆空之尽”(《明佛论》)。曾参加慧远等人组织的“白莲社”。作文驳斥慧琳的《白黑论》,并与何承天辩论,维护神不灭说。认为神为最高至灵的本体,指出:“群生之神,其极虽齐,而随缘迁流,成粗妙之识,而与本不灭矣。”(《明佛论》)还认为神非形体所生,“神非形作,合而不灭”。并利用儒家经典证明灵魂不死,“周公郊祀后稷,宗祀文王”,表明“文稷之灵,不可谓之灭矣”。还从灵魂不灭出发,宣扬因果报应说:“今所以杀人而死,伤人而刑及为缧绁之罪者,及今则无罪,与今有罪而同然者,皆由冥缘前遘,而人理后发矣。”(《明佛论》)由此强调信佛善行。平生酷爱山水,曾将生平所历绘成图画。体会到山水与音乐形象给人的审美感受有相通之处。认为山水自然之美是“神”、“道”的体现。“山水以形媚道”,“质有而趣灵”(《画山水序》),在其感性形象之内包孕“道”和空灵的意趣。欣赏山水当“澄怀味象”,“应目会心”(同上),在深入观览其形象时,以虚静空明的心境进行直觉的体味、领悟,获得审美愉悦,同时“开神道之想”,“昭明灵之应”(《明佛论》),妙悟山水所孕含的宇宙之神理。又论证了描绘千里山水于尺幅之内的可能性。认为“以形写形,以色貌色”,亦能使“嵩华之秀,玄牝之灵”,“得之于一图”(《画山水序》),于所画山水的具体形象中包孕“神”、“灵”,使览者如同观赏真山水一样“神超理得”,“万趣融其神思”,得到“畅神”的审美愉悦,获取精神的超越解脱。(同上)首先较完整鲜明地将“形”“神”关系引入对自然美和山水画的论述中,强调对“神”的领悟,在中国美学史上有重要意义。所作《画山水序》为中国最早的山水画理论著作之一,另有《明佛论》、《答何衡阳书》,均收入《弘明集》中。
中国古代绘画美学论文。宗炳著。最早载于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后收入明刊本《王氏画苑》、中国古典艺术出版社《中国画论类编》等版本中。宗炳(375—443)。南朝宋画家,字少文,南阳涅阳(今河南镇平)人。家居江陵(今属湖北),擅长书法、绘画和弹琴,好游山水,信奉佛教,曾作《明佛论》。《画山水序》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一篇关于山水画的美学论文,作者对佛学精神的体悟也体现在这篇论文的基本美学命题“畅神”说之中。所谓“神”,既是指与佛学之“道”相联系的“神明”,一种无限、绝对的精神本体,又是指已经掌握了这个“道”的超脱、自由的主体精神。在客观方面,“山水以形媚道”,“质有而趣灵”,即山水自然处处都亲附着,显现着这个精神本体,并因此而显得有“灵”有“趣”。山水画固然要“以形写形,以色貌色”,但亦应象领会典籍那样“旨微于言象之外”,即超越“形”的有限性而去领会那无限的“神”。这是构成“畅神”说的一重含义。书中尽管论述了类似西方透视法的远近法,但最终仍归结为得“嵩、华之秀,玄牝之灵”,即为了得山水之“神”。在主观方面,已经“含道”的主体在“映物”、“味象”、“应目会心”中,感发着自身的自由无限的内在精神,使得“万趣融其神思”;在和山水之“趣”的这种两忘俱一中,主体精神也得到了无限的解脱、展发和怡悦。这是“畅神”说的又一重含义。《画山水序》的“畅神”说,既深化了顾恺之“以形写神”说,又突出了主体表现的意义,对中国古代的后期写意美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查看详情>>
集海阁网站拥有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源,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宝库。
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
京ICP备202102730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