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量分寸法

凡取 穴折量分寸之法。说者不一。以其专主同身寸而不据。灵枢骨度篇。故多为参差。夫 穴所在。即肌肉之分理。节解骨缝陷罅处也。故曰动脉应手。或曰宛宛中。或曰陷者中。

则索宛陷摸动脉以得 穴。不必用分寸者。可知矣。古人虽或言分寸。亦大概言之。不必拘拘也。且夫同身寸者。古书所无也。又名同指寸始见孙真人之说。以本人手指度本人之身体。故曰同也。非布医师之手指于病者而度之之谓也。王太仆注素问。每穴曰同身寸之几寸。后人遂废骨度篇。而用同身寸。明堂灸经。引扁鹊载同身寸。医书动假扁鹊而为根蒂。未详其由来。按寸字起于寸口。从HT 。从一本取布指。诊脉之象。是人身专以寸口为一寸。又家语云。

布指知寸。公羊传云。肤寸而合。注曰。侧手为肤。皆言布指为寸。非度手指两纹中间。而为寸之谓也。试度两乳间为九寸半。以指布之。一指当一寸。则布指之义。不为强定 穴之际。

至其无骨节缝会可以凭认者则据骨度分寸。折量之。而后肥瘦长短。各得其所。及病急卒。

以己手布病者身体。肥瘦长短。以意将息。譬鸠尾至脐中布指容八指则一指当一寸。四指为中脘三指为上脘。容七指则一指弱为一寸。庶乎其不差。其他同身寸。未必用焉。顷三人相会。一人长五尺六寸。以曲尺度同身寸。得七分半。一人长五尺三寸而得八分。一人长五尺。

而得七分半。且目口取一寸。或以两乳八寸之法。取脊胁类。皆无稽之甚。不可从焉。

崔知悌曰。凡孔穴尺寸。皆随人形大小。须男左女右量手中指一节两纹中心。为一寸。

曰凡孔穴皆逐人形大小。取手中指第一节。为一寸(千金翼无一字)一云。三寸者尽一中指也此二说同义。徐凤曰。大指与中指。相屈如环。取中指中节横纹。上下相去长短。为一寸。

谓之同身寸法。杨继洲曰。手中指第二节内廷横纹头。相去为一寸。取稻秆心量。或用薄篾量。皆易折而不伸缩为准。用绳则伸缩不便。故不准。后人多从此说。

孙真人曰。凡孔穴在身。皆是脏腑荣卫。血脉流通。表里往来。各有所主。临时救难。

审详。人有老少。体有长短。肤有肥瘦皆须精思商量。准而折之。无得一概致有差失。其尺寸之法。根据古者八寸为尺。仍病者男左女右。手中指上第一节为一寸。亦有长短不定者。即取手大拇指第一节。横度为一寸。以意消息。巧拙在人。又曰。以肌肉纹理。节解缝会。宛陷之中。及以手按之。病者快然如此仔细安详。用心者。乃能得之耳。此说为得。吾门以此说为法。世人偶误读横度大拇指第一节纹。度大拇指上下两横纹间。为一寸者。非孙氏之意也。凡言横者。以人身直立言焉。手指亦同太渊大陵曲泽等条下。皆有横纹语。可见也。千金方。又曰。以古尺比今尺得八分。

本邦曲尺与唐尺同。则八分今曲尺八分也。试宛转随指。横度横纹。得曲尺一寸。横度第一节。则得八分。此言指广即布指之义也。且千金不言横纹。乃横度第一节耳。

肘后方曰以病患手横掩下并四指。名曰一夫。夫。家语作扶。公羊作肤。盖以音同千金方曰凡量一夫法。覆手并舒四指。对度四指上中节。横过为一夫。夫。有两种。有三指为一夫者。

此脚弱灸。以四指为一夫也。亦根据支法存。旧法。外台秘要方曰。谨按明堂制。当以立为正取有长短。取穴必不着。又按秦承祖华陀等取穴。并云三指四指为准。取三里穴四指。指阔六分。四六二十四只阔二寸四分。取穴如何。得着黄帝为本。诸说并不可信。今按灸脚气八种法之类三里上下廉。从肘后方。以下诸书多有一夫法。处穴致参差。故不取一夫之法也。只记诸说备考案。

图 孙思邈取手大拇指第一节横度为一寸图 量手中指而为一寸

卷之一

头面部第一

灵枢骨度篇曰。人长。七尺五寸。○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发所覆者。颅至项。尺二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角(额角)以下。至柱骨。(天柱骨)长一尺。○两颧之间。相去七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项发以下。至背骨。(背。甲乙作脊)长二(二甲乙作三)寸半。○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中。天突也)

类经曰。如发际不明。则取眉心。直上后。至大杼骨。折一尺八寸。此说拘拘。有头颅大而项缩者有项长颅小者。或有眉上颜额广者。此类不少。故就各部骨度置穴。盖发际不明。则使病者上视颜额。皱纹不生处。是发际。如后发际。以哑门定之。如以理说之。则其失天壤可不慎乎。

头面总图 前发际旁行凡七穴前发际旁行图 神庭(甲乙)一名发际。(本事)发际直鼻(甲乙)禁刺(甲乙)

按外台秘要方。本事方。资生经。圣济总录。并作入发际五分。诸书从之。千金翼方

说曰。入发际一分。东医宝鉴曰。额前。皆拘矣。类经有发高者发际是穴。发低者。加二三分之说。凡发际高低以意将息而得穴。亦无用之辨也。今从古说。

曲差(甲乙)一名鼻冲。(甲乙)挟神庭两旁。各一寸五分。在发际。正头取之。(甲乙)

按。差。徐氏针灸大全。作 。误。十四经发挥。类经。针灸聚英。吴文炳针灸大成

洲针灸大成。作入发际。医宗金鉴。作发际间。非也。东医宝鉴。作入前后际误也。此穴去神庭一寸半。则难折量。今以直睛明上。为曲差。直瞳子 上为本神。其间以直目瞳子上。

入发际五分。为临泣。不然先定额角。自神庭至额角为四寸五分。分置四穴。大原先安。医门摘要曰。神庭直鼻上。入发际五分。则曲差亦入发际五分。无稽之说。不可从。

本神(甲乙)曲差两旁各一寸五分。在发际。(甲乙)

按此穴。直丝竹空上发际。故甲乙经。属发际旁行部。千金方。属面部第四行。至丝竹瞳子 可见。甲乙。千金。载一说曰。直耳上。入发际四分。千金翼。作二分。诸书皆有此说。不取。外台。作上目直耳上入发际四分东洋先生曰。盖上目是一曰之误。又医学入门。

作临泣外。一寸半。而临泣。直瞳子。处曲差。本神中间。

头维(甲乙)额角发际。挟本神两旁各一寸五分(甲乙)禁灸。(甲乙)

按。气府论云。足阳明脉气所发者。额颅发际旁。各三。王冰次注曰。谓悬颅阳白头维。左右共六穴也。资生。神应经。类经。聚英。吴文炳。金鉴。作入发际。非矣。营沼长之。针灸则曰。入发际一寸五分。妄矣。千金曰。灸头两角。两角当回毛两边起骨。是也。盖指此穴。神应经曰。取曲鬓一寸。非也。

头中行。直鼻中。入发际一寸。却行至风府。凡八穴。

头中行二行三行之图 上星(甲乙)一名鬼堂。(千金)一名明堂。(资生)一名神堂。(类经)囟上直鼻中央。入发按。入门。大全。作神庭上五分。非矣。先以旋毛与耳上。定百会。至神庭为五寸。一寸上星。一寸囟会。囟会。百会中间。置前顶。从百会至脑户。四寸五分。水热穴论曰。头上五行。行五。王冰注曰。头上五行者。当中行谓上星。囟会。前顶。百会。后顶。次两旁谓五处。承光。通天。络却。玉枕。又次。两旁谓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也。按。中行。凡七穴。行五则余强间脑户二穴。未闻古人论及之者。暂俟知者。千金作神庭上二寸。资生经载。明堂经。所谓明堂。即此穴。今移入一名。千金翼针灸篇曰。卒癫灸督脉三十壮。

在直鼻人中上入发际。三报之。未知何处。

囟会(甲乙)一名囟上。一名鬼门。(千金)一名囟门(李时珍奇经八脉考)一名顶门。(大成)上星后一寸。骨间。陷者中。(甲乙)禁刺(入门宝鉴)

按入门。后作上。医门摘要。作一寸五分。非矣。千金翼曰。邪病鬼癫。囟上主之。一名鬼门千金注曰。囟会。一名鬼门。字书云。囟古作囟。又诸风篇曰神庭上二寸。隔上星。说分寸。故不取。千金翼作一寸误。

前顶(甲乙)囟会后一寸五分。骨间。陷者中。(甲乙)

按。明堂作百会前一寸。类经亦载此说。非矣。入门后作上。

百会(甲乙)一名三阳五会。(甲乙)一名鬼门。一名泥丸宫。(本事)一名巅上。一名天满。(类经)一名三阳。一名五会。(大成)巅上(素问)前顶后一寸五分。顶中央旋毛中。陷可容指(甲乙)头顶凹中。(肘后)直两耳尖。(发挥)

按顶中央之顶。外台作项字误。资生。神应。发挥。类经。聚英。古今医统。容指作容无异义。甲乙。旋毛中。三字。以大概而言之。肘后方。作直鼻中入发际五寸。神应经作去前发际五寸。后发际。七寸。是以骨度折量也。然脑户在枕骨上。妄用折量多差谬。三阳五会。史记扁鹊传正义曰。三阳太阳。少阳。阳明。五会百会。胸会。听会。气会。 会也。

或以此说注之。难经曰。八会者。何也。然。府会。太仓。脏会季胁。筋会阳陵泉。髓会绝骨。血会膈俞。骨会大杼。脉会太渊。气会三焦外一筋。直两乳内也。热病在内者。取其会之气穴也。滕万卿注之曰。按内经。载热病五十九刺法。各处热邪随分取之。由是立八会法以适简约。盖此八会。十三穴。诸热在内者。各随其部分而治之。虢太子。尸厥。取外三阳五会者。岂止百会一穴。疑兼取此会之五处者。可知矣。然三阳五会之名。出甲乙经又肘后方。治尸厥方。针百会。针入三分。补之外台方。治尸厥。针百会。通鉴。唐高宗。苦头重不能视。召侍医秦鸣鹤。诊之。刺百会脑户二穴。胡三省曰。针灸经。百会。一名三阳五会。脑户一名合颅。是为百会一名者。尚矣。孙真人曰。脚气旧法。多灸百会。风府。五脏六腑俞募。顷来。灸者。悉觉引气向上。慎不得灸。以上大忌之。

后顶(甲乙)一名交冲。(甲乙)百会后一寸五分。枕骨上(甲乙)陷者中。(明堂)

按入门。百会后之后作下。明堂。枕上有玉字。非。

强间(甲乙)一名大羽。(甲乙)后顶后。一寸五分。(甲乙)脑户前。一寸半。(千翼)一曰禁灸(类经)

按。先取枕骨上定脑户。脑户。百会间。置后顶强间。千金翼曰。大门。脑后尖骨上一寸。似指强间。羽门。字画相近。详于奇穴部。

脑户(素问)一名匝风(作各切)一名会额(甲乙)一名合颅(外台)跳骨上。强间后一寸五分。(甲乙)不可灸。令人喑。(甲乙)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素问)灸五壮。(次注)

按跳。骨空论曰。脊骨上空。在风府上。王冰曰。上谓脑户穴。跳。当作枕。诸书作枕。枕骨围头大骨也。仰卧当枕者。骨空论云。头横骨为枕。是也。自后顶至此广三寸。凡言枕骨。脑户。盖在枕骨之锐者上。又云。颅际锐骨。盖指之也。甲乙曰跳骨。盖以锐骨为跳骨。跳字。似有其意也。通鉴。秦鸣鹤。刺高宗。胡三省曰。针令人哑。旧传。鸣鹤。针微出血。头疼立止。盖此穴以禁针。微出血也。

风府(素问)一名舌木。(甲乙)一名鬼枕。一名鬼穴。(千金)一名曹溪。(本事)髓空在五分。颅际锐骨之下。(素问)七次脉。颈中央之脉督脉也。名曰风府。(灵枢)顶上入发际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疾言其肉立起。言休其肉立下。(甲乙)禁灸(甲乙)

按。骨空论云。风府在上椎。上椎者。盖天柱骨之第一节。伏而不见者也。宛宛。旧作穴今订之。此穴直高骨下。不拘折量。故甲乙经。不言脑户下一寸。古说可见也。千金作顶后入发际一寸去上骨一寸。千金翼。作哑门上一寸。入门。大全。作脑户下一寸半。不取。

头第二行直眉头。挟中行各一寸半。却行至玉枕。凡十穴。

五处(甲乙)督脉旁。去上星。一寸五分。(甲乙)曲差后一寸(增注)禁灸(甲乙)灸三壮(按入门。五作巨字误。类经。金鉴。作曲差后五分。非也。第二行。前从眉头睛明。后至天柱。系一线定之。曲差至玉枕为六寸半。布置诸穴。

承光(甲乙)五处后二寸。(甲乙。外台。)五处后一寸(千金。千翼。次注。)五处后寸半。(资生。圣济。)禁灸(甲乙)

按三说。不知孰是。姑从甲乙经入门。作巨处后。字误。

通天(甲乙)一名天臼。(甲乙)承光后一寸五分(甲乙)

按。臼。外台。作白。宝鉴。作伯。类经。一说直百会旁一寸五分。是以承光。为五处后一寸五分。故有此解。

络却(甲乙)一名强阳。一名脑盖。(甲乙)通天后一寸三分。(甲乙)禁刺(入门)

按脑。医统。作胸。字误。外台。作反行在通天后。反行。无谓。神应经云。脑后发际上。两旁起肉上。各一寸三分。脑后枕骨。挟脑户。自发际上四寸半。然玉枕挟脑户。盖此说非也。诸书作通天后一寸五分。说见下。

玉枕(甲乙)络却后七分。(甲乙次注)七分半。(千金。千翼。外台。)挟脑户旁。一寸三分。起肉枕骨。入发际三寸(甲乙)一云禁刺。(类经)

按资生经曰。铜人云。玉枕。在络却后一寸半。明堂上下经。皆云七分半。若以铜人为误。

则足太阳穴亦同。若以明堂为误。不应上下经。皆误也。予按素问注云玉枕在络却后七分。

则与明堂之七分半。相去不远矣。固当从素问为准。然而玉枕二穴。既挟脑户矣。不应止七分。则至于脑盖也。铜人一寸半。盖有说焉。识者当有以辨之注曰。今以诸经校勘。在络却后寸半者是。张介宾曰。甲乙经之数。与督脉之数。不相合。盖骨度篇。载中行分寸。未言侧行。意侧行长不及中行。乃可知也。颅顶圆形不同故分寸。不可定也。络却曰一寸三分。玉枕曰七分。资生。圣济。作络却后一寸五分。发挥。类经。聚英。入门。医统。吴文炳。金鉴大成从之。非是以上诸穴挟中行。一寸五分。至此曰一寸三分。是侧行。稍狭二分。犹腹部狭于胸博也。古来之说。不可不知也。侧行之穴。难折量。故不取入发际三寸五字。根据枕骨上起肉。村上亲方骨度正误。承灵。脑空。去督脉各二寸一分。风池去督脉各二寸。络却。

玉枕。去督脉各一寸五分。天柱去督脉一寸三分。未详其所据。盖臆说。

头第三行直瞳子上。入发际五分。却行至脑空。凡十穴。

临泣(甲乙)当目上 直入发际五分。陷者中。(甲乙)正睛取之。(类经)一云禁灸(类经)

按。气府论云。直目上发际内。各五。次注云。谓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也。上。千金。千金翼。外台。同。次注。资生。圣济。以下无 字。是也。第三行。前自直瞳子。后至风池。引一线定第三行自前发际至脑空。折量为五寸五分。入发际五分。取临泣。次第处置。脑空挟玉枕。其穴易得也。

目窗(甲乙)一名至荣。(甲乙)临泣后一寸。(甲乙)

按荣。外台。作营。一寸。大成。作寸半。非也。

正营(甲乙)目窗后一寸(甲乙)

承灵(甲乙)正营后一寸五分(甲乙)一云禁刺(类经)

按千金翼。作一寸。非也。

脑空(甲乙)一名颞 (甲乙)承灵后一寸五分。挟玉枕骨下。陷者中。(甲乙)

按颞。大全。作颈。误。玉枕者。穴名。骨者。枕骨。挟玉枕旁有骨。其下。故言骨下千金。

不取。与奇穴颞 同名异穴。圣济曰。魏公。苦患头风发即心闷乱目眩。华陀当针而立愈。

后发际旁行凡五穴喑门(素问)一名舌横。一名舌厌。(甲乙)一名哑门(千翼)一名舌肿。(宝鉴)项后中。复骨下。(素问)后发际宛宛中。入系舌本。仰头取之。(甲乙)不可灸。灸之。令人喑。(甲乙)禁深刺舌。舌厌。医统。作厌舌。 。入门。作哑。千金翼曰。一云。脑户下三寸。次注曰。去风府一寸。吴文炳。从之。圣济。神应。发挥。吴文炳。皆曰入发际五分。宝鉴曰。风府后五分。

说已见。此穴不须折量。古书不言分寸者。可见。张介宾曰。大椎上。骨节空也。复当作伏。盖项骨三节。不甚显。故云伏骨下也。

天柱(素问)项中。大筋两旁。(素问)挟项后发际。大筋外廉。陷者中。(甲乙)

按口问篇曰。天柱经。挟颈。挟颈者。头中分也。经者。盖所谓流注也。

风池(素问)风府两旁。(素问)颞 后。发际陷者中。(甲乙)按之引于耳中。(次注)

按入门曰。耳后一寸半拘矣。颞 脑空一名。是与颔厌等注颞 。不同。资生。既作脑空是也。类经曰。大筋外廉。非矣。聚英。医统。大成。作颞 后。脑空下。误也。

耳上凡八穴耳上之图 天冲(甲乙)耳上如前三分(甲乙)

按千金。冲作衢。误。千金。千金翼。外台。资生。作三寸。误。发挥。类经。聚英。

大成。作耳后发际。二寸。然千金。侧人明堂图中。天冲。在悬颅。悬厘后。耳上穴明矣。别有伏人耳后六穴。此穴不与焉。素问云。两角上各二。注曰。谓天冲。曲鬓。甲乙。有头缘耳上却行至完骨部。自天冲始。故今以此穴取耳上二寸如前三分。入门。作承灵后一寸半。是脑空穴也。医统。作耳后发际二寸。如前三寸。金鉴。作从率谷后行耳后三分许。入发际二寸。并非也。诸书言耳后者。盖耳上误。特圣济与甲乙同。

率谷(甲乙)耳上入发际一寸五分。嚼而取之。(甲乙)陷者。宛宛中。(明堂)

按外台。明堂。作蟀谷。大全。或作率骨。发挥。有如前三分字。不知何据。

角孙(甲乙)耳廓上。中间。开口有孔。(甲乙)发际下。(次注)禁刺(入门)

按千金。千金翼。外台。资生。圣济。神应。作耳廓中间上。次注。作耳上郭表之中间上。发际之下。入门。吴文炳。作耳廓上中间。发际下。得之。气府论云。耳廓上各一。次注曰。谓角孙。甲乙。廓字下。盖脱上字。今补之。

曲鬓(甲乙)耳上入发际曲隅。陷者中。鼓颔有空。(甲乙)

按。明堂。大全。作曲发。王执中曰。曲发疑发。(发当作鬓)又字误也。聚英。作曲。千金。千金翼。无入字。是宜削之。世人。以耳前曲周下。小曲发际。为曲鬓。甲乙。属耳上部。千金。千金翼。共不属耳前。入门曰以耳掩前。尖处是穴。恐有耳之大小。然稍为胜前耳后凡十二穴耳后之图 颅息(甲乙)一名颅囟。(大全)耳后间青络脉(甲乙)青脉中。(圣济)

刺入一分。出血多则杀人。(甲乙)禁刺(资生。圣济。入门)

按入门。聚英。息作囟。大全。宝鉴。为一名。间字盖传写误。在青字上。千金。千金翼。

骨。陷中。此说近是。逼耳而取穴也。 脉。翳风。皆同。

脉。(甲乙)一名资脉。(甲乙)耳本后。鸡足。青络脉。刺出血如豆汁。(甲乙)青脉中。(圣济)禁灸。(千金)禁刺。(入门)

按千金。千金翼。无后络二字。外台。无脉字。冈本曰耳后正中。起骨。如鸡拳。足者。陷中。是亦一说。圣济。曰。不宜出血多。即出血如豆汁之意。

翳风(甲乙)耳后陷中。(素问)按之引耳中。(甲乙)先以铜钱二十文。令患人咬之。寻取穴中。(聚英。引针经。)

按明堂云。耳后尖角。是与 脉混。医统。吴文炳。大成。从之。入门。作耳珠后。并浮白(素问)耳后入发际一寸。(甲乙)

按千金翼注曰。翳风前。窍阴后。外台曰。下曲颊后。并非。据完骨外。上定浮白。下定完骨。中间取窍阴。

窍阴(甲乙)一名枕骨。(类经)完骨上。枕骨下。摇动应手。(甲乙)

按资生。圣济等。作摇动有空。无应手之文。似不可解入门。医统。作摇耳有空。甲乙。摇动言动脉。故曰。应手。金鉴。作耳后高上。枕骨下。非也。与足部窍阴。同名异穴。圣济作首窍阴。

完骨(素问)耳后入发际四分。(甲乙)旁。完骨。(增注)

面中行直神庭下行凡五穴面总图 素 (甲乙)一名面王。(甲乙)鼻柱上端。(甲乙)陷中。(入门)准头。(类经)禁灸(甲乙)

按 。诸书或作 。外台。作 。 以音通用。 又同。无异义。下仿此。王。外台。作玉。资生。作上。聚英。医统。吴文炳。大成。作正。大全。作土。盖写误。

水沟(甲乙)一名鼻人中。(肘后)一名鬼宫。一名鬼客厅。(千金)一名鬼市。一名人中。

(千翼)鼻柱下。人中。直唇取之。(甲乙)陷中。(类经)鼻柱下。沟中央。(神应)

按聚英。医统。大成。作近鼻孔非是。医学纲目曰。口含水突处。七种类稿曰。人居天地之中。天气通于鼻地气通于口。天食人以五气鼻受之。地食人以五味口受之。此穴居中。故云若。曰人有九窍。自人中而上皆双。自人中。而下皆单。故云此则可名为窍中。又老子释略曰。鼻为天门。口为地户天地间人中是也。

兑端(千金)唇上端。(甲乙)上唇中央。尖尖上。(入门)

按甲乙兑端。作壮骨。字误。目录。又作兑骨。明堂。作颐前下唇之下。开口取之。是承浆穴不可从。大全曰。唇珠上。珠字无谓。此强作歌括之弊也。

龈交(素问)唇内齿上。龈缝中。(甲乙)龈缝筋中。(资生)

按齿上。类经。作上齿。千金。外台无中字。金鉴。大成。 作龈。义同。内经集注曰。龈交穴。一在唇内齿下龈缝中。盖上古以龈交有二。督脉之龈交入上齿。任脉之龈交入下齿也。以上下之龈齿相交。故名龈交。未知据何书。不可从。卢复医种子曰。蜀僧慧融。入淅。

游会稽。针佝偻人。使之卧。取龈交穴骨节渐伸。寻愈。此穴乃督之井也。脊中骨节。属督脉所辖。气机一透。骨自然伸。似玄门转河车法。能开关交会。可至长生。况一伸骨节乎。

斯法书不从载。慧融。静中悟出。

承浆(甲乙)一名天池(甲乙)一名鬼市。(千金)一名悬浆。(资生)一名垂浆。(圣济)颐前唇之下。开口取之(甲乙)唇下宛宛中。(肘后)下唇之下。(千金)下唇棱下。(明堂)陷中。(发挥)

面第二行。直曲差下行。凡八穴。

攒竹(甲乙)一名员在。一名始光。一名夜光。一名明光。(甲乙)一名元柱。(医统)眉头又云。眉本。(素问)陷者中。(甲乙)禁刺灸。(入门)

按员在。资生。作员柱。宝鉴大成作圆柱。在疑写误。明光。资生。大成。作光明。始光。聚英。医统。吴文炳。作始元。

睛明(甲乙)一名泪孔(甲乙○外台作泪孔。泪 同字)一名泪空(聚英)目内 (素问)内外(甲乙)禁灸(资生)禁刺(入门)

按千金。作精明。精睛音通。类经曰。内 外。一分宛宛中。入门曰。红肉陷中。并非也。

甲乙。次注。皆曰。灸三壮。医统曰。或问。睛明。迎香。承泣。丝竹空。皆禁灸何也。曰。四穴。近目。目畏火。故禁灸也。以是推之。则知睛明可灸。王注误矣。而医统穴下。注灸三壮。可谓矛盾。

迎香(甲乙)一名冲阳。(甲乙)鼻空外廉(素问)禾 上。鼻下。孔旁。(甲乙)不宜灸。(外台)

按孔。外台。作乳字误。千金。作和 上一寸鼻孔旁。误。入门。吴文炳。并大成。作禾上一寸。神应经。作鼻孔旁五分。皆非说见下。

禾 (甲乙)一名 。(外台)一名长频。(资生)直鼻孔下。侠溪水沟。旁五分。(甲乙)

禁灸。(入门)

按 。明堂。作聊。盖音相通 。大成。作 。长频。大全。作长 。聚英。作长颊。

又大全曰。禾 。一名禾 。 同字。故不取。侠字下溪字。衍。千金等无之。是也。宜削之。禾 。在水沟旁五分。迎香。又在禾 上鼻下孔旁。则迎香。逼鼻孔。取之。气府论云。

鼻孔外廉。此之谓也。千金曰。迎香。在禾 (禾原作和字讹)上一寸。是入鼻孔。神应。资生。发挥等迎香注曰鼻孔旁五分者误矣。经络流注。右左行。左右行。则历水沟。过鼻孔外廉。而上。可以证也。资生曰。铜人经。禾 二穴。在鼻孔下挟水沟旁五分。明堂下经。作禾。 即 也。上经。乃作和 。皆云在鼻孔下挟水沟旁五分。则是一穴也。而铜人。手少阳穴。复有和 二穴。在耳前兑发陷中。其穴相去远矣。恐明堂上经。误写禾字。作和字也。

面第三行直目上临泣下行凡十二穴。

阳白(甲乙)眉上一寸直瞳子。(甲乙)

按入门。阳作杨字误。资生。圣济作直目瞳子。

承泣(甲乙)一名鼷穴。一名面 。(甲乙)目下七分。直目瞳子。(甲乙)陷中。(资生)正视。取之。(金鉴)禁灸(甲乙)灸三壮。(资生)禁刺。(资生)

按鼷。外台。作溪。千金翼曰。目下七分匡骨下。外台甄权曰。眼下八分。共非是。金鉴曰。目下胞。

四白(甲乙)目下一寸。面 骨。颧空。(甲乙)直瞳子。(发挥)正视取之。(类经)禁灸。

(类经入门)

按 。颧。 。 。义未详。 音逵。玉篇。面颧也。广韵。颊间之骨。集韵。与 同。HT音逵。集韵面 也说文权也。集韵。颊骨。一曰浓也。或作 音拙面秀骨。博雅。颧。

也。俱混为同义。然一骨数字。可疑。因考 。是颊间骨之总名。余字是 骨中之名。

何则 者。汉高祖。隆 龙颜史记作隆准。准音拙。集韵。面颧也。庄子颡 然。注。高露发美之貌。尔雅。博而 。注中央广。两头锐乃 骨秀锐高露者也。高祖 骨鼻旁高秀连颊骨。故曰龙颜。从出。高出也。由是观之目下宛宛际。才容。一指乃一寸也。其间七分。而取承泣。其余三分。到 骨秀高处。是颧也。颧 下注。己曰兑骨。可以见也。面旧作向。气府论云。面鼽骨空。各一。王冰曰。谓四白穴也。又下文颧 注有面 骨字。内经。本不分部。故曰面。甲乙经。据内经。遂用面字。传写误。作向。故今改之。千金外台等。无面以下五字。鼽。字书不载。盖 古字。经脉篇云。目黄口干鼽衄。又云。泪出鼽衄。从九者音裘说文病寒鼻窒也鼽。鼽。易混。故记。

巨 (甲乙)挟鼻孔旁八分。直瞳子。(甲乙)

按巨。千金翼。资生。作臣字误聚英。吴文炳。医统。大成。共曰平水沟。非也。大成。引聚英曰。巨 一名巨 。今本不见。大全。亦为一名 义同。今不取。

地仓(甲乙)一名会维。(甲乙)挟口旁四分如近下。(甲乙)有脉微微动。若久患风。其脉亦有不动者。(本事)

按会。外台。宝鉴。作胃。千金翼。一说曰。口角一韭叶近下动脉。资生。本事。口下有吻字。分下有外字。发挥。无如近下三字。

大迎(素问)一名髓孔(甲乙)在口下当两肩。(素问)曲颔前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动脉(甲乙)

地仓下斜向后颔骨上。(增注)按三分。千金。千金翼。外台。资生。圣济。大成。作二分。

次注以下诸书。皆同甲乙。

面第四行。直本神下行。凡六穴。

丝竹空(甲乙)一名巨 。(甲乙)一名目 。(外台)眉后(素问)陷者中。(甲乙)眉尾骨后(入门)动脉。(增注)禁灸。(甲乙)

按目 。大全。作月 。巨 。恐字误。入门。脱空字。

瞳子 (甲乙)一名太阳。一名前关。(千金注)一名后曲。(外台)目外去 五分。(甲乙)

动脉(增注)禁针灸。(入门)

按资生曰。前关目后半寸。亦名太阳穴。又曰。铜人有上关。下关。各二穴。素问亦同。明堂上下经。有上关而无下关。惟上经。有前关穴。又不与下关穴同。在上关之下。恐别。自是前关穴。一名太阳穴。理风赤眼头痛目眩涩等疾。所不可废。故附入于下关之后。乃今据千金方。前关。太阳。即瞳子 一名也。资生。为别穴者误。

颧 (甲乙)一名兑骨。(甲乙)鼽骨下(素问)面 骨下廉陷者中。(甲乙)兑骨端。(外台)

禁针灸。(入门)

面第五行。直头维下行。凡十二穴。

颔厌(甲乙)耳前角上。(素问)曲周颞 上廉。(甲乙)头维直下发际。(增注)禁深刺。(次注)

按医学纲目曰。周。当作角。非。曲周者。自额角下耳前发际。其形曲周者。颞 上廉。资生。大全。并言脑空上廉非也。颞 。注家。多误为脑空。盖脑空一名颞 。遂以相混耳。

既有上廉等之语。非穴名者。可见也。即俗所谓米嚼也。自发中出颜面者。颞 上廉颔厌也。中央悬颅也。下廉悬厘也。皆取之发际。故谓曲周。千金伤寒篇曰。颞 穴在眉眼尾。中间上下有来去络脉。是其非脑空者。可见。外台。作曲角。次注。医统。作曲角下。资生。圣济。发挥。聚英。吴文炳。宝鉴。作曲周下。类经。作耳前曲角。入门。作对耳额角外。金鉴。作两太阳曲角上廉。大成。作曲周上。愈精愈疑。称角者。有二额发际作角者一。耳前发际。作角者一。故内经。头维曰额角。又颔厌悬厘曰耳前角。又言曲周者。额角下。发际曲周者是也。言耳前角者。发际曲周而更出又作角者是也故内经。有角上角下语。脑空穴。在脑骨之空处。故曰脑空。一名颞 。不与此颞 同。故读古文者。不可不知也。诸家不知角义及脑空义。妄意改易。可不慎哉。诸书谓曲周下者。即就眉上发际而言下。悬颅悬厘。谓曲周上者。就耳前发际斜向目外 者。而言上。上下字不易解。世人多疑之。故一从甲乙经。

千金同。曲角曲周者。所谓小额也。

悬颅(甲乙)一名髓空。(素问直解)耳前角下(素问)曲周颞 中(甲乙)

按。骨空论云髓空名髓。作曲角上。资生。圣济。发挥。宝鉴。作曲周上。聚英。作颞 中廉。入门。作斜上额角中。两太阳之中。大成。作曲周下。以上诸说要皆是大同小异。而与颔厌混。

悬厘(甲乙)曲周颞 下廉。(甲乙)

按千金翼。厘。作 字误。外台。周作角。次注。医统。吴文炳。作曲角上。两太阳下廉。资生圣济。发挥。聚英宝鉴。大成作曲周上。金鉴。作耳前曲角上。入门。作从额斜上头角上关(素问)一名客主人。(素问)一名客主。一名容主。(大全)一名太阳。(医垒元戎)耳前上甲乙)

按千金。千金翼。外台次注。无端字。发挥。类经。聚英。入门。医统。吴文炳。作起骨上枢云。刺上关者。 不能欠。 张口也。欠张口。而复合也。是开口取穴也。即甲乙所谓开口有孔之义也。圣济曰。若刺深令人欠而不得□ 。是费解。

下关(素问)客主人下。耳前。HT 脉。下空下廉。合口有孔。张口即闭。(甲乙)耳中有干HT 抵不可灸。(甲乙○注曰HT 抵。一作适之。不可灸。一作针久留针。)

按灵枢云。刺下关者。欠不能 。是合口有孔也。资生。类经。聚英。入门。医统。宝鉴。无下空二字。HT 。古文动字。千金翼曰。耳门下一寸。宛宛中。动脉际。侧卧开口取之非。

颊车(甲乙)一名机关。一名鬼床。(千金)一名曲牙。(类经)耳下曲颊端。陷者中。开口有孔。(甲乙)

按气府论云。耳下牙车之后。各一。次注曰。谓颊车二穴也。类经。吴文炳。宝鉴。大成。作曲颊端近前。聚英。颊。作颔。金鉴作近前八分。入门。作耳下八分。据千金及翼方。卒中风口噤不开。灸机关二穴。穴在耳下八分小近前之说。并似拘矣。资生。引千金曰。一名机门。门是关字之误。又千金翼曰。耳下二韭叶。宛宛中。侧卧张口取之。不可从也。又千金。十三鬼穴。耳前发际。宛宛中。耳垂下五分。名鬼床。是指颊车。千金翼。无耳前发际。

宛宛中之七字。今移入一名。

耳前凡八穴耳前之图 耳门(甲乙)在耳前起肉当耳缺者。(甲乙)陷中(资生)耳中有脓及底耳。 耳。皆不灸。

(外台)禁灸。有病不过三壮。(甲乙)

按。厥病篇云。耳鸣。取耳前动脉。马莳曰。即耳门也。外台。作耳中缺者。宝鉴。从之。医统。作当耳缺者缺中。并非。

和 (千金)锐发下。(素问)耳前横动脉。(甲乙)耳门前。(入门)一云禁灸。(类经)

按甲乙。和作禾。入门同千金。千金翼。外台。以下诸书。作和。今从之。三书。并无资生曰。和 二穴。在耳前锐发陷中明堂上经。亦有和 二穴。 即 也。在鼻孔下挟水沟旁五分。即铜人之禾 。明堂下经之禾 也。或者。明堂上经。误写禾字。作和字尔。恐人以和 和 为一穴。故备论之。按一疑二之误。锐发者所谓波以左贺利。

听会(甲乙)一名听呵。(资生)一名后关。一名听呵。(大全)耳前陷者中。张口得之。动脉应手。(甲乙)耳微前。(明堂)耳珠前。(入门)

按类经。呵作河。资生。神应。发挥。类经。聚英。医统。宝鉴。大成。作上关下一寸。非矣。类经。金鉴。作去耳珠下。亦非。本事方曰。侧卧张口取之。吴文炳。曰。一名多所闻。耳中珠子。如赤小豆。是听宫之注。聚英。医统。亦同。盖误听宫作听会也。千金翼舌病篇曰。听会。在上关下一寸动脉宛宛中。一名耳门。亦误。

听宫(甲乙)一名多所闻。(素问)一名窗笼。(灵枢)在耳中珠子。大明如赤小豆。(甲乙)

按气血论。耳中。多所闻。二穴。根结篇。少阳根于窍阴。结窗笼。窗笼者耳中也。甲乙。明字衍。诸书皆无之。是也。入门。作耳前珠子旁。是耳门穴也。今据内经。甲乙经。当在

卷之一

项颈部第二

(凡十九穴)骨度篇曰。结喉以下。至缺盆长四寸。

项颈之图 廉泉(灵枢)一名本池。(甲乙)一名舌本。(资生)颔下结喉上。舌本下。(甲乙)当颐直下骨后。陷者中。(千金诸风篇)结喉上中央。(类经)

按舌本。大成。作舌水。大全。作吉本。气府论曰。喉中央。二。次注曰。谓廉泉天突二穴也。刺疟篇曰。舌下两脉廉泉也。是谓两脉中央也。千金。并翼方。圣济。发挥。无舌本下之下字。入门。宝鉴。下作间。聚英。医统作颔下结喉上四寸。此穴。何须折量。类经曰。

仰而取之。说见下。

人迎(素问)一名天五会。(甲乙)挟喉之动脉也。又颈侧。在婴筋之前。(灵枢)颈大脉。

动应手。挟结喉。以候五脏气。(甲乙)不灸。禁深刺。(甲乙)

按资生。圣济。聚英。医统。大全。吴文炳。宝鉴。大成。无天字。千金翼。作大筋脉。次注。发挥。类经。聚英。入门。医统。大成。金鉴。作结喉侧。一寸五分。此根据甲乙。扶突注。然颈侧诸穴。不须分寸。但取筋之前后。此古法也。此穴挟结喉。圣济曰。仰而取之。不取水突(甲乙)一名水门。(甲乙)颈大筋前。直人迎下。气舍上。(甲乙)人迎下。气舍上。二穴之中。(入门)

按突。甲乙作天。字误类经曰。挟气舍上。内贴气喉。千金注曰。曲颊下一寸。近后。并非。

气舍(甲乙)颈。直人迎下。挟天突。陷者中。(甲乙)贴骨尖上有缺。(类经)

按类经。作挟天突边。入门。宝鉴作挟旁。拘矣。金鉴。作结喉下一寸。非。

扶突(素问)一名水穴。(外台)婴筋之后。(灵枢)人迎后一寸五分。(甲乙)

按一寸五分。说见前。与人迎。隔一大筋。是穴也。千金。作气舍后一寸半。发挥。吴文炳。宝鉴。聚英。从之。大成。作气舍上。并非。千金翼。外台。次注。作曲颊下一寸人迎后。拘矣。次注曰。仰而取之。非是。凡颈侧诸穴。仰则筋脉难摸索。故正面而取之。

天鼎(甲乙)一名天顶。(大全)缺盆上。直扶突。气舍后一寸五分。(甲乙)侧颊。(入门)

按天突侧皆言缺盆。取其形状。故灵枢指天突言缺盆之中者。可见焉。直扶突绝句。言此穴在扶突直下当气舍后也。扶突与人迎隔筋。其直下就气舍后取之。次注。作半寸。盖寸半之误。资生。圣济以下诸书。作扶突后一寸。拘矣。千金。作颈缺盆。直扶突。曲颊下一寸。人迎后。与扶突注。混。不可从。明堂。作天顶。盖音通。人以为一名。暂从之。

天窗(素问)一名窗笼。(甲乙)挟扶突。(素问)曲颊下。扶突后。动脉应手。陷者中。(甲乙)颈大筋前。(资生)

按窗。资生。作 。笼。外台作聋。聚英。大全。作龙。灵枢云。窗笼者。耳中也。

张介宾曰。即听宫。与此不同。入门曰。完骨下发际上。颈上大筋处。误也。前大成。作间。又奇穴部有天窗。与之不同。

天容(灵枢)耳下曲颊之后。(灵枢)颊车后陷中。(入门)

按甲乙。无下字。千金。外台等。皆作耳下。千金翼。无曲字。

天牖(素问)颈筋间。缺盆上。天容后。天柱前。完骨后。发际上(甲乙)禁灸(资生○医统曰诸书作完骨下。不是。气府论云。下完骨后。各一。次注曰。天牖二穴可以见也。灵枢。任脉侧。七次动脉。一次人迎。足阳明也。二次扶突。手阳明也。三次天窗。手太阳也。四次天容。足少阳也。五次天牖。手少阳也。六次天柱。足太阳也。七次风府。督脉也。发挥。作天窗后。窗。容字相似故误耳。千金。作发际上一寸。入门。从之。就发际上。求之于婴筋颈筋间。乃上两筋合。下发际也。故不须折量分寸。其言一寸者。误。入门。作耳下大筋外。

类经云上挟耳后一寸。亦误矣。明堂云。貌骨穴下发际。宛宛中。貌骨穴。未详。恐完骨之误。

缺盆(素问)一名天盖。(甲乙)肩上横骨。陷者中。(甲乙)禁深刺。(甲乙)

按天。聚英。吴文炳。作尺。骨空论云。失枕在肩上横骨间。次注曰。谓缺盆穴也。资生。发挥。聚英医统吴文炳。并作下。非是。入门。宝鉴。作前。马莳。注证发微。作去中行寸半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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