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曰:欲攻敌,必先谋。

【题解】

《谋攻篇》讲的是关于临战前进攻的计谋问题。内容包含:关于全胜的意图;进攻的目标和作战方法;战略指导关系;知胜的方法;收句提出“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的名言。

(十四)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曹操曰:兴师深入长驱,距其城郭,绝其内外,敌举国来服为上;以兵击破,败而得之,其次也。)全军为上,破军次之;(曹操、杜牧曰:《司马法》曰:“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全旅为上,破旅次之;(曹操曰:五百人为旅。)全卒为上,破卒次之;(曹操曰:一旅已下至一百人也。)全伍为上,破伍次之。①(曹操曰:百人已下至五人。)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②(曹操曰:未战而战自屈胜,善也。未战而敌自屈服。)

【注释】

① [全国为上,破国次之]:直译就是说使敌国完整地屈服为上策,攻破或打败敌国就差些。《孙子》用“全”字这一概念(范畴)来说明谋攻敌国总的意图或理想。古代哲学思想和军事理论,只是朴素的,这里《孙子》没有阐明如何才能“全国”。所以历来就有各种不同的解释,有些人认为可以解释为用强大军事力量威胁压迫敌人,使之屈服或投降;或用政治手段和经济力量使敌屈服,成为附庸;或通过收买敌国内有野心的人物,颠覆其政权等手段都包括在内。大国吞并小国,在春秋时期不乏实例,甚至到二十世纪初也还见过,但都是在敌对双方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发生的。 [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军,据曹注引《司马法》曰:“一万五千五百人为军。”也含有对方全国的军队的意思)全军为上指使敌人全军屈服投诚为上策。破军,指击破、打败、消灭,就差些。 [全旅为上,破旅次之]:(旅,五百人为旅)使敌全旅屈服是上策,消灭或击溃一个旅就差些。 [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卒,一百人为卒)使敌全卒屈服是上策,消灭或击溃一卒就差些。 [全伍为上,破伍次之]:(伍,五人为伍)也都是指使他们全部屈服为上策,打败或击溃,就差些了。从全军为上到全伍为上,在军事上说也可以解释为全部消灭敌人。不过这里所说的全部消灭敌人,并不是说要把敌军全部打死,而是除击毙、击伤外还包括俘虏、自动放下武器和战场起义在内。简称“全歼”。

② [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百战百胜”的将军自古以来就少有。所谓“百战百胜”只是理想的说法,而《孙子》认为“非善之善者也”,“善之善”意即最善的战争指导,或最高明的用兵。“非善之善者也”,即还不算是最好的谋攻,不战而使敌人屈服,才算是“善之善者也”。一般说来国与国之间或某一国家集团与另一集团之间的矛盾,并不是什么时间都会爆发战争,而是在矛盾发展到不得不用战争这种最高的斗争形式时才会发生。到了双方矛盾激化到以兵戎相见,想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是不现实的。只有在战争进行到后期即大势已定,局部的敌军才可能不战而降。这种特殊情况,也是战而屈人之兵的最后结果(例如解放战争中没有天津之战,就不能取得北京的和平解放和绥远的方式。后来共有六个省市和平解决,表面看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实际是二十二年战而屈人之兵之结果。而六省市中还有西藏奴隶主反动势力挟达赖喇嘛的叛乱,是屈人之兵而依然不得不战也)。

【译文】

(十四)孙子说:指导战争的法则是,使敌人举国完整地屈服是上策,击破敌国就差些;使敌人全军完整地降服是上策,击破敌人的军就差些;使敌人全“旅”完整地降服是上策,击破敌人的“旅”就差些;使敌人全“卒”完整地降服是上策,击破敌人的“卒”就差些;使敌人全“伍”完整地降服是上策,击破敌人的“伍”就差些。因此,百战百胜,还不算高明中最高明的,不战而使敌人屈服,才算得是高明中最高明的呀!

(十五)故上兵伐谋,(曹操曰:敌始有谋,伐之易也。)其次伐交,(曹操曰:交,将合也。)其次伐兵,(曹操曰:兵形已成也。)其下攻城。①(曹操曰:敌国已收其外粮城守,攻之为下攻也。)攻城之法为不得已。②修橹辒、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又三月而后已。③(曹操曰:修,治也。橹,大楯也。辒者,床也。床其下四轮,从中推之至城下也。具,备也。器械者,机关攻守之总名,飞楼云梯之属。距者,踊土积高而前,以附其城也。)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④(曹操曰:将忿不待攻城器,而使士卒缘城而上,如蚁之缘墙,杀伤士卒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破人之国而非久也〔1〕,(曹操曰:毁灭人国,不久露师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⑤(曹操曰:不与敌战,而必完全得之,立胜于天下,不顿兵血刃也。)

【校勘】

〔1〕破人之国而非久也:十家本、《武经》本“破”均作“毁”,竹简作“破”,破的含义包括打破、打败、灭亡等,也包括毁的意思。毁只有毁灭的意思,两字中,破字含义更宽。故从之。

【注释】

① [上兵伐谋]:《孙子》把谋攻的方法分为四类:(一)伐谋;(二)伐交;(三)伐兵;(四)攻城。所谓“上兵伐谋”,是说敌方开始计谋之时,我应及早查明敌之政治和作战动向,以巧妙的计谋使敌人的计谋不能得逞。这被《孙子》称为“上兵”即用兵中的上策。 [其次伐交]:所谓“伐交”,就是在外交上战胜敌人(曹注:“交,将合也。”十家注中有人把“交”释为兵将交战,也有人把“交”指为交合强国)。这里“交”作外交解。“伐交”,在外交上打击敌人。 [其次伐兵]:指以敌人军队为作战目标,目的在于消灭敌之有生力量。 [其下攻城]:“攻城”,以城堡为作战目标,“攻城”被《孙子》看作是下策,不得已时才去强攻敌之城寨。这就是谋攻的四类方法。

② [攻城之法为不得已]:是说攻城的方法是不得已才用的。

③ [修橹辒(fén wēn焚温)]:修,制造。橹,按曹注为大盾。辒,古代攻城用的兵车,上蒙以生牛皮,可掩护十人,下有四轮,可推向敌城,往来运土填堑,以防城上矢石的攻击。它只能掩护攻城部队接近城堡,而不能摧毁城堡。修橹辒,指建有楼橹的巢车。 [具器械,三月而后成]:准备攻城器械要用很长的时间。 [距(yī因),又三月而后已]:,通“堙”,高于敌人城墙的土山,构筑这种攻城的土山,可以向城上的敌兵射箭,以便掩护部队攻城。三月而后已,泛指攻城的准备时间需要很久。这里用修具攻城器械、构筑土山,要费很大人力财力,还要很长时间来形容攻城准备的困难。

④ [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指主将忿怒急躁,驱使士卒像蝼蚁一般去爬城。 [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是说这样打法将使士卒伤亡三分之一(这是描述伤亡很大),而城还是打不下来,这是攻城造成的祸害。以上是《孙子》反对攻城的理由。当时无攻城炮火,又缺乏其他攻城器械,避免攻城的主张是正确的;由此引出在野战中机动消灭敌人的思想。这是《孙子》的贡献。

⑤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善用兵者,即善于领导战争的人。屈,屈服;屈人之兵,指使敌人的军队屈服。而非战也,非战是讲不用战斗的方法,而使敌兵屈服投降。 [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拔,攻占、夺取。拔人之城即攻占敌人的城堡。而非攻也,是说要想方设法夺取敌人的城堡而不采取硬攻。 [破人之国而非久也]:是指攻破(或灭亡)敌人的国家,而非久也,即不须旷日持久。 [必以全争于天下]:是说一定要设法使用全胜的计谋,争取于天下。 [故兵不顿,而利可全]:“顿”通“钝”,挫伤,困踬。是说这样军队不至受到挫折,而胜利可以完满取得。 [此谋攻之法也]:这就是运用谋略进攻敌人的法则。

【译文】

(十五)所以,指导战争的上策是挫败敌人的战略计谋,其次是挫败敌人的外交,再次是进攻敌人的军队,下策是攻城。攻城的办法是不得已的。制造攻城的巢车和辒,准备攻城器械,三个月才能完成;构筑攻城的土山又要三个月才能竣工。将帅不胜其忿怒,驱使他的军队像蚂蚁一般地去爬城,士兵伤亡三分之一,而城还是攻不下来,这就是攻城的灾害呀!所以善于指导战争的人,屈服敌人的军队不用硬打,夺取敌人的城堡不用硬攻,灭亡敌人的国家不须旷日持久。一定要用全胜的计谋争胜于天下,这样军队不致受到挫伤,而胜利可以完满取得。这就是谋划进攻的法则。

【试笺】

《孙子》在谋攻中,把进攻分为“伐谋”、“伐交”、“伐兵”和“攻城”四种作战形式。其中“伐兵”、“攻城”都是属于军事行动,而“伐谋”、“伐交”则超过军事行动而属于政治战略范畴。他接着上文再次申述他的“全”的思想:他设想“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破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如何能达到这“全”的目的呢?他没有具体地讲,不过也可以给后代军事家以一定的思想启发。但是,从理论上说,一般地提“不战而屈人之兵”是唯心论的表现。参见(十四)节注②。

(十六)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曹操曰:以十敌一,则围之,是将智勇等而兵利钝均也。若主弱客强,操所以倍兵围下邳生擒吕布也。)五则攻之,(曹操曰:以五敌一,则三术为正,二术为奇。)倍则分之,(曹操曰:以二敌一,则一术为正,一术为奇。)敌则能战之,(曹操曰:己与敌人众等,善者犹当设伏奇以胜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①(曹操曰:高壁坚垒,勿与战也。)故小敌之坚,(曹操曰:引兵避之也。)大敌之擒也。②(曹操曰:小不能当大也。)

【注释】

① [用兵之法]:这里指用兵之法根据敌我强弱大小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方针,即下文所说敌我众寡强弱不同的六种情况和根据不同情况所应采取的作战方针。 [十则围之]:“十”是极言其多,并非具体的规定。意即我拥有数量上绝对优势的兵力,就可以包围敌人;使敌全部屈服或被消灭。实际上为了全歼敌军,不需要多到十倍,事实上也难做到(解放战争中我军集中兵力的要求最多只到六倍于敌)。 [五则攻之]:是说数量上有五倍于敌的兵力,就可以进攻。其实有五倍的优势兵力,就可以四面包围敌人(红军战争中有名的龙冈战斗全歼张辉瓒部,使敌未走掉一兵一卒,而我军兵力仅为敌之三倍)。 [倍则分之]:倍,我的兵力多于敌一倍,即敌一我二,兵力数量上已有相对优势,但《孙子》认为还不够,还要设法使敌人兵力再分散些,这样我之兵力就能显得更明显的优势。以上三句,都是要求集中优势兵力,要超过敌人两倍以上,这样才有把握全部消灭敌人。这是在集中优势兵力问题上《孙子》的卓见和特点。有人主张应改为“倍则能战之”,是不懂得要集中多于两倍以上兵力的必要。 [敌则能战之]:敌,敌我兵力相等。能,这里作助动词用。能战之,是假设在不预期遭遇中,敌我兵力相等,我应果断、勇猛,善于向敌薄弱部分猛攻,善战而胜之。(这里暂借一个现代的战例,聊供参考。红军战争中红三军老营盘之战〈兴国县北〉我军先到,占领路旁小山,稍过一会,敌蒋鼎文师之先头旅到来向我猛攻,我从敌侧后夹击之,全歼了这个旅之三个团。当时红三军实际兵力也只相当于三个团。)这是根据情况能战则战之。有人认为应改为“敌则能分之”,不懂得势不及分,更不易分。 [少则能逃之]:少,我军兵力数量上少于敌军。逃,奔走,逃避,决不是逃跑。有人说“逃”当读“挑”,挑,挠也。或把“逃”字改为“守”,或改为“坚战”,都是错的。曹操在“少则能逃之”句下注云:“高壁坚垒勿与战也”,他在遇马超已占领潼关,急速引兵北渡黄河,自领百人掩护,被马超派万人追之,曹在许褚胯下狼狈逃过黄河,何曾“高壁坚垒”?还不是“逃之”吗?诸葛亮说他“殆死于潼关”(即差一点死于潼关),就是讲这次战斗。凡误作“守”或“坚战”的,都可能被击败,或被俘。 [不若则能避之]:不若,指敌强我弱;则能避之,是说就是避免决战。这和上句“少则能逃之”意思基本相同。不宜战则“逃之”、“避之”,能打就打,不能打就走。这是在野战中机动灵活的表现。后三句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应采取的不同作法。主要是讲能打就打,不能打就走。这同许多装备少、差,兵力弱小而进行游击战争的打法很类似。能打就打,不能打就走,能打而不打就失去战机,不能打而硬要打,就要冒险而会打败仗,甚至被俘。这是关系军队胜败存亡之举,不单是书生纸上之谈。古代研究《孙子》的注家们,确有不少缺点,他们当时缺乏科学的方法,他们的注释只能提供一些古代军队编制装备的资料,加些战例,以说明其理解;他们中有些人没有参加过大规模的战争或战役,缺乏实践的体会和见识,这是有其客观条件限制而可以理解不必苛求的。现今我们有了辩证唯物论、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和唯物辩证法的方法,本可靠这一科学的观点方法指导这一研究。可惜,阅读《孙子》通俗本的人不少,而研究《孙子》的学者不多。总之,我们之研究《孙子》还很粗浅(包括拙作《孙子译注》),还属于研究的初期状态,所以对某些校、注、笺不妥的著作,也应该欢迎,让一些作者畅所欲言,但是明显的是非正误不能不说清楚;明显的错误不得不正面指出。最近翻了若干本有关评论孙子的杂志和校刊,获益不浅。凡是考之有据,言之成理者,都采纳而改正拙译中误注或不妥之处。但也有个别作者“天低吴楚,眼空无物”,斥“历来注家多随文衍义,不察本旨……”特别指出《谋攻篇》中“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说是“此与孙子军事思想全然不合”(见1981年《孙子新笺》,以下简称《新笺》)。该作者既笔扫“历来注家”,拙译自然难逃指责,而且也确已指名批判了。但我在这里并未指明是哪一省市,是哪一单位发行的什么刊物,更不提作者姓名,以为不值得那样做,但这一大作的题目则不可少。又同一作者于1958年发表《孙子十三篇校笺举要》时还都写了几句礼貌性的文字,也曾提出“少则能逃之”不对,但《新笺》对此并未更正,也未重笺。《新笺》作者认为:“倍则分之”应作“倍则战之”,“敌则能战之”应作“敌则能分之”,在上述《校笺》中则说“少则能逃之”应作“少则能守之”这才是“与孙子军事思想全然不合”。既非考之有据(用后人对孙子的解释来校《孙子》是不科学的),又非“言之成理”,恕我冒昧直言,这不是校《孙子》,而是改《孙子》了;而且都改错了。而《新笺》这篇大作与1958年发表的《校笺》的态度也大不相同,傲慢自是,不留商榷余地,在学术讨论中也是罕见的。

② [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小敌,弱小的军队;“之坚”指如果固执坚守;擒,俘虏。大敌之擒也,就会被强大军队所俘虏。把“坚”说是“坚战”也是错的,曹注在这二句下曰:“小不能当大也。”李筌注:“小敌不谅力而坚战者必为大敌所擒也。”这二注都与《新笺》作者的理解相反。

【译文】

(十六)所以用兵的法则,有十倍于敌的兵力就包围敌人,有五倍于敌的兵力就进攻敌人,有一倍于敌的兵力就要设法分散敌人,有与敌相等的兵力就要善于设法击败敌人。兵力比敌人少就要退却,实力比敌人弱,就要避免决战。所以弱小的军队如果固执坚守,就会成为强大敌人的俘虏了。

(十七)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曹操曰:将周密,谋不泄也。)辅隙则国必弱。①(曹操曰:形见于外也。)

【注释】

① [夫将者……]:将,在外独立指挥军队的主将。辅,增强车轮支力的辅木。周,亲密无间。隙,相互之间意见不合,不和睦。这句全文的意思是说:主将是国家的支柱,主将和国君之间的关系密切,则国家必能强盛,主将和国君的关系不和睦,则国家就必然会衰弱。

【译文】

(十七)将帅好比是国家的辅木,将帅和国家的关系如同辅车相依。如果相依无间,国家一定强盛;相依有隙,国家一定衰弱。

【试笺】

《孙子》把军队的统帅看成辅助国家的骨干,关系国家之强弱,这在战国初期有其特殊的背景。不过强调将之作用似乎过高。我们认为只有国家的政治进步,经济富饶,军队装备和训练好,才能培养出善战的将军,而善战的将军和在他指挥下的军队建设和训练好坏,只是国家政权强弱的一个基本因素,对国家的强弱只能起一定的作用。将和军队,都是以经济发展、政治进步为基础。过分强调将和个人作用,不是唯物史观的见解。

(十八)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1〕: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为縻军;(曹操曰:縻,御也。)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则军士惑矣;(曹操曰:军容不入国,国容不入军,礼不可以治兵也。)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①(曹操曰:不得其人意也。)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②(曹操曰:引,夺也。)

【校勘】

〔1〕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十家本、《武经》本“军”上有“于”字,竹简无“于”字,“于”字不必要略之。明《武经七书直解》作“军之所以患于君者三”,改得不好,其实都是指君主为患于军。而不是军为患于君主。

【注释】

① [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是讲国君(诸侯)之为害于军者有三种情况。 [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为縻军]:縻(mí迷),羁绊,牵制,控制(有人把縻释为“碎灭”是不当的)。军之进退当视前线敌我态势地形等条件决定,诸侯王远在后方,遥加控制不可能符合前方实际情况,所以《孙子》叫它为縻军。 [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则军士惑矣]:国君不了解军队内部管理、教育、奖罚等具体情况,而要参加或干预军队行政,这样就会使下级官吏疑惑。 [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三军之权是指前方发生新的情况,必须及时随机应变,如果遇事不论大小都必须上报国君,国君总要指示一套,则必然贻误战机;如朝令夕改,也使军队对指挥产生怀疑。

② [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自己军中疑惑不安,别国诸侯难免不乘机来犯。 [是谓乱军引胜]:这样做法就是搞乱军队,自取失败。

【译文】

(十八)国君可能使军队受到祸害的〔情况〕有三种:不懂得军队不可以前进而硬叫它前进,不懂得军队不可以后退而硬叫它后退,这叫做牵制军队;不懂得军队的内部事情而干预军事行政,就会使官兵迷惑;不懂得军事的权变而干预军队指挥,就会使军队怀疑。军队既迷惑而且怀疑,列国诸侯就会乘机而来为难。这就是所谓搞乱军队,自己引来敌人的胜利。

(十九)故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1〕,上下同欲者胜,(曹操曰:君臣同欲。)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①(曹操曰:《司马法》曰,“进退惟时,无曰寡人”也。)此五者,知胜之道也。②(曹操曰:此上五事也。)

【校勘】

〔1〕识众寡之用者胜:十家本、《武经》本“众”上一字均作“识”,竹简作“知”,义同。

【注释】

① [故知胜有五]:知胜,是指可以看到具备胜利的现有条件必然可以取胜。有五,指下述五个方面。 [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就是说:能判明敌我情况知道能打胜就打,知道不能打胜就不打,有这种判断力的就会打胜仗。 [识众寡之用者胜]:众,指大军。寡,指小部队。懂得指挥小部队也懂得指挥大兵团的,就会胜利。 [上下同欲者胜]:国内上下、军中上下有共同的利益的可以胜利。 [以虞待不虞者胜]:虞,准备。即随时有作战准备以等待没有准备的军队,这样就会胜利。 [将能而君不御者胜]:御:驾驭,即控制。将有指挥才能而国君不加控制的就会胜利。

② [此五者,知胜之道也]:军队有这五种情况,就可以看出有胜利的可能。

【译文】

(十九)有五种情况可以预见到胜利:凡是能看清情况知道可以打或不可以打的,就能胜利;懂得多兵的用法也懂得少兵的用法的,就能胜利;官兵有共同欲望的,就能胜利;自己有准备以对付疏忽懈怠的敌人的,就能胜利;将帅有指挥才能而国君不加以控制的,就能胜利。这五条,是预见胜利的方法。

(二十)故曰: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①

【注释】

①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殆,危险。“知彼知己”,指了解敌人各方面情况也了解自己的强处和缺点的,了解了敌情也了解了本军情况,有把握才打,没有把握就不打,所以说“百战不殆”,即每次作战都没有危险。 [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而知己”,即不知敌人一方情况,只知道自己的情况。“一胜一负”指胜败的可能都只有一半,即可能打胜,也可能打败。这里也包含知彼而不知己,即只知敌人情况,只看到敌人弱点,而不了解自己军队能打不能打,这也是属于胜败的可能各半,即可能打胜,也可能打败。 [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指既不了解敌情,又不了解自己,不了解自己军队能打不能打。这样的军队“每战必殆”,即每次交战都一定有危险,即都会打败仗。

【译文】

(二十)所以说,了解敌人,了解自己,百战都不会有危险;不了解敌人而了解自己,胜败的可能各半;不了解敌人也不了解自己,那就每战都有危险了。

【试笺】

《孙子》提出“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的著名原则,揭示了战争的一般规律,至今仍然是科学的真理(这两句名言,易懂易记,可使用原文,不必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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