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应该是一部中国人人人必读的书。不仅中国,将来此书,应成为一部世界人类的人人必读书。

读《论语》并不难,一个高级中文中学的学生,平直读其大义,应可通十分之四乃至十分之五。

读《论语》可分章读,通一章即有一章之用。遇不懂处暂时跳过,俟读了一遍再读第二遍,从前不懂的逐渐可懂。如是反覆读过十遍八遍以上,一个普通人,应可通其十分之六七。如是也就够了。

任何人,倘能每天抽出几分钟时问,不论枕上、厕上、舟车上,任何处,可拿出《论语》,读其一章或二章。整部《论语》,共四百九十八章;但有重复的。有甚多是一句一章,两句一章的。再把读不懂的暂时跳过,至少每年可读《论语》一遍。自二十岁起到六十岁,应可读《论语》四十遍。

若其人生活,和书本文字隔离不太远,能在每星期抽出一小时工夫,应可读《论语》一篇。整部《论语》共二十篇,一年以五十一星期计,两年应可读《论语》五遍。自二十到六十,应可读《论语》一百遍。

若使中国人,只要有读中学的程度,每人到六十岁,都读过《论语》四十遍到一百遍,那都成圣人之徒,那时的社会也会彻底变样子。

因此,我认为:今天的中国读书人,应负两大责任。一是自己读《论语》,一是劝人读《论语》。

上面一段话,我是为每一个识字读书人而说。下面将为有志深读精读《论语》的人说,所说则仍有关于如何读《论语》的方法问题。

读《论语》兼须读注。《论语》注有三部可读:一是魏 何晏《集解》,一是宋 朱熹《集注》,一是清 刘宝楠《正义》。普通读《论语》,都读朱子《注》。若要深读精读,读了朱《注》,最好能读何晏所集的古注,然后再读刘宝楠编撰的清儒注。不读何、刘两家注,不知朱《注》错误处,亦将不知朱《注》之精善处。

最先应分开读,先读朱《注》,再读何、刘两家。其次应合读,每一章同时兼读何、朱、刘三书,分别比较,自然精义显露。

清儒曾说:考据、义理、辞章三者不可偏废。读《论语》亦该从此三方面用心。或疑读《论语》应重义理,何必注意到考据、辞章。以下我将举少数几条例来解释此疑。

第一,读《论语》不可忽略了考据。如: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

读这一章,便须有考据名物的工夫。古代的大车、小车,体制如何分别?“輗”和“軏”是车上什么零件?若这些不明白,只说孔子认为人不可无信,但为何人不可以无信,不懂孔子这番譬喻,究竟没有懂得孔子真义所在。好在此等,在旧注中都已交代明白,如读朱《注》嫌其简略,便应读古注和清儒注。务求对此项名物知道清楚了,本章涵义也就清楚。万不宜先横一意见,说这些是考据名物,不值得注意。

又如: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

或问禘之说。子曰:“不知也。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指其掌。

这两章,孔子论及禘礼,那是有关制度方面的事。“禘”究是个什么礼?“灌”是此礼中如何一个项目?为何孔子看禘礼到灌以下便不愿再看?那必有一番道理。孔子弟子们,正为有不明白孔子心中这一番道理的,所以紧接有下一章,有人问孔子关于禘的说法。但孔子又闪开不肯说,说:“我也不知呀!”下面又接着说:“知道了这番道理,治天下便像运诸掌。”可见这番道理,在孔子心中,并不小看,而且极重视。现在我们只能说,孔子讲政治极重礼治主义。但孔子主张礼治之内容及其意义,我们无法说。若只牵引《荀子》及《小戴礼》等书来说,那只是说明《荀子》和《小戴礼》,没有说明孔子自己的意见。

若要考据禘礼,那不像大车小车、輗和軏般简单。古人对此,聚讼纷纭,莫衷一是。似乎非专治考据,无法来解决此难题。其实也并不然。前人引经据典,提出的说法,最多也不过四五种;我们只要肯细心耐心,把此四五种异同之说,平心研讨,自然也可明白一大概。坏是坏在我们先有一存心,说这些是考据,和义理不相关。其实这两章的考据不明,则义理终亦无法明。

现在再说,读《论语》不可忽略了辞章。

我此处所说的辞章,包括字义、句法、章法等,即纯文学观点下之所谓辞章亦包括在内。如: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此章似乎甚为明白易解;但中间发生了问题,问题发生在“之”字上。究是晏子敬人呢?还是人敬晏子呢?“之”字解法不同,下面引伸出的义理可以甚不同。古注是解的人敬晏子,朱子解作晏子敬人。现在我们且莫辨这两番义理谁是谁好,我们且先问孔子自己究如何说。这不是一义理问题,而是一辞章问题。即是在句法上,此“之”字究应指晏子或他人?就句法论,自然这“之”字该指的他人。但又另有问题发生,即《论语》的本子有不同,有一本却明作:“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人敬之。”下句多了一“人”字。若下句原来真有一“人”字,自然又是古注对。此处便又牵涉到考据学上的校勘问题了。

牵涉到校勘,便要问这两个不同之本,究竟那一个本更有价值些?郑玄本是不多一“人”字的,皇侃《义疏》本是多一“人”字的。但皇侃本在其他处也多与相传《论语》有不同字句,而颇多不可信;则此处多一“人”字,也不值得过信。至于其他本多一“人”字的还多,但皆承袭皇本,更就无足轻重。因多一“人”字始见是人敬晏子,则少一“人”字,自当解作晏子敬人。而多一“人”字之本又不值信据,则此问题也自然解决了。朱子注《论语》,岂有不参考古注异本的?但朱子只依郑玄本,知在此等处,已用过别择工夫。

又如:

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这一章的问题,较之上引一章,复杂而重大得多了。从来读《论语》的,对此章不知发生过几多疑辨。直到民国初年新文化运动掀起“打倒孔家店”的浪潮,有人把此章编了“子见南子”的话剧,在孔子家乡曲阜某中学演出,引起了全国报章喧传注意。可见读《论语》,不能不注意到此章。讨论孔子为人,亦不能不注意到此章。但研究此章,断不能不先从字义句法上入手,这即是辞章之学了。

孔子做了此事,他弟子心感不悦,孔子没有好好陈说他所以要做此事之理由,却对天发誓,那岂不奇怪吗?所以从来注家,都对此章“矢”字作别解,不说是发誓。独朱子《注》明白说:“矢,誓也。”朱子何以作此断定?因下文是古人常用的誓辞。朱《注》又说:“所,誓辞也。如云‘所不与崔庆者’之类。”可见此处朱子也用了考据工夫。其实朱子此注,如改为“凡上用‘所’字、下用‘者’字之句,是古人之誓辞”,就更清楚了。其后清儒阎若璩在《四书释地》中把关于此种语法之例都详举了。近人《马氏文通》也曾详举一番,可证明朱《注》之确实可信。

朱子既根据这一判定,下面“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三句,解作“若我所行不合于礼,不由其道,则天将厌弃我。”这一解法,也确实可信了。许多对“矢”字作曲解的,对下面“否”字也另作曲解,那都不值得讨论了。

照字义语法讲,朱《注》既是确切不移,但仍然不能使人明白这全章之意义。南子是一位有淫行的女人,孔子见之,却说合礼由道,这是什么意义呢?朱子在此处,特别添进一句,说:“古者仕于其国,有见其小君之礼。”此一条又是考据。若我们明白了这一层,“子见南子”这一件事,也无足多疑了。

《论语》中像此之例还多。如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阳货馈孔子豚,孔子便不得不去见阳货。朱子注此章亦引据古礼,说:“大夫有赐于士,不得受于其家,则往拜其门。”经朱子加进了这一番考据,情事跃然,如在目前了。现在孔子在卫国受禄,卫君的夫人要见他,照礼他不得不往见。近代社交,也尽有像此类的情节。那有什么可疑的呢?

清儒说:“训诂明而后义理明,考据明而后义理明。”朱《注》此章,真做到了。清儒对此章之训诂考据,则反有不如朱子的。

但这里仍有问题。清儒是肯认真读书的。朱子所说那条古礼,究竟根据何书呢?清儒毛奇龄曾遍翻古籍,却不见朱子所说的那一条。于是再翻朱子的书,原来朱子也曾自己说是“于礼无所见”;因说朱子是杜撰。但这里至少可见朱子也曾为此事而遍翻古礼,才说“于礼无所见”。朱子也知要明白这一章的情节,不得不乞灵于考据,于是才遍查古籍的。但古籍中虽无“仕于其国必见其小君”之一条,也并无“仕于其国必不得见其小君”之一条。如卫封人欲见孔子,说了一番话,孔子也就见他了。南子欲见孔子,也说了一番话,这番话《史记》曾载下,说:“四方之君子,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愿见。”是南子欲见孔子之请辞,十分郑重,而又恳切。《史记》又说:“孔子辞谢,不得已而见之。”是孔子辞而不获始去见。《史记》又记其相见时之礼节云:“孔子入门,北面稽首,夫人在絺帷中再拜,环佩玉声璆然。”我想朱子根据《史记》此一段记载,说“古者仕于其国,有见其小君之礼”,不能说他完全是杜撰。清儒硬要说无此礼,反见是拘碍不通了。古代的礼文,那能逐条保存,尽流传到后世?而且社会上的礼节,又那里是件件要写下正式条文的呢?可见我们读书,需要考据,但考据也解决不了一切的问题。又考据也有高明与不高明之别。朱子此条,在我认为是极高明的了。近人认宋儒轻视考据,或不懂考据,那都是门户偏见。

但这里仍有问题。若果如朱子解法,孔子何不直截了当把此番话告诉子路,却要急得对天发誓呢?朱《注》对此层,仍未交代明白;所以清儒仍不免要多生曲解。此处让我依据朱《注》再来补充说一番。

说到这里,便该注意到本章中“子路不说”之“不说”两字上。今且问:子路不悦,是不悦在心中,还是不悦在脸上,还是把心中不悦向孔子直说了?依照本章上下文的文理和神情,子路定是把他心中的不悦向孔子直说了。子路如何说法,《论语》记者没有记下来,但一定牵涉到南子淫行,是可想而知了。而且南子原本不是一位正式夫人,如何叫孔子去受委屈?这些话,都是无可否认的。孔子若针对子路话作答,则只有像朱《注》般说:“我只依礼不该拒绝不去见,至于她的一切,那是她的事,我何能管得这许多?”在此又有人提出古礼,说:“礼,在其国,不非其大夫。”现在南子是君夫人,地位更在大夫之上。她请见孔子,辞令又很郑重有礼。孔子不愿针对子路话作答,因为这样便太直率了。于是说:“我若错了,天自会厌弃我。”这样说来,孔子之以天自誓,并不是愤激语,反见是委婉语。细寻本章文理,如此说,并非说不通,而且在文章神情上,岂不更好吗?就行事言,孟子说:“仲尼不为已甚。”就应对言,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孔子此处对子路的誓辞,却反而有诗意了。

以上这段话,是我根据朱《注》,再依或人之说,而自加以阐发;自谓于考据、辞章、义理三方面都能兼顾到,说得通。但不知如此说来,究说到《论语》本章之真义与否?总之,要研寻《论语》义理,不能不兼顾考据、辞章。举此为例,也可说明此意了。

现在再继续举一章说之:

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

朱子注:

子贡言:我所不欲人加于我之事,我亦不欲以此加之于人。此仁者之事,不待勉强,故夫子以为非子贡所及。

朱子在圈下注中又引程子说,谓:

我不欲人之加诸我,吾亦欲无加诸人,仁也。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恕也。恕则子贡或能勉之,仁则非所及矣。

朱子又自加发挥,说:

愚谓无者自然而然,勿者禁止之谓,此所以为仁、恕之别。

大家说程 朱善言义理,但此章解释却似近勉强。朱子说:“无者自然而然,勿者禁止之辞。”其实本章明言欲无加诸人,所重在“欲”字,“欲”即非自然而然。欲无加诸人之“无”字,亦非自然而无,乃是亦欲不加诸人。因此此章程 朱把仁、恕分说,实不可靠。

古注孔安国说:“非尔所及,言不能止人使不加非义于己。”此解乃为得之。何以说孔安国说得之?仍须从本章的句法上去研求。本章句法是平行对列的,我不欲人把非礼加我,我亦欲不把非礼加人。下句有一“亦”字,显然是两句分开作两件事说的。若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等句法是直承偏注,只是说一句话,一件事。细究两处文法,自见不同。若把握住此点,朱《注》“子贡言我所不欲人加于我之事”这一句也错了,只应说“我不欲人加于我,我也欲我不把来加于人。”朱《注》“我所不欲人加于我之事”,此语只可移作“己所不欲”四字之注解。朱《注》“之事”二字,即“所不欲”之“所”字,但厘章则句法不同。孔安国看准了,故说:“别人要加非义于你,你何能禁止呀!”孔子所谓“非尔所及”,只承上一句,不关下一句。

我举此例,仍只要说明欲通《论语》之义理,必须先通《论语》之文法。若文法不通,所讲的义理,只是你自己的,不和《论语》本文相关。

此下我想再举一例。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我常爱诵此章,认为大有诗意,可当作一首散文诗读。此章之深富诗意,尤其在末尾那一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十一字。其实在“于我如浮云”那五字,尤在“如浮云”那三字。若省去此一掉,或在掉尾中换去“如浮云”三字,只说:“于我有什么相干呀!”那便绝无诗意可言了。但我们读《论语》,固可欣赏其文辞,主要还在研寻其义理。难道《论语》记者无端在本章添此一掉尾,也像后世辞章之士之所为吗?因此我们在此掉尾之十一字中,仍该深求其义理所在。

若在此十一字中深求其义理所在,则“不义而”三字,便见吃紧了。“素富贵行乎富贵”,富贵并非要不得。孔子又曾说: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不以其道而得富贵,还不是“不义而富且贵”吗?今且问:你若不行不义,那有不义的富贵逼人而来?富贵逼人而来,是可有的。不义的富贵,则待我们行了不义才会来。倘我绝不行不义,那“不义而富且贵”之事,绝不会干扰到我身上,那真如天上浮云,和我绝不相干了。因此,我们若没有本章下半节“于我如浮云”这一番心胸,便也不能真有本章上半节“乐亦在其中”这一番情趣。关于本章下半节的那种心胸,在《孟子》书里屡屡提到,此不详引。我此所说,只是说明要真了解《论语》各章之真意义,贵在能从《论语》各章逐字逐句,在考据、训诂、文理、辞章各方面去仔细推求,不要忽略了一字,不要抛弃了一句。至于把《论语》原文逐字逐句反到自己身心方面来真实践履,亲切体会,那自不待再说了。

或有人会怀疑我上文所说,只重在考据、辞章方面来寻求义理,却不教人径从义理方面作寻求,如孔子论“仁”论“智”,论“道”论“命”,论“一贯”“忠恕”,论“孝弟”“忠信”之类。这一层,我在上文已说到,读《论语》贵于读一章即得一章之益。即如《论语》说:

巧言令色鲜矣仁。

刚毅木讷近仁。

仁者其言也讱。

仁者先难而后获。

这些话,逐字逐句求解,解得一句,即明白得此一句之义理,即可有此一句之受用。若解释得多了,凡属《论语》论仁处,我都解得了;《论语》不提到仁字处,我亦解得了;孔子论仁论道的真意义,我自然也解得了。此是一种“会通”之学。义理在分别处,亦在会通处。会通即是会通其所分别。若《论语》各章各节,一句一字,不去理会求确解,专拈几个重要字面,写出几个大题目,如“孔子论仁”,“孔子论道”之类,随便引申发挥;这只发挥了自己意见,并不会使自己真了解《论语》,亦不会使自己对《论语》一书有真实的受用。那是自欺欺人,又何必呢?

所以我劝人读《论语》,可以分散读,即一章一章地读:又可以跳着读,即先读自己懂得的,不懂的,且放一旁。你若要精读深读,仍该如此读,把每一章各别分散开来,逐字逐句,用考据、训诂、校勘乃及文章之神理气味、格律声色,面面俱到地逐一分求,会通合求。明得一字是一字,明得一句是一句,明得一章是一章。且莫先横梗着一番大道理、一项大题目在胸中,认为不值得如此细碎去理会。子贡说:“回也闻一而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颜渊、子贡都是孔门高第弟子,但他们也只一件件,一项项,逐一在孔子处听受。现在我们不敢希望自己如颜渊,也不敢希望自己是子贡。我们读《论语》,也只一章一章地读,能读一章懂一章之义理,已很不差了。即使我们读两章懂一章,读十章懂一章,也已不差。全部《论语》五百章,我们真懂得五十章,已尽够受用。其实照我办法,只要真懂得五十章,其余四百五十章,也就迎刃而解了。

朱子注《论语》有三大长处:

一、简明。古今注说《论语》之书多矣,独朱《注》最为简单明白。

二、朱《注》能深入浅出。初学可以浅读,成学可以深读,朱《注》可以使人终身诵读不厌。

三、朱《注》于义理、考据、辞章三方面皆优。

宋人长于义理,固矣,然朱《注》于考据训诂亦极精善,且又长于文理,能于《论语》之章法、句法、字法体会深微;故《论语》以朱《注》为最胜。

犹忆十七八岁时,偶在家中书架翻得清儒毛西河《四书改错》石印小字本;读之惊喜,不忍释手,迨黄昏,移就庭外立读。其书批驳朱《注》,分类分条,几于通体无完肤。余时愚陋无知,仅知朱子乃宋代大儒,又知读《论语》必兼读朱《注》;而毛氏何人,则不知也。又其分类,如有关天文、地理、宫室、衣服之属,凡所讨论,余皆一无所知。读其书,使余知学问之广大,若另见一新天地之存在。

越后读书渐多,知有所谓汉学、宋学之别。又久之,读书益多,乃知即论考据训诂,清代治汉学诸儒未必是,朱《注》亦未必非。其后几二十年,在北平书肆又购得毛氏《四书改错》之大字木刻本;再读之,乃知毛氏虽博辨,其书实不能如朱《注》之广大而精微。回忆少年时初读此书之心境,不觉恍然自失。

盖清儒自号治汉学,门户之见甚深。凡朱《注》错误处,积清儒二百数十年之搜剔抉发,几于尽加驳正,殆所谓“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矣。然亦有朱《注》正确,清儒存心立异,转以自陷。时余在北平,见学者群推刘宝楠《论语正义》,鄙薄朱《注》不读。心知其非,顾一时风气所趋,亦无法纠挽。及抗战时在成都,病中读《朱子语类》,一日仅能读数条而止,倦即放置不读,亦不读他书。约半年,读《语类》始毕。乃知朱子注《论语》,于义理亦有错,并多错在“性”与“天道”等大纲节上。此乃程 朱与孔孟学术思想分异所在,亦已多为清儒所纠弹。然善言义理,仍推朱《注》,断非清儒所及。故余数十年来,教人读《论语》,仍必教人兼读朱《注》。

惟学者治《论语》,先于朱《注》立基础,仍贵能进而多窥诸家之异说。所谓诸家,有远在朱子之前,更多起于朱子之后。苟非多窥异说,将不知朱《注》所误何在,更不知朱《注》所为精善独出于诸家之上者何在。从来解说《论语》者多矣,几于每字、每句、每章必有异说。每有异说,亦多在两三说以上。惟学者治异说,切戒有好异心,切戒有好胜心。贵能平心静气,以实事求是之心读之。每得一异说,于文理文气上孰当孰否?于考据训诂上孰得孰失?于义理阐发上孰精孰粗?贵能细心寻求。《论语》本文,若平淡易简;然学者能循此求之,一说之外复有一说,众说纷纭,而各有所见,亦各有所据。正在此等处,可以长聪明,开思悟,闻见日广,识虑日精。仅于《论语》一书能如此求之,而义理、考据、辞章三方面之进益,有不知其然而然者。有日新月异,益深益远,已臻于为学之上乘而初不自觉者。然治《论语》之异说,亦不贵贪多,不贵欲速,不贵在限定年月以内,必尽搜《论语》之异说而遍治之。只贵于朱《注》外,随时得一书、获一说,即取与朱《注》对比,通一说即获通一说之进益。如此从容缓进,乃为可贵。

余自来香港,即有意为《论语》作一新解,虽尊朱《注》而不专守朱《注》,遇异说胜朱《注》者,尽改以从。而亦欲仿朱《注》之力求简明,力求能深入而浅出,力求于义理、考据、辞章三方兼顾。务求自中学生以上皆能通读,尤望成学之士读我注亦不以为鄙浅。怀此心已久,屡易稿而皆未惬。三年前在美国,积半年之力获成初稿。后又再自校读,前年冬通读一过,去夏又再读一过。一再细读,今已过半,多所改定,今冬当可付印。自问此书,虽不能取朱《注》而代之,然读朱《注》者必当再读吾书,然后于《论语》易于有入门益进之望。此则余之志愿所在也。

(原题《校庆日劝同学读〈论语〉并及〈论语〉之读法》,一九六二年九月在香港 新亚书院为孔诞及校庆作,载《新亚生活》五卷七期。一九七四年编此书时,又并入《新亚生活》四卷五期《论语读法》一文,改为今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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