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叔方,号节斋
  • 性别: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平阳(今属浙江)人

陈昉,字叔方,号节斋,平阳(今属浙江)人,陈岘子。生卒年不详,约公元1224年前后在世。以父荫补官。绍定中,由闽县丞迁浦城令,御盗赈饥,颇著政绩。端平元年,真德秀荐于朝,监六部门,与刘克庄等号为“端平八士”。迁司农丞,除大宗正丞,进枢密副承旨,权吏部侍郎。淳祐十二年,出知福州,兼福建安抚使,闽人称为良牧。宝祐三年,知庆元府,兼沿海制置使。四年,召赴行在(《宝庆四明志》卷一),除工部侍郎。景定初,知建宁府。五年,除户部侍郎兼检正中书门下省公事。六年,试吏部尚书。咸淳元年,以端明殿学士提领户部财用,提举秘书省,提纲史事。以资政殿学士致仕,卒年未七十(刘克庄《杂兴六言十首》“直翁寿甫逾八,叔方年不及希”),谥清惠。著有《颍川语小》二卷。是书考究典籍异同、朝廷掌故,似洪迈容斋随笔》;论文多辨别经史句法,似陈骙文则》(《四库全书总目》)。原书已佚,清四库馆臣自《永乐大典》中辑出,今存清抄本、《四库全书》本。《全宋诗》卷三○二○录其诗四首。《全宋文》卷七七六四收有其文。事迹见《南宋馆阁续录》卷七、《弘治温州府志》卷一一、《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一八。

陈昉作品

颍川语小 [ 陈昉 ]

二卷。南宋陈昉(生卒年不详)撰。陈昉字叔方,号节斋,温州 (今浙江温州)平阳人。以父任荫补得官,历任吏部尚书、端明殿学士等。卒谥清惠。此书主要考究典籍异同、朝廷掌故等,与洪迈《容斋随笔》体例十分相似。其论文多辨别经史句法,又颇似陈骙《文则》。全书分上、下二卷,大体考据详核,如辨女娲补天非炼石,则取张湛之说;辨同姓不必同氏,则从许慎之论;以及名称字义沿讹袭谬而不知者,皆一一订证。书中还保留不少风俗习惯的资料,如“国朝之令,非妇女小儿不准衣纯红黄,唐制庶人服黄,系铜铁带,非庶人不服黄,与本朝之制不同”。为后人研究唐宋服饰提供了重要资料。书中也有疏舛之处,如谓履端为闰月之名,则未考 《左传疏》、《史记注》; 谓叵罗不知何器,则未考《北史·祖珽传》及李白、岑参诗;谓只字毛诗以外别无所出,则未考楚词大招;谓䤩尾讹为獭尾,由黄幡绰,则未考王建诗及王得臣《麈史》; 谓林逋诗郭索钩輈用本草语,则未考扬子法言及李群玉诗等等。比起王观国 《学林》、王应麟《困学纪闻》来,稍逊一筹。但比起那些专记俳谐、叙述神怪的书籍来,有益之处很多,足资研究文史者参考。此书成书后,不知何时刊印,后原本散失,仅靠《永乐大典》保存部分内容。清修 《四库全书》时,从 《永乐大典》中按韵抄出,以类相从,编为上下二卷,以广流传。今传本尚有《守山阁丛书》、《丛书集成初编》 本。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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