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名:林载贽
  • 性别:
  • 朝代:明代
  • 出生地:福建省泉州晋江县
  • 出生日期:1527

李贽[zhì](1527-1602)明朝后期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阳明后学左翼泰州学派代表人物之一。原名林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又号笃吾、温陵居士、百泉居士、思斋居士、龙湖叟等。福建省泉州晋江县人。回族。嘉靖三十一年(1552)中举,后历任共城(今河南辉县)教谕、南京国子监博士等职。在40岁时经友人介绍接触王阳明学派,对王阳明的见解很是钦佩。嘉靖四十五年(1566)补礼部司务,开始潜心研究王阳明学说。隆庆四年(1570)后,历任南京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等职,与王学“泰州学派”的王畿罗汝芳、耿定理、焦竑、王襞等人交游,深受泰州学派的影响。万历五年(1577)出任云南姚安府知府,认识到社会的虚伪和丑恶,不愿同流合污,于三年后弃官,隐居大理的鸡足山,读《藏经》不出。后至黄安(今湖北红安)耿定理家寄居,不久又徙居麻城龙潭湖芝佛院,以读书、著述为事近20年。后受官方迫害,辗转流亡至北京西山极乐寺、南京永庆寺、河北通州等地。万历三十年(1602)被捕入狱,同年三月被迫自刎。

李贽一生的重要贡献在于主张革旧鼎新,反对复古倒退。他反对道学,自称“不信道,不信仙释,故见人则恶,见僧则恶,见道学先生则尤恶”。认为《六经》、《论语》、《孟子》只是当时弟子的随笔记载,而不是万世不变之真理,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他大胆贬斥时政,裁量历史人物,抨击社会制度,把秦始皇誉为“千古一帝”,陈胜是“古所未有”,项羽是“千古英雄”,武则天为一代英主;而把理学家程颐朱熹看作是假话骗人的伪君子。在教育方面,提倡自由,反对尊孔读经;反对“师道尊严”,主张互教共学;反对男尊女卑,主张教育平等。这些思想和主张都是反传统、反道学的,当然受到封建制度对其的残酷迫害。最终明神宗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将其逮捕入狱并迫害致死。李贽一生著述很多,有正续《藏书》、正续《焚书》、《初潭集》、《李温陵集》、《批评忠义水浒传》、《李卓吾先生批点西厢记真本》、《李卓吾先生批评幽闺记》、《李卓吾先生批评浣纱记》、《史纲评要》等。

李贽作品

易因 [ 李贽 ]

易因,又名《九正易因》。明朝学者李贽撰,书成于万历年间。《明史•艺文志》着录作四卷。今《道藏》本六卷,收入《万历续道藏》。此书为解释《周易》六十四卦著作。每卦先列经文,然后总论卦象义理,并附录王弼、程颐、苏轼、方时化等诸儒之说。书中对《易经》之解释重在义理,颇近乎禅,与李贽哲学思想相符。清儒朱彝尊《经义考》卷五十五、《四库提要》易类存目皆着录此书。 查看详情>>

焚书 [ 李贽 ]

一称《李氏焚书》。中国明代哲学著作。明李卓吾作。六卷。书约成于明万历四年至三十年(1576—1602)间。由门人汪本钶编印。分书答、杂述、读史及诗四个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儒家的经典及道学的假面目进行批判。提出童心说,认为童心即是真心。指出道学家的一言一行以及作文均属虚假。贽为明代具有“异端”倾向的思想家、文学家,自云“所言颇切近世学者膏肓,既中其痼疾,则必欲杀我矣,故欲焚之”,乃名《焚书》。初刊于1588年。作者后又作《续焚书》(也称《李氏续焚书》),初刊于1618年。中华书局于1960、1961年分别重新校点出版,1975年又据明顾大韶编《李温陵集》本作了校改、增补,合为一册出版。 查看详情>>

般若心经提纲 [ 李贽 ]

般若心经提纲,一卷,明李贽撰,又云心经笺释,出李温陵集,见新编续藏。 查看详情>>

李温陵集 [ 李贽 ]

诗文集。20卷。又名《李氏文集》。明代李贽著。李贽(1527~1602),名贽,号卓吾,又号笃吾、宏甫、 温陵居士,晋江(今福建泉州)人,明末杰出思想家和进步史学家,一生著述有《李氏焚书》《续焚书》《藏 书》《续藏书》《史纲评要》《初谭集》《李氏文集》《李氏丛书》等。《李温陵集》系李贽去世后,由弟子辑校、 编刻而成,文集共205929字,前有李温陵自序,卷一至卷六为书答,卷七至卷十三为杂述,卷十四至卷 十七为读史,卷十八、十九为道古录,卷二十为诗。书中收录了李贽生前所写的书信、杂著、史评、诗文、 读史短文等400余篇,集中表现了他的政治思想和哲学思想,是研究李贽生平和思想的重要著作。 查看详情>>

大方广佛华严经合论简要 [ 李贽 ]

四卷,明温李贽简要,华严经注疏书。此经则天证圣年。三藏实叉难陀奉诏译也。天册金轮圣神皇帝序曰。盖闻造化权舆之首。天道未分。龟龙系象之初。人文始着。虽万八千岁。同临有截之区。七十二君。讵识无边之义。由是人迷四忍。轮回六趣之中。家缠五盖。没溺三涂之下。及夫鹫岩西峙。象驾东驱。慧日法王。超四大而高视。中天调御。越十地以居尊。包括铁围。延促沙劫。混太空而为量。岂算数之能穷。入纤芥之微区。 查看详情>>

续焚书 [ 李贽 ]

明李贽撰。五卷。贽有《焚书》已著录。此书本当为李贽晚年之作,但他因有“孔子之是非为不足据”等反封建反儒学的言论,被封建统治者“严拿治罪”,死于狱中。作者死后,其书真赝并传。新安汪本钶从贽十年,辑其遗文,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刊行,是为信本,约十万二千字。卷首有其友人焦竑、门人汪本钶等三人序。是本当为李贽晚年之作,继续保持其反封建伪道学之锋芒。包括书信、序、论、杂著、史论、诗歌等。 书中抨击孔孟与理学家,讽刺长期以来的尊孔论多出 于盲从,有如“因前犬吠形,亦随而吠之”,激烈批评儒家经典及伪道学,认为“阳为道学,阴为富贵,被服儒雅,行若狗彘”。并表示:“我可杀不可去,我头可断而我身不可辱。”初刻于明万历年间,中华书局1961年有点校本,1974年又有与《焚书》合刊本。 查看详情>>

净土决 [ 李贽 ]

净土决,一卷,明李贽集并序,出李子丛八。温陵李卓吾曰。维摩大士云。随其心净。则佛土净。阿弥陀佛极乐国土者。土之净也。念阿弥陀佛极乐国土者。心之净也。念阿弥陀佛极乐国土。便生阿弥陀佛极乐国土者。随其心净则佛土净也。然则念佛者。念此净土也。参禅者。参此净土也。果何以别乎。故念佛者。必定往生净土矣。参禅者。亦岂能舍此净土。而别有所往耶。若别有所往。是二土也。非净也。阿弥陀佛极乐国土。不容如是也。参禅者。固不待往生矣。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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