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濬(1553-1625),字禹卿,号苍水,明代福建松溪县人,生于嘉庆三十二年(1553年),卒于天启五年(1625年)。从小敏慧,才智超人,四岁能作字对, 得到建宁府推官郭子章 赏识,把他和晋江县才子苏溶合称"闽中二溶"。万历三十 二年(1604)中进士,初任户部观政,后升河南清史司主事,奉命监督清理河南、山西两省粮仓,任内革除贪官污吏,用标准衡器收粮,深受群众拥戴。万历三十七年(1609)朝延赐"清廉宴"嘉奖,并提升他为山西省郎中。后调任广西省提学佥事,主持修造桂林学宫礼器,创办思恩州学。公余常深入山区抚慰瑶、壮等少数民族。不久升任江西按察副使南昌兵备兼管饶九道。当时朱氏皇室淮王在封地私设刑堂强夺民女,专横跋扈,与地方矛盾日益加剧。魏濬到任后,查明事实,先惩办凶犯二人,一王室宗亲,白天公然在南昌大街上抢夺金银,魏濬不顾情面,依法惩办。他还四次写信规劝淮王 [2] ,淮王为他的精诚所感动,终于悔悟改过。万历四十七年朝廷赐 "卓异宴",并提升他为山东布政司参议,同年他带兵驻防青州,整顿军伍,士气振奋确保地方安靖。天启二年(1622)调任湖广按察使,正遇湖南与贵州、四川边境的苗民与矿工发生冲突。魏濬派人疏导,晓谕大义,恩威并施,制止了一场暴乱。
天启五年魏濬他调任江西省左布政,不久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此时贵州与广西边境又告急,他冒暑巡视边境训练士卒,加强戒备,稳定边境局势。八月他出巡途中,在一座"苍水使者"庙中憩息,见神像面貌衣着酷像自己,知道是当地百姓为他立的生祠。后来,在病中仍感于心不安,对同僚说;"国恩未报,语不及私。"八月二十日病故于公署,终年七十三岁。
魏濬一生俭朴,乐于救助贫困,奖掖后生。他喜读书勤著述,诗文有盛名,立论精辟,涉猎广博。著有《易义古象通》八卷、《世略》十五卷、《武略》十八卷、《西事珥》八卷、《峤南琐记》二卷、《东粤事文摘》十卷、《纬谈》一卷、《太乙括元》十卷、《方言据》二卷、《黄颔膈》一卷、《峡云阁草》前后集四十卷共ll部120余卷。其中《易义古象通》,八卷,收录入清乾隆钦定《文渊阁四库全书,经部易类》。总纂官纪昀给皇帝奏章中对这部书的评价是:"论述精辟,有独特见解,研析颇深,非抄袭雷同者能比。"
明魏濬撰。八卷。《四库全书》本。魏氏撰述此书,颇采汉、魏以来《易》家言象之说以阐解《易》义,在明代万历以后学者中别具见识。《四库全书提要》指出:“是书前有《明象总论》八篇,一曰《原古象》,二曰《理传象》,三曰《八卦正象》,四曰《六爻位》,五曰《卦爻画》,六曰《卦变》,七曰《互卦》,八曰《反对动爻》。大旨谓文、周之《易》即象著理,孔子之《易》以理明象。又于汉、魏、晋、唐诸人所论象义,取其近正者,故名《古象通》。而冠以‘易义’,言即象以通义也。朱彝尊《经义考》改曰《周易古象通》,则与濬名书之意不合矣。明自万历以后经学弥荒。笃实者局于文句,无所发明;高明者骛于玄虚,流为恣肆。濬独能博考旧文,兼存古义,在尔时说《易》之家,譬以‘不食之硕果’,殆庶几焉。”按,南京图书馆今藏此书明刻本,末有清丁丙《跋》语,可备参考。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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