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从用、从父省。男子以有用为美,故为男子之美称。子可以称父,天子亦称某甫。借为大也、美也,皆言其用之美大也。又借为方也、始也,本无所取。甫,方矩切,盖方字之转尔。

重,本训厚也。薄则轻,厚则重,故为轻之反也。又为复也、叠也者,厚则必其复叠者。轻重、重复,同一厚义,则皆如字音柱用切。而俗发重复事作平声直容切,亦支离矣。若初丧设重,以为魂依,其义无取,或以县两甒于木上,有重累之象。其推重、借重之重,即厚望之意,或读作之勇切,亦赘。

祇,从氏,巨支切,地祇也。祗,从氐,旨夷切,敬也。祗借为“但然”之辞,以祗敬者,心所专向,故为“但如此而无他”之义。

御,祀也,祈神以弭灾之祭也。借为遏止之辞者,与“ ”同意。转为“禁御”云者,以宫禁之门 止行人也。

祖,本训始庙也。庙有七、有五、有三,最尊者祖也,故曰“祖有功”,谓始立功有家国也。又曰“始封必为祖”,在天子、诸侯则以始封国土者为祖,商祖契、周祖稷是已。大夫三庙,以初受爵者为祖,唯二庙者祖大父耳。今俗称大父曰祖,其上加以高、曾之名,非也。祖一而已,始祖曰祖考,大父曰显考,父曰皇考。生曰大父,没曰显考。大父已没,尚不得称祖,况生存乎!流俗不审,近而远之,生而死之,举世皆然,莫有觉者。大父可生称祖,父亦可生称考乎?其远行而祀曰祖者,祖之为言始也,始行而祭也。或曰:黄帝之子名曰祖,好游而死,故祀之,亦诞。

秘,本训神也。《封禅书》“其事甚秘”,犹言甚神耳。乃相承借为“秘密”字者,神处于幽,有不可见之义焉。若秘书、秘阁,本非幽隐,但取慎密,则当作“毖”。

禅,本训祭天也。郊以圆丘之地言,禅以禋祀之礼言,一也。汉人别立封禅之说,为妄而已矣。借为“禅让”云者,天子将让位与贤,必告祀上帝,示天命也。浮屠入中国,读此字为“蝉”音,以为寂静之辞。夷语本云“禅那”,译者以汉字音相近者写之。

,从二、从回。二者,天地也;囘,风动其中,故有旁行征召之意,抑有四散敷扬之象,故为 召、传 、 扬、昭 等义,音须缘切,与加宀作“ ”之 同音。 ,天子之 室也,故从宀。俗概以 为 ,又省回作日,既不合六书矣,抑以省而从日之“亘”为“亘古”“横亘”字,尤为不经。亘古犹言常古,字当作“恆”,从心、从二、从舟,舟横二岸,不移之象。或可省心作“亙”,又或依古文从月作“ ”,为“如月之 ” 字,《诗》注音居邓切。其字有胡登、居邓二切,通读无异义。从月、从舟,隶亦无别,与 字则不相通。“ ”从 ,“恆”从亙,俗概省从日,不成字。

恆,或从舟,或从月。舟之流行不定,而以泊止两岸为恆;月之亏盈不一,而以经天入地为恆。二者,两岸之象,天地之间也。人有恆心,月有恆度,义相通则音同,或音胡登切,或音居邓切,初无分别。注《诗》者曰:“恆,上弦也。”纤说不典。

亟,有纪力、去吏二切,皆训敏疾也。敏疾则频数,故或为急也,或为屡也,义皆可通。今读急疾之亟为“棘”音,频数之亟为“记”音,亦强为分析耳。病危曰亟,亦疾义也。《礼》注读如“革”,亦赘。

自,本训鼻也,象鼻形。其称在己曰自,本作“白”,从自省。白字篆似“曰”,隶似“白”,世以与曰、白相乱,故概以自字代之。自者,己所言也。人之分别彼己者,以言白之,故以为在己之称。通为从此达彼之词,转为所因之意者,事物皆由己出,己者,万事万物之因也。己为子,因以事父,己为臣,因以事君,推之皆从己出,故自者本也,事所因也。自然者,有自而然也。浮屠氏分释之,以有所原本曰自,固尔如此曰然,义亦略通。有自而然,则不待更作之劳,故为不思不勉、生安合道之称。其所自者,性也;其能然者,理也。理全于性,性即理也。若物之必尔非待作为,事之必尔更无变易者,亦曰自然,言自己信之为然也。

者,见在之词也。或即事而指之,以绎其义;或上已言而复指绎之,以尽其旨;或事物不一而分指之,以显其别。又为称人之辞,即其人之名实、职司与其德而言之,如仁者、知者、长者、微者、宦者、谒者之类是也。以其为即人即事之词,故自宋以来之方言与“此”字通用,亦俗语之有义者,与他方言之不典者异矣。惟俗发作之夜切,又讹为知义切及别作“这”字,则大谬。

,从二 。音异。 ,豕也。豕有二则放恣,故借为放也。今隶作“肆”,于六书无取,俗字也。放则大,故借为大也;放则逸,故借为安也;放则张而不敛,故借为陈也。市陈百物,故称市 。转为语助词故今也,遂也。放恣有自遂之意;遂者,昔然今故然也。宛转相借,远离其本,不可复诘矣。若文移以代“四”字,则但以同音而用之,与专壹为一,副贰为二,卒伍为五,陵陆为六,无齿捌为八,玖玉为九,拾取为十,但取多画,防奸吏之改窜耳。

比,本训密也,谓与相密附也,本音毗二切。水地之卦为《比》,水密附于地,五阴密附于九五之阳也。转为比拟之比,俗读卑迩切。凡人物密迩相形,则短长可见,亦比附之义通之。若比邻之比,本亦取密附之意,《周礼》“五家为比”,密迩相附以居者也。但当如字读之。或发作平声读如毗者,非。杜诗“天涯若比邻”,其为鼻音,明矣。《汉书》用为“疏比”字。理发阔齿之栉曰疏,其齿疏也;去垢密齿之栉曰比,其齿密也。今俗别疏为“梳”,不成字,而以俗“竹篦”字为比,愈谬。

,从白、从寿,语词也,发端诘问之辞,音与田畴之畴同。《书》“ 若予”,字本如此。凡 昔、 能之类,皆宜作 ,俗作“畴”者,讹。

戴,本训分物得增益也。从载省、从异;异,分也。《谥法》有“戴”,得土地人民之多也。冠谓之戴者,冠则首增高,犹言加冠也。通为“戴天”字者,与“履地”同意,天在首上,如冠然。

未,象木枝叶上疏重茂之形,为六月所建之辰,于时木象然也。木成则味登,故味字从之。借为尚不、尚无之辞,木虽成而未获,味虽调而未食,至秋乃用,今尚未也。

者,事有不善而鉴容之。从 , ,逆也;从京,京,大也。遇逆而能容,量乃大也。徐铉曰:“今俗隶书作亮。”盖俗省“京”,而解散“ ”字作“冗”耳。“鉴亮”“亮宥”字本如此,或别用“谅”者,非。谅,小信也。俗呼光为亮,则“晾”字之讹。若“亮阴”“谅暗”,俱传写之失,本“梁庵”字:居丧之庐,以梁拄楣,覆草为庵也。

句,有古侯、九遇二切,皆训曲也。今分“句曲”字音钩,“章句”字音屦,亦强为分析耳。读所断处为一句,亦言一曲也。至下转为别句,又一曲矣。凡从“口”之字,俗多省为“厶”,如“ ”“亂”之类皆然。俗因以省作厶者作“句股”之句,而以不省者为“章句”字,亦妄。若俗有“勾当”语,始于《宋史曹彬传》,则本“构”字,以避高宗讳,故史臣改之。

豈,本从壴、从耑省,还师振旅乐也,故从壴省。《说文》谓从豆、 省,非是。但音墟喜切。“豈乐”字亦如字读如启。俗读如愷,又或写作“愷”“凱”者,皆非。“愷悌”字本从心,而传写省心作豈。愷风,和风也,而别作凱,相沿之失久矣。“凱”不成字,或“ ”字之省讹。 ,讫也,亦非和乐之意。“还师奏豈”,定当作豈;“愷风”“愷弟”,定当作愷;凱不成字,废之为允。豈,本训:一曰欲也,登也。二义今不用,而借为期想而不必然之辞者,以豈欲也。心所欲则于不可得之中而虚想之,讵亦然乎!周公答史佚曰“豈不可”,意欲之而豈然,实则不可也。通为“豈得”“豈能”“豈敢”之类,与“不”相近,而语意自别,如云“则吾豈敢”。圣仁固孔子所欲,但期想而不即得,不似言“不”之决也。

尌,音与“尌”同而义别。尌,立也,凡“尌立”“建尌”字皆作尌。加木作樹,乃木在山中未伐之名。俗概作樹,非是。

弟,本次弟之弟,从古文韦省,从丿,以韦束物,相次缠之。凡事物之以次相承者,皆通借用。俗隶加竹作“第”,于六书无取。借为兄弟之弟,亦次弟之意。次兄而生,行辈有序,故谓之弟,犹言弟二、弟三也。“兄弟”字自如字音特计切,读如“递”,不当如俗别读作“体”音。其借为“弟宅”字者,唐为诸王建宅,以长幼次序名弟几院,贵戚相沿,皆僭称弟,杜诗言“王侯弟宅”是也。进士称“及弟”者,亦谓入班行次弟也。俗皆从竹,要之即弟字耳。又或借为转语词,与“但”通用,则本即但字。但、弟音相近,语转成讹。俗又加草作“苐”,逾不成字。若“孝悌”字则从心,能尽为弟之心则悌弟也。“恺悌”以“强教”“说安”,传写作弟字者,省讹。

罤,乃“罤弟”字。周人谓兄曰罤。其日下加比之“昆”,虽与罤同音,而本训同也,日所照者相比同明也。今“罤弟”字皆作昆弟,传写经传之讹,相沿不改。

,从 、从系。徐铉曰:“今俗别作繇,音余招切。”随从人役也,故为 役之 。俗或从彳作“徭”,不成字。借与 同用者, ,今省去 ,作上讳由字。 所从也, 亦所从也。所从者为所因;从之者,循之也。繇自可通为所因而起、从此至彼之辞,不必与 同作“油”音。

弋,本训橛也,象形,不须加木作“杙”。今传写经典者用弋为“隿射”字,而俗于“ 弋”“ 弋”字作“杙”以别之,非是。

贾,但有公苦切一音,今韵收入马韵作古马切,分“商贾”字音古,而读公明贾、陈贾及姓贾者为假音。缘古者歌、麻二韵方言合混,如家姑、下户之类,互相出入,故传经者口授不一耳。其“ 直”之“ ”,自从人,或作贾者,省。

贡,献功也; ,赐也。子贡名赐,《乐记》作子 是已,《论语》《左传》作贡,传写省也。贡、 同音古送切。江西有 水,因以名郡,乃传写授读,形声两失。省 之“夅”而加以“工”,呼为“绀”音,且为之说曰:“章、贡二水合流而为 。”不知所谓贡水者,即省 水也;所谓章水者, 水下流至豫章郡而名章江也。其以自汀州西来之水为贡水,以自南安北来之水为章水,皆妄为之名耳。以此分折 字,横立绀音,乃至天府图籍、江西志乘,相率而殉之。虽博雅君子莫之能辨,良可叹也。

,衒也,音余六切,从 省、从贝。“ ”,出物货也,音莫邂切,从出、从 。二字义同,而字异音别。今俗隶作“ ”,从士从 , 不成 , 不成 ,苟取易于下笔尔。 音同育,而经史或作粥,或作鬻,盖口授之讹。

以物相抵而货曰质,今俗所谓当俗音去声。 也,正音之日切。互送子相质曰交质,子自相抵之义。注《春秋》者发为去声,读如致,传写《周礼》者加刀作“ ”,皆非是。借为“文质”字者,质以物实相抵,非但契券空文,故以实物行礼曰质,既非徒有其忠,亦不取乎文也。通为“质朴”字者,亦言实也。转为“才质”字者,受于天之实,非学习所增之文也。辗转相借,要皆与文为对。故皮曰质,毛曰文,皮实而毛虚也。又“质证”“质告”之云者,以实相证告,若执抵物而求偿也。

,音苏旰切,分离也。凡分 之及已离而不复聚之 ,体用分而音义不异。今以“分 ”为去声、“ 离”为上声者,赘。其从肉之“ ”,音虽同 而义别,本训杂肉也,谓细切牛、羊、豕之肉杂和之,字从 从肉,今作“散”者,省耳。 亦但去声,无 音。方书屑药为粖、合配成齐谓之 ,亦借杂肉之义,正音苏旰切。

创,音楚良切,伤也,谓刀刃所伤之金创也。徐铉曰:“今俗别作疮,非。然唯金创可称创,若疥癣痈疽之类,各有名目,不得称创。针刀刺劀之口谓之创口,庶可尔。借为“惩创”字者,劓刖之刑,割刺以惩恶也,亦如字读。俗读如创,用为“开创”字,大谬。

茕,本训回疾也,谓鸟飞回翼疾速也。有惊飞不宁之意,故借为“茕独”字,所谓“出则衔恤,入则靡至”也。《诗》又作“惸”,心旁从 。 不成字,当以茕为正。

专,本训六寸簿也,一曰纺专。纺专者,《诗》注所谓瓦也。今人谓陶甓曰专,或从瓦作“ ”,或从石作“砖”,皆俗笔增之。借为“专谨”“专壹”字者,以专之为物,质而不文,重而固,块然自为坯而不杂也。转为“专擅”云者,亦坚据不柔顺之意。

将,正音即谅切,军主也。其发音即良切者,亦训诂家曲为分别耳。将为军主,有操持运动、统众从己之道,故借为持也。持以与人,持以自处,如将持兵柄而指麾之也。又借为送也,与所送者偕行,如兵将相从也。又借为请也,请人从己也。又借为大也,将统三军,势盛大也。若驾车曰将,则本以进退安危在己而言。凡此皆可如字读之,音酱。或发作浆音及七羊切者,皆赘。若借为且然之辞,意则迂曲,谓意之所欲,势之所会,已先立制事之本,而可成乎必然,若将审胜败之机,可先定其局势也。其《内则》以羊为将,音子良切,则本“牂”字之误。

暨,本训日颇见也,既旦之际,日初出也。日始出云中,未能普耀,而云隙之晖,斜迤延长,故《书》曰“朔南暨”,言迤及也。若《春秋》“暨齐平”,自当作“臮”。汉儒口授,以音同而讹。

番,兽足也,或作“ ”。《左传》“熊蹯”,从足从番,传写讹也。西戎称番,盖以兽名之,与蛮从虫、狄从犬同意。《书》“番番良士”,乃“皤”字之讹。番禺音潘,则所未详,特粤人方言耳。

,本训至也,谓躬至其地也。从见、从 ,已至山而后见 也。身至而实见之曰 切,故曰:“弗躬弗 ,庶民弗信。”父母兄弟谓之 者,犹一人之身也。转为近也、爱也者,切附于身,身心相合也。必一本而后可谓之 ,流俗称甥舅姻亚曰 ,是二本矣。

观,本音古玩切,读如贯,谛视也。注《易》者以示人之观如字读,而读谛视之观为平声,非也。示人之观有仪象,使人可谛视,义原相通,因借为“楼观”字,本古“象魏两观”之制,县法楼前,以使人谛视。道士云“仙人好楼居”,故其庙曰观,亦取此义。

燕,象玄鸟之形,因以命字。借为燕居、燕安云者,凡鸟处林木,不得安息,唯燕巢人屋,安处无惊,而入室栖止,有不出而接物之象也。以礼饮酒谓之燕者,安坐尽欢,异于大飨之劳也。其召公之国,从燕、从邑,字作酀,音于玄切;传写作燕者,省。

敩,本古“学”字,篆文省去“文”,隶遂因之。《说命》曰:“敩学半。”乃“教”字之误。敩即学也,觉也,效也,如云“学学半”,不成语矣。注疏家不知传写之误,乃读敩作效,而训为教,是所谓守陋遂非者也。

告,无谷音,但音古奥切。本以横木加牛角上,告人使勿触犯为义,通为以言相谕之辞。加牛作“牿”者,牛马牢也。加木作“梏”者,手械也。牿、梏则音谷。《易》“初筮告,再三 ”,注疏家以叶韵,作牿音。初学习读,凡告皆作入声,谬甚。

最,本训犯而取也,从曰。曰者,蛮夷头衣,今俗所谓帽也。汉以斩馘首功为“功最”,言其犯敌取首之功,斩其首得其曰也。后遂相沿以“最”为功高之辞。与“殿”相对,因转为尤也,极也,如云“最者”“最美”“最大”之类,皆相承而失其本义。

覈,实也。果实内藏仁坚壳也。谓之覈者,以其坚实在内也。借为考事而必得其实之辞,俗作“核”,非。核,古哀切,木皮箧也。

覆,反覆也。反其背面曰反,再反之使还其初曰覆。一曰盖也,人居室中,在地上,盖之则覆在下也。二义皆音敷救切,无音 者。“复”字则音房六切,本训云“往来也”,既往而又来也。要此二字可以通用。从上下而言,则一反一覆;从彼此而言,则一往一复,兼有重叠相继之意。唯“覆载”“覆帱”“覆藏”不可用复。复字如字读,自有重复之义,发作扶又切者,亦赘。

真,《说文》据会意而言,为仙人化形登天之名。乃古今文字皆用为“真伪”字。仙人登天,妄也,何得云真!“贞伪”字自当作贞。贞、真相近,传写差讹,遂有“真”字。方士假为之说,汉人附会之耳。《六经》《语》《孟》无真字。贞,正也,卜筮者所正,得之爻体也。故为正、为实、为诚、为常、为不妄,而与虚伪相对。考文者废真字可矣。

尗,今之所谓豆也。叔,拾也,从又,以手取豆也。若从草之“菽”,乃今“椒”字。今以菽为尗,而借叔为“叔伯”字,相习而不可革矣。叔可借为“叔伯”字者,以伯,兄也,叔,弟也,耕事弟子服其劳,任拾获之事也。嫂称夫之弟曰叔,依兄而称之也。若父之弟曰叔父,必连父言之,流俗专言叔,以弟子之称加诸尊者,悖矣。

豆,本笾豆之豆,在礼器则以盛肉,在食器则以盛羹。贫者以尗为羹,所谓“啜尗”也。尗为豆实,遂呼尗为豆,始于《汉书·杨恽传》。后遂知有豆,而不知其为尗矣。

欥、聿、遹,三字同音余律切,而义别。聿,笔也,楚谓之聿,秦谓之笔。遹,回避也,奸不任事,谓之回遹。唯欥从曰从欠;曰,言也,欠,亦言也,故为发语词,与曰、爰、于通用。传写《诗》《书》者概以聿、遹代欥,欥字遂废。凡此类,皆因经师注音于本字之下,习者不审,以注音为本字,口授差舛,无有知其别者,乃至读聿、遹为律音,莫有考正之者。

论字学者云“敦”有九音,非也。九字形声各别,概作敦者,传写苟简耳。敦唯都昆、丁回二切,怒也,诋也,谁何也。“敦彼独宿”,音丁回切,犹言何彼独宿,谓如何此独宿者也。其为怒诋也,敦本从 从攴。 ,厚也;攴,击也。厚击之,必怒相诋也。其“惇厚”之敦,从心从 ,心 厚也,《虞书》本作“惇”。若刀剑之脊、戈矛之 音钝者,从金作“鐜”,或省作“ ”。“铏敦”之敦,盛黍稷者,音徒对切,从金作“镦”。“珠盘玉镦以奉牛耳”字如此。“浑沌”作“浑敦”者,本“屯”字传写之讹。“困敦”为辰名,古语不可解,借用今字耳。“有敦瓜苦”“敦彼行苇”音团者,当用“鹑”字,言县瓜蒂,如鸟集蔓上;行苇初生,叶随风动,如鹑飞也。既各有字,特以传写讹别,何得九音一字乎?集异说以矜博,而不核其实,非知字学者也。

攸,本训行水也。《孟子》“攸然而逝”,鱼随水而去,如水就道也。借与“所”通用者,水得其所往乃行,故所往、所行谓之攸。其与“所”微别者:所兼体用,而攸但言用;所兼行止,而攸但言行也。字或作 ; ,气行貌,与水行同意,俗写从辵作“逌”,非是。

数,正音所矩切,本训计也。数之则一、十、百、千具,故为多寡定名之辞,义原相通。今读“名数”之数为去声,训诂家为之也。转为频繁之辞者,一事而屡为之若数事,一言而屡称之若数言也,今发作“朔”音。又为迫促繁密之辞者,迫则重叠相仍,密则冗细不一也,今发作“促”音,要可如字读之。

故,从古从攴;攴有作为之义,古所为曰故。而《说文》训云:“便为之也。”古所已作,旧所尝习,为之便矣。然因其为故而便为之,非便为之之谓故也。通为因也、已然之迹也者,古者今所因,理者事所因,古人定之于前,事理定之于素,已成乎故,非创有此矣。“是故”云者,以是之故为因也。“何故”云者,何所因而然也。旧者新所因,循乎旧则持之有因矣,故与新对。故人、故国、故君,皆有新之辞。没而称故,嗣子定位于初丧,有新主矣。

扶持之扶,从手;枎疏俗作梳。 之枎,从木;榑音扶。 桑之榑,从榑。今皆朦胧作扶。

,厌也,解也,忘也。《诗》“服之无 ”,若《书》“彝伦攸 ”作 ,则于义不合。“彝伦攸 ”字自从“歺”,音当故切,读如妒,败也。

柧棱棱从木,俗从禾作稜,不成字。 之柧从木。觚从角,受三升,酒器也。“觚不觚”,言器不肖其成法,非谓毁方而圜也。今俗写“柧棱”字作“觚”,非是。觚非有棱者,见《博古图》。

柴,本训小木散材也。小木散材仅可为薪,故谓薪为柴。徐铉曰:“师行野次,竖散木为区落,曰柴篱。后人语讹,转入去声,又别作寨字,非是。”王维辋川有鹿柴,鹿寨也。《史》有“砦”字,改柴从石,以塞上无木,或累石为之,故撰此字。俗音去声者,非。

权,黄华木也。通为“权衡”字者,古以木为称锤,后世改用金石,权木坚重,可为权也。《说文》云“一曰反常”,乃汉人之邪说,程子辨之审矣。权无定在,而为重轻之自定,随移而得其均平乃允,所谓“时措之宜”,以称量物理之重轻,而为不易之则也。

杜,本训牝棠也,棠之不结实者,今海棠之类。蘅、若称杜,方言耳。或用此为塞绝之辞,乃后人会意而借用之。筑堤防者,以木遏之而加土,所以堙塞横流,亦可通。

,本音俾小切,木杪末也,与本相对。借为曰“标建”字者,植木则其杪在上,有高举示人可观之象,故曰标揭,曰风标,曰标致。皆如字读,无有“飙”音,俗读失之。

梅,枏也,字或作“楳”。《书》“用女作盐梅”,用梅字,为白花酸实之木名,相承用之,其实非也。“盐梅”字自当作“某”,从甘从木,音莫口切,本训云:“酸果也。”“某”虽酸果,调味和甘,故从甘。若或名梅、或名枏者,乃大木,可为栋梁,今俗别作“楠”者也。“某”借为列数人物名字之词,云某某者,春秋以来方言,于义无取。

桂,百药之长,叶有三脊,皮香而花不香。《本草》所谓观俗作官。 桂,菌桂也。今俗以木樨花为桂,缘桂为香木,《楚辞》称之。人爱木樨,因举美名以加之。如兰本今田野紫茎似菊之马兰,而以称叶长花香酷烈之草。牡丹本白术,而以称木芍药。芙蓉本荷花,而以称拒霜花。名实舛错,往往如是,不但人冒荣名也。

栽,本音昨代切,读如在,筑墙长版也。《传》曰:“水昏正而栽。”谓始竖板以筑也。借为种树之名,以竖植之,拥土筑其傍。自当如字读之。俗音哉者,其误已久,《唐韵》收入灰韵矣。

校,本音古孝切,木囚也。两木相交,囚人于中,今之所谓枷也。《易》曰:“何校灭耳。”汉置校尉官,以司典刑狱立名。若“学校”及“犯而不校”,皆当作“较”,故曰“较者教也”,以较量人才而教之也。“鲁人猎较”,较多少而争功也。其字音角,车两藩也,有并立相比之义,故借为“较量”字。唐宋摄官曰“检校”某官,自当作“简较”。相承讹别,遂使万历中不识字之礼官,以梏械之名为熹宗御名。唯避两庙之讳者,改首领官名“检校”者为“简较”,虽一时权制,而简择较量,于义为允。检,书署也。

樸,木素也,谓未经斫削者。朴,木皮也,药有厚朴,其皮厚也。同音匹各切,而义自别。樸为木素,可通为质素之义,朴不可通。若樸棫、樸 ,则以棫、 小材,不堪斫削,故以樸称。

格,本训木长貌。木长则所至者远,故借为至也,通也。木长则植而上通,故通天曰格天。木长则仆而旁通,故通物曰格物。其曰“格其非心”者,言心之有非,藏于深隐,而能感通,警省其隐慝,无不彻也。又为格式之格者,言法立乎其至也。若扞挌之挌,从手从各,音虽同而字异。儒之驳者,谓《大学》“格物”为“扞挌外物以守寂”,字且不识,徒欲灭裂圣学之实功,何其无忌惮也!

极,栋也。栋下属地,上至屋脊,为群材所宗主,故借为“极至”“建极”字。以其居至高而无出其上者,故通为甚也。屋至于栋而止矣,无可进也,善则极善、恶则极恶之象也,故又为穷也。《洪范》“六极”,穷之灾也。

从手之接,交也。从木之椄,续也。交接彼己,相耦而相通;椄续上下,相承而相绍。各有其义,概作“接”者非。

麗,本训旅行也。鹿好群行,故从鹿。昏礼纳币用麗皮,盖取诸此。借为“美麗”字者,麗皮外文,示美有文采也。若“附 ”字,从草,音离。《易》:“离, 也。”今文传写作麗,省。麗音隶。“高麗”本“ ”字,则音离。

坐寐曰睡,卧寐曰瞑。瞑,音莫坚切。徐铉曰:“今俗别作眠,非。”死而目翕亦曰瞑,言如寐之合目也。瞑眩者,目眩而卧,不能起也。或读“死而瞑目”为冥、“瞑眩”为面者,皆非。今俗别有“暝”字,音莫迥切,本即“冥”字。“冥”本从日,昏不见日也,何更加日?《诗》“维尘冥冥”,自可读作上声,不待加日作暝而后音酩也。

相,但音湘,本训省视也。工之视木,倚目于木而省之精,故从目从木。转为人己与共之辞,相视而交合,或交争也。俗专以“相与”“相争”之类作平声,而别发“相视”为去声,非也。瞽之有相,不能自视,而代为之省视也。丧之有相,孝子哀毁,不能视事,代之视事也。人君收敛聪明,静治于上,辅弼之臣代之省察庶政,故秦汉以下,建相国、丞相之官,为君省视以助之。故相又有助义。舂者歌以助力,因谓之相。省视明则文饰著,故曰“金玉其相”。可省视者,貌也。在彼曰貌,自我视之为相,故通为“相貌”字。凡相视、相貌、相瞽、相礼、丞相、相国,皆读如湘,并无有音息亮切者,训诂家妄分析之。

督,本训察也。从叔,从目。叔,拾也,拾获者必察视,无怠无遗也。督察则劝惩施焉,故通为“督课”字。其方书奇经八脉有“督脉”,《庄子》“缘督以为经”,皆训中也。其字从叔从衣,作“裻”。裻,衣背缝也,当人之中,从上而下。“裻脉”自项至尻,正当其际。而《庄子》“善不近名”“恶不近刑”,亦循中之谓。

胥,本训蟹醢也,经典通用为“相”也者,其字从疋从肉:疋,足也,蟹多足而味在胫,故以足立义。足之为用,废一不行。凡人之必两相待者唯足耳,目、手偏废,尚可用也,故有相义。通为“相视”之意,如“聿来胥宇”之类,则以相视相与,音义本通也。

臚,本训皮也,音力居切。借为“陈列”之义者,皮敷设外布者也。以为庭实陈于堂下,外文示美,故序立庭中谓之臚。《汉书》“臚传九傧”是也。班序之官名曰鸿臚,义亦缘此。但本音驴,今呼如卢者,非。籀文省皿作“膚”,今别音芳无切,亦不知何据。

胡,本训牛 垂也,谓牛项下垂皮朵朵也。人 下须亦谓之胡,取牛 而加诸人,野人之言也。俗别作“鬍”,不成字。借为大也者,牛有二种,垂胡者鸣吼大,故为大声。又借为“何也”者,胡、何音相近,而胡声浊,有惊愕不然之意。

,但音荒乌切,无骨腊也。“乱如此 ”,言如去骨之肉,糜弱不堪也。借为肥美也者,亦以纯肉无骨拟之。“周原 ”,言土美无石砾也。注疏家别音文甫切,亦只求异。

生肉曰胜,音桑经切。经典别作“腥”,传写者以茂美借用尔。腥,音苏佞切,豕肉中有小息肉,如米粒,食之伤人,其字从星,息零零如星然。《说文》云:“星见饲豕,则生息肉。”其说亦凿。若 膻之“ ”,从鱼从生,鱼臭也。徐铉曰:“俗作 ,非。”作腥膻者,愈谬。

膺,本训胸也。借为承受之义者,领著于胸之谓也。转为拒却之辞,如“戎狄是膺”之云者,善斗者以胸拒人之击,所谓披襟当之也。

肎,本训骨间肉也。《庄子》:肎綮孰尝。肉附骨,乃扼要连系之处,故借为“肎要”字。转为欣然允可之辞者,谓切骨承受,无所不可也。俗别从止、从月,不成字。

“甲胄”之胄,下从 ;古冒字。 “胤 ”之 ,下从肉。从肉者,与胤同意,骨肉之亲也。胄、 皆从由得声,与油、宙、抽等,《说文》皆云从由声,是有“由”字明矣,而《说文》但有“ ”字,无“由”字,应是脱误。

胁,肋也。借为胁持、胁制云者,拉其胁而制之,则不能动也。必合“制”与“持”言之,乃可成文,独言“威胁”者,讼魁吏胥下俚之词。

篚,车笭也。俗用为“匡匪”字者,非。匡亦但作“匡”,象形,不从竹。

管,如篪,六孔。以竹为之,则从竹作“管”;以玉为之,则从玉作“琯”,其实一也。“筦”,本训筟也,谓截小竹筒以络 者。筦所以受络而总持之,故借为“筦辖”字。筦约丝,辖制车,其为枢要一也。今经典传写或以筦为“筦弦”,而唐制“总筦”及“筦理”“筦属”乃作“管”字,互相淆讹久矣。管仲亦或作筦仲,其得姓所自不可考,意先世为乐官管师,因以官命氏,则不当从完。

简,本训牒也。古者大事书策,小事书简,其制有大小、长短之别。汉人谓经史之外为短书。简之所载,事小文略,故借为略也,轻也,易也。若“柬选”字自当作“柬”,分别之也,或作“简”,或加手作“揀”,皆非。

互,与 同。以小竹一纵两横,制若“工”字,以收绳者也。收绳者一左一右,一上一下,相转而交约之,故借为“交互”字,以彼此交错而同就也。祭礼有“枑”,以县肉,与行马、梐枑相肖,一横两纵而交叉之。或作“互”者,省。

算,从竹、从 ,数也。凡言“筹算”及云“无算”者,皆此算字。“筭”,从竹、从弄,所以筭算者也。古筭之制,如筹,削竹为之,涂以五色,计其总别,方田、治历皆用之。后世改为圆木珠子安盘中而上下之。凡筹计而言筭者,皆此筭字。从弄者,筭必频玩弄之乃熟晓也。借为料敌谋事之辞者,与筹同意。算,苏管切;筭,苏贯切。字殊而音亦异。

筒,音徒弄切,通箫也。王子渊《洞箫赋》写作“洞”者,非。其截竹为筩之“筩”,音徒东切者,从甬。今俗邮筩、钓筩字作筒者,非。

节,本训云“竹约也”,谓竹间隔处中约量也。借为“节制”字者,有节则不可过,故与“文”对。节不可过;文,饰其未有也。节其过,斯俭矣。《易节》卦,言有制而俭也。通为贞臣、烈妇之称者,与廉同义。陛有廉不可逾,竹有节不可通,抱节者惟俭于利欲,故可存其略而不破。若《冯道》之流,唯淫佚于富贵而不知节耳。若《论语》“临大节”,则又一意:谓安危成败之介,如破竹者至节而阻,须奋迅乃通也。若天子所颁之卪为旌卪、卪钺,自当作“卪”,俗作节者,贪字形之茂美耳。

要,有于消、于笑二切,皆训身中也。今俗加肉作“腰”者,非。要居人身之中,但有孤脊,旁无辅骨,为上下动止折旋之制,故借为简要、切要字,不当别简、切之音为去声,身中之音为平声也。中道而邀人曰要,从中而制其行止也。击敌于中道亦曰要,厄险之地曰要害,皆谓如身中之要,为折旋之枢也。四肢百骸其用广,要居中而制之其用约,故约言之曰“以要言之”、曰“大要”。要以柔御气而运刚,故曰“要妙”。凡此皆如字平声,无去声。若今俗谓欲得曰要,乃“乐节礼乐”之乐,转读成讹。

剌,从束、从刀。刀不受束,强束之,则横相乖梗也。音卢达切,读如辣。无藉之僧、不肖之儒,称斯允矣。盖农、工、商、贾,皆可约束,唯此二者,示以理法则益无状也。俗加口作“喇”,不成字。

足,但训手足之足。借为满而给用之辞者,人之一身,自上而下,至足而极,人用乃全也。增益以满其量亦曰足,无所缺少,而行不可穷也。节者,有不行也;足者,极行而无度者也。故行而无节亦谓之足,“足恭”是已。亦当如字读之,训诂家发为子遇切,亦赘。

鸡足胫后一爪旁出曰距。鸡斗则以此相抵牾,故借为“扞距”之距。俗别从手作“拒”,非。《孟子》“距杨、墨”,正用本字。音其吕切。

蹠,跳跃也。跖,足下也。盗蹠本名蹠,或作跖者,省讹。二字俱之石切,俗读之夜切者,乃北人不能有入声,而周伯琦辈殉之也。

曲,器中受物处也。篆作 ,象形,隶变作曲,象器中有间隔也。借为一曲云者,一器所容有限量也。《中庸》“其次致曲”,《老子》“曲则全”,曲与全对,小大之分,不与直对,非屈伸之辨也。与直对者,篆作 ,隶作“ ”与曲同音,本训骩曲也。骩曲者,骨端回折处,屈而不直。凡曲直、委曲,皆当作 ,概作曲者,俗省。

理,本训治玉也。通诸凡治者皆曰理,与乱对,故为理国、理财,而治刑之官曰大理。理之则有理矣,故转为“理义”字,事之当然而行之顺也。玉浑然在璞而未有理,治之而文理见。事不治则理不著,治而后见其必然而不易焉,故曰“理在气中”。气有象而理无形。气之变动成乎理,犹玉之未治而理隐,已治而理著也。即玉即理,玉无不可为理也。自天而人,自物而事,无不含理,亦犹是也,在理之而已矣。通为“地理”云者,块然大地,而刊山浚川,区域以分,道路以辨,亦以治而理出也。

琐,本训玉声也。八音唯石声隐,而玉尤清,故借为细也。琐琐,琐屑,皆言细也。细则烦,故为 也。琐尾云者,琐细尾末也。宫殿交窗以青饰之,谓之青琐。交窗细密,故以琐名。

瑞,诸侯之命圭也。从玉、从耑。徐铉曰:“耑,谛也。”谓审谛来朝之诸侯,以圭验之也。借为祯祥之辞,天子受命于天,以祯祥为验也。祥可名瑞,而瑞非即祥,“瑞征”“瑞应”之语,皆不成文。

,与刀、鱼字相似,以 形似刀,又类鱼也。鸟觜类 ,亦似刀似鱼,故咮亦曰 。自可读如字,音古岳切。《诗》“谁谓雀无 ”,与“屋”叶,古韵也。训诂家读为录,以合沈韵,因分兽 音觉,鸟 音录,又别制“甪”字,皆穿凿不正之说。

衡,本楅衡之衡,以大木横置牺牛角上,所以辟人,使无媟越。乘车辕端横木以任马者,亦谓之衡,以木横而加兽上相类也。所以称物者亦曰衡,今天平上横梁也,亦以与楅衡、车衡相似也。通为横木之总名。衡,所以平重轻者,故借为“衡量”“衡鉴”字。斗之平星为玉衡,天文家以南岳上应玉衡,故称衡岳。衡者,轻重所自定,故两国争轻重之势曰争衡,如市买程物,锱铢必争也。转为“连衡”字者,东西亘合也。衡本横木,故与横通。“一人衡行于天下”,如横木排突也。自如字户庚切,不宜竟读为横。

,分命圭以示诸侯也。命圭有等,尊卑之次,各视其所分之瑞,故通为“ 序”字。而爵禄自王命者亦谓之 。其杂色辬驳之“辬”,从 从文,俗省从王作“斑”者,省讹。

業,本“捷業”之業,所以悬钟磬者。借为“功業”字者,以業为大版,建设众乐而集其成也。又借为“業業敬慎”之词者,以業高出而有龃龉,有居高而危之象。其“ ”字从丵、从巾,今写作“菐”,则训烦 也,音蒲沃切,读如仆。《孟子》“菐菐尔亟拜”也。業字本不从人,今文传写差讹。

太阳之精曰日。乃一昼一夜谓之一日者,日一昼夜一周天,故以日纪,犹二十九日有奇,月一合朔、以月纪,谓之一月也。通昼夜谓之日,从天言也。对夜而言,则昼谓之日,人昼乃见日,从人言也。近日之事谓之日者,谓不足于岁月,可以日计也。卜期之人谓之日者,其术虽猥多,一以太阳为准也。金日 之日,音密,乃夷语,而马日 效之,真变于夷矣。

時,本四時也。古以天统纪历,自至向分,自分向至,往返以黄道为次舍之限,故時从寺,寺犹舍也。通为适得其会之辞,生长收藏,温凉寒暑,当其時而不爽;物之所会,事之所就,人之所为,惬如其当然,则如天時之适也。转为“是”也者,适在其時也;是者,日之正,正此日也,义自相通。若俗以一日十二辰为十二時,于义乖舛。辰可谓之時,日可谓之岁乎?

昏,从日、从氐省。氐,下也,日入地下则昏也。借为“昏昧不明”者,与冥同意。转为“昏娶”云者,古昏礼必以夜,阴礼也。或从民者,谬。其加女作“婚”,乃婿称妇家之辞,俗用为“昏娶”字,非是。

昌,从日、从曰,本训美言也。苦雨者闻人言日出则欣跃,故为美言也。一曰日光,《诗》“朝既昌矣”,司晨者告日之出也。借为光明盛大之辞,亦以日出之意通之。

暜,本训日无光也。今俗以光不宣著为暜,是已。徐铉曰:“日无光则远近皆同,故从竝。”因此借为同也。然“暜同”非美词,所谓同昏也。若周遍广及,自当作“溥”,《孟子》引《诗》“暜天之下”,与《诗》本文作溥者异,义亦可通。“暜天之下”,同昏之世也。“率土之滨”,率,网也,不能离网罗也。盖怨愤之辞也。俗承浮屠氏之妄,因为广大周浃之辞,萧梁取以纪元,不知释氏以昏昧不察善恶、不辨亲疏为教,故暜为美词。君子昭明德于天下,奚取焉!

晤,本训明也,从日从吾。吾与日相对,则明无不睹也,本无邂逅相见之义。今人有“晤对”之语,字当作“寤”,所谓“相对如 寐”也。

晏,本训天清也。陶诗“日晏天无云”是已。借为“早晏”字者,日初出,天色昽昽,日出既高,乃清朗也。要所谓晏者,在日出后良久尔,若禺中、亭午以后,则不名为晏矣。古者辨色入朝,日高则失其常度。“康王晏朝”,“冉子退朝何晏也”,皆以辰、巳言之。

者,日出 米而晞之,但音薄报切。今俗更加日作“曝”,又音普木切,皆非。借为表见之辞者,若丽物铺列日光之下,令人无不见。又为白也,出其中情以示人,明白著见也。皆如字去声。又借为“ 虐”字者,如为炎日所晒,酷热难堪也。其字从日、从出、从 、从米,俗省作“暴”,日下著 ,不成字。孙曰 以此不得居进士之首,可资一笑。若“ 疾”之“ ”,从 省,从夲音叨。 夲,进也,日始出而亟进,其速甚矣。“ 风”“ 怒”,字自当作 。俗概用 字,非。

,古“ ”字。籀文加从肉。 ,上象残肉形,日以 之,故为干肉也。借为“今 ”之 者, ,故也;今,新也。干肉,故肉也。今写 必从肉,专以 为“今昔”字,莫知二字之本同。其写作“昔”者,俗省。

率,本捕鱼有柄网也。借为大率、率尽云者,与毕同意。鱼入率中,鸟入毕中,拾尽无馀矣。转为彀率之率,彀弩机率,受弦施机处,控弩者至是而力毕,不能更进也。自可如字读之,注疏家发音“律”者,非是。又罚锾称率,及《汉书》“口率钱”,皆毕取无遗之义。如字自通,而注发音“刷”,亦只求异,非音义之果有别也。若“ 循”之 ,自“ ”字,或作“帅”。“ 性”“ 由”作率者,传写之讹。

乾,本有渠焉、苦寒二切,从 得声,则音干者,其正声也。《说文》云:“上出也”。但从乙会意,未尽立字之旨。 ,日始出光也,自有高明健行之意。此字自兼有燥、健二义,故《易》曰“为乾音干。 卦”,凡物湿则柔濡不进,燥则刚劲,二义相通。或音虔,或音干,一也。俗篆“乾湿”字作“漧”,俗隶作“乾”,以别乾坤之乾,俱不成字。

勿,州里所建旗,象形。《礼记》“旗物”字从牛,传写讹也。本训云:“所以趣民。”故借为“勿勿”字,迫遽之词也。流俗误作“匆匆”,读如聪,不成字。其借为禁止之辞,与毋、弗相通者,以勿趣民就役,麾使不得纵逸,有禁令之意。毋、勿、弗,义相近而有分:毋者,女有奸而止之,急词也,严词也;勿,有劝有止,止其不从令,而劝其从令,词稍平;弗者,拂意,本所不安,因而止之,词益缓。

“斧戉”字,从戈、从 , 音橛 。既谐声,亦象形。加金作“钺”者,音呼会切,车銮声也。俗传写两失,以“钺”为 戉,而銮声作“ ”,皆讹。

戚,戉也,《诗》“干戈戚扬”。其“慽慽”之慽,则从心,与 、忍同意。心怀戈戚之加,忧可知也。传写作“戚戚”者,省。转为相亲之辞者,以亲故相忧恤也。然“慽慽”本非佳字,以称姻亚,亦自不雅。

曰,所言之词也,与“云”同意,皆以气出为义,所谓“出辞气”也。乃曰者,直述其言也;云者,或约略其立言之要,或咏叹其言也。曰,又为历数之辞,又为发端之语,与粤、欥通用,皆直述而指言之。

殊,从歺、从诛省。殊,死刑,斩首也。古者大辟,刎之而已,其尤者乃殊之。殊则身首异处,尤可骇异,故借为尤也,异也。要此字但可施之不善之词,如人之尤恶、事之大不然者,乃可云殊。若以为卓绝奇特、尤美大辨之辞,则不可安。晏同叔以殊为名,亦不识六书之过。

奚,本训大腹也。方书小儿丁奚病,腹大青筋是也。奴称奚者,王者无废人,小儿病奚者必尫,收养之供洒扫之役,故因以为奴号。借为何也、岂也者,奚,贱者也,其行不可任,其言不可听,其人不足纪,故从而诘之。奚,诘词也。

孔,本训通也;又曰:“乙,请子之候鸟也。乙至而得子,嘉美之也。”两义本不相通。训通者,以谐声为义。孔音近空,空则无所窒塞也。转为大也,甚也;通而无碍则大,大则甚也。训为得子而嘉美之者,以会意立义,孔父名嘉,郑公孙嘉字子孔,后因氏焉。其训通者,又为穿也;或曰,合窟、 二音而为孔。其转训大也,甚也,本美其甚大之词。殊,恶之尤也;孔,美之甚也。《诗》“亦孔之丑”,及“殊美”“殊绝”“殊快”之云,皆于文义左矣。

乳,从乙从孚。乙,玄鸟,孚,菢子。本鸟菢子之名,而人生子亦曰乳者,以玄鸟为生子之祥也。兽生子曰产,乃人生子或亦谓之产,则野人语耳。养子者谓之乳母者,鸡鹜之类所抱之子,或有非其所生者,生初生之,乳养之于生之后,故养子者有母道焉,而曰乳母。若妇人胸间两房所有汁以食子者,其名曰湩,俗以乳母以之食子,遂呼为乳,名实乖谬,下里之言也。兽有湩,鸟无湩,乳以玄鸟抱子为言,何得名湩为乳乎!

背厶为公,公之本训,无私之谓,故又为共也。天子三公,王者之后称公者,公乃可以统众,故为诸侯之长,百官之总也。孙称大父为公者,群子弟之所共尊也。人相称曰公,尊莫尚焉。乃末俗相承,始于尊者滥于卑,如:公与翁,大父之称也;足下,秦汉以称天子者也;门下,以称师者也;臺下,晋、宋、齐、梁以称朝廷者也。递降而以施诸尊贵,又降而施之卑幼,柔巽亡纪,名实相悖,亦孰能挽其流哉!

余,本训语之舒也。自《楚词》始以为自称之词,世习用之,盖南楚之方言耳。

分,别也。刀,所以剖物者;一析而二,二析而四,四析而八,剖析之均者也,故从八。邵子之学本此。既分之,则各得其所分,不相侵越,所谓分定也。或读作去声扶问切,以体用分耳。义通则音可同,“名分”字,何不可音纷耶!

曾,本训词之舒也。舒者,不能决然而姑疑之之词。曰曾是,曰曾谓,曰曾可,皆舒迟诘问之语词。“曾”与“余”同为舒缓不决之词,则“余”之为言,即今发“与”字为平声者,非予、吾之称亦明矣。“曾”借为曾祖、曾孙云者,以远而不可必见,故为仿佛之语,舒缓以言之,自如字读昨棱切,不当音增。“增”“層”字皆从曾;層累、增高,皆辽远不可必之词也。若今俗以“曾”与“尝”通用,谓何尝为未曾,尝已为已曾,则以“曾”虽疑其未然,而实已固然,非今所为而昔所为,追忆之语,亦有仿佛之意。

介,本训云:“画也。”画者,分别界限之谓,故本训又云“人各有介”,犹言人各有节也。不逾其限,则人与禽、夏与夷、君子与小人,各保其贞而不乱,故《易》曰:“介于石。”孟子曰:“不以三公易其介”。借为使副之称者,宾主相接,介居其中,不相 也。《左传》言“一介行李”,使尊介卑,谦言不敢当其遣使而云介尔。《孟子》“一介不以与人”,言人己分界,各有应得,不逾所画之间也。又“介然”为俄顷之词者,介犹间也,两际相接之顷,无几时也。自当如字读之。经师发音为“戛”,只以求异耳。其借为“贰”也,若“介圭”之类者,画分界则成二,非专尊也。又借为“大”也者,其字当作“价”,《诗》《易》“介福”字,传写省讹。

尚,本训庶几也,曾也。训“曾”者,犹言尝也,犹也,如云“尚得谓之某乎”,“尚可以为某事乎”,皆疑而决之之词。借为“加”也者,亦与“曾”同意,词之舒则必其更有加焉者也。又为上行也者,庶几仰望之词,幸其得附上以行,若“舜尚见帝”及娶公主称“尚”是已。又为典司之词,若尚书、尚食之类,则亦“庶几”之义所通,谓尚可以任此事也。若尚左、尚右、尚玄、尚白之类,可转为“风尚”字,则尚左者,左手加右;尚右者,右手加左;尚玄、白者,以其色牲币加诸他牲币之上。乃文士相沿谓时俗所好者为风尚,则辗转相因,逾离其本矣。

卷,本训厀曲也。借为“卷屈”字,与“舒”相对厀,可舒可屈,其用在曲骨也。屈而敛之曰卷,俗加手作“捲”者,讹。“捲”音权,有气势也,《诗》“无捲无勇”字本如此。书终篇称“卷”者,古用缣素为书,每篇连幅卷之为一轴,后人易以册簿,而仍其名也。若河南旧有卷县,音邱园切,则地从主人,其方言然尔。

令,号令也。以言者谓之命,以简策符卪者谓之令。从今省、从卪;令不可留,今日奉符卪,即今日行之也。借为“善”也者,君子出其言善,而后千里应之,号令所仿戒,人莫不以为善。犹今上所答下曰旨;旨,美也。令以使人,故通为“使令”字。初无异义,自当如字读之,或发作“伶”音者,赘。

卻,从欲省、从卪,节欲也。为屏远声色货利之辞,故谓不受曰卻,所馈者固可欲者也。人来见而辞不见,亦曰卻;人欲见,己卻之,逆其欲也。借为与人有隙之词,谓相卻而不相交也。又为退避之辞者,与前相对,受之则前,卻则退也。若《庄子》“批卻”之卻,则但取“卪”义,恐即“卪”字之讹。晋大夫卻姓,亦如字读,或读作“ ”者,非。别有 姓,音隙。其俗写卻字从去、从卪,大谬。苟去其卪矣,不可受而亦受之,何卻之有!

颔从含,心然之而含意不言,以页示之而已。“ ”,从金,色如黄金也。乃《说文》云:“颔,面黄也。”“ ,低头也。”盖传写《说文》者,二字相次,互相淆讹耳。《春秋传》:“迎于门,颔之而已”,字正作颔。颔,胡感切; ,五感切,《说文》亦互讹。今俗谓病者之容曰“清 ”,或作“清减”者,谬。若下颐曰“ ”字,从函。《汉书》“燕 虎头”作颔,亦误。

颠,本训顶也,从真、从页;真,仙人也,仙人之貌,在人顶上也。“颠倒”云者,倒则首向下也。谓仆曰颠,歇后语耳。若病狂曰“瘨”,字自从疾省、从真;人而求仙,病狂而已矣。又为腹张病,《诗》“卒瘨”,腹张也,服金石以求仙者,多腹张而死。俗写“颠狂”字从“页”者,谬。

颂,本训皃也。皃,籀作“貌”。 从公者,容貌人所共见,故曰“颂之为言容也”。借为王者郊庙乐歌之名,形容功德,与天下后世公好之。

,与硕俱训大头也。硕借为美大之称。 又为志欲也者, 从原,高平曰原,故原有高义。仰首而其容高者,有所望也。 者志所望,此会意立言,抑《说文》之所未备。

顿,下首也,言拜者之俯首也。借为遽然之词者,与“顷”同意。顿,下首;顷,侧首。皆乍尔而不能久,故为乍也,速也,与“渐”对。其以次止为顿,置物不动曰安顿,驻师不进曰顿兵,于从“页”无取,盖即“屯”字之讹。屯者,吐芽未舒,故在外而止曰屯,虽发音豚,亦与“屯 ”字无别。若岁在午曰顿牂,或作敦牂,则上古方言,后人以同音之字写之。凡岁甲月支及律吕之名,不可以今文音义求者,必为之说,则凿矣。

空窍、空乏,皆可如字音苦红切。空,正训窍也。转为虚也者,窍中虚也。转为乏也者,虚则乏也。义本相因,而俗读“空窍”为孔,“空乏”为控,皆训诂家之琐说。司空主治沟洫宫室,沟洫从穴地行水。古者穴居,穿地以为宫,故从穴从工,用工穿穴也。

盇,本训覆也,以巾覆祭荐之血也。上“太”象形,加草为葢,葢亦覆也。借为“何不”之辞者,与“何”意同,见覆葢者未知何物,故从而诘之,犹诘何负者之为何物也。俗写从去作“盍”,不成字。

屯,从屮,音彻。 贯土而出,草木初生艰难之象,故与“亨”相反。难则有聚而不行之意,故《易》曰“屯其膏”,积聚而不施也。以此借为“屯聚”字,积刍粮曰屯,食所聚也;军垒久次曰屯,兵所聚也。皆如字陟轮切,俗读兵食之屯为“豚”音,当由军中讳言屯难,改作别音。

每,本训草盛出土也。草盛非一种,故借为分类历言之辞。但一种则有一种之形性,但一事则有一事之条理,但一人则有一人之措置。分而言之,每,各别也;合而言之,每每,皆类也。故每为分别,每每为频繁。

乘,本从入、从桀,今古书犹有作“椉”者,俗省作“乘”。桀,黠也,以黠而入,乘人于危之词也。故伏兵以邀人之虚曰乘,其本训也。通为“乘时”“乘势”字者,巧伺其便而入之意。借为“乘车”云者,登车者超越便儇而入也。转借音食证切,为车一两之称,犹骑马而言马一骑也。转借又为两双者,一车四马,故四谓之乘。

“迁迻”之迻,从多从辵。好迁者不一而止,故从多。迻风易俗、迻民、迻粟,字皆作迻。其从禾从多之“移”,乃禾盛而相倚之谓。楚人谓多为“夥”,夥本移也,《史》作“夥颐”,传写误尔。经典“迁迻”字作移,经师口授之讹。

徒,从辵、从土;隶解散书之令茂美,亦云巧矣。本训步行也;乘车则行不履地,步行则践土而行也。借为“徒众”字者,兵车一乘,甲士三人,则步卒七十二人,步卒众也。庶人在官贱者曰徒,从车而行者也。以其贱也,故借为流辈之称,而加贱焉。通为但然之词者,乘车则有贰从,步行一人而已,故为无馀、无能、无功而但尔之辞。

过,本训度也,谓度越之也。正音古禾切,则过不及之过本音戈,无有作去声音个者矣。借为咎过之过,过者欲为善而失其则,故过可赦,罪不可赦。过者,不知止也;不知止者,情也,才也,力也。刚柔有过,而道义无过,但有不及。以刚柔行道义而度越事物之则,斯成乎过,亦逾量之谓也。通为“经过”云者,至其处而又越之他往也。又为“过从”云者,欲他往而经其处,因止相见,行将更他往之谓。如专相就见而云过,乃近世诗人简傲之词,要皆音戈。

造,本训就也,而“就”有二义:即也,成也。往而至曰造,即也;作而完曰造,成也。则造至、造作,义本相通,俱如字音七到切。或读“造作”为昨到切者,非。

逆,与“迎”义通,但音异耳。故本训云:“关西曰迎,关东曰逆”。《春秋》“逆女”,《诗》《礼》“亲迎”,读写各随其师授,其实一也。迎、逆皆如字,或读逆女为迎,亲迎为鱼度切,皆只为异耳。逆借为不顺之词者,送则随行,顺也,迎则彼来而此往遇之,彼之途顺而此之途逆,欲其来而我故往,皆拂违而不顺也。《庄子》言“迎随”,犹言“逆顺”也。子事父、下事上,顺而已。彼意欲然,而我往触之,虽终与偕合,犹非顺也。极至于篡弑而止名为逆,忠孝之枢,人禽之介,在用意往来之间,可不省乎!

,从高、从 省;既高且 ,城 之象。《说文》云“两亭相对”,其说未是。“城 ”字本如此,今加邑作“ ”,乃古国名,其君善善不用、恶恶不去而亡。今通用“郭”为“城 ”字者,以俗隶省 作享,又以“祭亯”亯字从子乱之,故概加“邑”以自救其纰缪。

,本“种 ”字。右旁作丸者,俗隶不成文。徐铉等《序例》云:“后人加‘草’‘云’作‘藝’,无所取。”又有虽不加“云”而加“草”作“ ”者,或有从丸、从禾而作“秇”者,皆不成字。 从 音戟 。持也;从坴,土也。持种而播之土, 之义著矣。借为治也者, 以治地,故通为习治也。习《六经》者称六 ,治经术者滋培吾心义理之种而去其稂莠,如耕者之事也。若技术工匠称其事曰 ,则僭词。

,本“生 ”字,俗作“熟”,徐铉等所谓“俗书谬讹,不合六书”者也。借为习知便行之辞者,如烹饪成而食之快也。通为谁何之辞,较谁何而更决,盖习知其不然而故诘之,令 思之,而审其定为谁何也。

骤病曰疾,疾困曰病。疾从矢,急也;病从丙,明也,病证明见,不易瘳也。疾可憎,故借为憎恶之辞。疾猝起,故借为速也。病可忧,故借为忧不可释之辞。病伤人不已,故借为害也。若称疾又称病者,言疾而至于病,危殆之辞。

畫,本训界也。从聿;聿,笔也,以笔畫田四界,如今鱼鳞图册,乃古绘事之始也。其后绘山水、人物、花木者,俱缘此而兴。字但音胡麦切,读如获,无有音胡化切者,北人无入声,语转讹耳。借为自限不进之辞,言如畫疆者,不复及广远也。

夢,从瞢省、从夕。目既瞢矣,而又当夕,夢然益无所见矣,故训云:“不明也”。音莫忠切,或可作去声读。《诗》“视天夢夢”,其正训也。江南之泽为夢,水气山烟,迷历夢夢也。若“ 寐”之“ ”,从宀、从 省,经典概作夢,传写讹省。

夤,从夕、从寅,本训敬惕也。寅者始旦,人初起时尚能自摄,至夕则弛矣。自寅达夕,其度不改,敬惕至矣。凡“夤畏”字,皆当从夕;经传但作寅者,传写省尔。寅,髌也,厀端也。“艮其限,列其寅”。《艮》三阳居二卦四阴之会,为厀端之象,字正作寅。今写《易》者加夕作夤,讹也。阳从下起,至厀端为三阳之位,故律中太蔟之月为寅。若“夤缘”之夤,谓小人惴惴葸畏以相攀附,故借用“夤畏”字,犹言“象共滔天”也。

,石硙也,音模卧切。隶作“磨”,省尔。以石碎物使细之通称。故以粗石加玉石之上而 之亦曰磨。本无平声,《诗》与“磋”叶者,古韵平去互用,其常也。因此遂于凡磨字俱读作魔,俗儒之陋也。犹《大学》注偶叶“硕”为时灼切,陋儒因概读“硕”为“若”,迷不知改久矣。借为“磨勘”“照磨”字,皆取细研文理、按摘其不法之义,亦宜如字读之。

彼,本训云:“往有所加也。”谓往与物遇而与之相接也。故《庄子》曰:非我无彼。自我而外谓之彼,然自我彼之,我之所彼也。从皮者,有加被之意,与我有相困相敌之势,我有以处之乃可。曰彼己者,我之私也;彼者,物之偏也。皆非大公之辞。故又为远之、轻之之词,于己之外有彼,我可施之以治,而不在我函受之中也。又为指物而论赞之语,如云“彼茁者葭”之类,亦我所指拟而见其然也。

,音词闰切,本训云:“行示也。《司马法》:‘斩以 。’”《礼》:“遒人以木铎 于路。”从彳,行也;从匀,均示也。今俗写作“狥”,旬有匀义,从之尚可,变彳从犬则大谬。此字从无屈己从物之意,凡殉物之“殉”,自当作殉。若《史》称黄帝“少而侚齐”,从人、从旬,今亦作狥,非。

亦,本与“掖”通,象人两掖。徐铉曰:“今俗别作腋,非是。”掖,以手持人也,一曰臂也,夜行而以手持其亦曰掖。借为语助词,与“又”意近。又,手也,亦,臂也,皆为然而此复然之词,或相仍也,或相匹也,盖以两手臂之在身,彼此相侔而同用,取义既尔,字形亦然。

夾,从二人、从大,古洽切。夾,从 篆“亦”字。 加二点,失冉切。夾,持也,二人交任大事以持危,所谓“夾辅王室”,周公、太公交相持也。夾,两亦掖也。 各有所藏,窃物而置之掖下也。今律有 带、怀 ,当读为陝西之陝,而俗呼为郟 之郟,误矣。欧阳永叔以夷陵陜州、音郟。 弘农陝州印篆互淆为言,而谓“ ”从二入,“夾”从二人,亦未合六书本义。 音闪。 从四点相倚。

易,象蜥易之形。以蜥易能变,故为阴阳变化之义,而《周易》以之立名。通为更也,移也。借为治也者,以古有一易、再易之田,更岁而耕,治之则美,故曰“易其田畴”。又为市买、为交易者,以所有换所无,彼此变置,所谓“贸迁有无”也。凡此皆读如“亦”。转为顺利之意,与“难”相对,发音以 切者,以道途起义,治则平,不治则险,平则行之无难,险则行之劳倦而不即达,故居易与行险相反。易治、难易,以体用分入、去二声,义固相通。俗读居易为“亦”音,犹之可也,读“交易”“易治”为以 切,则必不可。若陋儒谓二字下笔不同,则野人之语而已。

辟,正音必益切,读如璧,本训法也,从口。用法以卪治 音愆, 与君同意,故又为君也。卪治 者,刑法也,死刑曰大辟,皆如字读。其“ 户”之 ,借为 地、 田者,开也,音毗益切。“譬喻”之譬,从辟、从言,以他物为法而求肖也,音匹义切。“ 治”之 ,从井,芟理之也,借为“ 邪说”“ 行人”字,必益切。“便嬖”之嬖,从女,卑义切。“邪僻”之僻,从人,普击切。“匿避”之避,从辵,毗义切。经史或概用辟字,省尔。因而读者多失其音,不可不辨。

,音宗者,从從省,车马饰也。其从從不省者,自音足用切,本训缓也。凡治人之道,急则受约,缓则放恣,故通为“放 ”字。 人而不教, 欲而不节,皆缓过也。一曰舍也;舍,置也,置其罪而不问, 释之也。借为语词者,即也,任也,谓姑放言之、缓言之,即從彼情势所或然而亦不然也,故曰 使,曰 令,曰 谓,皆姑从從彼说也。若“從横”之從,初不从糸,自音才用切。從,随也,随之自去则直,曳之使折则横,故南北为经谓之從,东西为纬谓之横。《诗》“横從其亩”,《史》“合從”,皆不从系,俗音足用切及作“ ”者,皆非。

维,车盖维也。所以系盖而持之,使不从风敧侧也。通为维系、维持者,盖扶危定倾所藉也。借为语助词,曰“维某年”“维某人”“维某事物”者,亦系也,《春秋传》所谓“以月系时”“以地系人”之意,言此事、此人系之于其时其地,犹今文移“係”字。

纯,本训丝也。以麻为细布,其功繁,以丝为之,其功简,故曰“纯俭”。以其简俭而不劳人力,故为“纯朴”之纯。布之纯,木之朴,皆质也,文杂而质壹,故通为“纯一”字。转为衣缘之称者,在《说文》本训无此释,而于“缘”字训云“衣纯也”,则纯固有“缘”义矣。《礼》注音之允切。衣或麻或丝,而缘必以丝,以其柔而不折也。缘以丝,故缘谓之纯。然则衣缘之纯如字读音淳,亦奚不可!

缊,本训绋也。绋者,乱丝也,丝枲纰乱不可理者。贫贱者无绵以充袍内之箸,故袍有箸者谓之缊,音温,字从昷,衣之而暖也。借为中藏之义者,袍有表里,缊箸表里之中,不见而充实,故体物而用不显,实为用之所储曰缊,所谓“《乾》《坤》其《易》之缊邪”。其赤黄之间色曰缊,音于粉切,字当作“蕰”;蕰者,积草久而黄赤之色也。又《易》曰“天地 缊”,本作“壹 ”,其作“缊”者,皆传写失之。

纷,本训马尾韬也。兵车之马,恐尾摇飏乱人目,以丝束而韬之。借为“纷 ”字者,以纷总尾毛,繁多之象,故纷 杂乱也。其“ ”字从员、从云。员,物数也,云,古云字;物数如云之倏生重叠也。俗顺纷字左旁之糸,并 字从糸作“纭”者,不成字。

纶,但音古还切,并无“伦”音,读为“伦”者,不识字人以偏旁朦读耳。本训青丝绶也。绶者,所以系韨,盖绳 之属,合众丝为之。故分谓之经,单丝为织综也;合谓之纶,合纽众丝为绶也。《易》曰“ 纶”者, ,长也,纶,维也,延亘天地而维系之也。纶以青丝为之,异于组之五色,故凡青丝双纽,通可云纶,“纶巾”是也。俗但知纶巾之纶音关,而不知“经纶”“丝纶”“ 纶”之本音关,收入真韵,何以谓之识字!

缪,本训枲之十洁也。绪多则结,故借为固结之义。曰“绸缪”者,丝麻直曰绸,曲曰缪,一直一曲,结之固矣。结则不理,谚所谓乱如麻也,故以之为恶谥。亦应如字读之。注疏家或读为穆,或读为谬,皆非。但音武彪切。

,本训雀头色,一曰微黑色,如绀。 ,色之浅者,以有浅义,故俗借为方然之辞。然其字本音士咸切,读如谗,俗呼作“才”音则谬。方然曰裁,义可通,音不可混也。

纸,本训絮,一苫也,谓纳絮于衾中满一盖也。至汉蔡伦始以鱼网为纸,代简牒缣素之用。或用茧,或用楮,或用竹,以其平铺而匀白似衾中之絮,故借名为纸,而本训隐矣。

绐,音徒乃切,本训云:“丝劳即绐。”劳者,理之急也;绐,屈结也,则是绐者乱也。史以此为虚言相欺之辞,盖“诒”字之讹。“欺诒”字自音颐,不从糸,亦不音惫,盖两失之。

缅,本训微丝也。借为“缅邈”字者,缅微而邈远,皆不易见之辞。通为“缅想”云者,思古念昔,在若有若无之间,如微细之丝,略可仿佛而已。

繫,但有古诣切,一音读与“继”同,维繫连缀之也。与“係”字别,係音胡计切,束也。凡繫属于某之繫,俱作繫;束缚则作係。今俗省系作係、读繫作胡计切者,辗转入妄。胥史之苟简,而士大夫因之,亦可伤也。

缘,正音以绚切,衣纯也。古人朴而慎,衣之周回皆缘之。后世针工巧,乃缝合之,去缘。衣缘循衣四周,与俱上下,故有循历附著之义。借为循也、因也、附也。缘附衣与正幅相循而相就,辏合以成制,故事得附天人之会以就曰“有缘”。皆当如字读如“掾”。俗发作平声音“铅”者,非。

,古文“续”字,从贝、从 ,而不从庚。徐铉曰“今俗作古行切”,不知谁为始误者,而古今弗能改也。皋陶“ 歌”,相续和也,犹次韵言次,联句言联也。流俗已成,使有读皋陶“续歌”者,世将非笑之矣。至俗写作“ ”,从廖省,则谬舛不成字,尤不足道。

絜,本训麻一端也。麻十絜为缪,多则不理,一端为絜,少易理也。《大学》言“絜矩”者,麻屈而纠之则乱,引而伸之则治,就其端而理之则直。絜,治麻之事也;矩,治木之事也。譬理民者,如絜之直,如矩之方,直方而天下之理得矣。絜本无比量之意,注疏家不知分析二字,谓絜比其矩,不知矩何比之有哉!

,本训丝,湿 也。丝湿则黏结而不理。杜诗“ 乾坤大”,唐人犹有此语,乃忧乱之作,谓乾坤如乱丝也。传写经传者用为“出内”之内,亦贪茂美而从音立字之失。入之于中之谓内,屏之于外之谓出,《大学》“外本内末”,正其义也,不当从糸。

恁字,《说文》凡两见,而徐铉等不言重出,疏矣。心部“恁”字训云“下赍也”,谓以物馈下也;食部“恁”云“亦古文‘饪’字”。心部音如枕切,食部音如鸩切,乃二义俱于从任、从心之义无取。按:恁本思也,任心为用,所谓“心之官则思”也。而宋、元以来语录、词曲训为此也、是也,音于禁切,则方言俗字耳。

食,从亼、从皀。亼,集也;皀,米香也。凡米皆可作饭,故取合集馨香之义,皆即饭也。食与饭皆一字而两义,食之与所食者,饭之与所饭者,皆可如字读之。古人体用字皆不分,后世经师增益,分别食音寺,饭音反。若此类者,成为格律,亦徒荧人听睹耳。若“以食食人”其字音寺者,则从食从人之“飤”,经典传写作食者,省耳。如《孟子》“治于人者食人”之类,皆“飤”也。粮饷所以飤师徒者,故本训云“粮也”,如《论语》“足食足兵”,亦飤也。食之者养之,故古人有名食我、食其与 “己 ”通 ,取义于子之能养己,亦本“飤”字,音祥吏切,读如“寺”。而《左传》《史记》注音羊侍切,读如“异”,亦非六书之本然。

餽,从食、从鬼,故训为祭也。 ,从食、从遗省,故训为饷也。二字音同而义别。《礼》“特牲 食”,本当作餽;《孟子》“君餽之粟”,本当作 ,传写两失之。

胜,正音识蒸切,读如升。本训任也,谓堪任之也。通为战而克敌之名者,凡用兵力足以当敌则胜,力弱于敌则败。胜者,力相当也,与“克”意近。又妇人所戴金玉彩缯为花者,谓之“花胜”,人日剪彩为人,谓之“人胜”,言其堪肖生物也。西王母戴“胜”,此之谓也。鸟有似鹁鸠而头有丛毛者,名曰“戴胜”,皆取此义。俱如字读如升。或读作诗证切,而以“胜任”字发作平声者,非是。

北,本训乖也,从二人相背,与“从”相反。故兵败走曰北,言背敌而反走也。其为南北之北者,天体大圆,无有方所,以人为主,以日为正,中国在赤道之北,日恒在南,北方背日,故名为北。向明而治,北所当背也。

黱,音徒耐切,本训画眉也。从“ ”得声,与腾、螣同从“ ”会意,与“花勝”之勝同。从黑,以黑画也。俗从“代”,虽谐声而无义。古之画眉以黑,汉以下乃易以青,而字仍从黑,因呼石中曾青为螺子黛,蓝汁之沫为青黛,名实爽矣。

黨,从尚、从黑,本训云“不鲜也”。尚,加也,黑而加黑,其色黯矣。今俗用为“乡黨”字,于会意、指事,杳不相及,乃古今相沿以五百家为黨。或言字中从里,似矣,里下加火,益不成文。惟邑部有“ ”字,音与黨同,而本训邑也,五百家成乎小邑矣。盖传经者,师口授而弟子笔记,因以成讹。俗字与《说文》六书相左,未有如此之差异者。

市居曰舍,正音始夜切。古者耕而在野,所居曰庐,休而在市,所居曰舍,故借为止也、休也、置也。凡“用舍”“取舍”“舍离”,皆如字读。“不舍昼夜”者,流不止也。“舍之则藏”者,休置不用也。“舍己从人”者,置己也。捐物不取曰舍者,止而不取也。通为语助词,如“舍皆取诸其宫中而用之”,亦谓止取之宫中,不他求也。又施舍之舍曰舍者,亦止息其私利之心,置之与人也。若《诗》“舍命不渝”,则谓安置其身心于正命也。凡舍字皆止音赦,若音书也切之“捨”,从手,本训赦也,与舍字原不相通。

合,本训侯 切,会合也。两相协同,则固合矣。不同者而联之使同,所以合也。初无异义,不得异音。《唐韵》以合并、合成、联合为“阁”者,非是。其量数在升之下、勺之上者,字本作“龠”,音以灼切。龠,三孔笛也。古以乐器为量,所谓万事起于黄钟也。一龠所容十勺,十龠则升。后人从省,惮龠字之繁,减画为合,乃吏人写“钱”作“ ”“氂”作“厘”之恶习。而呼作“ ”音,亦呼“石”为“旦”之陋俗耳。大雅其屑从之乎!

,从冄、从邑。隶省作“那”,乃地名,在安定。初无别义。而《诗》“受福不那”,训为多也;《左传》“弃甲则那”,训为何也。盖皆古者方言,初无定字,随用一同音之字加之尔。此字但音诺何切,今俗有奴个、奴驾、奴假三切,皆市语。

邪,从邑。琅邪,地名。借为语词,与“乎”相近,而缓于“乎”,盖亦古人方言,借音不借义也。自汉以下,北人俗谚称父为邪,又解散字画,从耳、从邑,造为“耶”字,流俗更复加父作“爺”,形声乖陋,上下施行之,乃六书之大蠹,莫可如何者也。若“衺正”字本从衣,音徐嗟切,与邪音以遮切本相县隔。经传传写,以邪为衺,艺苑相承,邪僻、奸邪,无有能知本字者,亦无从诘其所自讹矣。若《诗》“其虚其邪”,则疑而不行之意,盖即语助之邪通之。而注疏家又发作“徐”音,亦叶韵之过也。

郎,从邑,鲁地名,今鱼台县。自汉以下,忽以为称人之词。妻呼夫曰郎,因而子呼父亦曰郎,乃小儿因母称也。妻父母呼婿亦曰郎,因女称也。其始盖“良人”二字语急之讹,后遂为美称。仆从以之称主,而人因以称人之子。汉命官不正其名,遂有“尚书郎”等官,施及于今矣。或亦古者以子、男名爵之意与?要于本字从邑之旨,了不相涉。

旣,本训小食也。小食者,朝饔夕飧之外有馀食,则间食之也。借为尽也者,馀食以小食毕之,则无馀矣。故《春秋》:“日有食之,旣。”食无馀也。通为已事之辞者,尽则已矣。终一日之食,明日乃复食,终一事之功,他事乃复起,故为竟事复起之辞。工役之禀食谓之旣,犹《周礼》言“稍食”。大享以养君子,小食以饮工役,不丰之谓也。旣从皀,与食同意;从 ,与气近。故旣禀或作“饩”,而《中庸》作“旣”,正宜如字读之,不当音“气”。

卽,本训卽食也。徐锴曰:“就也。”卽食者,食不以饔飧之常,随便辄食也。食不以时,故从 ,欲使节之也。就者,就便之意,便则就之,故相迩曰相卽。就便者无待,故无所待而急应曰卽。卽日者,就此日也。卽事者,就此事而言之也。两相就则合而为一,故二名同实曰某即某,辗转相借尔。

二千五百人为师。师,众也。借为所受教者之称。君、父、师,皆至重者也。然君有定尊,父一而已。善无常师,三人必有,学日进则师日广,不以专家之学为止也。通为相效之词曰师,师者随众效俗之谓。

,本训当罪人也。言罪人已服,使之即当其刑也。士师上刑书于司寇,司寇上于王,王使卽刑,爰书上下允行之谓 。通为覆奏允行及属吏急告监临之词者,刑尚速决,无留狱,故相告速决,皆借之为言。又为军中情形胜败驰告之辞,亦谓急告也。但 非善词,今迁除贡举,以喜相告而亦曰 ,则失实而不祥矣。又《礼》“ 葬者 虞”,亦言急也,训诂家读为赴,亦非。又为施 云者,本以 仇起义。 仇者正当其怨。因转为“ 德”“ 礼”字,义取相当,实亦不类,不如言“ ”之为得也。若下淫曰 ,言罪在必刑尔。

甲,象木戴孚甲之形。孚甲者,草始出土,戴种壳而出,以御风雨,故借为铠也。又借为十干之始、木王之长者,木始生时也。以为十干之始,故借为甲族、甲第、甲科、里甲,皆以弟一等言之。

《说文广义》卷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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