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明仲
  • 性别: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郑州管城县(今河南郑州)人
  • 出生日期:1035年

李诫(1035年—1110年)北宋建筑艺术家。字明仲,郑州管城县(今河南郑州)人。出身官僚世家。曾祖惟寅,官至尚书虞部员外郎,赠金紫光禄大夫;祖父惇裕,任祠部员外郎,赠司徒。父南公官至户部尚书,龙图阁直学士。李诫祖父在祠部掌管庙祭、祠祀,使他有较多机会接触庙宇宫殿。后随父先后到西安、成都、洛阳、郑州等名城,从小受到古代建筑艺术的良好熏陶。他于元丰八年(1085)恩补郊社斋郎,不久调曹州济阴县尉。元祐七年(1092)以奉承郎为将作监主簿,开始了管理建筑工程的生涯。绍圣三年(1096)升任将作监丞,元符(1098—1100)年间因建成五王邸之功,擢宣义郎。崇宁元年(1102)又以宣德郎任将作少监,又因建辟雍之功,升任将作监,主持国家的建筑工程工作。他第二次在将作监工作期间,屡因设计管理之功受到封赏。他主持设计和修建的大工程就有五王邸、辟雍、尚书省官衙、龙德宫、棣华宅、朱雀门、景龙门、九成殿、开封府廨、太庙、钦慈太后佛寺等十一项之多;因工程精良受到的封赏有迁奉议郎、升承议郎、迁朝奉郎并赐五品服、擢朝奉大夫、提升为朝散大夫、擢右朝议大夫、并赐三品服、升中散大夫,因建筑设计与工程管理上的功绩,在将作监连升十六个等级,最后升任这个部门最高长官——将作监。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 ),开始组织编修建筑技术的规范,元祐六年(1091)编成《元祐法式》,但因该书“别无变造用材制度,其间工料太宽,关防无术”,故于绍圣四年(1097)令李诫重新编写《营造法式》。他用了六年时间,于元符三年(1100)撰成《营造法式》,崇宁三年(1103)颁行全国。该书共36卷,357篇,3555条。该书全面系统地总结了当时的建筑技术、形成规范,对当时乃至后世的建筑技术进步,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他除了充分运用自身的经验、知识、技术,还“考阅旧章”,“考究经史群书,潜心研究总结古人的成果”。他研究了《周礼》、《考工记》、《墨子》、《周髀算经》、《九章算术》、《唐六典》、《鲁灵光殿赋》、《景福殿赋》、《韩非子》、《管子》、《淮南子》等多种古籍;然而他并不迷信古人,将古人记载“并勒匠人逐一讲说”,“稽参众智”,集思广益,总揽古今。因此,才写出这部中国古代建筑史上的光辉著作。李诫还有一部《新集木书》,已佚。李诫“博学多艺能”,他是个书法家,“工篆草隶,皆入能品”。他的小篆《重修朱雀门记》,深得皇帝赏识,颁诏刻于朱雀门下。他又是个画家,“善画,得古人笔法,上闻之,遣中人谕旨,以《五马图》进,睿鉴称善。”他是个史学家,研究《周礼》、《尚书》、《左传》等,著《续同姓名录》二卷,《续山海经》十卷。他还是个音乐家,他钻研音乐,有《琵琶录》三卷。是个一专多能的奇才。(引文出自《营造法式·序言》《李诫墓志铭》。

李诫作品

营造法式 [ 李诫 ]

北宋官方颁布的关于建筑工程作法和工料定额的专著,我国古代第一部建筑法规。由北宋李诫于1100年编纂而成,1103年刊行。全书三十四卷,三百五十七篇,三千五百五十五条。书前有“看详”、目录各1卷。“看详”说明若干规定和数据,如屋顶坡度曲线画法,计算材料所用各种几何图形之比例等。“总释”、“总例”二卷引经据典地注释各种建筑物和构件的名称,力求统一;各作制度十三卷,是研究古建筑最有价值的部分,记载宋代的楼殿厅堂等屋宇之形,对古代的宫室制度考据颇有价值。所附插图极为精细,具有宋代版画特点。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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