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

孔子与儒家哲学 [ 梁启超 ]

梁启超著,《孔子》写于1920年,不仅论述了孔子的事迹、孔子提纲,还谈了孔学与《易》、《春秋》的关系,可谓对孔子学说做了明晰的阐释,将我们引入孔子思想的殿堂。《儒家哲学》收录了梁启超在清华大学关于儒学的深入浅出的讲演稿。他围绕学术界及读者所关注的重点问题,讲述了儒家发展的历史。尤其是他注重哲学与经学的结合,关注哲学与人生的联系,讲述中常洋溢着充沛的感情,因而极具感染力。他出入于学问与社会之问,讲述简洁明了,观点明确新颖,常有发前人所未发之见。对于儒家哲学方面的研究成果,从儒家哲学、儒家政治哲学和儒教这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儒家哲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查看详情>>

中国哲学十讲 [ 李石岑 ]

李石岑著。1935年2月世界书局初版。该书是作者于1932年在福建教育厅暑期讲学会上的讲演稿。书中从中西哲学比较研究中探讨了中国哲学各主要流派的思想特点,认为儒家的哲学思想偏重于伦理,孔子实际上是个伦理学家,孟子、荀子都绍述孔子的伦理思想;认为墨家的主要思想是其尚同说及其实践精神,墨家把一切都看成是平等的、划一的,这种思想博得后世的好评;认为中国哲学只有道家的体系最完备,它的认识论、宇宙观、人生观都是从一个体系中演绎出来的,自然主义与辩证法是道家哲学的神髓;认为以惠施、公孙龙为代表的名家注重概念,把概念的能动性故意夸大,使之和事实分离,专在概念上维持其思想体系,专为他们观念上的“一”辩护。作者说《中庸》是儒家哲学思想的基础,其主要思想是论“诚”与论“中和”,二者是一贯的。“诚”充满在天地间,全靠人生去表现出来,表现得最圆满的就和“诚”合而为一了,这是一种最高的境界。认为朱熹的思想是融合儒、道、释三家思想而成的,又为周、张、二程诸人思想之集大成者,在中国思想界确实是个有数的人物。指出王夫之哲学是体用一源论,“体”是指的大自然的本体而言,在本体的大自然当中,一切事物之所以能够产生的原因,完全是由于“用”的关系,“用”离开了“体”就无从发生,“体”若没有“用”也就不能显其存在,体和用实际上是一种东西。指出戴震的“生的哲学”颇受王船山、颜元的影响,而为反对宋明理学最有力的一员,“因气化而有生生,因生生而有品物”,是戴震全部思想的缩影。 查看详情>>

牟子 [ 牟子 ]

全称《牟子理惑论》,亦称《理惑论》。东汉牟子著。佛教书名。为较早介绍中国早期佛教思想的重要著作之一。收入南朝梁僧祐所编《弘明集》,刊列集首。最早见于南朝时宋明帝敕中书侍郎陆澄所撰《法论》一书中,以其详载汉明帝遣使求法传说,被著录在其书第十四帙《缘序集》中。书前有《序传》,介绍牟子生平和著作缘由,后有《跋》,仿佛教“三十七品”和《老氏道经》三十七篇体例,作本论三十七篇。全书取问答体裁。根据假设的北来儒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引证孔、老之言和佛教经典,分别予以答辩。表现了主张佛、道、儒三家一致,特别是佛家、道家一致的思想倾向。认为佛是“道德之元祖,神明之宗绪”,(《牟子》二章)是人间至德的体现者和神圣世界的最高主宰;“人道法五常”(《牟子》四章),佛家的善恶标准与儒家的伦理规范是一致的;“怀善者应之以祚,挟恶者报之以殃”(《牟子》十七章),佛教的因果报应理论与中国固有的传统伦理学说是一致的;沙门出家剃度修行合乎儒家的“至德要道”,不应形式地去看是否有违于身体发肤之义;佛家遇人无跪起之礼,只是不死守形式的德而已,因为上德不追求形式上的德,因此就是有德。书中对佛教的理解多有改造和发挥。反映了佛教传入初期人们对佛教的理解水平。 查看详情>>

孔子与论语 [ 钱穆 ]

孔子研究著作。近人钱穆著,集有作者18篇孔学研究论文。其中有10篇探究《论语》,包括《论语》的读法和朱熹的注疏,另外数篇是研究孔子思想与现实文化的关系,认为“孔子思想之重点与价值,正在要替人类提出一个解决此种种问题之共同原则。”这一原则“只‘道’‘德’二字便是。”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4年初版。 该书是钱穆阐述孔子学说,教读《论语》方法的结集。书中指出:儒家是 一种“人文的宗教”,孔子的教义具有“道地十足不折不扣的宗教精神”。 钱穆突出强调“情”在儒家思想中的地位:“宋儒说心统性情,毋宁可以 说,在全部人生中,中国儒学思想,则更着重此心之情感部分,尤胜于其 着重理知的部分。我们只能说,由理知来完成性情,不能说由性情来完 成理知。情失于正,则流而为欲。中国儒家,极看中情欲之分异。人生 应以情为主,但不能以欲为主。儒家论人生,主张节欲寡欲以至于无 欲。但绝不许人寡情、绝情乃至于无情。” 查看详情>>

从宋明理学到阳明心学 [ 吕思勉 ]

吕思勉著,十五篇。理学兴于北宋,盛行于南宋与元明清时代,影响一直延续到近代,可以说是唐代以来儒学思想的主流,其影响覆盖整个东亚。理学与国人之思想关系甚深,故吕思勉在其上海沪江大学“中国哲学史”课程讲义的基础上,综合理学家的重要学说,兼及其对社会风俗之影响,写作了这本《从宋明理学到阳明心学(一部简要的理学思想史)》。《从宋明理学到阳明心学(一部简要的理学思想史)》作为剪裁得宜的入门书,对宋明理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是广大国学爱好者了解程朱理学到阳明心学思想发展的读本。 查看详情>>

中说译注 [ 王通 ]

亦称《文中子》,十卷。隋王通 (584—618)撰。王通字仲淹,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任蜀郡司户书佐,曾上隋文帝《太平策》十二篇,为朝所疑忌,弃官归家,以讲学著书为业。仿《论语》作《中说》,由其子福郊、福时记述。门人私谥“文中子”,因以名书。《唐书·艺文志》录(文中子)《中说》五卷,《文献通考》及《玉海》则作十卷,与今本合。共十篇。末附《序文》一篇及杜淹所撰《文中子世家》一篇。通子福时录唐太宗与房魏《论礼乐事》一篇。卷末有阮逸《序》。又有福时贞观二十三年《序》。全书崇尚儒家思想,以为“千变万化,吾常守中”,又以仁义为教化之本。提倡“时异事变”,“通变之谓道”、“通其变天下无弊法”。从认识论上,主张“居近识远,处今知古”。反对 “执古御今”,强调 “知之者不如行之者”,但也有“行之者不知安之者”保守的一面。又主张“名实相生,利用相成,是非明,去就相安”,说明事物的相互依存关系。曾提出儒、释、道“三教于是乎可一矣”的主张。宋阮逸作注。有 《四部备要》本 查看详情>>

中国与欧洲的人生问题 [ 张君劢 ]

这是一本由德国哲学家、诺贝尓文学奖得主奥伊肯和中国儒学大家张君劢合著而成的小书,从通俗普及的角度介绍了中国与欧洲的思想起源及发展历程。其中欧洲部分由奥伊肯撰写,他从欧洲思想的发源地——古希腊开始,对中世纪和近代启蒙运动以及德、英、法等国的著名哲学家进行阐释,中国部分则由张君劢撰写,他用精炼的语言对先秦孔孟老庄、宋明理学和朱熹、陆象山、王阳明等思想进行介绍。全书短小精悍,两位作者均为世*级的一流学者,在不长的篇幅中浓缩了中西思想的精华。 查看详情>>

知识论 [ 金岳霖 ]

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认识论著作,写于1937年。书中讨论了西方认识论提出的思想、事实、语言、知识、真理等问题,内容丰富,分析精细,技术性强。作者力图证明客观事物的独立存在和知识的客观性,认为“被知的不随知识的存在而存在”,“被知底性质不是知识所创造的”。作者论证了归纳赖以存在的归纳原则的永真,反驳了怀疑主义的论点。同时十分强调认识方法的重要性。认为如果不凭借一定的操作方法,不可能获得正确的概念。为此,作者提出了“手术论”。例如,“所谓圆是以一点为中心而用离此中心同一的距离的直线为一端占据此中心,另一端环绕此中心而得的平面图案。圆就是这一套手术。”(《知识论》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23页),手术论认为所有存在的事物其过程和性质,都可以在一组操作和实验中定义而被人们理解。手术论就是要提供有效的认识,科学家有许多治学方法,手术论是一种科学方法的理论。过去曾陆续单篇发表,198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 查看详情>>

论道 [ 金岳霖 ]

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查看详情>>

中国哲学小史 [ 冯友兰 ]

冯友兰著,商务印书馆1933年12月初版,1945年11月第二版。 该书主要分析和阐释了孔子、墨子、孟子、老子、惠施、公孙龙、庄子、荀子、周濂溪、张横渠、二程、朱子、陆象山、王阳明等的哲学思想。 关于朱熹,冯友兰认为,朱子之学乃是以周濂溪之太极图说为骨干,而以康节所讲之数、横渠所说之气,及程氏兄弟所说形上形下及理气之分融合之。在朱子看来,凡有形有象者,即是器;所以为是器之理者,则是道。所谓道,即是指抽象的原理或概念;所谓器,即是指具体的事物。天下之物,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为的,皆有其所以然之理;其理并且是在其物之先。一事物之理,即是该事物最完全的形式,也是该事物的最高的标准,这也就是极,是一事一物之极。而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它是天地万物的最高标准。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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