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源著。十卷。王源于五十六岁执贽颜 门,遂绝空虚文字之习,以倡明颜学为己任。他怀抱“使 民生遂,人才出,官方理,国日富,兵日强,礼教行而异 端息”之愿望,参酌古今,变而通之,撰成“平天下之书” (《颜氏学记》卷八),即《平书》。本书内容分十个方面: 一曰分民,二曰分土,三曰建官,四曰取士,五曰制田, 六曰武备,七曰财用,八曰河淮,九曰刑罚,十曰礼乐。 书成后与李塨商订,塨撰成《平书订》。《平书》基本思 想是主张封建制与郡县制并建,惟耕者有田,废科举, 兴学校,举贤才,公用人之权於天下等。但未刊行,全文 存于《平书订》中。 查看详情>>
明代理学家吴与弼的哲学著作。是作者平日体会笔札。此书以心性涵养为主要内容,以天人合一 的圣贤境界为追求目标。认为性命有别,命是天所赋 予,贫富贵贱,得丧荣辱,一听于天;性则在心,可反身 自求,全靠自己涵养。主张要“栽培自己根本”,作到“精 白一心,对越神明”。“圣人之学无他,求诸己而已。”提 倡道德尊严,“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强 调践履功夫,“从至难至危处试验过”,方为笃实纯粹君 子。提出“心本大虚”的命题,主张以“明德”为本,通过 静中涵养功夫,克己复礼,收敛此心,以得本心。“人苟 得本心,随处可乐”,“真趣悠然”。今有清道光乙未 (1835)重刻本,附于《康斋集》。 查看详情>>
清冯景所作。该书集中论述了生死、神怪与命运诸问题,提出了许多带有鲜明无神论 倾向的观点。认为生死是一种自然现象,“死生者,人 之昼夜也”,人不应恋生畏死,而应循其自然。指出 人的祸福吉凶、贫贱富贵皆与“命”或“天命”无关, 而是决定于人自身的“能”与“不能”,“能者养之以 福,不能者败以取祸。夫祸福在能与不能,视其所养 与取以分焉,而奚其云云命?”对于人所以迷信 “命”的决定作用,书中解释说: “不可知,则归之 命”,揭示了命运迷信的认识论根源。书中还对神仙 怪妖迷信作了批判,明确指出:“凡妖之作,由人兴 也。”反对祀神禳物,主张“不禳于物,不媚于鬼”。 查看详情>>
哲学著作。清颜元撰。十一卷。分《存治》、《存性》、《存学》、《存人》等四编。《存治编》原名《王道编》,一卷,二十四岁时作。大旨欲复井田、封建、学校等三代之制。《存性编》二卷,三十五岁时作。批驳宋儒将人性分为天命之性、气质之性及气质有恶之论,以为理即气之理,气即理之气,人之气质万有不齐总归一善,至于恶则后起之引蔽习染。《存学编》四卷,三十五岁时作。力矫理学空谈心性之弊,注重“习行”,强调功用。《存人编》原名《唤迷途》,四卷,四十八岁时作。专为辟佛、道等教而作,文词通俗浅近。上述诸编,较系统地阐发著者的哲学和社会政治观点。收入《颜李遗书》(清刻《畿辅丛书》本)和《颜李丛书》(1923年四存学会排印本)。今有北京古籍出版社标点本。 查看详情>>
胡适著。写于1934年3—5月。发表于1934年12月《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4卷第3期。共分六节。指出儒是殷民族的教士;他们的衣服是殷服,他们的宗教是殷礼,他们的人生观是亡国遗民的柔逊的人生观。认为儒的生活是以治丧相礼为职业。指出孔子的伟大贡献在于把殷民族部落性的儒扩大到“仁以为己任”的儒;并把柔逊的儒改变到刚毅进取的儒。并具体论述了“孔子的伟大贡献正在这种博大的‘择善’的新精神”,“没有那狭义的领域观念”,“他的眼光注视在那整个的人群”。指出“在两千五百年前,孔子就提出‘有教无类’这样平等的教育观必定是很震动社会的一个革命学说”。“因为孔子深信教育可以摧破一切阶级的领域,所以他终身‘为之不厌,诲人不倦’。”还指出孔子提倡的是那“刚毅勇敢、担负得起天下重任的人格”,“孔子自己的人格就是这种弘毅的人格”。又说,孔子并没有抹杀“谦卑的态度”、“虚心的气象”。“柔逊的处世方法”,这几百年的“儒者遗风”,“不过不承认这一套是最后的境界,也不觉得这是唯一的境界罢了”。“在那个标举‘成人’、‘成仁’为理想境界的新学风里,柔逊谦卑不过是其一端而已”。在孔、老关系上,认为“孔子和老子本是一家”,“老子代表儒的正统,而孔子早已超过了那正统的儒。”“老子仍旧代表那随顺取容的亡国遗民的心理,孔子早已怀抱着‘天下宗予’的东周建国的大雄心了。”“老子的人生哲学乃是千百年的世故的结晶……孔子……的性情人格不容许他走这条极端的路,所以他渐渐地回到他所谓‘中庸’的路上去,要从刚毅进取的方面造成一种能负荷全人类担子的人格。”后收入《胡适论学近著》。 查看详情>>
一卷。中庸章段一卷。中庸余论一卷。读论语札记二卷。读孟子札记二卷。清李光地(1642—1718)撰。李光地字晋卿,号厚庵,清代理学家,福建安溪人。康熙九年(1670)进士。官至吏部尚书、内阁大学士。学博而精,尤深入《易》。著有《周易通论》、《尚书解义》、《孝经全注》、《古乐经》、《大学古本说》、《中庸余论》、《朱子语类四纂》等。其《大学》用古本,后有自记,称读朱子之书五十年,凡如《易》之卜筮、《诗》之雅郑、周子(敦颐)无极之旨、邵子(雍)先天之传,皆能灼然不惑,老而愈坚。但对朱子所解《大学》不能心通默契,于是查检旧籍,寻逐经义,认为“知本诚身二义,尤为《大学》枢要所有”。其《中庸》不用朱熹本,亦不用郑注古本,分为十二章。《余论》一卷,阐发精义尤多。《论语》、《孟子》则随其所见即札记之,但举经文首句,标曰某章,其无所诠解者则并其章目不存。李氏之说不拘于门户之见,于程、朱之说颇有出入,也并不一尊王学,当取则取,当弃则弃,表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四库全书》底本为福建巡抚采进本。 查看详情>>
八卷,清焦袁熹著。其书仅及成公八年而止,为未成之书。前有其孙焦钟璜跋。其论无骇书名,若后世帝室之胄不系以姓,非贬而去之;论书螟为虫伤苗稼,即当留意补救,不以此一事便为恶,所论皆能酌情理之平,洗孙复以来之曲说。末附读《春秋》数条,论即位或书或不书,四时或备或不备,有史所本无,有传写脱佚,非圣人增减于其间,足破穿凿之说。《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以为,“近代说《春秋》者,当以此书为最。虽编辑未终,而义例已备,于经学深为有裨。”收入《四库全书》。 查看详情>>
清焦袁熹撰。共九卷。其中《大学》《中庸》一卷,《论语》六卷,《孟子》二卷。系作者读四书的随录笔记。《凡例》言: 该书的十分之六是焦袁熹手定,十分之四,由其子以敬、以恕等掇拾残稿补缀而成。作者先有《此木轩经说》之作,因此该书内容与《经说》偶有重复。自明以来,讲四书者多为时文而设,该书则独能深求于学问,疏理较简明,引据亦较准确。大旨以程朱是奉。推崇孔子,在《孟子以予观于夫子》一节中认为:“尧舜可一时而二,孔子不可一时而二也,所谓贤于尧舜远者,即此可以观之矣。”孔子不特春秋之世不容有二而已,从是已后,更数千岁,六经、四子书苟未澌灭,亦不得生如孔子其人,盍犹一刹不容有二佛也。”书中尚有强解古义之处。有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刊本、乾隆九年(1744年)刊本、书三味斋丛书本等。 查看详情>>
四卷。南宋袁甫撰。甫字广微,鄞县(今属浙江)人,嘉定七年(1214)进士,官至吏部侍郎兼国子祭酒,谥正肃。此书散见于《永乐大典》中,不见记载,只有朱彝尊《经义考》著录袁甫所撰《中庸详说》二卷,并且称已佚,可能指的就是此书。该书备列经文,逐节训解,盖平日记录以授门生弟子。袁甫之学出于杨简,杨简之学出于陆九渊,故立说多与九渊相合。如讲自诚明一节云:“诚不可传,可传者明,明即性也,不在诚外也。”此即《象山语录》所谓“诚则明,明则诚,此非有次第,其理自如此”之说。《四库提要》称其“虽主持过当,或不免惝怳无归,要其心得之处,未尝不自成一家。”该书原已佚,清修《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中辑成,按经排列,分为四卷,并且加了案语,以匡正其误。 查看详情>>
宋金履祥撰。凡17卷。包括《论语集注考证》10卷,《孟子集注考证》7卷。金履祥事详见《大学疏义》条。本书是论孟章句集注之疏,因为前已有赵顺孙《四书纂疏》(《提要》中已著录),避而改题《考证》。朱熹《四书集注》注重发挥义理,而疏于名物训诂;又立言简奥,词约意广,故读者难以领会其精义。金氏此书,于人物事迹、名物典故考证甚详。又宋、元诸儒注《四书》大多不详及地理,金氏独于此有功。清阎百诗著《四书释地》,引此书十余条,甚为推崇。履祥于《四书》文义详明者不复赘言,但仿《经典释文》之例,摘其疑难者疏之。朱子持论有未定抵牾者,履祥皆折衷归一。对集注中的错误,金氏有所订正,但有的集注不误,如公刘为后稷之曾孙条,金氏定为误,此其暇疵。论孟集注考证合刻,为十七卷,卷首有许谦序,后有吕迟跋。传世版本有《率祖堂丛书》本、《金华丛书》本,浙江馆等有藏。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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