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际哲学家黄宗羲所著之启蒙思想名著。凡一卷二十章。“明夷”是《周易》卦名。卦象为䷣,离下坤上,离代表火,坤代表地,火入地中,明伤而昏暗。该卦六五爻有“箕子之明夷”句,《周易正义》释为,“日入地中,明夷之象,施之于人事,闇主在上,明臣在下,不敢显其明智。”黄宗羲以此为书名,意在自况箕子身处艰难,立志藏晦其明而守正志,著书留待未来圣王,希望明智虽被压抑但不久光明终将冲破黑暗。该书首先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进行了批判揭露,认为君主的设立,本应是为天下兴利除弊,而今君主已成为天下最大的祸害,君与天下的关系被颠倒了,应该回复天下为主君为客的主从关系。官吏的设置是与君主分工合作,共同治理天下,官吏应“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明夷待访录·原臣》)君臣应是如曳大木者前唱后和的协作关系,如今相反,官吏为君主服务如同奴隶,不为天下万民谋利益。法制本该是“天下之法”,如今却只有一家之法、“非法之法”。其次提出了一套改革主张:恢复宰相制度以限制君权;使学校成为议政机关,有监督弹劾朝廷和地方各级官吏的权力,改以君主之是非为是非为以学校之是非为是非,提出了知识分子参政议政的要求;经济上主张平均授田,减轻赋税,改革币制,促进流通,提出了“工商皆本”,反映出商品经济发展的时代要求和近代民主启蒙思想的萌芽。该书对清末的民主革命影响深远。该书于清康熙二年(1663)写成,乾隆年间被列为禁书,到100年后的嘉庆年间才有浙江慈溪二老阁初刻本,已佚。现存版本有道光咸丰年间番禺氏刻、光绪中补刻《海山仙馆丛书》本,同治十三年(1847)虞山顾氏刻《小石山房丛书》本,1915年上海时中书局薛凤昌《黎洲遗著汇刊》本,1955年北京古籍出版社标点本,1981年中华书局又以初刻本浙江慈溪二老阁本重校,刊行新一版。 查看详情>>
政论著作。亦名《陆子》。西汉陆贾著。上、下两卷,12篇。其篇目为:《道基》、《术事》、《辅政》、《无为》、《辨惑》、《慎微》、《资质》、《至德》、《怀虑》、《本行》、《明诫》、《思务》。陆贾尝以客从刘邦定天下,授太中大夫。《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载:“(高帝)谓陆生曰:‘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陆生乃粗述存亡之征,凡著12篇。每奏1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号其书曰《新语》。”《新语》总结了秦施暴而亡的教训,主张崇王道,黜霸术,识贤任贤,贵仁义,贱刑威,以德教化,奠定了汉王朝统治思想的基调。否定天对人事的决定作用,具有朴素唯物主义倾向。陆贾的著作自成一家之言,不仅思想内涵内邃,而且很好地体现了秦汉散文雄伟粗壮的风格。这里的校释本综合《新语》的多种版本,参照校对,比较权威地再现了《新语》的原貌,并且择取精当可信的注解,使一般人都能读懂该名者 查看详情>>
唐韩愈撰。“原”是古代一种专门用来推论事理的文章,源自韩愈的“五原”(《原道》《原性》《原毁》《原人》《原鬼》)。“原”有推原其本之意,“原毁”就是推论毁谤的根源。 韩愈所处的唐代中期,社会矛盾重重,朝官以及士大夫之间党同伐异,相互毁谤,已流为社会风气。作者怀才不遇,屡遭左迁,对士大夫中那些“责人也详”、“待己也廉”的颓风深恶痛绝,所以在此文中,比较了古之君子与今之君子待人待己的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分析了一般人好诽谤、贬低别人的原因,指出形成这种风气的社会心理就在于“忌”,同时对当时社会上人们互相攻击的现象也表示了愤慨,渲泄了内心的不平之气。全文自始至终围绕一个“毁”字展开议论,段与段环环相扣,逻辑性很强。通篇运用对比,语言多用排句和偶句,同时句型长短不一而又错综变化,具有散文特有的节奏感。 查看详情>>
冯桂芬撰。冯氏字林一,号景亭,江苏吴县人。道光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曾在地方办团练对抗太平军,入李鸿章幕,为镇压太平军出谋划策。注重经世之学,注意研究和学习西方文化,提出“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的理论,对洋务派有很大影响,同时又被资产阶级改良派奉为先导。《校邠庐抗议》是冯桂芬思想的代表作,写成于1861年,共40篇。主要体现了作者要求改革中国内政和向西方文化学习的思想主张。作者认为中国要自强,就必须变法,改变“人无弃材不如夷,地无遗利不如夷,君民不隔不如夷,名实必符不如夷”的现状,而做到人无弃材,地无遗利,君民相通,名实相符。主张改革漕运,减税均赋,开垦西北,兴修水利。在对于外国资本主义国家的认识上,冯桂芬上承林则徐、魏源的思想,提出了与“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思想一脉相承的先进主张。面对外患与“内乱”,他认为“夷务第一,剿贼次之”,把民族利益摆在地主阶级利益之上。他还承认中国“四不如夷”,主张“博采西学”、“制洋器”,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制造工艺,了解西方的历史、地理、语言文学,以期达到“始则师而法之,继则比而齐之,终则驾而上之”的理想。除本书外,作者还著有《显志堂集》及《说文解字段注考证》。 查看详情>>
明清之际王夫之的政论著作。一卷。作于清顺治十三年(1656)。分“原极”、“古仪”、“宰制”、“慎选”、“任官”、“大正”、“离合”七篇,另附后序。认为君位“可禅、可继、可革”,反对“孤秦陋宋”。反对“私神器”的专制主义,提出兵民分治、加重府权、选贤任能、关心民瘼等方针策略。强调“仁以爱其族,义以自制其伦”,认为黄帝轩辕氏的子孙当竭力“凝黄中之絪缊”,“拒闲气殊类之灾,扶长中夏以尽其材”。反映了作者坚持民族气节,维护民族独立,反对民族压迫的立场。收入《船山遗书》、《船山全书》。1956年中华书局将其与《噩梦》合编校点刊行。 查看详情>>
梁启超伦理思想的代表作之一。共20节,叙论;论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释新民之义;就优胜劣败之理以证新民之结果而论及取法之所宜;论公德;论国家思想;论进取冒险;论权利思想;论自由;论自治;论进步;论自尊;论合群;论生利分利;论毅力;论义务思想;论尚武;论私德;论政治能力;论民气。陆续发表于《新民丛报》第1号至第12号的《论说》专栏中,收入《饮冰室合集·专集》第3册第4卷。他把开启民智,更新民德作为救亡图存的一要务,提倡中国人要有当家作主的意识,尊重自己的人格,去掉奴隶性,要有天赋人权思想,敢于维护自己的人格和人权;要有自由意识,力争政治上、思想上、民族上、经济上的自由,要讲公德,关心国家大事;要修明私德,增强民族团结;要有权力、义务思想,克服独善其身束身寡过主义;要有刚毅品质,去掉畏缩萎琐、自私自利、残忍狡伪、倾轧凉薄、混沌苟且的恶行恶德。批判了封建道德,全面论述了自己的道德主张。 查看详情>>
一卷。南宋真德秀撰。真德秀任湖南安抚使、知潭州时,以“廉仁公勤”四字励僚属,复立惠民仓,置社仓。知福州时,告戒所部,无滥刑横敛。他在朝中的时间较短,多居外任,比较了解民间的疾苦,故着此书。其门人王迈作《序》,称他再守温陵(今福建泉州)时,日着《政经》。考他再守泉州时,为宋理宗绍定五年(1232),已经54岁,故为晚年之作。王迈又称赵时棣任法曹时,与真德秀朝夕相随,故得此书。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收录《心经》,而不及此书。可能是《心经》行世早,而此书晚出。或是因他名重,好事者依托之作。虽然真伪难辨,但其言能不悖于儒者,所以能与《心经》并行于世。此书采典籍中论政之言列于前,如“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子张问仁于孔子”等条。而以名臣廉吏的事迹列于后,题为《传》,以示区别。共列二十余事,如“黄霸为颖川太守力行教化而后诛罚”,“刘宽典历三郡温仁多恕”等事迹。书末附当时近事六条,为之附录。此六条记歙县等地,造簿征赋的方法。他认为,簿书是财赋的根,尤如禾稼出于田亩。但地方官多不亲阅,征赋时则用乡里的草簿。因此多生弊端,把未交纳者改为交纳,已经交纳者改为未交纳。官赋流失,百姓被扰,所以地方官要亲掌征赋。其后载他帅长沙咨呈,知泉州军事时劝谕文,帅长沙时劝民间置义仓文、帅福州晓谕文。他虽自命为大儒,但断不敢以自己的文章题曰经,盖为后人所补。诸谕文不空谈,所言多切时弊。如《帅长沙咨目呈两通判及职曹官》一文,他向同僚提出“以四事自勉,而为民去其十害。”四事为:律己从廉,抚民以仁,存心以公,为事以勤。十害为:断狱不公,听讼不审,淹延囚系,惨酷用刑,泛滥追呼,招引告奸,重叠催税,科罚取财,纵吏下乡,低价买物。全书旨在劝戒官吏,扫除时弊。淳祐二年(1242),大庾令赵时棣将此书和《心经》合刻。有《四库全书》本,《西京清麓丛书续编》本。 查看详情>>
潘汉年著,生活书店,1938年1月第1版。本书收录“全面抗战释”、“全面抗战中政治动员的基点”、“如何确保抗战的全部胜利”、“群众动员的基本问题”、“上海中立区问题”、“承认上海中立区的外交意义”等22篇文章。 查看详情>>
明清之际黄宗羲著。凡一卷。全书分《从祀》《上帝》《魂魄》《地狱》《赋税》《科举》《骂先贤》等七篇。是一部批评时政积弊,反对世俗迷信的无神论著作。作者将社会上流行的愚昧、虚伪、妄说、神秘等种种迷信现象统称为“怪物”或“邪说”,并运用历史知识和自然知识一一予以揭露和鞭挞。抓住历来哲学家探讨“天人之际”的问题,进行穷究,指出:“因念天人之际,先儒有所未尽者,稍拈一一,名曰《破邪》。”以对天的探讨来破除邪说。认为邪说之乱,莫不由“尊天”,并斥纬书创五帝立五天之说,释氏之诸天之说,天主教抑佛崇天之说等皆为邪说。认为“天一而已,四时之寒暑温凉,总一气之升降为之。其主宰是气者,即昊天上帝也。”提出人之形体是由气成,人身有魂魄,魄之质也是气。“譬之于烛,其炷是形,其焰是魄,其光明是魂。”现收入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黄宗羲全集》。 查看详情>>
清杨光先著。二卷。顺治十七年(1660),向礼部上《正国体呈》,控告传教士汤若望“窃正朔之权以予西洋”。礼部未准。康熙三年(1664)上书《请诛邪教状》,告汤若望造妖书和谋反。汤若望由是下狱。四年,被特授钦天监监正,以“但知推步之理,不知推步之数”,五次上疏辞职,未准。因辑其前后所上的书、状、论、疏,为上、下两卷。上卷除上述之文外,还有《辟邪论》上、中、下三篇,《摘谬十论》等。下卷有《孽镜》等文。杨、汤一案是清初天文学领域中的一件大事,对天文学的发展和对国家的政治、宗教以及西方知识在中国的传播等都有一定影响。本书是斗争中的一方的文献结集。与之相对的是意大利耶稣会士利类思针对《不得已》所作的《不得已辩》,一卷。其后比利时耶稣会士南怀仁又曾加以修订。《不得已》在清代流传很少。光绪十五年(1889)出版荆楚挽狂子重辑的《不得已辑要》一卷附一卷本。直到1929年方有据清抄本影印的两卷本。利类思《不得已辩》有康熙四年版,八年南怀仁修正本。 查看详情>>
集海阁网站拥有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源,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宝库。
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
京ICP备202102730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