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提纲

本卷所论之范围,大体以先秦遗文中“生”、“性”、“令”、“命”诸字之统计为限,并分析其含义,除非为解释字义之必要,不涉思想上之问题。以此统计及分析为基础,在第二卷中进而疏论晚周儒家之性命说。

统计之结果,识得独立之性字为先秦遗文所无,先秦遗文中皆用生字为之。至于生字之含义,在金文及《诗》、《书》中,并无后人所谓“性”之一义,而皆属于生之本义。后人所谓性者,其字义自《论语》始有之,然犹去生之本义为近。至孟子,此一新义始充分发展。令之一字自古有之,不知其朔(溯)。命之一字,作始于西周中叶,盛用于西周晚期,与令字仅为一文之异形。其“天命”一义虽肇端甚早,然天命之命与王命之命在字义上亦无分别。兹为读者醒目计,在本书中严定“字”与“词”之界。所谓字者,指书写下之单位言,英语中所谓Character者是。所谓词者,指口说中之单位言,英语所谓word。字异词未必异,如粤之与越是两字而是一词,词异字未必异,如一字有其本训与众多假借义是也。

难者或以为此所论是字不是语,论古籍自当以语为对象,不当局于字形,王引之曰,“夫训诂之要在语音不在文字”,是也。吾将答之曰,此言诚是矣,然有不可不察者。王氏父子时代,古文字学未发达,训诂学之所据,后人经籍写本与字书耳,故不能拘泥于文字之形也。今则古文字学之材料积累日多,自可进一步求其精审。在古时,一引申之词既未离原字而独立,在持论者心中口中自易混淆。今之职业的哲学家犹不能以逻辑严格之界律限辞说,遑论周世之人?两字未各立,即两词易混淆之故也。且生与性,令与命之语法的关系,吾固不敢忽略,将于本卷之末一章详加推索。此章乃本卷所统计与所分析之结果,读者幸留意焉。

第二章 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其字义

周代钟鼎彝器款识中,生字屡见,性字不见。生字之含义约有下列数事。

一、人名之下一字。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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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生字在人名中虽常见,然尽属下一字(张苑峰曰:《西清古鉴》八四·三,生辨尊“佳王南征,在序,王令生辨事厥公宗小子。生锡金。”疑生字上有笔画缺落因而脱摹,不能据以为生字可用作人名之上一字也)。《左传》中人名类此者,有郑庄公寤生,齐悼公阳生,晋太子申生,鲁公子彭生,亦尽属下一字,当与上文所举者为一式。此类命名之谊今多不可确知。然寤生由于“庄公寤生,惊姜氏”。申生之母齐姜,申则姜姓之巨族。彭生或即朋生,指孪生而言。然则所谓某生者,以其生之所由或其初生之一种情态命之名也。果如此说,则此处生字之义是生字之本训也。

二、“既生霸”“既生霸”一词为金文中最习见语之一,不烦举例。“生霸”与“死霸”既为相对之二词,则此处生之一词犹是本训,即出生之意。

三、“生妣”召仲鬲(代五·三四)云:“召仲作生妣尊鬲。”此所谓生妣当是庶孽称其所自出之庶妣,亦即《诗》“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之生也。生字在此处亦为本训。(张苑峰曰:《贞松堂集古遗文补遗》上·三四有尊,铭曰,“□作厥考宝尊彝。”原释“生考”,而字形体不类,当是皇字之别构,如陈逆簠邵王之鼎等铭,非生字也。)

四、“子”镈(代一·六七)云,“用旂寿老母死,保兄弟,用求命弥生,义政,保子。”按“子”即典籍中所谓子姓,子孙男女之共名也,故加人旁。此器以形制字体论,当为春秋晚期或战国器,此时加偏旁之自由已甚发达矣。

五、“百生”例如:

臣辰卣(代一三·四四,尊盉同) 丰百生豚。

善鼎(代四·三六) 余其用各我宗子雩百生。

兮甲盤(代一七·二〇) 其惟我诸侯百生厥贮母不即市。

史颂鼎(代四·二六,同) 里君百生。

按,“百生”连“宗子”、“里君”为文,即典籍中所谓百姓也。徐沇兒钟(代一·五四)以形制字体论当为春秋中期或晚期物,徐亡前不久之作。其文曰,“龢(按此当即《康诰》‘四方民大和会’之和会二字。)百生”,犹未加女旁。(张苑峰曰:秦公钟〔《薛氏钟鼎款识》七、六〕)“万生是敕”,与秦公〔代九·三三〕“万民是敕”句相当,皆春秋末期物,已失古者称生与民之别,然仍未如女旁。)

六、“弥厥生”例如:

叔孙父(啸下·五五) 永令弥厥生。

姞(代六·五三) 永令弥厥生。

镈(代一·六七) 用求命弥生。

按,金文之“弥厥生”即《诗·卷阿》三见之“弥尔性”。据郑笺,“弥长也”,此祈求长生之词也。参看孙诒让之《古籀拾遗》卷中第二十三叶,及徐氏中舒之《金文嘏辞释例》。(《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六本。)

试将上列六项归纳之,则知金文中生字之用,虽非一类,要皆不离生字之本义。阮芸台以《诗经》之“弥尔性”为西周人论性说,乃由后世传本《诗经》之文字误之,可谓“无中生有”者矣。今再表以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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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字在甲骨文字中频出现,其语意与金文同,命字则无之,足知命为后起之字也。甲骨文字中令字作下列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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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文中之令字亦有作此形者,皆甚早期之器,或在周初,或当在殷世。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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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诸器固属于世所谓殷器之一格也。其皆为殷器否未可知,然字形既与甲骨文相应,其微有不同处由于刀法笔法之差异使然,则其中自必有殷器,至迟亦当在周初也。亦有确知为周创业时期器,其中令字之形态与此为一系者,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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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可知此令字之原形保存至于周初也。此自是令字之本式,像一人屈身跽于一三角形之下。作▲者其本形,作A者从刀法而变也(举此数例,足征令字之本形。下文列举两周金文中令字,内亦间有类于此体者,盖新体虽已习用,旧体或仍有人偶一用之)。

说文解字》部令字下云:“发号也,从A”。令字在小篆固从A,而A二文之解,许一失而一阙之。字下云,“瑞信也。守邦国者用玉,守都鄙者用角,使山邦者用虎,土邦者用人,泽邦者用龙,门关者用符,货贿用玺,道路用旌,象相合之形”。按,此乃用战国以来符节之简字说字源,复强为类别,汉儒之陋说也。征之甲骨文及金文,之原始形乃像一人屈身而跽,与相合之义无关。A字下云“从一,象三合之形”,然此三合何义,许亦无说。张苑峰曰:北平故宫博物馆藏一鼎,由形制纹绘铭文字体考之,皆可断为商器,其文曰“乃(仍)孙作祖已宗宝黹鬻,。”(代三·二一)“”二字即周代金文成语中习见之“令。”(如麦彝云“用作尊彝,用井侯出入,令。”麦尊云“麦扬,用作宝尊彝,用侯逆,明令。”史颂云“用作彝,颂其万年无疆,日天子令。”皆与此鼎铭文义相同。)又古文字中从、A、、多互相变易,如甲骨文(殷六·二九)字或作(殷契佚存七二〇)(佚九五八),孟鼎字作,邾公钟宾字作(关于此字王国维与林浩卿博士论洛诰书曾详论之,虽未尽是,可供参考)。王人甗君簠(共四铭)宝字皆从。因知必为令字之变体,其从即由▲若两端下引而成,是▲A与之义当相若。(说文“交覆深屋也,象形。”)盖本为屋宇或帐幕之原始象形,故、、、、京、高、仓、等文皆基于此以构成,而金文中从之者又有(代五·三父己甗。疑即令鼎噩侯驭方鼎静等铭中“射”之字,答也。)(代一二·五六父癸卣,又一六·三父乙爵。即虞书“佥曰伯夷”之佥字。)诸字也。古者发号施令恒于宫庙行之,凡受命者引领待于其下,是以令字如此作(以上张君说)。

自此原始形态演变乃有(见盂鼎)(见沈子)诸形。两周金文多数如此,于是像一人屈身而跽之义不明见矣。此后起之形,创始似亦不迟,然本体仍在使用。如令字从此形之明公,其文曰:“惟王明公遣三族伐东国,在□,鲁侯又工,用作旅彝。”以明公及伐东国为证,知此器必在成王世,亦知令字之新体不后于成王世。惟此铭流传无原拓,今仅见者为摹刻(代六·四九)或缩临(《西清古鉴》一三·八)之本,是否有抚写上之差误,亦正未敢定耳。

两周金文中之令字除上文所举者外,兹依器别抄于下方。(既论一字形体,自应以时代为序,以资识其演变。不幸此理想的办法竟不能采用,则以各器之时代可知者固不少,徒知其大齐不能确断其年代者尤多也。且令字之形态,虽上文所举诸例差似异于一般习见之令字,然实亦此字之原始形状,自此原始形状演而为西周金文中通用令字之体,在各器可谓大体一致,并无类的差别。故依器别之排列法未足以引人误会也。)

班、(《西清古鉴》〔简称西〕一三·一二)“王令毛伯更虢城公服。……令锡怜勒。咸。王令毛公以邦冢君,士驭,戟人,伐东国戎。咸。王令吴伯曰:以乃左比毛父。王令吕伯曰:以乃右比毛父。遣令曰:以乃族从父征。……公告厥事于上:惟民氓才(哉)彝天令,故亡。”

沈子也、(代九·三八)“也曰:拜首,敢邵告朕吾考令。……克成妥吾考以于显显受令。……用水霝令。”

静、(代六·五五)“王令静射学宫。”

伯、(代九·二七)“王若曰:……惠宏天令。”

队贮、(西二七·三〇)“王令东宫追以六之年。”

师虎、(代九·二九)“王呼内史吴曰:册令虎。王若曰:虎。先王既令乃祖考事,啻官左右戯緐刑。今余惟帅井先王令,令女更乃祖考啻官左右戏緐刑。敬夙夜勿法朕令。”

燮、(代八·一九)“王令燮在(才)市旂。”

免、(代九·一二)“王各于大庙,井叔有免即令。王受作册尹书,俾册令免。曰:令女足周师辞。”

叚、(代八·五四)“王蔑叚,念毕仲孙子,令龚大则于叚。”

卯、(代九·三七)“伯呼令卯曰:……昔乃祖亦既令乃父死人。……今余惟令女死宫人。”

叔向父禺、(代九·一三)“于永令。”

望、(捃三之一·八三)“王呼史年册令望。”

、(薛一四·一三二)“王呼史先册令。王若曰:。昔先王既令女作宰王家,今余惟乃命,命女从舀正对各死王家外内。……出入姜氏令。厥有见,有即令。……敬夙夕勿法朕令。”

敔、(啸下·五五)“王令敔追御于上洛谷。”

大、(代九·二五)“王令善夫曰……令曰,……”

姞、(代六·五三)“用匄眉寿绰绾,永令弥厥生,霝终。”

师俞、(代九·一九)“王呼作册内史册令师俞。”

召伯虎、(捃三之二·二五)“告曰:以君氏令。……召伯虎曰:余既(讯)我考我母令,余弗敢乱,余或至我考我母令。”

召伯虎、(代九·二一)“召伯虎告曰:……亦我考幽伯幽姜令余告庆。……今余既有辞,曰令。”

师、(代九·三五)“王呼尹氏册令师。王若曰:……既令女更乃祖考辞小辅,今余惟乃令。曰……敬夙夜勿法朕令。”

扬、(代九·二四)“王呼内史先册令扬。……敢对扬天子不显休令。”

师、(代九·二八)“王若曰:……令余肇令女齐币,,□□,左右虎臣,征淮夷。”

番生、(代九·三七)“番生不敢弗帅井皇祖考不元德,用大令。……王令辞公族,卿事,大史寮。”

追、(代九·五)“用匄眉寿永令。”

无、(代九·一)“敢对扬天子鲁休令。”

师、(啸下·五三)“伯龢父若曰:……余令女死我家。”

、(啸下·九三)“王曰令女作辞土。”

师訇、(薛一四·一三七)“王若曰:师訇。不显文武,□受天命。……用夹召厥辟,奠大令。……今余乃令,令女惠雝我邦小大猷。”

守、(代八·四七)“守敢对扬天子休令。”

师兑、(代九·三)“王呼内史尹册令师兑。”

师兑、(代九·三〇)“王呼内史尹册令师兑。余既令女足师龢父辞左右走马,今余惟乃令,令女辞走马。”

、(啸下·五一)“其,万年无疆,霝终霝令。”

虢姜、(薛一四·一二八)“匄康屯右,通录永令。”

叔孙父、(啸下·五五)“叔孙父作孟姜尊。绾绰眉寿,永令弥厥生,万年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

陈逆、(代八·二八)“以永令眉寿。”(战国初器。)

麦彝、(西一三·一〇)“用井侯出入令。”

小臣宅彝、(代六·五四)“惟五月壬辰,同公在丰,令宅事伯懋父。”

献彝、(代六·五三)“伯令厥臣献金车。”

吴彝、(代六·五六)“王呼史戊册令吴。”

父鼎、(攈二之三·二六)“父作□宝鼎。令曰:有女多兄,母又女,惟女率我友以事。”

南宫中鼎、(啸上·一〇)“王令大史兄土。……中对王休命。”

南宫中鼎、(啸上·一一)“惟王令南宫伐反虎方之年,王令中先省南国。”

夌鼎、(啸上·一〇)“王徙于楚麓,令小臣夌先省楚居。”

疐鼎、(捃二之三·七九)“王令东反夷。”

史兽鼎、(代四·二三)“尹令史兽立工于成周。”

师旅鼎、(代四·三一)“懋父令曰……”

鼎、(代四·一八)“兼公令众史曰:……”

内史鼎、(代四·七)“内史令事。锡金一钧。”

盂鼎、(代四·四二)“惟九月,王在宗周,令盂。王若曰:盂。不显玟王受天有大令。……我闻殷述(坠)令,惟殷边侯甸,雩殷正百辟,率肄于酒,故丧。……今我惟即井于玟王正德,若玟王二三正。今余惟令女盂召,敬雝德巠,敏朝夕入谰,奔走,畏天畏。王曰:永令女盂井乃嗣祖南公。……王曰:盂。若敬乃正,勿法朕令。”

小盂鼎、(攈三之三·四二一代四·四四)“王令……王令赏盂。”

舀鼎、(代四·四五)“王若曰:舀。令女更乃祖考卜事。……则俾复令曰若(诺)。

雝伯鼎、(代三·三一)“王令雝伯图于生为宫。”

令鼎、(代四·二七)“令奋先马走。王曰:令旧乃克至。……令拜首曰:小□乃学。令对扬王休。”(令人名。)

员鼎、(代四·五)“王令员执犬休善。”

善鼎、(代四·三六)“王曰:善。昔先王既令女左足侯,令余唯肇先王令,令女左足侯。……”

史颂鼎、(代四·二六,同)“王在宗周,令史颂……颂其万年无彊,日天子令。”

颂鼎、(代四·三七,壶同)“尹氏受王令书。王呼史虢生册令颂。王曰:颂。令女官成周。……颂拜首受令册。……通永令。”

无叀鼎、(代四·三四)王呼史友册令无叀。”

师晨鼎、(攈三之二·二一)“王呼作册尹册令师晨……晨拜首敢对扬天子不显休令。”

鼎、(代四·二一)“遣中令郑田。”

大鼎、(代四·三二)“王召走马雁,令取三十二匹锡大。”

克鼎、(代四·四〇)“克曰:穆穆朕文祖师华父……疑克龚保厥辟龚王。……出内王令。……王呼尹氏册令善夫克。王若曰:克。昔余既令女出内朕令,今余惟乃令。……敬夙夜用事,勿法朕令。”

攸从鼎、(代四·三五)“王令眚史南以即虢旅。”

鼎、(薛一〇·九五)“史黹受王令书。……拜首,敢对扬天子不显叚休令。”

鼎、(薛一〇·九四)“王令。……眉寿。永令霝终。”

史颂鼎、(啸上·九)“用匄眉寿。永令终。”

伯硕父鼎、(啸上·九)“眉寿绾绰永令。”

晋姜鼎、(啸上·八)“勿法文侯令。”(按此为东周器。)

父乙甗、(薛一六·一五六)“王令中先省南国。……王令曰:余令女史小大邦。”

钟、(啸下·八二)“公令宰仆锡金十匀。”

克钟、(代一·二一)“王亲令克遹泾东至于京。……克不敢坠,专奠王令。……用匄屯叚永令。”

通录钟、(代一·一二)“于永令。”

单伯生钟、(代一·一六)“单伯生曰:不显皇祖刺考述匹先王,爵菫天令。”

羌钟、(代一·三二)“赏于韩宗,令于晋公,邵于天子。”(按此是春秋末期器)

盂爵、(代一六·四一)“王令盂宁伯。”

麦尊、(西八·三三)“王令辟井侯出,侯于井。……用侯逆明令。……走令。”

趩尊、(代一一·三八)“王呼内史册令趩更厥祖考服。”

生辨尊、(西八·四三)“惟王南征在,王令生辨事厥公宗小子。”

卣、(代一三·四〇)“王姜令作册睘安夷伯。”

貉子卣、(代一三·四一)“王令士道归貉子鹿三。”

卣、(代一三·三九)“公姞令灵田人。”

录卣、(代一三·四三,尊同)“王令曰:淮夷敢伐内国。”

农卣、(代一三·四二)“王令伯曰:……”

免卣、(代一三·四三)“王蔑免,今史懋易免市,冋黄,作工。”

史懋壶、(代一二·二八)“王在京宫,寴令史懋路咸。”

舀壶、(代一二·二九)“王呼尹氏册令舀。……舀拜手首,敢对扬天子不显鲁休令。……舀用匄万年眉寿,永令多福。”

免盉、(代一四·一二)“王在周,令作册内史锡免卤百。”

免簠(攈三之一·二五)“王在周,令免作土。”

从(代一〇·四五)“王在永师田宫,令小臣成友。……”

克(代一〇·四四)“王今尹氏友史趛典善夫克田人。……眉寿永令。”

杜伯(代一〇·四〇)“用寿匄永令。”

大师虘豆(代一〇·四七)“用匄永令。”

兮甲盘(代一,七·二〇)“王令甲政成周四方责,至于南淮夷。……敢不用令则即井伐。”

休盘、(代一七·一八)“休拜首,敢对扬天子不显休令。”

归纳上列令字之用,不出王令天令之二端,间有所令出自长上不专指君王者,然此固王令之一类也。曰“显令”,曰“丕显休令”,曰“天子鲁休令”,皆王令也。曰“文武受令”,曰“大令”,则天令也。“永令霝终”之祈语,即召诰所谓“祈天永命”也。当时人之天帝观实富于人化主义(anthropomorphism)之色采,皇天之命固“谆谆然命之”。此可以《诗·大雅·皇矣》为证:“帝省其山”,“帝度其心”,“帝谓文王”,“乃眷西顾”,此神之情欲与喜怒俨然如人情欲与喜怒。然则此时所谓天命当与王命无殊,而令之一字在此两处使用者,就辞义论固绝对无差别也。

金文中但用命字不用令字之器,列举如下:

君夫、(代八·四七)“王在康宫太室,王命君夫曰,儥求乃友。”(据本文,此器必在康王之后。)

贤、(代八·二八)“公叔初见于卫,贤从,公命事。”

、(代九·四)“王曰:。命女成周里人。……敢对扬王休命。”(以上三器,字体不属西周晚期,然字形及行列皆整齐,亦非西周初期器也。)

命、(代八·三一)“王锡命鹿。用作宝彝,命其永以多友飤。”(命人名)

虎、(代七·二九)“虎敢肇作厥皇考公命中宝尊彝。”(王静安曰:“此敦文字乃周中叶以后物。”)

同、(代九·一七)“王在宗周,各于大庙,伯右同,……王命同差(左)右吴大父,易林吴牧。……”(铭中有伯,当与康鼎为同时器。)

伯康、(代八·四五)“伯康作宝。……受兹永命。”(以字体论与康鼎无别,疑是一人之器。)

豆闭、(代九·一八)“各王于师戏大室,井伯入右豆闭,王呼内史册命豆闭……敢对扬天子不显休命。”

师毛父、(啸下·五二)“师毛父即位,井伯右,内史册命。”

、(薛一四·一三四)“毛伯内门立中廷,右祝,王呼内史册命。王曰:。昔先王既命女作邑五邑祝,今余惟乃命……敢对扬天子休命。”(毛伯即前器之师毛父。)

〔此上五器与趞曹鼎(代四·二四)康鼎人名参午交错,故当约略同时,为共王前后之物。除豆闭外,其余四器命字口部皆为骈枝,附赘于令字结构之外,如。(同。)〕

伊(代九·二〇)“王在周康宫……季内右……王呼命尹(令尹)册命伊。”(此器字体属于西周晚期。郭氏沫若曰“季亦见大克鼎”。此器时代当以大克鼎之时代定之也。)

簋、(代八·五〇)“王命众叔燹父归吴姬器。”(以字体论似为周中叶器)

谏、(代九·一九)“王呼内史先册命谏曰:先王既命女王宥……今余惟或命女。”

乖伯、(恪斋集古录一一·二二)“王命益公征眉敖。……王命仲致归乖伯鼦裘。王若曰:乖伯。朕不显祖玟珷应受大命。乃祖克先王,异自它邦,又于大命。……用屯永命。”(郭氏沫若定为宣王时器。)

(以上二器字体相近,约当同时。)

害、(啸下·五六)“王在宫……王册命害。……害首对扬王休命”(唐氏兰以宫为夷王宫。)

秦公、(代九·三三)“秦公曰:不显朕皇祖受天命。……严龚夤天命。”(此春秋末期器。)

(薛一五·一五一)“王曰:。……勿事(暴)虐从(纵)狱,爱夺戏行道,厥非正命,乃敢(侯)(讯)人,则唯辅天降丧,不廷惟死。……敬夙夕勿法朕命。”(此西周末期物。)

姬豆、(薛一五·一五二)“用眉寿就命多福。”〔按此齐器(据考古图),所奉列公至静公止,当为夷王时器也。〕

陈逆簠、(代一〇·二五)“永命眉寿万年。”(战国初器。)

鼎、(代四·三三)“内史即命。王若曰:。命女作冢马。”(疑与簋同时,两器皆为季姜作,即彼器之叔燹父也。)

康鼎、(代四·二五)“王在康宫,伯内右康,王命死王家。……郑井。”

利鼎、(代四·二七)“王客于般宫,井伯内右。……王呼作命内史册命利。”

(以上二器字体非西周初期,般宫及井伯并见趞曹鼎〔代四·二四〕当为共王或其前后之器。命字之从口部份突出行外,似当时令字加口之式犹未用得自然,与此字之全体犹未融化也。此类口部突出行外者,当为命字初起之形。从此可知命字之起,盖在西周中叶也。

师父鼎、(代四·三四)“马井伯右师父。王呼内史驹册命师父。”

师望鼎、(代四·三五)“……出内王命。”

伯晨鼎、(代四·三六)“王命候伯晨。……用夙夜事勿法朕命。”

成鼎、(啸上·一三)“……自考幽大叔懿□命成……作命臣工。……王□命乃六殷八曰□成。”(文中有噩侯驭方,当与噩侯鼎为同时器。又字体与翏生,虢仲,宗周钟,无等极相似,盖同记厉王南征事也。)

毛公鼎、(代四·四六)“王若曰:父。不显文武,皇天弘厌厥德,配我有周,受大命。……惟天集厥命。……劳菫大命。……不巩先王配命……余唯肇巠先王命,命女我邦我家内外。……大命。……專命專政。……历自今出入專命于外,厥非先告父,父舍命,母有敢命于外。……今余惟先王命,命女亟一方。……命女公族。……”(文中命字十二见,皆作命无作令者。郭氏沫若以为宣王时器。以多事证之,此说已成定论。又政字不作正,铃字作,皆晚期字,亦可注意者也。)

郸孝子鼎、(代三·三六)“郸孝子以康寅之日命铸飤鼎。”(春秋末期器。)

命甗、(代五·四)“命作宝彝。”(命,人名。)

夆伯甗、(代五·六)“夆伯命作旅彝。”(此器命字从口之部在行列之外。)

生钟、(捃三之一·三〇)“王命……”(与单伯生钟为同人之器。)

齐侯镈、(啸下·七五)“余命女政于朕三军。……公曰:夷。女敬共辝命。……余命女辝。……弗敢不对扬朕辟皇君之锡休命。……余用登屯厚乃命。……余命女差卿为大事,命于外内之事。……余弗敢法乃命。……虩虩成唐(汤)又敢在帝所,敷受天命。……用旂眉寿霝命难老。”

镈、(代一·六七)“用侯氏永命万年。……用求命弥生。”(以上二齐器皆春秋时。)

公孙班镈、(代一·三五)“霝命无其。”(春秋器。)

秦公钟、(薛六·五六)“不显朕皇祖受天命。……严龚夤天命”(春秋末期器。)

竞卣、(代一三·四四)“惟伯父以成即东命伐南夷”(似属于西周中叶。)

齐侯壶、(代一二·三三)“齐侯命大子乘遽□叩宗伯,听命于天子。……齐侯拜嘉命,于上天子用璧玉备一,于大无折于大命用璧,两壶八鼎,于南宫子用璧二备,玉二,鼓钟一。……洹子孟姜用气嘉命。”(春秋器。)

嗣子壶、(代一二·二八)“命瓜君嗣子作铸尊壶。”(战国初器。)

齐大宰归父盘、(代一七·一四)“以眉寿霝命难老。”(春秋器。)

晋邦、(代一八·一三)“晋公曰:我皇祖(唐)公□受大命,左右武王。……王命公,□宅京。”(春秋末期器。)

鱼鼎匕、(代一八·三〇)“……下民无智,参蚘命,帛命入,入出,母处其所。”(春秋末期或战国器。)

子禾子釜、(代一八·二三)“命陈。……如关人不用命。”

陈犹釜、(代一八·二三)“命左关币敕成。”(以上二器皆田齐。)

王命车键、(代一八·三六)“王命赁一飤余之。”(战国器)

以上各器用命字不用令字者,虽其时代多不可确知,然核其故实,论其字体,无一可指实为穆王以前器者,而甚多属于厉宣之世。即如宣王时之毛公鼎,文中命字十二见,无一作令字者,且铃字亦从命作(金文如番生师皆有铃字)。是知宣世命字之用已严整固定矣。至其文义则与上节用令字者全无分别,依此可知此命字之演出仅系一词之异字,非异词也。

更有一类,一器中令命二字并见,或同式异器中令命二字互见者,综举之如下:

师酉、(代九·二一著录三件,器盖拓片凡六)“王呼史墙册命(四作命两作令)师酉。……敬夙夜勿法朕令(皆作令)。师酉拜首对扬天子不显休命(五作命,一作令。此器花纹与毛公鼎同,以字体论当较早,盖西周中叶之物)。”

不、(代九·四八)“白氏曰:不驭方。允广伐西俞,王令我羞追于西,余来归献禽,余命女御追于。”(此花纹与史颂善夫克完全相同,时代当与善夫克诸器相近。郭氏沫若以为与虢季子白盘同时。)

(以上两器命字口部皆突出,附加于令字结体之外,未融为一。)

牧、(薛一四·一三九)“王呼内史吴册令牧。王若曰:牧。昔先王既令女作土,今余惟或改,令女辟百寮。……今余惟乃命,(考古图三·二四摹本亦作命。)……敬夙夕勿法朕令。”(此花纹与大克鼎、小克鼎、虢季子白盘同,时代亦当相近。)

小克鼎、(代四·二八著录凡七器)“王命(六作命一作令)善夫克舍令(皆作令)于成周遹正八之年,克作朕皇祖釐季宝宗彝。……永令(皆作令)霝终。”(小克鼎之善夫克,即大克鼎之善夫克。大克鼎记善夫克之祖曰师华父“龚保厥辟龚(共)王”。按考为生父之专称,祖则自王父以上皆可称之,金文中有连记祖名至于二三者,如簋镈等器,又《诗·宫》本为僖公时诗,其辞有曰“皇祖后稷”“周公皇祖”。是虽祖始亦与王父同称也。师华父与釐季是否一人而仅为名字之异,今不可知,如以为非一人亦自通。是则善夫克之王父或曾祖高祖仕于共王朝。善夫克氏不能先于夷王,至于下限则以不知师华父为善夫克之几世祖,不能确知矣。然此器之属于西周晚期据此可定也。)

此一类之器,论其时代俱不能上及昭穆之世,成康无论矣。据此诸器,足征令、命二字之为互用,且为同时并用者。然则在当时此二字必无异样之读法,仅为一词之异体耳。在一器中或在同式器中竟不画一,似是暗示此类器之时代正为始用命字之时代,后来因分化而画一,当时未分化故未画一也。果此解不误,则命字之起其在西周中叶耶?其差后于改为形而相去不远耶?命字之始作,口部全在行列之外者,(如君夫簋、簋、命簋、簋、同簋、伊簋、簋、鼎、康鼎、夆伯命甗等器,最显。)其命字之最初式耶?曾试作一图以明此义,见本卷第十章。

第三章 周诰中之“性”“命”字

今如泛然统计《尚书》中之性命字而不于篇章加以别择,乃甚无谓。盖《尚书》者,来源最不整齐之书也。不特东晋古文出自虚造,即伏生所传益以《大誓》之二十八篇不可据者亦复不少。如《禹贡》、《洪范》,春秋战国时人聚集多方材料,凭臆想而成之典书,与周官同科者也。如《甘誓》、《汤誓》、《大誓》,亦春秋战国时人为三代之创业各造一誓,以论汤武革命者也。如《尧典》、《皋陶谟》,集若干异时异地相争相灭之部落之宗神于一“全神堂”上,大一统思想之表现,而非信史也。今姑舍是,专论周诰殷盘,此二者亦非尽可为典要。《商书》中《盘庚》、《高宗肜日》《西伯戡黎》诸篇,固后人所信不以为伪书者,然诸篇文辞转比《周诰》易解,人不能无疑。夷考其辞,似非商之册典也。《高宗肜日》不知是何处之断简残篇,且儿子严辞教训其父,亦不近情理。《西伯》《微子》则纯依周人之立场说话,自称殷而诅咒之!《盘庚》视此为胜,然洋洋大篇,皆空语无事实,且未迁殷之前已曰“殷降大虐”,尤属不通(郑于此有解,然愈解愈见其不可通也)。殷商人自称曰商,绝不称殷,甲骨文中全无例外,所谓“大邑商”,即洹都也。周人乃称之曰殷。其曰殷商者,当为在殷之商之义。殷本故国,商人卜都,故商人不自称殷。今商书之称殷足以证其非殷代之书。若以《商颂》称殷土殷武为例,则宜知《商颂》实宋颂,作于襄公之世,或少前,彼时商代久亡,殷地为故国旧墟矣,其习于外国周人所用之称号亦固其宜。其曰殷土殷武,正遥念故国耳,此非所论于商代之书也。即专就《周诰》言,亦有不可据者,如《金滕》当是鲁人之传说,事关记事,不涉诰命。又如《吕刑》,乃是吕王之诰,南国之献,与周人全无干涉者也(余别有考)。今舍此可疑者,并去其与本文题旨无关者,凡所统计以《周诰》十二篇为限,即《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多方》、《立政》、《顾命》(所谓《康王之诰》在内),自周公称王至康王践阼,共约四十年间之书,正与西周初期之彝器铭词同时,亦与《雅》《颂》之时代相差不远。故此章所论可与上下两章为一系。

一 论《周诰》中本无性字

上列十二篇《周诰》中性字仅一见,在《召诰》,其文曰:“节性,惟日其迈,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此乃周公训戒成王之词,勉之以节性,复申告以日月迁逝,不可不敬德也。节性之解在《召诰》中无证,当于他书中求证。幸《吕氏春秋》犹存此名词,并载其解故。《吕氏春秋·重己篇》曰:

是故先王不处大室,不为高台,味不众珍,衣不热。热则理塞,理塞则气不达。味众珍则胃充,胃充则中大鞔,中大鞔而气不达,以此长生可得乎?昔先圣王之为苑囿园池也,足以观望劳形而已矣。其为宫室台榭也,足以辟燥湿而已矣。其为舆马衣裘也,足以逸身暖骸而已矣。其为饮食醴酏也,足以适味充虚而已矣。其为声色音乐也,足以安性自娱而已矣。五者圣王之所以养性也,非好俭而恶费也,节乎性也。

《重己》一篇皆论养生之道,末节尤明显。凡所论节生之方,不出宫室、苑囿、饮食、衣服、舆马、声色诸端,于此数者必有所止,有所节,无逾于身体之需要,捐弃其放侈之享受,然后可以长生久视耳。此皆所以论养生,终篇之乱,应题“节生”,其曰“节性”,曰“安性”者,后人传写,以性字代生字耳(《吕子全书》皆然,详下)。节性之义既如是,则《召诰》之云“节性”,在原文必作节生明矣。周公以此教成王,正虑其年少血气未定,如穷欲极侈必坠厥命,故勉其节生,治其身也;教以敬德,治其心也。阮芸台不知节性之本作节生,于此大发议论,可谓在迩而求诸远矣。

二 统计《周诰》十二篇之命字

《周诰》十二篇既与西周早期彝器铭辞之时代相应,自当仅有令字,未有命字,今所见本乃全是命字并无令字,则传者以后世字体改写之也。兹撮录命字之出现处如下:

《大诰》

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

敷前人受命。

绍天明即命。

不敢替上帝命。

克绥受兹命。

肆予曷敢不越卬敉宁王大命?(按《汉书·莽诰》作“予害敢不于身抚祖宗之所受大命。”又按“宁王”吴大澂谓是文王之误字,其说是也。)

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郑玄以十人为“乱臣十人。”)

尔亦不知天命不易。

天命不僭。

《康诰》

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

不废在王命。

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

惟威惟虐,大放王命。(按放亦废字,其本字作法。)

惟命不于常。

明乃服命。

《酒诰》

明大命于妹邦。(按妹当与《诗》牧野之牧,沫乡之沫为一字。)

惟天降命。

克受殷之命。

酣身厥命。

今惟殷坠厥命。

《梓材》

王其效邦君越御事厥命。(按此谓教邦君及御事以此命也。)

用怿先王受命。

《召诰》

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侯甸男,邦伯。厥既命殷庶,庶殷丕作。(按殷庶当作庶殷)

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惟王受命无疆惟休。

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

越厥后王后民兹服厥命。

其眷命用懋。

今时既坠厥命。(此语两见。)

王厥有成命。

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

乃早坠厥命。(此语两见。)

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

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兹二国命嗣若功。

自贻哲命,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

用祈天永命。

其曰我受天命。

受天永命。

保受王威命明德,王末有成命。

能祈天永命。

《洛诰》

王如弗敢及天基命定命。

今王即命曰,记功宗以功作元祀,惟命曰,汝受命笃弼丕视功载。

罔不若予不敢废乃命。

奉答天命。

命公后。

王命予来承保乃文祖受命民。

乃命宁。

王命作册逸。

王命周公后作册逸。

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

《多士》

我有周佑命,将天明威,致王罚,敕殷命终于帝。肆尔多士,非我小国敢弋殷命。厥惟废元命。

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

有命曰,割殷,告敕于帝。

时惟天命无违。

殷革夏命。

时惟天命。

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此谓昔者践奄之时,曾以大命降告于四国之民,非谓赐四国民以生命也。《多方》“我惟大降尔命”,大保簋“王降征命于大保”,皆其例,王维国说失之。)

予惟时命有申。

《无逸》

严恭寅畏天命。

文王受命惟中身。

《君奭》

殷既坠厥命。

我亦不敢宁于上帝命。

不知天命不易,天难谌,乃其坠命。

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

成汤既受命。

天惟纯祐命则。

今汝永念则有固命。

其集大命于厥躬。

惟时受有殷命。

我受命无疆惟休。

乃悉命汝作汝民极。

在亶乘兹大命。

《多方》

惟尔殷侯尹民,我惟大降尔命。

洪惟图天之命。

厥图帝之命。

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

弗克以尔多方享天之命。

乃惟尔辟以尔多方大淫图天之命。

简畀殷命。

我惟大降尔四国民命。

尔曷不夹介乂我周王享天之命。

尔曷不惠王熙天之命。

尔乃不大宅天命,尔乃屑播天命。

乃有不用我降尔命。

尔不克劝忱我命。

尔乃惟逸,惟颇大远王命。

我惟祗告尔命。

《立政》

亦越成汤陟丕釐上帝之耿命。

式商受命。

《顾命》

兹予审训命汝。

用克达殷集大命。

兹既受命。

太保命仲桓南宫毛。

命作册度。

伯相命士须材。

御王册命。

道扬末命,命汝嗣训临君周邦。

皇天改大邦殷之命。

无坏我高祖寡命。

用端命于上帝。

乃命建侯树屏。

群公既皆听命。

统计以上命字之用法,知其与金文中命令字全同,其包含命字之成语亦多同,惟彼以王命为多,此以天命为多,是由《周诰》乃建国之谟训,金文乃王命之记荣,故成分上有差别也。

第四章 《诗经》中之“性”“命”字

一 论《诗经》中本无“性”字

《诗经》中之“生”字,其用法与今日无殊,不需举例,今但论“性”字。《诗经》中之“性”字仅出现于《大雅·卷阿》,其文云:

伴奂尔游矣,优游尔休矣。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似先公酋矣。

尔土宇昄章,亦孔之厚矣。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百神尔主矣。

尔受命长矣,茀禄尔康矣。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纯嘏尔常矣。

笺曰,“弥终也”,又曰,“乃使女终女之性命”。此固可证郑所见《诗经》已作性字,然此说实觉文义不顺。后世所谓惟命者,实即今人所谓生命。此章本为祝福之语,所谓“俾尔弥尔性”者,即谓俾尔终尔之一生,性固不可终,则此处之性字必为生字明矣。且此点可以金文证之:

叔孙父簋、(啸下·五五,薛一四·一二八)绾绰眉寿,永令弥底生,万年无疆。

姞簋、(恪一一·二二,代六·五三)用祈丐眉寿绰绾,永令弥厥生,霝终。

齐、(恪二·二一,代一·六七)用祈侯氏永命万年,保其身。……用祈寿老毋死,保兄弟。用求考命弥生,肃肃义政,保子。

《诗》所谓“弥尔性”在金文中正作“弥厥生”,其出现全在祈求寿考之吉语中。从此可知弥生即长生,从此可知“诗三百”中不特无论性之哲学如阮氏所附会者,即性之一字本亦无之也(参看徐中舒先生《金文嘏辞释例》,见《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六本)。

二 《诗经》中之“令”“命”字

《诗经》中之“令”字与“命令”一义无涉者,有下列诸项:

一、《毛传》以“命令”为缨环声者:

《齐风·卢令》卢令令。

二、《郑笺》以“脊令”为雍渠者:

《小雅·常棣》,脊令在原。笺曰:“雍渠,水鸟。”

《小雅·小宛》,题彼脊令。传曰:“脊令不能自舍。”

三、《郑笺》以为训善者,或未明说,按其文义应与训善之“令”为一辞者:

《邶风·凯风》,我无令人。笺曰:“令,善也。”

《小雅·蓼萧》,令德寿岂。

《小雅·湛露》,莫不令德。笺曰:“令,善也。”

同、莫不令仪。

《小雅·十月之交》,不宁不令。笺曰:“天下不安,政教不善之征。”

《小雅·车》,令德来教。笺曰:“喻王有美茂之德。”

《小雅·宾之初筵》,维其令仪。笺曰:“令,善也。”

《小雅·角弓》,此令兄弟,不令兄弟。笺曰:“令,善也。”

《大雅·文王》,令闻不已。笺曰:“令,善。”

《大雅·既醉》,高朗令终。笺曰:“令,善也。”

同,令终有俶。

《大雅·假乐》,显显令德。笺曰:“天嘉乐成王有光光之善德。”

《大雅·卷阿》,令闻令望。笺曰:“令,善也。”

《大雅·烝民》,令仪令色。笺曰:“令,善也。”

《大雅·韩奕》,庆既令居。笺曰:“庆,善也。”(按此犹言善其善居也。)

《大雅·江汉》,令闻不已。笺曰:“称扬王之德美。”

《鲁颂·宫》,令妻寿母。笺曰:“令,善也。”

以上因字义之绝异,知其与令命字无涉。所有郑笺以之训善之令字及其同类之令字,在《诗经》本书皆原作霝字,不作令字,其证如下。

上段所举“高朗令终”,笺以其中之“令”字训善者,当即后世所谓善终。此一吉祝辞,屡见于金文,皆作霝终,且有与令字同出一器者。从此可知训善之令,在金文皆作霝,与令绝不相混,亦不相涉也。如:

、(啸下·五一)万年无疆,霝终霝令。(按以后世通行字写之,当作“令终令命”。)

微 鼎、(薛一〇·九四)屯右眉寿,永令霝终,其万年无疆。(以后世通行字写之当作“永命令终”。)

克鼎、(恪五·五)眉寿永令,霝终,万年无疆。

颂鼎、(恪四·二三)万年眉寿无疆,臣天子,霝终。(按此祝已福,非祝天子之福,犹云服臣于王,得保首领以没。臣当连下读。)

据此,《诗》中训善之令字古皆作平声之霝,不作去声之令。后人既以命字代令字,乃以令字代霝字。故凡此训善之令字皆可剔出,以其与命令之辞意无关也。兹更图以明之:

上图仅表示今本《诗经》对金文书式大体之转变,非全数如此。如“灵雨既零”,灵字未改写令。“自公令之”,令未改写命,是也。

此训善之令字既剔出,则知今本《诗经》中之令字存原义者,仅有两处,未改写命字:

《齐风·东方未明》,自公令之。上章言“自公召之”,则令即召也,即命也。

《秦风·车邻》,寺人之令。笺曰:“必先令寺人,使传告之。”此外皆作命字,动用名用无别。(霝冬即令终,宋人已如此释金文。王怀祖先生更证明之,见《广雅疏证》卷一上“灵善也”及卷四下“冬终也”条。诗笺以为训善之令字原作霝,段茂堂已揭之,见《说文》令字注。)

《诗》中所有作动用之命字如下:

《小雅·出车》,王命南仲。

同,天子命我。

《小雅·采菽》,天子命之。

《大雅·崧高》,王命召伯。(三见)

同,王命申伯。

同,王命傅御。

《大雅·烝民》,王命仲山甫。(再见)

《大雅·韩奕》,王亲命之。

《大雅·江汉》,王命召虎。(再见)

《大雅·常武》,王命卿士。

同,命程伯休父。

《周颂·臣工》,命我众人。

《鲁颂·宫》,乃命鲁公。

以上命自王。

《鄘风·定之方中》,命彼倌人。

以上命自君。

《小雅·绵蛮》,命彼后车。(三见)

《大雅·抑》,匪面命之。

以上泛言命自在上者。

《大雅·文王》,上帝既命。

《大雅·大明》,命此文王。

同,保右命尔。

《大雅·假乐》,保右命之。

《商颂·玄鸟》,天命玄鸟。

同,古帝命武汤。

同,方命厥后。

《商颂·殷武》,天命多辟。

同,命于下国。

以上命自天。

《诗》中所有自动词出而变作名词或形容词之命字,如下:

《郑风·羔裘》,彼其之子,舍命不渝。(据惠栋戴震、王国维诸氏说,舍训释,命则君王之命,《郑笺》失之。)

《小雅·采芑》,服其命服。(笺云:“命服者,命为将受王命之服也。”)

《大雅·卷阿》,维君子命。

《大雅·烝民》,明命使赋。

同,出纳王命。

同,肃肃王命。

《大雅·韩奕》,韩侯受命。

同,无废朕命。

同,朕命不易。

同,以先祖受命。

《大雅·江汉》,自召祖命。

以上王命,或泛言在上者之命。

《唐风·扬之水》,我闻有命。

《大雅·抑》,谟定命。

以上亦自在上者之命一义出,引申为政令。

《小雅·十月之交》,天命不彻。

《小雅·小宛》,天命不又。

《大雅·文王》,其命维新。

同,帝命不时。

同,假哉天命。

同,天命靡常。

同,永言配命。(又见下武)

同,骏命不易。

同,命之不易。

《大雅·大明》,有命既集。

同,有命自天。

《大雅·皇矣》,受命既固。

《大雅·文王有声》,文王受命。

《大雅·既醉》,景命有仆。

《大雅·卷阿》,尔受命长矣。

《大雅·荡》,其命多辟。

同,其命匪堪。

同,大命以倾。

《大雅·云汉》,大命近止。(再见)

《大雅·江汉》,文武受命。

同,于周受命。

《大雅·召旻》,昔先王受命。

《周颂·维天之命》,维天之命。

《周颂·昊天有成命》,昊天有成命。

同,夙夜基命宥密。

《周颂·思文》,帝命率育。

《周颂·敬之》,命不易哉。

《周颂·桓》,天命匪懈。

《周颂·赉》,时周之命。(又见殷)

《商颂·烈祖》,我受命溥将。

《商颂·玄鸟》,受命不殆。

同,殷受命咸宜。

《商颂·长发》,帝命不违。

同,帝命式于九围。

《商颂·殷武》,天命降监。(笺曰,“天命乃下视下民”,故此句之命字为名用,与“天命玄鸟”之为动用者不同。)

以上天命。

《召南·小星》,寔命不同。

同,寔命不犹。

《鄘风·蝃》,不知命也。

以上自天命之义引申而出,为“命定”之义。(“命正”“命定”诸解,均详中卷。)

据上文所分析,《诗经》中命字之字义,以关于天命者为最多,其命定一义,则后来儒墨争斗之对象也。所有《诗》、《书》中之天命观,及东周时代此一线思想之演变,均详中卷。

第五章 《左传》《国语》中之“性”“命”字

《左传》《国语》两书编成之时代末易断定,其史料价值亦多异见。欲详辩此事,非可于此书中为之,姑举吾所信之假定。春秋时大国各有其献典,亦各有其嘉言故闻,传于当朝,遗之后代,后世说林、说苑一体之祖,吕氏、刘子所取资以成类书者,在古谓之“语”,而“故志”、“训典”或容纳其中,所以教国子也(见《楚语·上》)。其国语一名,始见于汲冢书中(《晋书·束皙传》,“《国语》三篇言楚晋事”)。不专一国,故谓国语,犹言列国语也。汲冢书名《国语》者,虽不在今《国语》中(如在其中,《晋书·束皙传》及杜预《集解后序》当明言之),要为一类之书。夫列国各有其语,则必有人辑之,或并整齐之焉,始为《国语》。(传本《国语》中之《齐语》固为《小匡》篇文,其吴越语亦与他国文体词法不类)。至战国之世,春秋之学大显,春秋之号益尊,于是诸家著书每被春秋之名,晏子、虞卿、吕不韦皆是也。当有震于春秋之学,以《国语》改为编年者,合以当时列国纪年之书,墨子所谓百国春秋,乃成《春秋左氏传》,或曰《左氏春秋》。此书虽成,国别之国语犹存。后世所谓《国语》,其一本也,《汲冢》、《国语》,又其一本也。此编年之书虽比附《春秋》,犹各有详略,并无书法,至刘歆欲夺公羊之席,乃将此书加之书法,且于《春秋》所详,此所略者,敷衍成文,此即《春秋左传》也。(吾尝试以刘申叔《左氏春秋考证》一书之规例遍检全传,觉襄公以前,传应经者,除大事外,皆空语,无事实,襄公以后则不然,未可一概论。如以改编年为刘歆事,则刘歆时何处得见列国(尤其是鲁国)纪年之书将其采入?故知据《国语》改为编年必在秦火之前,其加书法并使前数公之经文亦多有传可伍,则刘歆事也。)

如上文所说不误,则《左传》、《国语》者实为东周第一宝书,其成书虽在战国,其取材则渊源甚早,所举宪典话言或有沿自西周者矣。今于《诗》、《书》之后取材于《左传》、《国语》者,顺时代之序也。

《左传》、《国语》中生字除私名外皆作出生解,或其引申之义,今不举例。但论两书中之性字。性字见于《左传》者九处:

襄十四,“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使师保之,勿使过度。……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

按,“勿使失性”者,勿使失其生也,牧民所以保民之生,与性无涉,此本显然,不待索解。下文所谓“天地之性”亦必作生字然后可通,犹云,岂其使一人肆其暴行于民之上,以纵其淫欲而弃天之生斯民之德也?《易·系》云“天地之大德曰生”,正与此词相类。若以为性命字则与上文不合矣。

襄二十六,“夫小人之性,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国家之利也”。此语中下性字必作生字始可解,“足其性”者,犹谓利其生也。上性字固可作性字解,然以为生字尤顺,犹云小人之生也,动于勇,贪于祸,以图厚其生而求名焉。

昭八,“今宫室崇侈,民力凋尽,怨并作,莫保其性”。此谓莫保其生也。

昭十九,“吾闻抚民者节用于内而树德于外,民乐其性而无寇仇”。此谓民乐其生也。

昭二十五,“则天之明,因地之性……淫则昏乱,民失其性。……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

独此节中之性字解作后世所谓性者为义较长,然解作生字亦可通。“因地之性”,犹云因地之所以生,即载物厚生者也。“民失其性”,犹云民失其所禀以生。“天地之性”,即所谓“天地之大德曰生”也。

《周语》上,“先王之于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

“厚其性”者,厚其生也,《左传》文七年,“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成十六,“民生厚而德正,用利而事节”。襄二十八,“夫民生厚而用利,于是乎正德以幅之”。文十六,“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皆其证也。(此一证丁声树君所举。)

如上文所分解,《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多数原是生字,即以为全数原为生字,亦无不可也。从此可知性之一观念在《左传》、《国语》时代始渐渐出来,犹未完全成立,至于性之一字,彼时决无之,后世传写始以意加心字偏旁,而所加多不惬当。

《左传》、《国语》中令字频见,其用处与《诗经》无二。如下:

第一类为霝字之假借,所谓“令德”、“令名”、“令闻”、“令图”、“令终”、“令龟”、“令王”、“令主”皆是也。

第二类为令字之原始义,如“令无入僖负羁之宫。”《左传》《国语》中凡此动用之令字多作命字;其偶作令者,恐是后人改写未尽者耳。

第三类为王令或君令之类名,即“政令”、“教令”之类也。如“未能行令”(宣十),“政令于是乎成”(成十六),“择楚国之令典”(宣十二),“以大国政令之无常”(襄二十二),“著之制令”(昭元),“夕以修令”(昭元),“先王之令有之”(《周语》上),“无以赋令”(《周语》上),或为单词,或为合词,皆是也。

第四类为第三类之一例,即“令尹”一词是也。既为专名自可别为一事。令尹亦见于金文,作“命尹”(伊,“王乎命尹册命伊”)。

《左传》、《国语》中之命字,其用法与《诗经》同。两书中出见繁多,不须遍举,今但论其可注意者五点:

一、两书中令、命两字混用,无甚界限,一如西周晚期金文及《诗经》。例如:

樊仲山甫谏曰:“不可立也!不顺必犯,犯王命必诛,故出令不可不顺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顺,民将弃上。……若鲁从之而诸侯效之,王命将有所壅。若不从而诛之,是自诛王命也。”(《周语》上)

此语中令、命实为一事,乃忽曰令,忽曰命。两书中令、命两字之混用,不可胜数也。

二、以命(或令)为政典教制之称,在两书中极多。此时命(或令)为文书之具体名,用之已甚普遍矣。(后世大体以令为政典,以命为教敕,分别不严,在古则无此分别也。)

三、以命为复词之一节,在两书中已甚多,是彼时命字之用及其变化繁矣。以命为上节者,如“命夫”、“命妇”、“命服”、“命书”(按,册典也)、“命祀”。以命为下节者如“好命”、“嘉命”、“时命”、“治命”、“后命”、“前命”、“共命”、“敬命”、“禀命”、“专命”、“用命”、“即命”(见文六年,谓就死也,犹云就身于天命之所定也)、“死命”、“成命”、“废命”、“逃命”(谓避身于命令之外也。宣十二“民闻公命如逃寇雠,”即其义。后世所谓亡命自此出)、“承命”、“违命”、“弃命”、“奸命”、“贰命”、“失命”、“听命”、“闻命”、“请命”、“待命”、“受命”、“辱命”、“将命”、“致命”、“复命”(诸子多作反命)、“改命”、“使命”、“发命”、“奔命”(谓奔赴王命无宁止也。)、“一命”、“再命”、“三命”、“追命”、“坠命”(此词亦见金文,假述为坠)、“陨命”、“知命”(见文十三,谓知天命之正也)、“不堪命”,皆当时文告册书中之习语也。

四、动词之命,施用更广泛。在《诗经》中犹以上谓下为限,《左传》中乃有例外,如“叔向命晋侯拜二君”(哀二十六),叔向臣也而以命君,盖此命字犹言谓也。

五、命犹名也。例如下:

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公与文姜宗妇命之(按,谓议命名也)。公问名于申。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桓六年)

按,“命之”者名之也。“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者,后世传写错误,其原文应作“以生名为信”(洪亮吉《左传》诂云“论衡作生名,下德命作德名,类命作类名。”),记其实也。晋侯成师,郑伯寤生是也。“以德名为义”,“命以义”也,取义于正则曰平,取义于灵均曰原者是也。“以类名为象”,若孔子首象尼丘是也。如作“以生命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俾上下文一致,亦通,独如今流传本之颠倒错乱者为不可通耳。下文云“大物不可以命”者,大物不可以名也。“命之曰同”者,名之曰同也。

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大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桓二年)

按“命之”,名之也。“古之命”,古之名也。“命太子曰仇弟曰成师”,名太子曰仇,名弟曰成师也。

楚人谓乳“”,谓虎“於菟”,故命之曰鬬於菟。(宣四年)此谓名之曰鬬於菟也。

依此三例,命有名之一解,名亦可称命。然则卫君如待孔子为政,孔子必先正名者,指整齐令典而言。苟仅如学究荀卿之正名,其指不过如今之审定名词,固可曰“名不正则言不顺”,不可说“事不成”,“刑罚不中”也。是则所谓名家者,亦法家之一类也。

至于天命之说,命正之解,在《左传》已有深远之思想,既不涉文字,当于中卷论之。

第六章 《论语》中之“性”“命”字

《论语》中明称天命者,共七见,如下:

子曰:“……五十而知天命……”(《为政》)

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雍也》)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子罕》)

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颜渊》)

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宪问》)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季氏》)

孔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尧曰》)

亦有未明言天命而所论实指天命者,有下列三处:

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述而》)

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

子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子罕》)

据此,《论语》书中明载命定之义,墨氏攻之,正中其要害。其曰孔子罕言者,或疑孔子言仁言命载于《论语》者既如是多矣,不得云罕,于是强为之解,谓“与命与仁”之与字为动词。孔子固与命,然此处文法实不能如是解。《国语》九,“杀晋君,与逐出之,与以归之,与复之,孰利”?又《国语》十五,“夫以回鬻国之中,与绝亲以买直,与非司寇而擅杀,其罪一也”。又十六,“夏后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皆与“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为同一文法,可知与字在此仍是联词,非主格之动词也。子罕言命,罕言仁,而《论语》所记者多,盖子所常言,每无须记,其罕言者乃记耳。孔子虽罕言,然其信天命则章章明矣。特孔子所信之天命仍偏于宗教之成分为多,非如孟子,此当于次卷中详之。

《论语》中性字仅两见:

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阳货》)

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公冶长》)

前一事可以解作生来本相近,因习而日异。“生”、“习”皆无定主动词,故下云“相”,如以性为表质之名词,则与习不对矣。后一事所谓夫子之言性者,其字究应作性或作生,不能于此语之内求之,《论语》中他事亦鲜可供解决此事者,必参考稍后之书始可决之。设如《孟子》书中生性二义界然划分,则前于此之《论语》中生性二字可以界然划分,亦不必定界然划分,设如《孟子》书中生性二义并未界然划分,则前于此之《论语》中,生性二字更不能界然划分矣。故此点应留待下数章中论之。

第七章 论《告子》言“性”实言生兼论《孟子》一书之“性”字在原本当作生字

《诗》、《书》、《左氏》、《国语》、《论语》中之性命字,既统计之矣,战国诸子书中之性命字,则不必尽数统计也。时至战国,命字之诸义皆显然分立,不烦疏别,其天命一义亦滋衍丰长矣,此当于次卷论思想变迁中详之。天命之说虽已发展,人性之论,其已自论述具体之生,演为辨析抽象之性乎?今《孟子》、《荀子》、《吕子》诸书中之论性者,果所论者是性不是生乎?纵使性之一义既成,其对于生字之本义果尽脱离乎?自此以下三章,为答此问题而作也。

一 论《告子》言性皆就生字之本义立说

告子曰:“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

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也。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桮棬,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孟子·告子篇》,下同。)

按,《告子》所谓性,即所谓天生,所谓义,即所谓人为。以天生与人为为对,故曰:“仁内也,义外也。”寻告子之意,以为杞柳之生也,支蔓丛出,不循方圆,使之成器,非加以人工不可,人之生亦支蔓丛出,不辨善恶,使之就世间约定之仁义,亦非加以人工不可。所谓“戕贼人性以为仁义”,正荀子之说也。

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

孟子曰:“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

按,告子之说,与孔子“性(生)相近也习相远也”之说合,孟子则离孔子说远矣。

告子曰:“生之谓性。”

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曰:“然。”

“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欤?”曰,“然。”

“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欤?”

寻上文之意,“生之谓性”之性字,原本必作生,否则孟子不得以“白之谓白”为喻也。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

曰:“彼长而我长之,非有长于我也。犹彼白而我白之,从其白于外也,故谓之外也。”

曰:“异于(二字衍文)白马之白也,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不识长马之长也,无以异于长人之长欤?且谓长者义乎,长之者义乎?”

曰:“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以我为悦者也,故谓之内。长楚人之长,亦长吾之长,是以长为悦者也,故谓之外也。”

曰:“耆秦人之炙无以异于耆吾炙,夫物则亦有然者也,然则耆炙亦有外欤?”

寻告子之意,食色生而具者也,恻隐之心自内发,故曰内,至于是是非非贤贤贱不肖,必学而后知之,必习而后与人同,故曰外也。

公都子曰:“告子曰,性无善无不善也。”

寻告子之义,善恶之辩,由于习俗,成于陶染,若天生之质,则无预于此外来者也。

二 论《孟子》书之“性”字在原本当作“生”字

《孟子》一书,言性者多处,其中有可作生字解者,又有必释作生字然后可解者,如下:

或曰:“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是故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

此或人之言,谓人之生来可以为善可以为恶也。

孟子曰:“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

所谓山之性,乃山之生来之状,其原文当作“山之生”,如此乃与上文“萌蘖之生”一贯。

孟子曰:“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尽心》,下同)

此谓尧舜生来便善,不待人为;汤武力行,然后达于道也。若如今本作性字,则尧舜之圣为性之所生、汤武之身之独不由于性乎?如别古圣人以性之、身之之二类,即无异以性为不备,正与孟子说性相违矣。然则此处本作生字无疑也。

孟子曰:“尧舜性者也,汤武反之也。”

此亦与上举一例同义,谓尧舜生而然,谓汤武反躬力行而几于道,非谓汤武所行不由于性也。

孟子曰:“形色,天性也”。

此亦谓形色天生而有也。

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

此语之义,赵岐、朱子皆不尽得其解。今如以性字为生字,文义显然矣。孟子盖谓口之于味,目之于色,耳之于声,鼻之于臭,四肢之于安佚,皆生而然也;然而人之生也有所受于天之正命焉,即义理也,故君子不以此等五官为人生之全也。仁之于父子,义之于君臣,礼之于宾主,知之于贤者,圣人之于天道,皆天所命之义理也,然而人之能行此者其端亦与生而俱焉,故君子不以此等事徒归之于天所命也。此为性命一贯论之最早发挥者,此义待中卷第七章详说之。今说明者即此语中之性字本皆生字也(《孟子》此一节中命字乃“命正”之义,非“命定”之义,赵解失之。详次卷)。

如上所论,《孟子》一书中虽有性之一义,在原文却只有生之一字,其作性字者,汉儒传写所改也。

第八章 论《荀子·性恶》、《正名》诸篇中之“性”字在原本当作生字

《荀子·性恶篇》之性字,在原书写本未经隶变之前,必皆作生字,可以下列一事证明之。《性恶篇》首云:“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杨注曰:“伪,为也,矫也,矫其本性也。”郝懿行曰:“性、自然也,伪、作为也,伪与为古字通,杨氏不了而训为矫,全书皆然,是其蔽也。”(《荀子补注》)王先谦曰:“郝说是。荀书伪皆读为,下文‘器生于工人之伪’,尤其明证。”(《荀子集解》)斯年按,《性恶篇》全篇所论“其善者伪也”之伪,皆用人为之义,与矫义无涉。据郝、王二氏所考,全篇之“伪”字,在原本必尽作“为”字,其作“伪”者,后人传写时所改也。“伪”字既原作“为”字,“性”字亦原作“生”字欤?此亦可考而知也。篇中有云:

今人之性,固无礼义,故强学而求有之也。性(此处必作生字方可通)不知礼义,故思虑而求知之也。然则生而已,则人无礼义,不知礼义,人无礼义则乱,不知礼义则悖。然则生而已,则悖乱在己。用此观之,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

卢文弨校本曰“‘生而已’元刻作‘性而已’,下同。”寻荀子此段之意,如皆作性字,固勉强可解,如皆作生字,文义尤顺。今或作性字,或作生字,乃不可解矣。今假定其皆作性字,绎其义如下:

人之天性之中,本无所谓礼义也。故待强学而求有此礼义。性中本不知有礼义也,故待思虑而求识此礼义。既如是,若仅凭性之所有为已足,则人无礼义,且不识礼义矣。人无礼义,且不识礼义,悖谬之甚者也。既如是,若仅凭性之所有为已足,则悖谬暴乱出于己身矣。由此观之,人之性之本为恶也明矣。其能为善者人为之力也。

如此绎之固可解,究嫌勉强,然如全作生字,其意则显矣:

人之生也,本未挟礼义以俱来,故待强学而求有此礼义。人之生也,本不识何谓礼义也。故待思虑而求识此礼义。既如是,若仅凭生来所有为已足,则人无礼义且不识礼义矣。人无礼义且不识礼义,悖谬之甚者也。既知是,若仅凭生来所有为已足,则悖谬暴乱出于己身矣。由此观之,人之生也恶,其义甚明,其能为善者,人为之力也。

独或作性字或作生字,如今本所具者,在文义为不可通。从此可知原本必皆是生字,后人传写,寻求文义,乃改其若干生字为性字,然句如“然则生而已”者,势难改作性字,故犹留此原来形迹。元本校者见此处独作生,与上下文不一贯也,乃一律改作性。今日据此未泯之迹,可知原本全篇之皆作生不作性,其改写性字,经汉晋六代至于唐宋而未曾改尽也。

且就《性恶篇》所持之旨论之,其作生也固宜。全篇反复陈说者,皆不外乎申明人之生也本恶,其能为善者人为之力。世之所谓善者,非生而有之者也,学而后有之。所谓恶也,生而具来者也,要在以礼法,教化,规矩,刑罚,克服之耳。与其写作《性恶篇》,固不如写作《生恶篇》之足以显其义也。荀子之生恶论,正其以人胜天之主张之一面,其以劝学为教,人道为道,不愿“大天而思之”,而欲“制天命而用之”,皆与生恶说相表里也(参看胡适之先生《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第十一篇第二章)。

难者曰,《荀子·性恶篇》中所有性字在未经汉人改写前,固应一律作生字,如君所说矣,然荀书《正名篇》有云:“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明明以生字解性字,今日一律作生字,是何说乎?曰此正荀书中一律作生字之证也。请遍观《正名篇》之用辞,此义可晓然矣。《正名篇》曰:

散名之在人者,——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正利而为谓之事。正义而为谓之行。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智”(据卢文弨校第二智字衍)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能有所合谓之能。性伤谓之病,节遇谓之命。是散名之在人者也,是后王之成名也。

又曰:

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又(原作有,据王念孙改)共,至于无共,然后止。

循荀子之用语也,好用在语法上异其作用之同字于一句中,即如《非十二子篇》,“信信,信也”(上信字为动词,中信字为名词,下信字为谓词。)如不贯上下文以读之,几不可解。今《正名篇》曰,“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能有所合谓之能”。如此句法,则正名之界说性也,固应作“生之所以然者谓之生,生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生”。如将下生字改为性字,语法不类矣。今固不能改下一能字为别一字,即亦不当改下一生字为性字也。至于“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智字应为知字,不应作智字,卢文弨校本中已说之矣。又如“推而共之,共则又共,至于无共然后止”,亦是此等变化字义法。此种造语之法是否可为行文之法式,今不具论,然此种风格甚显意趣。《荀子》书有刻意造辞之迹,与前此子书之但记口语者不同,此其一证矣。

第九章 论《吕氏春秋》中“性”字在原本当作生字

晚周子书中,年代确可考者为《吕氏春秋》,此书明言成于“维秦八年,岁在涒滩”,此书固当为晚周诸子书中之最晚者矣。其《本生篇》泛载生字与性字,前文正在论生,后文乃直继以论性之语,忽又直继以论生之语,今日分写生性二字,若语无伦次然,然若知原本当皆作生字,性即生也,则上下文理通矣。今录而释之如下:

始生之者,天也。养成之者,人也。能养天之所生而勿撄之,谓之天子。天子之动也,以全天为故者也。此官之所自立也。立官者以全生也。今世之惑主,多官而反以害生,则失所为立之矣。譬之若修兵者以备寇也,今修兵而反以自攻,则亦失所为修之矣。

此所论者明明生也,而下文忽接以论性。

夫水之性清,土者拍之,故不得清。人之性寿,物者拍之,故不得寿。物也者所以养性也,非所以性养也。今世之人惑者,多以性养物,则不知轻重也。(按,此明明谓养生,下同。)……是故圣人之于声色滋味也,利于性则取之,害于性则舍之,此全性之道也。世之贵富者,其于声色滋味也多惑者。日夜求幸,而得之则遁焉;遁焉,性恶得不伤?

此虽著性字,所论实养生也。下文接此乃著生字。

万人操弓,共射其一招,招无不中。万物章章以害一生,生无不伤,以便一生,生无不长。故圣人之制万物也,以全其天也。天全则神和矣,目明矣,耳聪矣,鼻臭矣,口敏矣,三百六十节皆通利矣。若此人者,不言而信,不谋而当,不虑而得,精通乎天地,神覆乎宇宙,其于物无不受也,无不裹也,若天地然。上为天子而不骄,下为匹夫而不惛,此之谓全德之人。

其下文则上句著性字下句著生字,然所论者固为一事,承前文而说也。

贵富而不知道,适足以为患,不如贫贱。贫贱之致物也难,虽欲过之,奚由?出则以车,入则以辇,务以自佚,命之曰招蹶之机。肥肉厚酒务以自强,命之曰烂肠之食。靡曼皓齿,郑卫之音,务以自乐,命之曰伐性之斧。三患者贵富之所致也。故古之人有不肯贵富者矣,由重生故也,非夸以名也,为其实也。则此论之不可不察也。

此篇标题曰《本生》,文中所指,关养生者多,关养性者少。然则《吕子》此篇,原本必上下一贯用生字不用性字,其改作性字者后世写者所为也。

《重己》一篇亦如是。全篇皆论养生之道,篇末忽著“安性”、“养性”、“节性”诸词,按以上文,知即“安生”、“养生”、“节生”也。《贵生篇》正作养生,可证也(《庄子》亦作养生不作养性)。

《吕氏春秋》乃战国时最晚之书,吕书中无生、性二字之分,则战国时无此二字之分明矣。其分之者,汉儒所作为也。

第十章 “生”与“性”、“令”与“命”之语言学的关系

以上诸章,说明生性令命诸字在先秦遗文及先秦经籍中如何出现及其如何演变,兹总括前文,约其旨要,以论其形与音。

一 字形

令字乃复体象形字,像一人跽于屋宇或帐幕之下,《说文》以为从A者。就战国时字体附会之说,非所以论此字之原也。在殷商及周初文字中,令字及从令之字皆作此形。后来像人跽形之部渐就省易,所像之形遂不可识。约当西周中叶,即昭穆以后,书者复加口字于令字之旁。初则从口之部在行列之外,后乃与令字溶为一体(参看本卷第二章)。在西周晚期金文中,一器中或专用令字,或专用命字,或命令二字互用,可知此时令命二字虽作两体,实是一字,不应有截然不同之两音,如今日令从来母、命从明母者也。历西周末至春秋,两字虽字体不同,其用法则实无分别可以窥见。此两字之读音究竟至何时始分化,不可详矣。兹为图以明其演变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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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字乃金文及先秦经籍中所普用之字,虽有时借眚为之(如“既眚魄”),然后代“百姓”之姓,“性命”之性,在先秦古文皆作生,不从女,不从心。即今存各先秦文籍中,所有之性字皆后人改写,在原本必皆作生字,此可确定者也。后世所谓性命之性字,在东周虽恍惚若有此义,却并无此独立之字也,吾作此语,非谓先秦无从心之性字之一体。战国容有此字,今不可考,然吾今敢断言者,战国纵有此字,必是生字之或体,与生字可以互用。准以文王之文字从心作,兼以战国文字好加偏旁,从心之性字成立于彼时固为可能,特此字对生字并非独立,仅是其异文而已。其分别生性二字者,秦后事也。

或以为生死之生与性善之性在晚周既有文义的分别,则虽作一字不必以为一字也。不知此解似是而实误。字者,语词之代表也,词者,语义之发音也。凡一名在字在词尚未分判为二体之时,纵有相联而异之语义,亦不易界画井然,无所淆混。今日受哲学之训练,守逻辑之纪律者,尚不易在用重要名词时谨守其界说,遑论晚周诸子?故生性二字之未相互独立,即生性二词之未相互独立,生性二词未互相独立,即生性二义之未能不淆也。试看孟荀所著,此情显然。荀子所谓性恶者,即谓生来本恶也。孟子所谓性善者,亦谓生来本善也。在其论“性”时,指天生之具体事件耶?抑指禀赋之抽象品德耶?按其文义,忽谓此,忽转谓彼,今诚不易严为界画。其实二子心中固未将此二事尽量分别清楚。二字之未到相互独立地步,即致此现象之一因也。

二 字音

字形(可简称字)者,一词或一系词之符号也。字形本身并非语言之枝节或体躯,其作用仅如人之有名字。名字固一人之符号,然一名字与其所代表之实体无关也。故今日可以罗马字母写汉语,亦可以汉字记英语。汉语之用汉字书写之者,其始出于一事之偶然,其后成于数千年之习惯,今日混汉字汉语为一事,诚未可也。然汉语历数千年用汉字为其符号,汉语之变化惟有借汉字之符号求之,故今日舍字形之学而论字音之变,亦必有所不通矣。称中国语言学为中国文字学者,误也,舍文字之语言学,亦必遇其所不可通者焉。

字音者,一词或一系词之本身也。故一词之认识在其音不在其形(戴、段、王、孔诸氏皆申明此说)。其演变即其音之迁动也。今审求生性令命诸字之音如下。

生,《广韵》下平声,十二庚,所庚切。又去声,四十三敬,所敬切,是此一字有平去两读。性,去声,四十五劲,息正切。所为审母三等字,息为心母字。心为舌头磨擦音,当等于国际音标中之S,审在照穿床审禅一列(或称部)中,此列乃稍后于舌头之音,而审又与心为同行(或称位。举例说之,重唇轻唇,部之别也,在表中可以横行之列容之。磨擦破裂,位之别也,在表中可以直行之行容之。行列易称亦可),故二母最易相变,高本汉氏以S.表之。生性二文本是原字孳乳字之关系,今按之《广韵》,二字虽异纽,而二字之纽实相近而易互变者也。至于二字之韵亦可识其古同。盖劲为清之去声,而庚、耕、清、青、蒸、登六韵(以平括上去入)。在等韵中本为一类也(参看陈澧《切韵考·外篇》卷二)。庚、耕、清、青以大齐言之,古为一类,此类即戴氏之第十三部婴,段氏之第十一部庚,王念孙氏之第六部耕,江有诰氏之第十三部庚也。

令,《广韵》去声,四十五劲,力政切。命,去声,四十三映,眉病切。映、劲固同韵类,同声调矣,而纽则令为来母,命为明母,全不同也。按之金文,一器之中,同样用法之下,令命二字互写,知此二字在古初必无不同之读如今日所见者,此其故何耶?又据《诗经》、《左传》借令字以写霝字,霝为平声,《诗经》之令字、苓字、零字大体与平声字为韵,知令字古必有平去二读,如生字之有平去二读,此亦待解者也。

欲审辩此事,有一先决之问题在,即汉字在古初是否一字仅有一音一声调是也。试览《说文音韵表》、《说文声类》诸书,吾辈可将同所从声之字及所从声之原字认为音读大同或极近,而依不易识出之法式微变其音读,然不能贸然认为绝同也。又试思一字之音异其声调者,如颜之推陆德明所论,《经典释文》及诸古字书所载,其故何耶?颜之推曰:

夫物体自有精粗,精粗谓之好恶;人心有所去取,去取谓之好恶。(上呼号、下乌故反。)此音见于葛洪、徐邈,而河北学士读《尚书》云,“好(呼号反)生恶(於谷反)杀”,是为一论物体,一就人情,殊不通矣。(《颜氏家训·音辞篇》)

陆德明曰:

夫质有精粗,谓之好恶(并如字);心有爱憎,称为好恶(上呼报反、下乌路反)。当体即云名誉(音预),论情则曰毁誉(音余)。及夫自败(蒲迈反)败他(蒲败反)之殊,自坏(呼怪反)坏撤(音怪)之异。此等或近代始分,或古已为别,相仍积习,有自来矣。余承师说,皆辨析之。比人言者多为一例。……莫辨复(扶又反,重)复(音服,反也),宁论过(古禾反,经过)过(古卧反,超过)。……如此之俦,恐非为得。

如斯之例,寻之于古字书及释文,为数极多。此之分别究为后起而古无之耶?抑古本有之,后来渐失,仅存若干例于书中耶?颜、陆对此,并无断定。颜氏举葛洪、徐邈为言,信旧有此别矣,乃同篇中论焉字两读云,“河北混同一音,虽依古读,不可行于今也。”又以“江南学士读《左传》,军自败曰败,打破人军曰败(补败反)……为穿凿”,似心中摇摇未定也。然《公羊传》成于西汉,有曰:

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

何休注曰:

伐人者为客,读伐长言之,齐人语也。见伐者为主,读伐短言之,齐人语也。

知此特质之存在早矣!何休以为齐人语者,非齐人造之,乃齐人承古未变耳。古者词句简,字中含此变化,后来表示语法作用之副词增多,如“见伐”“所生”“以告”之类,于是古汉语中此一特质逐渐消失,另以副词代此多项语法作用矣。

细审之,如此类者,不可以为一字有不类之两读,乃一词缘语法之作用,因其在句中之位置,而有两读。此两读者,乃一源而出之差异,或仅异其声调,或并微异其音质,或缘声调之异而微异其音质。颜说未彻,何例诚精,此固古汉语中之绝大问题,当俟语学家解决之也。

此类变化,所表者必为语法作用,可以无疑,其表示何种语法则未易理解。意者所表者乃多种之语法作用,不限一类,故其头绪不易寻也。如王之读去声(《孟子》可以王,《中庸》王天下之王),是一名用词、一动用词之差异也。伐之急言短言(此别必为声调的),是一主呼、一受呼之差异也。好恶之读去声,是一静用词(与名用本为一类)、一动用词之差异也。正字有征政二读(金文中三字不分),告字有入去二读,疑是一示动作一示所动作之结果之差异也。如斯之例,求之于释文,当甚多矣。

今所论生与性、令与命之音的关系,当不出上列诸类之一。幸有《荀子》一节可以证明此事。

生之所以然者谓之生(传本作性,今改正,说见本卷第八章,以下同)。生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生。……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为(传本作伪,据郝氏说改正)。……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知(传本作智,据卢改)。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能有所合谓之能。

上为字平声(远支切),下为字读伪,去声(于伪切)。上知字平声,下知字读智,去声。上能字平声,下能字据杨注读耐,去声。(按《乐记》“故人不耐无乐,乐不耐无形,形而不为道,不耐无乱。”郑注曰“耐,古书能字也,后世变之,此独存焉。”)同样句法皆如此,生之一字当不异。生字本有平去两读,则此处上生字当为平,下生字当为去,其读去之生字即后世所谓性字也。性与生字之异读,除声调外,性字多一齐齿介音,此介音如何来,或受声调改变之影响,或受前加仆音,如西藏语此种变化(李方桂先生疑其或如此),当俟语言学家解决之矣。

若言其语法上差异,则上文生,为,知,能,四字作平读者,动词之正格,表动作者也。下文同样四字作去读者,缘动词而成之名词,表动作之所成(resultative)者也。今可举其大齐简言之曰,“生(去读),所生(平读)也”,如以后代分化字体写之,则“性,所生也”。

古书中语法类此者甚多,如:

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论语·颜渊》。)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

信信,信也;疑疑,亦信也。贤贤,仁也;贱不肖,亦仁也。(《荀子·非十二子》)

似此之例,如辑类之,可至于无穷。在后世摹拟此种文句者,固不辨其读音依语法而变化,在古初自是语言中之一自然现象,有音差可征。因汉字记音不细密,此等微细处未尝有别,乃为后人所不识耳。

依生与性之关系,以察令与命之关系,两者为一类。令字古有平去二读,如上文所说,韵部又同,所差在纽及介音耳。令开口而命合口者,疑命字之介音或出于纽之影响,纽变为重唇,乃出合口之介音。此处纽之差别为来、明二母。来、明二母古本交错,如来之为麦,之为蛮,是其例也。故令命两字之纽如此差异,本非不可想像者,然究缘何事有此差别,亦当虑及也。意者此一词两字之纽,古为复合仆音,或ml或bl,受音调变化之影响,一失其m而为后世读令之音,一失其l而为后世读命之音,或本为l,因语法变化加m为前支,久而前支m成为纽之本身,原有之纽l,变后混于介音中。凡此涉想,吾将俟语言学家理之。今可质言者,即令命实为一词,因语法变化,虽为一词而有两读,古者令命两体固为一词,亦各有lm两组,非令从l命从m,后来乃分化为断然不同之二音,复以二体分别表之耳。今依释生字之例,释令命两字之关系曰:令作平声读者,动词之正格,表动作者也,作去声读者(后为命字),缘动词而成之名词,表动作之所成者也。举其大齐简言之,“令(去声),所令(平读)也”,以后代分化字体写之,“命,所令也”。

尚有一事须提及者,即令命二字之收声在古必为n不为,此可以令命两字在《诗经》与天人诸字为韵求之。此两字在古音中应居段氏第十二真部,王氏第七真部,江有诰氏第十二真部,不与阳、庚、蒸等部相涉也。

兹附假定之图以明此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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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志〕按,诸词之王音,其细密之分别与本节论旨无关,故仅用知其相近之音符书之,不必严格定之也。参看高本汉氏书。

三 字义

因形识字,因音识词,因一词之音之微变识词性之作用,因词性之作用可以辨字义矣。一词之众义,在枝蔓群生之后,似觉其离甚远,有时或并不觉其有关系,然由词性作用以求之,其关联多可通或皆可通也。令命之本义为发号施令之动词,而所发之号、所出之令(或命)亦为令(或命)。凡在上位者皆可发号施令,故王令、天令在金文中语法无别也。殷世及周初人心中之天令(或作天命)固“谆谆然命之”也,凡人之哲,吉凶,历年,皆天命之也(见《召诰》)。犹人富贵荣辱皆王命之也。王命不常,天命亦不常;王命不易,天命亦不易(解见次卷)。故天命王命在语法上初无别,在宗教意义上则有差。天命一词既省作命,后来又加以前定及超于善恶之意,而亡其本为口语,此即后来孔子所言之命,墨子所非之命。从此天命一词含义复杂,晚周德运之说,汉世识谶书之本,皆与命之一义相涉矣。

生之本义为表示出生之动词,而所生之本,所赋之质亦谓之生(后来以姓字书前者,以性字书后者)。物各有所生,故人有生,犬有生,牛有生,其生则一,其所以为生者则异。古初以为万物之生皆由于天,凡人与物生来之所赋,皆天生之也。故后人所谓性之一词,在昔仅表示一种具体动作所产之结果,孟、荀、吕子之言性,皆不脱生之本义。必确认此点,然后可论晚周之性说矣。

春秋时有天道人道之词,汉儒有天人之学,宋儒有性命之论。命自天降,而受之者人,性自天降,而赋之者人,故先秦之性命说即当时之天人论。至于汉儒天人之学,宋儒性命之论,其哲思有异同,其名号不一致,然其问题之对象,即所谓天人之关系者,则并非二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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