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其凡 编撰

凡例

一、张咏年谱,原附于宋人刊刻乖崖集之末,为一卷,见郭森卿序。但后佚去,今已不可见。现以宋代史籍为主,尽力搜罗张咏事迹,按年排列,编为此谱。

二、本谱所引各书,祇于首次出现时注明时代与撰人,以后则仅引书名。

三、本谱以年号纪年,于括号内标出公元年份。

四、本谱地名,除个别与张咏关系密切者外,一般不注出今地名。

五、与张咏有关之人,择其要事及与咏有关者列入,与咏有关之事则详叙之。引文或有删节,但无更改。

年谱

张咏,字复之,自号乖崖,谥忠定。

韩琦安阳集》卷五十、本集附集卷一故枢密直学士礼部尚书赠左仆射张公神道碑铭(下称韩碑):尝写其真,自号乖崖子,复为赞曰:「乖则违众,崖不利物,乖崖之名,聊以表德。」

吴处厚青箱杂记》卷十:自撰乖崖翁真赞云:「乖则逢众,崖不利物,乖崖之名,聊以表德。徒劳丹青,绘写凡质,欲明此心,服之无斁。」

濮州鄄城(濮州治所,今山东省鄄城县北)人。

韩碑:世本邺人,后徙居澶之临黄。及公葬其先于鄄城,故为濮之鄄城人。

本集附集卷一宋钱易《宋故枢密直学士礼部尚书赠左仆射张公墓志铭》(下称钱铭):族本居邺,占籍于澶之临黄。家世迁徙,今为濮之鄄城人也。

王称东都事略》卷四五与元脱脱宋史》卷二九三本传:张咏,字复之,濮州鄄城人也。宋庄绰鸡肋编》卷中:张尚书咏,清丰人。

王存元丰九域志》卷二:端拱元年(九八八),省临黄县入观城。

曾祖张立,曾祖母李氏。祖张铎,祖母马氏。父张景,淳化四年(九九三)秋卒;母谢氏,至道二年(九九六)卒,真宗咸平元年(九九八),合葬于鄄城。

钱铭:曾祖立,祖母李氏,祖铎,祖母马氏;皆潜德不耀,肥逊丘园。考讳景,先以公为秘书丞时,授大理评事致仕;淳化四年秋卒,以公贵,累赠太常卿。妣谢氏,追封新昌郡太夫人。咸平中,合葬于鄄城。

韩碑:曾祖讳立,祖讳铎,遭唐末与五代之乱,皆潜养德业,退处无闻。父讳景,以儒行自富乡里称之;公登朝,授大理评事,累赠太常卿。

宋祁《景文集》卷六二张尚书行状(下称宋状):至道二年,改兵部,犹为郎中;会丁新昌郡太夫人之丧,恩诏夺服。

夫人唐氏,先咏而卒。继室王氏,天禧二年(一○一八)卒于陈州(今河南省淮阳县)。

宋状:公始娶夫人唐氏,卒,继室以太原郡夫人王氏,即河阳节度使显之女,允执妇道,以佐君子,后公三年而殁。

钱铭:前夫人唐氏,先公而卒;继室太原郡夫人王氏,即故河阳三城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显之女也,以天禧二年终于陈州之私第。咸擅女德,崇妇道,而配于公。

韩碑:夫人唐氏,先公而亡;继王氏,故河阳三城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显之女,封太原郡夫人,天禧三年终于陈之私第。

按,韩碑作天禧三年卒,与宋状、钱铭不同,当系笔误或刊误。王显(九二二--一○○七),《宋史》卷二六八有传。尝给事太宗藩邸,太平兴国八年(九八三)授枢密使;真宗咸平二年(九九九),复拜枢密使,卒赠中书令,谥忠肃。

子从质,卫尉丞,大中祥符八年(一○一五)八月二十九日殂,后于咏二十八日。

宋状:子从质,以父任累迁至卫尉丞,居公之丧一月,以毁而夭。

钱铭:子从质,卫尉丞,公之弃世后二十八日,以哀毁遘疾而殂。

韩碑:子从质,卫尉寺丞,公亡未踰月,哀毁而卒。

孙:约、综、绰、绅。曾孙知者三人:尧夫、尧民、祖。

宋状:孙四人,曰约,曰综,曰绰,曰绅,咸以忠厚世其家。

钱铭:孙曰约,曰综,曰绰,皆奏授将作主簿;曰绅,尚幼。

韩碑:孙四人,约,奉礼郎;综,驾部郎中;绰,卫尉寺丞;绅,建州石鼓县令。曾孙二人,尧夫,大理寺丞;尧民,邢州童罔县令。

苏轼《苏轼文集》卷六九题张乖崖书后:元佑六年闰八月十三日,过陈,见公之曾孙祖。

按,宋代邢州无童罔县,祇有龙冈县,疑韩碑刊误,然无可刊正,姑仍其旧。

女一人,适王禹偁之子、奉礼郎嘉佑,大中祥符九年(一○二六)十月卒。外孙寿,任郾城簿。

宋状:女一人,适故内相王公禹偁子嘉佑。

钱铭:女一人,适故翰林学士王公禹偁之子、奉礼郎嘉佑,祥符九年十月卒。外孙曰寿,今任郾城簿。

弟诜,生卒年不详,有文集十卷,奏议三十卷。集咏生平论著为十卷以行。

宋状:母弟诜,以公廷赏,今为虞部员外郎。(张咏)生平论著,仲氏说集之成十卷以行。钱铭:今春,得公弟殿中丞诜书一通,叙公之美,见托为志。

《宋史》本传:弟诜,为虞部员外郎。

《宋史》卷二○八艺文七:张诜文集十卷,又奏议三十卷。

自少学劔,无敌于两河间。倜傥有大志,尚气节,重然诺,乐为奇节,任侠自喜。

钱铭:幼负奇骨,不为儿戏。自少学劔,颇得妙术,无敌于两河间。韩碑:少倜傥,有大志,尚气节,重然诺。早学击剑,遂精其术,两河间人无敌者。

《宋史》本传:少任气,不拘小节,虽贫贱客游,未尝下人。少学击劔,慷慨好大言,乐为奇节。《东都事略》本传:少学击劔,好为大言,喜事奇节。

宋状:任节侠,已然诺。

刘敞公是集》卷四一张忠定谥议:尚书布衣之时,任侠自喜,破产以奉宾客,而借躯报雠,往往过直。

韩碑:生平勇于为义,遇人艰急,苟情有可哀,必极力以济,无所顾惜。

阮阅诗话总龟》后集卷十九引《蔡宽夫诗话》:乖崖少喜任侠,学击劔,尤乐闻神仙事。

本集卷五新秦送人东归:若值山东豪杰问,嵇生慵更作书题。

好弈棋,精射法,喜饮酒,晚年因此成疾。

钱铭:好弈棋,精射法,饮酒至数斗不乱。

本集卷九升州到任谢表:臣少因酒过,晚觉多病。

本集卷十一升州谢恩抚问状:臣素昧摄生,早疏戒酒,因成癖饮。

雅好着文,不事雕饰,深切警迈,雄健有气骨,尤善诗笔,句词清古。

宋状:公雅好着文,深切警迈,以不偶俗尚,自号乖崖。公尤善诗笔,必核情理,故重次薛能诗,序之曰:「放言既奇,意在言外。」议者以公自道也。

钱铭:着文不雕饰,咸摭实事。

韩碑:文章雄健有气骨,称其为人。尝为声赋,梁公周翰览而叹曰:「二百年来不见此作矣。」

本集附集卷四宋王禹偁《小畜集》卷十九送公宰崇阳序:少有奇节,钓鱼侍膳外,读书无虚日,秉笔为文,落落有三代风。

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十九引无尽居士语:其诗句词清古,与郊岛相先后。

按,梁周翰(九二九--一○○九),后周广顺二年(九五二)进士,宋真宗时官至翰林学士,以辞学为流辈所许,与高锡、柳开、范杲习尚淳古,齐名友善,当时有「高、梁、柳、范」之称。入《宋史》卷四三九文苑传。

生平刚正,始终挺然,恶人谄事,自奉甚俭,唯聚图书。善断狱,临事明决。善臧否人物。

钱铭:生平以刚正自立,智识深远,海内之士,无一异议。不事产业,聚典籍百家,近万卷,博览无倦,副本往往手写。至于卜筮医药种树之书,亦躬自详校。恶人谄事,不喜俗礼,士有坦无他肠者,亲之若昆弟,有包藏诚素者,疾之若仇雠。公之临民也,吏不敢欺,始若擿发,而颐指之间,终存仁恕之道。公之决狱也,人莫能测,初若疑误,而片言之下,尽穷幽隐之迹。公之典贡部也,尽得寒士,杜绝私托,礼闱旧风,翕然复振。任台丞也,拜白简,弹执政之失言者,人甚危之,而公正色不顾,有风宪纪纲。

韩碑:天赋正直,济以刚果,始终挺然,无所屈挠。自力学筮仕,则有泽及天下之心,而以富贵为薄。当官凡所施设,动有远识,始时人或不能测,其后卒有大利,民感无穷。至自奉养,逮于服玩之具,则寡薄俭陋,虽寒士不若也。公退辟静室,焚香燕坐,聚书万卷,往往手自校正,旁无声色之好。临事明决,出人意外,凡断罪以辞者,人皆集录,于今传之。公有清鉴,善臧否人物,凡所荐辟,皆方廉恬退之士。

《东都事略》本传:咏刚方尚气。咏卞急,不喜人拜,有拜之者则连拜不已,或倨坐忿骂。

《宋史》本传:咏刚方自任,为治尚严猛。性躁果卞急,病创甚,饮食则痛楚增剧,御下益峻。尤不喜人拜跪,命典客预戒止,有违者,咏即连拜不止,或倨坐骂之。

《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十九引《蔡宽夫诗话》:性极清介,居无媵妾,不事服玩,朝衣之外,燕处惟纱帽皂绦一黄土裘而已。人传其画像,皆作此饰。

宋释文莹玉壶清话》卷四:张乖崖性刚多躁,蜀中盛暑,食馄饨,项巾之带,屡垂于盌,手约之颇繁,急取巾投器中,曰:「但请吃。」因舍匕而起。

田况儒林公议》卷上:张咏性刚急,尝作鯸鮧鱼赋,其序略云:「江有若覆瓯者漾于中流,移晷不没。舟人曰:『此嗔鱼也,触物则怒,多为鹞鸢所食。」遂索书验名,古谓之鯸鮧。因而赋之,亦欲刺世人之褊薄者。」又为褊箴曰:「百行同辙,一褊则缺。」其意亦欲自警也。然终以刚直,不跻柄用。后进不知,论者以为咏躁愎,不任辅弼。何轻诬之甚矣!

本集附集卷三李焘湖北漕司乖崖堂记:旧史恨复之卞急躁竞,此盖当时奴婢小人私谤窃议,果不足信,要当以宋子京(祁)、赵阅道(抃)、韩穉圭(琦)、司马君实(光)所录为实。

按,赵抃所录云云,赵清献公集中无,不知云何?或指成都古今记而言?该书已不存,无可考也。

宋晁说之《晁氏客语》:张乖崖戏语云:「功业向上攀,官职直下觑。」似为专意于卜数者言也。

湖北漕司乖崖堂记:其至大至刚以直之气,一生未始少屈,至今凛然也。画像服饰,悉如隐者,是殆将乘星载云,挥斥八极,超无友而独存,夫孰敢吓以臭腐,拘系之使从乎?平生以治郡著名,尤以治蜀为最。其本人亦以此自负。

湖北漕司乖崖堂记:复之姱节景行,海内倾属,其在朝廷之日少,处方面之日多。

韩碑:张公以魁奇豪杰之材,逢时自奋,智略神出,勋业赫赫,震暴当世,诚一代之伟人也。

《儒林公议》卷上:张咏所临之郡,无不完浃,前后民爱之如父母。再治蜀,恩威条教,动皆可纪,益人至今谣慕,比户画像祠之,以谓诸葛武侯之后无逮之者。

《公是集》卷四一张忠定谥议:自宋兴以来且百年,言治者甚众,其直己以事上,尽心以抚下,生有荣名,死有遗爱,尚书殆无与并焉。

本集附集卷五宋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九引名臣遗事:尝谓人曰:「吾牓中得人最多:慎重有雅望,无如李文靖(沆),深沉有德,镇服天下,无如王公(旦);面折廷争,素有风采,无如寇公(准);当方面寄,则咏不敢辞。」

后晋少帝开运三年,丙午,公元九四六年,一岁。

张咏生。

宋状:以大中祥符八年八月一日齐终于理下,享年七十。

钱铭:大中祥符八年八月一日,弃馆舍于理所,享年七十。

韩碑:终于八年八月一日,年七十。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下称长编)卷八五、《宋会要辑稿》(下称宋会要)仪制一一之四:大中祥符八年八月癸未(六日),陈州言,知州、枢密直学士、礼部尚书张咏卒。十二月,契丹灭后晋,虏后晋少帝。

宋太祖建隆元年,庚申,公元九六○年,十五岁。

正月,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建立宋朝。

干德二年,甲子,公元九六四年,十九岁。

开始力学着文,家贫无书,往往手钞。

宋状:禀尊严之气,凝隐正之量,粤在羇丱,不偕儿曹,嶷然志向,高自标置。始就外傅,即览羣经,书必味于义根,学乃知于言选。家贫无以本业,往往手疏坟史。每有属缀,辄据庭树槁枝而瞑,苟不终篇,未尝就舍。

钱铭:幼负奇骨,不为儿戏。既长,出闾里,奋然就学。

韩碑:少倜傥,有大志,尚气节,重然诺。为学必本仁义,不喜浮靡。

本集卷七上宰相书:某少也贱,生九河间,左右无贤戚之助,力学着文殆十七年。家贫无书,必俯伏人门以观览。每一思亲,即千里自至,余无废时。其间贤于己者,破囊从之。

按,本集卷十一著作佐郎求充幕职状云:「辞亲就学十七年,适中一第。」咏中第在太平兴国五年(九八○),上推十七年,为干德二年(九六四)。是故系咏就学事于干德二年。

宋太祖开宝三年,庚午,公元九七○年,二十五岁。

自洛阳入陕西。

本集卷一放盆池鱼赋:皇宋宥天下十一年,予自洛徂陕。

今年前后,与傅霖会于韩城,终夕谈话。

本集卷三每忆家园乐蜀中寄傅逸人之二「剧谈祛夜疟」句注曰:「开宝中,与傅会于韩城,终夕谈话,诸邻病疟,皆云不发。」咏今年自洛徂陕,故系之。

开宝七年,甲戌,公元九七四年,二十九岁。

在陕州为回銮寺作记。

本集卷八陕府迥銮寺记,末署:「时皇宋开宝七年月日记。」

是年,杨亿(九七四--一○二○)生(长编卷二五,太宗实录卷三一)。亿乃咏晚年之忘年交也。以下事,当在此年前后。

王巩闻见近录》:张乖崖布衣时,客长安旅次,闻邻家夜聚哭甚悲,讯之,无它故。乖崖谐其主人,力叩之,主人遂以实告,曰:「某在官,失不自慎,尝私用官钱,为家仆所持,欲娶长女,拒之则畏祸,从之则女子失身。约在朝夕,所以举家悲泣也。」乖崖明日出门首,候其仆出,即曰:「我白汝主人,假汝至一亲家。」仆迟迟,强之而去。出城,使导马前,至崖间,即疏其罪,仆仓皇间,以刃挥坠崖中。归告其邻曰:「盛仆已不复来矣。速归汝乡,后当谨于事也。」

按,此事宋人记者非一,《宋史》与东都事略本传亦载之,而以闻见近录所载为详,故录之。

宋朝事实类苑》卷九引《倦游录》、宋刘斧《青琐高议》后集卷二:张乖崖未第时,尝游汤阴,县令赐束帛万钱,张实时负之于驴,与小僮驱而归。或谓曰:「此去遇夜道店,陂泽深奥,人烟疏阔,可俟徒伴偕行。」张曰:「秋夜矣,亲老未授衣,安敢少留邪?」但淬一短劔而去。行三十余里,日已晏,止一孤店,惟一翁洎二手,见张来甚喜,密相谓曰:「今夜好个经纪。」张亦心动,窃闻之,因断柳枝若合拱者为一棓,置室中。店翁问曰:「持此何用?」张曰:「明日早行,聊为之备耳。」夜始分,翁命其子呼曰:「鸡已鸣,秀才可去矣。」张不答,即来推户。张先以坐床拒左扉,以手拒右扉。店夫既呼不应,即再三排闼,张忽退立,其人闪身踉锵而入,张擿其首,毙之,曳入阃。少时,其次子又至,如前复杀之。及持剑视翁,方燎火爬痒,即断其首。老幼数人,并命于室。呼僮牵驴出门,乃纵火。行二十余里,始晓。后来者曰:「前店人失火,举家被焚。」

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丁丑,公元九七七年,三十二岁。

是年,与王禹偁定交。

何薳春渚纪闻》卷三乖崖剑术:祝舜俞察院言:其伯祖隐居君与张乖崖公居处相近,交游最密,公集首编寄祝隐居二诗是也。隐居东垣有枣合拱矣,挺直可爱。张忽指枣谓隐居曰:「子丐我勿惜也。」隐居许之。徐探手袖间,飞一短劔,约平人肩,断枣为二。隐居惊愕问之,曰:「我往受此术于陈希夷,而未尝为人言也。」又一日,自濮水还家,平野间,遥见一举子乘驴径前,意甚轻扬。心忽生怒,未至百步而举子驴避道。张因就揖,询其姓氏,盖王元之也。问其引避之由,曰:「我视君昂然飞步,神韵轻举,知必非常人,故愿加礼焉。」张亦语之曰:「我初视子轻扬之意,忿起于衷,实将不利于君。今当回宿村舍,取酒尽怀。」遂握手俱行,共话通夕,结交而去。

按,赠祝隐士二诗,见本集卷三。据小畜集外集卷七次韵和仲咸送池秀才西游与小畜集卷十一将巡堤堰先寄高邮蒋知军,王禹偁自开宝六年(九七三)开始,客游他乡十年,太平兴国二年,在濮阳被邀参加部分新进士宴会,时咏居临黄。故张咏与王禹偁相会定交,当在今年。是年,王禹偁(字符之,九五四--一○○一)二十四岁(小畜集卷一罔极赋,长编卷四九)。王抟称赞张咏,当在今年前后。

宋状:??若多节,默表大厦之材,居然晚器,弗示良工之璞。太原王抟,名知人,见公??然异之,独谓公曰:「唐魏文公奉生此乡,故老有言,后五百年复出一佳士,元精回复,祭酒当之矣。」公谢不敢当。

按,既曰「居然晚器」,则当年已不轻而尚未第之时,故应在今年前后。太平兴国三年,

戊寅,公元九七八年,三十三岁。

作声赋,豪迈有理致。

《儒林公议》卷上:尝作声赋,虽未能高致绝俗,然豪迈有理致。朋游有劝咏以声赋赞先达者,咏曰:「取一第乃欲用吾声赋耶!」其自负如此。

按,此事不知年月。今年咏初赴试,故当在今年前后也。姑系之今年。八月,赴秋试,诐黜,愤欲学道,为陈抟劝回。

宋释文莹《湘山野録》卷上:太平兴国三年,科场试「不阵成功赋」,盖太宗明年将有河东之幸。公赋有「包戈卧鼓,岂烦师旅之威;雷动风行,举顺乾坤之德」。自谓擅场,欲夺大魁。夫何有司以对偶显失,因黜之,选胡旦为状元。公愤然毁裂儒服,欲学道于陈希夷抟,趋豹林谷,以弟子事之,决无仕志。希夷有风鉴,一见之,谓曰:「子当为贵公卿,一生辛苦。譬犹人家张筵,方笙歌鼎沸,忽中庖火起,座客无奈,惟赖子灭之。然禄在后年,此地非栖憩之所。」乖崖坚乞入道。陈曰:「子性度明躁,安可学道?」果后二年,及第于苏易简榜中。

按,长编卷十九载,太平兴国三年八月,诏诸州,去年已得解者,除三礼、三传、学究外,余并以秋集礼部。九月甲申朔,太宗御讲武殿,覆试合格人,进士加论一首,自是常以三题为准。得渤海胡旦以下七十四人。诏:自今广文馆及诸州府、礼部试进士律赋,并以平侧依次用韵。又宋田锡咸平集卷九有御试《不阵而成功赋》。故《湘山野録》所载,当有据矣。是以系之八月。

王栐燕翼诒谋录》卷五:国初,进士词赋押韵,不拘平仄次序。太平兴国三年九月,始诏进士律赋平仄次第用韵。而考官所出官韵,必用四平四仄。词赋自此整齐,读之铿锵可听矣。

按,王栐之记载,亦可为湘山野绿记载之左证。

朱熹《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张咏条引语录:少时谒华山陈抟,遂欲隐居。抟曰:「公方有官职,未可议此。其势如失火家,待君救火,岂可不赴也?」

王辟之《渑水燕谈録》卷二:张忠定公咏布衣时,希夷先生一见奇之。公曰:「愿分华山一半居,可乎?」先生曰:「非公可及。」别赠以毫楮。公曰:「是将婴我以世务也。」后公贵显,以名德重天下。将赴劔南,以诗寄先生曰:「性愚不肯林泉住,强要清流拟致君。今日星驰劔南去,回头惭愧华山云。」

按,《青箱杂记》卷十,宋赵令畴侯鲭录》卷八,《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引《蔡宽夫诗话》,《诗话总龟后集》卷十九引《蔡宽夫诗话》、卷二六引《唐宋遗史》、卷三一引《古今诗话》,诸书记载略同于《渑水燕谈録》。诗见本集卷五,题为怀白云陈先生,盖陈抟已卒于端拱二年(九八九)。诸书记载稍误。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二九本朝自国初至熙宁人物:张乖崖云:阳是人有罪而未书案,尚变得,阴是已书案,更变不得。此人曾见希夷来,言亦似太极图。

太平舆国四年,已卯,公元九七九年,三十四岁。

二月,太宗督军伐北汉。

五月,北汉主刘继元出降,北汉亡。

六月,太宗督军北征,企图收复幽州。

七月,宋军败于高梁河,太宗逃回,股中两箭。

按,右述见长编卷二十,宋王铚默记卷中。

秋,与寇准同赴大名府举进士,议将首荐咏。以同郡张覃素有文行,十月十四日,与寇准同上书,请以覃为解首。一府钦叹,遂如其言。

宋状:兴国四年,始游邺下,与故上谷寇公准推毂引重。时属乡里命秀,方国试言,府将雅钦公名,议为举首。夙儒张覃者,悃愊有行,疏略少文,公即以檄谒府,盛称其长,覃终得荐,公为之下汇。茅有吉爵,砥相先让,夷之风一变河朔。

钱铭:太平兴国四年秋,诣大名府举进士。今相国上谷公,即其友也,共以书白尹,荐张覃为解首。故河朔间有廉逊之风焉。

韩碑:太平兴国四年秋,与忠愍寇公同赴大名举,议将首荐公,公以同郡张覃素有文行,即率寇公上书,请以覃为冠。一府钦叹,遂如公言。士论多之。

按,大名府请首荐张覃书,见本集卷七,上书时间,即据该书。参见宋李元纲《厚德录》卷三。是年,寇准(九六二--一○二三)十八岁(寇准忠愍公诗集卷上述怀,《小畜集》卷十九送寇密直西京迁葬序)。

太平兴国五年,庚辰,公元九八○年,三十五岁。

正月,以文明殿学士程羽权知贡举,御史中丞侯陟、中书舍人郭贽、宋白等权同知贡举(宋会要选举一之二)。

闰三月,太宗御讲武殿,覆试权知贡举程羽等所奏合格进士,得进士一百十九人,又得诸科五百三十三人,并分第甲乙,赐宴。甲科进士二十三人,授将作监丞,通判藩郡;乙科授大理评事,知令、录事;诸科授初等职事、及判、司、簿、尉(长编卷二一,宋洪迈容斋续笔卷十三)。赴试,中进士乙科,授大理评事,知鄂州崇阳县。

宋状:进士及第,释褐大理评事,知鄂州崇阳。

钱铭:春试于便坐,擢上第,除廷尉评,知鄂州之崇阳。

韩碑:明年春,擢进士第,授大理评事,知鄂州崇阳县事。

按,宋状、钱铭、韩碑均云「明年」,系接太平兴国四年记事而言。

《宋史》本传:太平兴国五年,咏登进士乙科,大理评事、知鄂州崇阳县。是年榜首为苏易简,通判升州。

同榜进士有:李沆、向敏中、寇准、宋湜、王旦、晁迥等人(长编卷二一,小畜集卷十九送寇密直西京迁葬序,湖北漕司乖崖堂记,《宋朝事实类苑》卷九引名臣遗事,《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二,明陈循等《寰宇通志》卷九三西安府下科甲,《宋史》卷二八二李沆传、王旦传、向敏中传,卷二八七宋湜传)。李沆、向敏中、宋湜中甲科,俱授将作监丞,分任通判潭州、吉州、梓州;王旦、寇准、晁迥中乙科,俱授大理评事,分任知岳州平江县、知归州巴东县、岳州录事参军(《东都事略》卷三五、四○、四一、三七、四六与《宋史》卷二八二、二八七、三○五、二八一各人之本传)。

王禹偁省试登甲科,殿试落第,作送张咏宰崇阳序(《小畜外集》卷十三送进士郝太忠序,《小畜集》卷十九)。苏易简(九五八--九九六)二十三岁(长编卷四○,东都事略卷三五本传)。王旦(九五七--一○一七)二十四岁(宋欧阳修欧阳文忠公全集居士集卷二二王旦神道碑)。晁迥(九五一--一○三四》三十岁(长编卷二五,《东都事略》卷四六本传,《宋史》卷三○五本传)。宋湜(九五○--一○○○)三十一岁(长编卷四六,《东都事略》卷三七本传,《宋史》卷二八七本传)。向敏中(九四九--一○二○)三十二岁(《宋史》卷二八二本传,《东都事略》卷四一本传,《宋史》卷二一○宰辅一)。李沆(九四七--一○○四)三十四岁(《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二,《宋史》卷二八二本传)。

太平兴国六年,辛巳,公元九八一年,三十六岁。

十一月,郊祀,转将作监丞。

钱铭:六年,郊祀,转将作丞。

韩碑:六年,遇郊恩,改将作监丞。

按,长编卷二二载,太平兴国六年十一月辛亥,合祭天地于圜丘,大赦,御干元殿受册尊号。

此即郊祀也。故系之十一月。

宋太宗雍熙元年,甲申,公元九八四年,三十九岁。

十一月,郊祀,大赦,改元。迁著作佐郎。

钱铭:雍熙元年大礼,迁佐著作。

韩碑:雍熙初,迁著作佐郎。

按,长编卷二五载,雍熙元年十一月丁卯,祀天地于南郊,大赦,改元。故系之十一月。以建州浦城童子杨亿为秘书省正字,时年十一(长编卷二五,太宗实录卷三一。)今年,知崇阳岁满,浮江而北,归阙。

本集卷一鯸鮧鱼赋:太平甲申岁,余知邑罢归,浮江而北。

按,「太平甲申岁」,即雍熙元年,因该年十一月改元,此前仍称「太平兴国九年」。于此亦可推知,咏离任必在十一月前。

下列诸事,俱在崇阳所为,而不知确切之年月,故系之于岁满离任时。

宋状:知鄂州崇阳,尤厉风节。大江之南,民裕文敝,囚以手而上下,狱为人而重轻,公廉知其状,痛绳以法,精力于职,擿伏如神,洗其锲薄,镇之忠厚,吏乐其职,多一笑而归休,民协攸居,或减年而从役。

沈括《补笔谈》:忠定张尚书曾令鄂州崇阳县。崇阳多旷土,民不务耕,唯以植茶为业。忠定令民刬去茶园,诱之使种桑麻,自此茶园渐少,而桑麻特盛于鄂岳之间。至嘉佑(一○五六--一○六三)中,改茶法,湖湘之民苦于茶租,独崇阳无茶租。民监他邑,思公之惠,立庙以报之。民有入市买菜者,公召谕之曰:「邑居之民,无地种植,且有他业,买菜可也。汝村民皆有土田,何不自种,而费钱买菜?」笞而遣之。自后人皆置圃,至今谓芦菔为张知县菜。

按,本集附集卷五引通城县祠城记,宋王得臣麈史卷上,宋陈师道后山谈丛卷四、卷三,《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等处,记载略同。言行录引谈丛曰:为绢而比者,岁百万匹。

本集附集卷五引图经:北峯亭上田畴膏腴而无水利,稍阙雨泽,禾多旱损。公相视山川原隰高下,可决渠圳,通流灌溉,遂于白泉上源为陂堰,水入圳,溉田数百顷。后无旱伤之忧。公决遣多坐此亭,视百姓农作,劝勤责怠,故能地无遗利焉。

罗大经鹤林玉露》乙编卷四:张乖崖为崇阳令,一吏自库中出,视其鬓傍巾下有一钱,诘之,乃库之钱也。乖崖命杖之,吏勃然曰:「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乖崖援笔判曰:「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自仗劔下阶斩其首,申台府自劾。崇阳人至今传之。盖自五代以来,军卒凌将帅,胥吏凌长官,余风至此时犹未尽除。乖崖此举,非为一钱而设,其意深矣,共事伟矣。

雍熙二年,乙酉,公元九八五年,四十岁。

知崇阳岁满到阙,上宰相宋琪、李昉状,求充幕职,使得挈负亲老以就官食。

本集卷十一著作佐郎求充幕职:今者双亲暮年,某亦得替到阙。欲望悯其贱类,特与奏陈,或许就除幕职一官,使得挈负亲老以就官食。

按,据《宋史》卷二一○宰辅一,此时宰相乃宋琪、李昉。

《宋史》卷二九七段少连传:知崇阳县。崇阳剧邑,自张咏为令有治状,其后惟少连能继其风迹。六月,以知制诰苏易简荐,擢太子中允,通判麟州事。

《宋史》本传:以苏易简荐,人为太子中允,迁秘书丞,通判麟、相二州。

《宋史》卷二六六苏易简传:(太平兴国)八年,以右拾遗知制诰。(雍熙)二年,罢知制诰。

韩碑:岁满,擢太子中允,通判麟州事。

钱铭:解任,除太子中允,通判麟州。

宋状:解秩,授太子中允,关掌麟州军事。

本集卷八麟州通判厅记:雍熙二年夏六月,始某拜命,倅莅是邦。

时夏州李继迁方起事,边鄙不宁,以兵法从事,缮起亭障,精明烽火,伐谋取胜,四鄙以安。太守以喜怒为政,责之。去后人思而祠之。

宋状:夏台弗靖,西戎方强,公缮起亭障,精明烽火,坐赞叔敖秉羽之策,多参嫖姚穿域之乐,伐谋取胜,四鄙以安。

钱铭:时夏台未安,边鄙方耸,公多以兵法从事。洎西戎即叙,亦公之有画焉。

长编卷二五雍熙元年九月:(继迁)与其党数十人奔入蕃族地斤泽,族帐稍稍归附,尝遗所部奉表诣麟州贡马及橐驼等。敕书招谕之,继迁不出。

近人赵万里校辑《元一统志》卷四宦迹张咏条:通判麟州,关决有善政。太守以喜怒为政,咏刚直,屡责之,守愧谢咏。咏有德于民,北去也人思而祠之。

宋太宗端拱元年,戊子,公元九八八年,四十三岁。

正月,太宗于东郊亲飨神农,遂耕籍田(长编卷二九)。恩转秘书丞。

宋状:端拱纪元,天田躬耤,转秘书丞。

钱铭:端拱元年,籍田,转秘书丞。

韩碑:端拱籍田,恩转秘书丞。

端拱二年,已丑,公元九八九年,四十四岁。

春,自麟州代归。充礼部考试官。已事,命通判相州。上言:具庆之下,不便迎养,因父母在濮州,乞督濮之市征。遂命监濮州税。

宋状:明年,充礼部考试官。已事,复倅相州。一惧之年,宜为亲解,百斤之牍,终以恳辞,乞董濮上市征,以便迎养。诏可其奏。

钱铭:二年春,充礼部考试官,毕,通判相州,上言,具庆之下,不便迎养,乞督濮之市征。诏从之。

韩碑:代归,通判相州事。公以亲老辞,得监濮州税。

本集卷九通判相州求养亲表:重念臣十年聚学,悉是离乡,两任远官,皆非迎养。近因受命,曾到旧庐,双亲扶羸,顾臣以泣,臣非死木,得不伤心?臣亦引谕国恩,用相慰勉,终且恋其本土,不肯随臣之官。朝夕系思,方寸已乱。臣之家属,近隶濮州,窃闻州城例有酒税,望迥天眷,察臣愚衷,则臣乞纳升朝两官,换监濮州一税。

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二:乖崖张公,尝有监务之官,而辞于公,因以请教。公曰:「监酒税之法,初无多言。但好酝酒,剩饶人,则沽者众矣。即是要术。」

月余,召赐五品服,选知开封府浚仪县。

宋状:月余,召赐五品服,知浚仪县。

钱铭:明年,抽赴阙,赐五品服,知浚仪县。

韩碑:俄选知开封府浚仪县事,赐五品服。

《宋史》本传:俄召还,赐绯鱼,知浚仪县。

振北部之风,凛然可畏。

按,四书所载,唯钱铭不同,故暂从宋状。然据咏为湖北转运使之时间,则似以钱铭所载为确。

七月,寇准拜虞部郎中、枢密直学士(长编卷三○)。

宋太宗淳化元年,庚寅,公元九九○年,四十五岁。

枢密直学士寇准、知制诰李沆、宋湜连荐其才,擢湖北转运使。

宋状:俄为荆湖北路转运使。

钱铭:未几,出为荆湖北路转运使。即故枢密宋公、文靖李公与今上谷相国之所荐也。韩碑:时寇公与文靖李公、故枢密副使宋公湜连荐其才,擢荆湖北路转运使。

《宋史》本传:会李沆、宋湜、寇准连荐其才,以为荆湖北路转运使。

本集附集卷三湖北漕司乖崖堂记:淳化初,繇浚仪擢使荆湖北路。

本集卷十一申堂自陈状:前年以侍疾高堂,许赐便家之禄;去岁以论官两省,充膺按部之司。

按,寇准、李沆、宋湜之职任,据长编卷三○、卷二七。本集卷七与大谏陈情书曰:「才临赤县,便总转输。」据此与宋状、钱铭所载,则自知浚仪县到为湖北转运使,其间必不久矣。故知浚仪县时间,似当从钱铭,定在今年为是。

淳化二年,辛卯,公元九九一年,四十六岁。

荆南造船场虚占匠人,纳木之时,更苦编户。看其帐籍,甚不整齐,遂具奏章,乞行磨勘。寻奉敕命,委咏差官,遂差令狐穆代之。监船场郑元佑隐藏文历,抵拒使臣,令子进状,构谤咏罪。上奏郑元佑事自陈状,又上宰相中堂自陈状,亟辨其事。又与寇准书,请其相助。

本集卷十一奏郑元佑事自陈状:昨见荆、朗造船,工课不等,归、峡纳木,人户怨咨,遂具奏章,乞行磨勘。寻奉敕命,委臣差官。其监场郑元佑,拒抗使臣,不回文牒,令男诣阙,毁臣职司。

本集卷十一申堂自陈状:昨见荆南造船场较功之处,虚占匠人,纳木之时,更苦编户。曾看帐籍,甚不整齐。遂具奏章,乞行磨勘。寻奉敕命,委某差官。其监船场郑元佑,不自省循,转增乖越,隐藏文历,抵拒使臣。既坚无上之心,更欲构人之罪,令男进状,谤某职司。

本集卷七与大谏陈情书:身受大谤者,贪夫乱之,无所尤也。近闻鼠辈多相构诽,兼被奸人屡有奏毁,仰惟天鉴,察其无私。

按,差令狐穆,据卷十一两状。与大谏陈情书未明言何事,但云:「才临赤县,便总转输」,「到职已来」,则在湖北转运使任上所写无疑,「构诽」云云,当指郑元佑事。陈情书所致之「大谏」,书中称其「曲赐荐论,力相引用」,则当为李沆、宋湜、寇准三人之一。考宋会要职官六四之八,宋湜于淳化二年九月自知制诰贬为均州团练副使,《宋史》卷二一○宰辅一载,李沆于淳化二年九月自翰林学士为参知政事。是则「大谏」当为寇准。据《宋史》卷二一○宰辅一,寇准于淳化二年四月为左谏议大夫、枢密副使,正当「大谏」之称。故系郑元佑事于淳化二年。长编卷三四载,淳化四年六月,左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寇准罢守本官。则郑元佑事当不早于淳化二年四月,不迟于四年六月。

太宗下敕书嘉奖,上表谢之。

本集卷九荆湖转运蒙恩奖谕谢表:今月二十七日,密院递到勑书一道,蒙恩特赐奖谕。方虞积毁以销金,岂意飞声而悟主,爰迥圣奖,俯降天书。

按,此表不知年月。观表内「积毁」云云,当在奏郑元佑事自陈状上后。

制置使纪咏职事上奏,太宗又下敕书,特赐奖谕。

本集卷九奏郑元佑事蒙恩奖谕谢表:今月十七日,密院递到勑书一道,蒙恩特赐奖谕。近者制置使纪臣职事,上达宸聪,感天眷以轸怜,加玺书之慰劳,臣虽不称,伏用增惭。且制置使与臣生平未尝识面,略闻履莅,便与荐论。

按,在本集中,两谢表相连,前云「今月二十七日」,后云「今月十七日」,或在接连两月之内欤?

淳化三年,壬辰,公元九九二年,四十七岁。

三月,丁谓(九六六——一○三七)中进士第四名(《东都事略》卷四九本传,长编卷二一○),年二十七岁。

是月,赐太常寺奉礼郎杨亿进士及第,十九岁(宋会要选举九之一)。

四月,请罢峡州至归州界水递人才,从之。

《宋史》本传:奏罢归、峡二州水递夫。

宋会要方域一○之一八:淳化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荆湖北路转运司张咏请罢峡州至归州界水递人夫,从之。

淳化四年,癸巳,公元九九三年,四十八岁。

正月,飨太庙,合祭天地于圜丘。转太常博士。

按,韩碑系此事于淳化初,宋状云三年,此据钱铭。钱铭云「郊禋」,即飨太庙、祭天地之事。

考长编卷三四,淳化四年正月,正有此事:而元年与三年,均未载郊禋事。下列二事,系在湖北所为,不知年月,故列于离任前。

宋状:事不诿上,世咨其清,劾罢太守奸赃疲愞者十数,悉条所部废格抏敝者百余譬,棱威所振,吏皆股栗。察廉使上其理状,玺书褒美。

本集附集卷五引通城县祠堂记:生齿滋众而声价腾,溪山峻险而漕运阻,岁常以支移苗斛为艰。及公领漕,又为请于朝,俾以绢代。诏下,遂为永制,讫今称便。

按,此言崇阳事。

夏,太宗闻咏强干,诏赴阙,超拜虞部郎中,赐金紫。

宋状:乘驿赴觐,加锡金紫。翌日,迁虞部,为郎中。

钱铭:其年夏,诏赴阙,赐对长春殿,锡金紫。翌日,除虞部郎中。

韩碑:太宗素知公可用,召还,超拜虞部郎中,赐三品服。

《宋史》本传:太宗闻其强干,召还,超拜虞部郎中,赐金紫。

《宋朝事实类苑》卷七引忠定公语录:自太常博士罢荆湖北路转运使入觐时,太宗皇帝御长春殿,召对数刻。上曰:「卿奏事精审可信。」特赐金紫,除虞部郎中。七月,与向敏中并命为枢密直学士,赐钱五十万。

长编卷三四淳化四年:先是,上急召广南转运使向敏中归阙,擢工部郎中。一日,御笔飞白书敏中及虞部郎中鄄城张咏姓名付宰相,曰:「此二人,名臣也,朕将用之。」左右因称其材。

秋七月己酉,并命为枢密直学士。

钱铭:浃旬,授枢密直学士,赐钱五十万。

宋状:再旬,授枢密直学士,赐钱五十万。

八月,命与向敏中同知通进、银台司公事。

长编卷三四淳化四年八月:通进、银台司旧隶枢密院,凡内外奏覆文字,必关二司,然后进御。外则内官及枢密院吏掌之,内则尚书内省籍其数以下有司,或行或否,得缘而为奸,禁中莫知,外司无纠举之职。枢密直学士向敏中初自岭南召还,即上言:「通进、银台司受远方疏多不报,恐失事几。请别置局署,命官专莅,较其簿籍,以防壅遏。」上嘉纳之。癸酉,诏以宣徽北院厅事为通进、银台司,命敏中及张咏同知二司公事,凡内外章奏案牍,谨视其出入而勾稽焉,月一奏课,事无大小,不敢有所留滞矣。发敕司旧隶中书,寻令银台司兼领之。

九月,以封驳司隶银台,仍令与向敏中总三班院。

宋会要职官二之四二:诏停废给事中封驳公事,令枢密直学士向敏中、张咏点检看读发放敕命,不得住滞差错。所有行下敕文,依旧编录。仍令发敕院,应承受到中书敕令,并须画时赴向敏中等处点检,候看读发放。逐处内有实封敕文,并仰诸房候印押下,实封送赴向敏中等看读点检了,却实封,依例发放。自是始以封驳司隶银台。令向敏中、张咏仍总三班院。

按,宋会要原作「九年」,误,淳化无九年也。证之长编卷三四,知「年」乃「月」之误。并代部署张永德杖死犯法小校,有诏按罪,封还诏书,且与太宗争之。

长编卷三四淳化四年九月乙巳:以给事中封驳隶通进、银台司,应诏敕并令枢密直学士向敏中、张咏详酌可否,然后行下。时,泰宁节度使张永德为并代都部署,有小校犯法,永德笞之至死,诏按其罪,咏封还诏书,且言:「永德方任边寄,若以一小校故,摧辱主帅,臣恐下有轻上之心。」不从。末几,果有营兵胁讼军侯者,咏复引前事为言,上改容劳之。

宋状:河东大将张永德小校犯法,因笞而死,诏按其罪,公即封还制书,白上曰:「永德为国牙爪,居天下劲兵处,若以一部曲,摧辱主帅,臣恐下有轻上之心。」上不纳,因不关银台而下书谯让。未几,果有营兵胁讼军侯者,公复争前事,上辄优容谢之。

韩碑: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勾当三班院。时张永德为并代帅,小校犯法,杖之而死。有诏按罪,公封还诏书,曰:「永德方被边寄,若责一小校,遂摧辱之,臣恐帅体轻而小人慢上矣。」不纳。既而果有营卒胁诉其大校者,上始寤公言,面加慰劳。

秋,父景卒,起复,上表让之。给假回乡祭奠,上表谢之。

按,两表均见本集卷九。此事不知其月,故附于季秋之九月。

十一月,曹彬来朝,太宗宴羣臣于长春殿,赴宴。

长编卷三四:宴羣臣于长春殿,以武宁节度使曹彬来朝,劳之也。诏翰林学士钱若水、枢密直学士张咏并赴宴。

淳化五年,甲午,公元九九四年,四十九岁。

正月,李顺攻占成都,号大蜀王,改元应运。北抵劔阁,南距巫峡,皆为其遣兵攻占。太宗命昭宣使、河州团练使王继恩为西川招安使,率兵讨之(长编卷三五)。

参知政事苏易简荐咏可属西川事,诏知成都府。中谢日,面赐白金一百四十斤。以大军未集,留半岁不遣,泳潜使人纳银于内帑。至秋,有诏督行,遂驰驿而往,终不复言。

宋状:会贼顺缘间,坤维摇乱,偏师数万,鼓行而西,太宗以为潢池弄赤子之兵,荆棘生大军之后,畴咨上辅,崇简守臣,参预武功。苏易简白上曰:「某甫可属大事,当一面,若奉将威,命降谕剧贼,陛下高枕,永无西顾之忧矣。」乃命公知益州。揆日占谢,赐白金一百四十斤,鸿卿出郊,不复内御,子颜引道,初无辨严。朝家方以大师未集,留之半岁,公潜簿所赐,上还长府。其秋,遂诏赴部,公终不复言。

钱铭:五年八月,出知益州。中谢日,面赐白金一百四十斤。国家以大军未集,留半岁不遣,公潜使人纳于内帑。至秋,有诏督行,遂驰驷而往,终不复言。

韩碑:四年冬,东西两川旱,民饥,吏失救恤,寇大起。五年正月,贼首李顺陷成都府。诏遣昭宣使王继恩充招安使,率兵讨之。复命公知成都府事。五月,继恩破贼,收成都。上留公,至秋始遣行。

长编卷三六淳化五年九月:先是,参知政事苏易简荐枢密直学士、虞部郎中张咏可属西川事,诏咏知益州。既而留半载不行。

五月,诏降成都府为益州。张余率起义军复起,攻克嘉、戎、泸、渝、涪、忠、万、开八州(长编卷三六)。八月,命赴任,太宗面谕之曰:「西川乱后,民不聊生,卿往,当以便宜从事。」九月到任。

《宋史》卷五太宗二:淳化五年八月辛丑,诏遣知益州张咏赴部,得便宜从事。长编卷三六淳化五年九月:至是,始命赴部。上面谕之曰:「西川乱后,民不聊生,卿往,当以便宜从事。」

《宋朝事实类苑》卷七引忠定公语录:旋授枢密直学士,知益州。面奉圣旨:「西川经贼后,民颇伤残,不聊生,卿去到后,可便宜行事。钦哉!」君不疑臣,委任至重,乃感恩泣下。到川后,奉诏条之外,事有大可革者,奏后始行;共有从权而合义者,先行后奏,上悉允之。故得展微効,立功名,诚由上信不疑,下谗不入。

按,长编卷三六淳化五年九月注曰:「咏知益州在九月,不得其日也。据耆旧后传,咏先到,卫绍钦继至,故因仲甫致仕,遂着其事。张咏集有悼蜀诗,乃云至道元年春正月受命,夏四月二十八日供职。《茅亭客话》亦载咏诗,年月与诸书不同,盖误。咏自作诗记年月不应亦误,恐传写错谬尔。至道元年正月,则咏已在成都矣。」是故不从本集卷二悼蜀诗所云。

九月,太宗遣内侍押班卫绍钦赍手诏往益州指挥军事。寇准自青州召还,为参知政事(长编卷三六,宋会要仪制三之四)。

太宗下诏罪己,诏辞略曰:「朕委任非当,烛理不明,致彼亲民主官,不以惠和为政,筦榷之吏,唯用刻削为功,挠我蒸民,起为狂寇。」又曰:「念兹失德,是务责躬。改为更张,永鉴前弊,而今而后,庶或警余。」(长编卷三六)

本集卷二悼蜀四十韵:天道本害盈,侈极祸必作。当时布政者,罔思救民瘼。不能宣淳化,移风复俭约。情性非方直,多为声色着。从欲窃虚誉,随性纵贪攫。蚕食生灵肌,作威恣暴虐。佞罔天子听,所利唯剥削。一方忿恨兴,千里攘臂跃。」「害物黩货辈,皆为白刃烁。瓦砾积台榭,荆棘迷城郭。里第锁苔芜,庭轩喧燕雀。」

成都虽为王继恩控制,但义军声势尚盛,城门昼闭,城中屯兵三万人而无半月之食,继恩恃功骄恣,不复出兵。乃下盐价,听民得以米易盐,得米数十万斛,可支二岁军食,奏罢陕西运粮。逼令继恩分兵四出,又揭榜示谕,许入义军者自新,皆释其罪,使归田里。

韩碑:时关中率民负粮,以饷川师,道路不绝。公至府,问城中所屯兵,尚三万人,而无半月之食。公访知盐价素高而廪有余积,乃下其估,听民得以米易盐。于是民争趋之,未踰月,得米数十万斛。军中喜而呼曰:「前所给米,皆杂糠土,不可食,今一一精好,此翁真善干国事者。」公闻而喜曰:「吾令可行矣。」时益虽收复,诸郡余寇尚充斥,继恩恃功骄恣,不复出兵,日以娱燕为事,军不戢,往往剽夺民财。公于是悉擒招安司素用事吏至廷,面数其过,将尽斩之。吏皆股栗求活,公曰:「汝帅聚兵玩寇,不肯出,皆汝辈为之。今能亟白乃帅,分其兵,尚可免死。」吏呼曰:「唯公所命。兵不分,愿就戮。」公释之。继恩即日分兵邻州,当还京师者悉遣之。不数日,减城中兵半。既而诸军请食马刍粟,公命以钱给之。继恩诟曰:「马不食钱,给钱何也?」公闻,召继恩,谓曰:「今贼余党所在尚多,民不敢出。招安使顿兵城中,不即讨。刍粟民所输,今城外皆寇也,何由得之?」继恩惧,实时出城讨贼。公计军食,有二岁备,乃奏罢陕西运粮。上喜曰:「向益州日以乏粮为请,咏至方踰月,已有二岁备,此人何事不能了?朕无虑矣。」公以顺党始皆良民,一旦为贼胁从,复其间有疲弱偶挂盗籍者,当示以恩信,许其自新。即揭榜谕之。已而首者相踵,公皆释其罪,使归田里。一日,继恩械贼数十人,请公行法。公询之,悉皆前所自首者,复纵之。继恩恚而问公,公曰:「前日李顺胁民为贼,今日仆化贼为民,不亦可乎?」

长编卷三六淳化五年九月:是月,张咏始至益州。先是,陕西课民运粮以给蜀师者,相属于路,咏亟问城中所屯兵数,凡三万人,而无半月之食。咏访知民间旧苦盐贵,而私廪尚有余积,乃下盐价,听民得以米易盐,民争趋之,未踰月,得米敷十万斛,军士驩言:「前所给米,皆杂糠土不可食。今一一精好,此翁真善干国事者。」咏闻而喜曰:「吾令可行矣。」时四郊尚多贼垒,城门昼闭,王继恩日务宴饮,不复穷讨。官支刍粟饲马,咏但给以钱,继恩怒曰:「国家征马,岂食钱耶?」咏曰:「城中草场,贼既焚荡,刍粟当取之民间,公今闭门高会,刍粟何从而出?若开门击贼,何虑马不食粟乎!咏已具奏矣。」继恩乃不敢言。会卫绍钦亦以诏书来督捕余寇,继恩始令分兵四出。继恩尝送贼三十余辈,请咏治之。咏悉令归业。继恩怒,咏曰:「前日李顺胁民为贼,今日咏与公化贼为民,何有不可哉!」继恩有帐下卒,颇恃势掠民财,或诉于咏,卒缒城夜遁,咏遣吏追之,且不欲与继恩失欢,密戒吏曰:「得即缚置井中,勿以来也。」吏如其戒,继恩不恨,而其党亦自敛戢云。

以下诸事,当在咏至蜀初期。

《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引巵史、本集附集卷五引巵史,李顺、王均乱蜀,张公镇成都。一日,见一卒抱小儿在廊下戏,小儿忽怒,批其父。张公见之,集聚语曰:「此方悖逆,乃自成俗。幼已如此,况其长成,岂不为乱?」遂令杀之。数日间,又一卒相殴,公问知其一乃上名,遂斩次名。自是一军肃然。

本集卷十二语录、《青箱杂记》卷十、《宋朝事实类苑》卷二二引《青箱杂记》、《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引语录:因责决一吏,彼枝词不伏。公曰:「这的莫要劔吃?」彼云:「决不得,吃劔则得!」公牵出,斩之以徇。军吏愕眙相顾。自是俱服公之威信,令出必行。

宋王得臣《麈史》卷中:张乖崖守成都,兵火之余,人怀反侧。一日,合军旅大阅,始出,众遂嵩呼者三,乖崖亦下马,东北望而三呼,复揽辔行,众亦不敢讙。赵济畏之龙图,乖崖孙婿也,尝以此事告于韩魏公,公曰:「当是时,某亦不敢措置。」

按,《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裁此事,注出麈史,唯不出告韩魏公者姓名。而《宋朝事实类苑》卷十四载此事,注出忠定公语录√田误。本集附集卷五忠定遣事载此事,亦注出麈史。《鹤林玉露》乙编卷六曰:「大凡临事,无大小,皆贵乎智。智者何?随机应变,足以弭患济事者是也。」首举此事为例。

《续笔谈》:成都府知录虽京官,例皆庭参。苏明允尝言:张忠定知成都府日,有一生,忘其姓名,为京寺丞、知录事参军,有司责其庭趋,生坚不可。忠定怒曰:「唯致仕,乃可免!」生遂投牒,乞致仕,自袖牒立庭中,仍献一诗辞忠定,其间两句曰:「秋光都似宦情薄,山色不如归意浓。」忠定大称赏,自降阶,执生手曰:「部内有诗人如此而不知,咏罪人也。」遂与之升阶,置酒,欢语终日,还其牒,礼为上客。

按,《诗话总龟》卷四一引百斛明珠,亦载此事,略异,而首云「张乖崖在蜀州」,则误,咏未曾知蜀州也。

本集卷十二语录、《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引语录、宋江休复江邻几杂志》:初知益州,斩一猾吏,前后郡守所倚任者。吏称无罪,公封判,令至市曹读示之。既闻断辞,告市人曰:「尔辈得好知府矣。」盖李顺尝有死罪系狱,此吏故纵之也。

本集卷十二语录:李顺党中,有杀耕牛避罪逃亡者,公许其首身。拘母十日,不出,释之;复拘其妻,一宿而来。公断云:「禁母十夜,留妻一宵,倚门之望何疏,结发之情何厚!旧为恶党,今又逃亡,许令首身,犹尚顾望。就市斩之!」于是首身者继至,并遣归业,民悉安居。

本集卷十二语录:时民间讹言,云有白头老翁,午后食人男女。郡县绕谗,至暮,路无行人。公召犀浦知县,谓曰:「近讹言惑众,汝归县去,访市肆中归明人尚为乡里患者,必大言其事,但立证解来。」明日果得之,送上州,公遂戮于市。即日怗然,夜市如故。公曰:「妖讹之兴,沴气乘之,妖则有形,讹则有声,止讹之术,在乎识断,不在乎厌胜。」

魏泰东轩笔录》卷十:张咏知益州,单骑赴任。是时,一府官属,惮张之严峻,莫敢蓄婢使者。张不欲绝人情,遂自买一婢,以侍巾帻。自此官属稍稍置姬属矣。张在蜀四年,被召还阙,呼婢父母,出赀以嫁之,仍处女也。一日,有术士上谒,自言能煅汞为白金。张曰:「若能一火煅百两乎?」术士曰能之。张即市汞百两俾煅。一火而成,不耗铢两。张叹曰:「若之术至矣,然此物不可用于私家。」立命工煅为一大香炉,凿其腹曰:「充大慈寺殿上公用。」寻送寺中。以酒榼遗术者而谢绝之。人伏其不欺也。

按,宋李元纲《厚德录》卷一,《青琐高议》后集卷二,《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与《宋朝事实类苑》卷九均引笔录,记载略同。

十二月,度继恩日横,不能改,亟以状闻,愿选忠实可倚者与继恩共事,不敢独任。太宗遂命枢密直学士张鉴、西京作坊副使冯守规偕往。

《宋史》卷五太宗二:淳化五年十二月辛巳,命枢密直学士张鉴、西京作坊副使冯守规安抚西川。

《宋史》卷二七七张鉴传:淳化中,盗起西蜀,王继恩讨平之,而御军无政,其下恃功暴横。益州张咏密奏,请命近臣分屯师旅,即遣鉴与西京作坊使冯守规偕往。召对后苑门,面授方略。鉴曰:「益部新复,军旅不和,若闻使命骤至,易其戎伍,虑或猜惧,变生不测。请假臣安抚之名。」太宗称善。鉴至蜀,继恩犹偃蹇,不意朝廷闻其纵肆。鉴之行,付以空名宣头及廷臣数人,鉴与咏即遣部戍卒出境,继恩麾下使臣亦多遣东还,督继恩辈分路讨捕残寇,而鉴等招辑反侧。

长编卷三六淳化五年十二月:王继恩御军无政,其下恃功暴横,张咏恐军还日或有意外之变,乃密奏,请遣心腹近臣可以弹压主帅者,亟来分屯师旅。辛巳,命枢密直学士张鉴、西京作坊副使冯守规偕往,召对后苑门,面授方略。鉴曰,「益部新复,卒乘不和,若闻使者骤至,易其戎伍,虑彼猜惧,变生不测。请假臣安抚之名。」上称善。鉴至成都,继恩犹偃蹇,不意朝廷闻其纵肆。鉴之行,上付以空名宣头及廷臣数人,鉴与咏即遣部戍兵出境,继恩麾下使臣亦多遣东还,督继恩等讨捕残寇,而鉴等招辑反侧,蜀民始奠枕矣。

按,韩碑云:「公度继恩日横,不能改,亟以状闻,愿选忠实可倚者与继恩共事,庶不敢独任。上乃命入内内侍省押班卫绍钦充同招安使,自是继恩凶势为屈。」证之右引《宋史》、长编所载,韩碑所云命卫绍钦当误,上密奏事则有之,所命者乃张鉴、冯守规也。

宋太宗至道元年,乙未,公元九九五年,五十岁。

正月,王禹偁、宋湜为翰林学士(《小畜集》卷二一滁州谢上表,宋洪遵翰苑羣书学士年表》)。

二月,张余被俘遇害,其余部退入黔水山区(《宋史》卷五太宗二,长编卷三八)。

五月,王禹偁罢为工部郎中、知滁州军州事(长编卷三七)。

八月,制以开封尹寿王元侃为皇太子,改名恒,兼判开封府。大赦天下。此乃唐天佑(九○四--九○七)以来,首次举行立储之礼(长编卷三八)。

是年,在成都。

至道二年,丙申,公元九九六年,五十一岁。

正月,合祭天地于圜丘,大赦天下(长编卷三九)。

转兵部郎中。母谢氏卒,随凶讣除起复之命,重方面之寄也。

宋状:至道二年,改兵部,犹为郎中。会丁新昌郡太夫人之丧,恩诏夺服。阳秋之义,不以家事为辞,礼经所执,亦推顺变之大。

钱铭:至道二年,就转兵部郎中。丁太夫人忧,随凶讣除起复之命,重方面之寄也。

韩碑:至道二年,改兵部郎中。继丁父与母新昌郡太夫人谢氏忧,皆起复。

按,《宋史》本传云:「丁外艰,起复,改兵部郎中。」宋状、钱铭均系「改兵部郎中」于「起复」之前,《宋史》当误。又韩碑云既丁父与母忧,据钱铭,咏父卒于淳化四年,韩碑当系连书也。又咏改兵部郎中,当系祀天地后加恩故也,故系于正月。

十二月,礼部侍郎苏易简卒,年三十九(长编卷四○)。

至道三年,丁酉,公元九九七年,五十二岁。

三月,太宗死,宰相吕端鏁宣政使王继恩,立真宗(长编卷四一)。

春,女与王禹偁长子嘉佑结婚。禹偁时知扬州。

按,此据今人徐规《王禹偁事迹著作编年》页二二四、二三六。

四月,大赦天下,加恩羣臣(长编卷四一)。

拜左谏议大夫。

宋状:真考嗣历,即拜谏议大夫。

钱铭:今上嗣位,就拜左谏议大夫,学士如故。

韩碑:真宗即位,迁左谏议大夫。

五月,责授王继恩右监门卫将军,均州安置(长编卷四一)。

八月,西川广武卒刘旰率众起义,声势颇大,三日而四郡不守,五日而两川震惊。激上官正出兵击灭之。

本集卷八大宋赠监门卫将军上官公神道碑铭:次年秋,巡检不仁,官军生衅,啸聚亡命,图为乱阶。三日而四郡不守,五日而两川震惊,决于次晨,长驱入益。自戒师旅,逆战方井,战酣兵却,众皆失色,于是下马挥劔,有死无二,鼓怒增气,战功遂成。

韩碑:三年秋,西川都巡检使韩景佑为所部广武卒刘旰所逐,率众掠怀安军,破汉州。公方与僚属会大慈寺,报至,饮燕如故,举城忧之。贼又掠邛、蜀,将趋益。公适会客,报者愈急,公复不问。其夕,始召上官正,谓曰:「贼始发,不三四日,破数郡,势方锐,不可击。今人得所掠,气骄,敢逼吾城,乃送死耳。请出兵,比至方井,当遇贼,破之必矣。」正即受教。及行,公为出送于郊,激其尽力。正至方井,果遇贼,一战斩旰首,余党尽平。众益服公料敌制胜,人所不及。

长编卷四一至道三年八月:是月,西川都巡检使韩景佑行部至怀安,帐下广武卒刘旰谋作乱,夜率众袭景佑,景佑逾垣获免。旰遂掠怀安,破汉州及永康军、蜀州,所至城邑,望风奔溃。时益州钤辖马知节亦兼诸州都巡检,领兵三百,追旰至蜀州,与之角斗,自未至亥,贼惧,走邛州。招安使上官正飞书召知节还成都计议,知节曰:「贼党已踰三千,若破邛州,必越新津大江,去我九十里,官军虽倍,制之亦劳。不如出兵迎击,破之必矣。」即率所部夜渡江,屯方井镇,与贼遇,而正亦寻领军至,共击斩旰,其党悉平。旰自起至灭凡十日。正始无出兵意,知益州张咏以言激正,勉其亲行,仍盛为供帐饯之。酒酣,举爵谓诸军校曰:「尔曹俱有亲弱在东,蒙国厚恩,无以报,此行当亟殄贼,无使逃逸。若师老旷日,即此地还为尔死所矣。」正由是倍道力战。及凯旋,咏迎劳,大出金帛行赏,士伤重者先赏之,获级者次焉,众皆悦服。

按,长编记载中,「刘旰」均误为「刘旴」,今悉改正之。

黄休复《茅亭客话》卷六:至道丁酉岁秋八月,诸州巡检、作坊使韩景佑至怀安军,为其下广武卒刘旰等谋杀之,韩逾垣而免。是夜,军贼掠怀安军。及明,取金堂、古城,入汉州,凡六日,行五百余里,劫掠五军州十镇县,所至处皆不及支捂,驱掠军民,势莫可遏,州县震慑,户口奔逃。时知府张密学谓招安使上官正曰:「贼今日邛州,来日必奔嘉、眉州,贼若有盘泊处,加鱼得渊,卒难除讨,君必悔之。今日请即往,移兵渡江,逆而击之,夺其胆气,当尽擒之,此上策也。时不可失。」上官遂点集兵甲前去,过新津江,遇贼食于方井,驰告张密学。张曰:「刘既入井,更欲何逃!」日中以捷来告,尽杀其党凯旋。且张公料敌先见,皆此类也。上官能将其兵,是行也易于摧枯。川界由是肃然。

按,黄休复,与张咏奖拔之李畋、张及、张逵诸人熟识,《茅亭客话》所记,乃五代及宋初三朝蜀中事。

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七、宋赵善琼《自警篇》:枢密直学士张咏知益州,有巡检所领龙猛军人溃为盗。龙猛军者,本皆募羣盗不可制者充之,慓悍善斗,连入数州,俘掠而去。蜀人大恐。咏一日召钤辖,以州事委之,锷然请其故,咏曰:「今盗势如此,而钤辖晏然安坐,无讨贼心,是欲令咏自行也。钤辖宜摄州事,咏将出讨之。」钤辖惊曰:「某行矣。」咏曰:「何时?」曰:「即今。」咏领左右张酒具于城西门上,曰:「钤辖将出,吾今饯之。」钤辖不得已,勒兵出城,与饮于楼上。酒数行,钤辖曰:「某愿有谒于公。」咏曰:「何也?」曰:「某所求兵粮,愿皆应付。」咏曰:「诺。老夫亦有谒于钤辖。」曰:「何也?」咏曰:「钤辖今往,必灭贼,若无功而退,必断头于此楼之下矣。」钤辖霍栗而去。既而与贼战,果败,士众皆还走几十里。钤辖召其将校,告之曰:「观此翁所为,真斩我不为异也。」遂复进力战,大破之,贼遂平。

《青箱杂记》卷十、自警篇:公平顺贼之明年,复有刘旰相继叛命,公命讨平之。既而凯旋,忽有持首级来者,公曰:「当奔突接战之际,岂暇获其首?此必战后斫来,知复是谁?」殿直段伦曰:「如学士之言,真神明。当时随伦为先锋入贼用命者,皆中伤被体,何尝获首级?」公乃先录中伤之人,而持首级来者次之。于是军伍欢跃。

按,《宋朝事实类苑》卷十四、五朝名臣言行绿卷三所载略同,注出语录。十月,请准除放万州官收津渡钱。奏请益州屯驻兵士所请钱,依旧铜钱一文折支铁钱五文。

宋会要食货一七之一四:至道三年十月,知益州张咏言:「万州管内,有官收津渡钱数百贯,兼有税场,甚扰民。」诏并除放。

宋会要职官五七之二三,至道三年十月,知益州张咏言:「屯驻兵士所请钱,乞依元降宣旨,铜钱一文,舆折支铁钱五文。」是时,峡路转运使韩国到阙,言川峡州县幕职官等所请月俸,铜钱一文止折铁钱二文,望增加铁钱分数。帝令支铜钱一文,易给铁钱五文。

按,参见长编卷四二。

是岁,始定天下为十五路(长编卷四二)。

以下诸事,俱系咏在蜀时所为,年月无考,故系于今年。明年,咏离益州矣。

范镇东斋记事》卷四:张尚书咏在蜀时,米斗三十六文,绢疋三百文。公计兵食外,尽令输绢;米之余者,许城中贫民买主,岁凡若干。贫民颇不乐,公曰:「他日当知矣。」今米斗三百,绢疋三贯,富人纳贵绢而贫人食贱米,皆以当时价,于官无所损益,而贫富均矣。此张公之惠于蜀人,怀思之不能已也。

《宋史》卷三一五韩绛传:张咏镇蜀日,春粜米,秋粜盐,官给券,以惠贫弱。

按,后山谈丛卷四所载略同。

《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与本集附集卷五引巵史;公凡有兴作,先帖诸县,于民籍中系工匠者,具帐申来。分为四番,役十日,满则罢去。夏则卯入,午歇一时,冬抵莫放,各给木札一幞,以御寒。工皆悦。有一瓦匠,因雨乞假,公判云:「天晴盖瓦,雨下和泥。」事虽至微,公俱知悉。

韩碑:公尝以蜀地素狭,游手者众,事宁之后,生齿日繁,稍遇水旱,则民必艰食。时米斗三十六,乃按诸邑田税,使如其价,岁折米六万斛。至春,籍城中细民,计口给券,俾输元估籴之,奏为永制。逮今七十余年,虽时有灾馑,米甚贵,而益民无馁色者,公之赐也。蜀风尚侈,好遨乐,公从其俗,凡一岁之内,游观之所,与夫饮馔之品,皆着为常法。后人谨而从之则治,违之则人情不安,辄以累罢去。

按,张咏所定遨乐之法,见于记载者有:

元费着《岁华纪丽谱》:宋开宝二年,命明年上元放灯三夜,自是岁以为常。十四、十五、十六三日,皆早宴大慈寺,晚宴五门楼,甲夜观山棚变灯。其敛散之迟速,惟太守意也。又为钱灯会,会始于张公咏。盖灯夕二都监戎服分巡,以察奸盗,既罢,故作宴以劳焉,通判主之,就宣诏亭或涵虚亭,以十七日。正月二十三日,圣寿寺前蚕市,张公咏始。即寺为会,使民鬻农器。太守先谐寺之都安王祠奠献,然后就宴。出万里桥,登乐俗园亭。二月二日,踏青节。初,郡人游赏,散在四郊,张公咏以为不若聚之为乐,乃以是日出万里桥,为彩舫数十艘,与宾僚分乘之,歌吹前导,号小游江。盖指浣花为大游江也。士女骈集,观者如堵,晚宴于宝历寺。后以为故事。

宋赵抃《赵清献公集》卷八律诗,内一首题曰:「张公二月二日始游江,以集观者。韩公绛因创乐俗亭为驻车登舟之所。」第三联云:「子美浮槎传大雅,乖崖游棹看芳春。」张咏治蜀,誉者如织,然亦有诋之者。

《默记》卷中:范景仁父名文度,为蜀孔目官,事张乖崖。时见发郡人阴事而诛之,而不知其何以知之。但默观一小册,每钩距得人阴事,必记之册上,书讫入箱,封题甚密。文度日侍其旁而莫测也。然每观小册,则行事多杀人或行法。一日,乖崖方观小册,忽内迫,遽起,不及封箱。文度遽取小册观之,尽记人细故,有已行者,即朱勾之,未行者尚众也。文度阅毕,始悟平日所行乃多布尔目所得,遂毁而焚之。乖崖还,见几上箱开,已色变,及启观,小册已失之,大怒之次,文度遽前请命曰:「乃某毁而焚之。今愿以一命代众人死,乞赐诛戮!」乖崖问其故,答曰:「公为政过猛,而又阴采人短长,不皆究实而诛;若不毁焚,恐自是杀人无穷也。」乖崖徐曰:「贷汝一死,然汝子孙必兴。」自是益用之。景仁其子也。既起家,又以其三家三翰林,百禄为执政。何乖崖之知人而贳文度?其后果兴。

按,宋苏轼《东坡集》卷三九范景仁墓志铭云:「考讳度,以文艺节行为蜀守张咏所知。」而未及默记所载事。

宋真宗咸平元年,戊戌,公元九九八年,五十三岁。

正月,建成益州官署,为之撰记,梁周翰作后系。

本集卷八益州重修官署记:淳化甲午岁,土贼李顺据有州城,偏师一兴,寻亦殄灭。是年降府为州。危楼坏屋,比比相望,台殿余基,屹然并峙,官曹不次,非所便宜。至道丁酉岁,某始议改作,计工上请,帝命是俞,仍委使乎以董于役。自夏徂冬,十月工毕。

同记所附后系:辙书后系,聊赞元功。时学士侍郎授代归朝之年,撰行之日。周翰谨述于碑之阴云。

《湘山野録》卷上:淳化甲午,李顺乱蜀,张乖崖镇之。伪蜀僭侈,其宫室规模,皆王建、孟知祥乘其弊而为之。公至则尽损之,如列郡之式。郡有西楼,楼前有堂,堂有屏,乃黄筌画双鹤花竹怪石,众名曰双鹤厅。南壁有黄氏画湖滩山水双鹭。二画妙格,冠于两川。贼锋既平,公自坏壁,尽置其画为一堂,因名曰昼厅。

按本集卷八益州重修官署记,《湘山野録》所记即修益州官署时事。宋黄休复《益州名画录》,分画师为「逸格」、「神格」、「妙格」、「能格」四等,「妙格」舆「能格」又各分上、中、下三品。黄筌名列「妙格」中品。

三月,刘筠中进士第(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四中,袁本)。刘筠与杨亿,为北宋西昆体诗派巨擘。咏亦列名其中。

冬,女生子。王禹偁抱孙,喜而赋诗。

按,此据《小畜集》卷十一寿孙三日,卷二二黜赋。此女为禹偁子嘉佑妻。十二月,知制诰王禹偁落职,出知黄州(长编卷四三)。

下列事,均在今年,其月无考,故连书之。

四考归阙,上状,乞持服,得告拜坟域于濮上,合葬父母。

征为给事中、户部使。七旬,拜御史中丞。

宋状:归朝,还给事中、户部使,七旬,拜御史中丞。

钱铭:历四考归阙,得告拜坟域于濮上。寻征为给事中、户部使。七旬,授御史中丞。

本集卷十一西川回乞持服状:今叨差替,已至阙庭。臣乞曲全典礼,追复心丧。傥宽卒岁之期,少缓终天之戚。

十二月二日,真宗生日承天节,大臣主斋会,被酒不如礼,弹奏之,无所惮。

韩碑:咸平初,召拜给事中,充户部使。改御史中丞。承天节,大臣主斋会,被酒不如礼,公弹奏之,无所惮。

《渑水燕谈録》卷二:忠定公为御史中丞,一日于行香所,宰相张齐贤呼参知政事温仲舒为乡弟,及它语尤鄙。【钱希白所撰公志曰「弹执政之事失辞」者,此也。】公以非所宜言,失大臣体,遂弹奏之。齐贤深以为恨,后于上前短公曰:「张咏本无文,凡有章奏,皆婚家王禹偁代为之。」公闻,自辩曰:「臣苦心文学,缙绅莫不知,今齐贤以臣假手于人,是掩上之明,诬臣之非罪也。」上曰:「卿平生著述几多?可进来。」公遂以所著进。上阅于龙图阁,未竟,赐坐,曰:「今日暑甚。」顾黄门于御几取常所执红绡扇赐公,且称文善。公起,再拜,乃纳扇于几,上曰:「便以赐卿,美今日献文事也。」

按,《宋朝事实类苑》卷七亦载此事,注出《渑水燕谈録》。然献文之事,实不可信。据本集卷十进文字表,大中祥符三年(一○一○)前,真宗未曾见过咏之文字。

自益州还时,王禹偁赠诗庆贺。

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七:国初,西蜀初定,成都帅例不许将家行。蜀土轻剽,易为乱,中朝士大夫尤以险远不测为惮。张乖崖出守还,王元之以诗赠云:「先皇忧蜀辍枢臣,独冒干戈出劔门。万里辞家堪下泪,四年归阙似还魂。弟兄齿序元投分,儿女亲情又结婚。且喜相逢开口笑,甘陈功业不须论。」

按,王禹偁诗见《小畜集》卷十一,题为赠密直张谏议,除「干戈」作「兵戈」外,余俱同。是年,宋祁(九九八--一○六一)生(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集》上编卷七范镇撰宋祁神道碑)。

按,宋祁为撰张咏行状者。

咸平二年,己亥,公元九九九年,五十四岁。

正月,同知贡举。

宋状:咸平二年,知贡举,杜绝书谒,时称得人。

钱铭:咸平二年春,与故礼部尚书温公同知贡举。

长编卷四四咸平二年正月己丑:命礼部尚书温仲舒知贡举,御史中丞张咏、刑部郎中知制诰师颃同知贡举,刑部员外郎董龟玉、太常寺博士王涉同考试及封印卷首,仍当日入院。礼部贡院封印卷首自此始。

三月,取合格进士孙暨已下七十一人(宋会要选举一之七,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二选举五)。钱易以进士第二名及第,补濠州团练推官,二十四岁(《宋史》卷三一七本传,长编卷三三)。易,撰张咏墓志铭者。

四月,上书言事,从之。

长编卷四四咸平二年夏四月辛酉:御史中丞张咏上言:「请自今御史、京朝官使臣受诏推劾,不得求升殿取旨及诣中书咨禀。」从之。

是月,出知杭州,宽盐禁,明断子、婿争财事。

宋状:夏,改工部侍郎,知杭州。牧余杭也,遘民洊饥,方蜡不启,稻蟹无种,原田若艺,民挟盐利以冒公禁者日数百辈,公一切笞遣,不徇彝法。逻卒入启曰:「法乱如是,人将安禁?」公劳之曰:「余杭十万户,饥者七八,弗挟盐利,无复生意。若暴禁之,彼将圜视衡击,以扰居者,则为祸大矣。尔曹第忍之,俟其岁定,则太守复以三尺律从事矣。」是年虽歉,人无泛命者。富家子与婿分财不协,诣府廷辨。婿曰:「彼先子有治命:婿七子三。」因出遗札。子不能举其契。公索酒酹地曰:「彼父智人也。当死之日,子方冲孺,托养于婿,苟子有七分之约,则亦死于婿手矣。今当七分归子,三分归婿。」于是二人号恸,以为神明。

按,钱铭、韩碑、《宋史》与《东都事略》本传、长编卷四四、儒林公议卷上、《干道临安志》卷三等处所载略同。长编系之四月丙子。又宋君玉《国老谈苑》卷二载此事,略异。

在杭时,又智断兄弟分家事。

《青琐高议》卷一:尚书张公咏如杭州,有沈章讼兄彦约割家财不平,求公治之。公曰:「汝异居三年矣,前政何故不言也?」章曰:「尝以告前太守,反受罪。」公曰:「若然,汝之过明矣。」复挞而遣之。后半载,公因行香,四顾左右曰:「向讼兄沈章,居于何处?」左右对曰:「祇在此巷中。与其兄对门居。」公下马,召章家人并彦家人对立。谓彦曰:「汝弟讼汝,言汝治家掌财久矣,伊幼小,不知赀之多少,汝又分之不等。果均平乎,不平乎?」彦曰:「均平。」询章,曰:「不均。」公谓彦曰:「终不能灭章之口。兄之族,入于弟室;弟之族,入于兄室。更不得入室,实时对换。」人莫不服公之明断矣。

按,北宋大臣以此法处置分家财事者,非咏一人也。《东都事略》卷三二张齐贤传载,齐贤亦曾如此处置,事在咸平元年齐贤为相时,尚在咏前。

八月,为上官正之父作神道碑铭。

本集卷八大宋赠监门卫将军上官公神道碑铭:咸平二年八月四日,葬于开封府封丘县旧乡某原里也。

十月,免杭州中等户今岁丁身钱,旱故也(长编卷四五)。

十一月,合祭天地于圜丘。内外文武官加阶勋爵邑(长编卷四五)。

十二月,真宗离京师北巡(长编卷四五)。

咸平三年,庚子,公元一○○○年,五十五岁。

正月,益州戍卒起事,击杀益州钤辖符昭寿,逐知州牛冕等,据甲仗库,取兵器,推都虞候王均为首,建国号曰大蜀,改元化顺,署置官称,攻下汉州,攻绵州不克,直趋劔门,欲绝宋师南下之路,战败,还成都(长编卷四六,《宋史》卷六真宗一,宋会要兵十之十、十一。)

真宗驻大名府。随军的枢密副使、给事中宋湜病卒,年五十二(长编卷四六,《东都事略》卷三七与《宋史》卷二八七本传)。

真宗离大名府返京师,至德清军,始闻王均反,即以户部使、工部侍郎雷有终知益州,兼提举川、峡两路军马招安巡检捉贼转运公事,帅步骑八千往讨之(长编卷四六,《宋史》卷六真宗一)。二月,枢密使王显罢为山南东道节度使、同平章事(长编卷四六)。显,咏岳父也。王均开成都城门,伪为遁状,雷有终等率兵入城,官军多分剽民财,部伍不肃,为王均击败,退驻汉州(长编卷四六,《宋史》卷二七八雷有终传、卷六真宗一)。

四月,右谏议大夫、知益州牛冕削籍,流儋州。咏曾曰其不能绥辑。

韩碑:初,公自蜀还也,诏以谏议大夫牛冕代公。公闻之,曰:「冕非抚御才,其能绥辑乎?」始踰年,果致神卫大校王均之乱。

按,长编卷四七亦载此事,系于四月牛冕贬逐时。

九月,王均领余众二万多人,自成都突围南下。十月,抵富顺监,为宋军围攻,王均自缢死(长编卷四七,《宋史》卷二七八雷有终传、卷六真宗一)。

十月,上贺西川贼平表。

本集卷九贺西川贼平表:十月三日,富顺监与贼相见,一合杀下军贼,斫到王均首级,掩杀招降到贼人草补人员共六千余人,其贼并已翦除静尽。

咸平四年,辛丑,公元一○○一年,五十六岁。

三月,诏分川、峡转运使为益、梓、利、夔四路(长编卷四八,《宋史》卷六真宗一)。五月,咏之儿女亲家王禹偁卒于蕲州,年四十八。六月,赠礼部尚书(《涑水记闻》卷三宋宋敏求王禹偁神道碑,宋苏颂《小畜外集》序)。

九月,知杭将岁满,杭州民滕超等诣阙,献土星图一、银百两,乞留知州。下诏褒奖。上表谢之。

韩碑:岁将满,杭人诣阙请留,有诏褒其善政。

本集卷九杭州蒙恩奖谕谢表:今月十五日,进奏院递到诏书一道,为本州岛百姓滕超等举留臣,蒙恩特赐奖谕者。

《干道临安志》卷三牧守张咏:咸平四年九月辛卯,杭州民诣阙,献土星图一、银百两,乞留知州。

诏奖咏,仍还其银。

咸平五年,壬寅,公元一○○二年,五十七岁。

八月,言指使殿直龚元有劳绩,请迁擢。诏令元勿复随咏。

长编卷五二咸平五年八月辛未:前知杭州、工部侍郎张咏言,指使殿直龚元稍有劳绩,请赐迁擢。元本兖州豪族,咏奏以自随,颇干预郡政。上素闻之,诏令勿复随咏。冬,知永兴军府事。

按,此据钱铭舆韩碑。然长编八月记事已曰「前知杭州张咏」,则自杭州离任当在八月前矣。在永兴,明断割牛舌事。

《国老谈苑》卷二:张咏镇永兴,有父老诉牛舌为人所割。咏询之:「尔于邻忤谁氏最隙?」诉者曰:「有甲氏尝贷粟于某家不遂,构怨之深。」咏遽遣去,戒云:「至家径解其牛货之。」父老如教。翌日,有百姓诉杀牛者。咏谓之曰:「尔割某氏牛舌以偿贷粟之怨,而反致讼耶?」其人遂伏罪而谓神明。

按,此事不明年月,姑系之知永兴之时。

咸平六年,癸卯,公元一○○三年,五十八岁。

三月,与林特详议陕西盐法。五月,从所议。

长编卷五四咸平六年三月辛亥:命判户部勾院、太常博士林特与知永兴军、工部侍郎张咏详议其事以闻。五月甲寅,度支使、陕西制置使、右谏议大夫梁鼎,坐改作非便,诏书切责,罢守本官。从张咏等议,解盐复许商贩如旧。

宋会要食货二三之二九:咸平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度支使、陕西制置使、右谏议大夫梁鼎罢使守本官。先是,鼎议盐法,公私大扰,储峙益空。乃命太常博士林特乘传与知永兴军张咏会议,咸请依旧通商。既从之,而鼎以前议非当,五月罢使职。

按,此事可参见《宋史》卷一八一食货下三盐。

四月,加刑部侍郎,充枢密直学士,知益州。

长编卷五四咸平六年四月:成都阙守,朝议难其人,上以工部侍郎、知永兴军张咏前在蜀为政明肃,勤于安集,远民便之。甲申,加咏刑部侍郎,充枢密直学士,知益州。民闻咏再至,皆鼓舞自庆。

韩碑:会益守马公知节徙延安,上以公前治蜀,长于安集,威惠在人,复以公为枢密直学士,迁刑部侍郎,知益州事。蜀民闻之,皆鼓舞相庆,如赤子久失父母而知复来鞠我也。公知民信己,易严以易,凡一令之下,人情无不慰惬,蜀部复大治。

《东斋记事》卷四:张尚书再任蜀,承甲午、庚子年后,户口凋丧久之,乃谕僧司,令作大会,集四路僧,以观民心与其登耗。是时荐更乱离,人家稍复生业,公大喜。

张镃仕学规范》卷二三引张乖崖语录:时议欲差夫往支郡般草,乖崖公曰:「百姓经贼,疮口未合,如何役他?祇如彭、汉,去城往还四程,一夫担几束草,喂几匹马?」公遂于城西、北门外各剏一草场,买百姓生草秣马,马甚优足。复又百姓当饥之际,得钱买食,全活者颇众。至十月后方住。

宋真宗景德元年,甲辰,公元一○○四年,五十九岁。

二月,赐川峡至京驿递卒钱。诏川陕诸州戍兵,先以二年为限,其权管将校亦如之。先是,真宗曰:「劔外戍兵更代,已有定制,而将校或至五七年,此殊未安也。」故降此诏(长编卷五六)。

六月,尚书左丞陈恕卒,年五十九。恕字仲言,洪州南昌人,太平兴国二年进士。性公直,颇涉史传,多识典故,精于吏理,深刻少恩,人不敢干以私。前后掌利柄十余年,强力干事,胥吏畏服,有称职之誉。卒赠吏部尚书(长编卷五六,《宋史》卷二六七本传)。

闻恕卒,称其人难得,为诗哭之。

本集卷十二语录、《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引语录:公阅邸报,忽再言可惜许。门人李畋请问之,曰:「参政陈左丞恕无也。斯人难得,唯公唯正,为国家敛怨于身,斯人难得。」退为诗哭之。

本集卷二蜀中伤陈恕左丞:英贤去世世同悲,管葛才能更比谁。心尽西山离隐后,名喧深殿受恩时。谋猷不枉称人杰,精审真堪作吏师。谩就高原向东哭,路长天远岂能知。八月,以毕士安、寇准为相(长编卷五六,《宋史》卷七真宗二)。

闻准拜相,称其为真宰相,但不及学。

《后山谈丛》卷三,张公忠定守蜀,闻莱公大拜,曰:「寇准真宰相也。」又曰:「苍生无福。」幕下怪而问之,曰:「人千言而尽,准一言而尽,然仕太早,用太速,不及学尔。」

按,《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引谈丛,略有不同,记问者为「门人李畋」,咏语首句为「人千言而不尽者,准一言而尽」。

龚鼎臣东原录》:张乖崖在蜀,闻寇莱公拜相,乃谓僚佐曰:「寇有宰相之器,然富贵早,读书少。」闰九月,契丹主与其母率军大举南下,宋朝中外震骇。寇准定议真宗亲征(长编卷五七)。

磔死盗贼之尤无状者,嘉靖西川。

宋状:及再任也,属六羸南牧,灵旗薄伐,公虑远夷为变,欲出奇以胜之,因取盗贼之尤无状者,磔死于市。凛然人望,遂臻靖嘉。

长编卷六一景德二年八月丙戌:始,车驾北征,四方摇心,咏虑远夷乘隙为变,欲出奇以胜之,因取盗贼之尤无状者,磔死于市,众皆慑服,遂底嘉靖。

十二月,宋与契丹订立澶渊之盟(长编卷五八)。

《涑水记闻》卷五引富公云:张乖崖常言:「使寇公治蜀,未必如咏;至如澶渊一掷,咏不敢为也。」深叹服之。

初,蜀士知向学,而不乐仕宦。是年,敦勉蜀人张及、李畋、张逵就举,三人悉登科,士由是知劝。

《宋史》本传:初,蜀士知向学,而不乐仕宦。咏察郡人张及、李畋、张逵者皆有学行,为乡里所称,遂敦勉就举,而三人者悉登科,士由是知劝。

按,本传系此事于咏初治蜀时,误。据《宋朝事实类苑》卷五七引语录,实在景德元年,故附于年末。

《东斋记事》卷四:初,蜀人虽知向学而不乐仕宦,张公咏察其有闻于乡里者,得张及、李畋、张逵,屡召,与语民间事,往往廷入卧内,从容欵曲,故公于民情无不察者,三人佐之也。其后,三人皆荐于朝,俱为员外郎。而蜀人自此寖多仕宦也。

本集卷十二语录:公问李畋曰:「子同人中有善讲习者否?」畋以同门生刘式对。公遂辟充州学,主诸生,受业者五十余人。每休务日,就学置酒以劝劳之。自是蜀人不以千里为远,来学者甚众。

《宋朝事实类苑》卷五七引忠定公语录:蜀中士子,旧好古文,不事举业,迨十五年,无一预解名者。景德元年,李畋与同门生张及、张逵诣州请解,先于承引司通百姓名,下桑梓状,公判云:「入试一日前,陈桑梓二拜。」旁小注云:「不得喝。」畋与同人却就客次,具襕鞹,各贽事业十卷,启状一通。公坐厅,衣朝服轻履,客将着衫鞾,遣接事业。公遍阅启状,回报云:「承见示至业,未公试谢来。」寻差节度推官韦宿充试官,试官申乞差监试官,公判云:「知州亲监。」一日前,承引司复申桑梓状,公判云:「免桑梓,客将引上厅客礼。」及试日,公送牌印付通判厅,曰:「今为国家试举人,如有生事,则报来。」临试时,始问韦宿曰:「今日试何题目?」对曰:「试上善若水赋,秋风生桂枝诗。」公曰:「诗题陈熟,改试朝日莲诗。」次日又问曰:「今日试何论?」对曰:「试禹稷之功王者事业。」「州郡岂合问他?吾曾见州郡中策举人,问国家时务事,此亦非宜。乃改试文行孰先论。」公曰:「祇此亦可以见二三子于文行中所存之心也。」三人俱获解送,鹿鸣筵前三日,公率郡僚各赋送三秀才应举诗。公首唱五言古调诗,并序曰:「益部去帝乡四千里,平昔英俊,怠于进趁,况更贼乱之余,例乏资生之计,乡老之荐,声响久绝。今年,华阳邑大夫以三进士为请,试官诵其文,闾里称其行,又嘉其迹忘遐阔,心恋明圣,有以彰远人。既乂吾君,德泽流被于无穷也。近世取鹿呜之什,以飨贡士,斯筵之启,殆若是乎?举送官老不胜酒,亦醉且喜,因歌诗以将之。众君子辞学先鸣,请为赓歌之诗云。」公诗见本集。是岁,仍奏给三人驿券赴京。两川士子,目为盛事,方奋起家荣乡之志。

按,序见本集卷八,与此略同,诗见本集卷二,题为送张及三人赴举,诗曰:「才雄扬子云,古称蜀川秀。千载遗英声,三贤继其后。文章积学成,孝友亦天授。远郡得充庭,期将免固陋。」据《寰宇通志》卷六一成都府科甲,景德元年前的宋朝进士,仅有五人:宇文愚,太平兴国八年王世则榜进士;张贺、陈充,雍熙二年梁颢榜进士;尹臧、徐仕,咸平元年孙仅榜进士。雍熙二年至咸平元年,十二年间无中第者。

《渑水燕谈録》卷六:李畋渭卿,自号「谷子」,少师任奉古,博通经史,以著述为志,性静退,不乐仕进,士大夫多称之,为张乖崖所器。少日,一出庭试。后隐居永康军白沙山,后生从之学者甚众。任中正荐,乞赐处士之号,诏以为试校书郎。凌策又荐之,召授试怀宁主簿、国子监说书,改大理丞、知泉州惠安县。久之,以先所著未成,再乞国子监说书,以终其业。着孔子弟子传赞六十卷,上之,得知荣州。秩满,以国子博士致仕。畋撰道德经疏二十卷,张乖崖语录二卷,谷子三十卷,歌诗、杂文七十卷。年九十。

真宗遣入内内侍高班罗自宾到川传宣抚问兼奖谕张咏,上状谢之。遂建仙游阁,上下十四间,许士庶登览。

按,状见本集卷十一,参见《宋朝事实类苑》卷四四引忠定公语录、《青箱杂记》卷十。此事不得年月。考状曰「再任益州谢传宣抚问状」,又云「适值民安,仍加岁稔」,是当在秋后矣。姑系之今年末。

景德二年,乙巳,公元一○○五年,六十岁。

正月,上言请赐董忠义等时服。

长编卷五九景德二年正月乙卯:知益州张咏言:「羁縻保、霸二州刺史董忠义等,皆世袭,望赐时服。」上曰:「蛮陬首领,假以名秩,若援内地牧守之制,当赐锦袍,又恐夷人无厌,请求不已。」乃诏依维、茂知州例,岁赐紫衣锦袍。

入内高班王某至益州,知真宗还京,上表贺之。

按,贺表见本集卷九。贺表首言:「今月七日,入内高班王某至,伏审銮辂已于十九日却还京阙者。」据长编卷五八,真宗还京在景德元年十二月,故知「今月」乃二年正月也。二月,与转运使黄观同议造大铁钱事。

长编卷五九景德二年二月庚辰:先是,益、邛、嘉、眉等州岁铸钱五十余万贯,自李顺作乱,遂罢铸,民间钱益少,私以交子为市,奸弊百出,狱讼滋多。乃诏知益州张咏与转运使黄观同议,于嘉、邛二州铸景德大铁钱,如福州之制,每贯用铁三十斤,取二十五斤八两成,每钱直铜钱一,小铁钱十,相兼行用,民甚便之。

范仲淹《范文正公集》卷十一谢涛神道陴:又别诏委公与益牧张公咏议造大铁钱。乃穷其利害,使盗铸息而物估平,蜀人于今便之。

六月,巡抚、屯田员外郎谢涛等至益州,奉传圣旨,奖谕咏,上表谢之。

韩碑:命谢涛巡抚于蜀,上遣涛谢公曰:「得卿在蜀,朕不复有西顾之忧。」因诏公与涛议铸景德大铁钱于嘉、邛州,一当小铁钱十,铜钱一,于今便之。

本集卷九益州谢传旨奖谕表:六月二十五日,巡抚、屯田员外郎谢涛等,奉传圣旨,奖谕臣:知卿为治极好,得卿在彼,朕无西顾之忧,庶事更切用心者。

按,谢表未言其年,然议铸大铁钱乃景德二年事,故知当为景德二年六月也。八月,益州将吏民庶举留之,诏褒之,上表谢之。

蜀中刻印《诫民集》。

长编卷六一景德二年八月丙戌:西川转运使黄观言,益州将吏民庶举留知州张咏,诏褒之。每讯牒便文,久不得判,咏率尔署决,莫不允当。蜀中喜事者论次其词,总为《诫民集》,镂板传布。

宋状:每吏牍便文,久不得判,公率尔署决,人皆厌伏,罚既值罪,按无廋情。蜀中喜事者论次其词,总为《诫民集》,镂墨传布。

《宋史》本传:民有谍诉者,咏灼见情伪,立为判决,人皆厌服。好事者编集其辞,镂板传布。

按,本传系于初知蜀时,误。

《自警篇》:公每断事,有情轻法重、情重法轻者,必为判语,读以示之。蜀人镂版,谓之《戒民集》,大抵以敦风俗、笃孝义为本也。

按,此段记载,又见于《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注出《湘山野録》。而今本《湘山野録》无此条。本集卷九益州谢降诏书奖谕表:今得进奏院递到诏书一道,转运使黄观奏,据本州岛将吏、僧道、百姓等举留臣事,蒙恩特赐奖谕者。

命通理太常博士王好古、太子中允乞伏矩、节度推官韦宿从长参校,依旧本例,编为《许昌诗集》十卷,授鬻书者雕印行用。本月为之作序。

按,此据本集卷八《许昌诗集》序,该序末署「是年乙巳,秋八月」。北京图书馆藏明汲古阁本《许昌诗集》十卷,题唐薛能撰,存张咏序。袁本郡斋读书志卷四中别集类中,有「薛能集十卷」;解题云:唐薛能,字大拙,汾州人。会昌六年(八四六)登进士第;官至工部尚书,节度徐州,徙忠武,广明元年(八八○)大将周岌逐能,据城自称留后,因屠其家。

以下五事,均当在咏第二次治蜀时,年月不清,附于此。

彭乘《续墨客挥犀》卷三:张逸密学知成都,善待僧文鉴大师,蜀中民素所礼重。一日,文鉴谒张公,未及见,时华阳主簿张唐辅同俟于客次。唐辅欲搔发,方脱乌巾,睥睨文鉴,罩于其首。文鉴大怒喧呶。张公遽召,才就坐,即白曰:「某与此官人素不相熟,适来辄将幞头罩某头上。」张公问其故,唐辅对曰:「某方头痒,取下幞头,无处顿放,见大师头闲,遂且权少时。不意其怒也。」张公大笑而已。

湘山野录》卷下:张尚书镇蜀时,承旨彭公乘始冠,欲持所业为贽,求文鉴大师者为之容。鉴曰:「请君遇旌麾游寺日,具襕鞹与文候之。老僧先为持文奉呈,果称爱,始可出拜。盖八座之性靡测。」一日果来,鉴以彭文呈之。公默览殆遍,无一语褒贬,都掷于地。彭公大沮。后将赴阙,临岐托鉴召彭至,语之曰:「向示盛编,心极爱叹,不欲形言者,子方少年,若老夫以一语奖借,必凌忽自惰,故掷地以奉激。他日子之官亦不减老夫,而益清近。留铁缗抄二百道为缣缃之助,勉之!」后果尽然。

按,据长编卷七七与《寰宇通志》卷六一成都府科甲,彭乘,华阳人,大中祥符五年徐奭榜进士。《宋史》卷二九八彭乘传载,乘官至知制诰,翰林学士。咏褒奖乘,应距其中进士不远,故当在咏再治蜀时。

《宋史》卷一八一食货下三:张咏镇蜀,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设质剂之法,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六十五年为二十二界,谓之交子,富民十六户主之。后富民赀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不息。

孔平仲《谈苑》卷一:张咏自益州寄书与杨大年(即杨亿,时为知制诰),进奏官监官窃计之云:「益州近经寇乱,大臣密书相遗,恐累我。」发视之,无它语,纸尾批云:「近日白超用事否?」及缴奏之。真宗初亦讶之,以示寇准(时为宰相),准微笑曰:「臣知开封府有伍伯姓白,能用杖,都下但翘楚者以白超目之,每饮席浮大觥,遂以为况。」真宗方悟而笑。

《能改斋漫录》卷十二:张乖崖再任成都日,夜分时,城北门申有中贵人到,要请钥匙开门。公令开。既入见,公谓曰:「朝廷还知张咏在西川否?况川中两经兵寇,差咏治乱。令中贵人入川,比欲申地主之礼。如何须得中夜入城,使民惊扰?不知有何急公干当?」中贵曰:「衔命往峨眉山烧香。」公曰:「待要先斩后奏,或先奏后斩耶?」中贵悚惧曰:「念某乍离班行,不知州府事体。」公曰:「若如此道即是。」却令出北门宿。来早入衙,下牓子云:「奉敕往峨眉山烧香,入内内侍省王某参。」公判牓子:「既衔王命,不敢奉留。请于小南门出去。」其严正如此。 

两治蜀,均用古成之。

清潘楳元《广州乡贤传》卷一古成之传:咸淳三年,除为校书郎,张咏与语,深器之。及李顺乱蜀,咏出知益州,遂辟成之知绵之魏城。先是,内竖王继恩讨贼至绵,居民避兵者多溺死,积骴如迭,孑遣者皆疮痍流徙。成之既至,劳来而煦育之,运米以济饥,发药以疗疾疫,经画有法,活者其众。稍暇,即立学校,课农桑,俗为之一变。咸平五年,蜀又有警,复以咏知益州,泳以成之长于抚恤,再辟知汉之绵竹,一以理魏城者理之,绵竹大治。

按,「咸淳」当系「淳化」之误。

以下二事,不知在咏初治蜀时抑或再治蜀时,姑附于此。

《宋朝事实类苑》卷四四引忠定公语录:乖崖公在蜀,设厨刲羊及百,口具毛角,召行人估卖,纳钱送一僧院,令与羊子转经。有一学禅僧得钱来谢,公与之坐,且曰:「微僧自来不转经,昨日亦为羊子转经两卷。」公厉声曰:「和尚转则便转,和尚如了得,便莫转,为甚恰为羊子转?」呵起之。公动不容佞,皆若此类。

说郛》卷三宋李畋《该闻录》:张乖崖治蜀,有盗擒获,公诘之,盗曰:「常以半年为盗。三月至八月,夜短多蚊蚋,人必少睡,故不敢为盗。九月至二月,夜长天寒,多畏寒懒起,乃可为盗。」公曰:「春夏作何业?」盗曰:「小小营贩,往州县熟访人家事力之口、出入门户之处,故十数年不败露。」公曰:「盗亦有道,诚然哉。」

十一月,飨太庙,合祭天地于圜丘。转吏部侍郎,上表谢之。

本集卷九谢除吏部侍郎表:今月日,密院递到官告一通、勑牒一道,蒙恩特授臣中大夫、吏部侍郎,加食邑五百户,食实封二百户,上柱国,仍放朝谢。

钱铭:景德二年,就转吏部。

按,据长编卷六一与《宋史》卷七真宗二,景德二年合祭天地后,大赦天下,加恩羣臣,转吏部侍郎,当在此时。

《仕学规范》卷二三引张乖崖语录:公转吏部侍郎,谓李畋曰:「今忝圣恩,为天官少宰,可畏可畏,又胜作正郎时。正郎又胜作员外郎,员外郎胜作三丞,三丞胜作京秩。若转下而思之,则身不危,若转上而思之,则名必败。」

景德三年,丙午,公元一○○六年,六十一岁。

二月,寇准罢相知陕州,王旦任宰相(长编卷六二,《宋史》卷七真宗二)。

七月,知益州岁满。朝议欲以兵部员外郎、直史馆任中正代之。中正前知梓州,又新自契丹使还,真宗恐其惮于远适,令中书召问。中正曰:「益部重地,国家委使,敢不竭诚以报。」真宗嘉其自效,擢拜枢密直学士、工部郎中,知益州。在郡凡五岁,遵咏条教,人用便之。宰相王旦初拟中正代咏,议者多云不可,真宗亦以诘旦,旦曰:「非中正不能守咏规矩,他人往往妄有变更矣。」真宗是其言。久之,众乃服旦能用人也。

按,此据长编卷六三,注出范镇《东斋记》。《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二王旦条引《湘山野録》,亦载此事,而今本《湘山野録》无此条。参见《宋史》卷二八八任中正传。

离成都,返京师。

《青箱杂记》卷十:公离蜀日,以一幅书授蜀僧希白,其上题:「须十年后开。」其后公薨于陈,凶讣至蜀,果十年。启封,乃乖崖翁真子一幅,戴隐士帽,褐袍绢带,其傍题云:「依此样写于仙游阁。」兼自撰乖崖翁真赞云:「乖则违众,崖不利物,乖崖之名,聊以表德。徒劳丹青,绘写凡质,欲明此心,服之无数。」至今川民皆依样家家传写。

按,此事宋人记者颇多,《梦溪笔谈》卷二○、《湘山野録》卷上、《东斋记事》补遗、《全蜀艺文志》卷三七、王刚中《张忠定公祠堂记》、《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等处均裁之。留交人,则言人人殊,笔谈云僧,野录云僧文鉴大师,记事云僧正,祠堂记云僧希白,言行录云僧正希白。笔谈、野录与言行录且云启封者乃知府凌策。考咏离蜀至卒,恰十年。据长编卷八一、卷八五、卷八八,凌策在大中祥符六年九月时已知益州,大中祥符八年十月,以王曙知益州;而大中祥符九年九月,有「右谏议大夫凌策自成都代还」之语,是知大中祥符八年十月前,凌策为知益州。而张咏卒于大中祥符八年八月。因此,张咏卒时,知益州果为凌策矣。正与笔谈、野录及言行录所载同。诸书所载,以《青箱杂记》较详,故录之。明人编《张乖崖事文录》,有赵孟俯书咏自赞,与杂记同。

《全蜀艺文志》卷四九阮昌龄录民词:公在雍都,帝忧密谕,捧诏秣马,足不入户,炎风劔山,五日而度。公之来尸,一从旧矩,公之至日,衙从云委,旦驱莫警,执刃挟矢。公曰自疑,民疑何弭?摈而去之,权震千里。公至之始,狱不容质,躬询亲决,百不留一。禁幸塞奸,削技从实,以今方旧,年不及日。僭阙遣则,五门三阈,朝西、承天,规号弗革,公为偏署,州郡之式,尽革旧制,以断民惑。玉垒之西,禽戎兽夷,公爵其帅,诚而礼之,刻己削俸,以怀以绥,万里凶丑,縻之轩墀。翘翘错薪,岁贡雾臻,文翁远矣,蜀秀无闻。公荐其三【张及、李畋、张逵】,翩然凌云,企慕承化,儒风大振。大会旧规,革偃被驰,公曰顿拒,民其怨咨。万众所集,必布奸欺,首罪一夫,路无拾遗。西域之利,星精月驷,旧贯峻严,千不一至,公宽其法,鹅联鳞萃。蜀蚕奋种,叶价日耸,公教种桑,废畴庇垄,岁不外求,欢声四踊。豪居大宅,覆沟侵陌,轮蹏梗蔽,奸宄遁匿,公直旧绳,廓然四辟。周伯丽天,帝亿宋年,讹言勃兴,咫步万传,公诛狂魁,风清两川。公燕宾友,弗鼓弗钟,奕碁排星,鸣弰迭锋,尔威尔暇,权在其中。公归内署,弗跣弗寐,夜息昼行,集寅衙未,必躬必亲,孰敢懈易。蜀腰川头,春酣玉柄,妙音俊毫,慧黠修整,公堂萧然,炼真吊影。雷足蹏金,益机眉针,奇名怪状,水陆之琛,公室罄然,左书右琴。无私于身,不欺于人,卑高无间,毫纤必均,游之如海,视之如春,吾不知其仁。我用既给,我仓既溢,子孙孝悌,牛羊蕃息,刑不横及,吏不相贼,吾不知其德。言发座右,事在远夷,法成笔下,名行九围,从权约制,不问洪微,吾不知其机。贤愚必察,亲隘一平,见始穷末,罄理尽情,若在鉴水,若经权衡,吾不知其明。

《五朝名臣言行録》卷四引后山谈丛:公(寇准)在岐,忠定在蜀还,不留,既别,顾公曰:「曾读霍光传否?」曰:「未也。」更无它语。公归,取其传读之,至「不学无术」,笑曰:「此张公谓我矣。」

按,后山谈丛卷三有此段记载,略异,少「公归」以下语。又见《宋史》卷二八一寇准传。

还朝,复掌三班院。

宋状:景德三年罢归,领三班、登闻检院,奉朝请。

钱铭:解政还辇下,复管三班院,兼判登闻检院。

韩碑:景德三年召还,复掌三班院,兼判登闻检院。

按,判登闻检院实在景德四年,详后。

以下事,在咏掌三班院时,具体年月失考,姑附于三年。

《宋朝事实类苑》卷十四引忠定公语绿:景德中,虏寇犯边,河朔州郡多罹其毒,董兵之将,深沟高垒以自固,未有议其出者。时有一班行李居贞者,榷征赋于一镇,疾其凶犷若是,哀其老幼无辜,鸠集市人,召募丁壮,出其不意,邀以击之,夺其老幼妇人,援送其家。有位者虽壮其勇,无与议其功者。公时判三班院,闻其名而不识其面,乃嗟称曰:「下位中有如此者,而不预旌赏,何以劝士大夫邪?」于是录其状迹,条奏以闻,特与迁官,仍充合门祗候,既,而不使知之。李承恩之后,夙夜念之,莫知其由,有人谓之曰:「所举者乃张尚书也。」因诣谢之,不得见,阍者通牓子,得字数行云:「公临阵勇,临财廉,临事勤,临民仁,加之畏慎,此报国之大効也。所谢近私,不及相见。感佩,感佩,」李既得之,愈胜一见,捧玩佩服,弗离于怀。李一旦榷利有剩,总计李侍郎士衡询其履历,李以前事对,侍郎嗟叹久之,曰:「古人弗及也。」因命立石于三司庑下,以备史之阙文。

按,此首云「景德中」,误,当作「景德初」。称「张尚书」亦误,咏为尚书,在大中祥符三年,详后。

景德四年,丁未,公元一○○七年,六十二岁。

正月,河阳节度使、同平章事王显卒,赠中书令,遣内臣护葬(长编卷六五,《宋史》卷七真宗二)。

五月,判登闻检院。

长编卷六五景德四年五月戊申:诏以鼓司为登闻鼓院,登闻院为登闻检院。命右正言知制诰周起、太常丞直史馆路振同判鼓院,枢密直学士、吏部侍郎张咏判检院,检院亦置鼓。先有内臣勾当鼓司,自此悉罢。诸人诉事,先诣鼓院;如不受,诣检院;又不受,即判状付之,许邀车驾,如不给判状,听诣御史台自陈。先是,上谓王旦曰:「开广言路,理国所先,而近日尤多烦紊。车驾每出,词状纷纭,洎至披详,无可行者。」故有此更置焉。

宋会要职官三之六四、六五:景德四年五月,是月,张咏言:「文武臣僚并诸色人自作过犯,每至进状,多以利见理诉为名,别求侥幸。欲望自今诣鼓院、检院进状者,先取自来有无过犯一本,连于所进状前同进,所述过犯,如有隐落,并当除名。又文武臣僚、三司、京百司人吏因罪勒停进状,赦叙用者,望令鼓院告示,文官归刑部投文,使臣即归三班院,三司、京百司人吏即归本属,检赦行施。如称检赦不尽,方许执判状,经鼓院、检院陈状。」诏:所责过犯状内隐落赃私罪者,即科除名之罪,余皆从请。

六月,因病出知升州,走水路赴任,八月二十二日到升州署事,上表谢之。

钱铭:时疡发干脑,艰于晨栉,拜章求外任养病,遂知金陵。后兼充江南东路安抚使。

韩碑:中岁,疡生于脑,不能巾栉,求知颍州。上以公名臣,有人望,两守益部,政无及者,不当屈于小郡,以真定府、青州皆大镇也,听公自择。公皆不就。上曰:「升州可乎?」公即拜命。

按,长编卷六五景德四年六月记载略同韩碑。

本集卷九升州到任谢表:伏奉六月二十七日勑,差臣知升州军州,兼提举江南东路兵马巡检捉贼公事,已于八月二十二日到州署事讫。作藩更委于兵权,赴任仍兼于水路。

《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引王陶转述之晏詹语:张公自蜀还,对真宗言:「蜀中兵乱,朝廷处置缓急有失几宜者。」因言如王旦乃太平宰相尔。真宗默然。它日御便殿,召公对,谓公曰:「王旦真太平宰相也。」仰视殿溜,无它言。公遂退。夫一语不合,大功尽弃,人之为言,固难矣哉。

按,咏出知升州,或亦与此有关耶?十月,议择广州知州,工部郎中、直史馆马亮荐咏,真宗曰:「咏有疾,不可远适。」察亮愿行,遂以为右谏议大夫,知广州。

十一月,王钦若首倡封禅之说,真宗可之,独惮宰相王旦,曰:「王旦得无不可乎?」钦若曰:「臣请以圣意谕旦,宜无不可。」乘闲为旦言之,黾勉而从。真宗召王旦,饮于内中,欢甚,赐以尊酒,曰:「此酒极佳,归与妻孥共之。」既归,发视,乃珠子也。旦自是不复持异。天书、封禅等事始作。

按,右均据长编卷六七。

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戊申,公元一○○八年,六十三岁。

正月,天书下降,大赦,改元大中祥符(长编卷六八,《宋史》卷七真宗二)。十月,真宗东封泰山,大赦天下(长编卷七○,《宋史》卷七真宗二)。十一月,真宗至曲阜县谒孔庙,加孔子谥曰:玄圣文宣王。真宗回至东京,扶持使丁谓奉天书归大内(长编卷七○,《宋史》卷七真宗二)。

上表贺东封礼毕。

本集卷十贺东封礼毕表:今月六日,密院递到赦书一道,十月二十六日,皇帝封禅礼毕,大赦天下。

十二月,羣臣并以次覃恩。转尚书左丞,加大中大夫,进封开国公,加食邑五百户,勋实封赐如故。上表谢之。

按,此据本集卷十谢加阶封表,时间据长编卷七○及《宋史》卷七真宗二。韩碑云:「东封,恩转尚书左丞。」钱铭与《宋史》本传所载同。而宋状云:「改尚书右丞。」然谢加阶封表却未言转官。考长编卷七○与《宋史》卷七真宗二,宰相王旦以下均加官,咏不应祇加阶封,故进尚书左丞当有之。至宋状所云,或系刊误?《皇朝文鉴》卷一三六所录宋状即作「尚书左丞」。

大中祥符二年,已酉,公元一○○九年,六十四岁。

四月,升州火,真宗遣使抚问,认为张咏在升州,可无虑。

长编卷七一大中祥符二年四月:升州火。己丑,遣入内高品郝昭信驰驿究劾,被伤者赈恤之,死者官为瘗埋。他日,上语辅臣曰:「升州民居,贫富相接,有仓庾间厕。闻火所及,唯富室荡尽,公廪、贫舍一无所损,此亦异甚矣。」丙申,入内供奉官郑志诚自茅山使还,言至升州,见黄雀羣飞蔽日,往往从空而坠,又闻空中若水声。上曰:「是皆异常,而州不以言,何也?」因出占书示王旦等曰:「此皆民劳之兆。若守臣知人疾苦,能防于未然,则可免祸。今张咏在彼,吾无虑矣。」先是,城中多火,咏廉得不逞之民潜肆燔爇者,折其足而斩之,由是遂绝。丁酉,遣侍御史赵湘至升州设斋醮,访民疾苦,被火家悉蠲屋税,仍令本州岛正其地界,无使豪族辄有侵冒。

按,钱铭、韩碑、《东都事略》本传,均载咏斩放火者事,韩碑尚载真宗无虑语。

本集卷十一谢传宣抚问失火及安抚人户事状:今月十四日,得入内内侍殿头郝昭信到州传宣:「王智家失火,卿何不早与救灭,致伤人口?仰安抚人户」者。当州经伪号之余,庶事失酌中之理,街衢褊隘,谅车马以纔通,屋宇低徊,复茅竹之相杂。一昨阳春始半,时雨稍愆,烈焰忽飞,狂风并作,人不及走,目不暇旋,一食之间,千室俱烬。

十月,真宗遣内侍以御制泰山铭赞赐编录封禅记丁谓等,谓因援太宗赐苏易简故事,请就三司署集近臣同观,又赴崇文院朝堂示百官。真宗曰:「朕何敢上比先帝?」谓等固请,乃许之,又遍赐近臣(长编卷七二)。

十一月,得赐御制御书封禅铭赞记副本,上表谢之。

本集卷十谢赐御制御书封禅铭赞记副本表:进奏院递到编录封禅记丁谓等起请御制御书泰山铭赞记,抄录副本一卷赐臣。

按,据长编卷七二,遍赐泰山铭赞在十月乙巳(二十四),则咏上表当在十一月矣。

十二月,上甘露贺表。

本集卷十甘露贺表:当州自十一月八日甘露降钟山太平兴国寺松树,大小约千株,经月尚在。

同月二十二日,作升州重修转运司公署记。

本集卷八升州重修转运司公署记:江南转运司,开宝甲戌岁,取伪司会府为之。大中祥符己酉春,民火因风,立焚千室,老屋承势,化为煨烬。某既惭且惧,亟思缮全。末春经始,首冬毕功。皇宋大中祥符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记。

大中祥符三年,庚戌,公元一○一○年,六十五岁。

正月三日,真宗遣使到升州传宣抚问,上表谢之。

本集卷十升州谢传宣抚问表:今月三日,入内内侍高班陈文懿到州传宣,赐臣御札札子,抚问臣疾患。

按,此表在甘露贺表后,而甘露贺表明上于十二月八日后,故「今月三日」不当为十二月三日明矣。此表又在谢加工部尚书再任表前,据长编卷八○,咏再任乃三年二月事,故「今月」当为正二月,秩满,升州民愿借留,授工部尚书,令再任,赐诏奖之。上表谢之。

韩碑:三年春,秩满,升民请留,迁工部尚书再任。

按,宋状、钱铭所载略同。

长编卷七三大中祥符三年二月癸巳:升州民以知州张咏秩满,愿借留,即授工部尚书,令再任,仍赐诏奖焉。

本集卷十谢加工部尚书再任表:今月日,入内内侍高品杨保政赍到官告一通、勑牒一道,蒙恩特授臣工部尚书,散官、勋封、食实封赐如故,仍放朝谢,兼奉勑,量留一任。三月,真宗遣入内内侍高品赵履信到升州传宣抚问,上表谢之。

按,此据本集卷十升州又谢传宣抚问表。表首言「三月」,又云「未期报政,忽复迁官,信使纔回,中贵又至」,故当在大中祥符三年二月迁工部尚书后之三月矣。进文字百篇。

本集卷十进文字表:因接内侍高品赵履信言话,履信谓臣曰:「多见朝臣言尚书文章高古,理道深远。圣君好文,何不写录一本进呈」者。臣曾着声赋一篇,妄纪皇王治乱之本,拟富民侯传赞一篇,讥汉武不尽富民之术;詹何对楚王疏一篇,似近治身之要;过此片善,偶得一鳞,歌诗短章,稍免尘杂,共写录成百篇,昧死附进。

按,声赋见本集卷一,传赞与疏见本集卷六。考本集十二卷,除卷十二语录外,共诗文二百二十二篇。此次所进文字达百篇,约占一半矣。

真宗见百篇文字后,下诏书奖谕。上状谢之。

本集卷十一谢进文字赐诏奖谕状:今月日,伏奉诏书一通,蒙恩特赐奖谕臣。五月,知升州张咏言:「当州水陆要冲,多有凶恶之辈,放火为盗,准诏刺配潭、贺州充军讫。检会旧条,累犯恶迹者,禁身奏裁。请应自来凶恶之人,犯杖罪十次,徒罪七次,或犯徒杖、作贼、违戾父母者五次,及厢界与凶恶通情搔扰侵凌人者所犯杖罪三次,及犯侵扰人至徒一次者,并许刺配登、莱、沂、密、福建路州军充军。」诏:须累犯凶恶合申奏者,及放火盗财,杖讫配一千里外牢城。

按,此载宋会要刑法四之五。

八月,给升州公用钱岁千贯。旧制五百贯,时张咏知州,故优之。

按,此载长编卷七四。

以江淮不稔,命升、洪、扬、庐州长吏各兼本路安抚使。兼江南东路安抚使,上状谢之。

韩碑:俄以江东旱,命兼升、宣等十州安抚使。

《宋史》本传:是秋,以江左旱歉,命充升、宣等十州安抚使。

按;「江淮不稔」云云,据长编卷七四、《宋史》卷七真宗二、宋会要职官四一之八三。升州谢就差江东安抚使状,见本集卷十一。

是年,见王益文,奇之,为改字舜良。

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卷七一先大夫述:公讳某,字捐之。年十七,以文干张公咏,张公奇之,改字公舜良。祥符八年得进士第。

同书同卷题张忠定书:先公年十七,以文见公,实见称赏,遂易字舜良,时在升州也。

按,据《宋史》卷三二七王安石传,其父名益。据先大夫述,益死于宝元二年(一○三九),年四十六,上推二十九年,则为大中祥符三年(一○一○)。

大中符祥四年,辛亥,公元一○一一年,六十六岁。

正月,真宗奉天书发京师,西祀汾阴。

二月,祭后土地祗。大赦天下,文武官并迁秩(长编卷七五,《宋史》卷八真宗三)。上贺祀后土礼毕大赦表。

本集卷十贺祀后土礼毕大赦表:今月日,密院递到祀后土礼毕赦书一道,臣当时集军州官吏、僧道、百姓宣谕讫。

按,本集中,此表在谢除礼部尚书表后,然大赦在二月,羣臣以此迁秩在四月;观表中语,在二月祀汾阴后不久,故置于二月。

四月,真宗回至东京。羣臣用二月赦书,咸以次迁秩。进礼部尚书,上表谢之。长编卷七八大中祥符五年七月乙酉注:咏为礼书,乃四年四月也。

钱铭:祀汾阴,加礼部尚书。

本集卷十谢除礼部尚书表:蒙恩特授臣礼部尚书,加食邑三百户。

真宗遣侍御史赵湘到升州,抚问咏病,上状谢之。

本集卷十一升州谢恩抚问状:四月日,侍御史赵湘到州,奉传圣旨,抚问臣:「治郡不易,头上疮子痊否?」

按,此状在谢进文字赐诏奖谕状后。三年二、三月连续遣使至升州,咏进文字即三月使者之促。此状中,无「信使纔回,中贵又至」之类语;且连续数月,月遣一使抚问,亦觉太过。是以此状必不作于三年也。此状又在谢赐衣袄状前,所赐衣袄乃初冬衣袄,而咏于大中祥符五年八月罢任,是年不能得赐初冬衣袄也。谢赐衣袄状之后为病疮乞任使状,故谢赐衣袄状应在升州时上者。是以升州谢恩抚问状当上于四年也。

八月,得赐初冬衣袄,上状谢之。

本集卷十一谢赐衣袄状:今月日,某官至,伏奉诏书,赐臣簇四鵰儿细锦绵旋襕一领,大绫夹袜头袴一腰,并屯驻驻泊本城军员等初冬衣袄。

按,据长编卷五五咸平六年六月记事,赐初冬衣袄在八、九月间。姑系之八月。

大中祥符五年,壬子,公元一○二一年,六十七岁。

三月,真宗御崇政殿,亲试礼部合格贡举人,得进士建安徐奭而下及第者百人,同出身者二十六人,诸科及第者三百二十四人,同出身者五十二人(长编卷七七)。

咏奖拔之彭乘,为是年进士。

四月,令升州葺茅山宫观(长编卷七七)。

六月,诏:诸军故断手足以避征役及图徙便郡者,自今决讫,并隶本军下名,罪重者从重断,伤残甚者决配本乡五百里外牢城。从知升州张咏之请也。

此载长编卷七八与宋会要刑法四之五。

八月,罢知升州,以薛映代之。

钱铭:厥疾增剧,乞还京,自草奏书,求分司洛下,诏不允。

韩碑:以疡疾甚,上章求分司西京。上闵之,亟令代还。

《宋史》本传:上闻咏脑疡甚,悯之,令薛映驰驿代还。

长编卷七八大中祥符五年八月:知升州张咏头疡甚,饮食则楚痛增剧。御下急峻,宾僚少不如意者,动加诟詈。通判成悦为吏勤事,而咏性躁果,刑讼多出独断,悦尝以法规正,无所阿顺,咏不礼焉,人颇少之。咏累求分务西洛,壬寅,命工部侍郎、集贤院学士薛映代之。映告谢便坐,自言久历外任,求领近职。翌日,授枢密直学士,仍令驰驿以往。映至升州,言官有牛赋民出租,牛死,租不得蠲。上览奏矍然曰:「此岂朝廷所知耶!」遂诏诸州条上,悉蠲之。以下事,乃泳在升州时所为,年月无考,附于罢任时。

《东轩笔录》卷十:有范延贵者为殿直,押兵过金陵,张忠定公咏为守,因问曰:「天使沿路来,还曾见好官员否?」延贵曰:「昨过袁州萍乡县,邑宰张希颜著作者,虽不识之,知其好官员也。」忠定曰:「何以言之?」延贵曰:「自入萍乡县境,驿传桥道皆完葺,田莱垦辟,野无堕农;及至邑,则鄽肆无赌博,市易不敢谊争;夜宿邸中,闻更鼓分明,以是知其必善政也。」忠定大笑曰:「希颜固善矣,天使亦好官员也。」即日同荐于朝。希颜后为发运使,延贵亦合门祗候,皆号能吏也。

江邻几《杂志》:张咏知江宁府,僧陈牒出,公据判送司理院勘杀人贼。翌日,羣官聚厅,不晓其故。乖崖召僧至,讯云:「作僧几年?」对曰:「七年。」复讯之云:「何故额上有系头巾痕?」僧惶怖服罪。至今案牍尚在。

按,《涑水记闻》卷七载此事,不言咏任何职,且较此为详。《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载此事,注出记闻。元张光祖《言行龟鉴》卷七记此事,同于记闻,然首句云「张忠定知益州时」,当误。

祝穆方舆胜览》卷十四建康府亭台:折柳亭,张忠定建,为祖饯之所。

《宋史》卷二七二曹克明传:迁供备库使,江、淮、两浙都大提举捉贼。克明使人捕贼,辄出私钱资之,以故人人尽力。视贼中趫勇者,释缚,使遗捕其党,前后获千余人。知江宁府张咏以其事闻,赐钱四十万,领平州刺史,知辰州。

十月,真宗言天尊下降,札示中外,大赦天下(长编卷七九,《宋史》卷八真宗三)。

十一月,真宗于朝元殿恭谢玉皇,奉天书行事。内外文武官并进阶、勋、爵、邑有差。授通奉大夫,加食邑五百户,上表谢之。

按,此据长编卷七九舆本集卷十谢加阶食邑表。谢表无年月,然语有「仙祖来格」云云,故当在此时。

十二月,作景灵宫。立德妃刘氏为皇后(《宋史》卷八真宗三,长编卷七九)。

按,景灵宫乃为供奉十月下降之天尊--圣祖赵玄朗而建。刘后于真宗死后,专权十年,谥章献明肃,乃北宋第一位掌权的皇后。其死后仁宗方亲政。

大中祥符六年,癸丑,公元一○二二年,六十八岁。

还京七月,因病不能朝谒。

二月,上状请知外藩。

《宋史》本传:以疾未见,恨不得面陈所蕴,乃抗论言:「近年虚国帑藏,竭生民膏血,以奉无用之土木,皆贼臣丁谓、王钦若启上侈心之为也。不诛死,无以谢天下。」章三上,出知陈州。

《渑水燕谈録》卷二:忠定公后自金陵入,苦脑疽,未陛见,御史合门屡有奏,上宽其告,俾养疾。公恨不得面陈所怀,乃抗论:「近年以来,虚国家帑藏,竭生民膏血,以奉无用之土木,皆丁谓、王钦若启上侈心之所为也。不诛死,无以谢天下。」章三上,不报,出知陈州。

按,《宋朝事实类苑》卷十六与《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均载此事,均注出《渑水燕谈録》。

本集卷十一病疮乞任使状:臣赋分本微,长年多疾。昨因增剧,洪恩特赐于替归。至此未廖,中旨累加于存恤。而况千官事主,古有定规,百门不朝,理合去职。臣自到双阙,已是半年,未能暂人于金门,未得一亲于凤扆,心绪若失,徊惶可知。乞降明勑,差知外藩。

按,本集卷十陈州谢到任表云「到阙七月,不赴朝参」;而比状云「半年」。咏得知陈州在三月,故此状当上于二月也。

三月十六日,差知陈州(今河南省淮阳县)。

本集卷十辞赴陈州表:三月十六日,中使传宣安慰臣,及赐臣勑牒一道,差知陈州,仍放朝辞。

进奏院递到官告三通,赠咏父景太常卿,母谢氏追封新昌郡太夫人,妻王氏进封太原郡夫人。上表谢之。

按,此据本集卷十谢封赠表。谢表无年月,在谢加阶食邑表后,辞赴陈州表前。辞赴陈州表乃四月所上,则此表当上于五年十一月后,六年四月前。考表内有「少宽南顾之忧」云云,则知陈州之命当已下矣,是当在三月十六日后。故置于三月。

四月十四日,离开封,坐船赴陈州上任。临行上表辞之。

本集卷十陈州谢到任表:臣已于四月十六日到州署事讫。臣举家顺水,信宿到官。

本集同卷辞赴陈州表:今则见促,舟人已装行具。

十六日,到陈州署事。上表谢之。

此据本集卷十陈州谢到任表。

八月,上言上状祠部事。

宋会要职官四之二、仪制五之一○、仪制七之二三:八月,礼部尚书、知陈州张咏言:「臣官忝尚书,祠部,本部子司,每有公事,并是申状,体似未顺。今请应丞郎、尚书知外州,除都省依旧申状外,若本曹,欲止判检,令以次官状申。」从之。

长编卷七八大中祥符五年七月乙酉:诏:「尚书、丞郎、两省给谏知州府,而本部郎中、员外郎及两省六品以下官充本路转运使副者,承前例须申报。虽职当统摄,方委于事权,而官有等差,宜明于品级。自今知制诰、观察使已上知州府处所申转运司状,并止署按检,令通判已下署衔供申。如转运使官秩在上者,不用此令。」其后,张咏以礼部尚书知陈州,凡有祠部事,皆申公状,咏因上言:「臣官忝六曹,祠部乃本行司局,而例申公状,似未合宜。望自今尚书、丞郎知州者,除申省外,其本行曹局止署按检。」从之。

按,此下原注;「张咏事,本志在六年,今并书。」又「知陈州」作「知升州」,今据宋会要改正之。

大中祥符七年,甲寅,公元一○一四年,六十九岁。

正月,真宗奉天书发京师,赴亳州太清官。

二月,真宗回至东京,飨太庙,恭谢天地,大赦天下。

三月,羣臣以次加恩。

五月,命宰相王旦为兖州景灵宫朝修使。

六月,王旦辞行,赴兖州(《宋史》卷八真宗三,长编卷八二)。

六月,罢枢密使王钦若、陈尧叟。兵部尚书寇准为枢密使、同平章事,王旦荐之也(长编卷八二,《宋史》卷八真宗三、卷二一○宰辅一)。

长编卷八四大中祥符八年四月壬戌:准之未为枢密使也,旦尝得疾,久不愈,上命肩舆入禁中,使其子雍与直省吏扶之,见于便殿,劳问数四,因曰:「卿今疾亟,万一有不讳,使朕以天下事付之谁乎?」旦谢曰:「知臣莫如君,惟明主择之。」再三问,不对。上曰:「张咏何如?」不对。又问:「马亮何如?」不对。上曰:「试以意言之。」旦强起举笏曰:「以臣之愚,莫若寇准。」上怃然有间,曰:「准性刚褊,卿更思其次。」旦曰:「他人,臣所不知也。臣病困,不任久侍。」遂辞退。八月,秘书监分司西京杨亿以疾愈求入朝。命亿知汝州(长编卷八三)。九月,真宗尝观书龙图阁,得王禹偁章奏,嗟美切直,因访其后。宰相王旦、向敏中言,其子嘉言举进士及第,为江都尉,颇勤词学,而家贫母老。召对,特授大理评事。

按,此据长编卷八三,宰相名据《宋史》卷二一○宰辅一。

以下事均在陈州所为,附于此。

《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二五引陈辅之诗话:萧楚才知溧阳县,时张乖崖作牧。一日召食,见公几案有一绝云:「独恨太平无一事,淮阳闲杀老尚书。」萧改「恨」作「幸」字。公出视藁,曰:「谁改吾诗?」左右以实对。萧曰:「与公全身。公功高位重,奸人侧目之秋;且天下一统,公独恨太平,何也?」公曰:「萧弟,一字之师也。」

按,诗见本集卷三,题为游赵氏西圜,该句作「方信承平无一事」。《青箱杂记》卷七与诗话总龟卷三一亦载此事,二书略同。《青箱杂记》云:乖崖张公咏,晚年典淮阳县,游赵氏西园,后一年捐馆,亦诗谶也。故系有关此诗之事于咏死前一年的大中祥符七年。又明刘宗周人谱类记》卷五记警疏诞第八所载,与丛话略同。

《能改斋漫录》卷十二:乖崖公张咏,尝典陈州。漕使检点米仓,见近纳不当支者有新印。疑而诘主吏,吏答以月支官吏俸米。漕移文诘公,公批于后曰:「国家养贤,不与士卒同,付案不行。」实时遣送漕,自出衙门,坐于楼下,俟送漕使。漕使不得已,仓皇而行。

大中祥符八年,乙卯,公元一○O一五年,七十岁。

去年冬暮,杨亿在汝州有书寄咏,回答汝州杨大监书。

按,此据本集卷七。答书云「张老子今年七十矣」,故当在今年。亿寄书在「冬暮」,回书则当在年初矣。儒林公议卷上与《湘山野録》卷中亦载此事,并均引其文,然不出本集卷七所载。儒林公议云「张咏正直少合,与杨亿颇相知善」,下即引咏答亿书中语,继曰:「亿文词侈博,落笔即成,生平纂集数百卷,其劬劳至矣;然皆声韵偶丽,编组事物,鲜有及理之文。咏之书亿,其真益友之言欤!」《湘山野録》则曰:「其语直气劲,如乖崖之在目。干宝晋书称王献之尝云:『吾于文章书札,识人之形貌情性。』真所谓也。」

四月,以枢密使、同平章事寇准为武胜军节度、同平章事。准恶三司使林特奸邪,数与忿争。特方有宠,真宗不悦,谓王旦等曰:「准年高,屡更事,朕意其必能改前非,今观所为,似更胜于畴昔。」旦等曰:「准好人怀惠,又欲人畏威,皆大臣所当避,而准乃以为己任,此其所短也。非至仁之主,孰能全之!」王钦若、陈尧叟并为枢密使、同平章事(长编卷八四,《宋史》卷八真宗三)。

五月,命寇准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事。废内侍省黄门,其高班内品,改为前殿祗候高班内品(长编卷八四)。

真宗遣使到陈州传宣抚间咏疾病,上状谢之。

本集卷十一陈州谢传宣抚问状:今月,得内侍高品岑素到州传宣抚问臣:「头上疮子可杀疼痛?好自将治」者。今春已来,其候稍变。盖由癖路渐滑,头疮益深,一饭沾唇,则终朝脑痛,勺水入口,则连夜血流。直缘漏胁之痾,莫责神医之効,以至形容低劣,步履艰难。按,此状无年月,从所言病情看,当在卒年也。既曰「内侍高品」,又曰「今春已来」,则当在四、五月间。姑系之内侍高班改名时。

七月,少时同学傅霖来访。

《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二五引《西清诗话》:张乖崖少与逸人傅霖同学。公既显达,求霖,三十年不可得。作忆霖诗云:「寄语巢由莫相笑,此生终不羡轻肥。」晚年守宛丘(即陈州),有被褐骑驴,叩门大呼曰:「语尚书,青州傅霖。」阍吏走白,公曰:「傅先生天下士,汝何人,敢呼姓名!」霖笑曰:「别子一世,尚尔童心。是岂知世间有我哉!」公曰:「何昔隐今出?」霖曰:「子将去,来报子耳!」公曰:「咏亦自知之。」霖曰:「知复何言!」后一月,公薨。

《东都事略》与《宋史》本传:初,咏与青州傅霖少同学,霖隐不仕。咏既中第,致位光显,散遣亲密,四方求霖者三十年不可得。咏守陈,一日,霖来谒,阍吏走白咏,咏责吏曰:「傅先生天下贤士,吾尚不得而友,汝何人,敢姓名乎?」霖笑曰:「别子一世,尚尔耶?是岂知世间有傅霖者乎?」咏且间:「昔何隐?今何出?」霖曰:「子将去矣,来报子尔。」咏曰:「咏亦自知之。」霖曰:「知复何言!」翌日而去。后一月而咏卒。

按,诗见本集卷五,题为寄傅逸人。云咏求霖三十年不可得,误。本集中,有寄傅逸人诗八首。本集卷三每忆家园乐蜀中寄傅逸人之二末注云:「淳化末,余直宥密,使人密诱傅,意勉之仕进。傅以为荐已是相污也,虚名何济。遂止。」足证张咏与傅霖有联系。至云咏卒前霖来探望,则或有之矣。

八月一日戊寅,卒于陈州理所,年七十。六日癸未,陈州上报朝廷,赠尚书左仆射。

宋状:以大中祥符八年八月一日齐终于理下,享年七十。呜呼,景命弗究,宗工其萎,如仁均哀,歼我何赎?邦人改祠而为讳,道路举音以过丧。真宗闻讣震嗟,追赠尚书左仆射。钱铭:至大中祥符八年八月一日,弃馆舍于理所,享年七十。诏赠尚书左仆射。长编卷八五大中祥符八年八月癸未:陈州言,知州、枢密直学士、礼部尚书张咏卒。赠左仆射。

累阶至正奉大夫,累勋至上柱国,累爵至开国公,累食邑至三千七百户,食实封四百户。

钱铭:公累阶至正奉大夫,累勋至上柱国,累爵至开国公,累食邑三千七百户,食实封四百户,五福俱集。少多奇节,历八座之重,受二圣之知,所恨者不至三事,晚婴奇疾耳。

宋状:公阶至正奉大夫,勋上柱国,爵开国公,食封户三千七百,实户四百。真宗尝称咏才任将相,不尽其用,至是大痛惜之。

长编卷八五大中祥符八年八月癸未:上尝称咏才任将帅,以疾不尽其用。《宋史》本传:真宗尝称其材任将帅,以疾不尽其用。

宋状:惜其未极柄用,遽愆腠理,上欲以为相者数矣,天之不慭也。悲夫!韩碑:上尝称公有将相器,以疾未及用,至是大痛惜之,命优赠官。

临终上疏,请斩丁谓以谢天下。

长编卷八五大中祥符八年八月癸未,咏临终奏疏言:「不当造宫观,竭天下之财,伤生民之命。此皆贼臣丁谓诳惑陛下,乞斩谓头,置国门以谢天下,然后斩咏头,置丁氏之门以谢谓。」上亦不以为忤云。

按,此下注云:「斩丁谓事据记闻,所云临终奏疏则欧靖《圣宋掇遗》及《国老闲谈》所载也」见《涑水记闻》卷七与《国老谈苑》卷一。

或言在陈州颇营市产业,侵刻细民。

长编卷八五大中祥符八年八月癸未,咏素以介洁著称,晚年在陈州,颇营市产业,或侵刻细民,时论惜之。

按,《后山谈丛》卷三载:「乖崖在陈,一日方食,进奏报至,且食且读,既而抵案恸哭,久之,哭止,复弹指骂詈久之。乃丁晋公逐莱公也。乖崖知祸必及己,乃延三大户于便坐,与之博,袖间出彩骰子,胜其一坐,乃买田宅为归计以自污。晋公闻之,亦不害也。余谓此智者为之,贤者不为也。贤者有义而已,宁避祸哉?祸岂可避耶?」《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亦载此事,注出谈丛。然宋洪迈容斋随笔卷八谈丛失实条辨此事云:「按张公以祥符六年知陈州,八年卒。后五年当天禧四年,寇公方罢相,旋坐贬,岂有所谓乖崖自污之事?」洪迈并指出谈丛误记之因:「盖前辈不家藏国史,好事者肆意饰说为美听,疑若可信,故误人纪述。」李焘湖北漕司乖崖堂记云:「旧史恨复之卞急躁竞,此盖当时奴婢小人私谤窃议,果不足信。」且极力推崇张咏。然长编载咏在陈州营市产业事。要之,咏晚年营市产业,事或有之,云为避祸,则误,洪迈辨之极是。

《容斋三笔》卷五张咏传:张忠定咏,为一代伟人,而治蜀之绩,尤为超卓。然实录所载,了不及之,但云出知益州,就加兵部郎中,入为户部,后马知节自益徙延,难其代,朝廷以咏前在蜀,寇攘之后,安集有劳,为政明肃,远民便之,故特命再任而已。国史本传略同,而增书促招安使上官正出兵一事。皆诋其知陈州营产业,且与周渭、梁鼎辈五人同传。殊失之也。史氏发潜德之幽光,为有负矣。尝自言幸生明时。

《东都事略》与《宋史》本传:少学击劔,好为大言,喜事奇节。尝谓其友人曰:「张咏幸生明时,读典坟以自律,不尔,则为何人邪?」故其言曰:「事君者,廉不言贫,勤不言苦,忠不言己効,公不言己能,斯可以事君矣。」

蜀人闻其卒,罢市号恸,建大斋会,置遗像,事之如生。

韩碑:公之亡也,蜀民闻之,皆罢市号恸,得公遗像,置天庆观之仙游阁,建大斋会,事之如生,至今不懈。

《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引语录、《《永乐大典》》卷一八二二三封寄画像引宋张咏语录:讣至,蜀人罢市号恸。(僧正)希白为公设大斋会,请知府凌策谏议发开所留文字,乃公画像,衣兔褐,系绦草裹,自为赞曰;「乖则违俗,崖不利物,乖崖之名,聊以表德。」因号乖崖公。遂画于天庆观仙游阁。又九曜堂皆画公像,府衙之东南隅又有祠堂,皆后人思公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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