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記出處默語〔二〕,書美「九德咸事」〔三〕,同歸殊塗,一致百慮〔四〕,不期相反,各有云〔五〕尚而已。是故伯夷讓國以採薇〔六〕,展禽不去於所生〔七〕;孔丘周流以應聘〔八〕,長沮隱居而耦耕〔九〕;墨翟摩頂以放踵〔一0〕,楊朱一毛而不為〔一一〕;干木息偃以藩魏〔一二〕,包胥重蠒而存郢〔一三〕;夷吾朱紘以三歸〔一四〕,平仲辭邑而濯纓〔一五〕;惠施從車以百乘〔一六〕,桑扈徒步而裸形〔一七〕;甯戚商歌以干祿〔一八〕,顏闔踰牆而遁榮〔一九〕;高柴趣門以避難,季路求人而隕零〔二0〕;端木結駟以貨殖,顏回屢空而弗營〔二一〕;孟獻高宇以美室〔二二〕,原憲蓬門而株楹〔二三〕。傳曰:「人心不同,有如其面。〔二四〕」古今行事〔二五〕,是則然矣,比其舛曰十反〔二六〕。

〔一〕  蘇頌曰:「十反第五,子抄云:『第九。』」器案:自此以下各卷,大德本元有墨塊闕不等,今悉依宋本補訂,不另詳也。

〔二〕  易繫辭上,已注愆禮篇。

〔三〕  書皋陶謨文。

〔四〕  易繫辭下:「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

〔五〕  文選陸士衡答賈長淵詩注引應劭漢書注:「云,有也。」器按:云猶所也,漢書李尋傳:「各有云為。」義與此同。

〔六〕  史記伯夷列傳:「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齊,及父卒,叔齊讓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齊亦不肯立而逃之,國人立其中子。於是伯夷、叔齊聞西伯昌善養老,盍往歸焉,及至西伯卒。武王載木主,號為文王,東伐紂。伯夷、叔齊叩馬而諫曰:『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謂孝乎?以臣弒君,可謂仁乎?』左右欲兵之,太公曰:『此義人也。』扶而去之。武王已平殷亂,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齊恥之,義不食周粟,隱於首陽山,采薇而食之,及餓且死,作歌,其辭曰:『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農、虞、夏,忽焉沒兮,我安適歸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遂餓死於首陽山。」

〔七〕  論語微子篇:「柳下惠為士師,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展禽即柳下惠,所生即謂父母之邦。

〔八〕  陸賈新語本行篇:「夫子……周流天下,無所合意。」鹽鐵論論儒篇:「孔子周流。」趙岐孟子題辭:「慕仲尼周流憂世。」

〔九〕  論語微子篇:「長沮、桀溺耦而耕。」集解引鄭玄曰:「長沮、桀溺,隱者也。耜廣五寸,二耜為耦。」

〔一0〕孟子盡心上:「墨子兼愛,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趙岐注:「墨子,墨翟也。兼愛他人,摩突其頂,下至於踵,以利天下,己樂為之也。」

〔一一〕孟子盡心上:「楊子最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趙注:「楊子,楊朱也。為我,為己也。拔己一毛,以利天下之民,不肯為也。」拾補曰:「『為』或是『應』字,協韻。」器案:為字古韻屬歌部,與耕部對轉,如〈嬴,去"女"〉聲有贏有嬴是也,故此與耕部字通協,盧說非是。

〔一二〕事詳呂氏春秋期賢篇、淮南子脩務篇、新序雜事五、史記魏世家、論衡非韓篇、高士傳。廣韻二十九換引氏姓篇云:「段氏,段干木之後。」史記老子列傳集解、路史國名紀乙引風俗通云:「姓段,名干木。」淮南注、論衡、魏都賦:「干木之德。」楚辭九辨王逸注:「干木闔門而辭相。」俱稱干木。姓苑、通志氏族略五、路史國名紀乙、程大中四書逸箋並謂段干姓,木名。考史記老子列傳:「老子之子名宗,為魏將,封於段干。」國策齊策一高注:「段干,姓。」三輔決錄:「段干木之子隱如入關;去干字為段。」則段干為複姓,明矣。古人複姓,多取下字連名稱之,故孫叔敖為叔敖,公牛哀為牛哀,司馬遷為馬遷,東方朔為方朔等,不可計極,段干木稱干木,正其比也。史記集解、齊東野語一並謂風俗通作姓段名干木,蓋不知古人語例耳。又案:息偃當作偃息,幽通賦:「木偃息以藩魏。」呂氏春秋順說篇高注:「段干木偃息以安魏。」趙岐孟子公孫丑下孟子謂蚳鼃章章指:「段干木偃寢而式閭。」三國志魏書衛臻傳載明帝詔:「昔干木偃息,義壓強秦。」左太沖詠史詩:「吾希段干木,偃息藩魏君。」字皆作偃息是其證。

〔一三〕「蠒」,朱藏元本、仿元本、兩京本、胡本、郎本、鍾本、類纂本誤作「璽」。札迻曰:「案『璽』當為『蠒』之誤,淮南脩務訓云:『申包胥曾繭重胝,七日七夜,至於秦庭。』(干祿字書:「繭,俗作蠒。」)器案:應氏此二言,原本班固幽通賦,班賦曰:「木偃息以蕃魏兮,申重繭以存荊。」彼文正作「重繭」,師古注云:「繭,足下傷起如繭也。……昭王反國,將賞包胥,包胥辭曰:『吾所以重繭為君耳,非為身也。』逃不受賞。」案包胥辭賞事,詳載戰國策楚策、淮南修務、說苑至公、新序義勇,包胥辭曰云云,俱不作「重蠒為君」,顏氏此注殆依正文為說耳。宋策:「墨子百舍重繭。」高誘注:「重繭,累胝也。」淮南脩務:「昔者,楚欲攻宋,墨子聞而悼之,自魯趨而十日十夜,足重繭而不休息,裂衣裳裹足,至於郢見楚王。」後漢書馮衍傳:「田邑報衍書:『昔墨翟累繭救宋,申包胥重胝存楚。』」抱朴子博喻篇:「墨翟以重繭怡顏。」梁書武紀上:「府僚重請曰:『雖復累繭救宋,重胝存楚,居今觀古,曾何足云。』」包胥重繭之說,殆借用墨翟事。又案:禮記內則:「執麻枲,治絲繭,織紝組紃,學女事以共衣服。」列女傳賢明宋鮑女宗傳用其文,「繭」作「蠒」。又王制「繭栗」,釋文:「字又作『蠒』,公典反。」史記貨殖白圭傳:「歲孰取穀,與之絲漆蠒。」俱為「繭」字古又作「蠒」之證。

〔一四〕「紘」原作「絃」,朱筠曰:「案『朱絃』當作『朱紘』。」器案禮記雜記下:「孔子曰:「管仲鏤簋而朱紘,旅樹而反坫,山節而藻梲,賢大夫也,而難為上也。』即應氏所本,朱校是,今據改正。論語八佾篇:「管氏有三歸。」

〔一五〕「辭」,鍾本誤作「息」。晏子春秋內篇雜上:「晏子為莊公臣,言大用,每朝賜爵益邑;俄而不用,每朝致邑與爵,爵邑盡,退朝而乘,嘳然而歎,終而笑。其僕曰:『何歎笑相從數也?』晏子曰:『吾歎也,哀吾君不免於難;吾笑也,喜吾自得也,吾亦無死矣。』崔杼果弒莊公。」孟子離婁上:「有孺子歌曰:『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

〔一六〕淮南齊俗篇:「惠子從車百乘以過孟諸,莊子見之,棄其餘魚。」

〔一七〕「桑」字原脫,何本、鍾本有「伯」字,類纂本、合雅本有「桑」字,拾補校補「桑」字,今從之。今案楚辭涉江:「桑扈臝行。」王逸注:「桑扈,隱士也,去衣裸裎,效夷、狄也。『臝』一作『裸』。」說苑修文篇:「孔子曰:『可也簡。』簡者易野也,易野者,無禮文也。孔子見子桑伯子,子桑伯子不衣冠而處。弟子曰:『夫子何為見此人乎?』曰:『其質美而無文,吾欲說而文之。』孔子去,子桑伯子門人不說,曰:『何為見孔子乎?』曰:『其質美而文繁,吾欲說而去其文。』故曰文質修者,謂之君子;有質而無文,謂之易野。」

〔一八〕史記鄒陽列傳:「晉甯戚飯牛車下,而桓公任之以國。」集解引應劭曰:「齊桓公夜出迎客,而甯戚疾擊其牛角,商歌曰:『南山矸,白石爛,生不逢堯與舜禪,短布單衣適至骭,從昏飯牛薄夜半,長夜漫漫何時旦。』公召與語,說之,以為大夫。」漢書鄒陽傳注引應劭說同,惟「商歌」作「高歌」,宋祁以為「高」字合作「商」。器案管子小問、淮南道應、氾論二篇、列女傳辯通齊管妾婧傳、新序雜事五及孟子告子下趙岐注、離騷王逸注、淮南氾論、繆稱二篇高注,俱作「商歌」,宋校是也。考甯戚歌見於記載者各異,其以為歌碩鼠者,說苑善說(據後漢書馬融列傳注引,今本誤作「顧見」)及呂氏春秋舉難高注是也;其以為歌南山、滄浪、東門三歌者,蒙求舊注引三齊略記,後漢書蔡邕傳注、孟子告子下疏、洪興祖離騷補注、困學紀聞三引三齊記載南山歌,與應氏所引同,文選江文通雜體詩集注引鈔作「南山峨峨白石粲,下有寒泉文章僈,中有鯉魚長尺半,裋布單衣裁至骭,生不遭堯與舜禪,長夜漫漫何時旦?黃特上阪且休息,細剉大豆在爾側,吾將與爾相齊國。」藝文類聚四三引甯戚扣牛角歌云:「滄浪之水白石粲,中有鯉魚長尺半,縠布單衣裁至骭,清朝飯牛至夜半。黃犢上阪且休息,吾將捨汝相齊國。」(御覽五九引三齊略記:「滄浪水,在齊城西南十五里,康衢,則甯戚扣牛角歌於此也。」)文選成公子安嘯賦注引東門歌云:「出東門兮厲石班,上有松柏兮清且蘭。麤布衣兮縕縷,時不遇兮堯、舜主。牛兮努力食細草,大臣在爾側,吾當與爾適楚國。」馮惟訥古詩紀引劉向別錄載戚歌南山、滄浪、東門三首,楊慎風雅逸篇六引東門歌,亦云:「劉向別錄所載。」考古書引別錄無此文,此恐是明人讕言。馮氏詩紀又引蜩笑外稿云:「此歌不類春秋時人語,蓋後世所擬者,高誘注呂氏春秋,謂戚所歌乃詩碩鼠之辭,雖未見所據,亦可知南山白石之歌,誘初未之見也。然其辭亦激烈,足以動人。」其以為歌白水之詩者,劉子新論適才篇袁孝政注:「甯戚初仕於齊,佯為商人,見桓公,乃扣角而歌,歌曰:『浩浩之泉,游游之魚,懷德不仕,乃容將軍者也。』」案袁氏此說,本管子小問及列女傳辯通齊管妾婧傳,彼文謂「古有白水之詩是也。」綜上所述,是甯戚商歌有三說也。論語為政篇:「子張學干祿。」

〔一九〕漢書揚雄傳解嘲注:「應劭曰:『魯君聞顏闔賢,欲以為相,使者往聘,因鑿後垣而亡。』」以為鑿垣,與此文異。案此事詳莊子讓王篇、呂氏春秋貴生篇,高誘注以為踰坯,淮南齊俗篇、宋玉九辯王逸注以為鑿培,是舊有二說也。

〔二0〕左傳哀公十五年:「季子將入,遇子羔將出,曰:『門已閉矣。』季子曰:『吾姑至焉。』子羔曰:『弗及,不踐其難。』季子曰:『食焉不辟其難。』子羔遂出。子路入,及門,公孫敢門焉,曰:「無入為也。』季子曰:『是公孫,求利焉而逃其難,由不然,利其祿,必救其患。』有使者出,乃入,曰:『大子焉用孔悝,雖殺之,必或繼之。』且曰:『大子無勇,若燔臺半,必舍孔叔。』大子聞之懼,下石乞。盂黶敵子路,以戈擊之,斷纓,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結纓而死。孔子聞衛亂,曰:『柴也其來,由也死矣。』」案此事又詳史記衛康叔世家及仲尼弟子列傳。御覽三六六引論語隱義曰:「衛蒯聵亂,子路興師往,有狐黯者,當師曰:『子欲入耶?』曰:『然。』黯從城上下麻繩釣子路,半城,問曰:『為師耶?為君耶?』曰:『在君為君,在師為師。』黯因投之,折其左股,不死,黯開城欲殺之,子路目如明星之光耀,黯不能前,謂曰:『畏子之目,願覆之。』子路以衣袂覆目,黯遂殺之。」又御覽三七四、廣志二五引幽通賦注:「衛蒯聵亂,子羔滅鬢,衣婦人衣,逃得出,曰:『父子爭國,吾何為其間乎!』」則又傳聞異辭也。

〔二一〕論語先進篇:「子曰:『回也其庶乎!屢空。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漢書貨殖傳:「子贛既學於仲尼,退而仕衛,發貯鬻財曹、魯之間,七十子之徒最為饒。而顏淵簞食瓢飲,在於陋巷。子贛結駟連騎,束帛之幣,聘享諸侯,所至國君,無不分庭,與之抗禮。然孔子賢顏淵而譏子贛,曰:『回也其庶乎!屢空。賜不受命,而貨殖焉,意則屢中。』」

〔二二〕器案:「孟獻」疑當作「晉獻」。禮記檀弓下:「晉獻文子成室,晉大夫發焉,張老曰:『美哉輪焉,美哉奐焉。』」鄭注:「輪,輪囷,言高大。奐言眾多。」又晉語八:「趙文子為室,斲其椽而礱之,張老夕焉而見之,不謁而歸。」當即其事。

〔二三〕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原憲字子思,……孔子卒,原憲遂亡在草澤中,子貢相衛,而結駟連騎,排藜藿,入窮閻,過謝原憲。憲攝敝衣冠見子貢。子貢恥之曰:『夫子豈病乎?』原憲曰:『吾聞之:無財者謂之貧,學道而不能行者謂之病。若憲貧也,非病也。』子貢慚,不懌而去,終身恥其言之過也。」(又見莊子讓王篇)

〔二四〕左傳襄公三十一年:「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

〔二五〕漢書翟方進傳:「自道行事以贖論。」劉敞曰:「漢時人言行事、成事,皆謂已行已成事也。王充書亦有之。」案:行事,亦言成事、往事、已事、故事,說詳王念孫讀書雜志漢書十二。

〔二六〕「舛」,鍾本誤作「外」。案:十反,指上言十者,事物相反。韓非子有六反篇,亦言言實相反者有六事,應氏即擬為之。

太尉〔一〕沛國劉矩叔方〔二〕,父〔三〕字叔遼,累祖卿尹,〔四〕好學敦整,土名〔五〕不休揚,又無力援,仕進陵遲。而叔方雅有高問,遠近偉之,州郡辟請,未嘗答命,往來京師,委質通門。〔六〕太尉徐防〔七〕、太傅〔八〕桓焉〔九〕二公,嘉其孝敬,慰愍契闊〔一0〕,為之先後〔一一〕,叔遼由此辟公府博士〔一二〕,徵議郎〔一三〕。叔方爾乃翻然〔一四〕改志,以禮進退,三登台羇〔一五〕,號為名宰〔一六〕。

〔一〕  續漢書百官志一:「太尉公一人。」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課,歲盡,即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亞獻;大喪則告諡南郊。凡國有大造大疑,則與司徒、司空通而論之;國有過事,則與三公通諫爭之。世祖即位,改為大司馬,建武二十七年,改為太尉。」注引應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為稱。」

〔二〕  後漢書循吏列傳:「劉矩、字叔方,沛國蕭人也。」又皇甫規傳注引應劭漢官儀:「劉矩字叔方。」

〔三〕  「父」,拾補據范書校作「叔父」。器案:盧校非也,漢人叔侄亦稱父子。孫志祖讀書脞錄六:「古人稱叔侄亦曰父子,漢書疏廣傳:『父子並為師傅。』謂廣為太子太傅,其兄子受為少傅也。後漢書蔡邕傳:『陽球飛章言邕及質,邕上書自陳,如臣父子,欲相傷陷。』晉書謝安傳:『朝儀欲以謝玄為荊州刺史,謝安以父子名位太重。』質乃邕之叔父,玄亦安之兄子也。又通鑑卷一百十:『慕輿護曰:以子拒父猶可,況以父拒子乎?』慕容德於寶為叔父,亦稱父子,晉以後則罕見矣。」今案:孫說是,應氏此文,亦是叔侄稱父子之證,盧氏據范書補作「叔父」,非也。

〔四〕  案後漢書順紀:「永建二年,秋七月庚子,太常劉光為太尉,錄尚書事。」注:「劉光字仲遼,即太尉劉矩之弟。」案仲遼即叔遼,是矩叔父,非弟也。劉矩傳稱「叔父光,順帝時為司徒。」案順紀:「永建四年秋八月丁巳,太尉劉光免。」則光卒官太尉,云司徒,亦誤。又案:累祖猶言歷代。後漢書何敞傳:「累祖蒙恩,至臣八代。」

〔五〕  土名,即當時所謂鄉曲之譽。後漢書和紀:「永元五年三月戊子詔曰:『選舉良才,為政之本,科別行能,必由鄉曲。』」蓋當時進身之階,率由鄉舉里選,故土名對於仕宦前途,關係綦重。三國志魏書王粲傳注引魏略:「始吳質為單家,少遊遨貴戚間,蓋不與鄉里相沈浮,故雖已出官,本國猶不與之土名。」又引吳質別傳:「土名不揚,諡為醜侯。」則土名之說,曹魏時猶然。魏書傅嘏傳注、世說文學篇注引傅子:「鄧颺好變通,合徒黨,鬻聲名於閭閻。」晉書孫楚傳:「才藻卓絕,爽邁不群,多所陵傲,缺鄉曲之譽,年四十餘,始參鎮東軍事。」抱朴子自敘:「持鄉論者,則賣選舉以取謝。」由上所引吳質、鄧颺、孫楚、葛洪諸事觀之,皆可說明土名對於仕宦之關係也。

〔六〕  文選西都賦:「立十二之通門。」蜀都賦:「闢二九之通門。」吳都賦:「通門二八。」則所謂「委質通門」,猶言從政於輦轂之下也。

〔七〕  後漢書徐防列傳:「防字謁卿,沛國銍人也,延平元年,遷太尉。」

〔八〕  續漢書百官志一:「太傅上公一人。」本注曰:「掌以善導,無常職。世祖以卓茂為太傅,薨,因省,其後,每帝初即位,輒置太傅,錄尚書事,薨輒省。」注引應劭漢官儀曰:「傅者,覆也。」

〔九〕  後漢書桓焉列傳:「焉字叔元,永寧中,順帝立為皇太子,以焉為太子少傅,月餘,遷太傅。」書鈔五九引華嶠後漢書:「桓焉明經篤行,有名稱,以尚書授安帝,拜太傅,錄尚書,復入授順帝於禁中,因宴見,奏宜引三公尚書入省事,天子從之。」

〔一0〕契闊,謂勤苦,詳愆禮篇注。

〔一一〕尚書大傳殷傳:「文王,胥附、奔輳、先後、禦侮,謂之四鄰,以免於牖里之害。」詩大雅綿:「予曰有先後。」正義:「先後者,此臣能相導禮儀,使依法典,在君前後,故曰先後也。」

〔一二〕御覽二三六引應劭漢官儀:「博士,秦官也。博者,通博古今;士者,辯於然否。孝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經博士,秩六百石。太常差次有明威重者一人為祭酒,總領綱紀。」

〔一三〕書鈔設官部引漢官儀:「議郎、郎中,秦官也。議郎,秩比六百石,特徵賢良方正,敦朴有道,第公府掾試博士者拜郎中。」

〔一四〕孟子萬章上:「湯三使往聘之,既而幡然改曰云云。」趙注:「幡,反也。」荀子大略篇:「幡然。」楊注:「『幡』與『翻』同。」文選檄吳將校部曲文:「翻然大舉。」劉良注:「翻然,迴飛貌。」

〔一五〕漢人以三公為台羇,台即三台,羇者三公命服。北史豆盧雄傳論:「後登台羇。」又尉遲迥傳:「論職推台羇。」

〔一六〕後漢書劉矩傳:「矩字叔方,沛國蕭人也。叔父光,順帝時為司徒。矩少有高節,以叔父遼未得仕進,遂絕州郡之命。太尉朱寵、太傅桓焉嘉其忠義,故叔遼以此為諸公所辟,拜議郎。」

陽翟令左馮翊田煇叔都,兄字〔一〕威〔二〕都,俱合〔三〕純懿,不隕洪祚。叔都最為知名,郡常欲〔四〕為察授之〔五〕,煇恥越賢兄,懼不得免,因緣他疾,遂託病瘖。家人妻子,莫知其情,人數恐灼〔六〕,持之有度。後在田舍,天連陰雨,友人張子平、吉仲考等,密〔七〕共穿踰〔八〕,奪取衣衾,窮夜獨處,迫切至矣,然無聲響〔九〕,徒喑喑而已。子平因前抱持曰:「我某公也〔一0〕,謂汝〔一一〕避兄耳,何意真然耶?天喪斯人,吾儕將何效乎!」相對歔欷,哀動左右。間積四歲,威都〔一二〕果舉,遷安定長史,〔一三〕據輜乘緌,還歷鄉里,薦祀祖考。叔都沃醊神坐,頫仰因語。是月,司隸、太尉、大將軍同時並辟,為侍御史〔一四〕,舉茂才〔一五〕,不幸早隕。威都官至武都太守〔一六〕。

〔一〕  類林一引無「字」字。

〔二〕  鍾本「威」誤「成」。

〔三〕  「合」,拾補云:「疑『含』。」案類林作「稱」。

〔四〕  拾補曰:「疑脫『使』字。」

〔五〕  拾補曰:「『之』字衍。」器案:原文不脫不衍,盧校俱非是。察謂察舉,漢書文翁傳:「少好學,通春秋,以郡縣吏察舉。」授謂授職,後文「封祈、周乘為太守李張所舉,函封未發,張病物故,夫人於柩側,下帷見六孝廉曰:『李氏蒙國厚恩,據重任,咨嘉休懿,相授歲貢云云。』」即察授之事也。

〔六〕  器案:「恐灼」不辭,疑當作「恐猲」,漢書王子侯表上:「葛魁侯戚,元鼎三年,坐縛家吏恐猲受賕,棄市。」師古曰:「猲,謂以威力脅人也。猲音呼葛反。」又下:「承鄉侯德天,鴻嘉二年,坐恐猲國人、受財臧五百以上免。」此「恐猲」連文之證,「猲」、「灼」形近而誤。

〔七〕  「密」,鍾本誤「褒」。

〔八〕  淮南齊俗篇:「故有大路龍旂,羽蓋委緌,結駟連騎,則必有穿窬、拊楗、抽箕、踰備之姦。」論語陽貨篇:「譬諸小人,其猶穿窬之盜也與。」穿踰即穿窬。

〔九〕  「響」原作「饗」,今從郎本、鄭本及類林改正。

〔一0〕史記酈生列傳:「酈生曰:『舉大事不細謹,盛德不辭讓,而公不為若更言。』」自稱為公,與此相同。

〔一一〕類林「汝」下有「陽」字。

〔一二〕朱藏元本、胡本、郎本、鍾本「威」誤「戚」,郎本校云:「一本作『威都』。」

〔一三〕續漢書百官志五:「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丞一人,郡當邊戍者,丞為長史。」

〔一四〕後漢書何敞傳注引漢官儀:「侍御史,周官也,為柱下史,冠法冠。」

〔一五〕「才」,胡本作「材」,古通。漢書武紀:「元封五年詔:『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異等,可為將相及使絕國者。』」注:「應劭曰:『舊言秀才,避光武諱稱茂才。』師古曰:『茂,美也。』」後漢書黃琬傳:「舊制,光祿舉三署郎,以高功久次才德尤異者為茂才四行。時權富子弟多以人事得舉,而貧約守志者,以窮退見遺,京師為之謠曰:『欲得不能,光祿茂才。』」

〔一六〕漢書地理志下,武都郡注引應劭曰:「故白馬氐、羌。」

太尉掾〔一〕汝南范滂孟博〔二〕,天資聰叡,辯於持論〔三〕,舉孝廉〔四〕光祿主事〔五〕,京師歸德,四方影附〔六〕。父字叔矩〔七〕,遭母憂,既葬之後,饘粥不贍,叔矩謂其兄弟:「禮不言事〔八〕,辯〔九〕杖而起;今俱匍匐號咷〔一0〕,上闕奠酹,下困餬口〔一一〕,非孝道也。」因將人客〔一二〕於九江,田種畜牧〔一三〕,多所收獲〔一四〕,以解債,負土成冢〔一五〕,立祀。三年服闋,二兄仕進。叔矩以自替於喪紀〔一六〕,獨寢墳側,服制如初,哀猶未歇。郡舉至孝〔一七〕,拜中司〔一八〕勾章長,病去官,博士徵,兄憂不行〔一九〕。司徒梁國盛允字子嗣,為議郎,〔二0〕慕孟博之德,貪樹於有禮〔二一〕,謂孟博:「家公〔二二〕區區〔二三〕,欲辟大臣,宜令邑人廉薦之。」孟博厲聲曰:「老夫〔二四〕年尊,絕意世事〔二五〕;又海內清高,當路非一。」退而告人:「子嗣欲德我,我不受也。」子嗣亦以恨,遂不得辟。孟博病去受事,而常幹宰相之職。

〔一〕  「太尉掾」三字,各本誤入上條「武威太守」之下,拾補云:「圓圍誤在此(案指「太尉掾」三字)下,當移三字之上。文選王文憲集序注引『太尉范滂辨於持論』,蓋脫一『掾』字。」器案:文選贈河陽詩注引作「太尉掾范滂,天資聰叡」,今據移正。

〔二〕  後漢書范滂傳:「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也。」注:「征羌,解見來歙傳。謝承書曰:『汝南細陽人也。』」按來歙傳:「以歙有平羌、隴之功,故改汝南之當鄉縣為征羌國焉。」

〔三〕  漢書嚴助傳:「朔、皋不根持論,上頗俳優畜之。」師古曰:「論議委隨,不能持正,如樹木之無根柢也。」又儒林傳:「仲舒通五經,能持論,善屬文。」案:持論謂堅持所立之論也。

〔四〕  孝廉,注見本書序。

〔五〕  唐六典一引漢官儀:「光祿勳有南北廬主事、三署主事,於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為之,秩四百石,次補尚書郎,出宰百里。」通典二二職官四:「主事二,漢有之。」原注:「漢光祿勳有南北廬主事,主三署之事,於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為之。後漢范滂字孟博,自光祿四行遷光祿主事,時陳蕃為光祿勳,滂執公儀詣蕃,蕃亦不止,滂懷恨,投板,棄官而去。郭泰聞之曰:『若范孟博者,豈以公禮格之。』蕃乃謝。又胡伯蕃、公沙穆並為之。」案漢書張安世傳:「為光祿勳,郎有醉,小便殿上。主事白行法,安世曰:『何以知其不及水漿邪?如何以小過成罪。』」此即光祿主事也。後漢書張霸傳:「舉孝廉光祿主事。」注:「光祿卿之主事也,見漢官儀。」獨行戴封傳:「後舉孝廉光祿主事。」又戴就傳:「太守劉寵舉就孝廉光祿主事。」注:「風俗通曰:『光祿奉肹舉就為主事。』」

〔六〕  文選答賓戲:「其餘猋飛景附,霅煜其間者,蓋不可勝載。」張銑注:「如影之附形。」三國志魏書司馬朗傳注引司馬彪序傳:「朗祖父俊字元異,博學好古,倜儻有大度,長八尺三寸,腰帶十圍,儀狀魁岸,與眾有異,鄉黨宗族,咸景附焉。」又辛毗傳:「今劉、孫用事,眾皆影附。」抱朴子外篇正郭:「聲譽翕熠,秦、胡景附。」顏氏家訓勉學篇:「何晏、王弼,祖述玄宗,遞相誇尚,景附草靡。」

〔七〕  後漢書范滂傳注引謝承書曰:「滂父顯,故龍舒侯相也。」

〔八〕  禮記喪大記:「既葬,與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國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即此文所本。拾補謂「禮不言事辨」句,非是。

〔九〕  「辯」,胡本、鄭本作「辨」,辨杖即治杖,猶辨裝之為治裝也。「起」,吳本誤「記」,鍾本作「立」。

〔一0〕易同人:「先號咷而後笑。」

〔一一〕左傳隱公十一年:「餬口于四方。」說文:「餬,寄食也。」

〔一二〕杜甫遣興詩:「問知人客姓。」人客字本此。

〔一三〕宋本、朱藏元本、仿元本、兩京本、胡本、郎本、鍾本「畜」作「蓄」,古通。

〔一四〕宋本「收」作「全」。

〔一五〕「冢」,兩京本誤「家」。

〔一六〕禮記文王世子:「喪紀以服之輕重為序。」鄭注:「紀猶事也。」呂氏春秋十月紀:「飭喪紀。」高注:「紀,數也。」

〔一七〕至孝,為漢代選舉之一科。後漢書安紀:「永初五年,詔舉至孝與行卓異者。」桓紀:「建和元年,詔舉至孝、篤行之士。」獻紀:「建安五年,詔三公舉至孝二人,九卿、校尉、郡國守相各一人。」趙咨列傳:「大司農陳豨舉咨至孝、有道。」荀爽列傳:「太常趙典舉爽至孝。」繁陽令碑陰有至孝涅夔君威。

〔一八〕唐人以中丞為中司,則此謂御史中丞也。

〔一九〕朱彝尊曰:「東漢風俗之厚,期功之喪,咸得棄官持服,如賈逵以祖父,戴封以伯父,西鄂長楊弼以伯母,繁陽令楊君以叔父,上虞長度尚以從父,韋義、楊仁、劉衡以兄,思善侯相楊著以從兄,太常丞譙玄、槐里令曹全以弟,廣平令仲定以姊,王純以妹,馬融以兄子,陳寔以期喪,皆去官;范滂父字叔矩,以博士徵,因兄喪不行;圉令趙君,司徒楊公辟,以兄憂不至;陳重當遷會稽太守,遭姊憂去官;至晉而嵇紹拜徐州刺史,以長子喪去職;陶潛以程氏妹喪自免:見於史傳及碑版,如此之多。蓋古人尚孝義,薄祿位,故能行其心之所安也。通典曰:『安帝初,長吏多避事去官,乃自非父母之服,不得去職。』自是因咽廢食之見,後人於父母之喪,且有不去官者矣。」

〔二0〕「嗣」元作「翩」,今據孫詒讓說校改。札迻曰:「案後漢書桓帝紀李注云:『允字子代。』與此不同。水經獲水注云:『盧城城東有漢司徒盛允墓碑:允字伯世,梁國虞人也。』酈引碑文,最為可據。後漢書注『世』作『代』者,唐人避太宗諱改耳。此作『翩』者,實當為『嗣』字,『嗣』與『世』音正相近也。漢隸『嗣』或作『〈扁司〉』(見隸釋漢石經殘碑尚書),與『翩』形近,故傳寫易誤。前愆禮篇河南尹太山羊翩祖,後漢書羊陟傳作『字嗣祖』,『翩』亦『嗣』之誤,是其證矣。」器案:孫校是,今據改。「嗣」、「世」古通,史記韓世家:「景公問曰:『尚有世乎?』」即借「世」為「嗣」。又據酈引碑文,「子」亦當作「伯」,「伯」古通作「百」,(如「伍伯」作「五百」之比)「百」草書作「 」,又訛為「子」耳。又案:孫所引桓紀文,見延熹二年,又「三年七月,司空盛允為司徒。」

〔二一〕國語周語上:「樹於有禮,艾人必豐。」晉語四:「樹於有禮必有艾。」

〔二二〕器案後漢書王丹列傳:「丹徵為太子少傅,時大司徒侯霸欲交友,及丹被徵,遣子昱候於道,昱拜車下,丹下答之,昱曰:『家公欲與君結交,何為見拜?』丹曰:『君房有是言,丹未之許也。』」此子稱父為家公者,應氏此文,則又可稱人之父為家公也。世說新語政事篇:「袁公問陳元方:『賢家君在太丘云云。』」即其此類。劉表與袁譚書,稱譚父紹為太公,(後漢書袁譚傳)晉簡文與郗超語,謂超父愔為尊公,(晉書簡文紀)此亦稱人父為公之例。顏氏家訓風操篇:「昔侯霸之子孫,稱其祖父曰家公。」則祖父亦稱家公也。

〔二三〕廣雅釋訓:「區區,愛也。」文選古詩:「一心抱區區。」後漢書何敞傳:「臣敞區區,誠欲計策兩安。」

〔二四〕「老夫」,胡本、鄭本作「老父」,御覽八五九引亦作「老父」,尋上文「允謂孟博家公」,及應氏案語,自以作「老父」為是,當據改正。

〔二五〕御覽引「事」作「仕」。

謹按:禮:「父為士,子為天子。〔一〕」武王建有周之號,諡大王、王季,言王業肇於此矣〔二〕。越裳〔三〕重九譯,獻白雉,周公薦陳祖廟,曰:「先人之德。〔四〕」有天下,尊歸於父,此人道之極〔五〕。前漢詔曰:「〔六〕海內〔七〕大亂,兵革並起〔八〕,朕被堅執銳〔九〕,自率〔一0〕士卒,犯危難,平暴亂〔一一〕,偃兵〔一二〕息民,天下大安,此皆太公之教訓也〔一三〕。今上尊號曰太上皇。〔一四〕」春秋之義,「因其可褒而褒之」〔一五〕。孝經曰:「敬其父則子悅。〔一六〕」叔矩則其孝敬〔一七〕,則粥身苦思,率禮無違矣。則其友于〔一八〕,則褒兄委榮,盡其哀情矣〔一九〕。則其學藝,則家法〔二0〕洽覽,誨人不倦矣〔二一〕。則其政事,則施於已試,靡有闕遺矣。君子百行〔二二〕,子產有四〔二三〕。凡在他姓,尚宜褒之,況於父乎?敬意之至,猶用夷悅〔二四〕,況於寵族乎?抗〔二五〕爽言以拒厚旨,抑所生〔二六〕以為己高,忍能厲然獨享其榮,若乃不令之下愚〔二七〕,流貨賄〔二八〕於權嬖,此罪人也。田煇託疾,上也;劉矩屈體,次也;范滂吾無取焉耳。

〔一〕  禮記喪服小記:「父為士,子為天子、諸侯,則祭以天子、諸侯,其尸服以士服。」此似有脫文。

〔二〕  禮記大傳:「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於上帝,祈於社稷,設奠於牧室,遂率天下諸侯,執豆籩,逡奔走,追王大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不以卑臨尊也。」疏云:「中庸云:『周公追王太王、王季』者,謂以王禮改葬耳;不改葬文王者,以王禮葬故也;此太王、王季追王者,跡所由興,故追王也;所以追王者,以子為天子,而不以卑臨尊,若非王跡所由,不必追王也。故小記云:『父為士,子為天子、諸侯,祭以天子、諸侯,其尸服以士服。』是也。」

〔三〕  「裳」,拾補作「常」,古通,胡本誤作「嘗」。

〔四〕  御覽七八五引尚書大傳:「交趾之南有越裳國,周公居攝六年,制禮作樂,天下和平;越裳以三象重譯而獻白雉,曰:『道路悠遠,山川阻深,音使不通,故重譯而朝。』成王以歸周公,公曰:『德不加焉,則君子不饗其質;政不施焉,則君子不臣其人;吾何以獲此賜也?』其使請曰:『吾受命吾國之黃耇曰:久矣,天之無別(列)風淮(淫)雨,意者,中國有聖人乎?有則盍往朝之。』周公乃歸之於王,稱先王之神致,以薦於宗廟。周德既衰,於是稍絕。」是應氏此文,原本尚書大傳,而陳氏定本、皮氏疏證俱未引以為說,何也。

〔五〕  漢書高紀:「六年詔云:『子有天下,尊歸於父,此人道之極也。』」

〔六〕  見漢書高紀六年。

〔七〕  「海內」,漢書作「天下」。

〔八〕  漢書有「萬民苦殃」句。

〔九〕  漢書「朕」下有「親」字。師古曰:「被堅,謂甲冑也。」又陳勝傳注:「師古曰『堅,堅甲也;銳,利兵也。』」

〔一0〕漢書「率」作「帥」。

〔一一〕漢書有「立諸侯」句。

〔一二〕呂氏春秋蕩兵篇:「古聖王有義兵而無有偃兵。」高注:「偃,止。」

〔一三〕漢書有「諸王、通侯、將軍、群卿大夫已尊朕為皇帝,而太公未有號」二十二字。

〔一四〕漢書作「今上尊號太公曰太上皇」。

〔一五〕公羊傳隱公元年:「公及邾婁儀父盟于昧,……與公盟者眾矣,曷為獨褒乎此?因其可褒者而褒之。」

〔一六〕廣要道章文。

〔一七〕左傳文公十八年:「夫莒僕,則其孝敬,則弒其君父矣;則其忠信,則竊其寶玉矣。」此文擬之,每句第一則字作動詞用,第二則字作副詞用。

〔一八〕後漢書史弼列傳:「陛下隆於友于。」注:「友,親也。尚書(君陳)曰:『惟孝友于兄弟。』」惠棟曰:「蔡邕石經論語云:『書云:孝于惟孝,友于兄弟。』包咸云:『孝于惟孝,美大孝之辭也。友于兄弟,善于兄弟施行也。所行有政道,即與為政同。』今流俗本作『孝乎』,梅氏偽撰尚書,以『惟孝』屬下讀,改『孝于』為『孝乎』,遂失本真也。」錢大昕曰:「案袁紹傳亦云:『友于之性,生于自然。』六朝人好用此語,三國志陳思王傳:『今之否隔,友于同憂。』吳三嗣主傳:『友于之義薄矣。』許靖傳注:『處室則友于不穆。』晉書長沙王乂傳:『友于十人,同產皇室。』東萊王蕤傳:『曾無友于之情。』孝友傳論:『篤友于而宣範。』宋書廬江王褘傳:『克敷友于。』桂陽王休範傳:『先帝穆於友于。』范泰傳:『孝慈天至,友于過隆。』南齊書豫章王嶷傳:『友于之愛,垂友于之性,朕友于之深。』王思遠傳:『友于甚至。』梁書陳伯之傳:『朱鮪涉血於友于。』南史齊文惠太子傳:『太子見上,友于既至。』梁臨川王宏傳:『武帝於友于甚厚。』袁彖傳:『辨讞之日,友于讓生。』北史李順傳:『篤於友于,見稱於世。』李謐傳:『幼事兄瑒,恭順盡友于之誠。』薛聰傳:『友于篤穆。』房彥謙傳:『上劃聖主友于之意。』要皆濫觴于後漢也。」器案:惠、錢說是,惜失引應氏此文。又陶潛庚子歲五月中從都還阻風於規林詩:「一欣侍溫顏,再喜見友于。」南史劉湛傳:「友于素篤。」可為錢說補證。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十二引洪駒父詩話:「世謂兄弟為友于,謂子孫為貽厥者,歇後語也。」

〔一九〕器案:哀讀為愛,樂記:「〈镸隶〉直而慈愛者。」鄭注:「愛或為哀。」管子形勢解:「見愛之交,幾於不結。」形勢篇「愛」作「哀」。呂氏春秋報更篇:「人主胡可以不務哀士。」高注:「哀,愛也。」淮南說山篇:「各哀其所生。」高注:「哀猶愛也。」釋名釋言語:「哀,愛也,愛乃思念之也。」論語陽貨篇:「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愛又借為哀。並哀、愛通借之證。

〔二0〕後漢書質紀:「先能通經者,各令隨家法。」注:「儒生為詩者,謂之詩家,禮者謂之禮家,故言各隨家法也。』徐防傳:「伏見太學博士弟子,皆以意說,不修家法。」注:「諸經為業,各自名家。」

〔二一〕論語述而篇,孔丘兩言「誨人不倦」。

〔二二〕說苑談叢篇:「百行之本一言也。」孔叢子連叢子上與子琳書:「學者所以飭百行也。」東觀漢記鮑永傳:「仁者百行之宗。」詩氓鄭箋:「士有百行,功過可以相除。」孝經音義引鄭玄孝經序、高誘呂氏春秋孝行覽注並言:「孝為百行之首。」書鈔六三引鍾離意別傳:「正色鄉黨,百行優備。」論衡累害篇:「動百行,作萬事。」邯鄲淳鴻臚鍾紀碑銘:「內苞九德,外兼百行。」類聚二三引程曉女典篇:「丈夫百行,以功補過。」類聚四七引陸機吳大司馬陸抗誄:「質文殊塗,百行異轍。」文選嵇叔夜與山巨源絕交書:「君子百行,殊塗而同致。」南齊書陸澄傳:「王儉答澄書曰:『僕以此書(孝經),明百行之首,實人倫所先。』」劉孝威奉和簡文帝太子詩:「百行紀司成。」敦煌遺書有百行章,備列百行之目。

〔二三〕論語公冶長:「子謂:『子產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應氏謂此為百行之四,蓋先儒舊說。

〔二四〕家語五帝德:「四海之內,舟轝所及,莫不夷悅。」爾雅釋言:「恞,悅也。」

〔二五〕文選西京賦注:「抗,舉也。」爾雅釋言:「爽,差也,忒也。」

〔二六〕詩小雅小宛:「毋忝爾所生。」

〔二七〕詩小雅十月之交:「不寧不令。」國語齊語:「寡君有不令之臣。」令,善也。論語陽貨篇:「唯上智與下愚不移。」

〔二八〕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胡本、鍾本「賄」作「財」。

巴郡太守〔一〕太山但望〔二〕伯門〔三〕,為司徒掾,同產〔四〕子作客殺人〔五〕繫獄〔六〕,望自劾去,星行電征〔七〕,數日〔八〕歸,趨〔九〕詣府,露〔一0〕首肉袒〔一一〕,辭謝太守太尉李固〔一二〕,謝〔一三〕與相見,頓頭流血,自說:「弟薄命早亡,以孤〔一四〕為託,無〔一五〕義方之教〔一六〕,自陷罪惡,自男穿〔一七〕既與〔一八〕知情〔一九〕,幸有微胤,乞以代之。」言甚哀切。李公達於原度,即活出之〔二0〕。

〔一〕  漢書地理志上,巴郡注引應劭曰:「左氏:『巴子使韓服告楚。』」

〔二〕  拾補引孫云:「御覽四百廿一『但』作『任』。」器案:「任」字誤,華陽國志巴志作「但」,書鈔六八引亦作「但」。

〔三〕  「門」,拾補云:「御覽作『闓』。」器案:書鈔亦作「闓」,(陳俞本誤「門」)華陽國志作「闔」,「闔」、「門」俱「闓」之誤,闓望義正相應。

〔四〕  史記文紀:「今犯法已論,而使母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乃為收帑,朕甚不取。」文又見漢書刑法志,漢書元紀:「封外祖父平恩戴侯同產弟子中常侍許嘉為平恩侯,奉戴侯後。」後漢書明紀:「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注:「同產,同母兄弟也。」拾補「產」下據御覽補「弟」字,云:「舊無,然可省。」器案:書鈔亦有「弟」字。

〔五〕  「人」字,拾補據御覽補,今從之。

〔六〕  「獄」字,拾補據御覽補,今從之。

〔七〕  晉書夏統傳:「每採梠求食,星行夜歸。」星行,謂戴星而行也。陸機答兄書:「羲陽趣駕,炎華電征。」電征,謂遄行如電掣之疾也。

〔八〕  拾補云:「二字御覽無。」

〔九〕  「趨」,拾補云:「御覽作『便道』。」

〔一0〕「露」,大德本作「路」,係描字,不可據。

〔一一〕注詳愆禮篇袁夏甫少舉孝廉條案語。

〔一二〕李固,後漢書有傳。

〔一三〕「謝」,胡本、御覽作「請」。

〔一四〕「孤」上,御覽有「遺」字。

〔一五〕「無」,拾補云:「御覽作『望失』二字,是。」

〔一六〕左傳隱公三年:「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禮記樂記:「而民鄉方。」注:「方,道也。」

〔一七〕「自」,拾補據御覽校作「息」。

〔一八〕「與」,御覽作「豫」。

〔一九〕後漢書孔融傳融議引漢律:「與罪人交關三日已上,皆應知情。」

〔二0〕拾補曰:「御覽『李公於是原活出之』。」

高唐令樂安〔一〕周〈王丩〉〔二〕孟玉〔三〕,為大〔四〕將軍掾,弟子〔五〕使客殺人,捕得,太守盛亮,陰為宿留。〈王丩〉〔六〕亦自劾去,詣府,亮與相見,不乞請,又不辭謝〔七〕。亮告賓客:『周孟玉欲作抗〔八〕直,不恤其親,我何能枉憲〔九〕乎?』遂斃〔一0〕于獄。弟婦不哭死子而哭孟玉。世人誤之,猶以為高〔一一〕。

〔一〕  水經濟水二注:「應劭曰:『樂安縣,取休令之名矣。』」

〔二〕  「〈王丩〉」,原誤作「糾」,拾補云:「范書作『璆』。」今據孫詒讓說校改,見下條。

〔三〕  札迻曰:「案『糾』疑『〈王丩〉』之誤,古從翏聲、丩聲字多通用。集韻五十一幼有〈王丩〉字,云:『玉器。』」器案:范書陳蕃傳:「蕃為樂安太守,郡人周璆,高潔之士,前後郡守招命,莫肯至,唯蕃能致焉,字而不名,特為置一榻,去則懸之。璆字孟玉,臨濟人,有美名。」書鈔三六引袁山松後漢書:「周璆為高唐令。」御覽四七四引袁山松後漢書:「周璆字孟玉,為樂城令,逍遙無事,縣中大治,去官,徵聘不至。陳蕃為太守,璆來置榻,去懸之。」又七0六引謝承後漢書:「周璆字孟玉,陳蕃為太守,璆來置一榻,去則懸之也。」群輔錄引文帝令及甄表狀:「徵士樂安周璆字孟玉,體清純之性,蹈高潔之行,前後十五辟皆不就,除高唐令,色斯而舉。時陳仲舉、李元禮、陳仲弓皆難其高風。」世說新語言語篇注引伏滔集論青楚人物:「後漢時周孟玉,此青士有才德者也。」又後漢書徐璆傳:「璆字孟玉。」字亦作「璆」,書鈔六八、御覽五一二引作「玘」,正是與「〈王丩〉」形近而誤耳。今從孫校改正,下並同。

〔四〕  「大」,御覽作「右」。

〔五〕  書鈔三七引有「奕」字。

〔六〕  「〈王丩〉」,書鈔三七作「周」。

〔七〕  書鈔六八引此二句作「不請弟子之命」,御覽引此二句作「了不論弟子之命」。

〔八〕  「抗」,書鈔三七作「亢」,亢、抗古通,漢書陳勝項籍傳贊:「不亢於九國之師。」師古曰:「亢讀與抗同。」又高紀上:「沛公還軍亢父。」注:「鄭氏曰:『亢音人相抗答。』」抗直為漢人習用語,猶言持直不撓也。史記鄒陽傳贊:「鄒陽辭雖不遜,然其比物連類,有足悲者,亦可謂抗直不撓矣。」漢書陳萬年傳:「子咸,字子康,年十八,以萬年任為郎,有異材,抗直數言事,刺譏近臣,書數十上。」

〔九〕  書鈔三七「憲」上有「王」字。

〔一0〕「遂斃」,書鈔、御覽作「遂俱盡」。

〔一一〕書鈔、御覽引此二句作「孟玉由此為高」。

謹按:春秋:叔牙為慶父殺般,閔公大惡之甚,而季子緣獄有所歸,不探其情,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一〕。州吁既殺其君,而虐用其人〔二〕,石碏惡之,而厚與焉〔三〕。大義滅親,君子猶曰:純臣之道備矣,於恩未也;君親無將,王誅宜耳〔四〕。今二家之子,幸非元惡;但望誠心內發,哀情外露,義動君子,合禮中矣。周〈王丩〉苟執果毅,忽如路人。昔樂羊為魏伐中山,歠其子羹,文侯壯其功而疑其心。秦西巴觸〔五〕命放麑〔六〕,而孟氏旋進其位;麑猶不忍,況弟子乎〔七〕?孟軻譏無惻隱之心〔八〕,傳曰:「於厚者薄,則無所不薄矣。〔九〕」

〔一〕  拾補曰:「叔牙欲弒而未成,即為季子酖死,其弒二君,皆慶父也,此誤記。」器案:事詳左傳莊公三十二年。閔公二年,公子慶父出奔莒,公羊傳於公薨云:「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春秋繁露王道篇:「魯季子之免罪,吳季子之讓國,明親親之恩也。」漢書鄒陽傳:「公子慶父使僕人殺子般,獄有所歸,季子不探其情而誅焉。慶父親殺閔公,季子緩追免賊,春秋以為親親之道也。」鹽鐵論周秦篇:「聞兄弟緩追以免賊。」並用公羊義。

〔二〕  左傳隱公四年,「人」作「民」,此唐人避諱改。

〔三〕  「厚」,程本、郎本誤作「後」,札迻曰:「案『後』當為『厚』,左隱三年傳云:『其子厚與州吁游。』是也。」器案:左傳隱公四年:「君子曰:『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應氏正用此文,孫校引三年傳,未當。

〔四〕  器案:「王」當作「將」,蓋原作小二,即上文「將」之重文,後人轉寫,誤為「王」耳。說詳正失篇。

〔五〕  「觸」原作「蜀」,程本、郎本作「屬」,今據孫校改正。拾補云:「『蜀』因連『巴』字而誤寫,非有形聲可求,程本強改作『屬』,義何取乎?今定作『違』。」札迻曰:「案『蜀』當為『觸』,周禮司〈井刂〉,鄭注:『尚書大傳云:觸易君命。』盧校非。」器按:孫校是,漢書元紀:「永光元年詔:『民漸薄俗,去禮義,觸刑法。』」義正同。

〔六〕  「麑」原作「獸」,今據盧校改。拾補云:「下云『麑猶不忍』,明當作『麑』字。」識語曰:「謹案:『麑』無由訛『獸』,當是午易耳。此既作『麑』,下當為『獸』是也。」

〔七〕  韓非子說林上:「樂羊為魏將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遺之羹,樂羊坐於幕下而啜之,盡一杯。文侯謂堵師贊曰:『樂羊以我故而食其子之肉。』答曰:『其子而食之,且誰不食。』樂羊罷中山,文侯賞其功而疑其心。孟孫獵得麑,使秦西巴持之歸,其母隨之而啼,秦西巴弗忍而與之,孟孫適至而求麑,答曰:『余弗忍而與其母。』孟孫大怒,逐之;居三月,復召以為其子傅,其御曰:『曩將罪之,今召以為子傅,何也?』孟孫曰:『夫不忍麑,又且忍吾子乎?』故曰:巧詐不如拙誠,樂羊以有功見疑,秦西巴以有罪益信。」案此事又見淮南人閒篇、說苑貴德篇。又戰國策魏策、中山策載樂羊事,白帖二六、八五引董仲舒春秋決獄載秦西巴事。

〔八〕  孟子公孫丑上:「無惻隱之心非人也。」

〔九〕  孟子盡心上:「於所厚者薄,無所不薄也。」此文「厚」上疑脫「所」字。

豫章太守汝南封祈〔一〕武興、泰山太守周乘子居〔二〕,為太守〔三〕李張〔四〕所舉,函封未發,張病物故,夫人於柩側下帷見六孝廉〔五〕,曰:「李氏蒙國厚恩,據重任,咨〔六〕嘉休懿,相授歲貢〔七〕,上欲報稱聖朝,下欲流惠氓隸〔八〕;今李氏獲保首領以天年終〔九〕,而諸君各懷進退,未肯發引。妾幸有三孤,足統喪紀;正相追隨〔一0〕,蓬顆〔一一〕墳柏,何若曜德王室〔一二〕,昭顯亡者?亡者有靈,實寵賴之。歿而不朽〔一三〕,此其然乎!」於是周乘顧謂左右:「諸君欲行,周乘當止者,莫逮郎君,盡其哀惻。〔一四〕」乘與鄭伯堅〔一五〕即日辭行,祈與黃叔度〔一六〕、郅伯嚮、盛孔叔留隨轜柩〔一七〕。乘拜郎,遷陵長,治無異稱,意亦薄之。某官與祈相反〔一八〕,俱為侍御史,公車令〔一九〕,享相位焉〔二0〕。

〔一〕  「祈」,孔本書鈔七九引作「新」。

〔二〕  世說新語賞譽篇注引汝南先賢傳:「周乘字子居,汝南安城人,天姿聰明,高峙嶽立,非陳仲舉、黃叔度之儔,則不交也。仲舉嘗歎曰:『周子居者,真治國之器也。』為太山太守,甚有惠政。」

〔三〕  「守」字原脫,拾補校補,今從之。

〔四〕  「李張」,孔本書鈔七九引作「李章」,下同。案焦氏類林二引杜元凱女戒、五總志引汝南傳、群輔錄、小學紺珠六俱作「李倀」。

〔五〕  後漢書种暠列傳:「歆謂之曰:『今當舉六孝廉。』」書鈔七九引陳群同歲論:「初選孝廉,鄉舉里選選,郡舉一人,後積增至六人也。」

〔六〕  「咨」,孔本書鈔誤作「浴」。

〔七〕  漢書食貨志上:「諸侯歲貢少學之異者於天子。」後漢書蔡邕傳下:「古者取士,必使諸侯歲貢。」注:「尚書大傳曰:『古者,諸侯之於天子,三年一貢士。』」案孟浩然送張參明經舉兼向涇州覲省詩:「孝廉因歲貢。」本此。

〔八〕  史記秦始皇本紀贊:「甿隸之人。」集解:「如淳曰:『甿,古氓字,民也。』」

〔九〕  左傳隱公三年:「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國語楚語二:「若得保其首領以歿。」韋昭注:「保首領,免刑誅也。」漢書張安世傳:「專精神以輔天年。」

〔一0〕「正」疑當作「止」,此謂六孝廉,非指三孤,尋文義自明。

〔一一〕「蓬顆」,原作「蓬斅」,拾補云:「梁處素疑『〈勃,中"力改攵"〉』字。」器按當作「蓬顆」,漢書賈山傳:「使其後世曾不得蓬顆蔽冢而託葬焉。」注「顆謂土塊。」顆草書作 ,與斅相似致誤,今改正。

〔一二〕文選魏都賦注、西征賦注引應劭漢官儀:「帝室猶古言王室。」

〔一三〕左傳襄公二十四年:「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

〔一四〕拾補云:「語不明了,上下必有脫文。」器謹案:女戒、汝南傳俱作:「子居嘆曰:『不有行者莫宣公,不有止者莫卹居。』」疑此文原作「諸君欲行者,周乘當之」,謂己在行者數中耳。止、之篆文相似,迻寫者又誤移植「者」字於「止」字下,遂致不可句讀。

〔一五〕「鄭伯堅」,女戒、群輔錄、汝南傳、小學紺珠作「艾伯堅」。

〔一六〕後漢書黃憲傳:「憲初舉孝廉,又辟公府,友人勸其仕,憲亦不拒之,暫到京師而還竟無就。」據風俗通此文,則憲初舉孝廉,亦未嘗到京師,其暫到京師,或辟公府後事也。

〔一七〕案東漢人多為舉主行喪制服。後漢書傅燮傳:「再舉孝廉,聞所舉將喪,乃棄官行服。」桓鸞傳:「太守向苗舉鸞孝廉,苗卒,鸞去膠東令職,奔喪,終三年乃歸。」荀彧傳:「袁逢舉爽有道,不應,及逢卒,爽制服三年。」清波雜志五:「後漢董翊舉孝廉,為須昌令,聞舉將喪,解官歸。」此亦其比。漢代郡守兼總兵權,故稱郡守為將。

〔一八〕拾補云:「此句又有訛脫。」

〔一九〕續漢書百官志二:「公車司馬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宮南闕門,凡吏民上章,四方貢獻及徵詣公車者。」應劭漢官儀上:「公車司馬令,周官也,秩六百石,冠一梁,掌殿司馬門,夜徼宮中,天下上事及闕下,(案和帝紀注引作「諸上書詣闕下者皆集奏之」。)凡所徵召,皆總領之。」(據孫星衍校集本)

〔二0〕群輔錄:「周子居、黃叔度、艾伯堅、郅伯向、封武興、盛孔叔。右汝南六孝廉。太守李倀選此六人,以應歲舉,受版未行,倀死,子居等遂駐行喪。倀妻於柩側下帷見之,厲以宜行。子居嘆曰:『不有行者莫宣公,不有止者莫卹居。』於是與伯堅即日辭行;封、黃四人留隨柩。事見杜元凱女戒。」(焦氏類林二引女戒同,又見小學紺珠六)五總志引汝南傳:「太守李倀選周子居、黃叔度、艾伯堅、郅伯向、封武興、盛孔叔為六孝廉,以應歲舉,未行,倀死,子居等遂駐行喪。倀妻於柩側下帳見六孝廉,厲以宜行。子居歎曰:『不有行者莫宣公,不有止者莫卹居。』於是與伯堅即日辭行,留封、黃四人隨柩。時人以為知禮。」劉師培左盦集七據書鈔七九引作「豫章太守李章舉汝南封新、太山日(以今本「周」字為長)爽等為孝廉,日等未行,章病物故」,謂「較今本為昭」。案此文經書鈔刪節,其訛脫較今本為甚,劉說未當。

謹按:孝經:「資於事父以事君。〔一〕」「君親臨之,厚莫重焉。〔二〕」春秋國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三〕」禮:「斬衰,公士大夫眾臣為其君。〔四〕」乘雖見察授〔五〕,函封未發,未離陪隸〔六〕,不與賓于王〔七〕,爵諸臨城社,民神之主也〔八〕,義當服懃,關其祀紀。夫人雖有懇切之教,蓋子不以從令為孝,〔九〕而乘囂然要勒〔一0〕同儕,去喪即寵,謂能有功異也,明試無效〔一一〕,亦旋告退,安在其顯君父德美之有。

〔一〕  見士章,何本「事父」誤為「父母」。

〔二〕  聖治章文。

〔三〕  晉語一:「民生於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師教之,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長,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一事之。」

〔四〕  「臣」原作「生」,胡本作「士」,今據盧、孫說校改。拾補校改「生」作「臣」。札迻曰:「案『生』當作『臣』,儀禮喪服斬衰經云:『公士大夫之眾臣為其君,布帶繩履。』仲遠即引彼文。」

〔五〕  察授,謂察舉孝廉,使之服官從政也。

〔六〕  陪隸,前已出注,謂郡國之吏也。文選盧子諒贈劉琨詩注引傅子:「漢武元光初,郡國舉孝廉,元封五年舉秀才,歷世相承,皆向郡國稱故吏。」蓋當時守、相所辟之吏,於郡國義屬君臣,於漢朝則為陪臣重隸也,故漢人之於舉主率稱故吏也。

〔七〕  易觀卦:「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八〕  左傳僖公十九年:「民,神之主也。」

〔九〕  文選永明九年策秀才文李善注引風俗通:「子以不從令為孝,後生固宜是革,浸以為俗,豈不謬哉?」

〔一0〕何本「勒」誤「勤」。

〔一一〕書舜典、左傳僖公二十七年俱有「明試以功」語。漢書宣紀地節二年注引應劭曰:「敷,陳也,各自奏陳其言,然後試之以官,考其功德也。」此文「明試無效」,即謂試之以官,迄無功德也。

河內太守府〔一〕廬江〔二〕周景仲嚮〔三〕,每舉孝廉,請之上堂,家人宴飲,皆令平仰〔四〕,言笑晏晏〔五〕,如是三四;臨發〔六〕,贈以衣齊〔七〕,皆出自中。子弟中外〔八〕,過歷職署,踰於所望,曰:「移臣作子,於之何有。〔九〕」

〔一〕  「府」,拾補云:「疑衍。」

〔二〕  漢書地理志上注、水經淮水注引應劭曰:「故廬子國。」

〔三〕  「嚮」,拾補云:「范書本傳作『饗』。」器案:三國志吳書周瑜傳注、書鈔七二、御覽二六三引謝承後漢書亦作「周景字仲嚮」,「嚮」、「饗」古多互誤,如漢書宣紀:「上帝嘉嚮。」注:「嚮讀饗。」漢紀三正作「饗」,此誤「饗」為「嚮」也。漢書敘傳:「故能為鬼神所福饗,天下所歸往。」後漢紀五作「嚮」,此誤「嚮」為「饗」也。范書黨錮傳有蕃嚮字嘉景,(群輔錄、馬永易實賓錄五引三君八俊錄、小學紺珠六並同),與此名字正復相應,范書誤。

〔四〕  三國志魏書王粲傳注、世說新語言語篇注引典略:「劉楨字公榦,東平甯陽人,……妙選文學,使楨隨侍太子,酒酣坐歡,乃使夫人甄氏出拜,坐上客多伏,而楨獨平視。他日,公聞,乃收楨,減死輸作部。」又王粲傳注引吳質別傳:「帝嘗召質及曹休歡會,命郭后出見質等,帝曰:『卿仰諦視之。』其至親如此。」禮記曲禮注:「平視,謂視面也。」然則,平謂視面,仰謂諦視。

〔五〕  「晏晏」,大德本(描字)、類纂本作「宴宴」,古多混用。詩衛風氓:「言笑晏晏。」毛傳:「晏晏,和柔也。」抱朴子外篇疾繆:「要呼憒雜,入室視妻。……何必房集內讌,爾乃款誠著,妻妾飲會,然後分好昵哉?」則此風氣,魏、晉時猶然也。

〔六〕  漢書元紀,「臨遣。」注引應劭曰:「自臨面約敕乃遣之。」

〔七〕  「齊」,拾補云:「『資』同。」器案:易旅卦:「得其資斧。」釋文:「『資』,子夏及眾家本皆作『齊』。」周禮考工記注:「故書『資』作『齊』。杜子春云:『齊當為資。』」皆「齊」、「資」通用之證。

〔八〕  中外,謂母之兄弟之子。世說新語言語篇:「張玄之、顧敷是顧和中外孫。」又賞譽篇下:「謝胡兒作著作郎,嘗作王堪傳,不諳堪是何似人,咨謝公,謝公答曰:『世冑亦被遇。堪,烈之子,阮千里姨兄弟,潘安仁中外,安仁詩所謂子親伊姑,我父唯舅,是許允婿。』」注:「岳集曰:『堪為成都王軍司馬,岳送至北邙別,作詩曰:微微髮膚,受之父母。峨峨王侯,中外之首。子親伊姑,我父唯舅。』」

〔九〕  拾補云:「吳志周瑜傳注亦同范書云:『臣子同貫,若之何不厚。』」案三國志魏書衛臻傳:「夏侯惇為陳留太守,舉臻計吏,命婦出宴。臻以為末世之俗,非禮之正。」

河內太守司徒潁川韓演伯南〔一〕,舉孝廉,唯臨辭,一與相見,無所寵拔,曰:「我已舉若,豈可令恩偏〔二〕積於一門乎?〔三〕」

〔一〕  「演」,拾補云:「張璠漢紀作『縯』。」器案:范書韓稜傳:「稜孫演,順帝時為丹陽太守,政有能名。桓帝時為司徒,大將軍梁冀被誅,演坐阿黨抵罪,以減罪論,遣歸本郡,後復徵拜司隸校尉。」注:「演字伯南。」案桓紀:「永壽元年六月,司空房植免,太常韓縯為司空。三年冬十一月,司空韓縯為司徒。延熹二年八月,司徒韓縯、司空孫朗下獄。」則字又作「縯」,胡廣傳、黃瓊傳同;周景傳、宦者單超傳作「演」,與風俗通同。續漢書五行志一:「到其(延熹)八年,桓帝因日蝕之變,乃拜故司徒韓寅為司隸校尉,以次誅鉏,京都正清。」注:「案本傳:『寅誅左悺,貶具瑗。』雖剋折姦首,群閹相蒙,京都未為正清。」據此,則韓伯南之名又作「寅」,竊疑正當作「縯」,以字少見,傳寫誤為「演」或「寅」也。又據劉昭注,則續漢書韓寅有傳。

〔二〕  鍾本「偏」作「寵」,涉上文而誤。

〔三〕  范書周景傳:「景字仲饗,辟大將軍梁冀府,稍遷豫州刺史、河內太守,好賢愛士,其拔才薦善,常恐不及,每至歲時,延請舉吏,入上後堂,與共宴會,如此數四,乃遣之,贈送什物,無不充備。既而選其父兄子弟,事相優異,嘗曰:『臣子同貫,若之何不厚。』先是,司徒韓演在河內,志在無私,舉吏當行,一辭而已,恩亦不及其家,曰:「我舉若可矣,豈可令偏積一門。』故當時論者,議此二人。」三國志吳書周瑜傳注引張璠漢紀:「初景歷位牧守,好善愛士,每歲舉孝廉,延請入上後堂,與家人宴會,如此者數四,及贈送既備,又選用其子弟,常稱曰:『移臣作子,於政何有。』先是,司徒韓縯為河內太守,在公無私,所舉一辭而已,後亦不及其門戶,曰:『我舉若可矣,不令恩偏稱一家也。』當時論者,或兩譏焉。」案范書、張紀之所謂『當時論者』,即指應劭也。

謹按:春秋左氏傳:「夫舉無他也,唯善所在,親疏〔一〕一也。〔二〕」「祈奚〔三〕稱其讎不為諂,立其子不為比,舉其偏不為黨,建一官而三物成」〔四〕,晉國賴之,君子歸焉。蓋人君者,闢門開窗〔五〕,號咷博求〔六〕,得賢而〔七〕賞,聞善若驚〔八〕,無適也,無莫也〔九〕。周不綜臧否,而務蘊崇之〔一0〕,韓演不唯善是務,越此一概〔一一〕。夫不擇而彊〔一二〕用之,與可用而敗之,其罪一也。

〔一〕  大德本「疏」作「疏」,二字古多混用。

〔二〕  昭公二十八年文。

〔三〕  「祈奚」,左傳作「祁奚」,呂氏春秋開春篇亦作「祈奚」,與此同。器案:祁、祈古通,史記五帝本紀索隱:「堯姓伊祁氏。」魏書高紀:「懷州民伊祈苟,初自稱堯後應王,聚眾於重山。」是二字通用之證。

〔四〕  左傳襄公三年文。

〔五〕  尚書堯典:「闢四門,明四目,達四聰。」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曰:「左傳文公十八年,杜注曰:『闢四門,達四窗,以賓禮眾賢。』(釋文曰:「『窗』本亦作『聰』。」)或疑不應作『窗』。攷風俗通十反篇曰:『蓋人君者,闢門開窗,號咷博求。』此亦用堯典也。蓋古文尚書本作『囱』,『窗』者『囱』之或字,『窻』又『窗』之俗體,『聰』又『囱』之同音字,作『囱』而或如字,或讀為『聰』,猶之『台』可讀為『怡』,『尼』可讀為『昵』,『庸』可讀為『鏞』也。(作「窗」正合惠氏定宇明堂之說)」器謹案:漢書平紀注引應劭曰:「明堂所以正四時,出教化。明堂上圜下方,八窗四達,布政之宮,在國之陽,上八窗,法八風,四達法四時,九室法九州,十二重法十二月,三十六戶法三十六雨,七十二牖法七十二風。」釋名釋宮室:「窗,聰也,於內窺外為聰明也。」大戴禮記盛德篇:「一室而有四戶八聰。」張衡東京賦:「復廟重屋,八達九房。」薛綜注:「八達謂八窗也。」御覽五三三引禮含文嘉:「明堂者,八牕四闥,牕通八卦之氣。」初學記十三、類聚三八引孝經援神契:「明堂者,天子布政之宮,八牕四闥,上圓下方,在國之陽。」隋書禮儀志一:「梁武帝明堂制:『鄭玄據援神契亦云上圓下方,又云四窗八達。』」後漢書郅壽傳:「侍御史何敞上疏理之曰:『臣聞聖王闢四門,開四聰。』」以闢門開聰對言,與應氏同,「聰」亦當作「窗」,是漢、魏、六朝人所見古文尚書固皆作「開四窗」也。

〔六〕  後漢書崔駰傳:「思輔弼以媮存兮,亦號咷以詶咨。」李賢注:「號咷,哀呼也。」器案:崔駰、應劭,俱用「號咷」為求賢之意。

〔七〕  而,猶若也,而與若互文見義。

〔八〕  國語楚語下:「闔廬聞一善若驚,得一士若賞。」

〔九〕  論語里仁篇:「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皇疏引范甯曰:「適莫,猶厚薄也。比,親也。君子與人無有偏頗厚薄,唯仁義是親也。」白虎通諫諍篇:「君所以不為臣隱何?以為君之與臣,無適無莫,義之與比,為賞一善而眾臣勸,罰一惡而眾臣懼,若為卑隱為不可殆也。」後漢書文苑劉梁傳:「又著辯和同之論,其辭曰:『……君子之於事也,無適無莫,必考之以義焉。……是以君子之行,周而不比,和而不同,以救過為正,以匡惡為忠。……故君子之行,動則思義,不為利回,不為義疚,進退周旋,唯道是務,苟失其道,則兄弟不阿,苟得其義,雖仇讎不廢,故解狐蒙祁奚之薦云云。』」持論引證與應氏相同。三國志魏書陳群傳:「群轉為侍中,領丞相東西曹掾,在朝無適無莫,雅杖名義,不以非道假人。」又常林傳注引常沐豫作終制誡其子以儉葬,曰:「莊周闊達,無所適莫。」又夏侯玄傳注引魏略:「曹爽專政,豐依違二公間,無有適莫。」

〔一0〕左傳隱公六年:「芟夷蘊崇之。」杜注:「蘊,積也。崇,聚也。」

〔一一〕一概,猶言一律。楚辭九章懷沙:「同揉玉石兮,一概而相量。」

〔一二〕大德本「彊」誤「疆」。

安定太守汝南胡伊伯、建〔一〕平長樊紹孟建,俱為司空虞放掾屬〔二〕,放〔三〕遜位自劾還家,郡以伊為主簿,迎新太守,曰:「我是宰士〔四〕,何可委質於二朝乎?〔五〕」因出門名戶,占繫〔六〕陳國。紹曰:「柳下惠不去父母之國〔七〕,君子不辭下位。〔八〕」獨行服事。後公黃瓊〔九〕,大以為恨,移書汝南,論正主者〔一0〕吏,絕紹文書,而更辟伊。

〔一〕  「建」,拾補云:「下疑有脫字。」徐氏識語云:「謹案『建平長』連文,當是『伯』下有奪。」器案:疑即奪「建」字,蓋傳寫重文作小二,最易奪去也。

〔二〕  范書虞延傳:「延從孫放字子仲,少為太尉楊震門徒。」又桓紀:「延熹三年,太常虞放為司空。」注:「放字子仲,陳留人也。」

〔三〕  「放」,大德本誤作「故」,係描字。

〔四〕  宰士,謂公卿之屬官。鹽鐵論刺議:「文學曰:『今子(丞相史)處宰士之列。』」漢書翟方進傳:「請遣掾史以宰士督察。」師古曰:「謂丞相掾史為宰士者,言其宰相之屬官而位為士也。」又王莽傳下:「至成群黨,遮略乘傳宰士。」後漢書周榮傳:「蒙先帝大恩,以歷宰二城,今復得備宰士。」注:「榮辟司徒府,故稱宰士。」義詳下文按語。

〔五〕  漢代州治,亦稱為朝,尹宙碑:「綱紀本朝。」又言:「正色立朝。」此屬吏稱郡守為朝也。後漢書法真傳:「太守曰:『昔哀公雖不肖,孔子稱臣;太守虛薄,欲以功曹相屈,光贊本朝,何如?』」此郡守自稱為朝也。此文「二朝」,亦屬吏對新舊太守之稱也。

〔六〕  占繫,即占度戶口,繫著名籍。漢書宣紀:「流民自占八萬餘口。」注:「謂自隱度其戶口,而著名籍也。」

〔七〕  論語微子篇:「柳下惠為士師,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漢石經諱「邦」作「國」。

〔八〕  孟子公孫丑上:「柳下惠不羞汙君,不卑小官。」

〔九〕  黃瓊,范書有傳。

〔一0〕主者,猶言主辦之人。續漢書百官志一注引漢官儀:「頃者,舉謠言者,掾屬令史都會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狀云何。』善者同聲稱之,不善者各爾銜枚。」

謹按:春秋尊公曰宰,其吏為士。言於四海,無所不統焉〔一〕。孟軻稱:「不枉尺以直尋,況於枉尋以直尺?〔二〕」柳下惠不枉道以事人,故三黜而不去,孔子謂之不恭〔三〕。今紹見編,會以禮遊引耳,其義不同於此。伊心明審,自求多福〔四〕。近靈帝之末,司徒掾弘農董君考上名典,君事不得自劾,暫以家急假〔五〕,太守李〔六〕崇請乞相見,頫領功曹,與俱班錄訖乃謝遣。時公袁隗〔七〕意亦非之,然〔八〕彈糾。自是之後,彌以滋甚,郡用從事〔九〕,縣用府吏,上下溷淆,良可穢〔一0〕也。詩云:「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刑。〔一一〕」國之大綱也,可不申敕小懲而大戒哉〔一二〕?

〔一〕  公羊傳隱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宰者何?官也。」解詁:「以周公加宰,知為官也。」傳又云:「曷為以官氏宰士也?」解詁云:「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祿,下士略稱人。」又僖公九年:「宰周公者何?天子之為政者也。」鹽鐵論刺義篇:「春秋士不載文,而書咺者,以為宰士也。」

〔二〕  孟子滕文公下:「且夫枉尺而直尋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則枉尋直尺而利,亦可為與?」此文用其意。

〔三〕  翟灝四書考異曰:「按此豈孟子引孔子言以為斷,傳寫者訛『孔』為『孟』歟?法言淵騫篇:『或問:柳下惠非朝隱者歟?曰:君子謂之不恭。』後漢書黃瓊傳:『君子謂伯夷隘,柳下惠不恭。』概稱君子,未定其果屬誰也。」器案:此蓋應氏雜舉論、孟之文,而誤孟為孔耳,翟說未當。

〔四〕  詩大雅文王文。

〔五〕  史記高紀:「高祖為亭長時,常告歸。」集解:「李斐曰:『休謁之名也,吉曰告,凶曰寧。』孟康曰:『古者名吏休假曰告,告又音嚳。』漢律:『吏二千石有予告賜告。予告者,任官有功最,法所當得者也;賜告者,病滿三月,當免,天下優賜復其告,使得帶印紱,將官屬歸家治疾也。』」索隱:「韋昭曰:『告,請歸乞假也。』」

〔六〕  「李」,從宋本,餘本俱作「季」。

〔七〕  范書袁安傳:「逢弟隗,少歷顯官,先逢為三公。」注:「隗字次陽。」

〔八〕  「然」,拾補云:「疑脫『不』字。」

〔九〕  強汝詢漢州郡縣吏制考:「部郡國從事,每郡國各一人,主督促文書,察舉非法,其民為吏所冤,及盜賊辭訟事自言于刺史者,各屬所部從事治之。東漢時,刺史舉劾,不復覆案,從事為刺史耳目,其權益重,得自舉案二千石,郡僚掾以下,則徑自收考,守相至稱為上司焉。」(參續漢志、朱博、朱浮、第五種、史弼、橋玄等傳)

〔一0〕鍾本「穢」作「畏」,音近之誤。

〔一一〕大雅蕩文。

〔一二〕「戒」,大德本作「誡」,古通。易繫辭:「小懲而大誡。」

宗正〔一〕南陽劉祖奉為郡屬曹吏,左騎校尉〔二〕薛丞君卓為戶曹史〔三〕,太守公孫慶當祠章陵,舊俗常以衣冠〔四〕子孫,容止端嚴,學問通覽〔五〕,任顧問〔六〕者,以為御史〔七〕,時功曹白用劉祖〔八〕,祖曰:「既託帝王肺腑〔九〕,過聞前訓,不能備光輝胥附〔一0〕之任,而身當側身陪乘〔一一〕,執策握革〔一二〕,有死而已,無能為役。〔一三〕」薛丞因前自白:「今明公垂出〔一四〕,未有御者,雖云不敏〔一五〕,敢充人乏。〔一六〕」周旋進退〔一七〕,補察時闕,言出成謨,大見敬重;亦以祖為高,歲盡,俱舉孝廉。

〔一〕  「正」,兩京本作「止」,鍾本作「政」,俱誤。漢書百官公卿表:「宗正,秦官。」注引應劭曰:「周成王之時,彤伯入為宗正也。」

〔二〕  後漢書曹褒傳注引漢官儀:「羽林左騎,秩六百石,領羽林,屬光祿勳也。」

〔三〕  續漢書百官志一:「戶曹,主民戶祠祀農桑。」

〔四〕  漢書杜欽傳:「故京師(從王念孫校)衣冠謂欽為盲杜子夏以相別。」師古曰:「衣冠,謂士大夫也。」後漢書霍諝傳:「光衣冠子孫。」又黨錮羊陟傳:「家世衣冠族。」御覽二一五引魏略:「姜維家本衣冠,不願為將。」袁子正書:「古者命士以上皆有冠冕,故謂之冠族。」文選奏彈王源集注引鈔曰:「衣冠,簪纓人也。」歐陽修撰王道卿制曰:「唐將相之後,能以勛名自繼其家者,號稱衣冠盛事。」通鑑三二注:「衣冠,當時士大夫及貴游子弟也。」

〔五〕  論衡定賢篇:「以通覽古今,祕隱傳記無所不記為賢乎?……若太史公及劉子政之徒,……則有博覽通達之名矣。」

〔六〕  後漢書章紀:「皆欲置於左右,顧問省納。」續漢書百官志三:「侍中,本注曰:『無員,掌侍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抱朴子吳失篇:「不別菽麥之同異,而忝叨顧問之近任。」晉書段灼傳:「臣無陸生之才,不在顧問之地。」

〔七〕  「御史」,拾補云:「『史』疑衍。」器案:疑亦州郡之屬官,謂執御之史,與御史大夫之屬官有別。後漢書韋彪傳:「今歲垂盡,當選御史,意在相薦,子其宿留乎。」當即此御史也。

〔八〕  據此,則祖為名,上文「奉」字之上或下當有脫文耳。

〔九〕  漢書楚元王傳:「臣幸得託肺附。」師古曰:「舊解云:『肺附,謂肝肺相附著,猶言心膂也。』一說:『肺謂斫木之肺札也。自謂於帝室,猶肺札附於大材木也。』」王念孫讀書雜志五曰:「案一說近之。然既言附,又言託,則語意重出。余謂肺附皆謂木皮也,說文曰:『朴,木皮也。柿,削木札朴也。』作『肺』者,假借字耳。後漢書方術傳云:『風吹削肺』是也。(今本「肺」誤作「哺」,顏氏家訓已辯之。)小雅角弓箋曰:『附,木桴也。』正義曰:『桴謂木表之麤皮也。』桴、附、朴,聲並相近,肺、附,語之轉耳。言己為帝室微末之親,如木皮之託於木也。下文云:『臣幸得託末屬。』是其證矣。田蚡傳曰:『蚡以肺附為相。』中山靖王傳曰:『得蒙肺附。』衛青傳曰:『青幸得以肺附待罪行間。』宣六王傳曰:『博幸得肺附。』師丹傳曰:『肺附何患不富貴。』王莽傳曰:『伏自惟念得託肺附。』史記惠景間侯者表序曰:『諸侯子弟若肺附。』(今本「附」作「腑」,因「肺」字而誤。凡「肺附」字作「肺腑」者皆誤,古書「藏府」字亦無作「腑」者。)後漢書盧芳傳曰:『以肺附之故。』太玄親次:『八曰肺附乾餱,其榦已良。』義並同也。若以肺為肺肝之肺,則義不可通。」案王說是,此文義亦如之。

〔一0〕尚書大傳殷傳:「文王胥附、奔輳、先後、禦侮,謂之四鄰,以免於牖里之害。」詩大雅綿作「疏附」,毛傳:「率下親上曰疏附。」鄭箋:「疏附,使疏者親也。」

〔一一〕周禮夏官齊右:「行則陪乘。」注:「陪乘,參乘,謂車右也。」

〔一二〕周禮夏官大馭:「僕左執轡。」禮記曲禮上:「執策分轡驅之。」

〔一三〕左傳成公二年:「克於先大夫,無能為役。」杜注:「不中為之使役。」

〔一四〕「垂」,兩京本誤作「乘」。通鑑九四注:「漢、魏以來,率呼宰輔岳牧為明公。」

〔一五〕漢書文紀:「十五年春詔:『以不敏不明,而久撫臨天下,朕甚自媿。』」師古曰:「敏,材識捷疾。」

〔一六〕「乏」原作「之」,盧校作「乏」,今據改正。

〔一七〕「退」原作「對」,鍾本作「退」,今從之。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周旋。」

謹案:周禮保氏:「掌六藝之教,其一曰御。」論語曰:「吾何執,執御乎。〔一〕」「子適衛,冉子僕。〔二〕」有,政事之士,〔三〕列于四友〔四〕,然猶御者,不為役也。春秋左氏傳:「晉悼公即位,程鄭為乘馬御,訓群騶知禮。〔五〕」今國家〔六〕大駕,〔七〕大僕親御〔八〕,他出,奉車都尉御〔九〕,寧可復言執策握革,而辭讓之乎?凡黔首皆五帝子孫,何獨今之肺附〔一0〕,當見優異也?宗廟之人,或在甽畝,人之化也,何日之有〔一一〕。舊時長吏質樸,子皆駕御,故曰從兒〔一二〕。君臣父子,其揆一也〔一三〕,臣不肯御,子〔一四〕豈可然。公孫〔一五〕遂偃蹇〔一六〕不使,下陵上替,能無亂乎〔一七〕?劉祖幸免罪戾,而見褒賞,公孫於是失政刑矣〔一八〕。

〔一〕  子罕篇文。

〔二〕  論語子路篇文,「冉子」,今本作「冉有」,春秋繁露仁義法篇、論衡問孔篇、皇疏本俱作「冉子」,與此同。

〔三〕  論語先進篇:「政事:冉有,季路。」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同。

〔四〕  尚書大傳曰:「文王,胥附、奔輳、先後、禦侮,謂之四鄰,以免於牖里之害。懿子曰:『夫子亦有四鄰乎?』孔子曰:『文王得四臣,丘亦得四友焉:自吾得回也,門人加親,是非胥附與?自吾得賜也,遠方之士日至,是非奔輳與?自吾得師也,前有輝,後有光,是非先後與?自吾得由也,惡言不入於門,是非禦侮與?文王有四臣以免虎口,丘有四友以禦侮。』」(據皮錫瑞疏證本)集聖賢群輔錄載孔子四友同,是四友無冉有也。「四友」當作「四科」,陶淵明集與子儼等疏:「子夏有言:『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四友之人,親受音旨,發斯談者,將非窮途不可妄求,壽夭永無外請故邪?」「四友」亦是「四科」之誤。

〔五〕  成公十八年傳文。

〔六〕  漢人稱天子為國家,續漢書祭祀志上注引應劭漢官儀:「馬第伯封禪儀記:『十五日始齋,國家居太守府舍。』又:『國家上見之。』」即謂天子為國家。

〔七〕  續漢書輿服志上:「乘輿大駕,公卿奉引,太僕御,大將軍參乘。」

〔八〕  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太僕,秦官。」注:「應劭曰:『周穆王所置也,蓋太御眾僕之長,中大夫也。』」

〔九〕  「御」字原無,今據盧校補。續漢書輿服志上:「乘輿法駕,八卿不在鹵簿中,河南尹、執金吾、雒陽令奉引,奉車郎御,侍中參乘。」御覽二四一引韋昭辯釋名曰:「奉車都尉奉天子乘輿。辯云:『奉車都尉主乘輿乘車,尊不敢言主,故言奉。』」

〔一0〕「附」原作「腑」,今改。

〔一一〕公羊傳宣公十二年:「何日之有。」解詁:「何日之有,猶無有日。」

〔一二〕三國志魏書賈逵傳注引魏略:「楊沛前後宰歷城守,不以私計介意,又不肯以事貴人,故身退之後,家無餘積,治疾於家,借舍從兒,無他奴婢。」案世說新語德行篇:「陳太丘詣荀朗陵,貧儉無僕役,乃使元方將車。」此即所謂從兒也,蓋以兒輩充從役之事,故謂之從兒也。

〔一三〕孟子離婁下:「先聖後聖,其揆一也。」

〔一四〕「子」原作「乎」,今據拾補校改。

〔一五〕「孫」原作「子」,拾補疑作「孫」,今據改正。下文亦作「公孫」,可證。

〔一六〕後漢書蔡邕傳:「董卓為司空,聞邕名高,辟之,稱疾不就,卓大怒曰:『我力能族人,蔡邕遂偃蹇者,不旋踵矣。』」用法與此正同。文選張平子思玄賦:「偃蹇夭矯,娩以連卷兮。」李善注:「偃蹇,驕傲之貌也。」

〔一七〕左傳昭公十八年:「于是乎下陵上替,能無亂乎?」正義:「于是在下者陵侮其上,在上者替廢其位,上下失分,能無亂乎?」

〔一八〕左傳隱公十一年:「鄭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雞,以詛射穎考叔者。君子謂莊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無德政,又無威刑,是以及邪。」

聘士〔一〕彭城姜肱伯淮〔二〕,京兆〔三〕韋著休明〔四〕,靈帝踐祚〔五〕,太后臨朝,陳、竇以忠見害,中常侍〔六〕曹節〔七〕秉國之權,大作威福〔八〕,冀寵名賢,以弭己謗,於是起姜〔九〕肱為犍為太守,著東海相。肱告其人:「吾以虛獲實,蘊藉聲價,盛明之際,尚不委質,況今政在家哉!〔一0〕」遂乘桴浮海〔一一〕,莫知所極〔一二〕。而著驩以承命,駕言宵征〔一三〕,民不見德,唯〔一四〕戮是聞〔一五〕,論輸左校〔一六〕。

〔一〕  南史陶季直傳:「淡于榮利,屢召不起,號曰聘君。」義與此同。

〔二〕  「淮」原作「雅」,今校改。拾補曰:「孫云:『范書肱本傳字伯淮,以其弟字仲海、季江例之,是「淮」非「雅」明矣。』」器案:蔡邕集彭城姜肱碑、群輔錄引續漢書及善文、御覽四九九又七0七引海內先賢傳、又四二0引謝承後漢書、蒙求舊注俱作「姜肱字伯淮」。道藏本抱朴子逸民篇作「伯雅」,亦當作「淮」。

〔三〕  御覽一五七引應劭漢官儀:「京兆,絕高曰京,京,大也;十億曰兆。京兆云者,欲令帝都殷盈也。」水經河水注二引應劭說,「殷盈」誤作「啟益」。

〔四〕  後漢書徐稚傳:「延熹二年,尚書令陳蕃、僕射胡廣等,上書薦稚等曰:『臣聞善人天地之紀,政之所由也。詩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國。天挺俊乂,為陛下出,當輔弼明時,左右大業者也。伏見處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汝南袁閎、京兆韋著、潁川李曇,德行純備,著于人聽;若使擢登三事,協亮天工,必能翼宣盛美,增光日月矣。』桓帝乃以安車玄纁,備禮徵之,(以上又見御覽六三0引續漢書)並不至。帝因問蕃曰:『徐稚、袁閎、韋著,誰為先後?』蕃對曰:『閎生出公族,聞道漸訓。著長于三輔禮義之俗,所謂不扶自直,不鏤自雕。至于稚者,爰生江南卑薄之域,而角立傑出,宜當為先。』」(以上又見御覽四四五引謝承後漢書)又向栩傳:「又與彭城姜肱,京兆韋著並徵,栩不應也。」

〔五〕  器案:焦氏類林五下引此段文,前尚有「桓帝嘗徵姜肱,不至,乃下彭城,使畫工圖肱形狀。肱臥於幽闇,以被韜面,言感眩疾,不欲出風。工竟不得見之云云」,與范書所敘合,當據補。

〔六〕  續漢書百官志三:「中常侍千石。」本注曰:「宦者無員,掌侍左右,從入內宮,贊導內眾事,顧問應對給事。」

〔七〕  曹節,見後漢書宦者傳。

〔八〕  尚書洪範:「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無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國,人用側頗僻,民用僭忒。」

〔九〕  大德本「姜」誤「家」。

〔一0〕天中記九引此句作「今政在私門,夫何為哉」。左傳昭公三年:「政在家門。」

〔一一〕論語公冶長:「子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從我者,其由與。』」

〔一二〕類林引「其極」二字作「所之」。天中記引尚有「時人以為非凡」六字。後漢書肱本傳:「後與徐稚俱徵,不至。桓帝乃下彭城,使畫工圖其形狀。肱臥於幽闇,以被韜面,言感眩疾,不欲出風。工竟不得見之。中常侍曹節等專執政事,新誅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欲借寵賢德,以釋眾望,乃白徵肱為太守。肱得詔,乃私告其友曰:『吾以虛獲實,遂藉聲價,明明在上,猶當固其本志,況今政在閹豎,夫何為哉?』乃隱身遯命,遠浮海濱。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詔書至門,(注引謝承書曰:「靈帝手筆下詔曰:『肱抗凌雲之志,養浩然之氣,以朕德薄,未肯降志。昔許由不屈,王道為化;夷、齊不撓,周德不虧。郡以禮優順,勿失其意。』」)肱使家人對云:『久病就醫,遂羸服閒行,竄伏青州界中,賣卜給食,召命得斷,家亦不知其處。』歷年乃還。」抱朴子逸民篇:「桓帝以玄纁玉帛,安車軺輪聘姜伯雅,就拜太中大夫、犍為太守,不起。」事類賦六引高士傳:「姜肱十辟公府,九舉有道,皆不就。靈帝時,曹節白帝徵肱,隱身遯命,浮桴人海也。」

〔一三〕詩召南小星:「肅肅宵征。」

〔一四〕何本「唯」誤「淮」。

〔一五〕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

〔一六〕後漢書韋彪傳:「豹子著,字休明,少以經行知名,不應州郡之命,大將軍梁冀辟不就。延熹二年,桓帝公車備禮徵,至霸陵,稱疾歸,乃入雲陽山采藥不返,有司舉奏加罪,帝時原之;復詔京兆尹重以禮敦勸,著遂不就徵。靈帝即位,中常侍曹節以陳蕃、竇氏既誅,海內多怨,欲借寵時賢以為名,白帝就家拜著東海相,詔書迫切,不得已解巾之郡,政任威刑,為受罰者所奏,坐輸左校。」袁宏後漢紀二十三:「陳、竇之誅,海內冤之,曹節善招禮名賢,以衛其罪,乃言于帝,就拜姜肱為犍為太守,韋著為東海相,詔書迫切,肱浮海遁逃,卒不屈去。著不得已,遂解巾臨郡,為政任威刑,妻子放恣,為受罰家所告,論輸左校。」後漢書皇甫規傳注引漢官儀:「左校署,屬將作大匠。」

謹按:易稱:「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一〕」傳曰:「朝廷之人,入而不能出;山林之士,往而不能返。」言各有長也〔二〕。孔子嘉虞仲、夷逸〔三〕,作者七人〔四〕,亦終隱約〔五〕。姜肱高尚其事〔六〕,見得思義〔七〕,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八〕韋著邁種其德〔九〕,少有云補〔一0〕,可也;虐刑以逞,〔一一〕民心怨痛,德薄位尊,力小任重,古人懼旃,鮮能不及矣。〔一二〕

〔一〕  繫辭文。

〔二〕  注詳愆禮篇。

〔三〕  論語微子篇:「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謂:『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

〔四〕  論語憲問篇:「子曰:『賢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子曰:『作者七人矣。』」集解引包曰:「作,為也,為之者凡七人。」皇疏引王弼曰:「七人: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也。」後漢書黃瓊傳注引論語注:「七人,謂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殆即王弼釋疑說,群輔錄載七人後說,即參用王說。據應氏此文,以虞仲、夷逸等為七人,蓋漢師舊說。

〔五〕  漢書司馬遷傳:「詩、書隱約。」師古曰:「隱,憂也;約,屈也。」

〔六〕  易蠱卦:「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七〕  論語季氏篇載孔子語,子張篇載子張語並同。

〔八〕  詩小雅角弓:「綽綽有裕。」孟子公孫丑:「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

〔九〕  左傳莊公八年:「夏書曰:『皋陶邁種德。』」杜注:「邁,勉也。」

〔一0〕文選陸士衡答賈長淵詩注引漢書應劭注云:「云,有也。」器案:云猶所也。漢書諸葛豐傳:「有未云補。」文選傅長虞贈何劭王濟詩:「進則無云補。」俱言所補,與此義同。

〔一一〕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淫刑以逞,誰則無罪。」

〔一二〕拾補曰:「『能』疑衍。」徐氏識語云:「謹案:能,語詞。禮記『民鮮能久矣』,即論語『民鮮久矣』。」器案:易繫辭下:「易曰:『其亡其亡,繫於苞桑。』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少而任重,鮮不及矣。』」應語本此。

趙相汝南李統,少幼,為冀州刺史阮況〔一〕所奏「耳目不聰明」〔二〕;股肱掾史,咸用忿憤,欲詣闕自理。統聞知之,歷收其家,遣吏追還,曰:「相〔三〕久忝重任,負於素餐〔四〕,年漸七十,禮在懸車〔五〕,頃被疾病,念存首丘〔六〕,比自乞歸,未見聽許,州家〔七〕幸能為,相〔八〕得去,實上願也。〔九〕」居無幾,果徵。時冀州有疑獄,章帝見問統。統處當〔一0〕詳平,克〔一一〕厭上心,曰:「君大聰明,刺史〔一二〕侵君。〔一三〕」統曰:「臣受國厚恩,官尊祿重,不能自竭,有以報稱,久〔一四〕抱重疾,氣力羸露〔一五〕,耳聾目眩,守虛隕越〔一六〕,自分奄忽〔一七〕填壑,猥〔一八〕得承望闕廷,親見御座,不勝其喜,權時有瘳〔一九〕,辭出之後,必復故〔二0〕也,刺史不侵臣也。」上悅其遜,即日免況,拜統侍中〔二一〕。

〔一〕  「阮」字原脫,拾補據御覽六四0補,今從之。後漢書任光傳:「更始至洛陽,以光為信都太守。及王郎起,郡國皆降之,光獨不肯,遂與都尉李忠、令萬脩、功曹阮況、五官掾郭唐等同心固守。」又朱暉傳:「後為郡吏,太守阮況,嘗欲市暉婢,暉不從。及況卒,暉乃厚贈送其家,人或譏焉,暉曰:『前阮府君有求於我,所以不敢聞命,誠恐以財貨污君,今而相送,明吾非有愛也。』」當即此人。朱筠以為「大德本『況』上闕一字,當是『為』字」,非是。

〔二〕  御覽引作「耳目不聰,宜免職任」。

〔三〕  「相」,何本、郎本、程本、鍾本作「統」,郎本校云:「『統久』一本作『相久』。」拾補云:「(程本作「統」)不當從。」朱筠曰:「蓋自吏口稱『相』為是,從大德本改正。」

〔四〕  文選傅長虞贈何劭王濟詩注引韓詩曰:「何謂素餐?素者質,人但有質朴,無治民之材,名曰素餐。」

〔五〕  漢書韋賢傳:「韋孟在鄒詩:『懸車之義,以洎小臣。』」注:「應劭曰:『古者,七十懸車致仕。』」禮記王制:「七十致政則懸車。」白虎通致仕篇:「臣年七十懸車致仕者,臣以執事趨走為職,七十陽道極,耳目不聰明跂踦之屬,是以退老去,避賢者路,所以長廉遠恥也。懸車,示不用也。」公羊傳桓公五年注:「禮七十懸車致仕。」疏云:「舊說云:『日在懸輿,一日之暮。人年七十,亦一世之暮,而致其政事於君,故曰懸與致仕。』」孝經開宗明義章釋文、正義引鄭注:「七十行步不逮,縣車致仕。」文選蔡伯喈陳太丘碑文:「及文書赦宥,時年已七十,遂隱丘山,懸車告老。」論衡自紀篇:「年漸七十,時可懸輿。」三國志魏書徐宣傳:「宣曰:『七十有懸車之禮,今已六十八,可以去矣。』」又陳矯傳:「七十有懸車之禮。」司馬貞補史記序:「七十列傳,取懸車之暮齒。」器案:淮南子天文篇:「日至於悲泉,爰息其馬,是謂縣車。」公羊疏引舊說本此。

〔六〕  說文:「狐……死則首丘。」白虎通封禪篇:「狐死首丘,不忘本也。」

〔七〕  「州家」,郎本、程本作「皇家」,不可從。郎本校云:「『皇家』一作『州家』。」三國志吳書太史慈傳:「慈仕郡奏曹,會郡與州有隙,州章已去,慈晨夜到洛陽,取州章截敗之,因通郡章,州家更有章,不復見理,由是為州家所嫉。」州家亦謂州刺史也。刺史之稱為州家,蓋亦如天子之稱為國家也。唐人詩文多稱刺史為州家,本此。

〔八〕  何本、郎本、程本、鍾本「相」作「統」。

〔九〕  何本、郎本、程本、鍾本「上願」作「至願」。

〔一0〕漢書刑法志:「宣帝詔曰:『今遣廷史與郡鞠獄,任輕祿薄,其為置廷平,秩六百石,員四人,其務平之,以稱朕意。』」注:「如淳曰:『以囚辭決獄事為鞠,謂疑獄也。』」又:「二千石官以其罪名當報之。」師古曰:「當謂處斷也。」

〔一一〕御覽「克」作「剋」。

〔一二〕「刺史」,拾補曰:「御覽有『下』字。」徐氏識語云:「謹案此因下『刺史不侵臣』長『不』字,或更為『下』耳。」案宋本御覽作「不」不作「下」。

〔一三〕御覽「侵」作「親」,不可據。

〔一四〕鍾本「久」作「大」。

〔一五〕左傳昭公元年:「勿使有所壅閉湫底,以露其體。」杜注:「露,羸也,壹之則血氣集滯,而體羸露。」孟子滕文公:「是率天下而路也。」趙注:「是率導天下人以羸露之困也。」戰國策秦策:「士民潞病於內。」高注:「路羸於內。」呂氏春秋不屈篇:「士民罷潞。」高注:「潞,羸也。」案露、路、潞音義俱同。

〔一六〕左傳僖公九年:「恐隕越于下。」杜注:「隕越,顛墜也。」

〔一七〕文選馬季長長笛賦:「奄忽滅沒。」注:「方言曰:『奄,遽也。』」

〔一八〕後漢書鄧騭傳注:「猥,曲也。」

〔一九〕文選朱叔元為幽州牧與彭寵書:「欲權時救急。」權時,猶今言暫時。

〔二0〕「故」,鍾本作「固」。

〔二一〕漢書百官公卿表侍中注引應劭曰:「入侍天子,故曰侍中。」又詳孫星衍校集漢官儀上。

司徒九江朱倀〔一〕,以年老,為司隸虞詡所奏〔二〕,耳目不聰明,見掾屬大怒曰:「顛而不扶,焉用彼相〔三〕?君勞臣辱,何用為?」於是東閤祭酒〔四〕周舉曰:「昔聖帝明王,莫不歷象日月星辰〔五〕,以為鏡戒;熒惑比有變異,豈能手書,密以上聞?」倀曰:「可自力也〔六〕。」舉為創草〔七〕:「臣聞易曰:『天垂象,見吉凶。〔八〕』『觀乎天文,以察時變。〔九〕』臣竊見九月庚辰,今月丙辰,過熒惑於東井辟,金光輝合,并移時乃出。臣〔一0〕經術淺末〔一一〕,不曉天官〔一二〕,見其非常,昭昭再見,誠切怪之。臣〔一三〕誠懣憤。夫月者太陰,熒惑火星,不宜相干。臣聞盛德之主,不能無異,但當變改,有以供御。孔子曰:『雖明天子,熒惑必謀。〔一四〕』禍福之徵,慎察用之。孝宣皇帝地節元年,〔一五〕月蝕熒惑,明年有霍氏亂〔一六〕。孔子曰:『火上不可握,熒惑班變,不可息志,帝應其修無極。〔一七〕』此言熒惑火精,尤史家所宜察也。楚莊曰:『災異不見,寡人其亡。〔一八〕』今變異屢臻,此天以佑助漢室,覺悟國家也。臣誠懼史官畏忌,不敢極言〔一九〕,惟陛下深留聖思〔二0〕,按圖書之文〔二一〕,鑒古今之戒,召見方正,極言而靡諱,親賢納忠,推誠應人,猶影響也〔二二〕。宋景公有善言,熒惑徙舍,延年益壽〔二三〕。況乎至尊〔二四〕,感不旋日〔二五〕。書曰:『天威棐諶。』言天德輔誠也〔二六〕。周公將沒,戒成王以左右常伯〔二七〕、常任、準人、綴衣、虎賁〔二八〕。言此五官,存亡之機,不可不謹也。臣願陛下思周旦之言,詳左右清禁之內,謹供養之官,嚴宿衛之身,申敕屢省,務知戒慎,以退未萌,以此無疆〔二九〕。謹匍匐自力,手書密上。」上覽倀表,嘉其忠謨,倀目數病,手能細書〔三0〕。詡案大臣,苟肆私意。詡坐上謝,倀蒙慰勞。

〔一〕  後漢書順紀:「永建元年,長樂少府九江朱倀為司徒。」注:「朱倀,字孫卿,壽春人也。倀音丑良反。」又來歷傳:「太中大夫朱倀。」注:「倀音丑羊反。」又丁鴻傳:「門下由是益盛,遠方至者數千人,彭城劉愷、北海巴茂、九江朱倀,皆至公卿。」又劉愷傳:「倀能說經書,而用心褊狹。」又周舉傳:「後長樂少府朱倀代郃為司徒。」注:「倀音丑良反。」顏氏家訓風操篇:「後漢有朱張字孫卿。」字作「張」,誤。

〔二〕  後漢書虞詡傳:「虞詡,字升卿,陳國武平人也。永建元年,代陳禪為司隸校尉。」御覽六四二引續漢書:「虞詡字叔卿,陳留圉人。祖為獄吏,嘗傚于公之治獄,及詡生,經曰:『吾雖不及于公,子卿至丞相,冀得為九卿。』故字詡曰叔卿。至尚書令。」

〔三〕  論語季氏篇:「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

〔四〕  後漢書周磐傳:「潁川太守韓崇召蔡順為東閤祭酒。」司空孔扶碑:「扶當國時,辟史晨之父為東閤祭酒。」又有南閤祭酒,說文許沖表:「臣父故大尉南閤祭酒慎。」經典釋文敘錄:「陳元為司空南閤祭酒。」又有西閤祭酒,晉書衛玠傳:「玠為太傅西閤祭酒。」漢舊儀:「丞相設四科之辟,第一辟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補西曹南閤祭酒。」

〔五〕  尚書堯典:「歷象日月星辰。」史記五帝本紀:「數法日月星辰。」索隱:「尚書作『歷象日月』,則此言數法,是訓歷象二字,謂命羲、和以歷數之法,觀察日月星辰之早晚,以敬授人時也。」

〔六〕  三國志魏書曹爽傳注引魏末傳:「司馬懿謂李勝曰:『今當與君別,自顧氣力轉微,後必不更會,因欲自力,設薄主人,生死共別,令師、昭兄弟,結君為友,不可相舍去,副懿區區之心。』」唐書白志堅傳:「硜硜自力,有知數。」自力猶言自盡其力。鍾本「力」作「立」,非是。

〔七〕  論語憲問篇:「為命,裨諶草創之。」器按:范書周舉傳:「後長樂少府朱倀代郃為司徒,舉猶為吏。時孫程等坐懷表上殿爭功,帝怒,悉徙封遠縣,洛陽令促期發遣。舉說朱倀曰:『朝廷在西鍾下時,非孫程等豈立?雖韓、彭、吳、賈之功,何以加諸。今忘其大德,錄其小過;如道路夭折,帝有殺功臣之譏。及今未去,宜急表之。」倀曰:『今詔怒,二尚書已奏其事,吾獨表此,必致罪譴。』舉曰:『明公年過八十,位為台輔,不於今時竭忠報國,惜身安寵,欲以何求?祿位雖全,必陷佞邪之譏,諫而獲罪,猶有忠貞之名。若舉言不足採,請從此辭。」倀乃表諫,帝果從之。」疑此與應書載舉所作奏,當為一事,而蔚宗省其表耳。

〔八〕  繫辭上文。

〔九〕  賁卦文。

〔一0〕「臣」字原無,拾補校補,今從之。

〔一一〕漢書東平思王傳:「詔書又敕傅相:『自今以來,非五經之正術,敢以游獵非禮道王者,輒以名聞。』」又:「後三歲,天子詔有司曰:『今聞王改行自新,尊修經術。』」又翟方進傳:「當以經術進,努力為諸生學問。」案漢時以經術飾吏事,故言政事者,率以經術為準繩。

〔一二〕史記天官書索隱:「案天文有五官,官者,星官也,星座有尊卑,若人之官曹列位,故曰天官。」案天官謂掌天文之官,因而名其業亦曰天官,太史公自序所謂「學天官於唐都」是也。

〔一三〕「臣」字原無,據拾補校補補。

〔一四〕漢書天文志:「熒惑,天子理也,故曰:雖有明天子,必視熒惑所在。」隋書天文志中亦有「雖有明天子,必視熒惑所在」之文。案:開元占經三0引石氏曰:「熒惑,天子之理也,東西南北無常,五月而出。』又引荊州占曰:「熒惑,上承天一,下主司天下人臣之過,司驕、司奢、司禍、司賊、司飢、司荒、司死、司喪、司日、司直、司兵、司亂,熒惑無不主之。王者禮義,熒惑不留其國;凶殃,熒惑罰之。」

〔一五〕漢書宣紀注引應劭曰:「以先者地震,山崩水出,於是改年曰地節,欲令地得其節。」

〔一六〕漢書天文志:「地節元年,正月戊午,乙夜月食熒惑,熒惑在角亢,占曰:憂在宮中,非賊而盜也,有內亂,讒臣在旁,其辛酉,熒惑入氐中,氐,天子之宮,熒惑入之,有賊臣。」又曰:「四年,故大將軍霍光夫人、顯將軍霍禹、范明友,奉車霍山,及諸昆弟賓婚為侍中諸曹九卿群守,皆謀反,咸伏其辜。」器案:漢書紀、傳,俱載霍氏亂在地節四年,與志相合,此作明年(地節元年之明年),誤,當據改。

〔一七〕開元占經三0引吳龔天文書:「熒惑,火之精,其位在南方,赤帝之子,方伯之象也,為天候主氣成敗,司察妖孽,東西南北無有常,出則有兵,入則兵敗,周旋止息,乃為死喪。」

〔一八〕春秋繁露必仁且智篇:「楚莊王以天不見災,地不見孽,則禱之於山川曰:『天其將亡予邪?不說吾過,極吾罪也?』」案此事又見說苑君道篇、後漢書明紀永平三年詔、論衡譴告篇、渚宮舊事一。

〔一九〕漢書文紀:「二年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極言、極諫義同。

〔二0〕「思」,郎本誤「恩」。

〔二一〕後漢書班彪傳注:「圖書,河圖、洛書也。」又桓譚傳注:「圖書,即讖緯符命之類也。」漢書藝文志天文家有圖書祕記十七篇。

〔二二〕書大禹謨:「惠迪吉,從逆凶,惟影響。」後漢書郎顗傳:「天之應人,敏于影響。」

〔二三〕呂氏春秋制樂篇:「宋景公之時,熒惑在心,公懼,召子韋而問焉,曰:『熒惑在心,何也?』子韋曰:『熒惑者,天罰也;心者,宋之分野也;禍當於君。雖然,可移於宰相。』公曰:『宰相,所與治國家也,而移死焉,不祥。』子韋曰:『可移於民。』公曰:『民死,寡人將誰為君乎?寧獨死。』子韋曰:『可移於歲。』公曰:『歲害則民饑,民饑必死,為人君而殺其民以自活也,其誰以我為君乎?是寡人之命固盡已,子無復言矣。』子韋還走,北面載拜曰:『臣敢賀君,天之處高而聽卑,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三賞君,今夕熒惑其徙三舍,君延年二十一歲。』公曰:『子何以知之?』對曰:『有三善言,必有三賞。熒惑必三徙舍,舍行七星,星一徙當一年,三七二十一,臣故曰君延年二十一歲矣。臣請伏於陛下以伺候之,熒惑不徙,臣請死。』公曰:『可。』是夕熒惑果徙三舍。」案此事又見淮南道應篇、史記宋世家、新序雜事四、論衡變虛、無形二篇。

〔二四〕文選東京賦:「降至尊以訓慕。」注:「至尊,天子也。」

〔二五〕漢書李尋傳:「子孫之福,不旋日而至。」蔡邕答詔問災異:「易傳曰:『陽感天,不旋日。』」不旋日,猶言日影不移,極言其速。

〔二六〕康誥:「天畏棐忱。」漢書敘傳:「幽通賦:『實棐諶而相訓。』」注引應劭曰:「棐,輔也;諶,誠也。」三國志魏書公孫瓚傳注引漢晉春秋:「袁紹與公孫瓚書:『天威棐諶。』」與此合。器案:威、畏古通,爾雅釋詁:「棐,俌也。」郭注、文選幽通賦注引書,「畏」皆作「威」,廣雅釋詁:「威,德也。」周頌有客:「既有淫威,降福孔夷。」正義:「言有德,故易福。」宣光五經從橫,以德釋威,當有所本。偽孔云:「天德可畏,以其輔誠。」蓋不知舊訓,故望文生義,而增字以解經也。又文選注引「諶」作「忱」,云:「『諶』與『忱』,古字通。」按書大誥:「天棐忱辭。」漢書孔光傳引「忱」作「諶」,孔彪碑用書文作「上帝棐諶」,詩大明:「天難忱斯。」說文引作「諶」,蕩:「其命匪諶。」說文引作「忱」,廣韻:「『忱』與『諶』同。」

〔二七〕文選陳太丘碑注引漢官儀:「侍中,周官,號曰常伯,選於諸伯,言其道德可常尊也。」又東京賦注、藉田賦注、安陸王碑注引漢官儀「侍中,周成王常伯任侍中,殿下稱制,出即陪乘,佩璽抱劍。」

〔二八〕按見尚書立政,書序云:「周公作立政。」此云:「周公將沒戒成王云云。」其說不同。考舉父防,師事徐州刺史蓋豫,受古文尚書,則舉此說,蓋亦古文師說也。

〔二九〕大德本「疆」誤「彊」,係後描字。

〔三0〕後漢書循吏傳序:「其以手跡賜方國者,皆一札十行,細書成文,勤約之風,行于上下。」

謹按:論語:「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一〕」「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二〕」傳曰:「心苟不競,何憚於病。〔三〕」朱倀位極人臣,視事數年,訖無一言,彌縫時闕〔四〕。又倀年且九十,足以惛憒,義當自引,以避賢路〔五〕,就使有枉,欣以俟命耳,何能乃發忿〔六〕,欲自提理。周舉為人謀而不忠〔七〕,維訖〔八〕匡陳,起自營衛。夫奉義順之謂禮,愛人而不以德〔九〕,不可謂仁,信不由中〔一0〕,文辭何為?向遇中宗永平之政〔一一〕,救罪不暇,何慰勞之有?李統內省不疚〔一二〕,進退溫雅,明主是察,終為長者〔一三〕。

〔一〕  里仁文。

〔二〕  學而文。

〔三〕  左傳僖公七年:「諺有之:『心則不競,何憚於病。』」

〔四〕  左傳僖公二十六年:「彌縫其闕。」

〔五〕  史記萬石君傳:「願歸丞相侯印,乞骸骨歸,避賢者路。」謂避讓賢者出仕之路也。

〔六〕  拾補云:「『能』衍。」識語云:「謹案:能、乃聲近通用。淮南子:『此何遽不能為福乎?』藝文類聚引『能』作『乃』。漢書匈奴傳:『然後乃備。』漢紀『乃』作『能』。此文當是『能』字,後人識『乃』於旁,錯廁正文耳。」

〔七〕  論語學而篇:「為人謀而不忠乎?」

〔八〕  「維訖」,拾補云:「二字疑。」器案:疑是「雖託」二字訛。

〔九〕  禮記檀弓上:「君子之愛人也以德。」

〔一0〕左傳隱公三年:「信不由中。」

〔一一〕漢書刑法志:「自建武、永平,朝無威福之臣,邑無豪傑之使,以口率計斷獄,少於成、哀之間什八,可謂清矣。」

〔一二〕論語顏淵篇:「內省不疚。」

〔一三〕慧琳一切經音義二三引風俗通:「春秋之末,鄭有賢人者著書一篇,號鄭長者,謂年長德艾,事長於人,以之為長者也。」意林引風俗通:「禮云:『群居五人,長者必異席。』今呼權貴作長者,非也。」

蜀郡太守潁川劉勝季陵,去官在家,閉門卻掃〔一〕,歲致敬郡縣,答問而已,無所褒貶,雖自枝葉〔二〕,莫〔三〕力。太僕杜密周甫,亦去北海相,在家,每至郡縣,多所陳說,牋記括屬〔四〕;太守王昱,頗厭苦之,語次〔五〕:「聞得京師書,公卿舉故大臣劉季陵,高士也,當急見徵。」密知以見激,因曰:「明府在九重〔六〕之內,臣吏惶畏天威,莫敢盡情。劉勝位故大夫,見禮上賓〔七〕,俯伏甚於鱉蝟,泠澀比如寒蜒〔八〕,無能往來,此罪人也〔九〕。清雋就義,隱居篤學,時所不綜,而密達之,冤疑勳賢,成陳之罪,所折〔一0〕而密啟之〔一一〕,明府賞刑〔一二〕得中,令問休揚〔一三〕,雖自天然之姿〔一四〕,猶有萬分之一〔一五〕。詩不云乎:『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一六〕』人情所有,庶不為闕,既不善是,多見譏論,夫何為哉?」於是昱甚悅服,待之彌厚〔一七〕。

〔一〕  後漢書杜密傳作「閉門掃軌」,李賢注:「軌,車跡也。言絕人事。」

〔二〕  左傳文公七年:「公族者,公室之枝葉也。」白虎通五行篇:「親屬臣諫不相去,何法?法木枝葉不相離也。」

〔三〕  「莫」下,拾補云:「疑脫『為致』二字。」

〔四〕  拾補云:「『括』疑『聒』。」器案:廣博物志十七引作「託」,范書杜密傳:「每謁守令,多所陳託。」「括」當為「託」之誤,盧說非。

〔五〕  史記黥布傳:「從容語次,譽赫長者也。」漢書循吏黃霸傳:「吏民見者,語次尋繹。」案莊子田子方篇:「胸次」,注云:「次,中也。」語次,猶今說話間也。

〔六〕  楚辭九辯:「豈不鬱陶而思君兮,君之門以九重。」

〔七〕  通鑑五五作「位為大夫,見禮上賓。」胡注:「位為大夫,謂在朝列也。見禮上賓,謂郡守接遇之也。」

〔八〕  西京雜記二:「元狩二年,大寒,雪深五尺許,野鳥獸皆死,牛馬皆蜷縮如蝟。」文選鮑照代出自北門行:「馬毛縮如蝟。」「寒蜒」,拾補曰:「范書作『蟬』。」器案章懷注云:「寒蟬,謂寂默也。楚辭曰:『悲哉,秋之為氣也,蟬寂寞而無聲。』」方言十一:「寒蜩,螿也,似小蟬而青。」今案:寒蜩即寒蟬,蟬之一種,至秋深天寒則不鳴,故稱瘖蜩。北史尉古真傳:「瑾好學吳人搖脣振足,為人所哂,見人好笑,時論比之寒蟬。」

〔九〕  後漢書杜林傳注引風俗通:「若能納而不能出,能言而不能行,講誦而已,無能往來,此俗儒也。」器案尚書君奭:「無能往來,茲迪彝教,文王蔑德,降于國人。」偽孔傳:「有五賢臣,猶曰其少,無所能往來,而五人以此道德教文王,以精微之德,下政令于國人。言雖聖人,亦須良佐。」漢書朱雲傳:「雲數上書,言丞相韋玄成,容身保位,亡能往來。」李奇注曰:「不能有所前卻也。」

〔一0〕「所折」,拾補云:「疑有訛脫。」

〔一一〕器案:范書此段作「今志義力行之賢,而密達之,違道失節之士,而密糾之」。

〔一二〕「刑」,大德本、何本同,范書亦作「刑」,朱藏元本、仿元本、兩京本、胡本、郎本、程本、鍾本、奇賞本作「賢」。

〔一三〕「問」,胡本、郎本作「聞」。綱目集覽十一:「令,善;休,美也。『問』與『聞』通,並音文運反,謂美善之名聞播揚也。」

〔一四〕文選陸士衡宴玄圃園詩注引桓譚新論:「聖人天然之姿,所以絕人遠者也。」後漢書第五倫傳:「陛下即位,躬天然之德。」天然,猶言自然。

〔一五〕淮南泰族:「夫欲治之主不世出,而可與治之臣不萬一。」漢書張釋之傳:「有如萬分一。」又谷永傳:「不能褒揚萬一。」師古曰:「言萬分之一。」文選典引:「竊作典引一篇,雖不足雍容明盛萬分之一,猶啟發憤滿,覺悟童蒙。」義俱同,為今語「萬一」所本。

〔一六〕小雅大田文。

〔一七〕范書杜密傳:「杜密字周甫,潁川陽城人也,為人沈質,少有厲俗志,為司徒胡廣所辟,稍遷代郡太守,徵,三遷太山太守,北海相。後密去官還家,每謁守令,多所陳託。同郡劉勝,亦自蜀郡告歸鄉里,閉門掃軌,無所干及。太守王昱謂密曰:『劉季陵清高士,公卿多舉之者。』密知昱激己,對曰:『劉勝位為大夫,見禮上賓,而知善不薦,聞惡無言,隱情惜己,自同寒蟬,此罪人也。今志義力行之賢而密達之,違道失節之士而密糾之,使明府賞刑得中,令聞休揚,不亦萬分之一乎?』昱慚服,待之彌厚。」

謹按:論語:「澹臺滅明,非公事未嘗至於偃之室也。〔一〕」「君子思不出其位。〔二〕」孟軻亦以為「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三〕」劉勝在約思純〔四〕,其靜已甚,若時意宴及,言論折中〔五〕,亦無嫌也。杜密婆娑〔六〕府縣,干與王政,就若所云,猶有公私;既見譏切,不蹴坐謝負,而多伐善〔七〕,以為己力,〔八〕惟顏之厚〔九〕,博而俗矣〔一0〕。

〔一〕  雍也篇文。

〔二〕  憲問篇文。

〔三〕  孟子盡心上作「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此蓋記憶偶倒,在古書中往往有之。如呂氏春秋重言篇引詩「何其久也,必有以也,何其處也,必有與也」,今詩式微作「何其處也,必有與也,何其久也,必有以也」。玉篇人部仕下引論語「學而優則仕,仕而優則學」,金樓子立言下同,今論語子張篇作「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是其證。

〔四〕  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在約思純。」

〔五〕  史記孔子世家贊:「折中於夫子。」索隱:「離騷云:『明五帝以折中。』王叔師云:『折中,正也。』宋均云:『折,斷也;中,當也。按言欲折斷其物而用之,與度相中當,故以言其折中也。』」

〔六〕  詩陳風東門之枌:「婆娑其下。」漢書敘傳答賓戲:「婆娑虖術藝之場。」文選注引項岱曰:「婆娑,偃息也。」廣雅釋言:「媻娑,往來貌。」晉書王述傳:「王昶白牋於文皇帝曰:『昔與南陽宗世林共為東宮官屬,世林少得好名,州里瞻敬,及其年老,汲汲自勵,恐見廢棄。世人咸共笑之。若天假其壽,致仕之車,不為此公婆娑之事。』」義與此同。

〔七〕  論語公冶長:「願無伐善,無施勞。」

〔八〕  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貪天之功,以為己力。」

〔九〕  書五子之歌:「鬱陶乎予心,顏厚有忸怩。」潘岳閑居賦:「雖吾顏之云厚,猶內媿于甯、蘧。」

〔一0〕困學紀聞十二:「為杜密之居鄉,猶效陳孟公、杜季良也;為劉勝之居鄉,猶效張伯松、龍季高也;制行者宜知所擇。」胡氏讀史管見四:「或問:『劉勝、杜密,所處誰賢?』曰:『勝賢。如密之論,軒揚激發,固非常士所及;然勝之行,深潛靜退,可為鄉里之式。如密之論,非惟犯出位之譏,亦取禍辱之道也;遇王昱賢者,故能容之耳。』」陸樹聲長水日鈔曰:「余以為為劉勝易,為杜密難。使密所陳託,一出於公,而足以取信則可;不然,則寧為劉季陵者之不至失己也。此魯男子所謂:『以我之不可,學柳下惠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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