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学校制度 唐王朝是在隋末农民大起义的烈焰中建立起来的。它慑于农民大起义的威力,需要广泛地集中地主阶级的力量,以期巩固其统治。因此它一方面固然为了强化王权,不得不压抑一部分赵、魏旧族;而另一方面必须广泛搜罗地主阶级人才,所以又在隋代的基础上继续发展科举制度,藉以选拔官吏,充实统治政权。

在谈唐代的科举制度以前,应该先讲一讲唐代的学校制度。

唐代的学校制度,大抵是从前代的学校制度发展而来的。南朝自晋、宋以来,有国子学与太学;北朝自北魏以来,有国子、太学、四门等学。唐承南北朝旧制,加以扩大充实,分成六学。“一曰国子,二曰太学,三曰四门,四曰律学,五曰书学,六曰算学”(《唐六典·国子祭酒》)。

新唐书·选举志》称:“凡学六,皆隶于国子监。国子学生三百人……太学生五百人……四门学生一千三百人,律学生五十人,书学生三十人,算学生三十人。”六学学生,都由尚书省挑补。国子、太学、四门、书学、算学的学制,最高的年限是“在学九岁,律生六岁”。四门学生毕业后,可以升入太学;太学生毕业后,可以升入国子学。学生的学龄是“年十四以上,十九以下;律学十八以上,二十五以下”,每十天,有“旬假”一天。每年的五月,有“田假”;每年的九月,有“授衣假”,各十五天。

国子监置国子祭酒一人,有如后世的大学校长职位。国子司业一人,后来增为二人,有如后世的大学教务长职位。各学置博士、助教和直讲。学生入学以后,要按学则学习,每旬的第一天,博士、助教要检查学生上一旬的作业,如果在学学生“艺业不进”,“不修法度”,就有被黜退的可能。

唐太宗贞观时,增筑学舍一千二百间,选名儒充任学官,国学等学生有三千二百六十人。史称:“于是四方学者,云集京师。乃至高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诸酋长,亦遣子弟请入国学,升讲筵者至八千余人。”(《资治通鉴》唐贞观十四年)当时国学之盛,为魏晋以来所未有。

天宝以后,生徒流散,到了唐宪宗元和二年(公元807年),又重新设置学生员额,西京国子馆生八十人,太学生七十人,四门生三百人,广文六十人,律馆二十人,书、算馆各十人。东都国子馆生十人,太学生十五人,四门生五十人,广文十人,律馆十人,书馆三人,算馆二人。

除了国子六学以外,还有属于门下省的宏文馆与属于东宫的崇文馆。宏文馆学生三十人、崇文馆学生二十人,只有勋臣贵戚宰相公卿的子弟,才有入学的资格,可以说是“宫廷学院”。

州、县也设立学校。“京都学生八十人,大都督府、中都督府、上州各六十人,下都督府、中州各五十人,下州四十人,京县五十人,上县四十人,中县、中下县各三十人,下县二十人”(《新唐书·选举志》)。州、县学生,由州县长官挑补。每年十一月,州县把卒业的优秀学生,送往尚书省应试。唐玄宗时,全国州县学生共有六万七千人之多,事见《通典·选举典》。

学校修习的科目,主要是九经。以《礼记》、《左传》为大经,《诗》、《周礼》、《仪礼》为中经,《易》、《尚书》、《公羊传》、《梁传》为小经。“通二经者,大经、小经各一,若中经二;通三经者,大经、中经、小经各一;通五经者,大经皆通,余经各一。”(《新唐书·选举志》)此外《论语》、《孝经》两书,必须兼通。课程修习的时间,“凡治《孝经》、《论语》共限一岁,《尚书》、《公羊传》、《梁传》各一岁半,《易》、《诗》、《周礼》、《仪礼》各二岁,《礼记》、《左氏传》各三岁。学书,日纸一幅,间习时务策,读《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尔雅》”(《新唐书·选举志》)。律学、算学、书学的修习科目,另有规定,和一般的不一样。“凡书学,《石经》三体限三岁,《说文》二岁,《字林》一岁。凡算学,《孙子》、《五曹》共限一岁,《九章》、《海岛》共三岁,《张丘建》、《夏侯阳》各一岁,《周髀》、《五经算》共一岁,《缀术》四岁,《缉古》三岁,《记遗》、《三等数》皆兼习之”(《新唐书·选举志》)。

因为当时学校修习的主要科目是九经,故唐太宗以“儒学多门,章句繁杂,诏国子祭酒孔颖达与诸儒撰定五经义疏凡一百七十卷,名曰《五经正义》,令天下传习”(《旧唐书·儒学传》序)。这样,《五经正义》就成为当时最标准的课本。今天我们在《十三经注疏》中所看到的《周易正义》、《尚书正义》、《毛诗正义》、《礼记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就是唐代孔颖达等所撰定的《五经正义》。

唐玄宗开元二十九年(公元741年),始置崇玄学,天宝元年(公元742年),两京各置崇玄学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崇玄学学生,西京、东都各百人。习《老子》、《庄子》、《文子》、《列子》,亦曰道举。“官秩、荫第同国子,举送、课试如明经”(《新唐书·选举志》)。因为修习的经典有《老子》、《庄子》,所以陆德明撰《经典释文》时,也把两书收入书内,作为当时修习经学的标准课本。

唐制,“不得辄使许百姓任立私学”(《唐会要》卷三十五《学校》)。但是儒生在家自学,学成也得由州郡保荐、去京参加考试,称为“乡贡”。

唐代的科举制度 唐代的科举,分贡举和制举。先讲贡举。

贡举的科目很多,有秀才,有明经(又分明五经、明三经、明二经、学究一经、明《三礼》、明《三传》),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三史(《史记》、《汉书》、《后汉书》),有一史,有道举,有童子(十岁以下能通经者)等等,设立的科举名目虽多,而当时士人大都趋向于明经、进士两科。进士科比明经科要难,进士的录取率,平均为投试总人数的百分之一二。唐中期以后,录取额一般在三十人左右(详见下文)。明经的录取额较宽,录取率平均为投试总人数的十分之一二,每次录取额一般在一百一二十人左右。

唐高祖武德五年至九年,共录取进士二十六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五点二人。太宗在位二十三年,共录取进士二百五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八点九一人。高宗在位三十三年,共录取进士五百八十七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一七点七九人。中宗嗣圣元年的进士录取额是四十九人。武则天在位二十一年,共录取进士五百十八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二四点六七人,中宗又在位五年,共录取进士一百九十三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三八点六人。睿宗在位三年,共录取进士八十九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二九点六七人。玄宗在位四十四年,共录取进士一千一百六十三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二六点四三人。肃宗在位四年,共录取进士一百五十四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三八点五人。代宗在位十三年,共录取进士四百十七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三二点〇七人。德宗在位二十四年,共录取进士五百九十四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二四点七五人。顺宗永贞元年,录取进士二十九人。宪宗在位十五年,共录取进士四百十八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二七点八七人。穆宗在位四年,共录取进士一百二十七人,平均每年的录取额是三一点七五人。敬宗在位二年,共录取进士三十四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十七人。文宗在位十三年,共录取进士四百二十五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三二点六九人。武宗在位六年,共录取进士一百四十三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二三点八三人。宣宗在位十四年,共录取进士四百三十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三〇点七一人。懿宗在位十三年,共录取进士三百九十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三〇人。僖宗在位十四年,共录取进士三百四十七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二四点七九人。昭宗在位十九年,共录取进士四百二十四人,每年的平均录取额是二二点三二人。除了中宗嗣圣元年是例外,穆宗、文宗、宣宗、懿宗四朝共四十四年,每年平均录取三十至三十一二人,算是最高额了(1)。唐代进士科最高额只录取三四十人左右,所以进士科最为矜贵。到了南宋,进士科一次就录取四五百人,反为社会所不重视了。

因为进士的名额少,录取率低,故当时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唐国史补》)的说法。进士科加试诗文,比起明经来更符合当时统治政权延揽文学人才的规格要求。所以久而久之,明经科渐渐不为时人所重(2),而进士科独为矜贵。李肇《唐国史补》称:“进士始于隋大业中,盛于贞观、永徽之际,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唐高宗时,宰相薛元超(薛道衡之孙)曾对他的亲友讲:“吾不才,富贵过分。然平生有三恨,始不以进士及第,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隋唐嘉话》)。可见当时人士对进士科的钦羡。

武则天、唐中宗以后,进士科更为贵重。中唐时,礼部员外郎沈既济这样说过:“初国家自显庆(公元656—660年)以来,高宗圣躬多不康,而武太后任事。……太后颇涉文史,好雕虫之艺。永隆(公元680年)中,始以文章选士。及永淳(公元682—683年)之后,太后君临天下二十余年,当时公卿百辟,无不以文章达,因循日久,浸以成风。至于开元、天宝(公元713—755年)……百余年间,生育长养,不知金鼓之声、烽燧之光,以至于老。……父教其子,兄教其弟,无所易业。大者登台阁,小者任郡县,资身奉家,各得其足,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焉。是以进士为士林华选,四方观听,希其风采,每岁得第之人,不浃辰(十二日)而周闻天下。”(《通典·选举典》注引)进士科已成仕进的共同趋向,当时显贵,几乎很少不是从文章科举出身的。《通典·选举典·杂议论》评曰:“我开元、天宝之中,一岁贡举,凡有数千,而门资、武功、艺术、胥吏,众名杂目,百户千途,入为仕者,又不可胜纪。”魏晋南北朝以来世家大族所重视和凭依的“门资”,这时已和武功、胥吏、艺术等途相提并论,无怪门阀士族子弟,宁愿舍弃门资,而奔竞于科场。唐武宗时,宰相李德裕曾对武宗说:“臣无名第(不是进士科出身),不合言进士之非。然臣祖(李栖筠)天宝末,以仕进无他途,勉强随计,一举登第。自后不于私家置《文选》,盖恶其祖尚浮华,不根艺实”(《旧唐书·武宗纪》会昌四年)。这几句话尽管反映了出身赵魏大族的赵郡李氏,认为进士科“祖尚浮华”,抱有反感;但也说明了当时士人包括世家大族子弟在内,不得不通过科举以求仕进的事实。

唐语林》称:唐“宣宗尚文学,尤重科名。”“爱羡进士,每对朝臣,问:‘登第否?’有以科名对者,必有喜,便问所赋诗赋题,并主司姓名。或有人物优而不中第者,必叹息久之。尝于禁中〔殿柱〕题‘乡贡进士李道龙’。”帝王的提倡,士大夫的趋向,结果朝官如非科第出身,便被视为不是正途出身了。

贡举考试本来是由吏部考功司的考功员外郎主持的。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以员外郎资望浅,镇不住考场,改派礼部侍郎充任主考官,从此考场亦设于礼部。每次考试毕,由礼部放榜后,再送中书门下政事堂详复。

考场的规矩很多,关防很严。白天如果还未交卷,晚上可以继续作业,所谓:“唐制,举人试日,既暮,许烧烛三条。韦永贻试日,先毕,作诗云:‘褒衣博带满尘埃,独上都堂纳卷回。蓬巷几时闻吉说,棘篱何日却重来。三条烛尽钟初动,七转丹成鼎未开。残月渐低人扰扰,不知谁是谪仙才。’又云:‘白莲千朵照廊明,一片升平雅颂声。才唱第三条烛尽,南宫风月画难成。’”(《能改斋漫录》)

进士考试的科目,有时务策五道;有帖经,后来又加试诗赋各一篇。先讲时务策,顾名思义,就是考试应举者对当时政治现状的看法和处理方法,本来这是最能联系当时现状实际的。如唐文宗太和二年(公元828年),进士刘在制举的直言极谏科中,写成了一篇洋洋洒洒的时务策,攻击当时宦官擅权,可是主考官怕得罪宦官,不敢把这篇策文加以推荐。可见具有真知灼见,针对政局的敏感性较强的时务策,由于主考官有所顾忌,往往被抹煞了。四平八稳,碌碌无奇,“所言皆冗龊常务”(《新唐书·刘传》)的对策,反而得到好评。策试的实际效果可想而知。再讲帖经。考试进士时,帖一大经,即《礼记》和《左传》。“以所习经,掩其两端,中间开唯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字,随时增损,可否不一,或得四,或得五,或得六,为通。后举人积多,故其法益难,至有帖孤章绝句,疑似参互者以惑之”(《文献通考·选举考》)(3)。唐代的帖经,无例可举,我们姑举北宋的帖经为例。《文献通考·选举考》云:“按自唐以来,所谓明经者,不过帖书墨义而已。愚(马端临自称)尝见东阳丽泽吕氏家塾有刊本《吕许公夷简应本州乡举试卷》,因知墨义之式。盖十余条,有云‘作者七人矣(见《论语·宪问》),请以七人之名对’。则对云:‘七人某某(长沮、桀溺、荷丈人、石门晨门、荷蒉、仪封人、楚狂接舆)也。谨对。’有云‘见有礼于其君者,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见《左传》文公十八年),请以下文对’。则对云,下文曰:‘见无礼于其君者,如鹰毡之逐鸟雀也。谨对。’有云请以注疏对者,则对云注疏曰云云,谨对。有不能记忆者,则只云‘对未审’。……其上则具考官批凿,如所对善,则批一‘通’字;所对误及未审者,则批一‘不’字。”可见帖经,完全依靠死记硬背。唐代是填充法;北宋是填充法以外,加提示法,提示上文,对答下文。这样的考试,不可能发现真才实学。诗、赋虽然有祖尚浮华之病,但多少能测验应试士子的才华和文章词采,所以唐代考试进士后来特别注重诗、赋,而唐代诗、赋名家也特别多。

唐代前期的进士,如郭元振、陈子昂萧颖士李华等,很多都由太学生登第的,《摭言》称:“开元已前,进士不由两监(西京国子监和东都国子监)者,深以为耻。”到了唐中叶以后,国学废堕,渐重“乡贡”。

乡贡应进士举,在京都由京兆府保送,因为京都人才荟萃,报名应进士举的士子多,所以由京兆府差万年县尉先进行一次预试(只考诗、赋),成绩优异的一般列在前十名,称为等第(4)。京兆府考取的前十名,到了礼部考试的时候,往往名列前茅,十中七八,所以试人很重视等第。外府录送,称为拔解,事先不经过预试;但中唐元和中,同、华解送,也先经过诗、歌、文、赋、帖经五场预试,由于经过严格甄选,所以时称:“同、华解,众推利市,与京兆无异,若首送无不捷者。”(《文献通考·选举考》)有些州在解送前,为了要确定解送单上第一名人选,因此也往往非正式地由州吏试以诗赋。白居易在杭州,曾试举人《长剑倚天外》赋、《余霞散成绮》诗,试毕解送,徐凝第一名,张祜第二名。张祜不服气,“遂行歌而迈,凝亦鼓而归”(《唐诗纪事》),对名次争夺得很厉害。唐代被举送应试的士人,称为举人,和明清乡试中试者之称为举人,是有区别的。

据《摭言》和《唐国史补》称:当时各州申送举子赴京应举,曰“解”。解送单上第一名称“解头”(犹后世之“解元”)。考试的场所称为“举场”。彼此相称,谓之“秀才”。得解(保送)投刺时称“乡贡进士”。在应试之前,造请权要,谓之“关节”。互相推捧,谓之“还往”。“各相保任,谓之合保”。“群居而赋,谓之私试”(《唐国史补》)。白居易《靖安北街赠李二十〔绅〕》诗:“榆荚抛钱柳展眉,两人并马语行迟。还似往年安福寺,共君私试却回时。”就是指这种群居私试而言的。解而得第,得称“前进士”。互相推敬,谓之“先辈”。同榜及第,称为“同年”。称主考曰“座主”,自称曰“门生”。进士及第,以状申报朝廷,状上第一名称为“状头”,亦谓之“状元”。新中进士,在杏园举行宴会,称为“探花宴”。杏园宴后,列名姓于慈恩寺塔壁,谓之“慈恩寺题名”。关试以后,又宴集于曲江亭子,谓之“曲江大会”,亦曰“闻喜宴”;因宴集后,关试及第进士就要分散到各处做官,所以亦称“离会”。

至于落第的进士,“不捷而醉饱,谓之‘打(祛除烦恼)’”。“退而肄业,谓之‘过夏’。”肄业后的新成果,称为“夏课”,亦谓之“秋卷”。倘若对贡院的考试不满,认为主司取士不公,于是“匿名造谤,谓之无名子”(《唐国史补》)。

进士及第以后,有的还应制举,这在下面就要讲到。有的即使不应制举,也须经过吏部考试,称为“关试”,亦曰“释褐试”。关试的内容有四方面,一曰身,要求体貌丰美;二曰言,要求言辞辩正;三曰书,要求楷法遒美;四曰判,要求文理优长。四方面都合格,然后签注职位,由尚书省申报中书门下,除官授职。判是必须经过考试的,凡试判登科,谓之“入等”,甚拙者谓之“蓝缕”。韩愈进士及第之后,三试于吏部都不及格,“则十年犹布衣”(《文献通考·选举考》)。可见并不是进士一及第就做官,还得过“释褐试”这一关。

唐代称进士登科为“登龙门”,《唐国史补》谓:“大凡中人三十成名,四十乃至清列,迟速为宜。”所以当时有“及第进士,俯视中、黄郎(中书侍郎、黄门侍郎);落第进士,揖蒲、华长、马(蒲州、华州长史、司马)”,以及“进士初擢第,头上七尺焰光”(《封氏闻见记》)的说法。说明进士仕途较一般要顺利。惟其如此,久举不第,则往往为亲友所奚落(5),反映了当时的炎凉世态。

因为进士科特重诗赋,所以举送的士子,先把自己诗歌方面的代表作,裱成一卷,在京遍谒当时著名学者和诗人,请求取得他们的揄扬。《文献通考·选举考》说:“天下之士,什什伍伍,戴破帽,骑蹇驴,未到门百步,下马奉币刺,再拜以谒于典客者,投其所为之文,名之曰‘求知己’;如是而不问,再如前所为者,名之曰‘温卷’;如是而又不问,则有执贽于马前,自赞曰‘某人上谒’者。”这种干谒的行径,未免使人为之气短(6)。也有无耻的举子,剽窃别人的行卷,当作自己的作品,遍谒藩镇州牧,以丐脂润(7),当作别论。有些真才实学的举子,经过前辈的揄扬,确实也大有好处。白居易、牛僧孺等未及第前,经过顾况、韩愈、皇甫诸前辈的延誉,才能以进士及第(8)。所以举子入闱前的投卷延誉,原是未可厚非的事。

唐代科场中卖关节、徇情面的事情,最为大家所熟知的一次,是唐文宗开成元年,裴思谦以仇士良关节取状头(9)。甘露事变之后,宦官恣横,朝廷纪纲荡然,知贡举的高锴,顶不住大宦官仇士良的压力,不得不把状头奉送给裴思谦。当然这种情况,在唐代并不是经常出现的。

唐代的科举,有制举与贡举之分,贡举尤其是进士举,上面已讲得很多,下面谈谈制举。制举也称为诏举。制举的科目名称,往往根据制诏提到的具体内容,临时确定。如辞标文苑科(武则天垂拱四年),蓄文思之藻、抱儒素之业科(永昌元年),长才广度、沉迹下僚科(证圣元年),文艺优长科(万岁通天元年),材堪经邦、贤良方正科(中宗神龙二年),直言极谏、文史兼优科(玄宗开元二年),文辞雅丽科(开元七年),博学宏辞科(开元十九年),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德宗贞元十年),详明吏理、达于教化科。制举的考试,一般都在朝廷进行,仪式比较隆重。唐代虽重进士,但进士登科以后,不立即授官,必须经过吏部关试或再登制举诸科,然后授官。关试试文三篇,谓之“宏辞”,试判三条,谓之“拔萃”。制举登科,“高者特授以美官,其次与出身”(《通典·选举典》)。由吏部依格令选补授官。唐代制举也选拔了不少地主阶级中的人才,如唐高宗麟德元年经明行修科,李思训及第。乾封元年幽素科,苏瓌及第。仪凤二年下笔成章科,姚元崇及第。武则天垂拱元年词标文苑科,张说及第。永昌元年贤良方正科,张柬之及第。证圣元年超拔群类科,贺知章及第。万岁通天元年贤良方正科,苏及第。中宗神龙二年才堪经邦科及玄宗先天元年道侔伊吕科,张九龄二次及第。睿宗景云三年贤良方正及文可以经邦科,韩休及第。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博学宏辞科,王昌龄及第。天宝元年文辞秀逸科,颜真卿及第。天宝八载有道科,高適及第。德宗贞元八年博学宏辞科,裴度及第。贞元十二年博学宏辞科,柳宗元及第。宪宗元和元年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元稹、白居易及第。元和二年博学宏辞科,柳公权及第;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牛僧孺、皇甫及第。文宗太和二年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杜牧裴休及第,是科,刘以论宦官下第,屈声闻于天下。许多名臣贤相或著名诗人,都是先登进士或明经科,后来又制举及第的。

科举制度是最能满足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要求的。因为,第一,科举考试完全由中央政府来掌握,一变过去世家大族所操纵的九品官人之法,中央政府通过科举考试,从全国各地挑选出愿意为它服务的人才,留在中央或分发到各地去做官,这就使得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广泛地参与了政权工作,从而加强了全国政权的统一和集中。第二,推行了科举制度,选拔官吏便有了统一的规格和要求。唐代以科举和门荫取士,而科举中进士科独为矜贵,正因为进士科重辞赋,更能适应当时统治政权要求的缘故,所以要想做官的士子,必须娴习辞赋,熟谙儒家经典,士子力求符合这种规格,无形中就加强了思想的统一。固然,科举制度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魏晋以来世家大族垄断政权的传统局面,这是封建社会政治上的一种变化和发展;而且科举制度在表面上看起来又好像是最公平的,任何人只要埋头读书,就有资格应考,也就具有参加政权工作的可能。但是在封建经济的限制下,在依附关系的牢固束缚下,受教育决不是任何人都能享受的权利,对于必须靠自己劳动来生活的穷人子弟来说,读书识字几乎是不可能的。唐代做官的人,概由吏部“考核资叙郡县乡里名籍,父祖官名,内外族姻”(《通典·选举典》),在家庭成分上限制很严,有“凡官人及同居大功已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皆不得入仕”(《唐六典·吏部郎中》)等等规定,所以真正出身于被统治阶级而能参加统治政权工作的人极少,绝大多数的官吏是从地主阶级中选拔出来的。有些中小地主家庭的子弟,一旦通过科举,参加政权机构,除非是和贵族大地主合流,否则就不可能仕宦得意。纵然偶有出身于富裕的自耕农民家庭的人登科做官,他在政治和经济利益的立场上,就决不是也决不能再代表出身阶级的,这是因为他在思想意识上已经符合统治政权的要求,在社会地位上已经获得特殊的身份的缘故。

还有,科举制度的实施,又可以使士子除了汲汲于功名富贵而埋头读书以外,不再产生任何对统治政权不利的念头,所以贞观中,“唐太宗私幸端门,见新进士于榜下缀行而出,喜谓侍臣曰:‘天下英雄,入我彀中矣。’”(《摭言》)后来开成(公元836—840年)间诗人赵嘏也有诗云:“太宗皇帝真长算,赚得英雄尽白头”(《唐国史补》)。当然,“赚得英雄尽白头”,只是科举制的消极目的,其积极目的,还是在于集中地主阶级力量,以巩固和扩大封建统治基础。这些应了一辈子举,好不容易当了官的人,对于封建统治秩序,自然是要竭力维护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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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献通考·选举考》录《唐登科记总目》:

唐高祖武德五年(公元622年),秀才一人,进士四人。六年,进士四人。七年,秀才二人,进士六人。八年,秀才一人,进士五人。九年,秀才二人,进士七人。

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秀才二人,进士四人。三年,秀才二人,进士五人。四年,秀才一人,进士九人。五年,秀才一人,进士十五人。六年,秀才一人,进士十二人。七年,秀才二人,进士十三人。八年,秀才一人,进士九人。九年,进士六人。十年,进士十一人。十一年,秀才一人,进士八人。十二年,秀才一人,进士十一人。十三年,秀才二人,进士十七人。十四年,秀才一人,进士五人。十五年,秀才一人,进士十四人。十七年,进士十五人。十八年,秀才一人,进士二十四人。十九年,秀才三人。二十年,秀才一人,进士三人。二十一年,进士七人。二十二年,进士九人。二十三年,秀才一人,进士八人。

高宗永徽元年(公元650年),秀才一人,进士十四人。二年,进士二十五人,其年始停秀才举。三年四年,不贡举,应制及第三人。五年,进士一人。六年,进士四十三人,应制一人。显庆元年(公元656年),进士三人。二年,进士二十二人。三年,进士十七人,诸科一人。四年,进士二十人。五年,进士十四人。六年,进士五人。龙朔二年(公元662年),进士八人。麟德元年(公元664年),进士三人,诸科二人。乾封元年(公元666年),幽素举十二人。二年,进士五人。总章元年(公元668年),进士二十六人。咸亨元年(公元670年),进士五十四人。四年,进士七十九人。上元元年(公元674年),进士五十七人,重试及第十一人。二年,进士四十五人,别敕二人,续试三人。仪凤元年(公元676年),不贡举,诸科四人。三年,不贡举,诸科一人。调露二年(公元680年),进士一人。永隆二年(公元681年),进士一人。开耀二年(公元682年),进士五十五人(是年陈子昂以进士及第),重试及第十八人。永淳二年(公元683年),进士五十五人。

中宗嗣圣元年(公元684年),进士十三人,重试三十六人。

武后光宅元年(公元684年),进士十六人,上书拜官并诸科九人。二年,进士五十九人。垂拱元年(公元685年),进士二十二人,再取五人。二年,进士四人。三年,进士六十五人。四年,进士二十四人,诸科三十人。永昌元年(公元689年),进士神都六人,西京二人,诸科一人。〔天授〕二年,神都十二人,西京四人,诸科五人。三年,进士十六人。长寿二年(公元693年),进士八人,减策及第二人。三年,不贡举,诸科二人。延载二年(公元695年),进士二十二人。证圣元年(公元695年),诸科一人。天册万岁二年(公元696年),进士二十七人,南郊举及第三人。万岁通天二年(公元697年),进士二十七人,诸科十人。三年,不贡举,诸科二人。圣历元年(公元698年),进士二十二人。二年,进士十六人,诸科一人。三年,进士二十人。久视二年(公元701年),进士十九人,诸科二人。大足元年(公元700年),进士二十七人。二年,不贡举,诸科十人。长安二年(公元702年),进士二十一人(是年张九龄以进士及第)。三年,进士三十一人,诸科四人。四年,〔进士〕四十一人,续奏四人。

中宗神龙元年(公元705年),进士六十一人,重试及第十二人,诸科二十九人。二年,进士三十二人,诸科三十九人。景龙元年(公元707年),进士四十八人,诸科三人。二年,进士四十人,诸科六人。三年,不贡举,诸科八人。

睿宗景云元年(公元710年),进士五十二人。二年,诸科五十六人。延和元年(公元712年),进士三十七人。

玄宗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诸科二十七人。开元元年(公元713年),进士七十一人,重奏六人。二年,进士十七人,诸科十二人。三年,进士二十一人。四年,进士十六人,上书及第一人。五年,进士二十五人。六年,进士三十二人。七年,进士二十五人,诸科八人。八年,进士五十七人。九年,进士三十八人。十年,进士三十三人。十一年,进士三十一人(是年崔颢以进士及第)。十二年,进士二十一人。十四年,进士三十一人。十五年,进士十九人(是年王昌龄以进士及第),诸科三人。十六年,进士二十人。十七年,进士二十六人,诸科一人。十八年,进士二十六人。十九年,进士二十三人(是年王维以进士及第),诸科二人。二十年,进士二十四人。二十一年,进士二十五人,诸科一人。二十二年,进士二十九人(是年颜真卿以进士及第),诸科九人。二十三年,进士二十七人,诸科五人。二十四年,进士二十人,诸科七人。二十五年,进士二十七人,诸科三人。二十六年,进士二十三人,诸科二十一人。二十七年,进士二十四人,诸科五人。二十八年,进士十五人,诸科五人。二十九年,进士十三人,诸科四人。天宝元年(公元742年),进士二十三人,诸科二人。二年,进士二十六人。三载,进士二十九人。四载,进士二十五人。五载,进士二十一人。六载,进士二十三人,诸科一人。七载,进士二十四人。八载,进士二十人。九载,进士二十一人。十载,进士二十人(是年杜甫以上书拜官)。十一载,进士二十六人。十二载,进士五十六人。十三载,进士三十五人(是年元结以进士及第),诸科一人。十四载,进士二十四人。十五载,进士三十三人。

肃宗至德二载(公元757年),进士二十二人,江淮六人,成都府十六人,江东七人(是年顾况以进士及第)。乾元元年(公元758年),进士二十三人。二年,进士二十五人。三年,进士二十六人。上元元年(公元760年),进士二十九人。

代宗宝应二年(公元763年),进士二十七人。广德二年(公元764年),进士十三人,又十二人。永泰元年(公元765年),进士二十七人。二年,两都共二十六人。大历二年(公元767年),进士二十人,诸科一人。三年,进士十九人,诸科三人。四年,进士二十六人,诸科二人。五年,进士二十六人。六年,进士二十八人,诸科二人。七年,进士三十三人,诸科四人。八年,进士三十四人(是年陆贽以进士及第),诸科五人。九年,进士三十二人。十年,进士二十七人(是年王建以进士及第),诸科一人。十一年,进士十四人。十二年,进士十二人。十三年,进士二十一人,诸科二人。十四年,进士二十人。

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进士二十一人,诸科二十七人。二年,进士十七人,诸科二人。三年,进士二十八人,诸科一人。四年,进士二十七人,诸科三人。兴元元年(公元784年),进士五人。贞元元年(公元785年),进士三十三人,诸科二十一人。二年,进士二十七人,诸科一人。三年,进士三十三人,诸科五人。四年,进士三十一人,诸科二十六人。五年,进士三十六人(是年裴度以进士及第),诸科六人。六年,进士二十九人,诸科五人。七年,进士三十人,诸科二十二人。八年,进士二十三人(是年韩愈以进士及第),诸科八人。九年,进士三十二人(是年柳宗元、刘禹锡以进士及第),诸科八人。十年,进士二十八人,诸科二十六人。十一年,进士二十七人,诸科八人。十二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四人。十三年,进士二十人,诸科六人。十四年,进士二十人,诸科九人。十五年,进士十七人(是年张籍以进士及第),诸科四人。十六年,进士十九人(是年白居易以进士及第),诸科八人。十七年,进士十八人,诸科八人。十八年,进士二十三人,诸科三人。十九年,进士二十人,诸科六人。

顺宗永贞元年(公元805年),进士二十九人,诸科十人。

宪宗元和元年(公元806年),进士二十三人,诸科三十六人。二年,进士二十八人,诸科十一人。三年,进士十九人,诸科二十四人。四年,进士二十人,诸科七人。五年,进士三十二人,诸科十二人。六年,进士二十人,诸科十三人。七年,进士二十九人,诸科十四人。八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二人。九年,进士二十七人,诸科十一人。十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三人。十一年,进士三十三人,诸科十四人。十二年,进士三十五人,诸科十四人。十三年,进士三十二人,诸科十三人。十四年,进士三十一人,诸科十二人。十五年,进士二十九人,诸科十三人。

穆宗长庆元年(公元821年),进士三十三人,驳下十人,重试十四人,诸科三十八人。二年,进士二十九人,诸科十人。三年,进士二十八人,诸科十九人。四年,进士三十三人,诸科十五人。

敬宗宝历元年(公元825年),进士三十三人,诸科三十二人。二年,进士三十五人(是年刘以进士及第),诸科十二人。

文宗太和元年(公元827年),进士三十三人,诸科十五人。二年,进士三十七人,诸科三十六人。三年,进士二十五人,诸科二十六人。四年,进士二十五人,诸科七人。五年,进士二十五人,诸科六人。六年,进士二十五人,诸科五人。七年,进士二十五人,诸科五人。八年,进士二十五人,诸科十一人。九年,进士二十五人,诸科五人。开成元年(公元836年),进士四十人,诸科九人。二年,进士四十人(是年李商隐以进士及第),诸科三人。三年,进士四十人,诸科七人。四年,进士三十人,诸科二人。五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八人。

武宗会昌元年(公元841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六人。二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三人。三年,进士二十二人,诸科十四人。四年,进士二十五人,续放一人,诸科七人。五年,进士二十七人,复试落下八人,诸科五人。六年,进士十六人,诸科五人。

宣宗大中元年(公元847年),进士二十三人,诸科二十人。二年,进士二十二人,诸科十七人。三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人。四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三人。五年,进士二十七人,又三十人,诸科二十二人。六年,进士二十八人,诸科九人。七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一人。八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五人。九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六人。十年,进士三十人,诸科五人。十一年,进士三十人,诸科三人。十二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四人。十三年,进士三十人,诸科三人。十四年,进士三十人,诸科三人。

懿宗咸通二年(公元861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二人。三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一人。四年,进士三十五人,诸科十一人。五年,进士二十五人,诸科九人。六年,进士二十五人,诸科十八人。七年,进士二十五人,诸科十七人。八年,进士三十人,诸科二十人。九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一人。十年,进士三十人(是年司空图以进士及第),诸科十人。十二年,进士四十人(是年聂夷中以进士及第),诸科九人。十三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一人。十四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人。十五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一人。

僖宗乾符二年(公元875年),进士三十人,诸科九人。三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一人。四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人。五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八人。六年,进士三十人,诸科九人。七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十四人。广明二年(公元881年),进士十二人,续赐第二人。中和二年(公元882年),进士二十八人,诸科二人。三年,进士三十人,诸科二人。五年,进士三十五人,诸科二人。光启二年(公元886年),进士九人,诸科二人。三年,进士二十五人,诸科一人。四年,进士二十八人,诸科一人。

昭宗龙纪元年(公元889年),进士二十五人(是年韩偓以进士及第),诸科七人。大顺元年(公元890年),进士二十一人,诸科一人。二年,进士二十七人,诸科六人。三年,进士三十人,诸科六人。景福二年(公元893年),进士二十八人,诸科十二人。乾宁元年(公元894年),进士二十八人(是年韦庄以进士及第),诸科三人。二年,进士二十五人,重放十五人,落下十人,诸科三人。三年,进士十二人,诸科四人。四年,进士二十人,诸科三人。五年,进士二十人,诸科一人。光化二年(公元899年),进士二十七人,诸科一人。三年,进士三十六人,诸科二人。四年,进士二十六人,诸科三人。天复四年(公元904年),进士二十六人,诸科一人。天二年(公元905年),进士二十三人(是年杨凝式以进士及第),诸科二人。三年,进士二十五人,诸科四人。四年,进士二十人,诸科二人。

以上为唐二百八十九年逐岁所取进士之总目。

(2) 《唐语林》:李珏,赵郡赞皇人。早孤,养母以孝闻。举明经,华州刺史李绛见而谓之曰:“日角珠庭,非常人也。当缀进士科,明经碌碌,非子发迹之地。”一举不第,应进士举,许孟容为礼部,擢上第。

(3) 《通典·选举典》:凡举司课试之法,帖经者,以所习经掩其两端,中间开唯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字,随时增损,可否不一,或得四、得五、得六者为通。

《白氏六帖事类集》卷十一引《考课令》:进士试时务策,帖大经,通四。其〔时务〕策文辞顺叙,义理惬当,并帖经文过者为通。帖、策全通为甲第。

(4) 李肇《唐国史补》:京兆府考而升者,谓之“等第”。外府不试而贡者,谓之“拔解”。

王定保《摭言》:京兆府解送,自开元、天宝之际,率以在上十人谓之等第,必求名实相副,以滋教化之源。小宗伯(礼部侍郎)倚而选之,或悉中第,不然,十得其八九。苟异于是,则往往牒贡院请放落之由。暨咸通、乾符,则为形势吞嚼临制,近同及第,得之者首相夸托,车服外侈靡,不以为僭,仍期集人事。真实之士,不复齿矣。

又云:同、华解,与京兆无异,若首送,无不捷者。

(5) 《太平广记》卷一百八十二引《玉泉子》:赵琮妻父为钟陵(县名,唐废入南昌,此泛指江西洪州)大将。琮以久随计不第,穷悴甚,妻族益相薄,虽妻父母不能不然也。一日,军中高会……大将家相率立棚以观之,其妻虽贫,不能无往。然所服故敝,众以帷隔绝之。设方酣,廉使忽驰吏呼将,将惊且惧,既至,廉使临轩手持一书,笑曰:“赵琮得非君子婿乎?”曰:“然,”乃告之:“适报至,已及第矣。”即授所持书,乃榜也。将遽以榜归,呼曰:“赵郎及第矣!”妻之族即撤去帷障,相与同席,竞以簪服而庆遗焉。

(6) 张固幽闲鼓吹》:丞相牛僧孺应举时,知于(时为襄阳节度使)相之奇俊也,特诣襄阳求知。住数月,两见,以海客遇之,牛公怒而去。去后,〔〕忽召客将问曰:“累日前有牛秀才,发未?”曰:“已去。”“何以赠之?”曰:“与之五百〔钱〕。”“受之乎?”曰:“掷之于庭而去。”于公大恨,谓宾佐曰:“某盖事繁有阙违者。”立命小将赍绢五百,书一函,追之。曰:“未出界即领来,如已出界即送书信。”小将于界外追及,牛公不启封,揖回。

范摅云溪友议》:平曾以凭人傲物,多犯忌讳。……仆射薛平出镇浙西,投谒,主礼稍薄,曾留诗以讽曰:“梯山航海几崎岖,来谒金陵薛大夫。髭发竖时趋剑戟,衣冠俨处拜冰壶。诚知两轴非珠玉,深愧三缣恤旅途。今日楚江风正好,不须回首望勾吴。”薛闻之,曾将出境,遣吏追还,縻留数日。

(7) 《太平广记》卷二百六十一引《大唐新语》:唐郎中李播典蕲州日,有李生称举子来谒,会播有疾病,子弟见之。览所投诗卷,咸播之诗也。既退,呈于播,惊曰:“此昔应举时所行卷也,唯易其名矣。”明日,遣其子邀李生,从容诘之曰:“奉大人咨问,此卷莫非秀才有制乎?”李生闻语,色已变,曰:“是某平生苦心所著,非谬也。”子又曰:“此是大人文战时卷也,兼笺翰未更,却请秀才不妄言。”遽曰:“某向来诚为诳耳,二十年前,实于京辇书肆中,以百钱赎得,殊不知是贤尊郎中佳制,下情不胜恐悚。”复闻于播,笑曰:“此盖无能之辈耳,亦何怪乎。饥穷若是,寔可哀也。”遂沾以生饩,令子延食于书斋,数日后,辞他去,遗之缣缯。是日播方引见,李生拜谢前事毕,又云:“某执郎中盛卷,游于江淮间已二十载矣。今欲希见惠可乎?所贵光扬旅寓。”播曰:“此乃播昔岁未成事所怀之者,今日老为郡牧,无用处,便奉献可矣。”亦无愧色,旋置袖中。播又曰:“秀才今拟何之?”生云:“将往江陵,谒表丈卢尚书耳。”播曰:“贤表丈任何官?”曰:“见为荆南节度使。”播曰:“名何也。”对曰:“名弘宣。”播拍手大笑曰:“秀才又错也,荆门卢尚书是某亲表丈。”生惭悸失次,乃复进曰:“诚君郎中之言,并荆南表丈,一时曲取。”于是再拜而走出。播叹曰:“世上有如此人耶!”

(8) 张固《幽闲鼓吹》:白居易应举,初至京,以诗谒著作顾况,况睹姓名,熟视白公曰:“米价方贵,居亦不易。”乃披卷,首篇曰:“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却嗟赏曰:“道得个语,居即易矣。”因为之延誉,声名大振。

王定保《摭言》:韩文公(愈)、皇甫,贞元中名价籍甚,亦一代之龙门也。奇章公(牛僧孺)始来自江、黄间,置书囊于国东门,携所业,先诣二公卜进退。偶属二公从容,皆谒之,各袖一轴面贽。其首篇《说乐》,韩始见题而掩卷问之曰:“且以拍板为什么?”僧孺曰:“乐句。”二人因大称赏之。问所止。僧孺曰:“某始出山随计,进退唯公命,故未敢入国门。”答曰:“吾子之文,不止一第,当垂名耳。”因命于客户坊僦一屋而居,俟其他适,二公访之,因大署其门曰:“韩愈、皇甫同访二官先辈不遇。”翌日,自〔拾〕遗、〔补〕阙以下,观者如堵,咸投刺先谒之,由是僧孺之名,大振天下。

(9) 王定保《摭言》:高锴侍郎第一榜,裴思谦以仇士良关节取状头,锴庭谴之。思谦回顾厉声曰:“明年打脊取状头。”明年,锴戒门下不得受书题。思谦自怀士良一缄入贡院,既而易以紫衣,趋至阶下,白锴曰:“军容(仇士良至武宗会昌元年始加观军容使,此处当系传闻失实)有状,荐裴思谦秀才。”锴不得已遂接之。书中与思谦求巍峨(指状头)。锴曰:“状元已有人,此外可副军容意旨。”思谦曰:“卑吏面奉军容处分,裴秀才非状元,请侍郎不放。”锴俯首良久曰:“然则略要见裴学士。”思谦曰:“卑吏便是。”思谦词貌堂堂,锴见之改容,不得已,遂礼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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