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黥”,本指在人体上刺刻花纹、图案或文字,并涂上颜料,这是一种古老的习俗,例如《庄子·逍遥游》里所记载的“越人断发文身”。它又是一种肉刑,即在犯人面额等处刻字,然后以墨染之以为标记。

本篇共二十六条,最后一条相当于后序。主要内容大致为两类:一部分是叙述古代的黥刑,征引自《尚书刑德放》、《尚书大传》、《周礼·秋官》、《汉书》、晋朝法令、释《僧祇律》等典籍,从中可以了解到黥刑的发展和演变情况。另一部分内容则记录了有唐一代作为人体美饰的文身习俗以及由此发展而来的妇女面饰等,这在其他文献中很少记载,从中可知唐代文身习俗的特点:比如其文身的身体部位极为广泛,全身各处几乎都可为之;文身的题材十分丰富,山水、亭院、池榭、草木、鸟兽、天王、精怪、诗画、器物,无不可文者;等等。这部分内容还有几点值得注意:一、当时的文身者,主要集中在边缘群体和底层人群,如“上都街肆恶少”、“荆州街子葛清”这类人,地位较高者如8.6条中的黔南观察使崔承宠,其刺蛇于身亦在少年从军之时,可见这在当时是一种市井底层的文化。二、从8.1条、8.3条和8.4条可知,市井文化和主流文化互相影响,文身的艺术品位大大提高,诗歌竟然也成了当时文身的主要内容,可以想见当时人和诗歌的关系,读诗写诗玩诗,总之无人不诗,难怪诗人闻一多要把唐代称为“诗唐”,诗唐者,谓唐人的生活为诗的生活,这里可以找到最好的注脚。三、从8.2条和8.5条可以读到,唐代人竟然把天王请到背部去供着,普通人会觉得那真是一个好玩、会玩的时代,信佛的人则会高兴地看到佛教在当时的八面威风。

8.1上都街肆恶少[1],率髡而肤劄[2],备众物形状。恃诸军,张拳强劫,至有以蛇集酒家,捉羊胛击人者[3]。今京兆尹薛公元赏[4],上三日,令里长潜捕约三十余人[5],悉杖煞,尸于市。市人有点青者[6],皆灸灭之。时大宁坊力者张幹[7],劄左膊曰“生不怕京兆尹”,右膊曰“死不畏阎罗王”[8]。又有王力奴,以钱五千召劄工,可胸腹为山、亭院、池榭、草木、鸟兽[9],无不悉具,细若设色[10]。公悉杖杀之。

又贼赵武建,劄一百六十处番印、盘鹊等[11],左右膊刺言:“野鸭滩头宿,朝朝被鹘梢[12]。忽惊飞入水,留命到今朝。”

又高陵县捉得镂身者宋元素[13],刺七十一处,左臂曰:“昔日已前家未贫,苦将钱物结交亲。如今失路寻知己,行尽关山无一人。”右臂上刺葫芦,上出人首,如傀儡戏有郭公者[14]。县吏不解,问之,言葫芦精也。

【注释】

[1]上都:指长安。

[2]髡(kūn):剃光头发。肤劄(zhá):文身。

[3]胛:肩胛骨。

[4]京兆尹:职官名。管理京师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薛公元赏:即为薛元赏(?—852?)。唐文宗大和初年出为汉州刺史,入迁司农卿、京兆尹。后出为武宁节度使。会昌中,复拜京兆尹,进工部尚书。

[5]里长:即里正,具体管理城市居民区的吏职。里的辖区历代不一,最早时以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唐代以百户为里。

[6]点青:文身方法之一。用针在身上刺字或各种图形,然后填上青色。

[7]大宁坊:长安城坊。

[8]阎罗王:梵语音译。主管地狱之神。

[9]可:尽,满。

[10]设色:着色。

[11]番:外邦。

[12]鹘(hú):鹰类猛禽。

[13]高陵县:今陕西今县。

[14]傀儡戏:木偶戏。郭公:傀儡戏中人物,又呼作郭秃。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第十七》:“或问:‘俗名傀儡子为郭秃,有故实乎?’答曰:‘《风俗通》云:‘诸郭皆讳秃。’当是前代人有姓郭而病秃者,滑稽戏调,故后人为其象,呼为郭秃,犹文康象庾亮耳。’”

【译文】

长安街市上的地痞,大都剃光头,文身,皮肤上刺满了各种图案。他们倚仗军阀的势力,行凶打人拦路抢劫,甚至有捉蛇聚集在酒家,拿羊胛骨打人的。当今的京兆尹薛元赏,上任三天,命令里正暗中逮捕了大约三十多人,全部杖杀,把尸体摆在大街上示众。城里的人身上有刺青的,都想法用艾蒿烧掉了。当时大宁坊有个壮汉名叫张幹,在左臂上刺着“生不怕京兆尹”,在右臂上刺着“死不畏阎罗王”。又有个叫王力奴的,用五千钱请文身师在满胸满腹刺上山岭、亭院、池塘、水榭、草木、鸟兽等图案,应有尽有,就像用细笔勾绘着色的一样。薛公也把他们全都杖杀了。

又有个强盗名叫赵武建,全身刺了一百六十处外国的图案、盘旋的喜鹊等,两只胳膊刺的是:“野鸭滩头宿,朝朝被鹘梢。忽惊飞入水,留命到今朝。”

在高陵县又捉到一个文身的人,名叫宋元素,全身刺了七十一处,左臂刺的是:“昔日已前家未贫,苦将钱物结交亲。如今失路寻知己,行尽关山无一人。”右臂上刺了一个葫芦,葫芦口上刺了一个人头,就像木偶戏中的那个郭公。县吏看不明白,就问他,宋元素回答说是葫芦精。

8.2李夷简[1],元和末在蜀。蜀市人赵高,好斗,常入狱,满背镂毗沙门天王[2]。吏欲杖背,见之辄止。恃此,转为坊市患害。左右言于李,李大怒,擒就厅前,索新造筋棒[3],头径三寸,叱杖子:“打天王尽则已!”数三十余,不绝。经旬日,袒衣而历门叫呼,乞修理功德钱[4]。

【注释】

[1]李夷简(756—822):字易之。唐宗室,贞元八年(792)出镇剑南西川。

[2]毗(pí)沙门:梵语音译,意为多闻,佛教四大天王之北方天王,居于须弥山北水精山。

[3]筋棒:筋竹棒。筋,筋竹。

[4]功德:佛教术语。指念佛、诵经、布施等事。

【译文】

李夷简,元和末年在成都。成都人赵高好打架,经常被关进监狱,他满背刺上毗沙门天王像。狱吏要用杖责打他的背部,看见天王像就不敢打了。赵高凭着这,成了城里的一大祸害。左右侍从把这件事告诉了李夷简,夷简大怒,立即把赵高捉拿到官厅前,找来新近制成的筋竹棒,棒头有三寸粗,喝命差役:“把天王打干净了事!”一连打了三十多杖还不让停下。过了十天,赵高脱了上衣露出脊背,挨家挨户地叫嚷,乞讨修理天王像的功德钱。

8.3蜀小将韦少卿,韦表微堂兄也[1]。少不喜书,嗜好劄青。其季父尝令解衣视之[2],胸上刺一树,树梢集鸟数十,其下悬镜,镜鼻系索,有人止于侧牵之。叔不解,问焉。少卿笑曰:“叔不曾读张燕公诗否[3]?‘挽镜寒鸦集’耳[4]。”

【注释】

[1]韦表微(771—830):字子明,居于成都。登贞元进士第,历官监察御史、翰林学士、库部员外郎、中书舍人等。

[2]季父:叔父。季,兄弟排行(伯、仲、叔、季)最小的。

[3]张燕公:即为张说(667—731),河东(今山西永济)人,徙居洛阳。中宗立,召为兵部侍郎,加弘文馆学士。景云二年(711)进中书侍郎同平章事。玄宗即位,为中书令,封燕国公。

[4]挽镜寒鸦集:张说诗《岳州晚景》:“晚景寒鸦集,秋风旅雁归。”按,此诗作者有歧说。韦少卿不喜读书,故而听人诵读张说此诗,就误把“晚景”当作“挽镜”,文身时就刺了一个人牵着一面镜子的图案,闹出笑话。

【译文】

西蜀小将韦少卿,是韦表微的堂兄。少卿少时不喜欢读书,嗜好刺青。他的叔父曾经让他解开衣服来看,只见胸前刺着一棵树,树梢聚集了几十只鸟,树下悬着一面镜子,镜鼻系着一根绳子,有人站在树旁牵着。叔父看不明白,就问是什么意思。少卿笑着说:“叔父没读过张燕公的诗吗?这刺的是‘挽镜寒鸦集’啊。”

8.4荆州街子葛清[1],勇不肤扰[2],自颈已下,遍刺白居易舍人诗[3]。成式常与荆客陈至,呼观之,令其自解,背上亦能暗记。反手指其劄处,至“不是此花偏爱菊”[4],则有一人持杯临菊丛;又“黄夹缬林寒有叶”[5],则指一树,树上挂缬,缬窠锁胜绝细[6]。凡刻三十余首,体无完肤。陈至呼为“白舍人行诗图”也。

【注释】

[1]街子:街卒,清洁道路的役夫。

[2]勇不肤扰:《孟子·公孙丑》:“北宫黝之养勇也,不肤挠,不目逃。”赵岐注:“人刺其肌肤,不为挠却。”

[3]白居易(772—846):字乐天,晚号香山居士,祖籍太原,迁居下邽(今陕西渭南),生于新郑(今属河南)。五、六岁时学作诗,九岁解声韵。唐德宗贞元十六年(800)登进士第,历官翰林学士、江州司马、忠州刺史、主客郎中,长庆元年(821)迁中书舍人。大和三年(829)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遂定居洛阳,栖心释门,淡泊自守。会昌二年(842)以刑部尚书致仕。白居易为中唐时期的大诗人,早年与元稹(元九)并称“元白”,晚年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4]不是此花偏爱菊:此句为元稹《菊花》诗句,全诗为:“秋丛绕舍似陶家,遍绕篱边日渐斜。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白居易《禁中九日对菊花酒忆元九》:“赐酒盈杯谁共持,宫花满把独相思。相思只傍花边立,尽日吟君咏菊诗。”诗下原注:“元诗云: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或是因此而误传为白居易诗。

[5]黄夹缬林寒有叶:白居易《泛太湖书事寄微之》:“黄夹缬林寒有叶,碧琉璃水净无风。”缬,印花的丝织品。此指彩结。

[6]窠(kē):绫锦之类,为界格花纹者,名窠。锁:缝纫。胜:“縢(téng)”之形误,线,绳。

【译文】

荆州街卒葛清,生性刚强,不怕针刺,从颈部以下,全身刺满了白居易舍人的诗。我曾经和荆州人陈至叫他前来,细细察看,让他自己解下衣服,背上刻的诗也能默诵出来。反手指出所刺的位置,到“不是此花偏爱菊”,就有一个人端着酒杯面对菊花丛的图案;又到“黄夹缬林寒有叶”,就指着一棵树,树上挂着彩带,彩带的界格花纹织得非常精细。总共刺了三十多首,全身体无完肤。陈至把他叫作“白舍人行诗图”。

8.5成式门下驺路神通[1],每军较力[2],能戴石簦[3],靸六百斤石[4],啮破石粟数十。背刺天王,自言得神力,入场人助多则力生。常至朔望日[5],具乳糜[6],焚香袒坐,使妻儿供养其背而拜焉。

【注释】

[1]门下:门庭之下,指自己的弟子或仆从。

[2]较力:比武。

[3]簦(dēng):有柄的笠,类似今天的伞。

[4]靸(sǎ):拖着鞋走。

[5]朔:阴历每月初一。望:阴历每月十五。

[6]乳糜(mí):乳酪。

【译文】

我的手下有个赶车的仆从名叫路神通,每次军中比武,他都能头顶石笠,脚上拖着六百斤的石头,咬碎几十个小石子。他背部刺有天王像,自夸说得到神力相助,进校场观看的人越多,他的力气就越大。每到初一和十五,备好乳酪,焚上香,露出脊背趺坐,让妻子儿女供养他背上的天王,向天王像下拜。

8.6崔承宠少从军[1],善驴鞠[2],逗脱杖捷如胶焉[3]。后为黔南观察使[4]。少,遍身刺一蛇,始自右手,口张臂食两指[5],绕腕匝颈,龃龉在腹[6],拖尾而及骭焉[7]。对宾侣,常衣覆其手,然酒酣辄袒而努臂戟手[8],捉优伶辈曰[9]:“蛇咬尔!”优伶等即大叫毁而为痛状,以此为戏乐。

【注释】

[1]崔承宠:即为崔实。宝历三年(827)为黔南观察使。

[2]驴鞠:骑驴击毬的游戏。

[3]逗脱:逗弄欺骗对手。脱,欺骗。

[4]黔南:在今贵州一带。观察使:职官名。各道的最高长官,职掌察访州县官吏功过及民间疾苦。

[5]臂食两指:拇指和食指。臂,同“擘”,拇指。

[6]龃龉(jǔ yǔ):刘传鸿《〈酉阳杂俎〉校证:兼字词考释》:“当指蛇腹下代足爬行的横鳞。……其得义盖因蛇腹下横鳞参差不齐,不相对应。”

[7]骭(gàn):小腿。

[8]努臂戟手:伸出手臂,叉开双手。

[9]优伶:以乐舞、戏谑为业的艺人。优,俳优。伶,乐工。

【译文】

崔承宠年轻时参军,擅长骑驴击毬,逗弄对手时身形敏捷,毬杖就像粘着毬一样。后来做了黔南观察使。他年少时在全身刺了一条蛇,从右手开始,蛇口大张在拇指和食指之间,缠绕手臂围着脖子一圈,腹部也文满蛇鳞,长长的尾巴一直拖到小腿。面对宾客同事,他经常用衣袖遮着手,但是酒喝多了就挽起衣袖,伸出手臂,叉开双手,抓住优伶开玩笑说:“蛇咬你!”优伶们就大呼大叫被咬着了,装出痛苦的样子,以此来游戏取乐。

8.7宝历中,长乐里门有百姓刺臂[1],数十人环瞩之。忽有一人,白襕屠苏[2],顷首微笑而去,未十步,百姓子刺血如衂[3],痛苦次骨。食顷,出血斗余。众人疑向观者,令其父从而求之。其人不承,其父拜数十,乃捻撮土若祝:“可傅此[4]。”如其言,血止。

【注释】

[1]长乐里:长乐坊。唐代长安城坊。

[2]襕(lán):一种上下相连的衣服,后来称作袍。屠苏:一种有宽沿可遮阳的帽子。

[3]衂(nǜ):鼻出血。

[4]傅:敷。

【译文】

宝历年间,长乐坊有个百姓在手臂上刺青,几十个人围着看。忽然有一个人,穿着白色长襕,戴着宽边帽子,侧着头看了看,微笑着离开了,才走了不到十步,这刺青的人手臂上就像出鼻血一样血流不止,痛苦入骨。一顿饭的工夫,流的血有一斗多。众人怀疑是先前那个旁观的人捣的鬼,让这人的父亲追上去求那人。那人不应承,做父亲的拜了有几十拜,那人才捻起一撮土,像是在祝祷,说:“把这给他敷上。”照他的话去做,血立刻就止住了。

8.8成式三从兄遘[1],贞元中,尝过黄坑[2]。有从者拾髑颅骨数片,将为药。一片上有“逃走奴”字,痕如淡墨,方知黥踪入骨也[3]。从者夜梦一人,掩面从其索骨曰:“我羞甚,幸君为我深藏之,当福君。”从者惊觉毛戴[4],遽为埋之。后有事,鬼仿佛梦中报之。以是获财,欲至十万而卒。

【注释】

[1]三从兄:同一宗族次于至亲者称“从”,又次者,称“再从”。据此,三从兄则为同一高祖之兄。

[2]黄坑:《旧唐书·李暠传》:“太原旧俗,有僧徒以习禅为业,及死不殓,但以尸送近郊以饲鸟兽。如是积年,土人号其地为‘黄坑’,侧有饿狗千数,食死人肉。”

[3]黥(qíng):在人体刺刻花纹并涂上颜料。也指墨刑,用刀刺刻犯人的面额,再涂上墨。

[4]毛戴:毛发竖立。

【译文】

我的三堂兄段遘,贞元年间曾经路过黄坑。有个侍从捡到几片骷髅骨,准备入药。有一片上面有“逃走奴”的字样,字痕像是淡墨写上去的,这才知道墨刑的痕迹是能印入骨头的。那个侍从晚上梦见一个人,遮着脸向他索要头骨说:“我太羞愧了,希望您帮我把这块头骨深埋,我会福祐您的。”侍从自梦中惊醒,毛骨悚然,赶紧把骨头埋了。后来遇到事情,好像有鬼在梦中报答他。因此获利很多,快到十万才死去。

8.9蜀将尹偃,营有卒,晚点后数刻,偃将责之。卒被酒,自理声高[1],偃怒,杖数十,几至死。卒弟为营典[2],性友爱,不平偃,乃以刀剺肌[3],作“杀尹”两字,以墨涅之[4]。偃阴知,乃以他事杖杀典。及太和中,南蛮入寇[5],偃领众数万保邛崃关[6]。偃膂力绝人[7],常戏左右以枣节杖击其胫,随击筋涨拥肿,初无痕挞。恃其力,悉众出关,逐蛮数里。蛮伏发,夹攻之,大败,马倒,中数十枪而死。初出关日,忽见所杀典拥黄案大如毂在前引[8],心恶之,问左右,咸无见者,竟死于阵。

【注释】

[1]自理:申辩。

[2]典:典吏。

[3]剺(lí):割,刺。

[4]涅:涂黑。

[5]南蛮:即南诏,其地在今云南一带。《旧唐书·文宗纪上》:“(大和三年十一月)丙申,西川奏南诏蛮入寇。”

[6]邛崃关:在今四川荥经西南,唐时为拒斥南诏的要害之地。

[7]膂(lǚ)力:体力,四肢的力量。

[8]黄案:尚书用黄札,故称“黄案”。这里泛指文案。案,文案,文书。

【译文】

蜀将尹偃的军营里有名士兵,晚上点名迟到了几刻钟,尹偃要责罚他。这名士兵喝了点酒,申辩时声音大了些,尹偃很生气,将他杖责几十下,差点打死了。这人的弟弟是军营的典吏,重手足之情,因此对尹偃愤恨不平,就用刀在皮肤上刻下“杀尹”两个字,用墨涂黑。尹偃私下里知道了,就找个借口杖杀了营典。后来大和年间,南诏进犯剑南西川,尹偃带着几万人马保卫邛崃关。尹偃手脚上的力气大得吓人,经常让手下用枣节杖打他的小腿闹着玩,随着击打他的小腿就筋涨变粗,看不出一点击打的痕迹。尹偃自恃力气过人,率领全部人马冲出邛崃关,追击南诏兵几里远。后来南诏的伏兵冲了出来,两头夹攻,尹偃大败,骑的马也绊倒了,他身中几十枪而死。刚出关那天,他突然看见先前杖杀的那名营典抱着一捆大如车轮的黄案在前面引导,心里很厌恶,就问手下人,都说没看见什么,最后他死在了战场上。

8.10房孺复妻崔氏[1],性忌,左右婢不得浓妆高髻,月给燕脂一豆[2],粉一钱。有一婢新买,妆稍佳,崔怒谓曰:“汝好妆耶?我为汝妆!”乃令刻其眉,以青填之;烧锁梁,灼其两眼角,皮随手燋卷,以朱傅之。及痂脱,瘢如妆焉。

【注释】

[1]房孺复(755—797):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宰相房琯之子,生性疏狂傲慢,任情纵欲。《旧唐书·房孺复传》:“孺复,琯之孽子也。……初娶郑氏,恶贱其妻,多畜婢仆,妻之保母累言之,孺复乃先具棺榇而集家人生殓保母,远近惊异。及妻在产蓐三四日,遽令上船即路,数日,妻遇风而卒。……又娶台州刺史崔昭女,崔妒悍甚,一夕杖杀孺复侍儿二人,埋之雪中。”

[2]燕脂:即胭脂。豆:古代容器。这里指很少一点儿。

【译文】

房孺复的妻子崔氏,生性爱嫉妒,家里的婢女不准化浓妆,挽高髻,每月发给一丁点儿胭脂和粉底。有一个婢女不够用又新买了一点,妆画得稍稍漂亮些,崔氏怒气冲冲地说:“你喜欢打扮是吧?我来给你打扮!”就让人用刀刻她的眉毛,用靛青填涂伤痕;又炙烫她的鼻梁,烧灼她的两个眼角,婢女的皮肤随之就被烫卷灼焦了,然后用红色颜料涂抹在伤口上。等到伤口结痂脱落,脸上的瘢痕真像化了妆一样。

8.11杨虞卿为京兆尹[1],时市里有三王子,力能揭巨石。遍身图刺,体无完肤。前后合抵死数四[2],皆匿军以免。一日有过,杨令五百人捕获,闭门杖杀之。判云:“錾刺四支[3],口称王子,何须讯问,便合当辜[4]。”

【注释】

[1]杨虞卿(?—835):字师皋,虢州弘农(今河南灵宝)人。元和五年(810)及进士第,大和九年(835)拜京兆尹。

[2]合抵死:犯法当死。

[3]錾(zàn):雕刻。

[4]辜:罪。

【译文】

杨虞卿做京兆尹的时候,城里有个叫三王子的,力气大得能掀翻巨石。他全身刺满各种图案,没有一点儿完好的皮肤。前前后后犯法当死有好几回,都躲在军营里逃脱了。一天又犯了事,杨虞卿命令差役把他捉来,关上门给杖杀了。判语是:“刺刻四肢,口称王子,不用审问,合该抵罪。”

8.12蜀人工于刺,分明如画。或言以黛则色鲜[1],成式问奴辈,言用好墨而已。

【注释】

[1]黛:青黑色颜料。

【译文】

蜀地人长于刺青,线条清晰,有如手画。有人说用的是青黛所以颜色鲜明,我问家里奴辈,他们说只是用的好墨罢了。

8.13荆州,贞元中,市有鬻刺者[1],有印,印上簇针为众物状,如蟾、蝎、杵臼[2],随人所欲,一印之,刷以石墨。疮愈后,细于随求印。

【注释】

[1]鬻(yù):卖。

[2]杵臼:舂谷物的器具。杵,木杵。臼,石臼。

【译文】

贞元年间,荆州城里有个卖刺青的,有一种特别的刺青印,印上用许多细针聚集排列成各种形状,比如蟾蜍、蝎子、杵臼,想要什么就弄什么,把印往身上一压,再涂上石墨。刺疮愈合以后,图案线条比普通的印要细致得多。

8.14近代妆尚靥[1],如射月、月黄、星靥[2]。靥钿之名[3],盖自吴孙和邓夫人也[4]。和宠夫人,尝醉,舞如意,误伤邓颊,血流,娇婉弥苦。命大医合药[5],医言:“得白獭髓,杂玉与虎魄屑[6],当灭痕。”和以百金购得白獭,乃合膏。虎魄太多,及差,痕不灭。左颊有赤点如痣,视之,更益甚妍也。诸嬖欲要宠者[7],皆以丹点颊,而后进幸焉。

【注释】

[1]靥(yè):酒窝。这里指面颊部的点搽装饰。

[2]射月:本为妇女月事的记号,后来演变成一种妆饰。《史记·五宗世家》:“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避,不愿进。”司马贞《索隐》:“姚氏按:《释名》云‘天子诸侯群妾以次进御,有月事者止不御,更不口说,故以丹注面目旳旳为识,令女史见之’。”月黄、星靥:底本作“曰黄星靥”,据刘传鸿《〈酉阳杂俎〉校证:兼字词考释》校改。星靥之名,唐诗中多见,如许敬宗《七夕赋咏》:“情催巧笑开星靥,不惜呈露解云衣。”又《北户录》:“余访花子事,如面光、眉翠、月黄、星靥,其来尚矣。然事之相类者,见《拾遗》引:孙和悦邓夫人……”

[3]靥钿:面颊上的饰物。

[4]孙和(224—252):字子孝。三国时吴国孙权第三子。

[5]大医:即太医。

[6]虎魄:即琥珀。

[7]嬖(bì):受宠的女子。这里指姬妾。要:求取,求得。

【译文】

近代女子化妆流行妆点面颊,比如射月、月黄、星靥等名称。这些靥钿的得名,大约本自吴国孙和的邓夫人。当年孙和宠爱邓夫人,有一次喝醉了,舞动如意时误伤了邓夫人的脸颊,夫人鲜血直流,娇弱婉媚,痛苦万状。孙和命令太医配药,太医说:“要白獭的骨髓,和着玉屑以及琥珀屑,就可以不留瘢痕。”孙和花重金买了一只白獭,用来配制药膏。因为琥珀屑用得太多了,后来伤口痊愈时,瘢痕并没有完全去掉。左面颊有个红点,就像一颗痣,一眼看上去,倒更妩媚了。其他姬妾想要邀宠的,都先用朱砂妆点面颊,然后就会得到宠幸了。

8.15今妇人面饰用花子[1],起自昭容上官氏所制[2],以掩点迹[3]。大历已前,士大夫妻多妒悍者,婢妾小不如意,辄印面,故有月点、钱点。

【注释】

[1]花子:古时妇女贴、画在面颊上的装饰。五代马缟《中华古今注》卷中:“秦始皇好神仙,常令宫人梳仙髻,帖五色花子,画为云凤虎飞升。至东晋,有童谣云织女死,时人帖草油花子为织女作孝。至后周,又诏宫人帖五色云母花子作碎妆,以侍宴。如供奉者,帖胜花子作桃花妆,插通草朵子,著短袖衫子。”

[2]昭容:女官名。唐时为正二品。上官氏:即为上官婉儿(664—710)。上官仪孙女。武则天令其参决百司表奏。中宗即位,又令专掌制命。景龙二年(708)拜昭容。后于李隆基政变中被杀。

[3]点迹:黥刑之迹。《旧唐书·上官昭容传》:“中宗上官昭容,名婉儿。……则天时,婉儿忤旨,则天惜其才,不杀,但黥其面而已。”

【译文】

当今妇女面部饰物用花子,源自昭容上官婉儿所制,用来掩饰黥刑的痕迹。大历以前,士大夫的妻子有很多生性嫉妒凶悍的,家里的婢妾稍不如意,就被黥面,所以有月点、钱点等名称。

8.16百姓间,有面戴青志如黥。旧言妇人在草蓐亡者[1],以墨点其面,不尔则不利后人。

【注释】

[1]草蓐(rù):本为草垫子,后代指分娩。

【译文】

在民间,有人脸上贴着青色饰物,就像受了黥刑一样。这种妆饰的起源,据传说妇女如果难产而死,就用墨涂点在她的面部,不这样做就对后人不利。

8.17越人习水[1],必镂身[2],以避蛟龙之患。今南中有绣面狫子[3],盖雕题之遗俗也[4]。

【注释】

[1]越:东南沿海少数民族。

[2]镂身:文身。汉刘向说苑》卷十二:“彼越亦天子之封也,不得冀、兖之州,乃处海垂之际,屏外蕃以为居,而蛟龙又与我争焉。是以剪发文身,烂然成章,以像龙子者,将避水神也。”

[3]南中:南部地区。狫(lǎo)子:古时西南少数民族,今称仡佬。《太平御览》卷七八九引《南夷志》:“绣面蛮,生一月,则以针刺面,青黛涂之,如绣状。”

[4]雕题:南方偏远地区习俗,先在额上雕刻花纹,再涂以丹青。《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礼记》称‘南方曰蛮,雕题交阯’,其俗男女同川而浴,故曰交阯。”李贤注:“题,额也。雕之,谓刻其肌以丹青涅也。”

【译文】

越人水性好,都要在身上刺上龙的图案,用来避免蛟龙的伤害。如今南中地区有文面的狫子,这大概是由古时雕额而遗留下来的风俗吧。

8.18《周官》[1]:“墨刑罚五百[2]。”郑言[3]:“先刻面,以墨窒之[4]。窒墨者,使守门。”《尚书刑德放》曰:“涿鹿者[5],凿人颡也[6]。黥人者,马羁笮人面也[7]。”郑云:“涿鹿、黥,世谓之刀墨之民。”

【注释】

[1]《周官》:即《周礼》。《周礼》一书,汉代先是称作《周官》,因为和《尚书·周官》篇相混淆,于是改称《周官经》,自刘歆以后,则称作《周礼》。

[2]墨刑:即黥刑。五百:各种罪的具体罪行条目。《周礼·秋官》“司刑”:“掌五刑之法,以丽万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

[3]郑:即郑玄。见7.5条注[12]。

[4]窒:填塞。

[5]涿鹿:古代的一种刑罚,墨刑于额。《太平御览》卷六四八:“《尚书刑德放》曰:‘涿鹿者,笮人颡也。黥者,马羁笮人面也。’(郑玄曰:涿鹿、黥,皆先用刀芒伤人,墨布其中,故后世谓之墨士民也。)”

[6]凿:古代施黥刑的刑具。这里用作动词。颡(sǎng):额。

[7]马羁:马笼头。笮:通“凿”,意同上注。

【译文】

《周官》:“受黥刑的罪有五百种。”郑玄注释说:“先刻面部,用墨填塞伤口。受此刑者,派去守城门。”《尚书刑德放》说:“涿鹿,指的是凿人的额头。黥人,指用马笼头笼住人的脑袋,凿他的脸。”郑玄说:“涿鹿、黥,后世称他们是刀墨之民。”

8.19《尚书大传》[1]:“虞舜象刑[2],犯墨者皂巾[3]。”《白虎通》[4]:“墨者,墨其额也,取法火之胜金[5]。”

【注释】

[1]《尚书大传》:旧题汉代伏胜撰,郑玄注。其书不尽在解经,往往于经文之外掇拾遗文,推衍旁义,是为纬书(依托经义而论符箓瑞应之书)。

[2]虞舜:上古帝王名。姓姚,名重华。受禅继尧位,在位四十八年,南巡崩于苍梧之野。传位于禹。象刑:尧舜时以特异的服饰象征几种肉刑,以示耻辱,称作“象刑”。《太平御览》卷六四五引《尚书大传》:“唐虞象刑,而民不敢犯。苗民用刑,而民兴相渐。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不纯,中刑杂屦,下刑墨幪,以居州里而民耻之。”

[3]墨:墨刑,五刑之一,在被刑者额上刺字,染上黑色以为标记,是一种较轻的刑罚。皂:黑色。

[4]《白虎通》:又名《白虎通义》,东汉班固撰。本书记录了汉章帝建初四年(79)在白虎观议五经同异的结果。其书多引古义,兼收谶纬家说。

[5]火之胜金:《白虎通》卷九“五刑”:“刑所以五何?法五行也。大辟法水之灭火,宫者法土之雍水,膑者法金之刻木,劓者法木之穿土,墨者法火之胜金。”

【译文】

《尚书大传》:“虞舜象法肉刑,该处黥刑的人缠上黑巾。”《白虎通》:“墨刑,在额头刺字然后用墨涂黑,这是取法五行中的火胜金。”

8.20《汉书》[1]:“除肉刑。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2]。”

【注释】

[1]《汉书》:东汉班固撰,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

[2]髡(kūn)钳:剃去头发,用铁圈束住脖子。城旦:秦汉时刑名。一种筑城四年的劳役。舂:汉代一种徒刑。

【译文】

《汉书》:“废除肉刑。应当处黥刑者,剃去头发,脖子戴上铁圈,处以城旦筑城。”

8.21又《汉书》:“使王乌等窥匈奴[1]。匈奴法,汉使不去节[2],不以墨黥面,不得入穹庐[3]。王乌等去节黥面,得入穹庐,单于爱之。”

【注释】

[1]窥:打探虚实。

[2]节:旌节,使者所持之节。

[3]穹庐:古代游牧民族所住毡帐,中央隆起,四周下垂,故称“穹庐”。

【译文】

《汉书》又记载:“派王乌等人出使匈奴打探虚实。匈奴规定,汉朝使节不去掉节杖,不用墨黥面,就不能进入单于的穹庐。王乌等人依照规定去掉节杖,用墨黥面,才得以进入穹庐,单于很爱重他。”

8.22晋令:“奴始亡,加铜青若墨[1],黥两眼。后再亡,黥两颊上。三亡,横黥目下。皆长一寸五分。”

【注释】

[1]铜青:铜上所生之绿色物,又称“铜绿”。可入药。

【译文】

晋朝法令:“奴婢第一次逃亡,用铜青,像墨刑一样黥双眼。以后如果第二次逃亡,黥两边脸颊上。第三次逃亡,横着黥眼睛下方。长度都是一寸五分。”

8.23梁朝《杂律》:“凡囚未断,先刻面作‘劫’字。”

【译文】

梁朝《杂律》:“凡是囚犯还没有判刑的,先在脸上刻一个‘劫’字。”

8.24释《僧祇律》[1]:“印瘢者[2],比丘作梵王法[3],破肉,以孔雀胆、铜青等画身,作字及鸟兽形,名为印黥。”

【注释】

[1]《僧祇律》:佛教戒律书。僧祇,即摩诃僧祇,意译为大众。按,本条所载,见于《摩诃僧祇律》卷二三:“尔时比丘度印瘢人出家,为世人所讥:‘云何沙门释子度犯王法印瘢人出家?出家之人宜当完净,此坏败人何道之有!’诸比丘以是因缘,往白世尊。乃至,佛言:‘从今日后印瘢人不应与出家。’印瘢者,破肉以孔雀胆、铜青等画作字,作种种鸟兽像,不应与出家。若已出家者,不应驱出。若与出家受具足者,越比尼罪,是名印瘢。”

[2]印瘢(bān):黥面。

[3]作梵王法:刘传鸿《〈酉阳杂俎〉校证:兼字词考释》:“‘作梵王法’疑当作‘作犯王法’。”

【译文】

佛家《僧祇律》:“脸上印有瘢痕的僧人,那是出家之前犯了王法,被刺破皮肉,用孔雀胆、铜青等涂画身体,描绘成字以及鸟兽的图案,叫作印黥。”

8.25《天宝实录》云[1]:“日南厩山[2],连接不知几千里,裸人所居,白民之后也[3]。刺其胸前作花,有物如粉而紫色,画其两目下。去前二齿,以为美饰。”

【注释】

[1]《天宝实录》:即《唐玄宗实录》,唐代元载、令狐峘撰。

[2]日南:郡名。秦属象郡,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以其地在日之南,更名日南,其地今属越南。

[3]白民:《山海经·海外西经》:“白民之国,在龙鱼北,白身被发。有乘黄,其状如狐,其背上有角,乘之寿二千岁。”

【译文】

《天宝实录》记载:“日南郡厩山,绵延不知有几千里,是裸人居住的地方,裸人是白民国的后裔。他们刺胸前绘出花的图案,用粉紫色的东西描画双眼下方。拔去两颗门牙,作为美化妆饰。”

8.26成式以君子耻一物而不知[1],陶贞白每云[2]:“一事不知,以为深耻。”况相定黥布当王[3],淫著红花欲落[4],刑之墨属,布在典册乎!偶录所记,寄同志[5],愁者一展眉头也。

【注释】

[1]耻一物而不知:汉扬雄法言·君子》:“或曰:圣人不师仙,厥术异也。圣人之于天下,耻一物之不知;仙人之于天下,耻一日之不生。”

[2]陶贞白:即为陶弘景。见2.14条注[3]。

[3]相:相面。黥布当王:《史记·黥布列传》:“黥布者,六人也,姓英氏。秦时为布衣。少年,有客相之曰:‘当刑而王。’及壮,坐法黥。布欣然笑曰:‘人相我当刑而王,几是乎?’……布遂剖符为淮南王,都六,九江、庐江、衡山、豫章郡皆属布。”

[4]淫著红花欲落:应为有关黥刑的典故。具体不详。

[5]同志:志趣投合的人。

【译文】

我认为,君子如果有哪怕一种事物不知晓,也是耻辱,陶贞白经常说:“若有一物不知,我就深以为耻。”何况相面者断定黥布会封王,淫著红花欲落,这些有关黥刑的故事都记载在典册中呢!偶然记录下我读过的有关异闻,送给志趣相投的人,愁眉不展的人就开怀一笑吧。

【题解】

雷电暴雨是一种自然现象。本篇八条都是唐代的事,有些记载读来十分荒诞。这是当时人对极端天气现象的一种解释,是他们面对自然神力表现出来的恐惧心理。这当然缘于科学认知的局限,同时也是对神奇莫测的大自然的敬畏,这种敬畏自有生民以来一以贯之。

8.27安丰县尉裴颢[1],士淹孙也[2],言玄宗尝冬月召山人包超,令致雷声。超对曰:“来日及午有雷。”遂令高力士监之[3]。一夕,醮式作法[4],及明,至巳矣[5],天无纤翳[6]。力士惧之,超曰:“将军视南山,当有黑气如盘矣[7]。”力士望之,如其言。有顷,风起,黑气弥漫,疾雷数声。明皇又每令随哥舒翰西征,每阵常得胜风。

【注释】

[1]安丰县:在今安徽寿县西南。尉:职官名。通常为武职,秦代以后,朝廷设太尉,各郡设都尉,县设县尉。

[2]士淹:即为裴士淹,河东(今山西永济)人。开元、天宝之交,历仕司封员外郎、司勋郎中。安史之乱爆发,扈从玄宗入蜀。大历初,正拜礼部尚书,后坐鱼朝恩党贬官而卒。

[3]高力士(684—762):高州良德(今广东高州东北)人,本姓冯,因宦官高延福收养改姓高。圣历元年(698)入宫供事。开元初,从唐玄宗诛太平公主,为右监门卫将军,知内侍省事,权倾朝野。安禄山反,扈从玄宗入蜀。后还京师,为李辅国诬陷流放巫州。两年后赦还,行至途,闻玄宗噩耗,呕血而卒。

[4]醮(jiào)式:打醮,道士设坛作法。

[5]巳(sì):上午九至十一时。

[6]翳(yì):遮蔽。这里指云。

[7]盘:通“磐”,巨石。

【译文】

安丰县尉裴颢,是裴士淹的孙子,曾说起玄宗在一个冬月,招来山人包超,要他让天上打雷。包超回奏说:“明天到中午时分就会打雷。”玄宗就让高力士监督他。当晚,包超打醮作法,到第二天早晨,已经是巳时了,天上还一丝云都没有。高力士担心了,包超说:“将军请往南山看,应该有像巨石一样的黑气了。”力士向南山眺望,果然如他所说。一会儿,起风了,黑气弥漫,连响几声迅雷。玄宗又常让包超跟随哥舒翰西征,每次对阵时他常以风相助而获胜。

8.28贞元初,郑州百姓王幹,有胆勇。夏中作田,忽暴雨雷,因入蚕室中避雨[1]。有顷,雷电入室中,黑气陡暗。幹遂掩户,把锄乱击。雷声渐小,云气亦敛,幹大呼,击之不已。气复如半床,已至如盘,然坠地[2],变成熨斗、折刀、小折脚铛焉[3]。

【注释】

[1]蚕室:养蚕的温室。刚受宫刑的人必须在温暖的密室中养伤,所以也称执行宫刑的狱室为“蚕室”。

[2](huō)然:金属的响声。

[3]折脚铛(chēng):断一只脚的锅。僧侣常用。

【译文】

贞元初年,郑州老百姓王幹,胆大勇猛。夏天在田里劳作,忽然雷电交加,暴雨倾盆,于是进入蚕室避雨。一会儿,雷电进入蚕室中,一团黑气使屋里陡然变暗了。王幹就关上门窗,挥动锄头一番乱击。雷声慢慢变小了,黑气也有所收敛,王幹大喊大叫,不停地乱击。那团黑气只有半张床那么大,最后小得像只盘子,当的一声掉在地上,变成了熨斗、折刀、小折脚锅等。

8.29李鄘在北都[1],介休县百姓送解牒[2],夜止晋祠宇下[3]。夜半,有人叩门云:“介休王暂借霹雳车[4],某日至介休收麦。”良久,有人应曰:“大王传语,霹雳车正忙,不及借。”其人再三借之。遂见五六人秉烛,自庙后出,介山使者亦自门骑而入。数人共持一物如幢[5],扛上环缀旗幡[6],授与骑者曰:“可点领。”骑者即数其幡,凡十八叶[7],每叶有光如电起。百姓遂遍报邻村,令速收麦,将有大风雨。村人悉不信,乃自收刈[8]。至其日,百姓率亲情[9],据高阜[10],候天色。及午,介山上有黑云气如窑烟,斯须蔽天,注雨如绠[11],风吼雷震,凡损麦千余顷。数村以百姓为妖,讼之。工部员外郎张周封亲睹其推案[12]。

【注释】

[1]李鄘(yōng,?—820):字建侯,江夏(今湖北武汉)人。曾为河东节度使(治太原)。北都:长寿元年(692)置,今山西太原。

[2]介休县:今属山西,介之推隐居之介山即在此县。送解牒:递送公文。

[3]晋祠:在山西太原西南悬甕山麓,为周初唐叔虞始封地,原有祠,正殿之右有泉,为晋水发源处。唐高祖李渊起兵时,曾在此祈祷。贞观二十年(646)唐太宗御制晋祠之铭,立碑于祠。今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介休王:或源自春秋时介之推故事。见1.11条注[1]。南朝任昉述异记》记载其妹能兴云雨,有霹雳车。霹雳车:雷神司雷之车。

[5]幢(chuáng):旗幡。

[6]扛:同“杠”。

[7]叶:面。

[8]刈(yì):割。

[9]亲情:亲戚。

[10]阜:土山。

[11]绠(gěng):绳子。

[12]推案:察究,审理。

【译文】

李鄘在北都的时候,介休县有位老百姓递送公文,晚上止宿在晋祠里。半夜,有人敲门说:“介休王暂时借用霹雳车,某天到介休县收麦子用。”过了很久,有人回答说:“大王传下话来,说霹雳车正忙,不能外借。”那人反复要求借用。一会儿,有五六个人手持蜡烛,从庙后走出来,介山使者也骑马进了门。几个人一起拿着一件东西,像是幢,幢杠上环挂着旗幡,交给骑马的使者说:“请清点收领。”骑马的人就清点旗幡,一共有十八面,每一面旗都有电光闪烁。这位老百姓赶紧给附近乡村报信,让他们抓紧时间收割麦子,很快会有狂风暴雨。村人都不相信,于是这老乡就赶紧收割自己的麦子。到那一天,他带着亲戚来到高坡上,观察天气变化。到中午,介山上冒出一团黑气,像是烧窑的浓烟,很快就遮天蔽日,大雨如麻,狂风怒吼,雷声隆隆,一共毁坏了一千多顷麦子。几个村的村民都怀疑这人是妖怪,把他告到官府。工部员外郎张周封亲眼看见他受审。

8.30成式至德坊三从伯父,少时于阳羡家[1],乃亲故也,夜遇雷雨,每电起,光中见有人头数十,大如栲栳[2]。

【注释】

[1]阳羡:今江苏宜兴。

[2]栲栳(kǎo lǎo):用竹条或柳条编制的盛物容器,形如斗。

【译文】

我那住在至德坊的三堂伯父,年轻时在阳羡住亲戚家,晚上遇见雷雨,每次闪电,都看见电光中有几十个人头,每个有栲栳那么大。

8.31柳公权侍郎尝见亲故说[1],元和末,止建州山寺中[2],夜半,觉门外喧闹,因潜于窗棂中观之[3],见数人运斤造雷车,如图画者。久之,一嚏气,忽陡暗,其人两目遂昏焉。

【注释】

[1]柳公权(778—865):字诚悬,京兆华原(今陕西铜川耀州)人。官至工部尚书,唐代著名书法家。柳公权曾为工部侍郎。

[2]建州:今福建建瓯。

[3]窗棂:窗格。

【译文】

柳公权侍郎曾听一位亲友说,元和末年,他旅宿在建州的一座寺庙里,半夜,听见门外嘈杂,于是悄悄地从窗格窥视,看见几个人正拿着斧头制造雷车,雷车和图画中的一个样。看了很久,他打了个喷嚏,周围一下子变暗,他便两眼昏花什么也看不见了。

8.32处士周洪言,宝历中,邑客十余人,逃暑会饮。忽暴风雨,有物坠,如玃,两目睒睒[1]。众人惊伏床下。倏忽上阶,历视众人,俄失所在。及雨定,稍稍能起,相顾,耳悉泥矣。邑人言,向来雷震,牛战鸟堕,邑客但觉殷殷而已[2]。

【注释】

[1]睒(shǎn)睒:光辉闪耀的样子。

[2]殷(yǐn)殷:拟声词,形容雷声。

【译文】

处士周洪说,宝历年间,同乡十多人,避暑聚饮。忽然起了狂风暴雨,有只怪兽从天而降,样子像玃,两眼精光闪烁。众人吓得躲到床下。怪兽一下跃上台阶,把众人挨个盯一遍,很快就消失了。等到雨停,众人慢慢能爬起身,彼此一看,耳朵里泥土塞得满满的。乡人说,刚才的巨雷,吓得牛浑身打战,鸟儿也掉下来,这十多人只听到了轰隆轰隆的声音罢了。

8.33元稹在江夏[1],襄州贾堑有庄,新起堂。上梁才毕,疾风甚雨。时庄客输油六七瓮[2],忽雷震一声,油瓮悉列于梁上,一滴不漏。其年,元卒。

【注释】

[1]元稹(779—831):字微之,河南洛阳人。中唐著名诗人,与白居易并称“元白”,大和四年(830)为武昌军节度使。江夏:唐为武昌军节度使治所,今湖北武汉。

[2]庄客:田庄里的佃农。

【译文】

元稹出镇江夏时,襄州的贾堑有处庄园,新建厅堂。上梁才完,突然起了狂风暴雨。当时庄客送来六七瓮油,忽然一声惊雷,油瓮全都摆到房梁上去了,一滴油也没漏。那一年,元稹去世。

8.34贞元年中,宣州忽大雷雨[1],一物堕地,猪首,手足各两指,执一赤蛇啮之,俄顷云暗而失。时皆图而传之。

【注释】

[1]宣州:今安徽宣城。

【译文】

贞元年间,宣州有一天忽然巨雷暴雨,有个怪物掉到地上,长着猪头,四肢各有两根指头,抓着一条赤蛇咬,很快天色变暗,怪物也不见了。当时都绘有图画,四处传看。

【题解】

本篇各条,均为有关梦兆、恶梦、解梦之事,是作者对于“梦”这一精神和心理现象的集中关注。所记之梦或是现象的猎奇,或是种种梦兆的附会,从中能够很容易地解读出精神、心理、潜意识的东西。

8.35魏杨元慎能解梦。广阳王元渊梦著衮衣[1],倚槐树,问元慎。元慎言:“当得三公[2]。”退谓人曰:“死后得三公耳。‘槐’字,‘木’傍‘鬼’。”果为葛荣所杀,赠司徒[3]。

【注释】

[1]元渊(?—526):字智远。广阳王元建之子,袭爵。衮衣:帝王或公侯穿的绣龙的礼服。

[2]三公:辅佐君主掌握军政大权的最高官员。元魏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3]赠:给死者追封官爵。

【译文】

元魏杨元慎能解梦。广阳王元渊梦见自己身穿衮衣,靠着一棵槐树,就请元慎解梦。元慎说:“您要做三公。”私下里又对别人说:“死后当三公罢了。‘槐’字,是“木”字旁边一个‘鬼’。”元渊后来果然被葛荣杀害,朝廷追封他为司徒。

8.36许超梦盗羊入狱。元慎曰:“当得城阳令[1]。”后封城阳侯。

【注释】

[1]城阳:在今河南泌阳南。

【译文】

许超梦见自己因偷羊进了监狱。元慎解梦说:“你要做城阳令。”后来许超被封为城阳侯。

8.37补阙于堇[1],善占梦。一人梦松生户前,一人梦枣生屋上。堇言:“松丘垄间所植[2]。‘枣’字重‘来’[3],重‘来’,呼魄之象。”二人俱卒。

【注释】

[1]补阙:职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设置,职为侍从讽谏,左补阙从七品上,右补阙从八品上。

[2]丘垄:墓地。

[3]枣:繁体字作“棗”,故曰重“来”。

【译文】

补阙于堇,擅长解梦。有个人梦见门前长棵松树,另一人梦见房屋上长棵枣树。于堇说:“松树,一般栽种在墓地。‘枣’字有两个‘来’字,‘来’,‘来’,这是叫魂的征兆。”两人都死了。

8.38侯君集与承乾谋通逆[1],意不自安。忽梦二甲士录至一处[2],见一人高冠,鼓髯叱左右[3]:“取君集威骨来[4]!”俄有数人,操屠刀,开其脑上及右臂间,各取骨一片,状如鱼尾。因啽呓而觉[5],脑臂间犹痛。自是心悸力耗,不能引一钧弓[6]。欲自首,不决而败。

【注释】

[1]侯君集(?—643):豳州三水(今陕西旬邑)人。从李世民征战有功,仕宦显要。贞观十七年,因与太子李承乾谋反,被诛。承乾:即为李承乾(?—645)。唐太宗嫡长子。因生于承乾殿,故名。八岁立为太子,后因谋反废为庶人,徙黔州卒。

[2]录:逮捕。

[3]鼓髯:吹胡子,形容生气的样子。

[4]威骨:古时认为人天生具有骨相。威骨是将军等人所特有的骨头。

[5]啽(án)呓:说梦话。

[6]钧:重量单位,三十斤为一钧。

【译文】

侯君集和太子李承乾谋反,心里惴惴不安。忽有一天,梦见两名身着盔甲的士卒把他捉到一个地方,看见一个戴着高高帽子的人,吹胡子瞪眼,喝命左右:“把侯君集的威骨卸下来!”就有几个人手持屠刀,割开他脑袋和右臂上的皮肉,各取出一片骨头,形状像鱼尾。侯君集梦中惊呓而醒,感觉脑袋和手臂还在疼。从这以后,他心悸不安,力气耗竭,连三十斤的弓也拉不开。想要自首,又犹豫不决,最后阴谋败露。

8.39扬州东陵圣母庙主[1],女道士康紫霞,自言少时,梦中被人录于一处,言天符令摄将军巡南岳[2],遂擐以金锁甲[3],令骑,道从千余人,马蹀虚南去[4]。须臾至,岳神拜迎马前,梦中如有处分[5]。岳中峰岭溪谷,无不历也。恍惚而返,鸡鸣惊觉。自是生须数十根。

【注释】

[1]东陵圣母:传说中的道仙。《太平广记》卷六〇引《女仙传》:“东陵圣母,广陵海陵人也。适杜氏,师刘纲学道,能易形变化,隐见无方。杜不信道,常怒之。圣母理疾救人,或有所诣,杜恚之愈甚,讼之官,云圣母奸妖,不理家务。官收圣母付狱,顷之,已从狱窗中飞去,众望见之,转高入云中,留著履一双在窗下。于是远近立庙祠之,民所奉事,祷之立效。”

[2]摄:代理。南岳:衡山,道教三十六小洞天之一。

[3]擐(huàn):穿。

[4]蹀(dié)虚:腾空。蹀,踏,顿足。

[5]处分:处置,决定。

【译文】

扬州东陵圣母庙的庙主,女道士康紫霞,曾讲起年轻时在睡梦中被人挟到某个地方,说天书诏令代理将军之职,巡视南岳,于是给她披挂金锁甲,让她骑上马,随从一千多人,马腾空往南而去。很快就到了,南岳神在马前礼拜迎接,恍惚记得梦里还处置了一些事情。南岳的奇峰峻岭溪涧幽谷,都游历过了。迷迷糊糊回到家里,被鸡叫声惊醒了。从这以后,面部就长出几十根胡须。

8.40司农卿韦正贯应举时[1],尝至汝州[2],汝州刺史柳凌留署军事判官。柳尝梦有一人呈案,中言欠柴一千七百束。因访韦解之,韦曰:“柴,薪木也[3]。公将此不久乎?”月余,柳疾卒。素贫,韦为部署,米麦镪帛,悉前请于官数月矣,唯官中欠柴一千七百束。韦披案,方省柳前梦。

【注释】

[1]司农卿:职官名。九卿之一,主管钱粮仓储等事。韦正贯(783—851):字公理,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曾任司农卿。

[2]汝州:在今河南临汝东。

[3]薪木:官员俸禄里有薪木。故有“薪水”、“薪俸”之名。

【译文】

司农卿韦正贯当年应举的时候,曾到过汝州,汝州刺史柳凌留他担任军事判官。柳凌曾梦见有一个人呈上案卷,里面说欠他一千七百束柴。柳凌就请韦正贯解梦,韦正贯说:“柴,就是薪木。您莫非快不久人世了?”过了一个多月,柳凌生病去世。柳一向贫困,韦正贯为他安排后事,发现米麦钱帛,都已经预支了几个月,公家只还欠他一千七百束柴。韦正贯披阅了案卷,才明白先前柳凌的那个梦。

8.41道士秦霞霁,少勤香火,存想不怠[1]。尝梦大树,树忽穴,有小儿青摺鬐发[2],自穴而出,语秦曰:“合土尊师[3]。”因惊觉。自是休咎之事,小儿仿佛报焉。凡五年,秦意为妖,偶以事访于师,师遽戒勿言:“此修行有功之证。”因此遂绝。旧说梦不欲数占[4],信矣。

【注释】

[1]存想:道教术语。指想象体内外诸神、诸景。存,意念的存放。想,冥见其形。

[2]摺:通“褶(dié)”,夹衣。鬐(qí):马鬃。这里形容小儿的发髻形状。

[3]合土:全世间。合,全,满。尊师:对道士的敬称。

[4]数占:反复占验。

【译文】

道士秦霞霁,年轻时勤于焚修,存想不懈。曾经梦见一株大树,树上忽然开了一个洞,有穿着青色夹衣挽着发髻的小童从树洞中走出来,对他说:“合土尊师。”秦霞霁一下从梦中惊醒。从此吉凶祸福之事,好像小童都有通报。这样过了五年,秦霞霁怀疑是妖魔作怪,一个偶然的机会拿这件事去问他师父,师父一听立即制止他不要再说:“这是修行有功果的表现。”从此以后小童再也没有通报过。有老话说梦不要反复占验,确实如此。

8.42蜀医昝殷言[1]:“藏气阴多则梦数[2];阳壮则梦少,梦亦不复记。”《周礼》有“掌三梦”[3],又“以日月星辰各占六梦”[4],谓日有甲乙[5],月有建破[6],星辰有居直[7],星有扶刻也[8]。又曰:“舍萌于四方[9],以赠恶梦[10]。”谓会民,方相氏四面逐送恶梦至四郊也[11]。

【注释】

[1]昝(zǎn)殷:唐代蜀地名医。南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一五:“《产宝》二卷,右唐昝殷撰。殷,蜀人。大中初,白敏中守成都,其家有因免乳死者,访问名医,或以殷对。敏中迎之,殷集备验方药三百七十八首以献。”

[2]藏气:脏气,五脏之气。

[3]《周礼》有“掌三梦”:《周礼·春官》“大卜”:“掌三梦之法,一曰致梦,二曰觭梦,三曰咸陟。”致梦,梦之所至。觭梦,或为奇异之梦。咸陟,言梦之皆得。

[4]以日月星辰各占六梦:《周礼·春官》“占梦”:“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贾公彦疏:“以日月星辰占知者,谓夜作梦,旦于日月星辰以占其梦,以知吉凶所在。”

[5]日有甲乙:《礼记·月令》:“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旦尾中,其日甲乙。”

[6]建:月建,北斗星柄所指为建,斗柄每月移指一个方位,周而复始,如十一月叫建子,十二月叫建丑,正月叫建寅,二月叫建卯等;月分有大小,则称大建、小建。破:月破。《御定星历考原》卷四:“月破者,月建所冲之日也,与岁破义同。”

[7]星辰有居直:疑为“星有居直”。居直,居止,值守。

[8]星有扶刻:疑为“辰有符刻”。符刻,漏刻。

[9]舍萌:类似释菜的一种仪式。释菜,古时初入学时以芹藻之类的植物礼敬先师。舍,释,释礼。萌,初生的菜。

[10]以赠恶梦:《周礼·春官》“占梦”:“季冬聘王梦,献吉梦于王,王拜而受之,乃舍萌于四方,以赠恶梦,遂令始难驱役。”赠,送。

[11]方相氏:古代驱疫避邪的巫师。《后汉书·礼仪志》:“先腊一日,大傩,谓之逐疫。其仪:选中黄门子弟年十岁以上,十二以下,百二十人为侲子,皆赤帻皂制,执大鼗。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十二兽有衣毛角,中黄门行之,冗从仆射将之,以逐恶鬼于禁中。……乘舆御前殿,黄门令奏曰:‘侲子备,请逐疫。’于是中黄门倡,侲子和,曰:‘甲作食,胇胃食虎,雄伯食魅,腾简食不祥,揽诸食咎,伯奇食梦……凡使十二神追恶凶,赫女躯,拉女干,节解女肉,抽女肺肠。女不急去,后者为粮!’因作方相与十二兽舞。”

【译文】

蜀地的名医昝殷说:“五脏的阴气旺盛就会多梦;阳气旺盛梦就少,做了梦也不会记得。”《周礼》有“掌三梦”之说,又说“以日月星辰各占六梦”,说日有甲乙,月有建破,星有居直,辰有符刻。又说:“朝向四方释菜,以送恶梦。”说的是聚集人众,方相氏分别朝向四郊,把恶梦驱逐到四郊去。

8.43《汉仪》大傩侲子辞[1],有“伯奇食梦”[2]。道门言梦者魄妖[3],或谓三尸所为。释门言有四:一善恶种子,二四大偏增,三贤圣加持,四善恶征祥[4]。成式尝见僧首素言之,言出《藏经》[5],亦未暇寻讨。又言梦不可取[6],取则著[7],著则怪入。夫瞽者无梦[8],则知梦者习也。

【注释】

[1]《汉仪》:汉叔孙通撰,记汉代礼制,共十二篇,东汉时曹裦奉命加以修订,撰次自皇帝至平民有关冠婚吉凶终始制度,共成一百五十篇,今佚。大傩(nuó):腊月驱疫逐鬼的禳祭。侲(zhèn)子:参加驱疫逐鬼的童子。见上条注[11]引文。

[2]伯奇食梦:见上条注[11]引文。其中提到的甲作、胇胃、雄伯、腾简、揽诸、伯奇等,均为大傩仪式中装扮的十二神兽之名。

[3]魄妖:南朝陶弘景《真诰》卷九:“数遇恶梦者,一曰魄妖,二曰心试,三曰尸贼。”

[4]“释门言有四”五句:佛教里四梦的说法,或称无明习气梦、善恶先征梦、四大偏增梦、巡游旧识梦;或称四大不和梦、先见梦、天人梦、想梦。

[5]《藏经》:《大藏经》的简称。指佛教的经、律、论三藏,以及历代后贤著述之总汇,又名“一切经”。

[6]取:深究。

[7]著(zhuó):附着。

[8]瞽(gǔ)者:盲人。

【译文】

《汉仪》记载的大傩侲童唱辞,有“伯奇食梦”。道教说梦是魄妖作怪,又说是三尸作怪。佛教说有四种梦:一是善恶种子梦,二是四大偏增梦,三是贤圣加持梦,四是善恶征祥梦。我曾听首素和尚说过,他说这种说法出自《藏经》,我也没时间去探究。又说梦不能深究,越是深究就越是念念不忘,老是念念不忘,就会招来各种魔怪。盲人不做梦,由此可知梦是人们日常习见所致。

8.44成式表兄卢有则,梦看击鼓。及觉,小弟戏叩门为街鼓也[1]。

【注释】

[1]街鼓:城坊警夜之鼓。唐刘肃《大唐新语》卷十:“旧制:京城内金吾晓暝传呼,以戒行者,马周献封章,始置街鼓,俗号鼕鼕,公私便焉。”

【译文】

我的表兄卢有则,梦中看人打鼓。等到醒来,原来是小兄弟把门当作街鼓拍着玩。

8.45又成式姑婿裴元裕言[1]:“群从中有悦邻女者[2],梦女遗二樱桃食之[3]。及觉,核坠枕间。”

【注释】

[1]姑婿:姑父。裴元裕:曾为安南经略使。

[2]群从:侄子辈。从,堂房亲属。

[3]遗(wèi):送。食(sì):给吃。

【译文】

我姑父裴元裕说:“我有个侄子,喜欢邻家女孩,梦见她送两颗樱桃给他吃。等到醒来,樱桃核掉在枕头边上。”

8.46李铉著《李子正辩》[1],言至精之梦,则梦中身人可见。如刘幽求见妻[2],梦中身也,则知梦不可以一事推矣。愚者少梦,不独至人[3],闻之驺皂[4],百夕无一梦也。

【注释】

[1]李铉:北齐渤海南皮(今属河北)人。《北齐书·李铉传》:“铉以去圣久远,文字多有乖谬,感孔子‘必也正名’之言,乃喟然有刊正之意。于讲授之暇,遂览《说文》,爰及《仓》、《雅》,删正六艺经注中谬字,名曰《字辨》。”《宋史·艺文志》著录《李子正辨》十卷。

[2]刘幽求(655—715):冀州武强(今属河北)人。历官中书舍人、尚书右丞、户部尚书、吏部尚书、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监修国史。开元初,进尚书左丞相,兼黄门监。后贬州刺史,愤恚而卒。唐白行简三梦记》:“人之梦,异于常者有之:或彼梦有所往而此遇之者,或此有所为而彼梦之者,或两相通梦者。天后时,刘幽求为朝邑丞,尝奉使归。未及家十余里,适有佛堂院,路出其侧,闻寺中歌笑欢洽。寺垣短缺,尽得睹其中。刘俯身窥之,见十数人,儿女杂坐,罗列盘馔,环绕之而共食。见其妻在坐中语笑。刘初愕然,不测其故。久之,且思其不当至此。复不能舍之,又熟视容止言笑无异。将就察之,寺门闭不得入。刘掷瓦击之,中其罍洗,波迸走散,因忽不见。刘逾垣直入,与从者同视,殿庑皆无人,寺扃如故,刘讶益甚,遂驰归。比至其家,妻方寝。闻刘至,乃叙寒暄讫,妻笑曰:‘向梦中与数十人游一寺,皆不相识,会食于殿庭。有人自外以瓦砾投之,杯盘狼藉,因而惊觉。’刘亦具陈其见。盖所谓彼梦有所往而此遇之也。”

[3]至人:体悟天道之人,《庄子》中称作真人。《庄子·大宗师》:“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

[4]驺皂:仆役。皂,皂隶。

【译文】

李铉著《李子正辨》一书,说至精至诚的梦,别人能够看见梦中身。例如刘幽求在寺院看见他的妻子,就是他妻子的梦中身,这样说来,梦是不能一概而论的。蠢人梦很少,不单单是圣人梦少,听仆役之辈说,他们一百个晚上也不会做一个梦。

8.47秘书郎韩泉[1],善解梦。卫中行为中书舍人[2],时有故旧子弟选,投卫论属,卫欣然许之。驳榜将出[3],其人忽梦乘驴蹶,坠水中,登岸而靴不湿焉。选人与韩有旧,访之。韩被酒,半戏曰:“公今选事不谐矣。据梦,卫生相负[4],足下不沾[5]。”及榜出,果驳放。韩有学术,韩仆射犹子也[6]。

【注释】

[1]秘书郎:职官名。为秘书省属官,负责管理四库图籍。《旧唐书·职官志二》:“(秘书省)秘书郎四员,从六品上……秘书郎掌甲乙丙丁四部之图籍,谓之四库。”

[2]卫中行(?—829):御史中丞卫晏之子,贞元九年(793)进士。

[3]驳(bó):落选,斥退。

[4]卫生相负:既指驴驮选人,也指卫中行有负承诺。按,驴有别称为“卫”。唐李匡乂资暇集》卷下:“代呼驴为卫,于文字未见。今卫地出驴,义在斯乎?或说以其有有槽,譬如诸卫有胄曹也。因目为卫。”

[5]足下不沾:语义双关。既指梦中靴子不湿,又指选人落选。

[6]韩仆射:即为韩皋(742—822),京兆长安人。长庆元年(821)拜尚书右仆射。仆射,职官名。唐宋时,以左右仆射为宰相之职。犹子:侄子。

【译文】

秘书郎韩泉,善于解梦。卫中行担任中书舍人,当时有朋友的子弟候选,投献卫中行套近乎,卫中行痛快地答应了。驳榜即将公布的时候,那人忽然梦见乘着驴子跌进了水里,上岸之后靴子却又没湿。那人和韩泉相熟,就去拜访他。韩泉喝了点酒,半开玩笑地说:“您候选的事没指望了。根据您的梦,意思是:卫生相负,足下不沾。”等到驳榜出来,果然落选了。韩泉有学问,是韩仆射的侄子。

8.48威远军小将梅伯成[1],善占梦。近有优人李伯怜游泾州乞钱[2],得米百斛。及归,令弟取之,过期不至。昼梦洗白马,访伯成占之。伯成伫思曰:“凡人好反语,洗白马,泻白米也。君所忧,或有风水之虞乎?”数日,弟至,果言渭河中覆舟,一粒无余。

【注释】

[1]威远军:此威远军当指驻扎京师的一支禁军。《资治通鉴》卷二三六:“请以为威远军使、平章事。”胡三省注引《旧唐书·郭子仪传》,且云:“则威远军,肃宗置也。至德宗时,以左、右威远营隶鸿胪……(元和二年)其后遂以宦官为使,不复隶鸿胪。”按,唐代剑南道有威远军(驻今四川威远),与此不同。

[2]泾州:在今甘肃泾川北。

【译文】

威远军小将梅伯成,善于解梦。最近有位名叫李伯怜的戏子到泾州演出讨钱,挣得一百斛米。回家后,就让他的兄弟去取,过了该返回的时间,他兄弟还没回来。李伯怜白天梦见洗白马,就去拜访梅伯成请他解梦。伯成站着想了很长时间,说:“普通人做梦通常是反的,洗白马,就是泻白米。您担心的事情,怕是和行船有关吧?”几天后,兄弟回来了,果然说在渭河中翻了船,百斛白米一粒不剩。

8.49卜人徐道昇言:江淮有王生者,榜言解梦。贾客张瞻将归,梦炊于臼中,问王生。生言:“君归不见妻矣。臼中炊,固无釜也[1]。”贾客至家,妻果卒已数月,方知王生之言不诬矣[2]。

【注释】

[1]釜(fǔ):锅。这里取其谐音“妇”。

[2]诬:虚妄不实。

【译文】

算卜先生徐道昇说:江淮一带有个王生,张贴招牌说自己能解梦。商人张瞻即将回家,梦见在石臼中做饭,就问王生。王生说:“您这回去见不着您的妻子了。在石臼中做饭,肯定是没有釜(妇)了。”张瞻回到家,妻子果然已经去世几个月了,这才知道王生所言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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