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在《取士下》中,黄宗羲主要接续《取士上》所论,论述如何取士和任用士人。他首先对古今的取士和用士进行了对比,认为古代取士较为宽松,但授官任职前后经过七层考核,遴选到优秀人才的几率已经很大了,可以确保选取优中之优以授官。相比之下,明朝的取士和用士只有科举一途,取虽严格,但用却宽松,使得很多人在位却不谋其政。针对这种情况,黄宗羲提出“宽取士之法,有科举,有荐举,有太学,有任子,有郡邑佐,有辟召,有绝学,有上书,而用之之严附见焉”。随后,他将科举之法、荐举之法、太学之法、任子之法、郡邑佐之法、辟召之法及上书的两种方法进行了具体阐述。这八种取士之法,是黄宗羲以古鉴今而总结出的取士之法,宽严适当,相比八股文更显平实,且有益于重实践学风的推行,利于匡正时弊,也有助于国家选拔出真正有才之士。

古之取士也宽,其用士也严;今之取士也严,其用士也宽。古者乡举里选①,士之有贤能者,不患于不知。降而唐宋,其为科目不一,士不得与于此,尚可转而从事于彼,是其取之之宽也。《王制》②,论秀士③,升之司徒曰选士④;司徒论选士之秀者,升之学曰俊士⑤;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⑥,升之司马曰进士⑦;司马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⑧。论定然后官之⑨,任官然后爵之⑩,位定然后禄之⑪。一人之身,未入仕之先凡经四转⑫,已入仕之后凡经三转⑬,总七转,始与之以禄。唐之士,及第者未便解褐⑭,入仕吏部,又复试之⑮。韩退之三试于吏部无成⑯,则十年犹布衣也。宋虽登第入仕,然亦止是簿、尉、令、录⑰,榜首才得丞判⑱,是其用之之严也。宽于取则无枉才,严于用则少幸进。

【注释】

①乡举里选:从乡里推荐选拔。

②《王制》:此指《礼记·王制》。此篇为秦汉间人所记前代之各种典制。孔颖达疏引郑玄《目录》云:“王制者,以其记先王班爵、授禄、祭祀、养老之法度。”其说虽与历史上的殷商礼制不尽相符,然亦反映儒家政治理想及古代政治制度的部分内容。以下关于古代选士任官过程的叙述皆出于此篇。

③论:辨别。秀士:德行才艺出众的人。郑玄注:“乡大夫所考,有德行道艺者。”

④司徒:周时为六卿之一,曰地官大司徒。掌管国家的土地和人民的教化。选士:乡人中德业有成者。

⑤俊士:周代称选取入太学者。郑玄注:“可使习礼者。学,大学。”

⑥大乐正:古时乐官之长。郑玄注:“乐官之长,掌国子之教。”造士:学业有成就的士子。郑玄注:“不征,不给其繇役。造,成也。能习礼,则为成士。”孔颖达疏:“学业既成,即为造士。”

⑦司马:周时为六卿之一,曰夏官大司马。《周礼·夏官·序官》:“乃立夏官司马,使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在《周礼》体系中,司马之职责除军旅之事外,还兼掌监察奖惩,故士人选拔也由司马评定。进士:郑玄注:“可进受爵禄也。”

⑧定其论:确定其所擅长的方面。郑玄注:“各署其所长。”

⑨官之:郑玄注:“使之试守。”即在正式任命前让其试行代理某一职务。

⑩爵之:郑玄注:“命之。”即正式任命。

⑪位定然后禄之:按,以上自“论秀士”至此,皆出自《礼记·王制》。

⑫未入仕之先凡经四转:指由秀士至选士,再至俊士,最后至进士。转,变迁,递迁。

⑬已入仕之后凡经三转:指官之、爵之、禄之。

⑭解褐:脱掉平民所穿的粗布衣服。褐,即粗布或粗布衣服,此指出仕为官。

⑮入仕吏部,又复试之:唐代进士及第,只是获得一定的出身品第,即任职资格,还需经过吏部铨选考试,合格后才能得到正式任命做官。由于常规的铨选需要论资排辈等待较长时间,有的甚至要等十几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唐代在吏部设置科目选考试,有博学宏词、书判拔萃、三礼、三传、五经、九经、明习律令等多种科目,考中者不论出身年数多少皆可立即入仕。其中以博学宏词科为首要。

⑯韩退之三试于吏部无成:韩愈进士及第后,曾三次参加博学宏词科考试,都没有考中。他曾在《答崔立之书》中谈到此事:“闻吏部有以博学宏辞选者,人尤谓之才,且得美仕。就求其术,或出所试文章,亦礼部之类。私怪其故,然犹乐其名,因又诣州府求举。凡二试于吏部,一既得之,而又黜于中书。虽不得仕,人或谓之能焉。退自取所试读之,乃类乎俳优者之辞,颜忸怩而心不宁者数月。既已为之,则欲有所成就,《书》所谓耻过作非者也。因复求举,亦无幸焉。”韩退之,即韩愈(768—824),字退之,河内河阳人(今河南孟州),世称昌黎先生,唐代著名的文学家和思想家,唐代古文运动的领导者与中坚。贞元八年(792)中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吏部侍郎等,又称韩吏部。著有《韩昌黎集》四十卷。

⑰簿、尉、令、录:宋代的低级地方官员,即县主簿(掌出纳官物销注簿书)、县尉(掌阅习弓手,戢奸禁暴)、县令(县的行政长官,总掌民政等事务)、录事参军(府、州、军、监的属官,掌州院庶务,纠诸曹稽违)。

⑱丞判:指通判,宋代鉴于唐末五代藩镇专权和割据之弊,为防止州郡官权力坐大,而设通判作为府、州地方长官的副职,要求凡是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等事,通判与知府、知州共同裁决,共同签押后才可以施行。

【译文】

古代选拔士人的方法比较宽松,但任用士人比较严格;现在选拔士人十分严格,而任用士人却比较宽松。古代从乡里选拔人才,贤能的士人不用担心自己不为人所知。等到了唐宋时代,选拔士人的科目很多,士人在一方面未能得到任用,还可以转从另一途径入仕,选拔士人的标准还是比较宽松的。《王制》中说,乡里考察选拔出优秀的士人为秀士,到司徒那里称为选士;司徒考察选拔出优秀的选士,送入太学称为俊士;主管太学的大乐正从造士中选拔优秀的推荐给司马,称为进士;司马从进士中挑选贤能,向君主禀告确定其所擅长的方面。确定之后先让其试行代理某一职务,试用合格后才予以爵位正式任职,爵位定下来以后才发给俸禄。一个人,在未入仕之前已经过四次层层考核,在入仕之后还要经过三次考验,总共七次才能得到俸禄。唐代的士子,科举进士及第后也不能马上就脱离平民身份当官,而是要去吏部进行考试。韩愈说他在吏部参加了三次博学宏词科考试都没有考过不能任职做官,所以他中进士后十年还是平民。宋代,虽然登第之后就可以做官,但是其官职也只是主簿、县尉、县令、录事参军这样的低级官职,高中榜首者才能得到通判的职位,由此可见用士的严格。选拔士人的时候宽松,如此不会遗漏人才,任用士人的时候严格,才能减少侥幸做官的情况。

今也不然。其所以程士者①,止有科举之一途,虽使古豪杰之士若屈原司马迁、相如、董仲舒、杨雄之徒②,舍是亦无由而进取之,不谓严乎哉!一日苟得,上之列于侍从③,下亦置之郡县④,即其黜落而为乡贡者⑤,终身不复取解,授之以官⑥,用之又何其宽也!严于取,则豪杰之老死丘壑者多矣⑦;宽于用,此在位者多不得其人也。

【注释】

①程:衡量,考察。

②屈原(约前340—约前278):名平。战国末期楚国人,政治家、文学家,中国历史上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楚辞”的开创者,著有《离骚》《天问》《九歌》等。司马迁(前145—?):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在汉武帝时任太史令,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相如:即司马相如(约前179—前127),字长卿,蜀郡成都(今属四川)人。西汉文学家,汉赋的代表者,著有《子虚赋》《上林赋》等。董仲舒(前179—前104,一说约前194—前114):西汉政治家、经学家,汉武帝时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著有《春秋繁露》等。杨雄(前53—公元18):一般写作扬雄,字子云,蜀郡成都(今属四川)人。西汉文学家、思想家,擅长辞赋,有《甘泉赋》《羽猎赋》《长杨赋》等。晚年潜心治学,著有《太玄》《方言》等。

③侍从:指为翰林院的官属。

④郡县:指明代士子中进士后可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地方官。

⑤黜落而为乡贡:参加会试后落榜,而为贡生进入国子监肄业。

⑥终身不复取解,授之以官:据《明史·选举志二》载:“举人、贡生不第入监而选者,或授小京职,或授府佐及州县正官,或授教职。”

⑦丘壑:山陵溪谷,比喻困境。

【译文】

但是如今却不是这样。用来考察士人的只有科举这一种途径,即使是古代的豪杰如屈原、司马迁、司马相如、董仲舒、扬雄之辈,除了科举一途也没有其他进取之途,不能不说是很严格啊!一旦登第入仕,上则可入翰林院,在皇帝身边,下也可在郡县为官,即使是会试落榜后以贡生身份进入国子监,终身不再参加科举,也会被任命为官。如此任用士人又是何其宽松啊!选拔的时候严格,会使众多的豪杰之士终生埋没在民间;任用士人宽松,又会出现许多在位的官员不称职的现象。

流俗之人,徒见夫二百年以来之功名气节,一二出于其中,遂以为科法已善,不必他求。不知科目之内,既聚此百千万人,不应功名气节之士独不得入,则是功名气节之士之得科目,非科目之能得功名气节之士也。假使士子探筹①,第其长短而取之②,行之数百年,则功名气节之士亦自有出于探筹之中者,宁可谓探筹为取士之善法耶?究竟功名气节人物,不及汉唐远甚,徒使庸妄之辈充塞天下③。岂天之不生才哉?则取之之法非也。吾故宽取士之法,有科举,有荐举,有太学,有任子,有郡邑佐,有辟召,有绝学,有上书,而用之之严附见焉。

【注释】

①探筹:抽签。

②第:比较。

③庸妄:浅陋妄为。

【译文】

局限于庸俗之见的人,只看见在这二百年以来建功立业、持守气节的人,偶然有一两个是以科考选拔出来的,于是就认为科考制度已经完美了,不必有所改变。他们不知道在考生之内,既已聚集了成百上千、成千上万的人,能建功立业、持守气节的人不会独独不在其中。只能说是能建功立业、持守气节的人考中了科举,不能说是因为科举就得到了能建功立业、持守气节的人。假使实行抽签之法,按照签的长短选取士人,实行了数百年,其中也总会有能建功立业、持守气节的人被抽中,难道这就可以说抽签选取士人的方法很好吗?毕竟,如今(明代)的能建功立业、持守气节的人比起汉唐时代来说已经少多了,只是白白让浅陋、狂妄之辈充塞天下,难道是天下不生有才之人吗?这是因为选拔士人的制度有问题。我认为,应放宽选拔士人的条件,有科举,有荐举,有太学,有任子,有郡邑佐,有辟召,有绝学,有上书等种种途径,同时提出严格的任用士人的方法。

科举之法:其考校仿朱子议①:第一场《易》《诗》《书》为一科,子、午年试之;“三礼”兼《大戴》为一科②,卯年试之;“三传”为一科③,酉年试之。试义各二道,诸经皆兼“四书”义一道。答义者先条举注疏及后儒之说,既备,然后以“愚按”结之。其不条众说,或条而不能备,竟入己意者,虽通亦不中格④。有司有不依章句移文配接命题者⑤,有丧礼服制忌讳不以为题者⑥,皆坐罪。第二场周、程、张、朱、陆六子为一科⑦,孙、吴武经为一科⑧,荀、董、杨、文中为一科⑨,管、韩、老、庄为一科⑩,分年各试一论。第三场《左》《国》“三史”为一科⑪,《三国》《晋书》、南北史为一科⑫,新旧《唐书》《五代史》为一科,《宋史》、有明《实录》为一科,分年试史论各二道。答者亦必摭事实而辨是非⑬。若事实不详,或牵连他事而于本事反略者,皆不中格。第四场时务策三道⑭。凡博士弟子员遇以上四年仲秋,集于行省而试之,不限名数,以中格为度。考官聘名儒,不论布衣、在位,而以提学主之。明年会试,经、子、史科,亦依乡闱分年⑮,礼部尚书知贡举。登第者听宰相鉴别,分置六部各衙门为吏,管领簿书。拔其尤者,仿古侍中之职在天子左右⑯,三考满常调而后出官郡县⑰。又拔其尤者为各部主事。落第者退为弟子员,仍取解试而后得入礼闱⑱。

【注释】

①考校:即考试。

②三礼:《周礼》《仪礼》《礼记》。《大戴》:即《大戴礼记》,主要内容成于春秋末期至战国晚期,为西汉戴德编辑、整理而成。为与其侄戴圣的《礼记》(又称《小戴礼记》)相区别,故称《大戴礼记》。

③三传:“《春秋》三传”的简称,指《公羊传》《穀梁传》《左传》。

④中格:合格。

⑤不依章句移文配接命题:指在科考时,考官为避免考生有准备,故意将“四书”中的文句截断移接以成题,使得不该连接的连接,不能中断的文句割裂开来,由此失去了经书原有文句的意思。

⑥丧礼服制忌讳不以为题:不用丧礼有关的内容出题。科考出题,有些考官故意不以丧礼有关的内容出题,或者因忌讳“死”等字句而避免选取相关的内容为题。此和配接命题行为都是科举考试中的恶劣风气。

⑦周、程、张、朱、陆六子:即宋代的理学家周敦颐程颐程颢张载朱熹陆九渊

⑧孙、吴武经:指孙武所著的《孙子兵法》与吴起所著的《吴子兵法》。

⑨荀、董、杨、文中:即荀子、董仲舒、扬雄、王通。文中,文中子王通(584—617),字仲淹,隋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门人私谥“文中子”。曾任隋蜀郡司户书佐。后弃官讲学于河、汾之间。弟子颇多,时称“河汾门下”。曾著《元经》(一作《六经》),用编年体记叙获麟至后魏间史事(已佚)。又以问答体著《中说》(一称《文中子》)。主张以儒学为主,合儒、佛、道三者为一。

⑩管、韩、老、庄:管子韩非子、老子庄子及同名著作。

⑪《左》:《左传》。《国》:《国语》。三史:《史记》《汉书》《后汉书》。

⑫南北史:当指南北朝时期的几种史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

⑬摭:摘取,搜集。

⑭时务:当世有关国计民生的大事。

⑮乡闱:乡试。明代举行科举考试,逢子、午、卯、酉年乡试。

⑯侍中:古代职官名。秦始置,两汉沿置,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出入宫廷,与闻朝政,逐渐变为亲信贵重之职。晋以后,曾相当于宰相。隋因避讳改称纳言,又称侍内。唐复称,为门下省长官,乃宰相之职。北宋前期为使相与宰相所带官阶,元丰新制,名为门下省长官,真宰相,实虚位不除人,而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职。南宋废。

⑰三考满:历职九年,考满三次。考满,指官吏的考绩期限已满。按制,明代的官员三年一次进行绩效考核,分为上、中、下三等,分别是称职、平常、不称职。

⑱礼闱:礼部主持的考试,即会试。

【译文】

科举之法:其考试方法仿效朱子的设想:第一场《周易》《诗经》《尚书》为一科,每逢子年、午年进行考试;“三礼”和《大戴礼记》为一科,每逢卯年进行考试;“三传”为一科,每逢酉年进行考试。每科考试经、义各二道,诸经都兼考“四书”义一道。答义者应该先逐条列举注疏,然后将后儒的说法写在其后,最后以“愚按”的形式写出自己的意见而结尾。如果不逐条列出各家的解说,或者讲得不够详备,直接以自己的意思解说,虽然有道理也不能视为合格。如果主考官有不按章句之法而移动文句配接命题,或因忌讳丧礼服制而不用其命题者,都要治罪。第二场周敦颐、程颐、程颢、张载、朱熹、陆象山六人学说为一科,孙子、吴子的兵法为一科,荀子、董仲舒、扬雄、文中子的学说为一科,管子、韩非子、老子、庄子的学说为一科,分年各考试一科。第三场考史学,《左传》《国语》、“三史”为一科,《三国》《晋书》、南北史为一科,新旧《唐书》《五代史》为一科,《宋史》《明实录》为一科,分年考试,每科考史论各二道。答题者也必须列举史实而辨其是非。如果史实不详,或者牵连其他史事而于本题所问之事反而讲述简略,都不合格。第四场考时务策三道。凡博士弟子员遇到子、午、卯、酉四年的仲秋,都到行省集合进行考试,不限制名额,以合格为度。考官需要聘请有名望的大儒担任,不论他是平民还是在位的官员,均以提学主持考试。第二年举行会试,经、子、史科,也按乡试的分年进行考核,由礼部尚书主持考试。通过科考的由宰相鉴别,分别安置到六部各衙门为吏,管理各种文书。选拔出的优异者,就仿照古代侍中之职,侍候在天子左右,三次考满之后,就可正常转调而出任郡县官。又选拔其中优秀者担任各部主事。科考落第者仍然为生员,下次仍然需要解试考取后才可以参加会试。

荐举之法:每岁郡举一人,与于待诏之列①。宰相以国家疑难之事问之,观其所对,令廷臣反覆诘难,如汉之贤良、文学以盐铁发策是也②。能自理其说者,量才官之;或假之职事,观其所效而后官之。若庸下之材剿说欺人者,举主坐罪③,其人报罢④。若道德如吴与弼、陈献章⑤,则不次待之,举主受上赏。

【注释】

①待诏:官名。汉代征士未有正官者,均待诏公车,其特异者待诏金马门,备顾问,后遂以待诏为官名。唐有翰林待诏,负责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等事。后改为翰林供奉。明清翰林院属官有待诏,秩从九品,掌校对章疏文史,为低级事务官。

②如汉之贤良、文学以盐铁发策:西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就国家实行盐铁专卖等问题,召集了各地贤良、文学,约六十多人,与支持盐铁专卖等政策的朝廷官员进行辩论,并整理成《盐铁论》而流传下来。贤良、文学,汉代征辟的科目,也指以贤良、文学征辟来的人。

③坐罪:治罪。

④报罢:黜落。

⑤吴与弼(1391—1469):字子傅,号康斋,抚州崇仁(今属江西)人,明代著名学者,笃守程朱伊洛之学,不事科举,贫困力学。四方来学者教诲不倦。屡辞征聘,为崇仁学派创始人。著《目录》,记平生心得。晚年游历楚闽,学子争迎问业。胡居仁、陈献章、娄谅、胡九韶皆其弟子。著有《康斋文集》十二卷。陈献章(1428—1500):字公甫,号石斋,新会(今属广东)人。因居白沙里,世称“白沙先生”。明代理学家、教育家。二十七岁师从吴与弼,绝意科举,游太学,以荐授翰林检讨,乞终养归,屡荐不起。笃守程朱之学,其学以静为主,人称“活孟子”“岭学儒宗”,著作编为《白沙子全集》《白沙诗教解》。

【译文】

荐举之法:每年由郡县荐举一人,安置于待诏之列。宰相以国家疑难的政务问题对其进行提问,观察其如何回答,并令廷臣与他反复辩论,如汉代的贤良、文学参与关于盐铁方面辩论的事一样。如果能自圆其说,并且有一定道理,就根据其才能而任命相应的官职;或令他们代理做某职事,观察其所行事的实际效果,然后再授予合适的官职。如果是庸俗无能之辈抄袭别人的言论自欺欺人的,举荐的人要受罚,被举荐的人要罢黜。如果是道德品性如吴与弼、陈献章那样,则要破格优待,举荐他们的人也要受到重赏。

太学之法:州县学每岁以弟子员之学成者,列其才能德艺以上之,不限名数,缺人则止。太学受而考之,其才能德艺与所上不应者,本生报罢。凡士子之在学者,积岁月累试,分为三等:上等则同登第者,宰相分之为侍中属吏;中等则不取解试,竟入礼闱①;下等则罢归乡里。

【注释】

①不取解试,竟入礼闱:指不需要通过乡试,直接进行会试。礼闱,唐代时由礼部主持会试考进士,所以此后以之称会试。

【译文】

太学之法:州县的学校,每年选择弟子生员中那些学有所成的,列出其才能德艺进行上报,不限制名额,如果没有这样的人就不报。太学对这些各地举荐来的弟子生员进行考核,如果发现才能德艺与所上报的不相符合,就将其退回。凡是学校中的士子,经过数年多次考试,可分为三等:上等的则等同于会试中进士的,宰相任其为侍中、六部的属吏;中等的则不经过乡试,直接参加会试;下等的则罢黜,退归乡里。

任子之法①:六品以上,其子十有五年皆入州县学,补博士弟子员,若教之十五年而无成则出学。三品以上,其子十有五年皆入太学,若教之十五年而无成则出学。今也大夫之子与庶民之子同试②,提学受其请托,是使其始进不以正,不受其请托,非所以优门第也。公卿之子不论其贤否而仕之,贤者则困于常调③,不贤者而使之在民上,既有害于民,亦非所以爱之也。

【注释】

①任子:因父兄的官职、功绩而得以授予官职。

②大夫:指有品级的官员。

③常调:指官吏按常规迁转。

【译文】

任子之法:六品以上的官员,其子年满十五岁后都要入州县学,补博士弟子生员,如果在此学习十五年之后,没有任何成就,则令其退学。三品以上的官员,其子年满十五岁后都要入太学,如果在此学习十五年之后,没有任何成就,则令其退学。如今官员之子与百姓之子一同参加科举考试,而如果提学受官员请托,就使得考试从一开始就不公正,不接受官员请托,却又体现不出国家对门第的优待了。公卿之子不论其贤能与否而一律入仕为官,那么贤能的士子就会被困于官员的升迁制度而不能充分施展才华,使不贤能的人做官管理百姓,这样既有害于百姓,也不是真正地爱护他。

郡县佐之法:郡县各设六曹,提学试弟子员之高等者分置之,如户曹管赋税出入,礼曹主祀事、乡饮酒、上下吉凶之礼,兵曹统民户所出之兵、城守、捕寇,工曹主郡邑之兴作①,刑曹主刑狱,吏曹主各曹之迁除资俸也②。满三考升贡太学,其才能尤著者,补六部各衙门属吏。凡廪生皆罢③。

【注释】

①兴作:兴建。

②迁除:指官员的升迁除授。

③廪生:科举制度中生员的名目之一,指主要由国家供给膳食,补助生活的生员。

【译文】

郡县佐之法:各郡县设置六曹,提学对生员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优等的就分别安排到六曹为官,如户曹掌管赋税收支,礼曹主管祭祀、乡饮酒、官方和民间的婚丧之礼,兵曹统管民户征发来的兵丁、城守、捕寇,工曹主管郡邑的工程兴建,刑曹主管听讼断狱,吏曹主管各曹的升迁、调任及俸禄等。三个考核期满后升贡入太学,其才能非常突出者,就候补六部为各衙门的属吏。凡是廪生的都罢免。

辟召之法:宰相、六部、方镇及各省巡抚,皆得自辟其属吏,试以职事①,如古之摄官②。其能显著,然后上闻即真③。

【注释】

①职事:职务,主管某事。

②摄官:暂时代理的不是正式任命的官职。

③即真:正式任职。

【译文】

辟召之法:宰相、六部、方镇及各省的巡抚,都可以自行任命其属下官吏,让他们试着担任某种职务一段时间,如古代的代理官员。如果才能确实显著的,向上禀报之后,朝廷正式授予官职。

绝学者,如历算、乐律、测望、占候、火器、水利之类是也①。郡县上之于朝,政府考其果有发明②,使之待诏。否则罢归。

【注释】

①测望:测高望远之术。中国传统测望术以勾股表测为中心,主要通过观测日影推算日月食及确定历法,以及测量田亩等。占候:指根据天象变化预测自然界的灾异和天气变化。

②政府:指宰相处理政务的地方,代指以宰相为首的国家机构。

【译文】

绝学:指的是通晓历算、乐律、测望、占候、火器、水利之类的人。郡县将此类人才上报于朝廷,政府对他们进行考核,如果确有所发明创造,就留在朝廷任待诏。如果不是真有才能就退回。

上书有二:一,国家有大事或大奸,朝廷之上不敢言而草野言之者,如唐刘、宋陈亮是也①,则当处以谏职②。若为人嗾使③,因而挠乱朝政者,如东汉牢脩告捕党人之事④,即应处斩。一,以所著书进览,或他人代进,看详其书足以传世者⑤,则与登第者一体出身。若无所发明,纂集旧书,且是非谬乱者,如今日赵宧光《说文长笺》、刘振《识大编》之类⑥,部帙虽繁,却其书而遣之。

【注释】

①刘(?—842?):字去华,幽州昌平(今属北京)人。唐敬宗宝历二年(826)进士,唐文宗太和二年(828)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文宗召集贤良方正百余人,以治国方略为问,时宦官专权,政治黑暗紊乱,刘上《对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策》,引《春秋》为据,痛论宦官专权之弊,告诫皇帝“察唐虞之所以兴,而景行于前;鉴秦汉之所以亡,而戒惧于后”,主张除宦官。甘露之变以后,被任为秘书郎,但不久又因宦官所诬,贬为柳州司户参军,后客死他乡。陈亮(1143—1194):原名汝能,字同甫,号龙川,婺州永康(今属浙江)人,世称龙川先生。南宋著名思想家、文学家。为人才气豪迈,喜谈兵,尝考古人用兵成败之迹,著《酌古论》。宋孝宗隆兴初年,南宋君臣安于苟和,陈亮忧心国事,上《中兴五论》,但奏入不报。淳熙五年(1178),他又诣阙三次上书论国事,孝宗虽然赏识,但并没有任用他。后两次被诬入狱,宋光宗绍熙四年(1193)策进士,光宗亲擢为第一,授建康军节度判官厅公事,未到任而卒。著有《龙川文集》。宋乾道、淳熙年间,浙学兴,性命之说盛,陈亮却提倡“实事实功”,反对空谈性理。其文上关国计,下系生民,反对偏安江左,力主收复中原,充满爱国豪情。

②谏职:负责向皇帝进谏的官职。

③嗾(sǒu)使:教唆指使。嗾,指使狗时口中所发的声音。又指口中发出声音来指使狗。

④东汉牢脩告捕党人:东汉后期,宦官专权,政治黑暗。桓帝时,陈蕃、李膺等在朝廷任职,欲改变宦官专权的局面。汉桓帝延熹九年(166),河内术士张成预先知道朝廷将要大赦,就教唆儿子杀死了仇人,司隶校尉李膺将其收捕。不久朝廷果然大赦,但李膺知道真相后,依然下令处死了张成之子。张成为宦官的党羽,于是宦官指使张成的弟子牢脩上书桓帝,诬陷李膺等结党营私、诽讪朝廷。士人和宦官间的矛盾由此爆发。桓帝看到上书,大怒而发布诏令逮捕党人,李膺、陈寔、范滂等人均入狱。次年桓帝虽大赦天下,党人等获赦,但被终身罢黜。这就是第一次党锢之祸。

⑤看详:审阅研究。

⑥《说文长笺》: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四十三载:“《说文长笺》一百四卷,明赵宧光撰。宧光字凡夫,吴县人。是书前列《解题》一卷,载其平生所著字学之书七十余种。其虚实存佚,皆不可考。次列《凡例》一卷。次列《说文》原序、宋初官牒,附以自撰《通误释文》及徐锴《部叙》二篇,合为《卷首上》。次列其少时所撰《子母原》一篇,泛论字学大意。又取《说文》五百四十部原目窜乱易置,区分门类,撰《说文表》一卷,合为《卷首下》。其书用李焘《五音韵谱》之本,而《凡例》乃称为徐锴、徐铉奉南唐敕定,殊为昧于源流。所列诸字,于原书多所增删。增者加方围于字外,删者加圆围于字外。其字下之注,谓之‘长语’,所附论辨,谓之‘笺文’,故以‘长笺’为名。然所增之字,往往失画方围,与原书淆乱。所注所论,亦疏舛百出。”《识大编》:据黄宗羲《海外恸哭纪·附录》“范景文”条所言,该书为宣城人刘振所著,文词芜秽,但书未传世。

【译文】

上书有两种:其一,国家有大事发生或有大奸臣出现,朝中之臣不敢言说,而百姓敢于言说的,如唐代的刘、宋代的陈亮,应当任命为谏职。如果是受别人唆使,上书扰乱朝政的,如东汉的牢脩告捕党人那样的事,应当处以斩刑。其二,把自己所著的书籍进呈,或由他人代为进呈,要详细审阅研究其书是否能够传世,如果可以,就将其视同会试及第,享受同等待遇。如果没有任何新发现,只是纂集旧书,而且是非荒谬错乱,如今日赵宧光的《说文长笺》、刘振的《识大编》这样的,虽然卷册浩繁,也要将书退回去,遣返其人。

建都

【题解】

本篇主要是论述都城的选址。国都是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中心,是中央政府所在地,所以建都,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问题。如果选址不合适,则对国家安危、百姓苦乐有着很大的负面影响。

在本篇中,黄宗羲就认为明朝的灭亡是因为没有选择好建都的地址。为论证这个问题,他征引了唐代史事,以安禄山之祸、吐蕃之难、朱泚之乱来说明王朝面临大乱时,之所以最终能化险为夷,恢复统治,都是因为都城地理位置绝佳。而明朝没有在动乱后恢复统治,是因为建都选择了北京,“孤悬绝北,音尘不贯,一时既不能出,出亦不能必达”,在地理上不占优势,因而最后被灭亡。

那建都选哪里合适呢?黄宗羲在分析完明代祸害得失后,认为取代北京的都城之选是金陵。对于北京和金陵的位置优劣,黄宗羲以“千金之子”的例子来说明。即选北京为都,是“千金之人”放弃存放资财的仓库、箱柜而去守门庭,是做了奴仆、侍妾的工作。从黄宗羲的论述来看,他认为金陵地理优越,且“东南粟帛,灌输天下,天下之有吴、会,犹富室之有仓库、匮箧也”,物阜民丰,非常适合建都。可见,黄宗羲将经济因素作为了选都的重要条件之一。

建都选址,对中国古代王朝来说非常重要。选址时,要考虑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方面,不能单单考虑某个因素。而且,虽然建都对国家影响重大,如果都城的地理位置不利,会成为王朝亡而不能复兴的原因,但也并非是导致王朝兴亡更替的根本之因。黄宗羲在此篇中,将明朝灭亡的原因归因于都城的选址,而忽视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其论实有偏颇。

或问:北都之亡忽焉①,其故何也?曰:亡之道不一,而建都失算,所以不可救也。夫国祚中危②,何代无之!安禄山之祸,玄宗幸蜀③;吐蕃之难,代宗幸陕④;朱泚之乱,德宗幸奉天⑤;以汴京中原四达⑥,就使有急而行势无所阻。当李贼之围京城也,毅宗亦欲南下⑦,而孤悬绝北⑧,音尘不贯⑨,一时既不能出,出亦不能必达,故不得已而身殉社稷。向非都燕,何遽不及三宗之事乎⑩?

【注释】

①北都:此指明朝。明朝定都北方的北京。忽:迅速。

②国祚:国运。

③安禄山之祸,玄宗幸蜀: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十一月,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叛乱,“安史之乱”爆发,次年六月叛军攻破潼关,玄宗于是从长安逃到成都。第二年,长安收复后,玄宗才回到长安。

④吐蕃之难,代宗幸陕: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安史之乱”平定不久,河北副元帅、朔方节度使仆固怀恩叛乱,引吐蕃军东进,占领陇右之地。随后,吐蕃军长驱直入,进逼长安。代宗仓皇逃往陕州(今河南三门峡),吐蕃军占据长安,立金城公主之侄李承宏为唐帝。代宗用郭子仪为帅,长安陷落十五天后被收复,代宗回到长安。

⑤朱泚之乱,德宗幸奉天:朱沘为卢龙节度使。后入朝留京师,弟朱滔继任。唐德宗建中三年(782),朱滔联合成德节度使王武俊、淄青节度使李纳、魏博节度使田悦谋反,朱泚因此被软禁在京城。建中四年(783),调往淮西前线平叛的泾原兵发生兵变,德宗仓皇逃往奉天(今陕西乾县),叛军迎朱泚为主,史称“泾卒之变”。兴元元年(784),唐军攻克长安,朱泚为部将所杀。朱沘(742—784),幽州昌平(今属北京)人。初为两任幽州卢龙节度使李怀仙和朱希彩部将。大历七年(772),朱希彩被部下杀死,众推其为节度留后。次年,代宗许其为节度使。九年,入朝以示忠诚,遂统领汴、宋、淄、青兵。十二年(777),代李抱玉为陇右节度使。建中二年(781),率军平定泾州刘文喜叛变,以功封太尉、中书令,节度凤翔。三年(782),因其弟朱滔反,被软禁于京师。“泾卒之变”,朱泚自称大秦皇帝,改元应天。次年李晟等率唐军攻破长安,他逃往彭原(今甘肃镇原东),被部下杀死。

⑥汴京:指河南开封,为北宋的首都。

⑦李贼之围京城也,毅宗亦欲南下:李自成攻下太原,京师震动。时有大臣建议崇祯迁都南京,崇祯深受触动,但因多数大臣反对,最终未离开北京。李贼,即李自成(1606—1645),明末农民起义军领袖。明朝末年,社会动乱,崇祯元年(1628),高迎祥率众起事,自称闯王。李自成加入起义军后,因其勇猛识略而成为重要的将领。高迎祥牺牲后,李自成继称闯王,崇祯十七年(1644)建立大顺政权,并在三月攻入北京,崇祯帝自缢煤山,明朝灭亡。四月,多尔衮率军和明总兵吴三桂联合在山海关外大战李自成,李自成战败退出了北京。对于其最后的结局,现在有多种说法,未定论。

⑧孤悬:孤立,无所依靠。

⑨音尘:音信,消息。不贯:不通。

⑩遽:就,竟然。三宗:指唐玄宗、代宗、德宗。

【译文】

有人问:定都北京的明朝那么快就灭亡了,这是为什么呢?我说:明朝灭亡的原因有很多,但是由于都城没有选择好,所以灭亡也就无法挽救了。其实,历史上国运出现危机是常发生的事情:唐代安禄山叛乱时,唐玄宗逃到了四川;吐蕃之难时,唐代宗逃到了陕州;朱泚之乱时,唐德宗逃到了奉天。北宋都城汴京,地处中原,交通四通八达,即使有紧急状况出现,撤退时也不会有什么阻碍。当李自成围攻京城之时,崇祯皇帝也想南下,但京城孤悬北方,孤立无援,南北音信难达,一时之间不能逃离都城,即使逃出都城也不一定能到达南方,因此不得不自杀殉国。如果不是把都城设在北京的话,怎么就不能如唐代的那三位皇帝那样,首都被占领后再很快复国呢?

或曰:自永乐都燕①,历十有四代,岂可以一代之失,遂议始谋之不善乎?曰:昔人之治天下也,以治天下为事,不以失天下为事者也。有明都燕不过二百年,而英宗狩于土木②,武宗困于阳和③,景泰初京城受围④,嘉靖二十八年受围⑤,四十三年边人阑入⑥,崇祯间京城岁岁戒严⑦。上下精神毙于寇至,日以失天下为事,而礼乐政教犹足观乎?江南之民命竭于输挽⑧,大府之金钱靡于河道⑨,皆都燕之为害也。

【注释】

①永乐都燕:指明永乐十九年(1421),明成祖将都城由南京迁到北京之事。永乐,明成祖朱棣,年号永乐,故又称永乐帝。

②英宗狩于土木:此指明英宗土木堡之战被瓦剌俘虏之事。明正统十四年(1449)六月,蒙古瓦剌部首领也先大举进攻明朝。明英宗朱祁镇受宦官王振鼓动,御驾亲征。八月,至山西大同,闻前线溃败,遂退至土木堡,被蒙古军包围,军队死者数十万,损失惨重,王振被杀,英宗被俘,史称“土木之变”。狩,讳称,指帝王被迫外出。土木,即土木堡,今河北怀来东南的土木镇。

③武宗困于阳和:明正德十二年(1517)九月,蒙古骑兵五万人欲入侵,明武宗朱厚照微服出宫在阳和闻讯,立即命令军队分布防御。十月,武宗亲率兵马前来援助,与蒙军血战五日,交战数百回合,蒙古军始退去。阳和,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置,治今山西阳高,属山西行都司,宣德元年(1426)移高山卫来同治。为当时北边军事重镇。

④景泰初京城受围:正统十四年(1449)明军主力八月在土木堡遭遇惨败,明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九月在北京即帝位,遥尊明英宗为太上皇,以明年为景泰元年。也先以明英宗要挟明廷之计不逞,遂率大军进犯北京。十月十一日瓦剌军抵北京城下,围攻北京。京师守军奋力抵抗,到十一月八日,瓦剌军退出塞外,京师解严。史称“北京保卫战”或“京师保卫战”。景泰,此指朱祁钰,因年号景泰,被称为景泰帝。

⑤嘉靖二十八年受围:此当指嘉靖二十九年的庚戌之变。嘉靖二十九年(1550),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因明朝不同意“贡市”而入侵。八月十四日,入古北口,杀掠怀柔、顺义吏民无数,明军一触即溃,俺答汗长驱直入,京师戒严。明世宗朱厚熜急集兵民及四方应举武生守城,并飞檄召诸镇兵勤王。诸镇援军虽至,但皆恇怯不敢战,严嵩也要求诸将坚壁勿战,听凭俺答兵在城外掳掠。东直门、德胜门、安定门北民居皆被毁。最后明廷允诺通贡互市,俺答汗才撤兵。九月初一日,蒙古兵全部撤走。

⑥四十三年边人阑入:指嘉靖四十三年(1564)岁末,俺答汗率兵袭扰山西事。边人,居住在边境附近的人。阑入,擅自撞入,不得许可而进入。

⑦崇祯间京城岁岁戒严:崇祯年间(1628—1644),明朝内有李自成等农民军的动乱,外有起于白山黑水的后金政权的威胁,因此处于兵荒马乱、岌岌可危之境,京城也是常常告警。

⑧输挽:运送物资。

⑨大府:周代时,负责管理府藏财货及会计的官长,此指国库。河道:漕运,运输粮食物资的水道运输系统。

【译文】

有人说:自从永乐帝迁都北京以来,明朝统治已经历了十四代皇帝,怎么可以因为最后一代皇帝出了问题,就认为最初迁都北京是失策之举呢?我答说:以前的君主治理天下是考虑怎么样把天下治理好,而不是怎么防备失去天下。明朝迁都北京不过二百年,而其间英宗在土木堡被俘,武宗被困于阳和,景泰初年京城被围困,嘉靖二十八年京城又受到围困,嘉靖四十三年边境之外的人擅自闯入境内,崇祯年间京城年年都处于戒严状态。全国上下的精力都消耗在防御敌寇方面,每天都考虑如何保住天下,哪有时间去从事礼乐政教这些事呢?江南的百姓为运输粮食而疲于奔命,国库的金钱也都浪费在漕运上,这都是建都北京所带来的祸害。

或曰:有王者起,将复何都?曰:金陵①。或曰:古之言形胜者②,以关中为上③,金陵不与焉,何也?曰:时不同也。秦、汉之时,关中风气会聚,田野开辟,人物殷盛④;吴楚方脱蛮夷之号⑤,风气朴略⑥,故金陵不能与之争胜。今关中人物不及吴会久矣⑦,又经流寇之乱,烟火聚落⑧,十无二三,生聚教训⑨,故非一日之所能移也。而东南粟帛,灌输天下⑩,天下之有吴会,犹富室之有仓库、匮箧也⑪。今夫千金之子,其仓库、匮箧必身亲守之,而门庭则以委之仆妾。舍金陵而勿都,是委仆妾以仓库、匮箧;昔日之都燕,则身守夫门庭矣。曾谓治天下而智不千金之子若与?

【注释】

①金陵:今江苏南京,在古代为孙吴、东晋、宋、齐、梁、陈、南唐及明朝初期的都城。

②形胜:地理形势优越,地势险要。

③关中:函谷关以西,今天陕西关中平原一带。

④人物:指人与财物、财富。

⑤吴楚:春秋战国时代的吴国、楚国,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当时被中原诸国视为蛮夷之地。

⑥朴略:质朴鄙野。

⑦吴会(kuài):吴郡和会稽郡,在今江苏、浙江一带。吴郡的治所在今江苏苏州。会稽郡治所在今浙江绍兴。

⑧聚落:村落,百姓聚居的地方。

⑨生聚教训:生聚,谓繁殖人口,聚积财富。教训,教育训练。语本《左传·哀公元年》:“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杜预注:“生民聚财富而后教之。”

⑩灌输:输送,流通。

⑪匮箧(guì qiè):柜子箱子。匮,同“柜”,大型藏物器。收藏衣服和物品的家具。箧,小箱子,藏物之具。大曰箱,小曰箧。

【译文】

有人说:如果有新的帝王再次兴起,那么应该在哪里建都呢?我答说:金陵。又有人说:古时候讲求地理位置,都认为是关中地理位置优越,而没有人提到金陵,这是为什么?我答说:这是因为时代不同了。秦汉时,关中风气聚会,田野土地开垦,百姓众多,物产丰富,而吴楚之地刚刚摆脱蛮夷的称号,风气还比较质朴鄙野,所以金陵不能与关中争高下。如今,关中的百姓数量、物产丰盛程度早已远远不及江浙一带了,又历经流寇之乱,兵祸连年,使得村落已剩不到十分之二三了,而人口繁衍、物力积聚、百姓教诲却并不能短时间就能做到。然而,东南之地的粮食和布帛却供应了全国各地;天下拥有了江浙之地,就像富裕之家拥有储满粮食、衣物的仓库和箱柜。如今,拥有千金之资的人必定亲自掌管仓库、箱柜,而大门庭院则由奴仆去看守。舍弃金陵作为建都之选,就好比让奴仆去看守仓库、箱柜;以前将北京作为都城,就好比富室主人自己亲自看守门庭。这不是说明治理天下的君主的智慧还不如一个拥有千金之资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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