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部十二 职官类

唐六典》三十卷

唐玄宗明皇帝御撰,李林甫奉敕注。其书以三师、三公、三省、九寺、五监、十二卫,列其职司官佐,叙其品秩,以拟《周礼》。凡令式皆分入六司,其沿革则附见于注中。书在唐代,不能事事遵用,而讨论典章,亦时相引据。亦如后来之或从律、或从例尔。

翰林志》一卷

李肇撰。唐时翰林,虽初为艺术者待诏之地。然明皇置待诏供奉,已与集贤学士分掌制诏。迨改置学士以后,遂专为儒官之职。肇此书作于元和十四年,于一代词臣职掌,最为详备。

麟台故事》五卷

程俱撰。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所述皆北宋词林典故,凡十二门。

翰苑群书》二卷

洪遵编。上卷为李肇《翰林志》、元稹《承旨学士院记》、韦处厚《翰林学士记》、韦执谊《翰林院故事》、杨巨《翰林学士院旧规》、丁居晦《重修承旨学士院壁记》、李昉等《禁林宴会集》。下卷为苏易简《续翰林志》、苏耆次《续翰林志》《学士年表》《翰苑题名》,并遵所撰《翰苑遗事》共十二种,皆词林故事也。

南宋馆阁录》十卷,《续录》十卷

《馆阁录》,宋陈骙撰;《续录》则不知谁所作。原本残缺,今从《永乐大典》补完。惟《陈录》沿革一门,《续录》廪禄一门,《永乐大典》亦佚之,则其来久矣。二书皆用《麟台故事》之例,分九门。《陈录》所记,自建炎元年至淳熙四年;《续录》所记,自淳熙五年至咸淳五年。

玉堂杂记》三卷

周必大撰。宋代以掌制为重任,必大两入翰苑,自权直院至学士承旨,皆遍历之。因录銮坡典制沿革,及宣召奏对之事,辑为此书。

宋宰辅编年录》二十卷

徐自明撰。皆叙宋世宰辅拜罢。宋制以中书、枢密为二府,皆宰辅之职,故自平章事、参知政事、枢密使、知枢密院事、同知佥书枢密院事,皆著其名位,详其始末,编年系日,起建隆戊午迄于嘉定丁亥。

秘书监志》十一卷

王士点、商企翁同撰。所载自至元以来,迄于至正,凡秘书监建置迁除,典章故事,一一具备,略仿《南宋馆阁录》之体。其兼载司天监,及职官题名兼及直长令史,则元制如是也。

翰林记》二十卷

黄佐撰。所录明一代翰林掌故,自洪武以至嘉靖,每事各有标目,凡二百二十六条。

礼部志稿》一百十卷

明泰昌元年官撰。实上海生员俞汝楫所修也。首训谕,次建置,次职掌,次历官表,次奏疏,次列传,次事例。首尾淹贯,颇有条理。

太常续考》八卷

不著撰人名氏。考书中年月,盖明崇祯中作。虽多录案牍之文,而于沿革损益之由,名物度数之细,一一缕载,多《明会典》《明集礼》之所未及。

土官底簿》二卷

不著撰人名氏。所载皆明正德以前土司官爵世系,则其书当作于嘉隆间。

谨案:土司之目,旧史不详。惟《明史》始自为列传。其分盖在内臣、外臣之间。然生必受敕,没必请袭,既受王爵,即属王臣,与外藩之奉正朔、通职贡而自君其国者,事势迥殊,故不入地理类外纪之属,而附诸官制。

《词林典故》八卷

乾隆九年,重修翰林院落成,圣驾临幸,赐宴赋诗。掌院学士鄂尔泰等,因请纂此书。首临幸盛典,以志缘起:次官制、职掌、恩遇、艺文、仪式、廨署,皆上溯前代;终以题名,则惟纪国朝诸臣,而前代之久远无征者,悉不录焉。

钦定国子监志》六十二卷

乾隆四十三年,户部尚书梁国治等奉敕撰。先是监臣辑有《太学志》,然太举因元、明旧制,而援据唐、宋以前故实,殊失限断。乃诏重为删定,勒成此编,凡一十五门。

钦定历代职官表》六十三卷

乾隆四十五年奉敕撰。每一曹司为一表,悉以国朝官制为纲,而历代官制列于下。表后详述建置,亦以国朝居前,历代列后。凡今有而古无,古有而今无,与名同而实异,实同而名异者,并一一引据旧文,详为考证。

右职官类官制之属。十五部,三百六十五卷。

州县提纲》四卷

不著撰人名氏。《文渊阁书目》作宋陈襄者,误也。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皆论牧令驭民之道,于厘奸剔弊,缕述颇详。其推本于正己、省身,尤为知要。

官箴》一卷

吕本中撰。篇帙无多,而语皆明切。其首揭“清、慎、勤”三字,千古言吏治者,莫之易也。

百官箴》六卷

许月卿撰。仿扬雄《官箴》,分曹列职,各申规戒。

《画簾绪论》一卷

胡太初撰。端平乙未,其外舅陶某出宰香溪,太初因论次居官之道,以贻之。凡十五篇。亦《州县提纲》之类。

三事忠告》四卷

张养浩撰。《牧民忠告》二卷,养浩为县令时所作,凡十二子目。《风宪忠告》一卷,养浩为御史时作,凡十篇。《庙堂忠告》一卷,养浩入中书时所作,亦十篇。皆留心实政,抒其阅历之所得。

御制人臣儆心录》一卷

顺治十二年,世祖章皇帝御撰。以大臣谭泰、石汉、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诛,乃特著此书,以示炯戒。凡八篇。凡一切植党、沽名、营私、舞弊之术,一一抉摘其隐微,昭揭其情状,如九金铸鼎,毕肖魑魅之形。训诫周详,足以使千古奸谀,无所施其伎俩。

右职官类官箴之属。六部,十七卷。

史部十三 政书类

通典》二百卷

杜佑撰。其书因刘秩《政典》而广之,分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八门上溯黄、虞,下暨唐之天宝,包括宏富,义例严整,繁不至冗,简不至漏,为数典之渊海。《通志》《通考》,皆以是书为蓝本,精博则终不逮也。

唐会要》一百卷

王溥撰。唐苏冕尝次高祖至德宗之事,为《会要》四十卷。杨绍复等又采德宗至宣宗之事,续为四十卷。溥因二家原本,补辑宣宗至唐末之事,以成此书。凡分目五百十四,旧本残缺,佚其四卷,别本有补亡四卷,不知谁作。今并录以备参考,而各注补字于标目之下,使不相淆焉。

五代会要》三十卷

宋王溥撰。五代俶扰,百度沦亡,其法度典章,仅见于各朝实录。溥因检寻旧籍,条分件系,以成是编。后欧阳修作《五代史》,惟务刻画《春秋》,钩摹《史记》,于累朝掌故,屏弃荡然,幸此编尚存其崖略也。

宋朝事实》二十卷

李攸撰。案:《宋志》作李攸通,《文献通考》作李伋,均传写之误 。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仅阙十卷。其书辑北宋一代典制,分门编录,盖亦会要之类,多《宋史》所未详。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四十卷

宋李心傅撰。取南渡以后事迹,分门编类,亦略如会要之体。分甲、乙二集,各十三门。盖所作《系年要录》,备纪传之取材,此则备表志之取材。王士祯居易录》,称其“大纲细目,粲然悉备”,非虚美也。

西汉会要》七十卷

徐天麟撰。取《汉书》所载典章制度,见于纪传表志者,三百六十七事,以类相从,分十五门。编载略与《唐会要》相似。其无可隶者,亦依苏冕旧例,以杂录括之。颇为淹贯,惟所采止于《汉书》,未免稍隘耳。

东汉会要》四十卷

宋徐天麟撰。凡三百八十四事,门目与《西汉会要》同。惟《西汉会要》但录事迹,此书则间有论断,为例小殊。

汉制考》四卷

王应麟撰。因《汉书》《续汉书》诸志,于制度多举大端,略于细目,因采郑氏《三礼注》及《说文》诸书,以补其遗。又孔、贾诸疏,于郑注“某物即今某物”者,多不能详解,亦一一博考诸书,疏通证明,颇为赅洽。

《文献通考》三百四十八卷

马端临撰。因杜佑《通典》而广之。以《通典》八门,析为一十有九,而增以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五门,共为二十四门。所述事迹,上承《通典》,下迄南宋宁宗。虽分条排纂,不能如《通典》之翦裁镕铸,成一家言。然上比佑不足,下比郑樵有余也。

《明会典》一百八十卷

明弘治十年,徐溥等奉敕撰。正德四年,李东阳等重修。其体例以六部为纲,弁以宗人府一卷。自二卷至一百六十三卷,皆六部掌故。一百六十四卷至一百七十八卷,为诸文职。末二卷,为诸武职。特附见其职守沿革而已。

七国考》十四卷

董说撰。采掇战国制度,分十四门,略如会要之体。援引诸书,以相佐证。七雄云扰,策士纵横,诸书但述战攻之迹,未有汇次其典章者。说摭拾残剩而为之,亦足资考证。

《钦定大清会典》一百卷

乾隆二十六年奉敕撰。初修于康熙三十三年,再修于雍正五年,至是三经考订,踵事加详。凡一切大经、大法,无不胪载,宏纲细目,条理秩然。允足凌跨《周官》,不但超轶《唐典》也。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一百八十卷

乾隆二十六年,与《会典》同修。旧本《会典》,以则例散附诸条下,至是禀承圣训,分为两编。观于《会典》,可知法守之常经;参以《则例》,可知通变之大用;互相经纬,而百余年之因革损益,源委灿如。

《钦定续文献通考》二百五十二卷

乾隆十二年奉敕撰。乾隆三十七年告成。辑宋、辽、金、元、明五朝事迹,续马端临之书。初议于马氏二十四门外,增朔闰、河渠、六书、氏族四门,嗣于乾隆三十二年,诏修《五朝续通志》,以无庸复见,遂辍此四门,仍从马氏之旧目。

《钦定皇朝文献通考》二百六十六卷

乾隆十二年奉敕撰。初与五朝《文献通考》共为一书,嗣以体例互异,奏请别以“皇朝”标目,各自为编。初亦用二十四门旧目,嗣以宗庙考中,附载诸祀,于义未安,诏分立群庙考一门,以符体制,故列为二十五门。

《钦定续通典》一百四十四卷

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门目体例,一仍杜佑之旧。惟杜佑以兵附刑,此析为二,而篇第则仍相次。其纂言纪事,则唐天宝以后,取材于《通志》《文献通考》,而有所增益;宋嘉定以后,取材于《钦定续文献通考》,而有所翦裁。盖马、郑据私家之本,所见者狭,今书据天府之藏,所征者广也。

《钦定皇朝通典》一百卷

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门目体例,与五朝《通典》同,而重熙累洽,列圣相承,制作详明,典章赅备。我皇上振兴百度,修举六官,骏业鸿猷,尤上超三古。是以 金匮之旧文,胪丹纶之新诏。良法美意,缕述莫殚。分类而登简牍者,文章彪炳,迥非前代所能及焉。

《钦定皇朝通志》二百卷

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二十略之目,一仍郑樵原书。至于六书之备西域,七音之增三合,天文殚欧罗巴之微,地理括伊犁河之外,礼本乎官绘之图,乐本乎御定之律,艺文图谱稽中禁之秘藏,草木虫鱼罗遐方之珍产,则郑樵所未及闻也。

谨案:郑樵《通志》入别史,《钦定续通志》亦入别史,均以兼有纪传故也。《皇朝通志》惟有二十略,则名为“通志”,实与《通典》《通考》为类。故恭录于政书之中。

元朝典故编年考》十卷

国朝孙承泽撰。是书取元代事迹,分年编次。正史以外,杂取文集、说部附益之,足补托克托等记载之疏。后二卷一为《元朝秘史》,一为《辽金遗事》,则附录也。

右政书类通制之属。十九部,二千二百九十八卷。

谨案:纂述掌故,门目多端。其以一代之书而该六职之全者,不可分属。今总而汇之,谓之通制。

汉官旧仪》一卷,补遗一卷

卫宏撰。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所记皆西汉典礼,本曰《汉旧仪》,后来辗转传写,与应劭《汉官仪》混淆为一,遂妄增“官”字于书名中,非其旧也。

大唐开元礼》一百五十卷

萧嵩等奉敕撰。首为序例三卷,次以五礼分类,而退凶礼于第五,用贞观、显庆旧制也。杜佑尝撷其精要三十五卷,编入《通典》。然始末完具,节次详明,终以原书为赅备。

谥法》四卷

苏洵撰。乃洵修《太常因革礼》时,奉敕所编。取刘熙等六家谥法,删定考证,除其糅杂,凡所取者一百六十八谥三百十一条,新改者二十三谥,新补者十七条,又有七法八类,于旧文多所刊正。

政和五礼新仪》二百二十卷

郑居中等奉敕撰。原本散佚,凡佚者十九卷,阙者三卷。前列御笔指挥,次列御制冠礼,盖当时颁此十卷为式,故以弁首。次以五礼分门。其次序一如《开元礼》,而于官民之制特详,则较《开元礼》稍异。

绍熙州县释奠仪图》一卷

旧本题宋朱熹撰。考朱子于是书凡三属稿,此为绍熙五年最后之定本。首以官牒,次释奠仪注,次礼器图,至今尚大概沿用之。惟所列两庑从祀,有吕祖谦张栻,朱子已不及见,或后人有所附益欤。

大金集礼》四十卷

金明昌六年,礼部尚书张 等奏进。其书分类排纂,条理秩然。《金史》诸志,皆以此书为蓝本,而托克托等援引潦草,往往失其本意。存此一书,足以见金源一代之掌故,并可订史志之讹。

大金德运图说》一卷

金贞祐二年,尚书省集议之案牍也。金初用金德,色尚白。泰和二年,更用土德。至是更令所司集议,言应为土德者四人,应为金德者十四人,迄无定论而罢。其集议之文,则尚存《永乐大典》中。经睿鉴折中,祛疑除妄,式昭千古之常经,谨并录其书,为附会谶纬之戒焉。

谨案:五运本术数家言,以其服色政分,关乎一朝之典礼,故附之仪制门中。

庙学典礼》六卷

不著撰人名氏。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所载始于元太宗丁酉,终于成宗大德间,盖元人录记也。其书杂抄案牍,未经文士之润色,故词多质朴,然于一代庙学之制,叙述特详,多可以补史阙。

《明集礼》五十三卷

明洪武三年,徐一夔等奉敕撰。原本五十卷,嘉靖中重修增为五十三卷,以五礼为纲,分二十六子目,而别出冠服、车辂、仪仗、卤簿、字学、钟律、雅乐、俗乐,各自为类。

《明臣谥汇考》二卷

鲍应鳌撰。首载各谥释义,所列“某臣谥某”,皆分注当日取于某义,使后人具知其所以然,较他家特有根据。最后考异一篇,亦极详核。

《泮宫礼乐疏》十卷

李之藻撰。首列泮宫仪注,次名物器数,共为八卷。第九卷为启圣祠、名宦乡贤祠,第十卷附载乡饮酒礼、乡射礼,颇为详备。其乐谱尤具有心解,不同剿说。

明谥记汇编》二十五卷

郭良翰撰。以诸谥分类编载,各分子目。与鲍应鳌书,详略互见。

明宫史》五卷

旧本题芦山赤隐吕毖校次,盖明季宦官也。所纪皆宫闱杂事,词义颇为猥鄙。其称司礼监掌印秉笔,秩尊视元辅,权重视总宪,尤为悖妄。特诏录存,著明代乱亡之源,以为万世之殷鉴也。

幸鲁盛典》四十卷

康熙二十三年,圣驾东谒阙里,衍圣公孔毓圻等恭述典礼,辑成是编进呈。蒙训示改定刊刻,凡事迹二十卷,艺文二十卷。

《万寿盛典》一百二十卷

康熙五十二年,内廷诸臣所编。凡六目:曰宸藻,曰圣德,曰典礼,曰恩赍,曰庆祝,曰歌颂。备述华祝嵩呼之盛,传留册府,震耀古今。冠以绘图二卷,摹写精工,尤足见溥洽欢心之象。

《钦定大清通礼》五十卷

乾隆元年奉敕撰。越二十一年告成。五礼之次,悉本《周官》。首纪朝庙大典及钦颁仪注,其余条分缕析,各以类从。所重在等威之崇卑,节文之次第。至于礼器,则不具详,以别有成书故也。

南巡盛典》一百二十卷

乾隆三十一年,两江总督高晋撰进,蒙御制序文,俯允刊行。所述辛未至乙酉四幸江浙诸巨典。门分部系,颇为详悉。虽圣主勤民之念,非简牍所能罄陈,然据其所载,已足迈虞巡、轶夏谚矣。

《万寿盛典》一百二十卷

乾隆五十四年正月,大学阿桂等奏请纂修。五十七年十月告成。所载皆圣寿七旬以后之事。凡分八门:首宸章,次圣德,次圣功,次盛事,次恩赍,次图绘,次臣工歌颂。我皇上法天行健,无逸永年,薄海臣民,鼓舞华祝。洵与圣祖仁皇帝万寿盛典,祖武孙谋,后先焜耀,并隆轨于万代矣。

《钦定皇朝礼器图式》二十八卷

乾隆二十四年奉敕撰。三十一年重修。凡六门:曰祭器,曰仪器,曰冠服,曰乐器,曰卤簿,曰武备。并绘图于右,系说于左。形模度数,不失毫厘。盖敬遵昭代典章,据器为图,集图成帙,与聂崇义等所修揣摩影响者,迥不侔云。

国朝宫史》三十六卷

乾隆七年奉敕撰。二十六年增修。首训谕,次典礼,次宫殿,次经费,次官制,次书籍。凡禁闱制度,皆一一胪载。伏考古籍,自《周礼》内政见于天官以外,未有以紫霄丹地之掌故,别为一编者。典章明备,洵无过于昭代矣。

钦定满洲祭神祭天典礼》六卷

乾隆四十二年奉敕撰。所录皆国家肇造以来,旧制相沿之祀典,凡祭期、祭品、仪注、祝词,一一详载。其间口耳相传,或小有异同者,并加厘定。用昭敬事神明,崇报功德之至意焉。

历代建元考》十卷

国朝钟渊映撰。以年号相同者列前,次以年号分韵排编,次列历朝帝王及僭伪诸国始末,颇为详悉。

谨案:是书考论帝王之建号,事近于史;然建元改元为国家之大典,故列之于仪制。

《北郊配位议》一卷

国朝毛奇龄撰。康熙二十四年,礼官请定北郊配位。奇龄时官检讨,因作此议,申明以东为上之义。

庙制图考》一卷

国朝万斯同撰。其书统会经史,考定庙制,由秦、汉以迄元明,各为之图,而缀以说。义例颇有条理。虽大旨遵王黜郑,持论不能无偏,要不可谓非通今博古之学也。

右政书类仪制之属。二十四部,一千五十一卷。

谨案:六官之序,始于冢宰;然职官已各自为类,故不复及。其次应及司徒;而今先以春官所掌者,帝制朝章,于是乎在,取以托始,尊王之义也。

救荒活民书》三卷

董煟撰。是书缕陈荒政。上卷考古以证今,中卷条陈救荒之策,下卷述宋代名臣贤士之所议论设施可为法戒者。在南宋人著述之中,最切于实用,胜理气心性之空谈。

《熬波图》一卷

元陈椿撰。是书乃元统中,椿为下砂场监司,因前提干旧图而补成者也。自各团灶座至起运散盐,为图四十有七。图各有说,复系以诗。凡晒灰打卤之方,运薪试运之细,纤悉毕具。惟原缺五图,世无别本,不可复补。

钱通》三十二卷

胡我琨撰。专论明代钱法,而因及于古制,分十三门。

捕蝗考》一卷

国朝陈芳生撰。首备蝗事宜十条,次前代捕蝗之法。条分缕析,颇为详备。

荒政丛书》十卷

国朝俞森编。所辑古人救荒之法,于宋取董煟,于明取林希元屠隆、周孔教、钟化民、刘世教,于国朝取魏禧,凡七家之言。附以常平、义仓、社仓三考,其官河南时所撰。末附“郧襄赈济事宜”及“捕蝗集要”,其官湖广时所撰也。

康济录》六卷

国朝倪国琏撰。因陆曾禹之旧本,而删存精要。凡分四门:一曰前代救荒之典,二曰先事之政,三曰临事之政,四曰事后之政。又附录四事,于荒政颇为周备。乾隆四年,恭录进呈,蒙特赐此名。

右政书类邦计之属。六部,五十三卷。

历代兵制》八卷

陈傅良撰。其书上溯成周乡遂之法,下迄于宋。而于宋事指陈利病,言之尤详。盖为南渡以后冗军骄卒言也。

补汉兵志》一卷

宋钱文子撰。北宋惩五代之弊,收天下之兵于京师,禁军多至八十万。南渡以后,招募弥多,冗费弥甚。文子以汉代去古未远,犹有寓兵于农之意,因采《汉书》中言及兵制者,裒为一编,附以论断。

谨案:文子此书,虽称班固未作兵志,以此补之,然实为宋事立议,非为《汉书》补亡。陈元粹序甚明。与熊方之补《后汉书》表,貌同心异,故不附正史而入此。

《马政纪》十二卷

杨时乔撰。马政莫详于明,亦莫弊于明。时乔此书,上溯洪武,下迄万历,分十三门。于利病言之最详,足为鉴戒。

钦定八旗通志》二百五十卷

雍正五年奉敕撰,乾隆四年告成。凡志之目八,表之目八,传之目八。以兵制为根柢,而一切典章、爵秩、人物、艺文,皆条分胪载,体例极为详悉。乾隆五十一年又奉敕,续辑益为赅备。

右政书类军政之属。四部,二百七十一卷。

《唐律疏义》三十卷

长孙无忌等奉敕撰。自李悝创《法经》六篇,历代递有增损,而大致相沿。贞观中,诏房玄龄等删定旧文,是为唐律,十二目依隋之旧。高宗初年,又诏无忌等撰为义疏,多所发明。考古律之源流者,莫详于此。

大清律例》四十七卷

乾隆五年,大学士三泰等奉敕撰。凡律目一卷,诸图一卷,服制一卷,名例三卷,六曹律三十四卷,总类七卷,比引律条一卷。盖因三朝旧本,而斟酌损益,增入新例一千余条,以协于世轻世重之精义,明刑弼教之中,寓因事制宜之用焉。

右政书类法令之属。二部,七十七卷。

谨案:法令与法家,其事相近而实不同。法家者,私议其理;法令者,官著为律也。刑为盛世所不废,而亦盛世所不尚。今载《唐律疏义》,见世轻世重之源流;并恭录钦定《大清律例》,以昭圣代之法守。其余杂帙,则率存其目焉。

营造法式》三十四卷

李诫奉敕撰。原本颠舛失次,今从《永乐大典》校正。是书初修于熙宁中,哲宗又诏诫重修。据所作“总看详”中称:总释总例共二卷,制度十五卷,功限十卷,料例并功作等共三卷,图样六卷,目录一卷,当为三十六卷,此本无所佚脱,而止三十四卷,似为后人所并。其书共三百五十七篇,内四十九篇,皆根据经史,讲求古法。余三百八篇,则自来工师所传也。

《钦定武英殿聚珍版程式》一卷

乾隆三十八年,诏甄择《四库全书》善本,刊刻流布。侍郎金简以活字印行,赐名曰聚珍版。金简因综述其法,编为此书奏进。凡为图十有六,为说十有九,视王桢《农书》所载,法小变而用尔捷。

右政书类考工之属。二部,三十五卷。

谨案:司空所掌,河渠为大,然其势与地形相表里,因势制宜,非可勒为成法。散修浚之政,别入地理。至于百工之事,率皆艺术,亦不足以称令典,故今惟录其司于官者,而他不及焉。

史部十四 目录类

崇文总目》十二卷

王尧臣等奉敕撰。旧本佚其解题,今从《永乐大典》补辑。其书以四库分编,所录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篇帙既多,抵牾难保。诸家时有纠正。郑樵《通志》至专作“校雠略”攻之,亦有切中其失者。然平心而论,终在樵所作“艺文略”上十倍也。

郡斋读书志》四卷,《后志》二卷,《考异》一卷,《附志》二卷

《读书志》,宋晁公武撰;《续志》亦公武所撰,赵希弁重编;《考异》《附志》则希弁所撰也。《读书志》《后志》所录,皆至南渡而止;《附志》则兼及庆元以后。三志并以经、史、子、集分部,各有解题,为藏书家所依据。惟此本所载,与《文献通考》所引,多有异同,盖当时传刻亦非一本也。

遂初堂书目》一卷

尤袤撰。一名《益斋书目》。所分四部,与诸家小有出入,而不甚相远。惟一书兼载数本,则体例独异。诸书皆但有书名,不作解题,盖从郑樵之说。然并卷数及撰人名氏删之,未免太略。或传写者佚脱欤。

子略》四卷,目录一卷

高似孙撰。首卷冠以目录,由《汉志》《隋志》《唐志》、庾仲容《子抄》、马总意林》,至郑樵《通志·艺文略》所载诸子,皆存其书名,而削其门目,略注卷数撰人于下。其下四卷,则似孙所论断,凡三十八家。虽品题未必尽允,然皆实睹其书,非郑樵、焦竑辈,辗转贩鬻,徒见书名者比也。

直斋书录解题》二十二卷

陈振孙撰。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其书以历代典籍,分为五十三类,而不立经、史、子、集之名。然核其次第,实仍以四部为先后也。其解题与晁氏相类。马端临作《经籍考》,以《读书志》及此编为蓝本,则其典核可知矣。

汉艺文志考证》十卷

宋王应麟撰。《汉书·艺文志》间有班固自注,然不甚详,颜师古注间有附论,亦仅辨证其数条,不能赅备。应麟始捃拾旧文,为之补注。不载《汉志》全文,惟以有考订者摘录为纲,略如《经典释文》之例。持论皆有根据,惟古书不载于《汉志》者,增入二十六种,真伪相杂,颇为蛇足。

《文渊阁书目》四卷

杨士奇撰。所录诸书,以千字文编号。自天字至往字,凡二十号。但有册数,而无卷数。自《七略》以至《崇文总目》,记载中秘之书,未有如是之潦草者。特以所列书名,尚足以考证存佚,姑存以见一代储藏之略而已。

授经图》二十卷

明朱睦 撰。其书因章俊卿《山堂考索》所述传经宗派,多所讹缺,乃重为补辑。首授经世系,次诸儒列传,次诸儒著述、历代经解、名目卷数。每经四卷。旧无刊本。康熙中,黄虞稷、龚翔麟始为校刻,然虞稷等颇窜乱旧文,多失睦 本意。

《钦定天禄琳琅书目》十卷

乾隆九年,诏编内廷秘笈,为《天禄琳琅》。乾隆四十年,重为补辑,定著此目。以经、史、子、集为纲。书则以宋、金、元、明刊版朝代为次。其一书而载数本,用《遂初堂书目》例。详其题跋姓名、收藏印记,兼用《铁网珊瑚》例。至各冠御题,品评甲乙,则自来册府储藏,未闻斯盛矣。

千顷堂书目》三十二卷

国朝黄虞稷撰。所录皆明一代之书,颇为赅备。惟每类之末,各附录宋、金、元人著述,既多挂漏,又不上溯五代以前,莫详其义例之所在。

经义考》三百卷

国朝朱彝尊撰。统考历代经义之目,以御注敕撰诸书,别为一卷,弁于首。次以诸经分类,而附以毖纬、拟经、承师、刊石、书壁、镂版、著录、通说八门。每经先注其或存或缺,或佚或未见,次载原序跋及诸家论断。彝尊有所考证,亦附著之。网罗宏富,为古来诸家书目所未及。虽间有舛误,要不伤其大体也。

右目录类经籍之属。十一部,四百二十五卷。

谨案:《隋志》以下,皆以法书、名画,列入目录。今以书画改隶艺术,俾各从其类。惟记载金石者,无类可归,仍从古例,入目录,然别为子目,不使与经籍相淆。盖目录本为经籍设,金石其附庸也。

集古录》十卷

宋欧阳修撰。修集录金石之文,多至千卷,其中有跋尾者,录之成帙。其所考证,虽不及洪适诸人,而亦时有所得。其文多所改窜,故真迹集本,互有异同。书中两本并存,参观其点定之意,亦颇有裨于文章。

金石录》三十卷

赵明诚撰。所录古碑凡二千卷,以时代先后编为目录十卷,各注年月、撰书人名。后二十卷,为跋尾五百二篇。盖有所辨证,乃有题识,犹《集古录》之例。或以为不完之本,则误矣。

法帖刊误》二卷

黄伯思撰。初,米芾取淳化阁帖,一一辨其真伪,载于《书史》,多据笔迹断定,罕所考证。伯思病其疏略,乃重为补正,以成此书。

法帖释文》十卷

刘次庄撰。次庄以《淳化阁帖》摹刻于临江,并各刻释文于字傍,改名《戏鱼堂帖》。后人录其释文,别为此帙。虽草书变化多方,毫厘疑似,不能一一尽确,然创始之功,亦不可没焉。

籀史》一卷

翟耆年撰。原本二卷,今佚其下卷。其书采录金石遗文,各为论说,不专收籀书。惟以籀史为名者,诸体之中,籀为最古,举以括其余尔。

隶释》二十七卷

宋洪适撰。前十九卷,以所藏汉碑一百八十九,皆录其全文,于假借通用之字,并一一疏通证明,其中有关史事者,亦一一辨订异同,于字学、史学,均为有补,非徒供赏鉴之资。后八卷,则汇载诸家碑目也。

隶续》二十一卷

宋洪适撰。盖《隶释》刻成之后,以续得诸碑,补其所遗。体例与《隶释》相同。淳熙辛丑,尝与《隶释》合为一编。其本不传,传者仍各行之本。然残缺失次,佚其九卷、十卷,而以碑图三卷、碑式一卷,搀列于四卷之后、十一卷之前。考适别有《隶图》,或后人得其残本,合为一书也。

绛帖平》六卷

姜夔撰。原本二十卷,今佚其十四卷。初,潘师旦摹刻淳化阁帖,后绛州公库得其石刻之半,补刻足之,名曰“绛帖”。夔一一详为考辨,取汉官延尉平之意,名之曰“平”。援据精博,出米、黄二家评论《阁帖》之上。书虽残缺,要为书家津筏也。

石刻铺叙》二卷

曾宏父撰。案:宏父之名,偶与曾惇之字同;朱彝尊跋,以为即曾惇者,误 。其书叙次石经之后,及秘阁诸帖,而于所自集《凤墅帖》,论议尤详。凡所引征,具有典据。

法帖谱系》二卷

宋曹士冕撰。皆述宋代法帖源流。首为谱系图。上卷录《淳化阁帖》以下,凡二十二本。下卷录绛州潘师旦摹刻《阁帖》以下,凡十四本。大抵以《阁帖》为大宗,《绛帖》为别子,其余皆其支裔也。每条叙述摹刻始末,及异同工拙,颇为详悉。

兰亭考》十二卷

桑世昌撰,高似孙删定。世昌《书考》,论《兰亭帖》原委本十五篇,似孙为汰去“集字”“附见”二篇,于文句亦多减缩。陈振孙《书录解题》,谓其多失世昌之意。然世昌书已不传,存此一编,于《禊帖》始末,尚足见梗概也。

兰亭续考》二卷

俞松撰。其书继桑世昌《兰亭考》而作,故名曰“续”。然体例迥异。上卷载诸家所藏及松所自藏,下卷则皆松所藏经李心传题识者。所录诸跋,亦足与桑氏书相补苴也。

宝刻丛编》二十卷

陈思撰。所列古碑之目,以《元丰九域志》京府州县为纲。其石刻,地理可考者,案各路编纂;无可考者附于末。兼采诸家辨证之语,具著于下。原本辗转传写,已颠倒讹脱。今具为厘正其亡佚之六卷。残缺之两卷,则无从校补矣。

《舆地碑目》四卷

王象之撰。象之有《舆地纪胜》二百卷,今未见其本,不知存佚。此即其中碑目四卷也。大致与陈思《宝刻丛编》体例相类。但陈书用北宋舆图,此用南宋舆图;陈书集诸家题跋,此多自为考证耳。

宝刻类编》八卷

不著撰人名氏。以书中筠州称瑞州,知为宋理宗以后人。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惟缺唐玄宗至代宗三朝碑目,无可校补。其书叙述古碑,上起周秦,下迄五代。取书撰之人,分为八类。以人名为纲,而以所书所撰之碑系之于下。诠次颇有条理。

《古刻丛抄》一卷

陶宗仪编。所录碑刻,凡七十二种,皆全载原文,以原额为题。无所考辨,亦无先后次序。盖随得随抄之本,尚未成书。然所录多诸书所未载。

名迹录》六卷,附录一卷

朱珪编。旧本题元人,误也。珪工于刻石,因裒其生平所镌,以成是书。原本传写多佚脱,今亦姑仍其旧。

吴中金石新编》八卷

明陈 撰。 于弘治中,官苏州通判,因与祝允明等采郡中石刻,分为七类,编次成书。皆载原文。以汉、唐旧迹,考古者纪录已多,故以明初为断,颇为未广。然所取多有关利病,于颂德谀墓之作,一字不载也。

金薤琳琅》二十卷

都穆撰。仿洪适《隶释》之例,取金石文字,搜辑编次,各为辨证。惟适书止汉、魏,此下及隋、唐,为小异。于古碑皆录原文,其剥落不完者,则取《隶释》以补之,不尽据石本也。

法帖释文考异》十卷

顾从义撰。取《淳化阁帖》释文旧本,一一核其异同,订其讹舛,手自缮写而刊之。虽考证未必全当,其用心亦可谓勤矣。

金石林时地考》二卷

赵均撰。取诸家碑目,及近代新出古刻,耳目所及者,仿陈思《宝刻丛编》、王象之《舆地碑目》之例,叙次朝代,以考其时;胪列郡县,以考其地。故谓之“时地考”。明季去今尚近,郡县改并未多,视陈思等所言,较为可据。

石墨镌华》六卷,附录二卷

赵崡撰。崡癖嗜古碑,搜求颇夥。是书凡跋尾二百五十三种,以有石无金,故取刘勰文心雕龙》语名之。所收不及欧、赵两家之博,而多两家所未见;又多亲至碑所,审视扬摹,所见亦较两家为确。附录二卷,乃其询访古碑之时所作游记及诗,亦足以见其求索之勤也。

金石史》二卷

郭宗昌撰。宗昌与赵崡,皆隶籍关中,地多古刻,同以搜辑石本为事。而宗昌好持高论,故是书所录仅五十种。然其辨别真伪,亦具有心得。

钦定校正淳化阁帖释文》十卷

乾隆三十四年,于秘府所储《阁帖》,择淳化四年赐毕士安之本,为初拓第一者,命内廷诸臣校定刻石,厘正其标题之讹,刊改其音释之误,辨证精密,为米芾以下诸家所未尝有。侍郎金简,因恭录其中案语释文,以聚珍版印行。仍从原帖目次,为十卷。

求古录》一卷

国朝顾炎武撰。皆搜索古碑,手自缮写。凡已见方志者不录,见有拓本者不录,近代文集尚存者不录。上自汉《曹全碑》,下至明建文《霍山碑》,凡得五十五种,并详考源委,辨证音释,多可以补史传之阙。

金石文字记》六卷

国朝顾炎武撰。所录金石之文,凡三百余种,各缀以跋,无跋者亦具列年月姓名。自序谓抉剔史传,发挥经典,颇有欧阳、赵氏二录之所未具者。今核其书,实非夸语,盖炎武平生之学,深于史也。

《顾氏石经考》一卷

国朝顾炎武撰。叙述石经本末,颇有端绪。于汉、魏两代一字、三字之分,《后汉书·儒林传》叙述舛讹者,援引诸说,祛除疑窦,尤足决聚讼之是非。

《万氏石经考》一卷

国朝万斯同撰。因顾炎武《石经考》,而采录诸家之说,以相证明。炎武书详于汉、魏,略于唐、宋。此书则于唐、宋特详,足以互相补苴。

来斋金石考》三卷

国朝林侗撰。所录古刻,自三代以讫唐末,凡二百二十碑,皆据目见者为断。其辨证多取之顾炎武《金石文字记》,而颇以己意考订之,皆有典据。

嵩阳石刻集记》二卷

国朝叶封撰。乃其官登封知县时,辑录境内古碑而作。登封在嵩山之阳,故以为名。于诸碑皆录原文,如《隶释》之例。其辨订亦颇博洽。

《观妙斋金石文考略》十六卷

国朝李光映撰。光映与朱彝尊同郡,得彝尊家金石诸刻,因裒集诸家辩论,以成此编。所采集录金石之书,凡四十种;地志文集说部之类,又六十种。其用力亦云勤笃。惟以品题书迹为主,不以考订旧闻为主。与赵、洪诸家,门径又截然异耳。

分隶偶存》二卷

国朝万经撰。上卷首论作书法,次作分隶书法,次论分隶,次论汉、唐分隶同异,次汉魏碑考;下卷为古今分隶人名氏,始于程邈,终于明末马如玉。上卷所列古碑仅二十一种,而论多详核。

淳化秘阁法帖考正》十二卷

国朝王澍撰。是书兼取米芾、黄伯思、顾从义三家辨证《阁帖》之意。以史传证讹误,以笔迹辨依托。而行款标目,以及释文之类,亦一一考核。仍依原目为十卷。其末二卷;一为《古今法帖考》,溯阁帖之源流;一则自述其笔法也。

竹云题跋》四卷

国朝王澍撰。皆其临摹古帖之题跋,裒合成编。考辨援引,多有依据。非徒论笔法也。

《金石经眼录》一卷

国朝褚峻摹图,牛运震补说。峻工于镌刻,以拓碑鬻帖为业。是编皆以所亲见之碑四十有七,临为缩本,而自刊之,点画位置,不失毫发,并剥蚀残缺之处,亦一一钩摹毕肖。自欧阳修集录金石以来,未有如是之工妙者。

石经考异》二卷

国朝杭世骏撰。以补顾炎武《石经考》所未备。上卷分十五篇,下卷分三篇。较炎武之说为更密,继事者易为功也。大旨与万斯同书相类,而世骏乃未见斯同书,故二家详略互见,今亦并存云。

右目录类金石之属。三十六部,二百七十六卷。

谨案:《隋志》以秦会稽刻石及诸石经入小学,《宋志》则金石入目录。今以裒集古刻,条列名目者,从《宋志》入目录;其《博古图》之类,因器而及款识者,别入谱录;《石鼓文音释》之类,从《隋志》入小学;《石经考》《兰亭考》之属,既非缕列诸名,亦非考辨音训,无类可归者,亦姑从《宋志》入之此门。

史部十五 史评类

史通》二十卷

刘子玄撰。子玄即刘知几,以字行也。其书内篇论史家体例,凡三十九篇,今佚其三篇;外篇述史籍源流,与古人得失,凡十三篇。盖子玄官秘书监时,与萧至忠、宗楚客争论史事,发愤而作。故其词往往过激,至《疑古》《惑经》诸篇,更几于王充之《刺孟》《问孔》。然子玄熟悉史例,其所驳诘,虽马、班或不能自解。故自唐、宋以来,史家奉若龟鉴焉。

史通通释》二十卷

国朝浦起龙撰。是书笺释详明,于《史通》注中为善本。惟好臆改旧文,是其一失。《疑古》《惑经》诸篇,不加纠正,反助颓澜,尤文人好异之习也。

唐鉴》二十四卷

范祖禹撰。原本十二卷,吕祖谦注之。乃卷析为二,其书摘唐事标题,系以论断,敷陈剀切,于法戒多所申明。

唐史论断》三卷

孙甫撰。甫尝改刘昫《唐书》为编年,中系论断九十二篇。后《唐纪》散佚,惟论断以有别本得存。朱子尝称其议论胜《唐鉴》,今观其书亦互有利钝也。

唐书直笔》四卷

吕夏卿撰。夏卿尝预修《唐书》,此其预局时所作。前二卷论纪传志,三卷论旧史繁文缺误,四卷为新例须知,即所拟发凡也。宋祁、欧阳修不尽用其说。然《宋史》称其于《新唐书》最有功,《世系》诸表,皆出其手。晁公武《读书志》又载其别修《唐书兵志》三卷云。

通鉴问疑》一卷

刘羲仲编。案:《宋史》作义仲,乃字之讹 。羲仲,刘恕子也。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三国至隋,属恕编次,恕以书往返商榷,羲仲因排纂成帙。朱子《通鉴纲目》,黜魏帝蜀,讲学家以为上继《春秋》。今观此书,则恕已先持此论,不但习凿齿、刘知几也。

三国杂事》二卷

唐庚撰。杂论三国之事,凡三十六条,瑕瑜参半。

经幄管见》四卷

曹彦约撰。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案:宝元二年,始诏以三朝宝训进讲 。后讲幄遂沿为故事 。是书即彦约进讲《三朝宝训》之语,大抵旁证经史,而归之于法戒,能不失启沃之义。

涉史随笔》一卷

葛洪撰。凡二十六篇。乃洪解官忧居时,献于时宰之作,故所论皆古大臣之事。

六朝通鉴博议》十卷

李焘撰。详载三国六朝胜负攻守之迹,而系以论断。盖借史以论南渡时事也。

大事记讲义》二十三卷

吕中撰。胪列北宋九朝事迹,而推论其治乱得失之由。皆反复开陈,最为明畅。

两汉笔记》十二卷

钱时撰。皆评论汉史。前数卷论颇苛刻,类胡寅《读史管见》;后数卷乃渐近人情,其谓井田封建必不可行,识在南宋讲学诸儒上。

旧闻证误》四卷

宋李心传撰。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其书驳正宋代私史之讹,皆前列原文,后加考证。心传所作《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于诸书讹异,皆随事辨定。故此书所辨者,北宋之事为多,或偶及南宋,则补《要录》之遗也。

通鉴答问》五卷

宋王应麟撰。所论始周威烈王,与《通鉴》相应;终汉元帝,则与《通鉴》不相应。盖未完之稿本。又以“通鉴答问”为名,而所论乃以尊崇《纲目》为主。名实亦乖,持论刻核,与应麟他书颇不类。疑王厚孙托其祖名,刊附《玉海》。以大旨尚不诡于正,姑以旧帙存之耳。

历代名贤确论》一百卷

不著撰人名氏。盖即《宋史·艺文志》所谓《十七史名贤确论》,南宋人之所作。明刻或题钱福撰者,误也。其书虽坊刻程试之本,而上起三王,下迄五季,诸家史论,搜采颇详。亦未尝不可资参考。

《历朝通略》四卷

陈栎撰。其书论断历代兴废得失,每一代为一篇。伏羲至五代仅二卷,南北宋乃各占一卷,盖详近而略远也。

十七史纂古今通要》十七卷

胡一桂撰。约括十七史事迹,系以论断。其上起伏羲,殆以司马贞史记索隐》有《补三皇本纪》也。

《学史》十三卷

邵宝撰。取自周至元史事,随笔论断,词义颇为简括。推其以十二卷象十二月,多一卷以象闰;每卷或三十条,或二十九条,以象月之大小,取“日格一物”之义,则殊可不必耳。

史纠》六卷

朱明镐撰。考订诸史书法之谬,及其事迹之抵牾。上起《三国志》,下迄《元史》。《元史》不甚置可否,自谓仿郑樵《通志》,不敢删削《唐书》之例。其《晋书》《五代史》亦缺而不论,则不知为未成、为佚脱也。其言皆从钩稽本史而来,不似明人之裨贩。

《国史考异》六卷 谨案:《总目》此部不存 。

不著撰人名氏。以所称“明国史”推之,当为明末人也。其书以实录野史及诸家文集碑志,参证同异,而攻驳郑晓今言》者尤多,所考仅洪武、永乐两朝,疑未竟之稿也。案:本书作者实为潘柽章 。

《御批通鉴纲目》五十九卷,《通鉴纲目前编》十八卷,《外纪》一卷,《举要》三卷,《通鉴纲目续编》二十七卷

康熙四十七年,圣祖仁皇帝御撰。朱子约《资治通鉴》为《纲目》,笔削义例,多拟《春秋》。尹起莘、刘友益等多所发挥,而未得要领。经睿裁论定,微旨乃明。金履祥补其前,商辂续其后,亦皆窃取朱子之意,得邀圣鉴,益有折中。

《御制评鉴阐要》十二卷

乾隆三十六年,大学士刘统勋等恭录。初敕撰《通鉴辑览》,其中笔削义例,经睿鉴指授者,凡数千条。此八百余条,又皆亲御丹毫,昭垂衮钺,均非馆臣所意及。故统勋等别缮成编,并以《御制通鉴辑览》序文冠于卷首。俾共知圣主持衡,大公至正,用定千古是非之准,而破儒生迂谬之论焉。

《钦定古今储贰金鉴》六卷

乾隆四十八年,命诸皇子率内廷诸臣撰。凡历代册立太子事迹三十三条,又附录五传,各系以论断,著其酿衅召变之由,以示鉴戒。并见睿思深远,家法相承,为万世无弊之良规焉。

右史评类。二十二部,四百零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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