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孔艰,余心已乱。本讲不及求详,但于六经,略为提要而已。异时有暇,当别为一书。

一 易经

今时士习,竞尚疑古,遂有谓《大易》非孔子所作者。此实好异太过。《易》之为书,古史称始自伏羲作八卦,文王因而重之。为六十四。《史记》《周本纪》曰:“西伯盖即位五十年。其囚羑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日者传》曰:“自伏牺作八卦,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而天下治。”扬子《法言》《问神篇》曰:“易始八卦,而文王六十四,其益可知也。”《问明篇》曰:“文王渊懿也,重《易》六爻,不亦渊乎?”《汉书》《艺文志》曰:“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天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西汉以后言易者,其论重卦之人,虽不一说。而史迁、扬雄班固等,皆以为文王重卦。是自西汉迄东京初期诸钜儒,尚无异说。皮锡瑞《易经通论》谓解经当以最初之说为主。遂从史迁等说,而判定重卦者为文王。其说固近是。然谓文王以前,《易》只八卦,理不应尔。《连山》、《归藏》,汉时尚有其书,不可云伪。郑谔曰:“《周易》以九六为占,而《连山》、《归藏》,以七八为占,《周易》占其变者,《连山》《归藏》占其不变者。”李纲曰:“《连山》、《归藏》,以静为占,故爻称七八。七八者,少阴少阳之数也。阴阳之少,虚而未盈,故静而不变。”李、郑二说果然否,今难详考,大抵伏羲画八卦,因而重之。为六十四。此本自然之数,不必自文王而始重之也。但文王占法,当别有发明。即卦爻取义,有异夏、殷二《易》而其功等于创作,故以重卦归之文王。《史记》云:“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杨雄云:“文王附六爻。”六爻者,就每一卦言之。 盖自文王新创占法,而三百八十四爻,遂无异为文王之所创演,此文王重卦之说所由始也。

羲皇画八卦,文王重之为六十四。皮锡瑞疑孔子未赞《易》之前,《易》只有占法,而无文辞。遂断定卦辞、爻辞即是《系辞》,皆孔子作。而今之《系辞》上下篇,古以为《系辞传》。乃孔子弟子所作。《史记》《孔子世家》云:“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所云《系》者;即谓卦辞、爻辞,系于每卦每爻之下。故通谓之《系》。《彖》者,所以解卦辞。《象》者,所以解爻辞。乾坤为《易》之门,居各卦之首。又特作《文言》以释之。盖孔子既作卦辞爻辞,而又为《彖》、《象》、《文言》,以畅其旨。所谓言之不足,故长言之也。《说卦》,汉宣帝时始出。《论衡》《正说篇》曰:“至孝宣皇帝之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礼》、《尚书》各益一篇。”所谓《易》益一篇,盖《说卦》也。 当非史公所得见。皮氏疑《世家》、《说卦》二字,为后人搀入。余谓《世家》言及《说卦》,当有所本。虽《说卦》之篇,当时偶尔散佚。而孔子曾作《说卦》,儒者必有传说。故史迁得据之以入《世家》耳。若疑《说卦》二字系后人搀入,未免擅改古书,以就己意。至卦辞、爻辞,有说并是文王所作。郑学之徒,俱依此说。 有说卦辞文王作,爻辞周公作。马融、陆绩等,并同此说。 皮氏则以为二说皆无明文可据,不堪信从。《谶纬》云:“卦道演德者文则演《易》,即演三百八十四爻之谓。不必为辞演说,乃为演也。”故《史记》但云“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不云“作卦爻辞”。杨雄《解难》云:“是以伏牺氏之作《易》也。绵络天地,经以八卦,文王附六爻。孔子错其象,而彖其辞,然后发天地之藏。定万物之基。”杨子但以文王为附六爻,亦不言作卦爻辞。其以爻辞为周公作者,亦始于郑众、贾达、马融诸人。乃东汉古文家异说。西汉今文家说,皆不如是。孔子之学,今文家多得其正传,故当征信于西汉。史迁父子,世为史官,闻见最博。迁作《孔子世家》云:“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必有所据于古籍,断非逞臆妄说者。《系》,即卦辞爻辞。皮氏谓今之《系辞》上下篇,古以为《系辞传》。《释文》王肃本有传字,盖古本皆如是。此可证《系辞传》,非即《系辞》,而《系辞》之必为卦辞爻辞无疑。又今本《系辞》有云:“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以明吉凶。”又云:“圣人有以见天下之物,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据此诸文,明是指卦爻辞,谓之《系辞》。《世家》载孔子于《易》,实有《系辞》,则卦爻辞为孔子所作,确然无疑。西汉去古未远,史迁为孔子创例立世家,特致尊崇。其所记载,必有征据。决非掉以轻心,漫不加考者。后学不信史迁,而将何征?皮氏据史迁说,断定卦辞爻辞即《系辞》,皆孔子作,可以定千载之疑案。但谓孔子未赞《易》之前,易只有占法,而无文辞,此必不然。二帝三王之世,当有卜辞流传,孔子作卦爻辞,容有采取。然一经孔子之手,便赋以哲学意义,而非卜辞之旧矣。

《世家》称孔子晚而喜《易》,与《论语》“五十学《易》”之言适合。且证以志学一章,学《易》之年,即是知天命之年。是则孔子由学《易》而深澈道体,年已半百。《世家》称其晚而喜《易》,盖实录也。或曰:五十以学《易》,据《释文》《鲁论》易作亦,连下句读。惠栋云,外黄今《高彪碑》云:“恬虚守约,五十以学。”此从《鲁论》,亦字连下读也。今本五十学《易》,盖从古论。汉时,鲁共王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于其壁中,得古文经传,即《论语》等。言古文者,科斗书也。周时通用之文字,汉时人谓之古文。 然《鲁》“亦”古“《易》”,是非难定。犹不当据古论,以为孔子学《易》之明证也。答曰:若如《鲁论》,五十以学断句,则与《论语》所记孔子平日之言,全无相合。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云云。又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孔子岂是五十始学者乎?曰“五十以学《易》,可无大过”,则圣人学《易》而实体之之言也。五十以前,虽已不惑,而未学易。此事之所有也。若云五十以前未曾学,则夫子他日自言十五志学,及好学云者,不又为自欺之语乎?故知学易易字,不应作亦。古论出孔壁中,决定无误。又《论语》记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子贡云不可得闻,正是闻之而心知其难。以视颜氏之亦足以发,固迥不逮。然心知其难,却已深中肯綮。岂浅夫之所喻乎?夫性与天道之言,莫详于《易》。《论语》所记,只在日用践履之间。今若不信《易》为孔子所作,则夫子之言性与天道,固子贡之所屡闻而极赞其难喻者。赞其难喻,斯已喻之深。 夫子岂忍閟此理,而不欲垂文字以示后人之乎?故史迁作《世家》,称孔子序《彖》、《系》、《象》、《说卦》、《文言》。明夫子实作《易》。此乃七十子后学展转传来,而史迁得据之以修史也。今之后生,妄翻古史成案,不信孔子作《易》,私心立异,遗害学风,不可不戒也。

《系辞传》即今本《系辞》《上下篇》。 为孔子弟子所作,盖所以发明《系辞》之旨。孔子作卦爻辞,即《系辞》。 复作《彖》、《象》、《文言》,而自解之。然义蕴无穷,固有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者。其与弟子讲说之际,必有口义流传。七十子后学转相传习,或复加以推演,遂成《系辞传》。如佛弟子依据佛说而推演之,为大小乘诸经,亦皆名为释氏金口所宣。则《系辞传》虽非孔子亲制,而其大义微言,要皆出自孔子,固昭然不容疑也。

余尝以《易》与《论语》互证。《易》干为仁见第一讲。而《论语》即以仁立教。参考《新唯识论》《明心章》。 《易》于变易见不易,而《论语》川上之叹,即是其旨。易曰“君子以自照明德”,《晋卦》《象传》。而《论语》首言学,学者觉义,见《白虎通》。 与自照明德义通。核看第一讲,谈《大学》“明明德处”。 《易》之为书,逻辑谨严。而《论语》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又曰“必也正名乎?”可于两书,见其精神一贯。《易》明万物资始乾元,各正性命。而《论语》曰“人之生也直”,即本其义。孟子继孔而言性善,其根柢亦在是也。《易》言开物成务,裁成天地,辅相万物。而《论语》言治,既庶必富。富归众庶,不可专之一人或一阶级也。 既富必教。众庶莫不富,即天下无有不可受教之人。《春秋》太平世,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者以此。 其答子贡问政:“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皆通于《易》。足食、足兵、民信三者,是言立政规模,其实施之曲制法度,要在因时制宜,故不虚拟也。足食之原则云何?证以《论语》“患不均”之言,及一部《周官》大意,则孔子注重社会主义及生产发达可见。此与《易》之开物成务等意思正合。国际未至大同,则足兵为要。否则强凌弱,众暴寡,而人类之祸亟矣。《易》之《讼卦》甚可玩。孔子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其教化之根本旨趣在此。《易》言万物各正性命。正者,正直,义极深微。人生真性,元无不正。心为形役,始颠倒而离其正。如此,便丧其性命,而人道绝矣。故国之政教,必使民皆守信。信义不失,即不浇其真性,而性命正。《论语》以此为政化之大本,固与《易》义合也。晚世列强之政,使其民逞嗜欲而习争噬,将使人道毁绝。惜其不闻圣学也。凡此,略举其要,可以《论语》证明《大易》之必为孔子所作。后生不究大义,轻遮古史实录,谓不信《史记》。 妄疑先圣制作。经教亡,而民性日偷。国胡与立?浮气之相乘已久,其亦可以反矣。

主周公作爻辞者,或据《左传》“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云,吾乃知周公之德”。殊不知,韩宣之意,但谓周公能玩《易》象以修德耳。牺、文画卦,皆有所取象。如乾象天,坤象地之类。故云《易》象。周公被流言之谤,而能省身修德。知其有契于《易》象。故称之。韩宣并未说周公作爻辞,何得误取为据?故爻辞亦孔子作无疑。

焦循《易图略》云:“说《易》者,必言《河图》、《雒书》、《连山》《归藏》。”《河图》《雒书》,经前儒驳正,无复遗说。详见毛大可《河图雒书原舛》。胡朏明《易图明辨》。惟《连山》、《归藏》,言人人殊。大率多以《连山》为伏牺,而夏因之。《归藏》为黄帝,而殷因之。又谓《连山》以艮为首,《归藏》以坤为首。妇不可以先夫,则坤不可为首也。按干阳坤阴,故干有夫象,坤有妇象。男女平等者,言人道不宜相凌也。夫自正以率妇,妇执顺以相夫,则夫妇之伦所当然也。今以妇不可先夫,喻坤不可首干。 子不可以先父,则艮不可为首也。按伏羲初画八卦,八卦之中,乾坤喻如父母。余六卦,谓之六子。若艮居八卦之首,则是子先父也。 伏羲作八卦,重六十四卦。其首皆以乾坤。故曰乾坤定矣。何得又首艮?以余推之,《连山》者,当如于令升之说,即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干,劳乎坎,成言乎艮是也。艮位东北,坤位西南,《彖》辞及之。四时首春,春始于寅,当东北艮位。艮成终,亦成始。故曰《连山》首艮。非六十四卦之序以艮为首也。《归藏》当如近世徐敬可之说,即子复、丑临、寅泰、卯大壮、辰夬、巳干、午姤、未遁、申否、酉观、戍剥、亥坤,为十二辟卦是也。始于子,而实受气于亥。坤初生为复,至二为临,至三为泰,至四为大壮,至五为夬,至上为干。干初生为姤,至二为遁,至三为否,至四为观,至五为剥,至上仍为坤。故曰《归藏》首坤。由坤而干,故又曰坤干。非六十四卦之序以坤为首也。伏羲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以乾坤为首而序六十四卦,无可移者也。取八卦以属八方,即以属四时,又取十二卦以属十二月,以为消息。于重卦序卦之外,别一取义。以始艮终艮,而目之为《连山》。以始坤终坤,而目之为《归藏》。与五运六气之说相为表裹。后世谶纬术数之家多本之。余尝思其义,伏羲之卦,明人道者也。《连山》、《归藏》,明术数者也。郑康成云:殷阴阳之书,存者有《归藏》。谓之阴阳之书,则阴阳五行家言也。大幽堪舆之属,托诸神农、黄帝。《连山》、《归藏》,盖即其类。其始本不与设卦观象之意相混淆,而自为用。夏、殷以来术士之说行,而伏羲之卦象,渐失其本。殷人尚鬼,盖更有甚者。其季世之人,第知六十四卦,为占验灾祥之用,而不知其为天道人伦之学。故文王专取伏羲之卦,而系以辞。指之曰元亨利贞,曰吉凶悔吝厉无咎。而阴阳术数之丛杂,一概屏之。周公制官,以《连山》、《归藏》,存诸太卜。亦卜筮之占,可参用之而已。按《连山》、《归藏》,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经编《易》类,尚可略考。《汉艺文志》虽不著录,未可便以为伪。北史载刘炫伪造书百余卷,题为《连山易》《鲁史记》等。当是刘炫因古之佚文,有所增窜耳。桓谭新论》云:《连山》八万言。后汉时此书尚存。晋皇甫谧《帝王世纪》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并引《连山》,皆在刘炫前。桓谭谓《归藏》四千三百言。郑氏《礼运注》:殷阴阳之书,存者有《归藏》。阮孝绪《七录》云:《归藏》杂卜筮之书杂事。此皆可证古有其书。至于首艮首坤之说,或是其时筮法别有取义。或如李过所云,夏、商、周《易》首卦不同,盖寓三统之义。今皆无从质定,不妨付诸盖阙。而焦循必引帝出乎震一节,以言《连山》必据十二辟卦,以说《归藏》,此固可备一说,难作断案。惟夏、殷言《易》,不外占卜之术,此则可由晚周术数尚盛行,而推知二代之更甚于周也。

伏羲画八卦,重为六十四。虽有卦象,而未加以说明。然万化之原,物理人事之律则,固皆寓于其中。但当时民智未盛启,罕能阐发羲文之意。辄以术数,附于卦象。至孔子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而后《易》始离术数,乃纯为哲学界之高文典册。七十子后学,大抵承尼山之绪。今可略考者,如孟、孙二子,皆深于《易》理。赵岐称《孟子》之书,包罗天地,揆叙万类。仁义、道德、性命、祸福,粲然靡所不载。又言孟子通五经,尤长于《诗》、《书》。焦循曰:“孟子深知孔子作《春秋》之旨。至于道性善,称尧舜,则于通德类情,变通神化,已洞然于伏羲、神农、黄帝、尧、舜、文王、周公、孔子之道,独《诗》、《书》云乎哉?”又曰:“七十子没,道在孟子。孟子道性善,称仁义,恶杨、墨之执一,斥仪衍之妾妇。按《说卦传》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孟子言仁义,此其通《易》之明证。《易》道主随时处中,而孟子恶执一。《易》称大人与天合德,孟子故鄙仪衍以妾妇。非深于《易》而履道深者,不得有此识趣。 皆所以阐明孔子之学,而吻合乎伏羲、文王、周公之旨。故孟子不明言《易》,而实深于《易》。”见《易通释》《叙目》。 焦循既作《易通释》等,等,谓《易图略》及《章句》。 又作《孟子正义》,以相发挥。焦氏之所造如何,姑不论。然以孟子为直承孔子《易》学之传,则所见甚卓,而其说可为定论。孙卿《天论》之言,见第二讲。 与其主张礼治之意,盖本《大易》裁成天地,辅相万物意思,益加推阐。刘向称孙卿善为《时》、《礼》、《易》、《春秋》。西汉去战国季世未远,孙卿之流风犹有存者。刘向称其善《易》,盖有传授。非止因校定其书,以意推之而已。晚周群儒,今多不可考。而孟轲、孙卿二氏,皆得孔子《易》学之正传。至汉世,则二氏之书仅存,而其学几绝。汉人言《易》者,大抵依据战国时术数家言,而各有推演。战国术数,流派甚盛。《汉书艺文志》阴阳十六家,皆据《易》立说。 五行三十一家,亦皆据《易》立说。 蓍龟十五家,占卜家必有《易》说。 神仙十家,神仙家有宓戏《杂子道》二十篇,盖托于《易》者。后汉魏伯阳之术,必出神仙家。 数术百九十家,《艺文志》曰:“数术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职也。”史卜自夏殷以来,必有世传之《易》说。 杂占十八家,《艺文志》叙杂占云,盖参卜筮。必有《易》说可知。 历谱十八家,《艺文志》曰:“历谱者,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又曰:“以探知五星日月之会,凶厄之患,吉隆之喜,其术皆出焉。此圣人知命之术也。”汉人《易》说,于历谱最有关系。 详上诸家,可总称以术数。此皆盛行于战国经秦之乱,而其书犹多流传于汉。向、歆父子得著录焉。焦循谓夏、殷之世,《易》晦于术数之说。今考《艺文志》所著录者,战国时术数家言盖甚多。其自秦政并六国以来,诸术数家之书,散佚而不见于《班志》者,当复不少。又考《班志》阴阳十六家,与诸子中之阴阳二十一家,盖分而为二。其言“阴阳家者流,盖出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又曰:“及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泥于小数。”此阴阳家,亦必与占卜有关。当有其所推衍之《易》说。据上所述,可知晚周时代,《易》学之滥于术数也滋甚。岂止夏、殷而已乎?孔子作《易》,本远绝术数,而自阐发其哲学思想。但术数家之说,其来源甚远,卒与孔子之学抗行而不稍止,观《班志》所著录,则晚周术数诸家,其说《易》必有承于夏、殷可知已。

《班志》所载,阴阳十六家,五行三十一家,蓍龟十五家,神仙十家,数术百九十家,杂占十八家,历谱十八家,余以为皆诸子中阴阳家之分枝耳。班氏叙述诸家,于其源流,殊欠精核,容当别论。夫孔子之《易》,虽为创作,要非无所本于古之为术数者。盖八卦广大悉备,其理不外以象与数求之而已。八卦与九章相表里,汉人语。 不解数,则无以明其蕴。而一卦之成,一爻之变,皆有所取象。如干取象于天,亦取象于龙等。干之初爻,取象于龙之潜,乃至上爻,取象于龙之亢。自余卦爻辞,无非象也。非通象,又何以得其旨乎!孔子作《易》,其辞皆象,而根于数理。象数之传,必得之夏、殷、西周以来诸术数家,此断然无疑者。皮锡瑞疑孔子未赞《易》以前,《易》只有占法,而无文辞,其说甚误。古时必有卜辞及筮法等记载,为孔子所依据与采用。但加以修正,而另赋以新义,遂成其一家之学耳。孔子作《春秋》,而云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丘窃取之。其作《易》,亦大概类是。卦爻则羲画文演,辞则依据夏、殷、西周以来诸术数家之卜辞及筮法等记载。其义则孔子所创发也。《论语》,信而好古,述而不作,虽孔子之谦辞,然其学实寓创于因。则为治经者所不可不知。后来经有今古文之争,却太过。其实,汉初古文家能传孔子创作之旨,而今文家但节目处有异古说而已。廖平论经今古学,殊失真相。此不及论。或问:“象数之传,何由知孔子必得之术数家乎?”曰:古之为术数者,大抵出于治历与掌卜之官,此辈皆通天文,察物变,谓观察事物之变化。 解数理。但其知识欠正确。言天文,则妄度灾异。测物变,则妄臆妖祥。数理虽复粗解,而以人事有吉凶祸福之相乘,本无主,而适遭之者,亦谓为定数所致。因此,以术数之数,与数理之数相结合,此固是其所短。然其中亦有精意焉,不可不察也。古之术数家盖有见于万物之变动不居,要非不依于数理。易言之,即宇宙依数理而形成。此其观想入微,至可赞叹。但误计人生祸福之来,亦有数存于其间。斯不免作雾自迷耳。而正确之知识,究导源于此辈,亦不容疑。《班志》云:“数术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职。”羲和,古之治历者。明堂之守,盖言阴阳五行者。史卜者,古卜筮与史通。周官冯相保章司天文者,皆属太史。此盖据古代之制。国语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左氏传所载卜筮事,皆属史官占之,此卜筮掌于史官之证。 班氏东汉初人,犹能识古事。天算物理等知识,发源于史卜诸官,无可疑也。有问:“班志言诸子出于王官,今谓诸子原本六经,则班氏固有失考者乎?”答曰:孔子六经,实承二帝三王之道,而集其大成。王官之守,其大义皆在六经中矣。故言诸子出王官,与言出六经者,义自相通,不可谓班氏失考也。

伏义八卦,文王重之。当时虽为占卜,但甚富于哲学思想,则不容否认。后来术数家更利用之,则羲文之哲学思想,渐不为人所注意。而《易》几纯为占卜之书。及孔子因卦爻而系以辞,又作《彖》、《象》、《说卦》、《文言》以畅之。《序卦》、《杂卦》二篇,原属《说卦》。 其口义流传,则七十子后学述为《系辞传》。自是而易始为五经之源,为中国哲学界之根本大典。史迁创例立《孔子世家》,以道术为万世宗,盖有以也。然孔子作《易》,其辞皆象,必多采用夏、殷、西周以来诸术数家之卜辞,及筮法等记载,而有所修正,乃另赋以新义。《论语》温故而知新,此孔子所以自况也。今人尚秉和节之,专研《易》象。谓《易》辞,字字皆象,其说诚然。古代占卜,设卦观象,以定吉凶,汉时犹存其术。如《三国志》《管辂传》云,初应州召,与弟季儒共载。至武城西,自卦吉凶。语儒云:“当在故城中见三狸尔者乃显。”辂自设卦问吉凶,卦有当在故城见三狸之象。 前到河西故城角,正见三狸共踞城侧,前到,言辂兄弟前行到达河西也。 兄弟并喜。卦有当在故城见三狸之象,云何以此为吉兆,此在古时术数家,必有传授。辂生后汉,犹识古法。《辂传》注云:夫术数有百数十家,其书有数千卷。据此,则班志所著录者,三国时存者犹多。 以此推知,《易》辞皆象,必采自夏、殷、西周以来之卜辞,及筮法等记载,决不容疑。但《易》之辞,虽原本术数,而其取义,则与术数家意思截然不同。如《春秋》之文,虽出于史,而经孔子笔削,寓以新义,便与史家记述之业,根本异趣。故《易》、《春秋》二经,虽同有所因,实皆圣人之创作也。

孔子作《易》而后,得其旨,而自有创发,卒别异于儒,以自立宗者,道家老聃、关尹之徒是也。道家性命之旨,与阴阳之说,源出《大易》,此无可疑。关尹遇老聃,史有明文。老聃稍后孔子,说见第二讲。 其承孔子之绪,而在儒家中独成巨派者,如孟轲、孙卿皆是也。道家者流,及孟、孙诸子,皆哲学家,虽俱深于《易》,而皆非以传经为业者。凡传经之儒,皆诵持经文,训释其义而已。哲学家皆自呜一家之学,虽有得于经,固不以说经为事也。此说曾见第二讲。 然传授经文之儒,其所训说,足以供哲学家之研讨,而资其启发。故其关系于哲学思想界者,至深至钜,不容忽视。尚考《易经》之传,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所载,自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以传楚人馯臂子弘。弘传江东人矫子庸疵。疵传燕人周子家竖。竖传淳于人光子乘羽。羽传齐人田子庄何。何传东武人王子中同。同传灾川人杨何。何元朔中以治易,为汉中大夫。《史记》所载如此。史公父谈,受《易》于杨何,其记述大概不误。《汉书》《儒林传》则云,商瞿授鲁桥庇子庸。皮锡瑞谓矫疵即桥庇,自是。但《汉书》以桥庇为鲁人,而史记则云江东,地籍传说有误耳。 子庸授江东馯臂子弓。皮锡瑞谓《史记》之楚人馯臂子弘,即《汉书》之子弓。按《春秋》以后,江东皆楚地。皮氏此说当不误。 子弓授燕周丑子家。皮氏云,周丑即周竖当无误。 子家授东武孙虞子乘。皮氏谓《史记》之《光羽》子乘,即《汉书》之孙虞。 子乘授齐田何子装按装字,当如《史记》作庄。 田何授东武王同子中、雒阳周王孙、丁宽、齐服生。田何授四人。 同授淄川杨何,字叔元。宽授同郡砀田王孙。王孙授施仇、孟喜、梁邱贺。由是《易》有施、孟、梁邱之学。《汉书》所记,与《史记》稍有出入。史记不及丁宽。汉书则云宽授田王孙。王孙授施孟、梁邱。是《汉书》较详矣。又云:至成帝时,刘向校书,考《易》说,以为诸《易》家说,皆祖田何。杨叔、丁将军大谊略同。据此则田何上承商瞿,而下逮施、孟、梁邱。其授受之世系甚明。而施、孟、梁邱、《汉》立博士,其盛行亦可想见。然诸师之书,今皆无传。《艺文志》《易传》有田何弟子周王孙二篇。齐服生二篇。王同二篇,丁宽八篇。王同弟子杨何叔元二篇。周王孙弟子蔡公二篇。施、孟、梁邱氏各二篇,今皆无存。自余《易》家书,亦皆亡佚。 后汉虞翻注《易》,自谓五世传孟氏《易》。清儒张惠言,董理虞注,功足扶微。田何及孟氏之传,犹存一线,亦云幸矣。《汉书》云:孟喜从田王孙受《易》,喜好自称誉,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诈言师田生且死时,枕喜膝,独传喜,诸儒以此耀之。同门梁邱贺疏通证明之。师古曰:“疏通,犹言分别也。证明,明其伪也。” 曰:“田生绝于施仇手中,时喜归东海,安得此事?”《汉书》又云:“京房受《易》梁人焦延寿。别有一京房,是梁邱贺从受《易》者。非此京房。 延寿云:尝从孟喜问《易》,会喜死,房以为延寿《易》即孟氏学。翟牧、白生不肯,皆曰,非也。刘向校书,考《易》说,以为诸家《易》说,皆祖田何,唯京氏为异党。焦延寿独得隐士之说,托之孟氏,不相与同。房以明灾异得幸。为石显所谮诛。房授殷嘉、姚平、乘弘,皆为郎、博士。由是《易》有京氏之学。”盖汉世《易》家立博士者四。施、孟、梁邱、京氏是也。施、孟、梁邱为商瞿正传。京房所受于焦延寿者,本得之隐士。而孟喜先已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延寿所得隐士说,《汉书》谓其托之孟氏,不相与同。想亦大同小异,不必甚殊,以其俱明灾异故也。

世儒以焦京之学,明阴阳术数。为《易》之别传。田何传之施、孟、梁邱,为《易》之正传。其言皆主义理,不近术数。余谓此说非是。孔子作《易》,本因术数家言,而予以改造,成立己义。商瞿传《易》,其于孔子创作之旨,固有所识。而于元来术数之说,当亦旁通兼采,不遽舍弃。盖传经之业,以考核为主。非若孟、孙诸巨子,直探孔子之大义微言,而自有开辟创获也。商瞿一再传弟子,其材智不必及商瞿。则能获圣心者或少,又经三传四传以后,源远流长,而渐失其真。且古代术数家言,本与孔子之《易》并行,而其势力当更盛。术数最为人情所易迷信者。 商瞿后学,展转传授,罕能发挥圣言。自必驰于术数家种种穿凿之说,穿凿者,纯任意想造作,而不必当于理实也。 悉以附于孔子之《易》。如孟喜受《易》田王孙。王孙师丁宽,宽师田何,本商瞿以来正传也。而孟喜得《易》家阴阳灾变书,便托为师田生所传。焦延寿得隐士说,授京房。房以为即孟氏学。高相专说阴阳灾异,自言出于丁将军。即丁宽。 虽孟喜托田生,有梁丘贺明其伪。焦延寿托孟氏,翟牧自生不肯。然此特不幸而遇反对耳。若高相专说灾异,自言出丁宽,而不闻有非高相者何耶?孟喜本丁宽再传弟子,喜得《易》家阴阳灾变书,云从师受。而梁邱贺力辨。高相专说阴阳灾异,而言出丁氏。丁氏门人后学,竟无辨其非者。由此可知丁宽以前之传,早杂术数家说。而孟喜所得,乃术数家中别一派之书,流行民间,为当时所罕见耳。其书与丁氏传授,亦必大同小异。盖均为术数,必无根本不同处也。然则汉时《易》家正传,早杂术数之说,不必得孔子意。岂止京氏之徒,以术数为别传而已乎?世儒不究孔子之《易》,宜其于正传别传,妄分轻重,而不知夫二者俱失也。余少时稍阅惠栋、张惠言诸氏所述汉《易》,颇觉汉人滞于象,而不得孔子之意,虽间存古义,而无所发挥。盖汉世《易》家,大都承术数家之遗绪。即田何后学,号为正传,实与孔子之《易》,无甚关系也。

孔子《易》学,在两汉犹存一线者,幸有费氏。《汉书》《儒林传》曰:“费直,字长翁,东莱人也,治《易》。为郎,至单父令,长于卦筮,亡章句。徒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上下经。琅玡王璜平中能传之。璜又传《古文尚书》。”《后汉书》曰:“东莱费直,传《易》。授琅玡王璜,为费氏学。本以古字,号古文《易》。”两书并云:费氏未尝立于学官。据前书所称,费氏长卦筮,则亦兼考术数矣。而其说经,独不取术数。班氏称其徒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上下经。足征专守孔子之义。徒以二字,甚可玩。必由孔子之文,以求其义。绝不杂术数家说,故曰徒以云云也。费氏大概不满于当时易家之违失圣意,故孤守经文,以救其弊。独惜不为章句,而所深造自得者,至今不可窥。《隋书》《经籍志》,有费直《周易注》四卷,亡。新《旧唐书志》、陆德明《释文序录》,并作《费直章句》四卷。与本传所称亡章句者不合,当是后人依托。又《隋志》有费直《周易分野》一卷、《易林》二卷,恐亦伪托。汉儒说经,大抵繁碎而无关大义。费氏殆惩其失,不肯造说。此其所得深矣。

费氏《易》本古文,而其学独宗孔子。恪守圣言,不参异说。可见今古学之分派,乃汉世始起。廖平谓经在先秦前,已有二派。一主孔子,一主周公云云,此实妄逞异论。《汉》《艺文志》称《易》为五经之原,可谓深达道要,明见圣学之大体。汉去古未远,先师口义流传,故班氏能识之也。若如廖平言,经在先秦前早分二派,古文学不宗孔子而主周公,别为史学派。果如此,则为五经根源之《大易》,既有今古二派。廖氏今古学统宗表,于《易》,则施、孟、梁丘为今学,费氏为古学。 而古文学之费氏,应偏重历史,依据术数。不应徒以《彖》、《象》、《系辞》、《文言》,解说上下经,严守孔子大义微言,丝毫不容紊也。不应,至此为句。 费氏确尔遵守圣文,虽通术数,而不肯以术数家言,汨乱经义。足见古文学者在西汉,尚非不宗孔而仅以史学标帜者。况先秦以前乎?廖平谓《王制》为今学之主,《周礼》为古学之主,此说尤浅陋。今古学,果在先秦前已分派者,必于根本大义处,异其主张,方有分派可言。《王制》粗略已甚,不得与《周官》并论。旧说《王制》为汉博士作,其然否姑不论。要之,《王制》无根本大义可言,则稍有识者能辨之。何得以此为主而名一派之学耶?夫《王制》言地域、封国、官制、征税、祀典、学制等,与余经有不必合者。此自寻常事。孟子生晚周,已云周制不可得而详。其说周室班爵禄,不过以意推之而已。尚考《论语》,孔子自谓能言夏礼殷礼,而惜其不足征。凡说古事与旧制者,每不免有互歧。由传闻异,而纪载各殊者有之。由故籍散佚,而学者以意推说,遂为后人所据之以成异论者,此事亦所常有。但此等处,与六经根本大义无甚关系。治经者考核注疏家之同异,而分别观之,固亦宜然。但不必过分张大其说,以为经学在先秦前,已有今古学二派也。但不,至此为句。 廖平持说,张小为大,流弊甚多,此中不及详谈。皮锡瑞《五经通论》本依廖氏,而绝不称及之,亦可怪。 《易》始杂于术数,自经孔子制作,遂为五经之原。易言之,五经根本大义,皆在于《易》。《周官》为万世制太平之意,其根源亦在《易》也。若今古学分派,肇于先秦前,古学是史学者,何故《易》家忽略历史,不谈术数,徒持守孔子之经,至严而不可乱者,乃在号古文易之费氏乎?故夫以今古学分派,过事张皇者,实无甚意义。汉世今古文之争,大抵因今文家先立学官,而抵拒古文家不得立。由此,二家互相水火。而于经说中涉及古代度制,或有不一致者,则二家各持一说以相倾。如古文家有持某种异说者,则其同业皆朋比之,以与今文家抗。而今文家之于古文家也亦然。此乃因争立相仇而后有之事,非先秦以前,早有此二派也。然二家所争,大抵古礼或古制传说不一。乃考据方面枝节问题,罕有关于大义,并无根本歧异处也。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云:“凡《彖》、《象》、《文言》等参入卦中,皆祖费氏。东京荀、刘、马、郑皆传其学。王弼最后出,或用郑说,则知弼亦本费氏也。”赵汝梅《易辑闻》云:“陈元、郑众皆传费学。马融、郑元、荀爽、王肃、王弼皆为之注,今《易》乃费氏经也。”案费氏亡章句,只持守孔子之经文,而以经解经,不更以术数家言乱之,不逞臆立说,此其态度谨严,乃传经之正轨也。后儒唯王辅嗣一人,确承费氏家法。如“乾元亨利贞”,“初九潜龙勿用”,辅嗣注云:《文言》备矣。元亨利贞之义,潜龙勿用之义,皆《文言》所已详故。 “九二见龙在田”,注云:出潜离隐,故曰见龙。《文言》曰:“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潜为未见,则见为出潜矣。潜为隐,则见为离隐矣。 处于地上,故曰在田。《说卦传》曰:“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详此,则五与上为天,三与四为人,初与二为地,初为地下,二为地上。故辅嗣云:处于地上也。 此即费氏以经解经之法。陈澧、皮锡瑞皆以此称辅嗣,可谓知言。陈元、郑众、马融、刘表、王肃、荀爽、郑玄诸人之《易》,今皆散亡。但爽与玄其佚文可搜集者较多,犹足窥其概要。大抵东京诸儒,虽同用费氏经本,而实各自为说,各自名家,亦皆不脱术数余习。晁氏赵氏谓诸儒皆费学,其说未免侈而失实。诸儒佚文可征者,要皆滞于象,未知假象以会意,得意而忘象,未知二字,一气贯下。 故是术数之余习也。

术数家取象,只是占吉凶。至孔子作《易》,虽复采用卜辞,其辞皆象。而取象之意自别,只假象以显此理而已。如干之象为龙,龙者神变之物,即假此象,以明夫生生不息,健动无竭之真元,故曰假象以显理也。善为《易》者,得孔子所以取象之意,而冥会至理,即无所事于象矣。佛氏云:既渡不须筏,象犹筏也。假象以会意,犹假筏以渡也。得意自忘象,犹得渡而应舍筏也。费氏不事章句,盖已得意而遣象矣。东京诸儒,何足语此。而谓其皆传费学,岂其然乎?凡治《易》者,不通象固不可,然若以能言象即为知《易》,则吾未敢许以知《易》也。

费氏不为章句,其自得固有足多者。然以此传经,后学或守文而不究其义,或转杂异说,而失经旨。东京诸儒,虽承用费氏经本,毕竟不传费学。王辅嗣崛起季汉,其学本出道家。道家元是易之别派,说见第二讲。 然其治易,独能扫象,则亦远绍费氏之传也。辅嗣《易》注,仍承费氏以经解经遗意,并不多下注语。然《易略例》,宏廓深远。又何待章析句解而后无憾乎?前儒病辅嗣者,以其扫象,不知扫象正是辅嗣遥会圣心,真能发明《大易》之奥也。辅嗣易注最可法者,在其知象而扫象。清人焦循《周易补疏.,多摘王注,暗用郑、荀诸儒说。如“坤上六,龙战于野”注云:固阳之地,阳所不堪,故战于野。焦循《补疏》曰:按《正义》解固为占固。占即占字。 谓阴去则阳来,阴乃盛而不去,占固此阳所生之地。故阳气之龙,与之交战。然阳之地,则未实指何所。窃谓王氏暗用郑、荀之说也。荀爽云:消息之位,坤在于亥。下有伏干。盖坤为十月之卦,其辟在亥。以卦位言之,干处西北,是亥为干之地,而坤辟之,此干所以不堪而战也。郑氏以爻辰说《易》。坤初贞未,二贞酉,三贞亥,四贞丑。五贞卯,上贞巳。干辟于巳,则坤上爻,实为干之地,而坤爻据之,又干所以不堪而战也。王氏用荀、郑之说,而浑其辞为固阳之地。不然,坤之上六,何以为阳之地乎?焦氏议辅嗣暗用荀、郑而浑其辞,其说似是,而实不得辅嗣意。荀、郑之说,盖本术数家遗法,不必据之以释孔子爻辞。故辅嗣知之而不肯言也。《正义》解固为占固,亦失注意。盖固者锢蔽,《论语》,学则不固。孔曰:固,蔽也。 固阳之地者,地,即指坤上爻。何必取术数家消息之位云云,详上引荀说。 及爻辰云云乎?详上引郑说。 以干支及方位如西北等方。 月分等等分读份。 穿凿立说,有何义据?夫坤上爻,阴盛已极也。阴盛极则消阳。消者,消灭。阳非可灭,但为阴所锢蔽而不得显,便谓之灭耳。阳性刚健,任阴之消,必非所堪忍,故必战乎阴。阴与阳战而终不胜也。野者,郊外。上六,则阴处外卦之终,故有野象。战于野,谓阳与阴战也。夫阴为质,而阳为神。神,具云精神,而非谓上帝。 阴为欲,而阳为理。阴为乱,而阳为治。宇宙肇始鸿蒙,渐凝为诸天。物质方盛,而心神殆不可见。上六盛阴。 为固阳之地,此共征矣。然强阳之运,强阳,本《庄子》“健故曰强”。 终不物于物。谓终不物质化。 不物于物,故谓之战。宇宙由无机物,无机物,盛阴也。即坤上六之象。 而有生物,以至人类,心神毕竟从重阴重固中显发,而成宰物之功,心能了别物,及能改造物质世界。故心神是主宰乎物质者也。 战之效也。又反验之吾身,邪欲盛,上六盛阴。 则天理之心受其固而不自安。天理之心,阳也。不自安者,阳所不堪。 终必克之,而使欲不逾矩。克者,理与欲战也。矩即天理。 又如治化败坏至极,社会不平至极,即坤上六之象。此际茫茫不可见治几,治几,阳也。 是阴固阳也。然人道恒向于治,终必拨乱而成治。拨乱则阳欲胜阴,不惮于一战也。《易》义无不包通,未可执一端为说。荀、郑徒取术数家言,而不达圣意。辅嗣云:“阴之为道,卑顺不盈,乃全其美。”余谓物从心而不以蔽心,欲从理而不至逾矩。乱消而归治,此阴道所以成其卑顺之美也。辅嗣又云:“盛而不已,固阳之地。阳所不堪,故战于野。”其辞浑而含义极丰。焦循以考据之小知,未足喻斯神旨。乃议其暗用荀、郑,岂不惜哉?只盛而不已,便是固阳之地。盖坤卦六阴,至上而极,故是盛而不已。阴盛如此,阳不得显,故以固阳之地责之。地字宜活看,何必如荀、郑之必离爻辞本义,而采术数家说,别为之地乎?易家言象数者,实承术数旧法,至辅嗣始刊落尽净。此其所以直接费氏,而为二京群儒所莫逮也。然辅嗣实通象数,其辞高浑,即以象数求之,亦不相悖也。故曰辅嗣知象而扫象。焦循《补疏》所擿发多条,玆不暇详论。学者虚怀细究,当知焦氏所议,正是辅嗣之长也。循序诮让辅嗣云:洵童稚之藐识。又曰:弼盖有见于说《易》者支离傅会,思去伪以得其真,而力不能逮。如斯狂吠,无知者犹乐道之。呜乎!上智之见诋于昏浅,盖千古同慨,岂独辅嗣蒙诟而已乎?余生衰季,将以孤炬,而烛昏城,诚知其无补,而不容已也。真理自在天地间,又何以长夜为虑耶?

西汉诸儒,不为注疏之业,而自成一家言者,尚得一人焉,扬雄子云是也。雄作《太玄》拟《易》,说者病其僭妄,然诚有见于道而后发言,则其言为载道之言,不谓之经不得也。雄虽未足语此,顾其覃思自得者亦多矣。张衡神悟超拔,精究历算。读《玄》而叹其妙极道数,使人难论阴阳之事。则《玄》之未容轻议可知。然雄之为《玄》,所准者卦气。未若费直超然独寻洙泗,但其创作之绩不可没。清人黜辅嗣而尚荀、虞,置《太玄》而崇高密。郑玄,北海高密人也。宋王应麟始辑郑《易注》一卷。清惠栋更补正为三卷。张惠言复辑《郑易》,而称其列贵贱之位,辨大小之序,正不易之伦。经纶创制,吉凶损益,与《诗》、《书》、《礼》、《乐》相表里,则诸儒未有能及之者也。其推崇过当,足征其识之卑耳。 以此抑宋,其失更甚,吾何取焉。

孔子之《易》,其源出于术数。故传《易》诸家,每取术数为说,而失孔子创作之旨。术数流派极繁,前引《汉》《艺》《文志》可覆看。商瞿后学,曰已参杂术数,非自焦、京始也。 余于汉经师《易》说,殊不重视。子云、辅嗣,各有创发,异乎传经之业,故非经师。 然治《易》者,于其思想渊源,毕竟不可弗究。汉时去古未远,间存古义,非有稽古之功,何以为知新之助。今将汉《易》概要,稍为引述,庶俾初学,略识面目。

一、孟长卿《卦气图》

马国翰曰:《汉志》《孟氏章句》二篇外,又有《孟氏京房》十一篇灾异,《孟氏京房》六十六篇图。以卦气配节候,殆孟、京之遗法。唐《大衍历议》云:“十二月卦,出于《孟氏章句》其说《易》,本于气。而后以人事明之。”惠栋曰:“孟氏《卦气图》,以《坎》、《离》、《震》、《兑》为四正卦。余六十卦,卦主六日七分,合周天之数。内《辟卦》十二,谓之《消息卦》。按《辟卦》后详。干盈为息,坤虚为消。其实,乾坤十二画也。”《系辞》云:“干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夫以二卦之策,当一期之数,则知二卦之爻,周一岁之用矣。四卦主四时,爻主二十四气。十二卦主十二辰,爻主七十二候。六十卦主六日七分,爻主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辟卦》为君,《杂卦》为臣,四正为方伯,二至夏至冬至。二分。春分秋分。 寒温风雨,总以应卦为节。是以《周易参同契》曰:“君子居室,顺阴阳节,藏器俟时,勿违卦月,谨候日辰,审察消息,纤芥不正,悔吝为贼。二至改度,乖错委曲。隆冬大暑,盛夏霜雪。二分纵横,不应漏刻。水旱相伐,风雨不节,蝗虫涌沸,群异旁出。”此言卦气不效,则分至寒温,皆夫其度也。《汉书》谷永对策曰:“王者躬行道德,则卦气理效,五征时序。兼《洪范》五行言。 失道妄行,则卦气悖乱,咎征着邮。”张衡上疏,亦言律历卦候,数有征效。盖汉儒皆用卦气为占验云。详惠氏《易汉学》。 陈寿熊谓惠氏说犹有未审者。其读《易汉学私记》云。按六十四卦,皆乾坤之交易。而十二卦,皆乾坤之消息。又阳息为息,阳消为消。消息皆主于干。注意。 故《系辞》以乾坤之策当期。卦气即以六十四卦之爻直岁。六十四卦,一乾坤也。《说卦》以干为君,卦气即以乾坤消息为辟。乾坤消息,一干君也。十二卦,为二气之消息,属天,故象君。四正卦,为四时之方位,属地,故象方伯。不计四隅卦者,独用四正。则余六十卦之爻,乃正得三百六十。盖以每卦六日,当三百六十日之大数。复各余七分,以尽五日四分日之一之零数也。惠氏说殊未明备。

六日七分图

此卦气图之一也。《易纬稽览图》曰:“甲子,卦气起中孚。六日八十分,日之七。”郑康成注云:“六以候也。八十分为一日。日之七者,一卦六日七分也。”《易纬是类谋》曰:“冬至,日在坎。春分,日在震。夏至,日在离。秋分,日在兑。四正之卦,卦有六爻,爻主一气,共主二十四气。余六十卦,卦主六日七分。八十分日之七,岁有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六十而一周。”按旧有六日七分图,象周天圆图,今改排如下表。取付印之便耳。学者可参考惠氏《易汉学》木刻本旧图。

上表:冬至,《坎卦》用事。春分,《震卦》用事。夏至,《离卦》用事。秋分,兑卦用事。

十一月、未济、蹇、颐、中孚、复。

十二月、屯、谦、睽、升、临。

正月、小过、蒙、益、渐、泰。

二月、需、随、晋、解、大壮。

三月、豫、讼、蛊、革、夬。

四月、旅、师、比、小畜、干。

五月、大有、家人、井、咸、姤。

六月、鼎、丰、涣、履、遁。

七月、恒、节、同人、损、否。

八月、巽、萃、大畜、贲、观。

九月、归妹、无妄、明夷、困、剥。

十月、艮、既济、噬嗑、大过、坤。

四正坎离震兑。 为方伯。震东方也。离南方也。兑正秋也,即西方。坎北方之卦也。见《说卦》。 中孚为三公。复为天子。表中复为辟,辟者,君义。 屯为诸侯。谦为大夫。睽为九卿。升,还从三公,周而复始。《系辞》上曰:“旁行而不流。”九家《易》曰:旁行周合。六十四卦,月主五卦。爻主一日,岁既周而复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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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日七分图外,复有六十四卦用事,配七十二候图。见唐一行《大衍历》。宋李溉所传《卦气图》,云出孟长卿者,即本此。今不录,避繁故。

二、商《易》《十二辟卦》

《十二辟卦》本《归藏》。前述六日七分图,内有《十二辟卦》,谓之《消息卦》。今表如下:

子复  午姤

丑临  未遁

寅泰  申否

卯大壮 酉观

辰夬  戍剥

巳干  亥坤

徐善曰:“此《归藏》《十二辟卦》,所谓商《易》也。辟者,君也。其法,先置一六画坤卦,以六阳爻,次第变之,即成复、临、泰、大壮、夬五辟卦。次置一六画乾卦,以六阴爻,次第变之,即成《姤》、《遁》、《否》、《观》、《剥》五辟卦。十辟见,而纲领定矣。又置一六画坤卦,以复辟变之,成六卦之一阳。复为辟卦之一,故云复辟。下言临辟等者,均仿此。 以临辟变之,成十五卦之二阳。以泰辟变之,成二十卦之三阳。以大壮辟变之,成十五卦之四阳。以夬辟变之,成六卦之五阳。更进为纯干,而六十四卦之序已定矣。徐而察之,干之六位,已为递变之新爻。而坤之六位,犹为未变之旧画。即卦中阳爻已变,而阴爻犹故也。于是复置新成之乾卦,以姤辟变之,成六卦之一阴。以遁辟变之,成十五卦之二阴。以否辟变之,成二十卦之三阴。以观辟变之,成十五卦之四阴。以剥辟变之,成六卦之五阴。更进为纯坤,而坤之六位已更新矣。卒之非有两营也。止此六十四虚位。顺而求之,由坤七变,得阳爻一百九十二,而纯坤之体见。逆而溯之,由干七变,得阴爻一百九十二,而纯干之体见。一反一覆,而三百八十四爻之《易》以全矣。”按徐善明六十四卦生生之序,亦可备一说。

《十二辟卦》,亦云十二消息。《系辞传》曰:“变通配四时。”虞翻注:“变通趣时,谓十二月消息也。泰、大壮、夬配春。干、姤、遁配夏。否、观、剥配秋。坤、复、临配冬。谓十二月消息相变通,而周于四时也。”又曰:“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虞翻注:“谓十二消息,九六相变,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故变在其中矣。”又曰:“往来不穷谓之通。”荀爽注:“谓一冬一夏,阴阳相变易也。十二消息,阴阳往来无穷已,故通也。”又曰:“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虞翻注:“干为寒,坤为暑。谓阴息阳消,从姤至复,故寒往暑来也。阴诎阳信,信读伸。 从复至泰,故暑往寒来也。”又曰:“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九家《易解》,范者,法也。围者,周也。言乾坤消息,法周天地,而不过于十二辰也。辰,日月所会之宿。谓诹訾、降娄、大梁、宾沈、鹑首、鹑火、鹑尾、寿星、大火、析木、星纪、元枵之属是也。诹訾以下,谓自寅至丑,自泰至临也。 按此皆以经文,附会十二消息卦。郑康成注《干凿度》曰:“消息,于《杂卦》为尊。每月譬一卦,而位属焉,各有所系。”惠栋曰:“每月譬一卦者,如干之初九属复,坤之初六属姤是也。”临观以下,仿此。

陈寿熊云:“六十四卦,皆乾坤之交易。而十二卦,皆乾坤之消息”云云。又曰“《说卦》以干为君,卦气即以乾坤消息为辟”云云。前文已引。 此宜详究。

三、虞氏《八卦纳甲图》

上图。坎离,日月也。戊己,中央土也。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则离,离象就己。晦夕朔旦,以阳通阴。象坎上下二爻阴,中一爻阳。日中则离,以阴通阳。象离上下二爻阳,中一爻阴。故曰坎象流戊,离象就己,戊己土位,象见于中。 三十日会于壬,三日出于庚。三日暮,暮即月令所谓昏。推步家以日入二刻半为昏。其时日在西,月在庚,月向日三分之一生光,在下,象震初阳爻。背日三分之二无光,在上。象震二三阴爻,故曰震象出庚。 八日见于丁。八日暮,日在西,月在丁。月向日三分之二有光,在下,象兑初二阳爻。背日三分之一无光,在上,象兑三阴爻,故曰兑象见丁。十五日, 盈于甲。十五日暮,日在西,月在甲,日月相望。月三分皆有光,象干三爻皆阳,故曰乾象盈甲。十六日, 退于辛。十六日旦,旦亦谓之明。推步家以日出前二刻半为明,其时日在东,月在辛,月背日三分之一无光,在下,象巽初阴爻。向日三分之二有光,在上,象巽二三阳爻,故曰巽象退辛。 二十三日,消于丙。二十三日旦,日在东,月在丙,月背日三分之二无光,在下,象艮初二阴爻。向日三分之一有光,在上,象艮三阳爻,故曰艮象消丙。 二十九日,穷于乙,灭于癸。二十九日旦,日在东,月在乙,日月同度。月三分皆无光,象坤三爻皆阴,故曰坤象灭乙。 据此图,虞氏实本之《参同契》。玆不及引。 此即所谓纳甲法也,京房《易传》曰:“分天地乾坤之策,益之以甲乙壬癸。震巽之象配庚辛,坎离之象配戊己,艮兑之象配丙丁。谓干纳甲壬,坤纳乙癸,震纳庚,巽纳辛,坎纳戊,离纳己,艮纳丙,兑纳丁。”节惠氏《易汉学》及李锐《易虞氏略例》。

四、虞氏消息消息之卦,前已略及。覆看《十二辟卦》。 玆复加详。

复䷗坤上震下

姤䷫干上巽下

临䷒坤上兑下

遁䷠干上艮下

泰䷊干下坤上

否䷋坤下干上

大壮䷡干下震上

观䷓坤下巽上

夬䷪干下兑上

剥䷖坤下艮上

干䷀干上干下

坤䷁坤上坤下

上息卦六。       上消卦六。

凡消息之卦十二,孟康谓京房以消息卦为辟。辟,君也。李锐云:“此十二卦,辟之消息。余卦,谓之《杂卦》。”汉儒皆以此十二卦为消息,虞氏亦同之。

自复至干为息,复初一阳,至临二阳,至泰三阳,大壮四阳,夬五阳,干六阳。 自姤至坤为消。姤一阴,遁二阴,否三阴,观四阴,剥五阴,坤六阴。 干息则坤消,干消则坤息,易为乾道,故消息皆主乎干也。此于六日七分,为十二月辟卦。

复  十一月  姤 五月

临  十二月  遁 六月

泰  正月   否 七月

大壮 二月   观 八月

夬  三月   剥 九月

干  四月   坤 十月

荀氏明阳升阴降之义,见称虞氏。仲翔称颖川荀谞号为知《易》,且谓马融有俊才,解释复不及之。 玆附著于此。干《文言》云:“干升于坤曰云行,坤降于乾曰雨施。乾坤二卦,成两既济。离下坎上,䷾其卦名《既济》。 阴阳和均,而得其正。”又云:“坤五之干二为离,干二之坤五为坎。”坤《文言》注云:“干二居坤五为含,坤五居干二为宏,坤初居干四为光,干四居坤初为大。”《系》注云:“阳成位乎五,五为上中。五爻之位,上卦之中也。 阴成位于二,二为下中。二爻之位,下卦之中也。 故《易》成位乎其中。”又云:“阴升之阳则成天之文也。阳降之阴则成地之文也。”幽,谓《否卦》,䷋坤下干上,其卦名《否》。 变成未济也。䷿坎下离上,其卦名《未济》。 明,谓《泰卦》䷊干下坤上,其卦名《泰》。 变成既济也。䷾离下坎上,其卦名《既济》。 此乾坤为三百八十四爻之升降,由泰而既济,由否而未济,为阴阳之大限。通六十四卦为运行。故既济注云:“天地既交,阳升阴降。”未济注云:“虽刚柔相应,而不以正,由未能济。明既未济,为升降之用也。”干注云:“干六爻皆君。”二当升坤五,四上跃居五,或下居坤初。上当下之坤三,以干爻君坤。谓干六爻,为六十四卦之君。《乾坤》二卦,成两既济。其义如此。乃爻升之例,非主一卦而言。节张惠言《易荀氏九家义》。

五、虞氏旁通

师䷆坎下坤上  与同人旁通

谦䷎艮下坤上  与履旁通

小畜䷈干下巽上  与豫旁通

豫䷏坤下震上  与小畜旁通

比䷇坤下坎上  与大有旁通

蛊䷑巽下艮上  与随旁通

履䷉兑下干上  与谦旁通

临䷒兑下坤上  与遁旁通

同人䷌离下干上  与师旁通

离䷝离下离上  与坎旁通

大有䷍干下离上  与比旁通

恒䷟龚下震上  与益旁通

剥䷖坤下艮上  与夬旁通

夬䷪干下兑上  与剥旁通

复䷗震下坤上  与姤旁通

姤䷫巽下干上  与复旁通

大畜䷙干下艮上  与萃旁通

革䷰离下兑上  与蒙旁通

颐䷚震下艮上  与大过旁通

鼎䷱巽下离上  与屯旁通

坎䷜坎下坎上  与离旁通

干二五之坤成坎,坤二五之干成离。坎离者,旁通之本也。虞氏于《师》、《比》、《谦》、《豫》、《小畜》、《履》、《同人》,《大有》八卦,皆以干之坤、坤之干而成。皆有坎离象,师内体坎,比外体坎,同人内体离,大有外体离。谦二至四,豫三至五,有坎象。小畜三至五,履二至四,有离象。离注云:“干二五之坤成坎,体师象,师即坎也。”此注云:“师二上之五,比自师来,即坎来也。”小畜注云:“需䷄干下坎上,其卦名《需》。 上变为巽,䷸巽下巽上,其卦名《巽》。 巽本坎也。”履注云:“谓变讼䷅坎下干上,其卦名《讼》。 初为兑也。䷹兑下兑上其卦名《兑》。 兑本坎也。”此八卦皆有坎离象,则皆与坎离同义。合六十四卦论之,十二消息,乾坤消息也。六十四卦,乾坤往来也。《坎》、《离》及《师》、《比》,至《大有》八卦,皆干之坤,坤之干也。极而言之,六十四卦皆乾坤也。干流坤形,坤成干性,干足以统坤,以是知六十四卦皆干也。故曰干为《易》。其非《坎》、《离》及《师》、《比》等八卦,亦有云旁通者。《复》、《姤》、《夬》、《剥》四卦,以一阳五阴,一阴五阳之卦,皆相与为旁通。故此四卦,与之同义。革《鼎》二卦,以坎初至五体蒙。䷃坎下艮上,其卦名《蒙》。 二至上体《屯》。䷂震下坎上其卦名《屯》。 离初至五体革。二至上体鼎。离旁通坎。故革鼎旁通蒙屯也。《颐卦》以大过体复一爻,潜龙之德。《大过》䷛巽下兑上其卦名《大过》。 初至五体姤。震阳人伏巽阴下,所谓龙蛇之蛰也。颐初至五体复,颐一爻,即复一爻。复旁通姤,故颐旁通大过也。小畜以豫四至坤初为复,复小,故名小畜。萃䷬坤下兑上其卦名《萃》。 五之复二成临,临者大也,故名大畜。小畜旁通豫,故大畜旁通萃也。《临卦》则以经八月吉,周八月,夏之六月。于消息为遁,故旁通遁也。《蛊》《恒》二卦,以终变成随益,䷐震下兑上,其卦名《随》。䷩震下巽上,其卦名《益》。 故旁通随益也。六十四卦,虞氏注言旁通者二十一。皆有义例可寻,余卦或无取乎旁通,故虞注不及之欤?节李锐《易虞氏略例》。

六、京氏《八宫卦次图》

张行成曰:若上九变,遂成纯坤,无复干性矣。干之世爻,上九不变。九返于四,而成离。则明出地上,阳道复行。故游魂为晋,归魂于大有,则干体复于下矣。

二震宫

三坎宫

四艮宫

五坤宫

张行成曰:若上六变,遂成纯干,无复坤性矣。坤之世爻,上六不变。六返于四,而成坎。则云上于天,阴道复行。故游魂之卦为需。归魂于比,则坤体复于下矣。

六巽

七离宫

八兑宫

张行成曰:阴阳相为用。用九以六,故干之用在离。用六以九,故坤之用在坎。《参同契》曰:“易谓日月。”《说文》云:“秘书,日月为易。”日月合为古文易字也。 坎离者,乾坤之妙用。二用无爻位,周流行六虚。是乾坤互变,坎离不动,当游魂为变之际,各能还其本体也。惠氏注:经云:“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性命者,坎离也。言乾坤互变,坎离不动,故云各正,坎为性,离为命。” 又云:凡八卦游魂之变,乾坤用坎离,坎离用乾坤,震艮用巽兑,巽兑用震艮,皆为阴阳互用。以至六十四卦,若上爻不变,则皆然。是故诸卦祖于乾坤,皆有乾坤之性也。其正以坎离为用者,惟乾坤为然,坎离肖乾坤,故用乾坤。

上引《易汉学》。

每卦有六爻,初爻为一世,二爻为二世,乃至上爻为上世。其一至五世皆变,而上世不许变者。因上世变,即是六爻变尽。则干返成坤,坤反成干。坎离以下,准知。如此,则八卦皆不得还其本,而八宫皆乱矣。故五世变而穷,乃以上世不变,而返于四,是为游魂。四在外卦,故曰游魂。如干之世爻,上九不变。九返于四,而成离。则明出地上,阳道复行,故游魂为晋。 又于内卦一世二世三世 既变之后,重行变之,而内卦还复其本。如干宫游魂为晋。晋上离下坤,变之为上离下干,是为大有。即内卦复还干体,故曰归魂。张行成云:“归魂于大有,则干体复于下是也。” 玆以干宫为例,表之如下。余可准知。

八宫卦次之说,荀爽、陆绩、干宝等皆承用之。如《恒》《彖》曰:“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荀爽曰“恒,震世也。巽来乘之。震三世,下体成巽。 阴阳会合,故通,无咎”云云。《蛊》《彖》曰:“蛊,元亨,而天下治也。”荀爽曰:“蛊者巽也。巽归合震,巽三世至游魂,皆震也。 故元亨也。蛊者事也,备物致用,故天下治也。”京房《干》《传》曰:“精粹气纯,是为游魂。”陆绩曰:“为阴极剥尽,阳道不可尽灭,故返阳道。道具云阳道。 不复本位,为游魂,例八卦。”干宝《易蒙卦注》曰:“蒙者,离宫阴也。”此皆用八宫世变之说,余不胜引。

七、郑氏爻辰及互体

郑玄注《易》,以爻辰为说,其书久佚,学者或未知何谓爻辰。自王应麟集郑注后,姚士麟惠栋摭采尤多。栋作《十二月爻辰图》,及《爻辰所值二十八宿图》见《易汉学》。 于是学者可一览而知。陈寿熊曰:郑氏求象,多用爻辰。虽亦玩占者所不可废,而以爻配辰。又就辰而求其星象肖属,于《易》之本义,殆不无隔越矣。故其于诸经,皆不愧为博通,独于《易》,未可谓之精诣。《读易汉学私记》。 然议爻辰者,不自寿熊始。自晚明王船山迄清焦循,皆攻之甚力。独何秋涛作《周易爻辰申郑》,义虽为高密解围,而实无关《大易》本旨。

王应麟曰:“康成学费氏《易》为注九卷,多论互体。以互体求《易》,左氏以来有之。凡卦爻二至四,三至五,两体交互,各成一卦。是谓一卦含四卦。《系辞》谓之中爻。所谓八卦相荡,六爻相杂,唯其时物,杂物撰德是也。唯乾坤无互体,盖纯乎阳,纯乎阴也。余六子之卦,皆有互体。坎之六画,其互体含艮震。䷲坎二至四,《震卦》也。三至五,《艮》卦也。 而艮震之互体亦含坎。离之六画,其互体含兑巽。䷸离二至四,《巽卦》也。三至五,《兑卦》也。 而兑巽之互体亦含离。三阳卦之互体自相含,三阴卦之互体亦自相含也。”王弼尚名理,讥互体。然注睽六二曰,始虽受困,终获刚助,睽自初至五成困。兑上坎下,其卦名《困》。睽下卦则兑也。其三至五,则坎也。虽坎上兑下,若覆之,以兑为上,坎为下,即成《困卦》。 此用互体也。弼注比六四之类,或用康成之说。钟会著论力排互体,而荀顗难之。余谓互体说见《系辞》,康成确然有据,义不容遮。

上来略举汉《易》概要,将令初学得识汉学面目。汉诸《易》家之说,不外采术数家占验遗法,而加以推演。以附会孔子之《易》。其于孔子本旨,殊少会心。清人治《易》,确守汉学。虽有稽古之绩,而宣尼穷神知化之妙,广大悉备之蕴,穷极化源,究尽物则。博观万事万变,而得其理。以会归于无待之极。故《系传》称《易》之为书,广大悉备,诚穷于赞叹也。 乃愈诲而不可明,岂不惜哉?

清儒治汉《易》而不欲蹈术数家之术,思就经文别有创发者,焦循其人也。焦氏之《易》,穿凿至纤巧,学者号为难读。然如以耐心临之,耐者,谓心力堪任繁碎故。 取通释及《章句》与《易图略》,往复数番,识其途径,握其端绪,则脉络分明,却甚易简。但在习浑沌而拙解析,此是一种人。 尚超悟而厌琐碎者,此又是一种人。 恐阅之未肯终卷。故焦氏之书,求知音于后世,殊非易事。初学治焦氏《易》,须先究汉儒之卦,与旁通、升降诸说。之卦本诸《彖传》,荀慈明、虞翻等皆用之,而其说皆不能画一。焦循论卦变上下篇,驳荀、虞甚详。而其结论曰:“凡传称外内、刚柔、往来、上下,皆指旁通。以为卦变,非也。以为反对,亦非也。或举而悉归之乾坤,益泛而不可通矣。然而卦变之说,何所来乎?曰亦有之。干二之坤五为比,谓比之来,由干二之坤五可也。然离五之坎二,亦为比。师二之五,亦为比也。坎三之离上为丰。谓丰之来,由坎三之离上可也。然巽上之震三亦为丰。噬嗑上之三,亦为丰也。辞也者,各指其所之,所之或当位或失道而辞则指其所之以明之,谓此卦之吉,由某卦之所之如此。此卦之凶,由某卦之所之如此。此卦之悔吝,由某卦之所之失道而能变通如此。随举其所之以为辞,谓之之卦可也。谓卦由某卦而生,不可也。故谓噬嗑上之三为丰可也,谓泰二之四为丰,则不可也。谓旅初之四为贲可也,谓否三之五为旅,则不可也。谓晋上之三为小过可也,谓观四之五为晋,不可也。谓讼四之初为中孚可也,谓遁三之二为讼,不可也。盖汉、魏之时,孔门说《易》之遗,尚有景响,而荀、虞不求其端,不讯其末,不知各指所之之义,而以为卦爻可随意推移,遂成千古谬说之所由来。余既为当位失道等图,以明其所之之吉凶悔吝,此即荀、虞之卦之说之所本。去其伪,存其真。惜不能起荀、虞而告之耳。”又曰:“《易》重旁通,乃卦之序,不以旁通,而以反对。用反对者,正所以用旁通也。无反对,即用旁通为序。见反对有穷,而旁通不穷也。中略。 一阴一阳之谓道,反对之卦,不能一阴一阳,即不能合于道。故必旁通以为道焉。中略。 卦之有旁通,如人之有夫妇也。序以反对,而辞则指其所之。所之者,旁通也。且《易》之为书也,参伍错综,引申触类,其辞每以比例互明。反对于旁通,亦比例互明者也。屯旁通鼎,革旁通蒙。屯犹革也,鼎独蒙也。故屯蒙与鼎革,互为比例。丰旁通涣,节旁通旅。丰犹节也,旅犹涣也。故丰旅与节涣,互为比例。反对旁通,四卦交互如九数之维乘,序卦一传,全明乎变通往来之义。而《杂卦传》,前用反对。自大过以下顿破之,而明之以君子道长,小人道消。所以示反对之序,必散而旁通,以合消长之道也。不特此也,离四之坎初成节贲。犹离上之坎三成丰井,贲旁通困,丰旁通涣。经于困初六,称三岁不观,明贲上之困三。于丰上六,称三岁不觌,明涣初之丰四。丰可例贲,则例节可知矣,困可例涣,则例噬嗑可知矣。屯旁通鼎,犹蹇旁通睽。经于屯六二,言匪寇婚媾,明蹇通睽,而睽成泰。屯可例蹇,则例革可知矣。睽可例鼎,则例解可知矣。小畜二之豫五,而后上之豫三,为中孚二之小过五,而后中孚上之三之比例。经于小畜彖,称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为中孚成既济之例。于小过六五,称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为豫成咸之比例。小畜可例中孚,则例谦可知矣。豫可例小过,则例履可知矣。小畜上之豫三,即小过也。履四之谦初,即中孚也。凡此经文,互相比例,明白显然,于是传之赞经,亦每以互明之。家人旁通解,犹革旁通蒙。传于家人六二云,顺以巽也。于蒙六五云,巽以顺也。一以家人例革,则例蹇可知矣。一以蒙例解,则例鼎可知矣。井旁通噬嗑,犹谦旁通履。传于井上六云,元吉在上。于履上九亦云,元吉在上。一以井例谦,则例贲可知矣。一以履例噬嗑,则例豫可知矣。然则以反对为序者,示人以比例之端也。”详原序。 又曰:“《史记孔子世家》,称孔子读《易》,韦编三绝。非不能解也,正是解得其参伍错综之故。读至此卦此爻,知其与彼卦彼爻相比例。遂检彼以审之,由此及彼。又由彼及彼千脉万络,一气贯通。前后互推,端委悉见,所以韦编至于三绝。即此韦编三绝一语,可悟易辞之参伍错综。孔子读《易》如此,后人学《易》,无不当如此。非如此,不足以知《易》也。”《易图略》又曰:“余既明九章,又得闻洞渊九宫奥义。读《测圆海镜》卷首识别一册,而其所谓正负寄左,如积相消者,精微全在于此。极奇零隐曲之数一比例之,无弗显豁可见。因悟圣人作《易》,所倚之数,正与此同。夫九数之要,不外齐同比例。以此之盈,补彼之肭,数之齐同如是,《易》之齐同亦如是。以此推之得此数,以彼推之亦得此数。数之比例如是,《易》之比例亦如是。说《易》者执于一卦一爻,是知五雀之俱重,六燕之俱轻,而不知一燕一雀,交而适平。又不知两行交易,遍乘而取之。宜乎左支右诎,莫能通其义也。余既悟得旁通之旨,又悟得比例之法。用以求经,用以求传,焦氏据西汉以后之臆说,以文王、周公之卦辞、爻辞为经,孔子《十翼》为传。其实爻辞及《彖》、《象》、《文言》、《系辞传》等,皆孔子作,皆经也。 而经传之微言奥义,乃可得而窥其万一。”详《易图略》。 综前所述,而焦循治《易》方法与其书之大旨,已可概见。焦氏承汉人之卦之说,而异其运用,本荀、虞旁通与升降之意,而兼用比例之法,以观其会通。要归于变通趣时,焦氏《易图略叙目》云:“升降之妙,出于旁通。变化之道,出于时行。”又曰:“传云,变运者,趣时者也,能变通即为时行。” 此其旨要也。然焦氏之书,贯穿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而以旁通、相错、时行及比例,以说明之。《易图略叙目》云:“余学《易》所悟得者有三:一曰旁通,二曰相错,三曰时行。时行者,言其变通也。” 其于全《易》,盖无一辞一字,不参伍错综之以求其通者。以为《易》之辞,皆文在于此,而意通乎彼。如人之络与经连贯,互相纠结。针一穴而府藏皆灵,详《原翼》。 其所得固在是,而短亦见焉。焦氏以比例求卦爻,焦云“读此卦此爻,知其与彼卦彼爻相比例,遂检彼以审之。由此及彼,又由彼及彼,千脉万络,一气贯通”云云。 以参伍错综,触类引申,求《易》之辞,而其智亦止于此。其于圣人画外之意,或言外之旨,固不见其有所超悟。《易》之为书,广大悉备。其所以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者,正以设卦观象,虽设言诠,而毕竟不落言诠。以方便显示神无方《易》无体之妙。无方,谓无方所。无体,言无形体。 焦循于此,全无触悟。故其言变通,总不外穷则变云云。此虽本之《系传》,然《系传》此处,乃专就人群事势得失言之,人情怙其故常而不知变,则必穷。故须法天道,以善变也。天道元是变动不居,无一息而守故。参看《新唯识论》。 善为《易》者,当深达此旨。夫子于干之彖,首明乾元。又曰乾道变化。坤之元,即乾元也。坤亦干之变化也,非坤别于干而自为本也。变化者,干之行健不息也。《系传》言变动不居,以此见乾元之为行健而无息也。 三百八十四爻所发挥者,皆示人以乾元之变动不居。其变也,至赜而不可乱,至动而贞于一。故曰六爻发挥,旁通情也。宇宙万有,一入一切,随举一物而言,即此一物,遍通于一切物,而非孤存。 一切入一。一切物,都与此一物相涵相容,互不相离,而通为一体。 旁通之情,于此可见。然物之相为旁通,至赜而不可乱者,则以万有之原于一故也。王辅嗣《易略例》有云:“物旡妄然,必由其理。然者,犹言如此。物之如此,非虚妄所致,必由其理。理者,即下云宗也,元也。 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故繁而不乱,众而不惑。故六爻相错,可举一以明也。邢璹注:六爻或阴或阳,错杂交乱,举贞一之主,以明其用。 刚柔相乘,可立主以定也。”邢云:“六爻有刚有柔,有逆有顺,可立主以定之。” 辅嗣此言,洞明真极。真极有二义:一至真之极,曰真极。二即真即极,曰真极。 不悟贞一之主,贞一之主,即上云宗也,元也。但非如宗教家所云上帝。 而言变动,则将为盲目之冲动乎?是造化如机械也。不悟贞一之主而言旁通,则仅知万有之互相涉入而已,犹未逮知万有之原于一也。一者,万有之本体也。 焦循固不识乾元。其《易通释》有曰:“元之义为始,自干六爻,依其序推之,初三五已定,所动而行者,二四上也。干二之坤五为始,干四之坤初应之,干上之坤三亦应之。中略。 诸卦之生生,始于干二之坤五,故乾元为资始。中略。 凡六十四卦之生生,皆从八卦而起。而八卦之生生,则从二五而起。初四三上未行,而二五先行,乃谓之元。”据此,则焦循徒以之卦义,与旁通义释元。即以二五先行,乃谓之元,是袭荀、虞之肤表,而昧其原也。九家《易》释乾元曰:九家《易》,以荀爽为主。 “元者,气之始也。元为气之始,而非即是气。则言其为万有之本体也。”元本冲漠无朕,而显为气,即成万有。 虞翻释《系传》“天下之动,贞夫一也”云。一,谓乾元。此亦以乾元为万化之源。与九家《易》同旨。荀、虞言乾元,俱未失孔子意。盖田何与费氏之传,于此大本处,不容有误也。虞《易》本孟氏,田何之传也。荀《易》本费氏。 独惜荀、虞于此,无所发挥耳。焦循取荀、虞之卦,与旁通诸义,而不谈本体,只以二五先行,谓之元。不以本体释元,故是不谈本体。 此所以但袭肤表也。总之,焦循之《易》,拘拘于卦与卦,爻与爻之比例。全书字字,求其勾通缝合。穿凿虽工,而超悟却太缺。又只详人事,焦氏《当位失道图说》有云“六十四卦,本诸《干》、《坤》、《坎》、《离》、《震》、《巽》、《艮》、《兑》之八卦,而八卦之生生,不外元亨利贞四字。而所以元亨利贞,则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九字尽之。括以一言,则谓之《易》而已矣”云云。焦氏言变通,实只就人事言,而闇于天道。干之象曰:“天行健。”屯之象曰:“雷雨之动满盈。”《系传》曰:“变动不居。”夫天道无待,备万理,涵万化,至圆满而无所亏欠,故其变动也,恒无留滞,而新新不住,生生不息。孔子发明天道,可谓至矣。焦循只穿凿以求卦与卦爻与爻之比例,而短于超悟,闇于天道,此可惜也。天者,人生所资始也。不知天,而能真知人乎?夫穷则变云云者,言乎人群事势也。天道其有穷乎?谓焦氏能耐繁琐则可,若云知《易》,吾何敢许焉?焦氏若生近世,或宜治数理哲学。

焦氏谓卦气纳甲等说,皆《易》之外道。此说固是,而犹欠分别。余以为伏羲画卦,当初或因观测日月与气象而有悟。纳甲法,本之观测日月。《系辞传》,羲皇仰观于天,是其证。世儒谓虞翻得之道家,非也。道家亦自得之古《易》家。卦气则因观察气象之变,而妄臆灾异。太古时之科学思想,与迷信相夹杂,自所难免。羲皇以后,诸术数家皆承其遗法。至孔子赞《易》,乃置术数不道,而独发挥其哲学思想,遂为诸子百家之祖。孟子称孔子为生民以来所未有,盖有以也。《易》自孔子赞修后,卦气纳甲诸说,自不得不黜为外道。然由《易》之历史言之,则纳甲卦气等法,当远肇羲皇,而为八卦之所自出。言八卦,即谓六十四。 决非术数家所依托也。商瞿传易,必非仅传孔子之说。而《易》之原始思想,为诸术数家所承者,商瞿亦必博采而并传之。此意已见前文,可覆玩。杨雄作《太玄》拟《易》,其根底亦在卦气。可知卦气之传甚古,故雄亦依之为《玄》,以拟《易》也。

宋儒图书,亦古代术数之遗。清人多攻之甚力。然周子之学,要不当与康节并论。《太极图说》虽未尽精微,自朱子为之注,乃多所发挥,根极理要。王船山于动极而静,静极复动之说,亦不谓然,且攻五行说之谬。然于图说大旨,仍推尊甚至。横渠《正蒙》为船山《易传》之所本。而船山宏阔,非《正蒙》比。宋学自此一变矣。见第二讲。 伊川《易传》,两宋以来学者宗之。清儒攻宋,无所不至,独于伊川《易》,犹多遵守。戴东原治三礼,宗康成。而《易》独尊《程传》。段玉裁《戴东原年谱》有云:先生言《周易》,当读程子《易传》。唯船山议伊川详于人事,而犹未足语于穷神知化。斯可谓知言已。朱《汉上易》,颇有规模。余亦各有所见,此姑不及。大抵宋儒为学,贵创获,而不以墨守传注为贤,务实践,而亟以驰逞虚玄为戒。故其治《易》也,一方面超脱汉师,一方面排斥辅嗣,其精神气魄,不可不谓之伟大。然体认之功虽切,而思辨之用未宏。此亦宋儒所以自画也。此处吃紧。 唯其言皆根于践履,虽复不无拘碍,要其大较,归本穷理尽性至命之旨,而体天地神化之妙于人生日用之中。则孔门嫡嗣无疑也。清世《易》家,独胡煦犹承宋学一脉。其《周易函书》,颇有新义。足以羽翼前贤,胡煦《易说》,与法人柏格森之哲学,颇有相通者,玆不暇论。 治易者不可不究心于其书也。胡氏《易》,《清经解》不收,世罕知其人与书。焦循《易通释》,曾两引其说,皆无关弘旨。清末,章太炎、梁任公时称说清儒,而皆不知有胡煦其人也。民国以来,牟生宗三,肄业北庠,作文表章之,始渐为人所注意。然胡氏书,唯《图说》可玩。《易注》、《中庸说》,殊无精采。

初学读《易》,且先治《易纬》。纬书当是商瞿后学之傅。不可与谶并论。《易》之原始思想,多存于纬。孔子大义,亦有可征于纬者,弥足珍贵。古说散亡,尚赖有此耳。近者国立编译馆,拟选定《十三经新疏》印行之,于《易》则取李氏《周易集解纂疏》,吾殊不谓然。《集解》但采众说,殊无根底。《纂疏》固有功集解,然不妨供涉猎耳。董氏《周易会通》,虽纂辑之业,而宗主程、朱,以众说相互发明,不无可取。总之,《十三经新疏》,欲于汉宋,择善而从,殊难其选。不如任学者旁收博览,自求心得。毋取效帝制之世,由在位者妄立标准也。

《易》之源流,略述如上。若其大义,当依据孔子之辞以求之。卦辞、爻辞及《彖》、《象》、《文言》、《说卦》等,皆孔子作。《系辞傅》亦孔子口义流传,已说如前。 吾平生之学,穷探大乘,而通之于《易》。尊生而不可溺寂,(附说一 )彰有而不可耽空,(附说二 )健动而不可颓废,(附说三 )率性而无事绝欲,(附说四 )此《新唯识论》所以有作。而实根柢《大易》以出也。上来所述,尊生、彰有、健动、率性,此四义者,于中西哲学思想,无不包通,非独矫佛氏之偏失而已。王船山《易外传》颇得此旨。然其言散见,学者或不知综其纲要。 魏、晋人祖尚虚无,承柱下之流风,变而益厉。老庄不言刚健,而言虚静。魏晋人不善学之,竟成颓废。故是变本加厉。 遂以导入佛法。后汉、魏、晋间,凡努力吸收印度佛教思想者,皆深于老、庄者也。 宋儒受佛氏禅宗影响,守静之意深。而健动之力,似疏于培养。寡欲之功密,而致用之道,终有所未宏。《易》戒非几之萌,即不主纵欲。然言智周万物,言备物致用,言开物成务,则后儒所不省。 二千年来,《易》之大义,湮绝已久,晚明王船山作《易外传》,欲振其绪,然于体用之义未融,此中却有千言万语道不得,学者若于《新论》,肯下一番功,方识吾意。 情性之分莫究,(附说五 )天人之故,犹未昭晰。羽翼《大易》,疑于弗备。《新论》之作,庶几船山之志耳。

附说一: 易曰生生之谓易。故易道,尊生也。吾人顺其生生之本然,而无使私欲得乘之,则虽动应万变,而未尝不寂也。周子《太极图说》,以主静立人极。而自注曰:无欲故静。明此静,乃邪欲不作,而动静合一之谓,非屏动以求静也。故儒学亦主归寂,但决不溺寂。

附说二: 宇宙间,万变不穷,万化不测,唯其富有而已,《易》之大有卦,明有者大,若为耽空者戒也。龙树之学,遮有以明空。虽云其密意,但对凡情迷执有实物而遮之。然般若一往遮拨,则其流极不免耽空。故乾坤变化,乃大乘所不言。而空教终有反人生之倾向。

附说三: 《易》《旡妄》之《彖》曰:“动而健。”此全《易》主旨也。天道人事,于此得其贯通。佛氏出世之道,以寂静为主。宋以后儒者顿染其风,而误解周子主静之说。不免厌动喜静,故言进修,则难语于有本有末。言治化,则不足以备物致用。进退之节虽严,而胸怀拘隘,气魄薄弱,不能勇往以当改造宇宙之任。盖厌动喜静者,必流于颓废而不自知也。夫动而健者,天之化道也。而人体之以自强,所谓尽人合天是也。

附说四: 生生之本然,健动,而涵万理,备万善,是《易》所谓太极,宇宙之本体也。其在人则曰性。吾人率性而行,则饮食男女,皆有则而不乱。推之一切所欲,莫不当理。如此,则欲即性也,何待绝欲而后复其性乎?夫性者,生生之本然。其存乎吾人者,即《大易》所谓“干以易知之知”也。阳明子所谓“良知”,吾《新论》所云“性智”也。吾人反己而识自性,凡生心动念处,必皆有所不忍纵,不可乱者,必有不为物役,而恒超然不容瞒昧者,此吾人天然自有之则也。诚能顺此天则,而无违失,则从心所欲,而皆天理流行。故曰欲即性也。凡以绝欲为道者固甚谬。若反对绝欲,而不知性,不务率性之功,则未有不殉欲而丧其生生之本然也。《易》之道,以率性为主,故无事于绝欲。备物致用,大通而无不正,一皆畅其真性,《易》道所以为至也。若夫以人生为迷乱之丛,众苦之聚者,其果有见于生生之本然乎?

附说五: 情与性,不可作二元看去,则以情非别有本故也。然情,性毕竟有分。性是本有,情则后起之妄也。此意须详《新论》《功能》《明心》诸章。船山挟一反对阳明之成见,故终不悟性。时而说得近是,时而又成差谬。既不见性矣,而心之发用,何以不即是性,而成乎妄情或私欲,则亦不能知其所以也。余常欲订其得失,而终未有暇。

《易》道含宏万有,即撮举大义,何止数千。马迁称《春秋》其旨数千,而《易》广大悉备,何止数千之旨乎?姑抉根极,根者,根本。极者,极至。 以便学者,识其统纪。

《击辞传》曰“《易》有太极”,此言《易》之为书,建立太极,是为宇宙本体。太者,赞词。极有二义:曰中,曰至。至者,谓理之极至。即斥指万有本体而目之也。中者,屋栋,此本义也。引申之,曰不偏之谓中。不偏者,谓此极至之理,为万理所会归,万化所自出,是乃绝待而至圆满。非若现实界之事物,彼此各囿于一偏也。故以不偏形容之,太极亦名太易。《干凿度》云:“孔子曰:易者,易也,按此易字,当读为难易之易,谓无烦扰相。 变易也。按此易字,与上异,乃变化义也。 不易也。按此易字,是变异义。不易犹云不变。谓虽成变化,而其德性,恒不变异也。 管三成为道德苞籥。”按管,统也。三者,易与变易,不易也。统此三义,而成为道德之苞籥也。本体者,以其在人,则曰性。一切道德,皆自性中流出如苞之含芽,如籥之司要也。

易者,以言其德也,通情无门。按此情字义宽,犹言心灵也。心灵遍通无碍,而不可诘其所由,故曰无门。门者,由义。 藏神无内也。按神者,精神,亦谓心灵。心灵者,无定在而无所不在。故言其通感,则若不知所由。言其藏密,亦复谁为其内。夫无门无内者,是绝待也。是人之真性,即万有之本体也。 光明四通。按性体圆明,本无惑障。 效易立节。按郑康成注:“效易者,寂然无为之谓也。”郑氏,立节无解。余以为立节,则无为而无不为矣。节者符节,所以为信也。信者,信实。光明寂然之体,无形而为有形之本,始成万物,是至实无妄之理之昭著也,故曰立节。 天地烂明,日月星辰布设。按此承上立节而言。万物各得自遂者,皆以太易为其实体故也。易言之,万物皆至实无妄之理之显现也。 虚无、感动。按亦虚无,亦感动。异乎耽空之学者徒以空寂言本体也。 清净、照哲。按郑注:“照,明也。”性体清净照哲,二德兼备。若只是清净而不照哲,则是以无明为本体也。今人谈佛法,有偏言性寂,而恶言性觉者。此不独吾《大易》所不许,而亦何可以此言佛法乎?俚俗至有拾其唾余,以破吾《新论》者,是固不足辨。夫不寂之觉,非性觉也。不觉之寂,非性寂也。即觉即寂,即寂即觉,方是性体,非见性者,何可语此。 移物致耀。按郑注:“移,动也。”清净,故动而成物。照哲,故去惑而致耀也。 至诚,专密。按真实无妄曰至诚,纯一不杂曰专密。 不烦不挠,淡泊不失。不烦不挠,淡泊不失,形容其至寂也, 寂则照明。此其易也。按此段释易义,正显本体具有虚无感动,清净照哲诸德。德者,得也。言其所以得为万有之本体者也。

变易者,其气也。(附释 )天地不变,不能通气。按天地虽大,而常在变化中也。如诸天与地球皆为坚固不变之物,则世界何堪设想。变即气化流通,不变则死物耳。气化流通者,谓大用流行,无滞碍故。 五行迭终。按古者分析自然界之物,以金木水火土,谓之五行。五行迭终,无有一物能守其故而不变者。 四时更废。按准上可知。 君臣取象,变节相和。按古者臣民听命于君,若为节制之一定而不可易者。及民主之义倡,则专制之害去,而天下以安,是变节相和也。易道,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于此可见。 能消者息。按消者,灭义。息者,生义。灭故乃生新也。 必专者败。验之人事,专怙其已成,而不知变,终未有不败者。 此其变易也。

附释: 凡《易》言阴阳二气之气,与后儒言理气之气,皆当为作用之名。吾于《新论》已言之。汉人于此气字,似均无明了之观念。夫本体清净照哲,虽无形质,而非无作用。作用者,言乎本体之流行也。言乎本体之显现也。其流行,其显现,只有猛烈势用,而无实质。故以气形容之。若常途所云气质之气,与

四时寒暑之气等气字,则已是斥指现实界之物事而名之。岂可以言《易》乎?惜乎汉儒释经,未深究也。不易者,其位也。天在上,地在下,君南面,臣北面,父坐,子伏,此其不易也。

附释: 按郑玄作《易赞》及《易论》云“易一名而含三义。易简,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云云,即依此义。然此不易义,郑玄以来皆不得其旨。夫易者,象也。象者,假彼以明此也。不易之义,盖谓本体之流行,虽现作万物,变化不居,而其虚无感动清净照哲、与不烦不挠、淡泊不失诸德、实恒自尔,无有变异。譬如水,可成冰,亦可化汽,此其变易也。而其湿润诸德,终不改易,是谓不易。《纬》言“不易者其位”云云,盖以位之不易,象本体之成变化,而恒不改易其德也。夫天上地下,君南面,臣北面,父坐,子伏,古人皆以此为定位不易。今欲明本体之有常德而不可变易也,故取象于定位以明之。所谓假彼以明此也。取象于位,而意不在说位。犹干之取象于龙,而意不在说龙。特因人皆以龙为善变化之物,故象之,以明乾道变化耳。而惑者拘执于龙之象,不复求象外之意。岂不惜哉?郑玄等徒以天地定位,不可相易,明不易之义。而不能忘象以会意,此所以闇于大道也。惜不能起康成于地下而与之论《易》耳。

故易者,天地之道也。按此易字,即谓太易。道者,本体之名。盖言太易为天地万物之本体也。 乾坤之德。按乾坤变化,本于常德也。常德即太易。 万物之宝。按万物自常德而生,宝莫大焉。 至哉易一元以为元纪。”按此立太易以为一元也。康成注云:“天地之元,万物所纪。”

详此所云与孔子《系辞》、《彖》、《象》、《文言》之旨,互相发明,可见纬书确为商瞿后学传授。郑玄既为之注,又依此义,以作《易赞》及《易论》。汉以来言易者皆宗之。六十四卦之宗要,盖在乎此。夫纬以三义言本体,其一曰,易者,言其德也。其三云不易,即谓其德性恒常,而不可易耳。周简子云:“不易者,常体之名。”常体者,正以其德常也。其二云变易,则以本体备万德,涵众理,故显为大用流行。譬如大海水,显为众沤。大海水,喻本体。众沤,喻大用或变易。 现似万物,现似二字,吃紧。万物无实自体,只依大用流行而为之名耳。 变动不居,故谓之变易也。详纬之三义,实以不易与变易二义,最为重要。由体成用,是不易而变易。如大海水,全成众沤。 即用识体,是于变易而见不易。如于众沤,而识其即是大海水。 至哉斯义,哲学之洪宗也。古今谈本体者,或析变易与不易而二之,如佛家即有此失。或以为不易之体,超越于变易世界之上,如有神论者,即堕此过。或以为潜隐于变易世界之后,哲学家误作此计者亦不少。或即承认变易世界为实在,而否认本体。譬如童坚观海,只知众沤为实在,不知有大海水。其实众沤无体,其体即是大海水。而童竖之智不及知之也。余穷玄累年,深觉东西哲学家言,于此一大根本问题,都无正解。常旷怀孤往,豁然有悟。以为体用不二,确尔无疑。遂求征于《大易》,而得纬文。乃知即不易即变易,即变易即不易。古圣已先获我心,非余小子独得之秘也。《新论》由是作焉。

《干凿度》曰:“夫有形生于无形,乾坤安从生。伪《列子天瑞》引此,作“天地安从生”。 故曰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也。太易者,未见气也。

附释一: 郑玄云:“以其寂然无物,故名之为太易。”张湛《天瑞》注谓“如《易》《系》之太极,老氏之浑成也”。按太易即太极之异名,非如之而已。未见气者,盖太易一名,乃克指本体而目之,则只言其冲寂而已。至其显为作用,于此不涉及之,故曰未见气也。此处须善会。若以太易为一层级,太初以下,又各各为一层级。而谓在太易层级之中,无气之可见,如此作解,便成极大迷妄。夫气者,作用之名,前已言之。若离作用,而别求冲寂之太易,太易又何在乎?

太初者,气之始也。

附释二: 郑玄曰:“元气之所本始。”太易既自寂然无物矣,焉能生此太初哉?则太初者,亦忽然而自生。按太易冲寂,而非无作用也。作用盛大,但非如实物然,故以气名之。气者,气势,谓其势用盛也。

太始者,形之始也。

附释三: 按形者,形象。作用盛大,即动势迅疾,而形象昭著,自不容已,故继此而言太素也。太素者,质之始也。

附释四: 按太素,犹今云元子、电子也。动势猛疾而有形见,则必凝成无量数之波动,如微粒状者,是名太素。无量太素,各成联系,遂有天地万物可言。

气形质具,而未相离。

附释五: 按气形质,不可作三层级看。若妄分之,则是先有气,次有形,又次成质也。须知,全宇宙只是气。易言之,只是太易显为盛大之作用。譬如大海水,全现作众沤也。亦可云只是流行无息之动势,但以不可执为实物,姑名之为气而已。气势盛大,自然形见。形见故,便似有无量粒状之波动者然,而名为质矣。故形者,气之形也。质者,形之似也。似者,谓似成乎质,而究无实质也。气便形,形便似成质,遂有气形质三者之名。其实,则气而已矣。气之必有形及质与俱。犹旋火轮,与旋转之火相俱也。旋火轮者,如燃香楮生火。猛旋转之,便见火轮。此轮相虽不实,然与旋火相,却同时俱有。气形质具而不相离,亦犹轮相、火相,俱而不离。非气为父而形及质为其子若孙也。故曰气形质不可作三层级看,此中义趣渊微,学者深思而自得之,亦至乐也。故曰浑沦。

附释六: 郑玄曰:“虽含此三德,而犹未有分判。”老子曰:“有物浑成,先天地生。”按康成言太易虽含三始,而实无分判。此其超悟,有足多者。世徒以现实界之眼光,而解析宇宙,将谓三者有分。其实,宇宙本体即所谓太易是也。太易虽含三始,即气形质具。而形与质并无实,只浑然一气而已。气亦非离太易而别有自体,只是太易之显现而已。如大海水之现作众沤,众沤无实自体也。然则气形质,都非实物,而太易恒不改其冲寂矣。故于变易而见不易也。夫不易妙体,寂然无物,何可得而分判之乎?

浑沦者,言万物相浑成而未相离。

附释七: 郑玄云:“万物莫不资气形质三者也。”按离气形质,则无所谓万物。而形者,气之形。质者,形之似。形质皆非离气而别有物也。气者,太易之显现。则气又非离太易而别有物也。然则因气形质具,而假名万物。即万物元无实自体,而同以太易为其本体也。故曰万物相浑成而未相离,为其同体故耳。

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易无形畔。

附释八: 郑玄曰:“此明太易无形之时,虚豁寂寞,不可以视听寻。《系辞》曰‘易无体’,此之谓也。”按郑氏“太易无形之时”云云,一时字,下得太谬。何者为太易无形时,何者为太易有形时耶?郑氏毕竟不悟太易,故有此妄计。若真证解太易,则于万象森罗,而实证冲寞无朕,孰谓有太易无形之时欤?夫不可以视听寻者,非离视听之地而别存也。郑玄欲求之于无形之时,亦大谬矣。

详此言太易含三始,三始,气形质也。 以说明易经之宇宙论。宇宙论一词,从狭义言,只约现象界。从广义言,则通现象与本体。此中取广义也。 义极深广,辞极简要。此必夫子口义流传,而商瞿后学记之也。郑玄注《易》复注《易纬》,殆以其传授有自欤?

或有问曰:“先生云太易即太极之别名,窃恐未然。太极,元气之目。而太易,未见气也。”虞翻《易》注曰:“太极,太一也。”《礼记》《礼运》曰“夫礼,必本于太一”云云。《正义》曰:“太一者,谓天地未分,混沌之元气也。”盖自汉人多以气言太极,而未深究其旨,后来多沿其误。 答曰:否,否。夫言太易未见气者,盖恐人只认取气为太易,而不知气之本体乃名太易。故说太易未见气,欲令人悟气不即是太易耳。其实,离气不可得太易。譬如离众沤,不可得大海水。若于气而透悟其本体者,本体谓太易。 则于气,而直谓之太易,亦无不可。此乃即用见体之说也。谓即于作用发现,而直悟此乃其本体呈显。譬如于众沤,不执为众沤相,而直见其是大海水。体用不可分,譬如大海水与众沤不可分,而又不得无分。譬如克就众沤言,沤相条然各别,故当见为沤相之时,即不见是大海水,而众沤与大海水自有分。若未真了体用义者,而妄以混沌元气名太极,则戏论而已。明儒曹端曰“孔子而后,论太极者皆以气言,此乃大谬”云云。曹氏宗元公晦翁,其学笃实,于本原有悟,故能辨汉儒之谬。总之,太易、太极,皆为本体之名。不可以太极为气,太易为体也。但如真了体用义者,而即用显体,则于气,而目以太极或太易,义亦无妨。唯此非汉儒所及知耳。汉儒之所谓气,其观念极不明确。与吾以作用言气者,绝不同旨。体用之义明,而后汉以来《易》家谈太易与太极者,其得失自见。学者详之《新论》可也。《系辞传》曰:“乾坤其《易》之门耶?”言《干》《坤》二卦,为余六十二卦之所自出,故曰《易》之门也。审此,则乾坤为《易》之纲宗。纲者,纲领。宗者,宗主。 纲宗得,而全《易》可识矣。今取《干》《坤》二卦,《系辞》、《彖》、《象》,《系辞》,即卦辞爻辞,说见前。 略释如下。

《易》六十四卦,每卦,实合两卦而成。如乾卦䷀上下皆干也。下卦三爻皆阳,名干。上卦亦三爻皆阳,名干。合上下两卦,六爻皆阳,总名《乾卦》。 然则卦皆六爻何耶?略言其义盖有二:《系辞传》曰:“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天地人名三才。 朱子曰“三画已具三才。下卦三画,已具三才也。 重之,故六。重之者,重以上卦也。 而以上二爻为天,中二爻为人,下二爻为地。故曰三才之道”,此一义也。《干凿度》曰:“物有始,始者,始生。 有壮,壮者,壮盛。有究。究者,究尽,物之终也。 故三画而成干,因而重之,故六画而成卦。”举《乾卦》,可例其余。 详此,盖即《中庸》所云诚者物之始终之义。太极亦名太易。 本至诚无妄之理。故《中庸》名之以诚,万物皆以诚为其实体。易言之,即每一物,皆具太极全体。譬如众沤,皆揽大海水而成。即每一沤,皆具全大海水。 故物之有始壮究,乃物之循序以实现其所秉之诚,而不容已也。故曰诚者,物之所以成终而成始也。盖克就物言,则物资于诚,以始以壮乃至于究。究者终也,终则又始。故三画已成,重之以六。明物由始至终,终又成始,至诚之化,无有已止也。此布爻以六之又一义也。或曰:“何不重之至九?”答曰:下卦三画,从始至究,究者,终也。终则又始,故重之至六。故观六爻,已知终则又始,大化无有穷尽。岂可更增,将重为无量爻乎?

干下干上,其卦名干。《乾卦》六画皆奇,奇者,表乾元无对也。坤䷁六画皆偶,偶者,表坤成物,便为相对。 太极寂然无形,太极者,宇宙本体之名,亦云太易,已说如前。 而其显为作用,(附说一 )即说万物资始,(附说二 )故曰乾元。盖言此至神至健之作用,乃为万物所资之以始,故称之曰乾元也。乾元,即太极也。(附说三 )

附说一: 云何名作用?作者,动作,有势能也。用者,势能盛大无有穷竭,是成万有,即名为用。作即是用,故名作用。太极显为作用,如大海水,显为众沤,众沤,喻用。大海水,喻体。 故作用无自体,而太极乃一切作用之本体也。譬如大海水,显为众沤,即众沤无自体,而其体元是大海水也。

附说二: 作用者,势能之名耳。势能者,其德至健,而妙不可测,固不妨字之以神也。非科学上所谓能力也。 万物资始者,言万物所由始,即资乎作用或势能以始。若离作用或势能,则亦无所谓万物也。

附说三: 乾元是用,太极是体,体用不得无分。而云乾元即太极者,以即用显体故,得名太极耳。譬如于众沤,而知其体即是大海水,则直目众沤为大海水可也。用者,作用之省称,他处准知。

或有问曰:“乾元,用也。而由即用即体故,亦名为太极,是义无疑。然《乾卦》表以六爻,则元极似非浑一之体欤?元极者,取乾元太极二名,合用为复词。 如众阳不可为首,元极既非浑一之体,则是众阳并为元,而无有独立无匹,可为庶物之首者。《乾卦》六爻之旨似如是,此难者意也。 则无对义不成,先生云何?”难意云,多元便非无对。 答曰:元极者,超越万物而为其元。此中超越一词,以其为万物本体,故云超越,非谓其超脱于万物之外也。 《系辞传》指出《易》有太极,而《易》《纬》亦名之为太易,所以明其无对也。无对,云何不为全体?原其寂然无物,而显为作用,变易万状,变化不穷,现作宇宙万象。 则万物繁然,莫非元极。故元极者,乃于一一物,皆见为元极。非可离一切物,而别有造物主,谓之元极也。非可,至此为句。 是故即用显体,则六阳俱为元极,可谓多元。《乾卦》六爻皆阳,六者,多数,即表众阳。六阳者,即于六爻所表事物,而皆见为元极也。随举一爻,即是元极。易言之,随举一物,即是元极。如此,则无有一物而非元极者。故近多元之论也,然多即是一,虽大用繁兴,而本体毕竟是一。故多元即是一元。 一不碍多。此所以异乎偏执之论也。参考《新唯识论》。

干,元、亨、利、贞。

此卦辞也,亦云《系辞》。说见前。 《程博》曰:“干,天也。天者,天之形体。乾者,天之性情”云云。窃有未安。夫干亦取象于天。亦者,干之象甚多,不唯有天象,故置亦言。 而干不即是天也。古之言天,本指彼苍而目之,即星体也。天一日一夜,过周一度,其行至健,故干以之取象。然则乾者果何物欤?曰:干,不可以物求之也。干,非物也。干之为言健也。其生生不已之势能欤?生生不已,即是健义。 其太易之所为欤?言此大势能,即太易之显为如此。譬如众沤,即大海水之现作如是。 此其运行不息,神化难思,故象之以天,形容其健也。而伊川直以干为天,则是泥于象,而不求象外之意矣。此不唯伊川之失,而实汉以来相承之误也。

元亨利贞者,干之四德。德者,得也。言干之所以得成其为干也。干无形,而举其四德以显之。元,始也。言其为万物所资始也,始万物者仁也。非仁,何得为万物之始。 故《文言》曰:文言者,孔子作卦辞而自释之也。刘瓛曰,依文而言其理,此曰文言。 “元者,善之长也。”夫生生之谓仁,生生者备万理,生生,则不是无条理的。理无穷尽,故曰万。 众善自此出,出者,发现义。 故是善之长。只是一个仁体,而万善由此发现,故说仁为长。 又曰:“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又曰者,亦文言之言也。 前言元者善之长,是克就仁体言。此言君子体仁,则克就吾人分上而言。夫仁体者万物所资始,而以其在人言之,则曰性。以其主乎吾身言之,则曰心。此谓本心。若夫随形骸而有之一切私欲,则是后起,非本心也。 体者,保任之也。唯君子能保任其固有之仁体,而会万物为一己。此僧肇语,即孟子万物皆备于我之意。盖见仁体,则无物我可分也。 故有长人之义也。长者,君义,主义。我能以物为一体,则足以益物,而为物之主矣。物之于我,亦一体相亲,足以益我,则亦我之主矣。故物各不失其仁体,则能互相益,互为主也。详孔子以干具元德,直释为仁体。证之《论语》,弟子多问仁。可见孔子学术之本源确在《易》。参考《新论》《明心章》。 后来宋明诸师,皆一脉相承。虽复吸收禅法,固百变而不离其宗也。宋明儒无一不言仁,而明道《识仁篇》,阳明《大学问》,尤为群儒所宗。罗念庵主归寂,世或以禅议之,然念庵极表章《大学问》,终不失儒学根源。盖儒家谈本体,特着重在生化之方面。而与耽空溺寂之学,毕竟殊途。学者参考吾《新论》中卷《功能章》可也。

亨,通也。亨德,即元德之发现也,非离元而别有亨也。利贞准此。元德,谓仁体也。万物同此仁体,故物莫不互相交遍。交遍者,谓物各同处互遍,而不相碍。譬如张千灯于一室之内,千灯之光,各各遍满于一室,而互不相障。宇宙间一切物事,各各遍满于全宇宙,互不障碍。良由万物同此仁体,故其通畅有如此者。

《文言》以礼属亨,盖礼亦只是性分上有此通畅之德,非从外面矫揉造作也。性分,谓仁体。吾人得此生生不息之仁以有生,即此仁体之在吾人,名为性分。

利,和也。和之为德,亦元德之发现。阴阳以相反而成化。反者,若故为之,所以成其和也。万物同此仁体,本无不相和谐者。而惑者以私智测天化,但知化道之不能无其相反,而不知相反所以成其冲和。则将以大宇为斗争之府,人生堕冲冲突之场,《易》不可见,而乾坤熄,此之谓矣。

《文言》以义属利。义则无私也,无私即和。然有时严义利之分者,则私利之利,争而违和,非真利也。非真利故,不可谓之义也。

贞,正而固也。正固之德,亦元德之发现。仁体湛寂,无有倒妄,说为正固。倒者颠倒,是迷乱相。妄者,虚妄。无倒妄故,说名正固。《文言》云:“贞者,事之干。”迷妄则不可以干事。故贞固干事,即谓智也。李鼎祚《集解》可参看。四德以元为首,元谓仁体。《彖》云“大哉乾元”是也。亨、利、贞,皆元也。乾元即仁体。亨利贞,皆仁体之发现,故曰皆元也。若将四德截作四片说去,便是剖析物质之见,只缘不识仁体故耳。仁之为德,生生不已,备万理,含万善,即太极也。以其为万物之本体,故名仁体。亨利贞,乃至万德,只因仁体之发现不一形,而多为之名耳。须知,言四德,即备万德。

乾坤二卦,皆举四德。在他卦,则有具举或否者何耶?《易》以干为君,君者,主也。 坤元,亦乾元也。坤者,干之所为。故坤之元,即乾元。 干之六爻,皆乾元也,即四德备矣。坤之六爻,其体即乾元,四德备可知。六十二卦,皆本乾坤。凡坤又皆本干。则六十二卦,莫非乾元所为。即无不备四德。而有具举或否者,则从修为方面而言,故有具举与不具举。其具举者,如《屯卦》等。《屯卦》具举干之四德。此四德,在物为性。屯者,万物资乾元而始生。物生,而资阴以成形。则形有障性之可能,故曰:屯,难也。然物皆具四德以生,则皆可以努力进修,以显其性,而不为形缚。故《屯卦》,具举元亨利贞也。不具举者,如蒙卦等。《蒙卦》,明阴盛,而阳犹未离阴之锢,即性未遽显也。蒙不言元。而非无元,但隐而不显耳。乾元者,物之本体,岂可云无。《蒙卦》,明物之性犹未得遽显。如无机物始成,只是顽然一物质宇宙耳。及植物始生,则生命渐着。即乾元之性若将显,而犹未也。至动物虽有心灵,而心为形役,其性终不克显。此正《屯卦》所云难也。唯至人类,则阴闭之势将解。即其形已改造,而大脑发达,迥别于动物,故云阴闭之势将解。形属阴也。夫形者,心灵之工具也。工具改进,而心灵乃得利用之以发展,于是而性有全显之可能。然亦仅曰可能已耳。人固常有心为形役之患,而易为鸟兽之归。心为形役,即阳被阴锢,蒙昧之象也。故必愤悱求通,而后可资先知先觉之启迪。以开其蒙,而复其性。此蒙之所以贵亨通,而利贞也。蒙卦不具举四德,非谓其无干之四德也,但从修为而言,则始于求通,而终以利贞。此其所以举三德而不言元也。

干之四德,自《乾卦》而外,或具举,或不具举,各有深意,须分别求之。大底《乾卦》举四德,系直显本体。元者,谓本体只是个生生不息的仁体。而通畅,谐和,正固诸德,皆仁体之发现。 乃统六十三卦而言。即万化或万物,无不具干之四德,无有一卦一爻而或缺此四德者。

《坤卦》以下,其或具举四德,或不具举,则皆就修为方面而言。如坤虽具四德,而于贞,曰牝马之贞。牝马性顺,贞正也。则明坤以顺阳为正。形不可以役心,欲不可以胜理,物质不可以之碍其精神,是皆坤道以顺阳为正之义。故《乾卦》以下,于干四德,具举或否,要皆就修为方面言。学者即各卦,而深求其旨。则知所以修德矣。如蒙之亨、利、贞。则以蒙之自修,求通为先。而利、贞从之。故只举三德也。又如《比卦》,云“元永贞”。比,助也,万物莫不互相比助而生。但比之道,非可徒以利害相结也,必互敦乎仁,而同出于正。故举元及贞也。贞者,正固。元,仁也。不本于仁,不出于正,而可相比助者,未之有也。故比卦以修元德、贞德为至要。今玆大战,即由凶顽违反《比卦》之德,而自取覆亡也。随举《蒙》及《比》二卦,余皆可类知。

是故即万物而言其本体,则无有一物不具干之四德者。故《乾卦》举四德,实统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而无所不冒。

若克就修为而言,则吾人随其时位不齐,而修吾所性之德,所性云者,谓干之四德,即吾性故。 功在对治。如坤利牝马之贞,则以对治阴闇,利在正固也。蒙之亨,则以求通,而对治蒙昧也。比之元与贞,则以不仁与狡诈,成乎人相食之祸,唯互敦仁德,守正固,可以对治之也。他卦,皆可准知。总之,大化不齐,吾人以形气之累,而遭不齐之化。常至中不自持,而隐于凶德。故非修其所性之德,则未能对治凶德,以全其性,而保元吉也。吉,非避祸得福之谓,全性为吉。故或全修四德,充其性量。或偏有扼重,如坤利牝马之贞,蒙之亨,比之元永贞。 及其至也,则四德充周,而性分无亏矣。六十三卦,于干四德,虽有具举,不具举,荀得其旨,又何偏全之可分乎?

初九,潜龙勿用。

下爻为初。汉人云:《易》气从下起。 九,阳数之盛,故以名阳爻,凡阳爻皆称九。马融曰:“物莫大于龙,沈麟士曰:“龙之为物,能飞能潜。” 故借龙以喻阳气也。”余谓乾元,备万理,含万德,藏万化,其本具无限之可能性,潜隐而未显者,是所谓玄之又玄。盖难以言说表,故假象于潜龙以明之。马云,借龙以喻是也。《象》曰:“潜龙勿用,阳在下也。”在下者,潜藏义。初九在一卦之下,示干阳之具有无限可能性,潜而未显也。

《文言》但据人事为言。如为学,则博学不教。学非可自私者,然当其博学以广益,则不可急于施教也。 内而不出。内自收敛含蓄,不可以浮明浅见,轻为发表。 于为治,则克己以奉法,而无竞于物。不能克己奉法,则奋其私以与物竞,非潜龙之道。 力行以责效,而弗耀其功,皆潜龙之义也。《易》道广大,无所不冒。一爻之象,一辞之蕴,学者宜从各方面去理会,注释何能尽。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田,地上也。《易》之六爻,初二地位。三四人位,五上天位,曾见前文。初爻为地下,二爻则地上也,故曰田。出潜离隐,故曰见龙。乾元始物,其几初动,乃其固有成物之理,潜而未形者,至是而将形。喻如龙出乎潜而见于地上也。元德生生,元德即乾元。 万物同利赖之。譬犹大人德施周普,为天下所利见也。

若就人事言,则君子德修学成,而可以立教。政治家审当世之得失,而合群力以图改造。躬犯大难而不肯退藏,皆为天下所利见也。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三四皆人位,故于此言君子之道。内卦已成,故曰终日。日者,干阳之象。三处内卦之终,故有终日之象。 内卦三爻皆阳。九二德施已普,而三尤健行不已,故曰干干。干,健也。承前二阳,健而又健。 阳刚已极,就内卦言,则三为已极。 而犹安于外卦之下,求进未止。日夕不懈而兢惕,若有危厉将至者。若字,连厉字读之为是。 以学言之,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附释 )造次必于是,造次,急遽也。任何急遽时,必不违仁。 颠沛必如是,颠沛,偃仆。虽偃仆危殆,而中恒澄定,必不违仁。 此正干干惕厉之象。唯健进不息者,乃常怀惕厉。一念悠忽,即失其健。

附释: 君子务本原之学,所谓仁学是也。仁者,乾元,为万物始。其在于人,则谓之性,以其主乎吾身,亦谓之心。《系传》云:“大德曰生。”《易纬》云:“虚无感动,清净照哲,皆指仁体言之。”故求仁之学,只在返而识得固有仁体,任其流行无间,勿使私意私欲得起而违碍之。日常语默动静,皆是仁体呈露,是谓不违仁。终食之间,至暂也。暂时无可或违于仁,其严至矣。

以治化言之,当治功已着,而犹强力求进。利之未兴,弊之未去,度制之未尽适宜,群生之未得休畅,无不本大公以运明察,竭至诚以策实行。兢业于万几,而常戒怠荒之生于不觉,祸患之伏于无形。此亦干干惕厉之象。夫勇于进学者,或以急迫致咎。勇于求治者,或以操切致咎。唯常存惕厉,则调节不失,措置得宜,而无咎矣。

三爻虽言人事,而实亦通天化。《象》曰:“终日乾乾,反复道也。”三居下卦之终,下卦亦名内卦。 终者,所以开上卦之始也。上卦亦名外卦。 终则又始,反复之道,于此而见。如万物资乾元以始,既始,渐壮。壮已,必至于究。究者,终也。终又将始,是谓反复。故反复者,明大化推荡,推者,推迁不住。荡者,动荡不息。 无有已止。此其所以为干而又干,健之至也。虞翻云“至三体复,故反复道”,非是。 或以反复作循环解者,亦大误。自物之由始而终,终则又始言之,似属循环。然物非实有,但幻迹耳。若扫迹而谈,只是大化之行,干而又干,非有实物重叠也。将显大化推荡之妙,不得不假迹以为征。万物终始,皆化迹也。由物之终则又始,即可见神化之虚而不屈,动而愈出。故反复之义,乃假迹以征妙。未可妄作循环会去。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四,超出于下卦之上,故曰跃。居上卦之下,仰承二阳,而为退爻。以阳处阴,四为阴位,九为阳爻。九四,是以阳处阴位。 故又曰在渊。或跃也,或在渊也,疑于上下无常,进退无恒矣。此以生命言之,当无机物成时,生命犹未发现。无机物非无生命,只是未发现耳。详《新论成物章》。 及有植物,则生命已突跃而出。由动物以至人类,则生命之奋进,殆如旭日方升,其盛大不可思议。人类中而有圣哲,生命跃进,庶造其极。此从跃之方面以言,生命诚无时不在上进之中。然生命每一度跃进,而其元来所经之阶地,并不因其上跃而遂毁弃。如生命之发现于植物时期,而其元来所经无机物之阶地,并不毁弃。及其跃进于动物时期,而其元来所经植物之阶地,仍不毁弃。自此以往,每跃一度,而皆不舍其元有阶地。生命本为全体性,而其表现自力也,则不能不成为各个物。所谓物者,只是生命自力所为,而以之为表现其自力之工具。 遂于全体而有分化。参看《新论》《功能》《成物》诸章。 故从宇宙大生命之进程而言,一方面固见其上进无已,即所谓跃。一方面又见其保留元来阶地,即所谓在渊。龙之或奋跃而欲上于天,或复不离于渊,正可以象宇宙大生命在进程中之情状。此爻之义,深微极矣。《文言》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纯健之体,生命,纯健者也。 上进者其本性。而上以下为基,进以退为据。则上下若无常,而实非无常,故曰非为邪也。进退似无恒,而实非无恒,故曰非离群也。生命跃进上一阶地,若与其元来下一阶地相离异。其实,上下元为一体,何离异之有?从全体之进程看去,生命毕竟是一直上进。《象》曰:“或跃在渊,进无咎也。”夫子于此爻,直以“进旡咎”三字赞之,意深远哉!吾人欲吾生命超拔于堕没之中,而远于咎,亦唯果于进而已矣。此爻以人事言,则如图革命之大业者,以刚健而任天下之重,期与群生共济艰难,固时奋跃以图功。而或群情有未孚,事有未集,时有未可,不得不处潜以广化,谓化导群众也。 奉正以率物,当改革之任者,秉正义以为号召,必躬自奉行之。若习骗诈,则无以率物而成事。 俟时而后兴,则跃而不忘乎在渊矣。或跃,或在渊,志健而虑深,其究必果于跃,而莫之御。故《象》曰:“进无咎也。”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九以阳居天位。五与上,皆天位。上者,谓第六爻为上。 是龙之果于跃,而飞至于天也,故曰飞龙在天。就乾元始物而言,万物资潜在之势能以生,此势能之潜移默运乎万物也,将令万物时时舍故创新。而物皆始乎微隐,以成乎盛着。如自然界,其始但鸿蒙一气,隐微极矣。及至凝为诸天,则灿然盛着。又如原形质为生物之始,其后生机体日益复杂,乃至物种嬗变。生物界之由微而着,莫可究诘。人群万事之始乎简单,终乎繁以钜,亦与自然同例。盖皆由潜能运物,使之舍故创新。故物得由微隐,至盛着也。此亦如龙之由潜而见,而益笃其健。九三虽不明言龙,而以上下各爻推之,则此爻自伏有龙德益笃其健之意。 以至于跃,而飞在天也。夫万物者,本潜能之发现。潜能,犹言潜在之势能,此势能即乾元也。 其发现也,由微隐而底于盛着。故以龙之由潜藏,以至飞而在天象之。飞龙在天,盛着之象也。 大人之德,为天下所利见,亦是盛着之象。故复以此,象万物之实现其潜能,至盛着之极,有如是者。

就人事而言,如革命势力,其始本潜伏无形也。刚健之德,真积力久,一旦天佑人助而大业成。天者何?自然之理,必至之势也。佑亦助也。改革之业,顺乎理而乘其势,物莫之逆,佑莫大焉。群众咸晓然于公利公害之所在,为人生最高之理想而效死,是人皆互助也。大业之成,夫岂偶然?则飞龙在天之象也。

前言大人为天下所利见,只取盛着一义而已。今于此中,则大人者,即能成革命大业之群众,皆大人也。《文言》曰“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云云。故知大人,互以声气之同,而相应求。非奉一尊以为大人也。若奉一尊以为大人,则是群品低下,而使权力操之一尊,犹帝制之余习耳,不得为革命也。真能革命之群众,必皆为大人也。或问:“皆为大人,将人各自雄,而不相从属。奈何?”答曰:一群之内,人各自雄,而不相从属者,则以人各怀其私故也。人之不能去私而奉公者,以其甘为小人,为鸟兽之归故也。若群众皆大人,即皆知去私奉公。易言之,即互以公义相从属,焉有挟私以自雄之患乎?《文言》又曰:“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无私而敦乎仁,乃与天地合德。天无私覆,地无私载。 与日月合其明,日月贞明,无私照故。 与四时合其序,四时变通,有序。 与鬼神合其吉凶。鬼神福善祸淫,吉凶不以私。 先天而天弗违,运会未启,大人开物成务,而天应之。 后天而奉天时。运会将启,大人因时兴功,不爽其则。 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鬼神者,人情之所敬畏,以为冥中有是物也。其实,无有也。鬼神生于人之心,人莫违也,而况鬼神乎? 详此之言大人,实指能成革命大业之群众而言。《易》与《春秋》相表里,《春秋》离据乱,进升平,又由升平而进太平。非群众皆成大人,何得革据乱之污习,致太平之盛治乎?利见大人者,人皆大人,互相利见也。若群众共戴一人为大人,则群品污下可知。斯乃最不利见者,而九五之盛,固如此乎?

有问:“此爻利见大人,先生作两解,而不必同旨,未免任意说经。”答曰:易道广大,无所不包通。故《系辞传》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圣人以无尽之意,难以言宣。故假象以广喻。广喻者,谓可从多方面去理会,而不宜执一例以求之也。汉人言象,多作譬喻解。故得圣人之意者,或于象中,取其少分相似。如言潜能运物,由微至着。则于大人利见,只取盛者一义,以为比况。至言群众猛进,一切改革,趣向至治,则于大人利见,取义又别。此《易》象之所以为妙也。使象而可以一端解之,则圣人作《易》,何故其辞皆象,而不朴实说义,使义尽辞中哉?

上九,亢龙,有悔。

王肃曰:“穷高曰亢。”干宝曰:“亢,过也。九五盛而得中。上犹健行不已,故过而有悔也。”夫乾元为万物始,健行不已,其本性也。故天道之行,天道,谓乾元也。其行,则健而不已也。 无所谓亢。疑天道有亢,则是以察物之智而测天也。 更何所悔?天道之行,健而又健,恒无已止,惟其诚之至也。天道无作意而成化,何悔之有? 亢而有悔者,就物言之也。万物资于乾元以始。既始,则日益壮盛。壮盛极,而不得不归于究。究者,究尽。物过盛即亢,必归究尽。此物则之不易也,故物至于盛极而亢,则有悔矣,为其邻于尽也。盛极时,非遽尽也。而灭尽之机,于此已伏,故曰邻于近。 夫物不能无亢,而非天道之可以亢言,前既明之矣。故此爻曰亢龙,则以喻夫物之处盛极之运也。夫物秉天道以生,物既生,而天道固在物也。然物生,即囿于成型,而天道隐。隐者,谓物日益成为滞碍之物,天道乃被锢也。物盛而至其极,则成型益固。天道将不得流行,而物失其性矣。物秉天道以生,即天道是物之本性。物之囿于成型也日益甚,既足以障碍天道之流行,故是物之丧失其本性。 物失其性,则未有能生者也。不归于灭尽不得也。灭尽之谓究。 物盛而极,将违失天道,是物之穷也。故以亢龙象之。九五飞龙在天,是恰到好处。上九之龙,欲更上乎?则穷高而无可复之,故是亢龙。以喻物之极盛而穷也。 夫天道之行,健而又健,莫可为阻者。物至极盛,而益成滞碍,以违天道,则必为天行之所摧灭。天行,犹言天道之行。 灭故所以生新,以此见天道生生之仁也。物生而有成型,至于盛之极,而益为成型所限,将无以继天。天道,亦省云天。继字,甚吃紧。万物本资于天道以生,然物既生,则将渐成为机械性的死物,而不能显发其所得于天之生生之仁,故云无以继天也。 此其所以穷也。推而言之,凡人事之处满居盈,而有违于天道生生之仁者,皆天之所不佑,而其穷以至究也,无可幸而免矣。近者希特勒当德国勃兴之运,而凶狡以逞,卒陷其族类于危亡。 亢龙之象,其寄意深远哉!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乾坤》二卦,有用九用六之文。向来易家解此,似均欠正确。惟清儒胡煦《周易函书》,别创一义。颇觉新颖。其说如详引之,殊嫌繁。简述则不便初学,故不叙及。胡氏书北平尚流行,武昌官书处,杭州文澜阁,亦皆有之。 余昔颇主其说,后渐怀疑。将来或另为一文评之。 窃意《干》《坤》二卦,所以有用九用六之文者,盖乾坤实非可分折为二片。言干,而坤在其中也。言坤,而干在其中也。今《乾卦》六爻皆阳,则于乾坤大备之全作用中,而特举干以言,故曰用九。九者阳数,干也。 《坤卦》六爻皆阴,则亦于乾坤大备之全作用中,而特举坤以言,故曰用六。六者阴数,坤也。 故用九用六云者,明乾坤皆用也。其体则太极也。亦云太易。 太极本寂然无形,而其显为大用,则有乾坤二方面可言。只是二方面,不可截作二片也。 余《新论》之言翕辟,实与《大易》互相发明,学者详之可也。

六十二卦,皆本乾坤,故更无用九用六之文。

今人不解《新论》。有引严又陵译《天演界说》,翕以聚质,辟以散力等语,谓此为《新论》翕辟之说所本,此乃大谬。又陵以翕辟言质力,其所谓质力,乃科学上之观念。《新论》中卷《功能章》,已辨之甚明,而读者犹如此误解,何耶?又复须知,《易》者象也,其辞非直抒一义,而假象以寓无尽之意。故学《易》者,若果通象,则必不拘一例以求之。而可从多方面去理会,亦必各有义界而观念不致相混。如科学上质力之观念,固可假《系辞传》中翕辟二词以言之,但只是借用,而与《系辞传》本义不必相符。

《新论》则站在哲学或玄学之立场,其以翕辟显大用流行之妙,与《系辞传》辟户之谓干,阖户之谓坤,意义颇有相通。但《系辞传》辟户阖户之象,须善解,方不陷于谬误。辟户只是开发的意思,阖户只是收凝的意思。不可误计一阖一辟不同时也。因明学言,譬喻,只取少分相似,不可求全肖。《易》之取象,往往亦然。玆不暇具论。

若夫科学上质力之观念,《大易》亦可赅摄。《易纬》太易含三始。气之始,《新论》所谓翕与辟也。气者,用义,余已言之。大用流行,即有翕辟二方面,义详《新论》。

形始,余以动势迅疾解之,已见前文。此与科学上能力之观念相通。

质始,便与科学上物质之观念略近。

三始之义,须善解,不可妄作三截去会。以《新论》摄之,形质二始,皆于翕上,别义说之耳。形始者,《新论》所谓翕势之将兆乎形,亦名形向者也。形向者,谓有成为形物的倾向。 质始者,《新论》所谓翕势之分化,为各个动圈。幻似有质,亦名小一者也。详《新论转变》、《成物》诸章。

又复须知,科学上之质力,亦可以阴阳言之。《易》之阴阳二名,本无处不可应用。如以乾坤言,则干阳而坤阴也,以翕辟言,则辟阳而翕阴也。以心物言,则心阳而物阴也。此皆就哲学上言之。若就科学上所谓质力言,则不妨说力阳而质阴。然就哲学言之,科学所谓能力,实亦属阴,而不得属阳。唯心或神说为阳耳。就人生论言之,如理为阳,而欲为阴也。善为阳,而恶为阴也。君子为阳,而小人为阴也。治为阳,而乱为阴也。如上所举,已示方隅。阴阳二名,皆最大之公名。唯视所表,而定其义。义各有据,不可混淆。此治《易》者所不可不知。学者昧于正名定辞,不独难读《易》,而亦无可解《新论》。闻更有以俚俗之知,教徒之僻,而驳《新论》者,余惟一笑置之而已。

见群龙无首者,于大用流行,而特举干之方面以言。则见众阳俱为君长,更无有超越众阳而为首出之上神者,故以群龙无首象之。如《乾卦》,自初九,九二,乃至上九,是谓众阳。且不独《乾卦》而已,坤之元即乾元,是《坤卦》六爻,所表之一切动端,或一切物事,皆干阳隐为之主。坤阴非离干阳而独在也。六十二卦,皆阴阳相待成变。而凡阴皆以阳为主。阴为质,而阳为神。遍运乎群阴之中而为其宰者,阳也。 故《乾卦》众阳,已统摄六十三卦之阳。易言之,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所表一切动端,或一切物事,莫非乾元也。故以群龙象众阳焉。既于一切动端,或一切物事,而皆见为乾元。则非独不承认有超越万有之上神,即亦不可离现象而觅本体,乃即于一切现象而识本体,故为群龙无首之象。呜呼!斯义微矣,至矣!

譬如于甲沤,而识其体即是大海水。于乙沤,而亦识其体即是大海水。乃至于无量沤,皆然。由此譬况,可知无有超脱现象而独尊之本体。颇与群龙无首义符。哲学家或计本体为超越于现象之上,及以为本体隐于现象界之后,而为现象作根源者。此皆妄计有首也。佛家所说生灭法,即目现象界。其所谓不生灭法,即真如,是为万法本体。然彼决不许说真如自身有变易。易言之,即不许说生灭法是真如所成。如此,则生灭与不生灭,截成二界。《新论》责其析体用为二,诚探得其根本迷谬。夫体超用外,亦即有首。折以《大易》,而佛氏毕竟非知道者,无可曲护已。

复次以治化言,则人道底于至治之休。其时,人各自治,而亦互相为理也。人各自尊,而亦互不相慢也。人各自主,而亦互相联系也。人各独立,而亦互相增上也。增上者,扶助义,借用佛典名词。 人皆平等,而实互敦伦序也。全人类和谐若一体,无有逞野志,挟强权,以劫制众庶者。此亦群龙无首之众。《春秋》太平,《礼运》大同,皆自乾元之义,推演而出。

自初九至此,通为爻辞,与卦辞并称《系辞》。孔子或采古之占辞而修正之,另予以新义。即当视为孔子所作。《彖》、《象》皆所以发明卦爻辞,参观之,则其义自见矣。

《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

刘瓛曰:“彖者,断也,断一卦之才也。”王弼《易略例》曰:“夫彖者何也,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者也。”此亦孔子所作。大哉乾元,赞乾元始万物之道大也。《程傅》。 按乾元者,干即是元,故曰乾元。元者,仁也。仁体备万理,含众善。偏言之,则与亨、利、贞并举。偏言之者,如偏取其始物之一义而言,则云: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贞,正固也。详《子夏传》。 专言之,则仁统万德,亨、利、贞皆仁也。专言之者,谓专就仁之全体而言之也。 此言乾元,即专指仁体而目之。万物资始者,仁体生生不息,万物所资之以始。先儒云:生天生地,生人生物,只是此个仁体。 譬如众沤,资始于大海水也。大海水,喻仁体。众沤,喻万物。 乃统天者,统者统御。天,谓诸星球或星云。诸天灿然散着,皆乾元以为资而肇始,故曰统天。夫诸天乃形气之最大者,大且为乾元之所统,而况物之细者乎。

云行雨施,品物流形。

此言乾元始万物,而大亨通也。云行雨施,喻乾元生生之力,油然沛然,盛大而不可御。品物,物类不一而各成其章之谓。流形者,流,谓流行。形,即谓品物各成其形。乾元以其刚健之力,流行于品物成形之中而无不贯。所以为大亨也。

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

此通释利贞之义。大明,谓乾元也。乾元之体,明觉湛然,此明觉一词之意义极渊微,非有明解觉了之相可得故。湛然,形容其冲寂之至也。 无知而无不知。无知者,非有知解之相故,亦非预储有对于一切事物的知识故。无不知者,此明觉湛然之体,是一切知识之源故。故谓之大明。《易纬》云“清净照哲”,盖本此。终始者,言此大明之体,其德纯健不息,乃万物所资之以成终成始也。万物之所以始而终,终则又始,皆资乎大明纯健之体,以成其终始。哲学家如印度数论,以为万物之生,亦由迷闇。西洋叔本华等,有所谓盲目追求的意志,皆不识乾元。六位,六爻之位,所以表物之终始也。时成,随时而成其化也。物之始也,有所以始之理,非虚妄也。其终也,全其所以始之理而终,亦非虚妄。夫万物所以终始者,皆由乾元刚健之德,随时成化,而无穷竭故也。六龙、六爻皆阳,故以龙象之。乘者、载而有之之谓。天,亦谓乾元也。乘龙御天者,言万物资乾元以始。既始,即物有自相,则乾元遂为物所载有而内足于己者。譬如众沤,资于大海水以始,既始,即沤有自相,则大海水遂为沤所载有而内足于己者。内足者,无待于外。而其充实不可以已,故日益上达,极乎实现乾元性体而无所亏。乾元性体四字,系复词。 于是德用无穷,若龙之乘云气以御天,而神变不测也,故曰以御天。干之六爻,皆取象于龙。由潜而见,而跃,而飞在天,是谓御天。此以象物之实现其乾元性体也。

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

乾道变化者,言干,即有坤。阴阳相待而变化成,万物繁然并生,至赜而不可恶。自然界,繁赜极矣。而有物有则,不可厌恶也。 至动而不可乱。(附说 )故知品物虽万殊,而各得乾道之大正,大正之大,赞词也。正者,正直,无迷乱故,不颠倒故,故谓之正。乾道只是正。道者,由义,乾元为万物所由之而成。故变元言道。其实,乾道即谓乾元。 以为其性命。自乾元之赋予于物而言,则曰命。自物之秉受乾元以生而言,则曰性。 此无妄之象,所以云物与无妄也。与,犹畀也。谓天命于万物,皆畀以无妄之理。无妄,犹云正。天命谓乾元也。物资乾元以始,假说为天命之畀于物。 《论语》“人之生也直”与此云各正性命,互相印证。可见《论语》散见之言,必通《大易》,而后可得其根源。佛家说万物缘起,无明为导首。无明者,迷闇义,惑乱义。缘起亦云缘生。佛家有十二缘生之论,而无明于十二缘中居其首。可参看余所著《佛家名相通释》。 《大乘涅槃经》卷四十云:“善男子,一切众生,身及烦恼,俱无先后,一时而有。佛书言烦恼,即惑义,乱义。其意义甚深微,即谓有一种迷闇的实法也。世俗以身心有不畅时,便名烦恼,此非佛书所云烦恼,切忌误会。 虽一时有,要因烦恼而得有身,终不因身有烦恼也。”详彼所云,要因烦恼而得有身,则以烦恼为众生之本。与此中各正性命义;根本殊途。佛氏不识乾元性海,乾元性海四字,系复词。海者,形容其至大无外,含藏万理,万德,万化,无穷尽也。 妄计有惑乱法,为物所资始,毁生人之性,趣寂灭之乡,岂不惜哉?佛之徒,崇佛籍而抑圣经,妄诋孔子以人乘,愚不可救,罪不可逭。 保合太和者,太和,谓乾元性海,虽以反而成化,乾元,阳也。其成化时,必凝为坤,此即一种反作用,所谓阴也。 要归于太和。太者,赞词,和之至也。 太和,仁也。黑格尔有见于反,而不识仁,正是未见乾元性体。 保谓常存,合谓常和。二语本《程傅》保合,谓不失其太和也。常存,常和,正是工夫。却即于此见本体,须深玩。 君子坦荡荡,圣人从心所欲而不逾距,一己之保合也。凡有血气,莫不尊亲,言众生莫不互相尊,互相亲也。 天下为公,毋或以强凌弱,众暴寡,全人类之保合也。保合太和,是以利且贞。

附说: 万物恒在变动不居之中。而其动也,若有自由意志,而非迷乱。试通观全宇宙之发展,自无机物而有机物,又由动物以至人类,一步一步,以渐显发其极崇高而无限之灵明,则知万变不息之乾元性体,元无迷乱,所以谓之大明也。

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此结归乾元,而重赞之也。首出庶物者,以大君超越庶物,喻乾元性体,独立无匹也。前言用九见群龙无首者,谓即用即体,非有超脱于大用流行之外而独在之体也。譬如于众沤,而见其即是大海水,非可离一一沤,而别觅大海水也。此言首出庶物者,乾元既为万物之本体,今克就乾元而言,则乾元自是超越万物而独立无匹。譬如众沤,是大海水之所为。若克就大海水言,则大海水亦是超越众沤而独立。两义互不相妨。万国咸宁者,以大君统万国,而万国咸宁。古代中国,内而九州,外而四裔,无数国家,联合而共戴一王。 喻乾元始万物,而万物各正也。万物各得大正之理,以为其性命。大正,谓乾元也。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李鼎祚曰:“象者,象也。取其法象卦爻之德。”伊川曰:“卦下象,解一卦之象。爻下象,解一爻之象,诸卦皆取象以为法。”亦孔子作。

天行健者,虞翻曰:“天一日一夜,过周一度,故自强不息。”朱子《语录》:“天形苍然。南极入地下三十六度,北极出地上三十六度,状如倚杵。其用则一昼一夜,行九十余万里。人一呼一吸为一息,一息之间,天行已八十余里。人一昼一夜,有万三千六百余息,故天行九十余万里,天之行健可知。”按今天文家言,太阳自身旋转,大概需时二十五日有余,才兜一转。地球自转,经二十四小时一周。公转,经三百六十五日五小时四十八分四十六秒,绕太阳一周。诸天皆运转不已,故云行健。此以天之行健,喻乾元之化,至健而无留滞也。夫大用流行,大用,谓乾元也。若即用而显其体,亦得名之以太极。譬如于众沤,而不作沤相观,直显其是大海水。则于一一沤,而径以大海水名之亦得。夫乾元本大用之名,而亦可名为太极者,以即用显体故耳。 自无而有。《易纬》云:“易起无,从无入有。”此义深微至极。但切忌误会,以为从无入有,可分先后二阶段,先时是无,后时由无成有,若作是想,便成大迷谬。夫无者,言乎宇宙本体,所谓太极或太易是也。体则寂然无形,故说为无,非空无之无。有者,言乎本体之显为大用,所谓乾元是也。譬如大海水,全现作众沤。大海水,喻体。众沤,喻用。众沤与大海水,非异,非不异。非不异者,大海水,全现作众沤。一一沤相,不即是大海水相故,故非不异。非异者,众沤之体,即是大海水故,非离大海水别有一一沤之自体故,故非异。由非不异与非异义故,众沤与大海水,元无先后。由此譬喻,应知无者,以体言。有者,以用言。用,是体之自身现为如是用相。体,是用之本体。体用,非不异,而复非异。云何可分先后?是故言无,即已有。言有,即本无。故有无,非可作先后二阶段想。总之,至有元是至无,至无而竟至有。宇宙本源,其妙不可致诘。有也者,言其生生之盛也,言其变化不测也,万物固资生化之势能以成。生化之势能,即说为有,亦名乾元。 但就万物言,则万物本无实,惟依生化势能,诈现物相,喻如水中游洑已耳。游洑,洄流中波粒也。水,喻生化势能。游洑,喻万物。 生化势能虽成万物,而其阴驱潜率乎物也,常使物舍故创新,而无一瞬可容暂住。故曰万物本无实也。此生化势能,只是生而不有,故乃不穷于生。才生即灭,才灭即生,如此,则常生而实未有所生也。使其有之,则一度生已,即成滞碍。岂得生生不息乎? 化而不留,故乃不竭于化。变化常新,何故之留。 以是知其健而又健,德至盛也,故以天之行健象之。

生而不有,化而不留,此《大易》了义也。老、庄于此,乃以沦虚溺静之习,只从任运处理会。谓其只见为任自然之运行,而不见其本于刚健之德也。 却不悟生而不有,化而不留者,正由其德至健。故生化之威势,如是其迅疾,而毫无所滞也。不有、不留,即是生化之威势迅疾,新新而起,绝无凝滞。 老、庄不曾理会天德之健,天德,谓乾元。 于是其宇宙观,人生观,及修养之要,治化之道,皆与吾儒异趣,所谓差毫厘而谬千里者也。此意容当别论。

君子以自强不息者,此言人当体乾元之健德,尽其在己,而无所亏也。天道不唯任运而已,任自然之运行,曰任运。天道,谓乾元,后仿此。 要本之健德。董子云:“天积众刚以自强,可谓达于天化。”天化,犹云乾道变化。 天道固是任运,然实由其积众刚以自强,故若无为而化耳。道家不知天德之健,是其大谬。人道当体天德之健而实现之,积至刚以持之终身。百年之内,万变之繁,无一息不在强毅奋发之中。智周万物,而不敢安于偷以自固。秦以后儒者,怠于求知,不自强也。 道济天下,而不敢溺于近以自私。吉凶与民同患,犯天下之大不韪,任天下之重,是道济天下者也。近者,卑近。凡为一己之嗜欲,与名利权势等计者,皆习于卑近,未能自强也。 立成器以为天下利,其勇于创作也。器物之新创,固是立成器。政治与社会度制之改造,亦然。 洗心退藏于密,其严于自修也。凡私意、私欲、种种杂染,皆心之障,必涤去务尽,是曰洗心。密者,渊微幽独之地。天理不昧,而隐然在中者也。退藏者,存养而勿失之。退者,返求义。存养工夫,只是向里着力也。 此所以体干之由初至上,潜见跃飞,积健不已,尽人道而合天德,故曰君子以自强不息也。智周万物,至洗心退藏,皆本《系传》。此君子自强之实也。汉人象数,于此等处,全没理会。宋学只道洗心退藏,而参以禅师宗教气味,又多失孔门渊泉时出意思。 以者,用也。君子实用自力,以修其所固有之天德,非可曰天德在我,不假修为也。夫人禀天德以生,既生,则形气限之,而天德难显也。若非人能奋其自力,以修养所性之德,则将蔽于形气,而不得显发内在宝藏。所性之德者,此天德乃为吾人所禀之以为性者,故云。内在宝藏,亦谓天德。 此人道所以常陷于险阻也。《坎卦》之象,其取义极深远,而忧虞已切矣。《坎卦》,阳锢于阴,人道之大险也。阳谓天德,阴谓形气。 《论语》:“人能弘道,非道弘人。”道,犹此云天德也。道者,人所固有。故人能强于自修,以弘大其道也。然道虽在人,而人若不能自强以体道,即心为形役,而人乃丧道以成为顽物,故非道可以弘大其人也。义与《易》通。所贵君子体天德之健,以自强不息也。

天德者,万德皆备之称。而一言乎健德,则已统万德也。健,仁也。仁者,生生也。生生不息者,健之至也,故曰健,仁也。人道体天德,体其健而至矣。

健即无挂碍,挂者,陷于迷乱,不堪向上。如马挂于隘,不可进也。碍者,种种滞碍。如水浑浊,无明净相。健即澈体刚明,一直向上,如日之升,故无挂碍。 无挂碍,则虚寂矣。道家贵虚静,佛氏证空寂。空寂一词,解见《新论》。 然《大易》于虚寂意思,引而不发者,何耶?虑人之沦虚溺寂也。体天德者,体其健,而虚寂凝焉,凝者,虚寂貌。谓无迷乱杂染相。 生化茂焉。体其虚寂,则将有逆生化而反人生。如佛氏之出世。 亦或委心任运,而归颓废。斯尤下劣之极。道家之学,至庄子而弊极矣。 故曰体天德者,体其健而至矣。余少嗜老、庄,旋复不契。三十以后,勤探佛氏,而卒不与同。平生饱经忧患,愿在求真,仰观俯察,近反远取。近反者,反求之身心间。远取者,博求之物界也。 久之脱然超悟,证以《大易》,乃有冥契。参看《新论》中卷《功能章》。 此理非可从文字悟入,要在自得之,而后于古人知所抉择耳。

天行健,明宇宙大生命,常创进而无穷也,新新而不竭也。君子以自强不息,明天德在人,而人以自力显发之,以成人之能也。此中天德,即上云宇宙大生命,常创进无穷,新新不竭者是。吾人之生命,即是宇宙大生命,元来不二,故曰天德在人。

《系辞传》曰:“圣人成能。”此《易》之大义也。人能未进,无以显天德也。侈言天德之虚寂,而使人法之,以起修,求证。求证者,谓求证得虚寂的本体,释道之学是也。 人将耽虚溺寂,以为享受自足,而忽视现实生活,不能强进智力以裁成天地,辅相万物,备物致用,以与民群共趋于富有日新之盛德大业。不能二字,一气贯下读之。以上,须参考《系辞传》。 是健德遏绝,而乾元性海,有枯竭之患也。新论融空寂于生化之中,以救耽空溺寂之病。颇闻世俗佛徒不学者,妄兴攻诋。盲俗习非成是,千余年矣,固非一旦可廓清也。汉以来,《易》学首亡于经师,复厄于二氏,中夏之衰,有由来矣。

自天化言,天化,犹言乾道变化,亦即前云生化势能。 生物进化,固若有大力者负之而趋,大力者,指生化势能而言。 而非生物自力所造也。其实,生物若不自努力,以发挥其固有之潜能,(附说 )则又何有变迁进化之事乎?《大易》明天化,而必重人能,言人能,即必注重生物自身之努力可知。 真达天人之际,非世学所逮闻也。

附说: 此中潜能,即谓生化势能,乃生物所禀之以为性者,切勿误会为本能。盖生化势能,即是宇宙大生命,万物莫不禀此而生。本能则是生物由适应环境之努力而习成者。习惯之势力,储蓄既久,成为种族经验。如鼠生而畏猫是也。故本能亦与生俱有,然若谓本能即是此中所云潜能,则大误矣。

达尔文虽知生物之战胜环境,由其自身之努力,然实不了生命。柏格森、杜里舒诸氏,于生命颇有体验,但所体验者,生类从无始来,一切习气之潜跃者而已。此意略见《新论》中卷《功能章》。彼等终不识乾元性海也。其所云生之冲动,非天德之健也。是习,而非性也。斯义当别为文论之。

已释大象,小象从略。小象,即爻下象。此孔子自释其爻辞也。 今次当疏《坤卦》。

坤上,坤下,其卦名坤。坤卦六画皆偶。偶者,表坤成物,物界即有对也。夫坤,非异干而别有本,坤之元,即乾元也。而所以成乎坤者,则老子“反者道之动”一语,见老子书第四十章。 解释最透。原夫太极之显为大用,必先有一种凝聚处,此中先字,非时间义,只是着重之词。 以为其自身表现之资具,此即所谓坤也。《新论》说为翕,义实相通。殷《易》首坤。《礼运》孔子曰:“吾欲观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吾得坤干焉。”郑玄注云:“殷阴阳之书,存者有《归》藏。”是《归藏》为殷《易》,以坤为首,最有微意。《说卦》曰:“坤以藏之。”藏者,造化有所凝聚,此中造化,指大用言之。凝聚,谓坤也。 而生化势能,常于此藏,乃即利用所藏处,得以自表现也。生化势能,亦即是大用之异名。 使造化无凝聚处,只是莽荡无物,莽者,空洞貌。 则生化势能,又如何可见。故凝聚者,乃大用流行,不可无资具,而凝聚遂为势所必至也。夫太极寂然无形,元无封畛。譬如大海水,本无封畛。 其动,而有所凝聚,动者,显为大用之谓。 即有成为各别形物之倾向。才凝聚,便现似各别的形物,参考《新论》《成物章》。此理,须旷怀超悟始得。 便于本无封畛中而现似卦畛。譬如大海水,现作众沤,而一一沤相各别,即有封畛。 故凝聚即与太极体性不相似,可以谓之反也。譬如众沤,虽是大海水自身显为如此,但一一沤相,已成个体的物事,而与大海水体性之浑一者不相似。 老云“反者道之动”,盖深得于《易》。道,即太极之异名。 夫坤之凝聚而成物,虽为一种反作用,而实非反也。反者,所以为和也。大用流行,惟因有所凝聚,而得显其生化之盛,故曰反者,所以为和也。

总之,大用流行,必先有所凝聚。先字,义见前。 即依凝聚,而立坤之名。

大用者,谓生生化化不息之势能也,是太极之显也。譬如大海水,显为起灭无尽之众沤。 生化势能,必假坤为资具,始遂其生化。坤成物,将至重坠,而似舍其本体。坤之本体,即太极是也,太极非物也。太极之显为用,而先成乎坤。坤则有成为重坠的物质之倾向。如此,则坤似是舍失其本体也。 然而,生化势能,毕竟不可物化。物化,谓变成重坠的物质也。不可二字吃紧。《易纬》所云不易,只是不可物化。此处须深切体认。 常运行乎一切物之中,此中物,即谓坤,下物字同。 而遍包乎一切物。包者,包含。遍者,言其至大无外,无物不为其所包含也。 无定在,而无所不在。升进不退,升进者,向上义。 清净不杂,无有杂染。 灵明不衰,不衰竭也。 裕乎理而动也神,生化势能之发现,自有条理,而不可乱也,故云裕乎理。动神者,生生化化不可测也。 能转物而不为物转。以是是字,综括上述种种义。 知其德之健而又健也,乃太极之显也,是故谓之干。称其始万物之德,复曰乾元。言元,即赅亨利贞,乃至万德,说见前。 即用显体,则乾元亦得名太极。此义,已见前。

殷《易》首坤,谓乾道变化,必有坤以先之也。先字,非时间义,可覆玩前文。 周《易》首干,则以干于坤为君故也。干运乎坤之中,而为主宰。坤但为干之资具而已,故干有君象。 会而通之,义不相妨。

体用分疏,则说太极为体,太极,亦名太易。 乾坤皆用也。

克就用言,则惟乾元独称大用,坤有物化之虞,而难以用言矣。

坤凝聚而似有质,其实,无实质也。坤,本非异干而别有其原,故应说坤亦干也。然而乾坤二用毕竟有分。乾曰用九,坤曰用六,是于大用流行的整体,而分此乾坤两方面也。 则以用不孤行,必故反之。有所凝聚,将成为物,乃得为乾元之资具。而干之生化势能,遂有所仗以表现也。干,即是生化势能。而曰干之生化势能者,则以立辞须有主语耳。 此所以有干即有坤。虽坤本不异干,而卒与干及。又且赖有此反,以成和同之化。然则造化之奇诡谲怪,真不可思议。吾人之慧解,亦只能窥到不可思议而止,更不能进诘其所由然。穷理至极,乃见理穷。上穷字,是穷究之穷。下穷字,是穷乏之穷。理穷者,犹言无有道理也。 此余所以有宇宙终是一大奇兽之戏言也夫。兽类之行为,是无有道理可说的,故常以此为譬。以上参考《新论》《转变》《成物》诸章。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

坤,干之反也。干清刚而无形,坤凝聚而似有质。注家多曰“坤有质”,此大误。坤之为质,只是似之,而非果有实质也。使坤有实质,则是坤与干相对,为二元矣。《大易》非二元论。郑康成注《易纬》亦知之,坤者,乾元运行之资具也。故坤有阴象,以柔顺为德,谓其当顺以从干也。船山《易内传》曰:“隤然委顺之谓坤。”此从其德以彰名也。

坤具干之四德。而于贞,则曰牝马之贞,颇与干异。干以刚固为贞,坤则以柔顺而贞。牝马柔顺而健行,故取其象。盖《乾卦》以四德显体,本体无形可睹,唯即其德以显示之。 此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所同具也。无有一事一物,得遗四德而成其为事物者。 而自《坤卦》以下,凡举四德,或全或否,则皆就吾人之修为而言。明儒所谓由工夫说到本体,即此意。形不可以役心。心,干也,阳也。形,坤也,阴也。心不能主乎形,而为形所役,则是坤不顺从干,阴侵阳,此佛氏所呵为颠倒也。故君子存心养心之功,必时时提醒,不使心为形役。如颜子之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即使形不得役心。坤守顺以从干也,欲不可以违理。违理之欲,邪欲也。邪欲,阴也,属坤。理,阳德也,干也。邪欲不守顺而违理,人道绝矣。私不可以背公,如帝制与独裁之治,以独夫专政柄,而违天下之公道,此恶德也。恶德即阴也,属坤。少数人剥削群众利益,与强国兼并弱小,皆以私害公,并是恶德,属坤可知。凡事之出于公道者,皆阳德,属干。以私背公,则阴犯阳,大逆大乱之道也。故知坤道守顺,而不可侵干,则无敢以私背公者。明坤道在顺以从阳而得贞,故以牝马象之也,君子知此,当不迷于所行矣。

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

君子所行,当辨阴阳之几。阳者乾德,纯乎健而无私也。阴者坤类,阳明所云随顺躯壳起念者皆阴私,坤之类也。阳明此语,深广至极。学者若非反己体察,而徒以粗浮知见,作一句话会去,则必不觉其有何意义,此真可惜。随顺躯壳起念者,先儒所云己私。佛氏谓之身见,亦云我见。一切私意,私欲,细自一念之微,大至灭国覆族之重。近之如饮食男女之违其则,远之如权利角逐之殃身以祸物。其发端只是随顺躯壳起念。躯壳,坤也。随顺躯壳而起之一切己私,故是坤之类也。总之,万恶之源,只是己私。己私更无根,人生只随顺躯壳起念,而不知趣求超越躯壳之灵性生活,便成己私。此须反己察识。若以阴私为先,小人居心,无往不以阴私为先。 而障蔽固有之健德,健德,乾元也,吾人禀此以生。孔子所谓仁,阳明所云良知,《新论》所云性智,皆指健德而目之也。阴私炽,则障蔽健德,犹如云雾兴,即障蔽太阳。 人生便长溺迷惑之深渊。故曰先迷。言以阴私为先,即成迷乱也。反之,而能以小己躯壳之私为后,即阴私被抑,后者,抑制之也。 则障蔽不生,而健德常为一身之主,流行无间,故云后得主。得主,即内部生活和谐,无不利。世皆知人生最苦者,莫如内部生活之陷于理欲交战,此即患在中无所主,得主便无斯患。

附识: 李氏《集解》云:“卢氏曰:‘坤,臣道也,妻道也,后而不先。先则迷失道矣。故曰先迷。阴以阳为主,当后而顺之则利。’”汉儒并同此释。盖帝制时代附会之曲说也。伊川《易傅》云:“君子所行,柔顺而利且贞。”又曰:“阴而先阳则为迷错。居后乃得其常也。”此仍承汉人之谬解。且与老氏之旨相类。夫君子之行,唯取臣妾柔顺之道,不敢为天下先。则唯任禽兽夷狄横行,天下事尚可问乎?此与《乾卦》自强不息,《论语》见义勇为之说,明明相反。而以此释《易》可乎?余于此等处,最无取焉。须知,坤道柔顺者,谓形不可役心,欲不可害理。

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同志曰朋,阴志在求阳,故以阳为朋。西南阴方,唐崔憬曰:“西方坤兑,南方巽离,二方皆阴。” 阴居阴位,而不侵阳,则与阳相得,故云得朋。此喻形气不以役心,形气,谓身体,阴也,坤也,下同。 而刚健之心,得为形气之主。刚健之心,即前云健德,阳也,干也。 即坤乃顺乎干,而适得其志也。东北阳方,崔云:“东方艮震,北方干坎,二方皆阳。” 阴居阳位,即阳被侵而失位,阴妄逞而丧其朋,凶道也。此喻形气乘权,而心失其驭。如《礼记》云:“见色思淫,见利思得,临难思免。”只是阳明所云随顺躯壳起念,心不能统驭其身也。夫形气必听命于心,而无妄动,然后安贞而吉,形气,坤阴。心,干阳也。坤阴得干阳为主,即无妄动,是以安贞。安者,寂静义。不妄动,故动而寂也,所以贞吉。 此坤之常道也。

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

坤之元,即乾元也。乾道变化,必先有所凝聚,先字,义见前。 是名为坤。坤者,干之反。而干资之以成化,干非坤,则无所藉以运行。故于坤言元者,谓坤含乾元耳。王船山《易传》,主张乾坤并建,颇近二元论,此非孔子旨也。(附说一 )万物资于干以始者,理也。乾者,即是生化不息的势能。而此势能的本身,却是万理具备的,元非迷乱,故于干而名之以理。 资于坤以生者,材也。坤便构成材质了,因此有物。 理健而主施,生化势能,具有无穷的条理,即名之为理。此理体至健,所以开发无碍。施者,开发义。 材顺而主受,(附说二 )顺以承健,譬如地承天施,故曰乃顺承天也。世俗共计天以光热雨露之泽,施于地,而地承之。故易乃顺俗以取象,其意在明万物之材质,莫不受成于干,易言之,即莫不受成于理也。

附说一: 船山《易内传》较伊川为佳,然不及《外传》。《外传》好处,即其明有、尊生,主动等大义,足为近代思想开一路向。但未免于粗,船山于哲学上之问题,犹乏精究。然其思想宏阔,于治理,群化,尤多卓见,汉以来未有其人也。

附说二: 干为生化势能,为理,生化势能是含万理的,故亦名为理。 坤为材质,生化势能之运行也,不可无其具,故必翕而成物。克就其翕之方面言,即此翕,便是成物的材质已具了。 为物。坤以顺承乾者,如自天化言之,万物莫不资始于乾道变化,物所以成之理,即干也。自人能言之,如吾之心心即理,亦即干。 其开通发动,以主宰乎吾身,身为坤。 及了别与改造乎物。物为坤。此可见理健而施,坤但顺受。参考《新论》《转变》《成物》诸章。

坤厚载物。德合无强。

坤以凝聚之势,含载乾元之健德,为万物所资以生,则坤德之厚,亦同于乾德之无强也。无强犹言无穷,故以地德合天象之。象,犹比喻也。

含弘光大,品物咸亨。

曰弘,曰光,曰大,皆谓干也。含之者坤也。坤凝聚,而成万有不齐之品物,大用流行,元是浑全的。但凝众则于浑全中而有分化,分化即成各别的物事。参考《新论》《功能》《成物》诸章。 则品物宜有互相对碍之患。然而万物卒莫不互相联属,成为全体,亨畅无碍者,则以坤含乾元。而乾元则遍运群阴,无所不在。群阴,谓一切物,即坤也。 故坤含干,毕竟不失其浑全,所以咸亨。

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

取牝马为象者,以其柔顺而健行,与地德类也。地者,所以象坤,非《坤卦》即说地也。坤之取象于地者,取其德也。古者以地承天之施,其德柔顺,故坤象之。然坤不惟有地象,亦取象于牝马,谓其柔顺而健行,与坤德类也。坤德唯顺,含载乾元。而干以其至健,周运乎坤之中,而挟与俱行,如草木之形干,则属坤。而生命力,则干也,此乃周运乎形干之中,而形干之生机畅发,即生命力之挟形干以俱行也。 故曰行地无疆。无疆谓健也。坤随干转,乾健而坤亦健也。坤德唯在柔顺,而不可自逞。顺以承干,故得主,而利贞。

坤谓物质,物质之势过盛,即成乎重浊,则干阳乃受其障碍而不得显。于是而坤终陷于迷矣。干阳者,心也。心本其刚健之德,以行于物之中。物惟柔顺以从心,而与之俱行,即物乃得主而不迷,所以利贞。

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

君子所行,以阴私为先,则迷而失道。此言道者,置以此言,谓此处道字,与见于他处者,不必同训也。 谓事物当然之则也。事物之有则,只是当然。如火之炎上,水之润下,此本当然,不可更诘所由。吾人居处必恭,执事必敬,言必忠信,亦只当然,不可更诘所由。 阴私故迷。迷,故不解事物当然之则不可违,而有失道之咎。后其阴私,后者,抑制义,见前。 即固有刚健之心,不受障蔽,恒炯然为主于中,于是事物之感,虽万变不常,而中恒有主,即应之以各当其则,而不可乱,故曰得常。

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西南得朋,阴居阴位,而不侵阳。即顺以承干之施,而与干俱行,故曰与类行也。类谓干。此正申上行地无疆之义。东北丧朋,阴居阳位,而阳失位,是阴之丧其朋,盛极而将穷,若上六是也。阳必乘之,终当胜阴,而使之顺从得贞。则元黄之血,所以成永贞之利。故曰乃终有庆也。私欲炽盛之余,而良知终不容昧,以此征干阳之健,必不受阴私之障也。乱极,而治几已伏。光明战胜黑暗,亦坤道终于守顺之庆也。安贞之吉,应地无疆,此申上德合无疆义也。

《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王船山曰:“势,形之势也。”按地形椭圆,故其势委顺。先圣测地之精可见。此以地之势顺,象坤德之顺也。象,犹喻也。他处言象者仿此。 坤德唯顺,此义深微至极。坤,谓物也。物质,省云物。 干,谓心也。在《新论》之体系中,心与精神及生命三名,所目是一。但取义有别,而名不一耳。详《新论》《功能》《成物》诸章。 心与物,就某种意义言,元是大用流行之两方面。言两方面,即不可折作两片去会。详《新论转变》诸章。 另就某种意义言,则相反相成之整体,心物两方面,以相反而相成。详《新论》、《转谈章》、《唯识章》亦言及此。 仍不能不假分主从以说明之。心为天君,君者,主义。天者,形容其至尊也。 而物为工具。一主一从,物是从属于心的,而心则主宰乎物者也。名分秩然,不容紊乱。须详究《新论》。 心之德健,物之德顺,物不顺,则将成乎顽钝,而丧其生理。生理,谓生生不息真几也。其生生而有条理,故谓之生理,此即心也。 心不健,则无以潜运于物之中,解其闭锢,而流通无碍,转物从己。心不至此为句。己者,设为心之自谓。物随心转,即上述行地无疆义也。参考《新论》。 健顺者,乾心,坤物,所以合德,而成变化。大用流行,毕竟不可以矛盾法测之。非浅夫所及知也。夫失其主,丧其健,则将有持唯物之论,而逐物不反,迷以失道,生人之祸亟矣。

君子以厚德载物者,此言君子体坤之顺,其德乃厚,而可以容载万物也。王船山曰:“顺以受物,合天下之智愚贵贱,皆顺其性而成之。按孔子有教无类,释氏为阐提说法,顺其性而成之,人皆可进于善,天下有弃物哉?我之德薄,而不足以载物,不能顺物性而成之,则我且为弃物,而况天下乎? 不以己之所能,责人之不逮。按此处最难,凡以己之所能而责人者,未有能容物者也。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此不可以人不逮我而责之者一也。己所独能,人或不逮。人有独能,我所不逮者尤多,此不可以己之能责人者二也。略举二义,以之自省,平怀顺物,而物莫我离矣。 仁礼存心,而不忧横逆之至,按仁以敦爱,遇横逆而忧,则知平日自为之私深,而爱人之意未诚也,可不反其仁乎?礼以闲邪,横逆之来,是吾师也。 物无不载也。”按上述三者,皆可以载物之道。 船山所言,虽未及为政,而为政亦不外是。夫受众庶之推,而持天下之柄者,不忧群志之不孚,而开诚以与天下相见。则顺物之性而成之,何不孚之有?不恃己之能,以宰制万类,而天下皆有其可尽之能。独裁之治,恃一己之能,不独未必果能,即能矣,而残万物之性者,终亦自毙。 仁以贞天下之志,礼以通天下之情,天下自消其险阻,而游于大同之宇。大同之世,人各自由,而互不相碍也。人各自治,而亦互相助也。不相碍而互助,亦自有组织,与经纶大业。老、庄偏尚放任,无为,便成极端个人主义,如何可行? 故厚德载物,《易》所以立人道之极。定至治之则。由之则吉,失之则凶。近世列强,以残刻相尚,内劫制其群,而外肆侵略,人相食之祸未已。厚德载物之义,不可以喻诸凶猘。《易》不可见,而乾坤熄,圣人之忧来世,曷有极哉?

初六,履霜,坚冰至。

一阴初动于下,其势将盛。如人履霜,而知坚冰将至,自然之数也。如宇宙始于洪蒙一气,此阴凝之端也。太极寂然无形而其显为大用,必有所凝聚。此凝聚之势,开端甚微,只是洪蒙,一气而已。 乃渐凝为液体,复凝成固体。盖分化而为散布太空之诸天。吾人所栖地球,渺如沧海一粟。地球之上,渐生植物、动物以至人类,生命着见。始睹干阳之盛。生命,干阳也。未有动植以前,非无生命或干阳,只是隐而未见耳。参考《新论》《成物章》。 而在动植未发现时期,固是群阴亢极之象。无机物,属坤阴。 及至人类,乾道虽盛,人类则心灵特别发展。心灵,干阳也。 而仍有物化之惧。人虽有心灵,而或不能保任之,扩充之,则将丧其心,而成为顽物。庄生所以有哀莫大于心死之叹。 则阴势之盛,盖可知已。夫生命力之发挥不得不有资具。故阴之凝聚,乃若生命隐有鹄的,成其如此。乃若二字注意。 若无所凝聚,即浮虚无据,而生命力亦无表现之具矣。干阳之必有坤阴、良有以也。虽然,阳生命以阴凝聚成物 为资具,利在,而害亦伏。资具既成,即自有权能,常使用资具者转为资具所用。如奴仆,资具也,而豪奴悍仆之势成,主人反为其所用。法制,资具也,积久弊生,而其余势犹足使人群力量不易越过成法旧制,而另有创新。技术,资具也。军械设备既精,而足以驱役人类之野心,共赴自毁之途。举此数例,可见资具之权能甚盛。阴,资具也。阴之势将过盛,而阳反受其障碍。此圣人于坤之初六,取履霜,以明坚冰之将至,慎之至也。儒者之学,以变化气质为先,防阴暗之渐也。

《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船山曰:“上坚冰二字,盖衍文。”《本义》按《魏志》作初六履霜,义较顺。凝,聚也。霜,以喻阴之始凝。坚冰,喻阴之凝聚益盛。

人心私欲之萌,私欲,阴也。 其几甚微。犹如履霜。 若不即克伏,则滋蔓难图。如坚冰至。 不容不戒。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九五,干之盛也。六二,坤之盛也,位皆中。九五,干上卦之中。六二,坤下卦之中。 而干五得天之正位而不过,上九,便过。 坤二出于地上而不匮。故干莫盛于飞龙,坤莫盛于直、方、大。大者,言其体也。坤与干同体。乾坤皆以太极为其实体,太极至大无外。于坤而识其体,则一微尘,即太极也,岂非至大。 直、方,言其德也。顺以承干,位乎中,顺也。 无邪曲之谓方,无迷妄之谓直。坤唯顺干,故直、方。 直、方,故不失其大也。《干》之《象》曰:“大哉乾元。”乾元即太极也,故至大。坤之体,即太极。本至大,但如不顺干,则将不守直方,而失其大矣。 直、方、大,故与干同健。新新而不守其故,曰不习。新、新,常新也。方生方灭,方灭方生。故无故物可留,而常新也。参考《新论》《转变章》。凡物若守其故,即囿于惯习。常新,即创进不已,故云不习。 不习,则盛德日新,无不利。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承干而动,故直以方。物不受裁于心,欲或纵肆而不从理,是坤之动,不克承干,必失其直方也。变化日新,不狃故习,坤德配干,故曰地道光也。地者,坤象。坤顺干,即舆干同行,其德配干之健,故光显。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六二,柔顺中正,德足配干,而光显盛着。六三居其上,成乎坤体。所含者,六二之光也,故曰含章。章犹光也。虽以阴居阳,三为阳位。 而有含章之美,不失其正,曰可贞。坤以承干为德,而不可自逞,形必听命于心,欲必受裁于理。喻如人臣或从王事,虽有成功,而不自居,故得终其美也。六三,则内卦已成,故有终象。言坤德克终于顺也。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

坤虽凝聚而成物,然舆干同髓。乾坤同以太极为实体。 故内含直方之美,而不失其正。故云可贞。 虽有物化之虞,凝聚,便有成为物质的倾向,故云物化。 而以含直方之美故,则乾元之力,默运于坤阴之中者,终当以时发见。如宇宙肇始无机物,几纯属坤阴,其时乾元默运于坤阴之中,但隐而未发见耳。然经历相当时期,乃植物、动物、以至人类,则生命盛着。生命,乾元也,终以时发见而不容已,故曰以时发也。坤以直方,能顺乎干,而不碍干之发见。喻如人臣或从王事,臣奉君命而从事,喻坤道顺干,而干得利用坤为资具,以自发见。是坤之顺干,犹臣之从君也。臣供职,而王业盛,喻坤顺干,而乾始物之知,乃益光大也。《系辞传》曰“干知大始”,此义后详。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

此爻以人事言也。四与初同道,初居内卦之下,四居外卦之下。 而初居地位之下,初与二皆地位,说见前。 伏阴自怙。故有履霜之戒。 四处重阴之中,《坤卦》六爻皆阴,故云重阴。 而为人位。三四皆人位,说见前。 乃有意沉晦,退而自守,四居下卦之初,未至于五,故非进。 故以括囊为象。伊川云:“晦藏其知,如括结囊口而不露。” 若王船山当明之亡,屡谋光复,而卒不获,乃窜身猺洞,著书以待后,符此义也。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船山曰:“欲退藏以免于咎,则无如避誉而不居。危言则召祸,诡言则悖道。括囊不发,人莫得窥其际,慎之至也。”按船山释此爻之义甚精。君子处变之道,有时不得不如此。注意有时二字。 然后世隐沦之士,守此为常,且以为藏身之妙术,则不达此爻之旨也。夫子于《需卦》系之辞曰:“利涉大川。”大川,险也。涉险而不忧乎困穷,刚健之至。宜与此爻参互观之。

六五,黄裳,元吉。

黄者正色,于五色为得中。吾国古时以黄色为中,以其异于黑白之黝素,尤非青赤之炫着。 裳在下,而又有芾佩以掩之,饰在中也。六五虽以阴居尊,五上皆天位,说见前。而处中故,五居上卦之中,故云处中。 有黄裳之象。黄者,五色之中。裳者,饰在中。喻阴之处中而不亢,其德顺也。 夫二五皆中,六二,下卦之中。六五,上卦之中。 大顺之积。坤之德顺,至于六五,则积顺也厚,故云大顺。 承乎干,而助干之发。坤为干之资具,故有助义。 德配无疆,无疆谓干,见前。 是以元吉。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王肃曰:“坤为文,坤有文象。 五在中。五爻,在上卦之中。 故曰文在中也。”按王肃但以象言,而未明其义。夫六五处中而不亢,坤之顺德,至此所积益厚。以是,征其能承干之施,施者,谓乾元之力,默运乎坤阴之中,而使坤阴随己俱转,心之宰乎物是也。此中己者,设为乾元之自谓。 而与干同行也。同行,犹云俱转。坤随干转,则坤亦干也。岂其滞于对待之域哉?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上六,阴亢已极,则阳必奋起,龙谓阳也。阳取象于龙。 于野,卦外之象,干阳不见于《坤卦》,故以于野象之。 坤六阴毕见。则六阳隐伏,而终不予阴之自专,必将破重阴之锢,而流通无碍,以显其主宰之胜能。干阳运行于坤阴之中,而实主宰乎坤阴者也。 如宇宙肇始无机物,唯是顽然物质。而生命或心灵,殆经长期犹不可见。物质属坤阴,生命或心灵,则干阳也。 然其时,非唯有坤阴而无干阳,坤阴亦省云阴,干阳亦省云阳。 但阴方盛,阳乃隐而未见耳。然阳终必战胜群阴,而救其失道之迷。阴不顺阳,即迷以失道。 唯人也,禀阳德之盛,乃以官天地,宰万物,转物而不为物转。自植物、动物,以至人类,则生命或心灵,发展渐至极高。故人者,天地万物之主宰也。阳之胜阴,征之植物出现时期,而始见其端。至人类发达时期,则益以着明矣。未有生物之时,阳固隐而不见,非无阳也。及自植物出现以后,生命或心灵渐着,始运用物质而无碍。此阳之战阴而胜之也。通观宇宙全体之发展,始于阴盛而阳隐,终至阳道大行,统驭群阴。若非阳之力战,则阴暗之势,将不可解。然阴亢极,而阳之战,自不容已。斯亦奇耳。

其血玄黄者,战必有伤,故血玄黄。血不足惜,乾道所以大亨也。《文言》曰:“阴疑于阳,必战。按阴亢而侵阳,故阳疑之,疑则必战。 为其嫌于无阳也,按如生命或心灵未发现时,全宇宙只是群阴,几无所谓阳。 故称龙焉。按称龙者,明群阴之世,非无阳也。虽暂为阴所伏,终不能不战也。汉人皆于此误解,谓阴盛似龙,故称龙。不知乾坤互相涵,《乾卦》中有坤象,如品物即坤也。《坤卦》中有乾象,如上六之龙是也。何可以龙为阴之象乎? 犹未离其类也,按阳不孤行,必资于阴。故阴者,阳之类也。阳之战阴,但伏其侵逼之势已耳,非灭之也。若灭之,则将离其类,而为孤阳矣。宇宙岂其如是。阳战胜阴,要非离阴而独在也。故曰未离其类。王弼侯果误以龙为阴象,其解此文,并误。玆不及详辨。 故称血焉。按战不能无所伤也,故称血。血不足忧,阳道所由开通也。荀爽曰:“血,以喻阴顺阳也。” 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按天者,阳之象。地者,阴之象。干宝曰:“阴阳色杂,故曰玄黄。” 此言阳战胜阴,即阴顺阳,而成其冲和。九家《易》曰;“玄黄天地之杂,言乾坤合居也。”干宝曰“阴阳合则同功”。按阴阳本非异体。但阴偏盛,而阳不显。故说阳受侵逼,而若不合也。今阳战胜,而阴顺阳以成化,故曰合则同功。此借用干宝语,而义与干宝不必全符。 可知阴阳本一体,乾坤本浑一之全体,以其同为太极之显现故。譬如众沤,同为大海水之显现,众沤实非各各异体。 毕竟不相矛盾也。阴阳以相反而相成,矛盾非其本然也。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六阴皆见,于象穷极而无余,阳必起而乘之。以人事言,如暴秦之专制已极,陈胜、项梁、刘季始兴。蒙古之蹂躏夏人已极,而徐寿辉、陈友谅、明玉珍、张士诚、朱元璋乃不得不起。近者德国希特勒之徒,凶暴狡诈之毒,极至而穷,于是同盟国奋起而覆之。后此如有为希特勒者,其穷亦可知。夫人事之狂惑昏乱,皆阴象也。阴迷失道,而不知反,穷所必至。阴穷,而阳道必兴。阳之初兴,不得不与亢阴之余势相战,战则不避其伤,以此见阳德之健也。

用六,利永贞。

乾曰用九,坤曰用六,其义见前,玆可不赘。坤凝聚而成物,乃乾元所凭以发见之资具也。故坤道以承干为正。坤不顺干,即失其主,乾元者,主宰乎坤者也。坤自专而不顺干,故失其主。 将至物化而不反。坤顺乎干,即与干同行,而德合无疆。坤不顺干,便成为重浊的物质。而刚健大明之力用,即所谓乾者,乃受坤之障碍而不得显。 此其失道之迷,为可惧也。故坤道之利,唯在永贞。贞者,卦辞云牝马之贞,以顺阳为正之谓也。贞而曰永,无可改易之辞也。坤必顺阳而不可侵阳,是坤道之永恒也。

《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万物之生,秉干之知以为性,资坤之质以成形。故干,始万物者也,而坤终成之。干惟知故,至神而含万化,为万物始。坤惟质故,而万物资之以各成其个体之形。使惟有干而无坤,则只是冲寞无形,万物何所资以成乎?故知乾始万物,而终干之化,以成万物者,坤效其质故也。或曰:“乾坤为二元乎?”曰:否,否。坤与干同体,但作用异耳。此意详在前文,覆玩之可也。坤唯顺干,永得其贞。故能承干,而终其成物之功。是以赞之曰大终也。

《坤卦》《文言》,玆不及释。学者深思而自得之可也。或有问言:“干之上九,有亢龙之悔。坤之上六,有龙战之穷。然则造化固不能无过欤?”答曰:深微哉斯问也。造化只是德盛化神,其流行自不容已。其创进固日新富有,不可谓其有过。但万物资于造化以始以生,造化者,乾坤合而成化之谓。乾曰万物资始,坤曰万物资生,覆玩前文。 则造化即在物。譬如大海水,成众沤,则大海水即在众沤。岂可离众沤而别觅大海水哉?物成,而各有形限,则缘形限之拘,不复能体现造化之德,而其力之所用,不能超形限而同于大通。则亢与穷之患,于是乎起。物与物互相对立,物各用其力,而不知超形限以同于大通,则患由斯作。大通者,忘乎形而得其性,万物一体也。 而昧者遂以之归过于造化,其实,造化不当任过也。呜呼!斯理微矣。

如上略释《乾坤》二卦,今于《系辞传》中有一二处,节取而释之如下:

干知大始,坤作成物。

古今哲学家,多以为宇宙人生,由一大迷闇之势力而开始。佛家十二缘生之论,首以无明。无明即是一种迷闇的势力,为万物所资始。《数论》三德,一曰闇。亦为万有之因,与佛氏无明说略同。叔本华等主张有盲目追求的意志。而吾国《易》家伏曼容,释《蛊卦》曰:“万事起于惑。”虽非《易》之本义,而伏氏之思想于此可见。今哲学家谈生命者,其言生之冲动,大概与叔本华之意志论较近。此皆未了生化之真源也。夫子赞《易》曰;“干知大始。”明干以知故,而大始万物也。大者,赞辞。 此所谓知,自非常途所云知识之知。《干》《彖》言大明,即此知义。《易纬》云“清净照哲,与通情无门,藏神无内,光明四通”云云。见《易纬干凿度》上。本讲前文,已经引述。 皆释此知义。乾元即太极也,即用显体,故说乾元即是太极,此义详前。 太极备万理,含万德,灵明无碍,无障蔽,无倒妄,是云无碍。无知而无不知,本无一毫迷闇,是谓灵明。 故说为知。惟知故神,神故发起万化,为万物所资始,故曰干知大始。

坤作成物者,作犹言能。能者,能力。 坤之凝聚,现似有质。现似二字,注意。 其实,无有实质,只是能而已。能现似质,能力之运行,至猛至疾,便现似物质。 似有质故,万物依之成形,故曰坤作成物。

干以易知,坤以简能。

干以易知者,易字,读如难易之易。易者,平易义。但此平易一词之意义极深。 《易纬》《干凿度》言,易有三义:一曰易者,易也。下易字,即作难易之易读。彼自释云:彼者,谓《干凿度》下同。 不烦不挠,淡泊不失,此其易也。参考《正义序》。 详彼云不烦者,言不为私欲或惑染所烦扰也。不挠者,言不为惑染所屈挠也。此即清净相。淡泊不失,亦是寂静相。与清净义同。盖以寂然不乱,故说为平易,正释此中易字。《易纬》当是七十子后学所传,其说多依据卦爻辞,及《彖》《象》、《系辞传等》。 干之所以为知,而非是迷闇,乃以其易故。易者,省言之,即寂然不乱之谓。已见上文。 寂然不乱,故大明。故说为知。故曰干以易知。乾元之体,动而恒寂,本无嚣乱,故非迷闇。哲学家谈本体者,罕能证解及此。

坤以简能者,简与易同义。清净不扰曰简,亦寂而不乱之意。坤与干非异体故,同以太极为其实体。 其德同也。易简之德同。 上言坤作,今变作言能者,作以功言,能以力言,其义一也。功亦力义。 坤有成物之能,正以其简故。简者,寂然清净也。寂然无形者,神也。神故有胜能,遂成万物,故曰坤以简能。

易简,德也。言知能之所以得成其为知能者也。夫无知而无不知,无能而不无不能者,其德易简,寂然不乱故也。韩康伯注云:“天地之道,不为而善始,不劳而善成,故曰易简。”其言似是,而犹未究其所以也。今之谈者,或更以易简作简单解,其胡乱至极,又康伯所不屑道也。

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

此就修为言也。夫干知,坤能,乃所谓天地之心也。而天地之心,即是吾人之心,非可判而二之也。此心元是易简,无有杂染,儒者所云私欲,佛氏谓之惑,亦云杂染,自儒者言之,此实后起,非本体上所有也。 反求即得,故云易知。敬而勿失,故云易从。吾人易简之心,即是天地之心。吾人日用之间,能不失之放肆,即易简之心恒存,其与万事万物相流通者,自毫无阂碍。如此,则即知即行,何难从之有。 易知则能恕,反求易简之心,即知万物本吾一体。故能推己及物。 故有亲。《论语》:“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 易从则无妄,从其易简之心,而发为万行,则万行真实,无有虚妄。 故有功。不求功,而功归之。 后文易解,略而不释。

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

此一节,从来人自为说,家各异义,皆支离而不究其旨。案易者,变易。变易不从空无而起,故说易有太极。太极者,变易之本体也。是生两仪以下,即明太极妙体,现作变易大用。太极妙体四字,作复词用。变易大用四字,亦复词。太极显为大用,譬如大海水现作众沤。 三生字,皆发现义。非所生者为子,生之者为父之谓。太极生两仪者,两仪,谓阴阳也。太极寂然无形,凡言无形者,谓无有如现实界所见实物之形也。无形,非空无之谓,太极固至真至实,为万有之本体也。 而显为大用,则有阴阳两方面可说,用不孤行,必以相反而相成。此固太极妙体之所为,故曰是生两仪也。两仪生四象者,四象谓四德,四德,元亨利贞也。以其在人言之,则曰仁义礼智。其实,言四德即已赅万德。 旧以四象为四时。其实,四时即以象四德。春生,春时万物发生。 元或仁之象也。夏养,夏时万物长养,莫不通畅。 亨或礼之象也。秋成,秋时万物成熟。 利或义之象也。义主裁制得宜,故以秋成象之。 冬藏,冬时万物收藏。 贞或智之象也。收藏,静象也,静则明智。 四时配四德,汉人固已言之,但于此中独不作四德解,是其蔽也。太极固含四德,离四德,无所谓太极。 然必现作两仪,而四德始显。盖一言乎两仪,则是太极已成为用也。而所谓德者,正于用上见之。太极本无不成为用之时,然吾人不妨设想,如太极未成为用,则冲寞之中,虽含万德,而究未发现。故曰两仪生四象。

四象生八卦者,言八卦即赅六十四,非止举八卦而已。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此明太极流行之妙。四象生八卦,则明圣人体太极之德以书卦。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无一卦一爻而非表太极之蕴也。即无一卦一爻而非明四德之流行也。此其所以定吉凶而生大业者,一皆原于天德而无妄也。故曰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圣言昭明如此,而从来《易》家,各逞臆说,亦不可解。

《易》之为书,广大悉备。方面极多,不可以一隅之智测也,故谓之广。规模极钜,含藏万有,故说为大。天道,人事,物理,无所不包通,故云悉备。 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范围者,拟范天地,而周备其理也。 曲成万物而不遗。曲成者,穷物之则,因物之宜,裁制万物而不遗其利。 盖乃浅识之所困于仰钻,上哲之所穷于赞扬。欲赞扬之,而难得如分之辞也。 上来略释乾坤大义,稍为学者津梁,若其蕴奥,则有非文字所能尽者。

讲至此,本欲结束,然犹不能已于言者,《序卦》一篇,昔人多疑为非圣人之言,此陋见也。余以为《序卦》,非圣人不能作。其义宏阔深远,尝欲取而释之,而未有暇也。玆略举上篇数节,稍疏之,以见其概。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

《乾坤》二卦之后,继以《屯卦》。干有天象,坤有地象,屯者,万物始生之象。故云有天地然后万物生也。太空之中,诸天体凝成,而地球为太阳系中之一行星,其凝固之势,与气温之度,至适宜于生物时,则万物始生。此屯之所以继乾坤也。

《屯》之《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雷雨之动满盈。”富哉斯言!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者,刚谓阳,柔谓阴,交者,相反相成义。阴阳若反,而实融和。万物以之生。故《老》曰:“万物负阴而抱阳。”万物禀阴而成形,故曰负阴。形成,而生生真几,运于形中,此生生真几,亦云生命力。亦云心灵,即阳也,故云抱阳。难生者,物虽禀阴阳以生,而物之初成,则皆为重浊的物质,其生命力或心灵,犹不得显发,所谓无机物是也。当此之时,宇宙大生命。将实现其自力,若不得不自造工具者,于是成为物质过盛的无机物。此工具或物质,本生命力之所自造。但其造成则与生命几成对立之势,而于生命将不利,以其几举全力而物化之故也。然则,阴阳始交而生物之时,即是生命陷于险难之时,故曰难生也。夫物化即失其生命,险难孰大乎是?生命不得以自力造工具,即物质。 而险难亦于是乎生。但生命之意义与价值,亦以战胜险难而始见。使无险难,则何以显生命之刚健,创新,与易简等德,易简,即清净或寂然不乱等义。 而见其神圣与崇高,为不屈可挠者乎?

“动乎险中”云云者,生命奋进乎险难之中,以开通物质,而使之顺己以俱行。己者,设为生命之自谓。 斯大亨而全正。亨,通也。贞,正也。 是故生命力,充周法界。法界一词,系借用。犹云全宇宙,与佛典本义不符。 盛大无匹,喻如雷雨之动满盈。雷雨之动,形容其盛大也。

《屯》之《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此言吾人之生命,即是宇宙大生命。吾人当自努力,以显发吾所固有之生命力,超有限而证无限。有限,谓身体。此是物质的,个别的,乃有分限者也。无限,谓生命。吾之生命,元与天地万物之生命为一,是生命固遍运乎一切物之中。无定在,而无不在者,故云无限。 是不啻吾人从险难之中,自创新生命。吾人虽固有生命,而锢于有限之中,即不啻丧其生命。今能超有限而证无限,则虽复其固有,而实自力创进之所新得也。 喻如君子经纶之盛,悉由自造也。云,喻真积力厚。雷,喻震迅发起之勇。处屯之时,将发挥其生命力,以出险难。非如云如雷之威势,何以克济?故曰云雷屯也。

有天地,而后万物生。万物生矣,而其生命在险难之中。即以动乎险中,而生命力,乃奋进益盛,故曰屯者盈也。乾坤之后,受之以屯,其义宏远矣哉。夫怖险难,而求出离者,佛氏之妄也。今之佛徒,每不肯承认佛氏为出离。此求顺俗,而适自甘迷罔也。自阿含以至后来小宗大乘诸经,明明以出离为教旨,恶容矫乱耶? 处险,而奋其智力,以与物竞。同人道于虎狼,丧其生命而不惜者。此中生命一词,与常途所用者不同义,说见《新唯识论》。盖此云生命,即谓吾人与天地万物所同具之本体也。 是又佛氏之所呵为颠倒者也。然则履险而健动,知本而全正者。本谓生命。 《大易》其至矣乎!

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

物始生必蒙,蒙者蒙昧,童稚之象也。生物之始,若无机物,则完全蒙昧,无心理现象可征也。实非无心,只是全不显发。 若植物,则似有心理现象,而未着也。若动物,则其心作用已着见,而不能发展以至高明,此皆不离乎蒙昧也。人类自动物进化而来,虽不能无蒙昧,而皆可求通,以抵于极高明之境,此人道所以终远于禽兽也。《蒙》之《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按蒙之上卦为艮,艮有山象,下卦为坎,坎,陷也。故云险。物之始生,其生命或心灵,犹为物质的形躯所锢闭,而不得显发,是为险陷之象。当初未得遽通,若山为之障,故云山下有险。遇险而不求通,乃止乎险,即终于蒙。故曰险而止,蒙。审此,则济险之道,在自强以求通,而不可止于险,此蒙之所为以亨行,乃得时中也。亨,通也,详《蒙卦》。

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

生类繁殖,则资生之事急矣。故《屯》《蒙》二卦之后,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尚书》言民生,厥惟食货,义亦通此。人群未开化时,犹如童稚。生养之道,未知精究也。愤以求通,则智德力俱进,乃能讲求生产,开发物资,大辟利源,而后四海无困穷之忧,群黎有生遂之乐。此《需卦》大义也。《需》之《系辞》曰:卦爻辞,皆名《系辞》。说见前。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按有孚者,人群相生相养之大计,惟相矢以孚信,而后可行。孚信不有,则尔诈我虞,此攘彼夺,而生产事业无所措手,故贵于有孚也。光亨云云者,光者,明之象。亨者,通义。明明无闇也。 通,通则均也。 而后不以私害公,不图小己之利,以剥大群,毋使群己俱蒙其祸,小己者,个人之在一群,固是小己。一国之在世界,一民族之在全人类中,皆谓之小己也。 是为得正而吉,故曰光亨贞吉。今吾国之官僚资本主义,与列强之侵略主义,皆非光亨,故不正而凶。 利涉大川者,《彖》云:“险在前也。”凡不便于民生之度制,欲改造之,恒有险难在前,而难于图始。非刚健以持之,未能涉险而不陷也。《彖》云:“刚健而不陷,不陷于险。 其义不困穷矣。”《彖》之释利涉大川,可谓博深切明。凡言民生国计者,不可不知《需卦》之义也。

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

讼,争也。争端必起于饮食。凡权力,名位,乃至一切利害之争,皆饮食之推也。养生之资有限,而待养者过繁,则争不得不剧。争之起也,首由强者凌弱,智者欺愚。而愚弱受智强之毒,遂不得不互相勉于智且强,以与欺陵我者抗,此自然之势也。《讼卦》,实为被侵者说法,此不可不知。 《讼》之《系辞》曰:“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按斗争之事,由受欺陵者之互相结合,以抗凶暴,故贵有孚信。若暂以利害相要约,而无信义可持守,则内自离散,何以御敌?此有孚所以为讼之要道也。窒,塞也。心怀畏惧,若抑塞也。 惕,惧也。当争之时,昏偷者必败,惧则好谋而成,故尚窒惕。中吉者,中谓中正,争而胜,必以中正之道自处,乃吉也。终凶者,争而不知所止曰终。夫争而胜,犹不务息争,将以暴易暴,是终于争也。凶孰大于是?利见大人者,凡群之不得已而有争,而总持大计者,必须有大人之德,公而守信,明而不诈,凡以骗诈为能者,必图近利而无远计者也,故诈生于不明。 乃为天下所利见也。今次世界大战,同盟国,正需要此等领袖。 不利涉大川者,大川,险之甚也。狂逞以冒险,而不惜其过,无不覆亡者。老言狂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即此义也。德之民族极可爱,而误于昏狂之希特勒,惜其不闻吾《大易》之义也。 斗争,为愚弱者求自存自立之武器,愚而能争,虽愚必明。弱而能争,虽弱必强。故《讼卦》六爻无不吉。初六曰终吉,九二曰无眚,六三曰终吉,九四曰安贞吉,九五曰元吉,上九亦不言凶。 从来《易》家,多以讼为恶名,则由误以讼为诉讼之讼。而不知讼者争义,乃指愚弱者对于凶暴之一种斗争,须知,言斗争,必指愚弱对于凶暴而言。若强陵弱,智欺愚,则名为侵害,岂可以斗争名之乎? 未可以讼为恶名也。且《易辞》皆《象》,讼之爻辞,固有取象于诉讼者,是在善通其意,要未可以《讼卦》为说诉讼之卦也。讼之九五曰,讼,元吉。九五以阳居中,九阳爻,五者位之中。 争而胜,自处中正,故元吉。汉武战胜匈奴,而未尝虐待其种类,颇符此爻。王弼以九五为听讼之主,弼云:“为讼之主,以断枉直。” 则失之远矣。

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

争之甚者为战,大战之后,每有一番群众运动。凡国内,或国际间之种种不平,足为斗争之原因者,战后,必由群众共起而灭除之。故《讼卦》之后,受之以师。师者,众也。《师卦》,上坤下坎。坤为众,众见于上,是群众发动之象。《坎卦》,一阳居二得中。二为下卦之中。 是有德之丈人在下,而为群众之领导者也。在下者,谓其未执政柄也。今者甘地之在印度亦近之。 《师》之《系辞》曰:“师,贞,丈人,吉,无咎。”此言群众运动,必出以正固,若非所持者,正而且固,即是群盲妄动,而可名群众运动乎?其凶危无可幸免矣。 而有丈人长德领导其间,然后吉,无咎。圣人重群志,而于群情,有戒辞焉。《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王者,往义。此言群众所持者正,以此动天下,而天下无不归往于其所呼号之下也。非谓有一人在上,而天下归往之也。 《师》之《爻辞》,多取象于兵事,而意不在兵事。犹之干以龙为象,而意不在龙。坤以牝马为象,而意不在牝马也。爻辞,此不及释,学者须善通之。

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

比,辅也,助也。群众必互相辅助,而后可共存共荣。故比次师而言之。《比卦》,上坎,下坤,水在地上,坎为水,坤为地。 物之相切比无间,莫如水之在地上。故为比也。《比》之《系辞》曰;“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按卦辞,方举卦名,而首赞之曰吉,圣人之重视比道,情见乎辞矣。原,本也。筮,择也。孟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推原二者之间,而慎择之。要以仁为常道,不仁则其变也。反常之谓变。 达尔文物竞之论,使人有天地不仁万物刍狗之憾。达氏但据一方面之观察,而妄臆物性恒如是,则大谬矣。元,仁也,元为仁,见《乾卦》。 物之本性也。万物皆禀此生生不息之仁德而生,故说仁为万物之本性。 永者,永恒。物之争竞而不仁,非其性之常也。而其仁之本性,自永恒不失。故吾人择于仁不仁之间,能依仁而行,则物我无间,息其争竞,互相比辅若一体。如是,则万物各得其所性之正,故曰元永贞。无咎。从来《易》家,释此中元字,皆谓有道之君,为人臣之所择而亲比者,此甚误。船山《内传》亦踵其谬。今谓元指九五,九谓乾元,即仁也。九五言失前禽,正显仁德。不宁方来者,人之不能自保其安宁,方来互相比助,若独立自恃,以逞志侵略为先,视求比为后,则虽夫也,《程傅》:“夫者,刚立之称。”《傅》曰:“子南,夫也。” 而无可免于凶矣。今者德国之亡,正是后夫凶。 伊川曰:“凡生天地之间者,未有不相亲比而能自存者也。”此互助论之始。《比卦》之义,确然有征,非物竞之论所可撼也。《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此言人互相辅,必各自下,以互相顺从,乃可互相辅也。先儒皆以臣下顺从君长释之,大谬。《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夫物相亲比而无间者,莫如水在地上。故《比卦》取象于此。比道大明,而后世界大同可期。建万国,亲诸侯,即联合世界上一切国家,而为统一之结构,此大同初步也。《春秋》太平之治,于斯肇端。

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比之为比,人互相下,以互相辅也。互相辅,则各有所畜以相济也,故小畜次比。畜而曰小,比道之始。初行比道,国界种界,未尽泯也。 尚非大通之道,所以畜者小也。《小畜卦》,干下,巽上。六爻之中,唯四为阴爻,余五爻皆阳。 六四以一阴系五阳,下卦三阳,健行方锐。而六四在上以止之,五上二阳,复为阴用,故云一阴系五阳也。 敛群动而养其有余,阴为凝敛。群动谓五阳。阳健于行,是有余也。阴间其中,以敛阳之势,所以养其有余。 故谓之畜。畜而未宏,谓之小畜。《系辞》曰:“小畜,亨。密云不雨,自我西郊。”案六四一阴在上,而近于天。五上皆天位,四近五也。 故为密云之象。李鼎祚曰:“云雨者,阴之气也。”案六以阴居四,而近天,故为密云象。 李氏《集解》云:“四互居兑,西郊之象。”互,体义,详前。《兑卦》以方位言,居西。于时为秋,秋季收成,凝敛之象也。 夫密云不雨,以喻敛而不发,小畜之义也。《象》曰:“风行天上,小畜。此卦干下,巽上。巽为风,乾为天。 君子以懿文德。”此言世运愈进,人类当畜养其力,以增进文明与道德之懿美,畜道唯在乎是。固非凶猘之日修战备者所可伪托也。今列强唯务侵略,平时努力战备,当其未发,亦未尝不曰且畜养吾力也。其实,此等本为人类自毁之痴狂工作,与畜义正相反也。

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

小畜,畜以文德,故礼兴焉。此《履卦》所以次小畜也。履者,礼也。《履卦》,兑下,干上。故有上天下泽之象。乾为天,兑为泽。 《履》之《系辞》曰:“履虎尾,不咥人,亨。”案此卦,六三以阴居阳,三为阳位。 而履二阳,履之下卦,兑也。兑之初二皆阳,六三以柔而履之。 故有履虎尾之象。《彖辞》所谓“柔履刚”是也。夫礼,非由外铄,乃因人心自然之理而为之礼数。自然之理,亦云天理。如事亲,有冬温夏凊之礼,因人子之心自不忍忘其亲,故为之制礼以达之。非人心本无爱亲之理,而故立法以饰之于外也。 礼以自抑为质,礼之质,在于一己之外,知有他人。否则恣小己之私欲,无礼可言。 故有柔顺义。然其持守甚严,有以非礼相干者,虽威势甚盛,必执礼以抗之。虽鈇钺在前,必秉礼以当之。虽外诱极厉,必守礼以绝之。此履之所以体柔顺而行刚健,有履虎尾之象也。不咥人者,内行坚实,不忧虎咥,而虎亦不能咥之,故亨。《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辩上下者,上谓上达,下者下达。《论语》:“君子上达,小人下达。”上达则隆礼,下达反是。上下之辨明,然后民知正趋向,故曰定民志。此中志字,以心之所之言,即趋向义。 《诗》曰:“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唯其不甘下达,故志定如此。

汉以来《易》家皆以辩上下为正尊卑之分。如君尊而臣民卑,男尊而女卑之类,皆有定分而不可易。此非圣人意也,容当别论。汉以后,二千余年经师,其释经皆囿于帝制时代之心习,而不究于大道,深可慨也。

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

人皆由乎礼,即天下之志通。故《泰卦》次履,泰者,通也。《泰卦》,干下,坤上。《系辞》曰:“泰,小往大来,吉亨。”按蜀才云:小谓阴也,大谓阳也。《泰卦》,坤阴往而之外,上卦亦云外卦,坤在上,故名之外。 干阳来而之内。下卦亦云内卦。干在下,故名之内。 谓干气下降,坤气上升,天地之气通也。天者干之象,地者坤之象。 以天地气通,喻万物之情通,所以为泰。《象》曰:“天地交,按交犹通也。 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案虞翻以后为君,非是。后与后通。言泰,然后人道大亨,有以财成天地之道云云。财、裁通。天地之化不齐,如自然界之繁赜奇诡,其势力每足抑伏吾人,而若不可抗者。吾人终必尽其智能以深穷之。自官能所接,以至视听不行之地,无不据实测以推求,探赜索隐乃使自然宝藏,泄尽天机。而吾人得伸于自然之上。凡所以备物致用,设成器以为天下利。因天造地产之宜,而益之以人力,肇创伟大之功化者,无所不用其极。裁成辅相之盛如此。人类之知能,与乾坤之知能,通一无二。岂不伟哉!以左右民者,左者,佐也。右者,助也。此言人互相佐助也。《泰卦》与履相次,履,礼也。人道成至治之休,必非徒恃法治,而礼治其本也。通天下之志,畅万物之情,莫盛于礼。礼者,自抑而不忘乎人,自抑其私,故公。公即通,而能不忘乎人也。 故能互相佐助也。夫裁辅天地者,徒任知能而已。其于通志达情,犹未逮也。必人人相勉于互助,然后群情不隔于形骸,众志无分于彼此,斯乃大通之运。泰安之极也。故言裁辅,而必极其效于左右民。

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

泰之后,次以否者,世界非绝对也。万有本无常也,物不可终通,将变而成否。否,塞也。泰安日久,人将习于偷。偷也者,万恶之源也。万善本乎刚健,万恶成于偷懈,非严于自反者不知也。故泰久而否。《否卦》,坤下干上,言干气不下降,坤气不上升。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系辞》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此言否塞之世,人失其性,而不成为人。故曰匪人,谓非人道也。然人道衰绝时,亦非无孤阳之存,君子为阳之象,匪人之世,犹有君子,即能独存人道者。 但孤阳为群阴之淫势所掩,淫者,不正之谓。 而无以行其志,故曰不利君子贞。王船山曰:“不利君子贞,非利于小人之不贞。亦非君子可不正而利。阴据要津,阴在内卦,是据要津也。 君子无所往而得利,贞且不利,况可不贞乎?然君子虽不利,而固保其贞也。”此言利者,与害相对之辞。大往小来者,阳往外,干在上,上,外卦也。 阴来内。坤在下,下,内卦也。 与泰恰相反。《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避难,不可荣以禄。”世运方否,君子虽欲救天下之溺,而志不获通,则且俭其德以避难。俭德避者,谓隐晦其身,不以德见于世也。 而于乘权处势之徒,弃之如粪蛆。方将以姓字彰于昏俗为耻,而况可荣以禄乎?虽然,君子终不以俭德避难,为处否之常道也。君子固有时不得不出于此,但若以此为处否之大常,则君子唯独善自私而已,复何补于世运?明之季世,吾乡有杜苍略先生者,杜浚,于皇之弟也。于皇事迹,见李元度《清先正事略》。 终身不交一人,不出户。常默然无言,居宅近一小山,每日夕,必登临其上,或望云而啸,或仰天而哭。偶见有人过山下者,即急伏地面,若恶人之瞻视也。如是以终其身。或曰:先生当明之亡,痛心胡祸而至此也。或曰:先生于人生之感,其必有独至而不犹乎人者也。非徒亡国之戚而已。先生人清世,久之始卒。有著述,不示人。临终,索火自焚之。后人竟不可考其思想。先生当否之运,可谓俭德避难矣。余独惜其止乎此也。否之上九曰:“上九,倾否。先否后喜。”案上九,阳刚之极。故能倾覆否运,而使之转泰。其先否极,今乃否倾而泰,则有喜矣。《象》辞俭德避难,自是权时之宜,而上九之爻,特示倾否大义。一倾字,直显回转天地本领,非刚健至极,何能收此奇功。圣学广大,于斯可见。而汉以来诸君子,遇否,只知俭德避难,罕闻有体刚健以任倾否之大业者,何怪世运日下乎!

或曰:“世运一泰一否,是万化之情,无往不复,乃循环之论也。斯与进化论相反欤?”答曰:否,否。世之言循环者,以为今之所见,于古为重规。后之所呈,于今为叠矩。以此言循环,则宇宙唯守其故,往复不已,仍是故物。 而无创新可言矣。大易之义,岂其如是?夫以事物之自相言,则刹那生灭,元无实质,不容暂住。自相犹云自体。参考《新论》《转变章》。 是其创新无已,谓之进化可也。以事物之类型言,则若有大常,前者灭,后者生,而新生者,犹与前物同类也。如后生之人,与前灭之人,同属人之类型。 夫以事物万殊,万殊,即互相对待也。前云世界非绝对者以此。 而各事物之自相,实皆无常,但各有类型而不易。如个人生灭无常,而人之类型,则是有常而不易。 由事物之自相无常,而其类型为不易故,遂于同一类型之事物,虽本生灭无常,而不守其故者。今或见为有实物焉,往而复返,目以循环。如日之朝出于东,夕没于西,常如是往复而不已,则谓之循环也。其实,日之自体,确是刹那生灭,未曾暂守其故。今者东出西没之日,已非昨者东出西没之日。而以今之日,与昨之日,其类型同故,遂觉有实日体,如是出没循环。其实,日体非故,不可以今此之东出西没,为昔之东出西没者也。世运之一泰一否,本无所谓循环。但以前代常否泰迭乘,后世亦常否泰迭乘,故通前后观之,常若古今皆一否一泰之局。此循环之论所由兴。然试深察古今之变,则后世之否或泰,与前代之否或泰,其在精神与物质各方面之表现,要自有各时代特具之点,不可谓后之所为,一切皆返于前之故辙也。《大易》本明刚健日新,与变动不居之盛德,岂可以循环论之曲见,妄测《易》义哉?夫宇宙万象,唯是相对,而非绝对也。克就万象言,故非绝对。若于万象而识其本体,方是绝对。 故老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不美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长短相形”云云。是故世运,否泰迭乘。由其后后,返观前前,虽常在进化之中,而每一进化之阶段,有其泰运,即不能无否运之微伏,而将乘隙以着。有其否运,即亦不能无泰运之微萌,而将乘时以盛。所谓否泰迭乘者以此。 世运进化,似有若干阶段之殊。如狩猎之社会,是一阶段。农业社会,又是一阶段。过此以往,可推知也。 而每一阶段中,各有其所谓否或泰即最后达于吾人理想之大同世界,恐亦不能长泰而无否,或既否而不复泰。恐亦至此为句。 则以世界元为相对,而人间世终无绝对的善与美。佛经说一切众生,皆可成佛。即皆登究竟位,恒无退转。此固宗教家最高之愿望,要亦只可托之于西方极乐国,佛教中有净土宗,其说以为西方有极乐世界,无量诸佛皆生其间。而阿弥陀佛实于此主化,众生诚心念之,即得生西。 非必人间有是境也。大乘有宗言,众生有五种姓。此词若详解,便极繁琐,玆略释大意。盖以众生根器有五种,如具有佛性,及菩萨性者,皆得作佛。不定性者,可作佛,亦可沉溺。小乘则难作佛,唯阐提终不得作佛云。 其阐提者,毕竟无成佛期。世间既有阐提,何得唯有极净之泰而无否乎?然则佛法终亦不离《易》道也。夫万物固常在进化之中,而进化云者,要非一直向上。如佛书设喻有云:若箭射空,箭箭相承,终不退坠。佛书以此,喻进修工夫无间断。 以此策励个人用功,取喻极有妙趣。而人群进化,决不如是。余尝游履危峰,径途险阻,无可直行而前,时须退而旁绕,再图上登。虽在前进长途之各阶段中,尝不免忽前忽却,然通而计之,则只有进前,而未曾后却也。人群进化之程,略近于是。否泰迭乘,为进化中所不能免。亦犹山行之前却不定,前,喻泰。却,喻否。 终必达于高峰耳。若误计否泰迭乘,为反进化之循环论,则其不究理道,而闇于《易》义已甚矣。且进化无终极也,造化固时时毁其成功,而创新不已。人群进化亦无终点,即无圆满之止境。然此非人道之忧,唯常在不圆满中,而后人生有自奋于行健与日新之乐。否则一登止境,更无所事。而人生意义,亦黯淡无足言矣。《泰否》二卦,义趣深广,学者所宜尽心也。

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

否则思通,故《否卦》次以同人。同人之卦,离下干上。干为天,离为火。二至四,互巽。巽为风,天在上,火炎上而从之,得风益炽。参考郑玄《易注》。 是盖否极之世,群众悔祸,渐去昏浊,而向于文明。同人之下卦为离,何妥曰:“离为文明。” 其始必由少数善类,正己以率物。渐成风尚,天下之人皆知向善,而不甘污下,善类多而善气昌,故为火炎于天之象。《系辞》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案同人者,天下之人,皆有向善之心,即皆能去私以同乎人。自私则不能同人,惟心存乎善,便无往而不同人也。 于野者,野谓旷远。同人以廓然大公之心,而无所私匿,故言于野。形容其心量之虚旷广远,无私欲之累也。 同人承否之后,将通天下之志,以除天下之患。非无险阻,故有大川之象。然六二以顺德处中,二者,位之中。 五阳和同,以众君子刚健之德,而当移风易俗之任,险无不济,故曰利涉大川。君子之贞,不利于否之世。今否势既倾,人皆怀善,以与人同。君子秉大公至正之道,而乐与天下人共由之。如风行草偃,无所不利,故曰利君子贞。《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同人,下离,上干,为火炎于天之象。此喻善道大昌,文明之运,世界大同之几也。君子以类族辨物者,天下将进大同,必非以一部分优胜之力,宰制他部分而纳之同轨。必各民族各展所长,各汰所短,于平等之中,有互助之美,是谓类族。员舆之大,洲别壤分。天异气,地异产,辨其物宜,以通有无。财无不均,生无不遂,故言辨物。是故否之世,人道绝而不通。同人之时,人兴于善,而否倾,会通之德大行。君子当否运,所为独立不惧,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不信人道终绝也。

《序卦》篇首,释其数节,用示方隅。余所未释,学者深思而自得之,亦一乐也。

《易》道广大,无不包通。无所不包含,无所不通贯。 汉儒象数,既不究其旨。如大哉乾元,万物资始。此义何等深远,若推演之,即无量文句,亦说不尽。而荀爽释曰:“谓分为六十四卦,万一千五百二十策,皆受始于干也。策取始于干,犹万物之生本于天。”如此作释,便与圣人本旨,全无关涉。汉儒不论何家,其说《易》皆此类。王辅嗣虽扫象数,而纯本老氏虚无之旨,不悟刚健与创新之盛德,其于孔门外王之道,尤漠然未足闻焉。宋明诸师,大抵承辅嗣扫象之流风,而原本性命以立说,但解悟或有未澈,而其言又多拘于日用践履之间。其于治理,又不过敷陈君道、臣道,与上天下泽之分等等义趣。此亦远绍汉儒。 盖本秦以来帝制之思想而释经,分明与圣人范围天地,曲成万物,与时偕行之道,全无似处。二千余年学术,名为宗孔,而实沿秦、汉术数之陋,中帝者专制之毒。《大易》本五经之原,《易》义不明,余经更何可说。余少时,由注疏以窥经,而不悟注疏自为注疏,经自为经。因妄诋圣文,中年以后,始遗注疏,而密探圣意。欲有所造述,而余年且衰矣。后之学者,将有成吾之志,是所望也。注疏虽不得圣意,要不可不读。以前儒之解供吾参考。而虚怀以究圣人之旨,则得失易见。若鄙注疏而不治,亦未见其能穷经也。

《易》义且止于此。《春秋》以下,更不及详。然略提纲要,以待后之达者,何必成之自我乎?

二、春秋及尚书

《春秋》一经,自汉时有以左氏与《公》、《谷》争立。至魏、晋时,为左氏学者有杜预,遂昌言《春秋》非孔子所作。预序《左氏传集解》有曰: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也。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纪远近,别同异也。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周礼有史官,掌邦国四方之事,达四方之志。诸侯亦各有国史。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而已。《孟子》曰:“楚谓之《梼杌》,晋谓之《乘》,而鲁谓之《春秋》,其实一也。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韩子所见,盖周之旧典礼经也。周德既衰,官失其守,上之人不能使《春秋》昭明。赴告策书,诸所记注,多违旧章。仲尼因鲁史策书成文,考其真伪,而志其典礼,上以遵周公之遗制,下以明将来之法。其教之所存,文之所害,则刊而正之,以示劝戒。其余,则皆即用旧史。史有文质,辞有详略,不必改也。故《传》曰:“其善志。”又曰:“非圣人孰能修之。”盖周公之制,仲尼从而明之。左丘明受经于仲尼,以为经者,不刊之书也。故传或先经以始事,或后经以终义。或依经以辩理,或错经以合异。随义而发其例之所重,旧史遗文,略不尽举。非圣人所修之要故也。又曰:“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仲尼从而修之,以成一经之通体。其微显阐幽,裁成义类者,皆据旧例而发义,指行事以正褒贬。”据此所云,杜预直不承认孔子有作《春秋》一事。彼以为《春秋》发凡标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笔之旧章,仲尼从而修之耳。由杜预之说,《春秋》只是史书,不得为经。史之凡例,远承周公。孔子何得尸创作之名?预注左氏,乃宗周公而抑孔子。不知其果何用意。预怀党篡之逆,或因孟氏有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之言,遂抑孔子以逞其奸欤?陆淳《春秋纂例》驳预之说曰:“杜预云,凡例,皆周公之旧典礼经。按其传例云,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然则周公先设弑君之义乎?”又曰:“大用师曰灭。弗地曰入。又周公先设相灭之义乎?”又云:“诸侯同盟薨,则赴以名。又是周公令称先君之名,以告邻国乎?虽夷狄之人,不应至此也。”柳宗元曰:“杜预谓例为周公之常法,曾不知侵伐入灭之例,周之盛时,不应预立其法。”案周公预为鲁史记定义例,断无此事,本不足辨。杜预怀奸心以逞臆说。近时谈今古文者,遂据此,而谓古文家宗周公。不知此乃杜预一人之奸言,何可谓古文家原来有此根本主张乎?

孔子作《春秋》,其说首见于《孟子》。孟子后孔子仅百余年,又自称愿学孔子,其言必不妄。《孟子》《滕文公篇》有云:“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朱子《集注》云:胡氏曰,仲尼作《春秋》,以寓王法。惇典庸礼,命德讨罪,其大要皆天子之事也。知孔子者,谓此书之作,遏人欲于横流,存天理于既灭。为后世虑,至深远也。罪孔子者,以谓无其位,而托二百四十二年南面之权,使乱臣贼子禁其欲而不得肆,则戚矣。愚谓孔子作《春秋》,以讨乱贼。则致治之法,垂于万世,是亦一治也。 又《离娄篇》有云:“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东周承幽、厉之后,文、武之政教久不修,故云王迹熄,民间讽刺之谣,不得上达,故云《诗》亡。《诗》亡, 然后《春秋》作。《诗》亡,则群情之所公好公恶,不得宣达。政制与群俗之不良,皆习焉而莫知为计,故《春秋》不得不作。 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孟子书明言孔子作《春秋》者二处。《公羊》《昭十二年传》有云:“《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也。其词,则丘有罪焉尔。”《春秋》中贬绝讥刺之辞,皆孔子断之以义,而于史之旧文,有所修正。司马迁所谓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云云是也。故孔子自谦曰:丘有罪焉尔。 此与《孟子》其事则齐桓、晋文一节,大同小异。是孔子自明述作之怀,为七十子之徒转相传授,《孟子》、《公羊》,并见称引,绝不容疑。夫曰其义则丘取之,其词则丘有罪焉尔。可见孔子所修之《春秋》,绝非鲁史记之旧,其间所陈甚深宏远之义,用为万世法者。既当时诸侯与霸者之所嫉恶,而孔子行素王之事,又厚自谦退。故曰,其词则丘有罪焉尔。又曰:“知我以《春秋》,罪我以《春秋》。”孔子作《春秋》之深意,既于此可征矣。使如杜预之说,只是钞录旧史,则孔子何故曰其义则丘窃取,又云知我罪我,皆以《春秋》哉。

孟子之后,董仲舒为醇儒。《史记》《儒林传》曰:“言《春秋》,于齐、鲁自胡毋生。于赵,自董仲舒。”仲舒,广川人也。以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汉兴至于五世之间,惟董仲舒名为明于《春秋》。其传,公羊氏也。仲舒作《春秋繁露》有云:“孔子明得失,差贵贱,贵义而贱利。 反王道之本,讥天王以致太平。刺恶讥微,不遗大小。善无细而不举,恶无细而不去。进善诛恶,绝诸本而已矣。”《繁露》演《公羊》义,以《春秋》为孔子作。与孟子之言,适相符应。《史记》《太史公自序》云:“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文成数万,其旨数千。万物之聚散,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又曰:“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又曰;“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言:“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吾欲托之空言,不如载之行事之深切着明也。’”《孔子世家》:“子曰:“弗乎!弗乎!君子病殁世而名不称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约其辞文,而指博,故吴、楚之君自称王,而《春秋》贬之曰‘子’。践土之会,实召周天子,而《春秋》讳之曰,‘天王狩于河阳’。推此类以绳当世,贬损之义。后有王者举而开之。《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详史公所言,皆闻之董生。是《春秋》为孔子作,自孟子、公羊以来,累世群儒,都无异说。晋范宁《谷梁传集解序》曰“昔周道衰陵,乾纲绝纽,礼坏乐崩,彝伦攸斁,弑逆盗篡者国有,淫纵破义者比肩。中略。 孔子睹沧海之横流,乃喟然而叹曰:文王既没,文不在玆乎?言文王之道丧,兴之者在己。于是就太师而正《雅》《颂》,因鲁史而修《春秋》,按修犹作也。因鲁史而修之,则《春秋》与旧史不同可知。 于时则接乎隐公。故因玆以托始,该二仪之化育,赞人道之幽变”云云。据此,则《谷梁》之后学,亦皆知《春秋》肇修于孔子。与《公羊》传授相同。《礼记》《中庸》曰:“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郑玄注曰:“此以《春秋》之义,说孔子之德。孔子祖述尧、舜之道,而制春秋。而断以文王、武王之法度。”《春秋传》曰:“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其诸君子乐道尧、舜之道欤?”又曰:“是子也,继文王之体,守文王之法度。”又曰“王者熟谓?谓文王也。此孔子兼包尧、舜、文、武之盛德,而着之《春秋》,以俟后圣者也。律,述也。述天时,谓编年,四时具也。袭,因也。因水土,谓记诸夏之事,山川之异”,据此,则孔子作《春秋》,《中庸》已有明征。《说苑》《至公篇》:“夫子道不行,退而修《春秋》。精和圣制,上通于天而麟至,此天之知夫子也。故夫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礼记疏》引《钩命决》云:“丘为制作之王。”《书疏》引王愆期注《公羊》,以为《春秋》制文王,指孔子耳。非周昌也。夫孟子之时与地,邻接圣人,其言孔子作《春秋》,自可信据。两汉诸儒去古未远,亦无有谓《春秋》只是鲁史而非孔子所作者。足征七十子后学传授全同。杜预生于魏、晋之世,独以奸心,而造臆说。欲以圣人制万世法之大经,降为记事之史书。又尊周公以抑孔子。无忌惮已极矣。

释《春秋》经者,最古厥惟三传。曰《公羊传》,曰《谷梁传》,曰《左氏传》。三传当以《公羊》为主。孔子大义微言,惟《公羊》能传之。太史公曰:《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其于当时行事得失,一断以礼义。是谓大义。若三世义,则微言也。 《谷梁》,昔人以为小书,于大义颇有得,而不足发微言。左氏则记事之史耳。汉博士谓其不传《春秋》,诚然。今以次略述于后。

《左氏传》,决为左邱明作,但其书,非邱明原本。越匡始谓左氏解经,浅于《公谷》,诬谬实繁。若邱明才实过人,岂宜若此?王安石《左氏解》,疑左氏为六国时人者十一事。而其书不传。郑樵六经奥论》,断定左氏非邱明。曰,左氏终纪韩、魏智伯之事,又举赵襄子之谥,若以为邱明,自获麟至襄子卒,已八十年矣。使邱明与孔子同时,不应孔子既没七十有八年之后,邱明犹能著书,此左氏为六国时人,明验一也。左氏记战于麻隧,秦师败绩,获不更女父。又云:秦庶长鲍,庶长武帅师,及晋师战于栎。秦至孝公时,立赏级之爵,乃有不更庶长之号。明验二也。左氏云:“虞不腊矣。”秦至惠王十二年初腊,明验三也。左氏师承邹衍之说,而称帝王子孙。案齐威王时,邹衍推五德终始之运,明验四也。左氏言分星,皆准堪舆。按韩、赵、魏分晋之后,而堪舆十二次,始于赵分,曰大梁之语,明验五也。左氏云:“左师展将以公乘马而归。”案三代时,有车战,无骑兵。惟苏秦合从六国,始有车千乘骑万匹之语。明验六也。左氏序吕相绝秦,声子说楚,其为雄辨狙诈,真游说之士,捭阖之辞。明验七也。左氏之书,序晋、楚事最详。如楚师熸犹拾沈等语,则左氏为楚人,明验八也。据此八节,以断定左氏非邱明,是为六国时人。王应麟曰:“八世之后,其田氏篡齐之后之言乎?公侯子孙,必复其始。其三卿分晋之后之言乎?其处者为刘氏。其汉儒欲立左氏者所附益乎?或问伊川曰,左氏是邱明否?曰《传》无邱明字,不可考。”朱子亦谓《左传》有纵横意思,不腊是秦时文字二条。盖本郑樵。腊祭,据《史记》张守节《正义云.,秦惠文王始效中国为之。则以不腊为秦时文字,正未足据。 林黄中谓《左传》“君子曰”是刘歆之词。刘逢禄以左氏凡例,书法,皆出刘歆,其说虽未必尽然,歆当有所附益改窜。如《传》载韩厥称赵盾之忠,士鞅称乐书之德。弑君之贼,为其奸党所赞美。而史无诛绝之辞,理不应尔。想是刘歆有所删削,史墨君臣无常位云云,正为逐君之贼张目。明与《论语》贬三家意思不符。有难:“《春秋》张三世,欲致太平之美。君无道,自可弑,而胡为拥护君权乎?”答曰:《春秋》义通三世,据乱与升平世,皆未能废君也。乱贼之弑君父,逞兽欲而灭天理,其罪不可不诛。若夫升平进太平之道,明无首以张民主,去独裁以舒众志,则又是一义。岂乱贼之行,可托于此乎?《春秋》义旨宏远,不当执一端以求之。 传载《史墨》之词,刘歆必有改窜处。

自赵匡以后,辨左氏者,多不以左氏为《论语》之邱明。余以为论经籍者,当征诸《史记》。史公世为史官。博识旧闻,且生当汉初,去古未远,其所记述,自可信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曰:“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洽。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邱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据此,则史公以《左传》作者为鲁君子左邱明。此与《论语》之左邱明当是一非二。《论语》《公冶长篇》: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邱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邱明耻之,丘亦耻之。”详此,则孔子于邱明,举其姓字而不名,邱明当是字。《史记自序篇》“左邱失明,厥有《国语》”,言左邱而遗“明”字者,以行文之便,从省略故。 足见其非弟子。《论语》孔子于弟子,皆名之。 史公称之为鲁君子,而别于七十子之徒,正与《论语》合。据孔子所称美之辞,则邱明是一严正之史家。刘歆谓其好恶同于圣人是也。史公《自序》,称其有《国语》,则邱明之精熟于史事可知。孔子作《春秋》,虽因鲁《史记》而论次其行事,但其取义,则纯由孔子发抒己意,以制万世法。其说既不便于当时天子诸侯及大夫,故口授七十子之徒,使转相传授。盖孔子所修之《春秋》,与其所因之《史记》原本,绝不相同。七十子传授口义,必渐漓其本事。邱明为史家,必欲保存史实。故惧弟子各安其意,失其真。遂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据此,则邱明之传,大抵不依弟子所受孔子口义,而只就孔子所因《史记》原本,考订其本事,以存旧史之真。其自称《左氏春秋》,殆与孔子之《春秋》并行,实非为孔子《春秋》作传也。孔子制万世法,是为经学。邱明则保存史实,只是史学。刘歆欲立左氏,以邱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为言。而博士惟争邱明不传《春秋》,并不谓作传者非邱明也。可见博士之论,与《史记》所载之事实全同。作传者为邱明,汉人承晚周传授,都无异说。后人妄兴疑难,徒为多事。如郑樵所举八节,其中亦有谬误,腊祭不始于秦,张守节《正义》已言之。《春秋》时伯者,齐桓虽盛而不久,独晋、楚两强相争持。序晋、楚事最详,纪其实也。若以此断左氏为楚人,果何义据?左师展以公乘马而归,不足为骑兵之证,近人己有辨驳。故以左氏为六国时人者,其说不足成立。唐、宋人疑左氏非邱明,大抵疑《左传》文字有诬谬处,或涉及六国时事。不知古代简策,易致残脱,后世好事者,妄为附益,或以更私意改窜。如《文十三年传》,其处者为刘氏。刘炫、孔颖达已明言汉儒插此以媚世。此特偶举一事言之,其他增窜处当不少。《汉书刘歆传》曰:“初《左氏传》,多古字古言,学者传训故而已。及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刘逢禄以为刘歆改窜传文,其说决不尽诬,且非独刘歆而已。如涉及六国时事者,当由战国季世之为左氏学者所增益。如庄子书末后诸短篇,显为其后学所增入。即杂篇中,亦时有增窜处,前人论及此者已多。古书全无后人改窜者盖甚少。《左传》之失其真,当六国之季世已然,不必自刘歆始也。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曰“左氏后于圣人,未能尽见列国宝书。又未闻口授微言大义,惟取所见载籍,如晋《乘》楚《梼杌》等相错编年为之。本不必比附夫子之经,故往往比年阙事。刘歆强以为传《春秋》,或缘经饰说,或缘本文前后事,或兼采他书以实其年。如此年之文,或即用左氏文,而增春夏秋冬之时。遂不暇比附经文,更缀数语。要之,皆出点窜,文采便陋,不足乱真也”云云。逢禄谓《左传》不为传《春秋》而作,此说自是。盖邱明惧七十子之徒,承尼父口义,而渐变乱不修《春秋》之本事。《公羊》所引不修《春秋》,即孔子所因之鲁《史记》原本。 故复因《史记》原本而作传。使与孔子《春秋》并行,得存旧史之真。邱明本意如此。汉博士谓其不传《春秋》,决非诬妄。逢禄于此承汉博士之说,固是。但又疑左氏非邱明,而谓其后于圣人。则又苟异汉博士,而逞无稽之谈也。惟刘氏考证左氏传文,与经之年月相附。则传文阙者甚多。如隐二年,纪子帛、莒子盟于密。《证》曰:“如此年左氏本文全阙,所书皆附益也。”十年六月戊申,《证》曰:“十年左氏文阙。”桓公元年,证曰:“是年左氏文阙。”七年冬,曲沃伯诱晋小子侯杀之。《证》曰:“即有此事,亦不必在此年。是年左氏文阙。”九年冬,曹太子来朝。《证》曰:“是年左氏文阙。《巴子篇》年月无考。”十年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是年左氏文阙。《虞叔篇》年月无考。十一年,《证》曰:“楚《屈瑕篇》年月无考。”十二年,《证》曰:“是年左氏文阙。楚《伐绞篇》当与《屈瑕篇》相接。年月亦无考。”十三年,《证》曰:“是年亦阙。《伐罗篇》亦与上相接,不必蒙此年也。”十四年,《证》曰:“是年文亦阙。”十六年,《证》曰:“是年亦阙。”十七年,《证》曰:“是年文盖阙。”庄元年,《证》曰:“此以下七年文阙。楚《荆尸篇》、《伐申篇》年月亦无考。”十三年,十五年,十七年,证曰:“文阙。”详刘氏所举阙文极多。论者以为,《左氏传》不解经,固有合于汉博士之说。然邱明作传,期于对照经文,存其本事。凡言经者,皆指孔子所修之《春秋》,他处仿此。 不应阙文如是之多,故知见存《左传》,非邱明原本。《汉志》《春秋》古经十二篇,班氏无注。钱大昕曰:“谓左氏经也。汉儒传《春秋》者,以左氏为古文。《公羊》、《谷梁》为今文。称古经,则知其为左氏矣。”汉志又载有《左氏传》三十卷。班氏注云:“左邱明,鲁太史。”说者谓左氏经与传各为单行本。故《汉志》分载之。今左氏古经本,已不可考。甚足惜也。使其尚存,则见存《左传》之阙文,可资考核。而不修《春秋》之文,与经文犹堪对照。史公谓孔子兴于鲁,而次《春秋》。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者。必曾亲见左氏古经。非臆说也。

《谷梁传》,为谷梁氏作,谷梁氏之名,传说不一。桓谭《新论》云:“左氏传世后百余年,鲁人谷梁赤为《春秋》,残亡,多所遗失。”应劭《风俗通》云:“谷梁子名赤。子夏弟子。”麋信则以为秦孝公同时人。阮孝绪则以为名俶,字元始。《汉书艺文志》颜注云:“名喜。”《论衡》《案书篇》又云“谷梁置。”岂一人有四名乎?抑如公羊之祖孙父子相传非一人乎?名赤,见桓谭《新论》。《新论》较为近古,故后人多从之。桓谭云:“左氏后百余年。麋信以为与秦孝公同时。王应麟曰:传载尸子语,而尸佼与商鞅同时。故麋氏以谷梁子为秦孝公时人。 《史记》秦孝公渠梁之元年,距获麟百有二十一年。是麋信与桓谭之说相合也。《风俗通》谓谷梁氏为子夏弟子,殊无据。或《谷梁》尝受业于子夏之后学,遂妄传为亲受经于子夏耳。《史记》儒林传曰:“瑕邱江生为《谷梁》《春秋》。自公孙宏得用,尝集比其义,卒用董仲舒。”《汉书》《儒林传》曰:“瑕邱江公,受《谷梁春秋》及《诗》于鲁申公,传子至孙为博士。武帝时,江公与董仲舒并。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江公呐于口,上使与仲舒议,不如仲舒。而丞相公孙宏,本为《公羊》学,比辑其义,卒用董生。于是上因尊《公羊》家。诏太子受《公羊春秋》,由是《公羊》大兴。太子既通,复私问《谷梁》而善之。其后浸微。宣帝即位,闻卫太子好《谷梁春秋》以问丞相韦贤,长信少府夏侯胜,及侍中乐陵侯史高,皆鲁人,言《谷梁》子本鲁学,《公羊》氏乃齐学也。宜兴《谷梁》,由是《谷梁》之学大盛。”案《谷梁》只暂盛于宣帝之时,终不足与《公羊》并行。郑樵曰:“《儒林传》,学《公羊》者凡九家,而以《谷梁》名家,独无其人。此所谓师说久微也。瑕邱江公既无传于后。范宁当晋世,作《谷梁传》《集解》。自谓所见释《谷梁》者近十家,皆肤浅末学,不经师匠,辞理典据,都无可观。”今唯范氏《集解》见存,亦无精采。清季,钟文烝依范书作《补注》,虽远过范氏,然以章句之卑识,欲扬《谷梁》以抑《公羊》,多见其不知量也。郑玄论三传曰:“左氏善于礼,《公羊》善于谶,《谷梁》善于经。”此无识之言。朱子曰:“左氏说礼,皆是周末衰乱不经之礼,无足取者。”《公羊》实不言谶,汉儒以谶附《公羊》耳。《谷梁》于三世义,全无所知。岂得为善于经乎?

《公羊传》,《汉书》《艺文志》:《公羊传》十一卷。班固自注曰:“公羊子,齐人。”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引戴宏《序》云:“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其子平,平传其子地,地传其子敢,敢传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共弟子齐人胡毋子都,著于竹帛。”何休《解诂序》:“恨先师观听不决,多随二创。”彦《疏》云:“此先师,戴宏等也。戴宏作《解疑》论。难左氏,不得左氏之理,不能以《正义》决之。故云观听不决。”陈立疏曰:“戴宏不知何时人。”案戴宏自在何休前,彦明见其书。陈立疑之,非也。 彦《疏》、《唐志》不载。《崇文总目》始著录。董逌《广川藏书志》称,世传徐彦不知时代。明人考疏中邲之战一条,犹及见孙炎《尔雅注》完本知在宋以前,又葬桓王一条,全袭用杨士勋《谷梁传疏》。知在贞观以后,故定为唐人。而王呜盛疑其即北史之徐遵明,亦无确证。彦疏引《戴宏序》自可据。何休《解诂》。隐二年,纪子伯,莒子盟于密条下,有云:“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时远害,又知秦将燔《诗》《书》,其说口授相传。至汉,公羊氏及弟子胡毋生等,乃始记于竹帛。”彦《疏》引《戴宏序》与休说大同。宏《序》详公羊氏五世之传。在两汉自甚明白彰着。休注偶从略耳。《汉书》《儒林传》:“胡毋生,字子都,齐人。治《公羊春秋》。为景帝博士。与董仲舒同业。仲舒著书称其德。年老,归教于齐。齐之言《春秋》者宗事之。公孙宏亦颇受焉。”太史公云:言《春秋》于齐、鲁,自胡毋生。于赵,自董仲舒。而又云:汉兴至于五世之间,惟董仲舒名为明于《春秋》,其传,公羊氏也。似于仲舒推崇独重。可见西汉公羊之学,董氏为盛。班固言仲舒称胡毋生之德。何休《解诂序》谓略依胡毋生条例。即固与休之言推之,可见东汉人又重胡毋生之学。彦《疏》云:“胡毋生虽以公羊《经传》,传授董氏,独自别作条例。故何氏取之以通《公羊》也。”此则彦《疏》诬妄。史公只谓言《春秋》者,于齐鲁自胡毋生,于赵自董子。班固亦只言胡毋生与董子同业。皆不言胡毋生以《公羊经传》传授董子。彦《疏》欲尊胡氏,而于迁记固书,两无所考,诚诬妄之极也。仲舒承公羊之传,《史记》有明文。《汉书》亦谓胡毋生与仲舒同业,二人并为孝景时博士。年辈当相若,或同师公羊寿欤?

孔子作《春秋》,其说既不便于当时天子诸侯,《史记》《太史公自序》:种《春秋》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 故不着竹帛,而口授七十子。公羊高亲受之子夏。世传口义。至玄孙寿乃与弟子胡毋生,著于竹帛。同时董仲舒,著《春秋繁露》。十七卷,见存。 广大精微,盛弘《公羊》。其后何休作《解诂》。虽云依胡毋生条例,而义据亦大同《繁露》。故治《春秋》者,当本之董、何。左氏本不传《春秋》,《谷梁》实出《公羊》后。庄二年,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谷梁传》有云:“其一曰君在而重之也。”此所谓“其一曰”云云者,即指《公羊传》“君存焉尔”之语。隐二年,无骇帅师入极,八年无骇卒。《谷梁传》皆两说。亦足征其曾见公羊之书而附益之。此上二条,见刘原父《权衡》。陈澧谓《谷梁》不得亲受子夏。盖生公羊之后,而研究《公羊》之说,或取之,或不取,或驳之,或与己说兼存之。其所发见颇多,确然不诬。玆不及述。皮锡瑞亦赞同陈氏说。《谷梁》虽粗识大义,而不知存微言。实与夫子作经本旨无关。《春秋》有大义,有微言。大义者,如于当时行事,一裁之以礼义。家铉翁谓之因事垂法是也。《榖梁》于此,尽有得处。晁说之曰:《谷梁》晚出于汉,因得监省左氏公羊之违畔而正之。至其精深远大者,真得子夏之传。说之虽未足知言,然以《谷梁》出《公羊》后,却不误。《榖梁》即事而明其是非,大体平正。说之盖有见于此。微言者,即夫子所以制万世法,而不便于时主者也。如《公羊》之三科九旨,多属微言。《谷梁》于此,却避而不道。此其智不足以知圣人故也。说之称其精深远大,可谓寡识。《谷梁》承《公羊》而不达其冲旨。使两汉无董、何,则《公羊》之学遂绝,而春秋一经之本意,终不得明于后世矣。钟文蒸《谷梁补注》卷首《论经篇》曰:《公羊》之三科九旨,皆不足言矣。文蒸固陋如此,由其习于谷梁氏之说,而不求超悟故也。 余今玆所讲唯据《公羊》,而于《左》、《谷》,不欲及之。

董子《对策》云:“孔子作《春秋》先正王,而系以万事。见素王之文焉。”卢钦《公羊序》云:“孔子自因鲁《史记》而修《春秋》,制素王之道。”《公羊疏》引《春秋》说云:“伏牺作八卦,丘合而演其文,渎而出其神,作《春秋》以改乱制。”据此等文,盖以孔子《春秋》之作,乃通万世而权其变,以制治法,仁及未来世无量众生而无穷竭,所以为素王也。董子言《春秋》先正王。《公羊传》曰:“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此云文王,实非主谓周昌,乃假以明含育天下万世之仁道。假者,假借。如《易乾卦》之龙,假以明乾元。《春秋》即假文王,以明仁道。 孟子学《春秋》,其七篇言仁政,每称文王,即《春秋》之旨也。孔子为《春秋》制作之主,亦以素王自命。乃当仁不让之义。后人必谓孔子不合自号素王,则以俗情而度圣心,大谬不然也。《家语》称齐太史子余叹美孔子言,天其素王之乎?素,空也。言无位而空王之也。 孔子曰:“文王既没,文不在玆乎?”是孔子以素王自居之证也。故《春秋》言王,有二义:一曰假文王以明仁道。二曰孔子自居素王,制万世法,亦假文王以明己志也。孔子作《春秋》,本为万世制法。而汉儒乃有《春秋》为汉制法之说。如郑玄《六艺论》云:“孔子既西狩获麟,自号素王,为后世受命之君,制明王之法,此意为刘帝制法也。”《解疑论》云:“圣人不空生,受命而制作。所以生斯民,觉后生也。西狩获麟,知天命去周,赤帝方起。麟为周亡之异,汉兴之瑞。故孔子曰:‘我欲托诸空言,不如载诸行事。遂修《春秋》。’又曰:‘周灭火起。汉以火德王。 薪采得麟。《春秋》为汉制,明矣。’”《解疑论》据彦《疏》,则戴宏所作。乃何休所谓为先师者。 此特略引二家之说,汉儒盖无不持此论者。而纬书之文甚荒诞,其为汉人附会无疑。《春秋纬演孔图》血书端门之说,最荒诞不经,而何休《解诂》,于哀十四年引其文。盖东汉人重谶纬故也。 昔孔子成《春秋》,制万世法,对于君权时代之乱制,力主改革,故有知我罪我之叹。孟子言周制不可详,由诸侯恶其害己,而皆去其籍。秦政时,儒生复经焚坑之祸,公羊传亲受经子夏,世传口义,而不敢著于竹帛。至四世孙寿,乃与弟子胡毋生共着竹帛。可见当时儒者避祸之心理。寿与胡毋生以口义笔之收册,必多所变易。而其微言之大者,又不可尽没而无传也。于是投好时主,托为为汉制法。如纬《书》云:“得麟之后,天下血,书鲁端门曰:趋作法。彦《疏》引此文,解云:“疾作王者之法也。 孔圣没,周姬亡。彗东出,秦政起。旧解云:秦始皇名政。 胡破术,旧解云:二世名胡亥,继政而破先王之术也。 书记散,孔不绝。旧解云:书契纪纲,尽皆散乱。唯有孔氏《春秋》口相传者,独存而不绝。 子夏明日往视之,血书飞为赤鸟,化为白书,署曰《演孔图》。中有作图制法之状。孔子仰推天命,俯察时变,却观未来,豫解无穷,知汉当继大乱之后,故作拨乱之法以授之。”据此,可知为汉初《公羊》家所托,冀以免害。盖公羊氏之徒,“惧《春秋》将行世,其中多非常异义,可怪之论,见嫉于时。”此何氏《解诂序》中语。 所谓非常异义及可怪之论,大抵皆夫子掊击当时乱制,及为未来世人类之利乐计者,必多甚深高远之理想,为当时人所震骇而不易喻者。公羊寿与胡毋生既畏祸,其着竹帛时,必多所遗弃,而未敢公然传世。故今求之经传,亦多不可见。何休当汉世,公羊家口义,当犹有流传。其序称《春秋》多非常异义可怪之论,而作《解诂》时,亦不敢尽笔之于书。后之疏家,乃以浅见,强于经传取证,而皆失其旨。自纬书巧附为汉制法之文,而群儒亦皆依纬书以张大其说。初时本期远害,后则更以取媚时主,而后之人犹不辨其伪,岂不惑欤?皮锡瑞曰:“《春秋》为后王立法,虽不专为汉,而汉继周后,即谓为汉制法,有何不可?且在汉言汉推崇当代,不得不然。今人生于大清,大清尊孔教,即谓为清制法,亦无不可。”锡瑞此解,卑陋邪谬已极。《春秋.之道,归于去尊以伸齐民,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是不容有统治阶级也。人民皆得自治自由自尊自主,所以致太平。 诛暴以兴灭绝。吴楚及秦,皆持侵略主义,《春秋》皆狄之。兴灭国,继绝世,《春秋》大义也。 汉之帝制,清人覆二帝三王之统,皆《春秋》之所必诛绝而不容宽假也。而云《春秋》为彼制法乎?圣人制万世法,将使群生随时而进于善,万物各得其所,岂为专制或凶猘之徒制法,以鱼肉兆庶乎?

孔子之道,内圣外王。其说具在《易》、《春秋》二经。余经《诗经》、《书经》、《礼经》、《乐经》(即《乐记》)。 皆此二经之羽翼。《易经》备明内圣之道,而外王赅焉。《春秋》备明外王之道,而内圣赅焉。二经制作极特别,皆义在于言外。《易》假象以表意,惟王辅嗣能知之,而俗儒恒不悟也。《春秋》假事以明义,孔子已自言之。孟子引孔子曰: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而汉、宋二派之儒,罕能得其旨。皮锡瑞曰:“孔子自明作《春秋》之意曰:‘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深切着明。后人亦多称述,而未必人人能解。’”《春秋》一书,亦止是载之空言,如何说是见之行事?即后世能实行《春秋》之法,见之行事,亦非孔子之所及见,何以见其深切着明?此二语,看似寻常之言,有令人百思而不得其解者。必明于《公羊》借事明义之旨,方能解之。盖所谓见之行事,谓托二百四十二年之行事,以明褒贬之义也。孔子知道不行,而作《春秋》。斟酌损益,立一王之法,以待后世。然不能实指其用法之处,则其意不可见。即专著一书,说明立法之意如何,变法之意如何,仍是托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使人易晓。犹今之大清律,必引旧案,以为比例,然后办案乃有把握。故不得不借当时之事,以明褒贬之义。即褒贬之义,以为后来之法。如鲁隐非真能让国也,而《春秋》借鲁隐之事,以明让国之义。祭仲非真能知权也,而《春秋》借祭仲之事,以明知权之义。宋襄非真能仁义行师也,而《春秋》借宋襄,以明仁义行师之义。所谓见之行事,深切着明,孔子之意盖是如此。故其所托之义,与其本事不必尽合。孔子特欲假借之,以明其作《春秋》之义。使后之读《春秋》者,晓然知其大义所在。较之徒托空言而未能征实者,不益深切而着明乎?三《传》,惟《公羊》家能明此旨。又曰:《春秋》初年,王迹犹存。及其中叶,已不逮《春秋》之初。至于定、哀,骎骎乎流入战国矣。而论《春秋》三世之大义,《春秋》始于据乱,即借隐、桓、庄、闵、僖,为据乱世。中于升平,即借文、宣、成、襄为升平世。终于太平,即借昭、定、哀为太平世。世愈乱,而《春秋》之文愈治,其义与当世之事正相反。盖借十二公时代之行事,而假说三世。以明通变不倦,随时创进之义。《易》曰通其变,使民不倦。不倦,即随时创造而常新,进化无息也。 与大《易》穷变通久之旨,相发明也。《易系辞传》曰:“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公羊》何氏注云:至所见之世,着治太平。疏曰,所见昭、定、哀世,亦非太平。但《春秋》着治太平于此世也。即借所见昭、定、哀世,以着明太平之治应如何耳。 故文、宣、成、襄之世,亦非实升平,《春秋》之义,治之升平尔。即借文、宣、成、襄之世,以着升平之治应如何耳。 《公羊》家明言借事明义,而为左氏之学者,必欲以考订史事之眼光,而论圣人之经,岂不惑哉?

左氏是史学,古文家虽亦作此说,但言今古文者,必欲张而大之,以为古文皆祖周公,皆是史学。今文始是宗孔子,始是经学。此乃大谬不然。西汉《公羊》学盛,以左氏本不传《春秋》,故摈之。刘歆谓左氏亲见夫子,何尝不宗孔氏。杜预去古已远,以奸心而饰邪说,本不足道。何可据此以为今古学不同祖之证哉?近世谈今古文者,妄事张皇,甚无谓。

《易》《春秋》二经,并为名学之宗。《春秋》以正名为先。董子《繁露》推演《公羊》之义,其《深察名号篇》曰:“古之圣人,謞而效天地,谓之号。謞音孝。謞,謞声。太古之圣,俯仰之间,睹天地万物,而不安于茫然无所析别也。故欢謞而思有以则效之。 鸣而命施,谓之名。呜者,音声。命施者,循物之实,而不违其则。因以效法其实,而命之名。故曰命施。 名之为言,鸣与命也。号之为言,謞而效也。”又曰:“号凡而略。凡者,都凡。 名详而目。目者,偏辨其事也。偏辨者,于事物之散殊,而以分析之术求之。《荀子》所云散名之加于万物者。由分析至精,而随物各为之名也。 凡者,独举其大事也。董子亦曰:号者,号其大全。谓玄名与公名也。 享鬼神者号,一曰祭。祭之散名,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烝。猎禽兽者号,一曰田。田之散名,春苗,秋搜,冬狩,夏称。物莫不有凡号,凡号,谓玄名与公名。 号莫不有散名。如是,是故事各顺于名,事物万殊矣,而有散名以举其自相。有凡号以举其共相。乃至赜而不可乱,故曰事各顺于名。 名各顺于天。天者,自然义。名者,因事物之实而命之,无淆乱也。 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名发于人,而应于天理。故天人合一。 同而通理,依于散殊,而求其统类。观其会通,是谓同而通理。 动而相益,先物而起判断,征之动用,而效益不爽,是谓动而相益。 顺而相受,各个命题,于其全体系中,互相顺成,而无相违反,是谓顺而相受。 谓之德道。德者,得也。道者,由义。思维所以得成规范,而行为所必由也,故云谓之德道。 诗曰‘维号斯言,有伦有脊’,此之谓也。伦者伦序。脊者,脊理,即条理或规范等义。 又曰:‘名生于真,非其真,弗以为名。’名者,圣人之所以真物也。名之为言真也。故凡百讥有黮黮者,黮,深黑色,喻不明也。 各反其真,则黮黮者还昭昭耳。凡有不明于理,而受讥责者,诚能反而求真,则不明者,必转而为明。 欲审曲直,莫如引绳。欲审是非,莫如引名。名之审于是非也,犹绳之审于曲直也。诘其名实,观其离合,则是非之情,不可以相谰已。中略。 《春秋》辨物之理,以正其名。《庄子》曰:《春秋》以道名分。从来解者,皆以名分,为辨上下之等。此以帝制思想附会,实非《春秋》旨也。案分者,分理。辨物之理,以正其名,是曰名分。 名物如其真,不失秋毫之末。故名陨石,则后其五。见僖十六年。闻其磌然,陨也。视之则石,察之则五。 言退鹢,则先其六。亦见僖十六年。《孔丛子》、平原君曰:至精之说,可得闻乎?答曰:其说皆取之经传,不敢以意。《春秋》记六鹢退飞,睹之则六,察之则鹢。 圣人之谨于正名如此。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五石六鹢之辞是也。”如上所述,董子发明《春秋》名理,已见大概。其曰:《春秋》辨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如其真。又曰:名者,圣人之所以真物也。名之为言真也。此与以名为假诠者固殊。如火之一名,所以诠火。而名非火,故口呼火,不得热与燃。故曰:名者,假诠也。 然名必如其真。如火之名,必诠于能燃之物。而不诠于湿润之物,故口呼火,而应者不以水。 是名必应实。即如人之公名,如张人,李人是散名,而入则是公名。 依于各个人所具之实德,而立此名,彼视公名纯为思想所抽象而撰成之空名者,如中世纪之唯名论。 自是一偏之论。至董生之言凡号,似属公名。如所举祭与田之例。 而实亦兼摄玄名。如天、道、性、命等名。 若其言同而通理,动而相益,顺而相受,此三者实为逻辑上甚深宏大之义。晚近言名理者,亦多能征详此义。

《尹文子》曰:形以定名,形者,意象或概念也。 名以定事,事以验名。察其所以然,则形名之与事物,无所隐其理矣。《墨子》曰:“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详二家之言,其源皆出于《春秋》也。而孙卿名学,直绍《春秋》,又不待言矣。

《春秋》与大《易》相表里。《易》首建乾元,明万化之原也。而《春秋》以元统天,与《易》同旨。《春秋》托始隐公,而于其即位之始年,首书元年春。春者,天时也。先言元而后言春,明乾元始万物而统天之义,与《易》《乾卦》《彖辞》合也。 何氏解诂于隐元年,发其义云:“变一为元。旧解云:元年以下。有二年三年等。则知始年宜云一年。今不言一年,而变言元年,故知元者,别有取义。 元者,气也。气者,大用流行之称。参考《新唯识论》。 无形以起,无形者,大用之开发的方面,《新论》所云辟也。此无形象,故曰无形以起。 有形以分。有形者,大用之凝聚的方面,《新论》所云翕也。翕便成物,物乃散殊。故云有形以分。 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余谓,气者,太极之显。譬如众沤,为大海水之显。故于气,而识其本体。则亦可名以太极也。《易》谓之乾元也,天地万物皆资始乎一元。一元者,太极显为大用也。《春秋繁露》《重政》云“唯圣人能属万物于一而系之元也。按董子此语,最深邃,学者宜虚怀深玩之。 故不及本所从来而承之,不能遂其功。按此上疑有脱文。万物所从来者,谓之元,物若不能本其所从来之理,而承之以不失,则何以遂其生育之功乎?万物并育者,由同禀一元之真,而承之以各畅其生耳。 是以《春秋》变一谓之元,元犹原也。按天地万物由之而成,故说为万化之原。 其义以随天地终始也。按此谓天地万物所以成终成始,皆元为之。 故元者,为万物之本,而人之元在焉。安在乎,乃在乎天地之前”云云。详此言,人之元,即是万物之元,非有二元也。元者,绝待而自存,故曰在乎天地之前。夫天地乃形物之最大者,天地本资始乎元,则一切物莫非元之所为。天地万物皆以元为其实体,而元更无所待,故云在天地之前也。《重政》又曰:“人始生有大命,是其体也。”又《王道》云:“《春秋》何贵乎元而言之。元者,始也。元者,《易》云乾元也。《易》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言乾元者,万物所共资之以始也。故元有始义,谓其始万物也。 言本正也。”元者,万物之本。是乃清净纯善,至正而无倒妄者也,故云本正。物禀此至正之理以生,必全其所受之正,而无伤之,人道乃太和也。 又《玉英》云:“谓一元者,大始也。王弼曰:一者,数之始也。物之极也。《尔雅》:元,始也。《春秋元命苞》曰:孔子曰:某作《春秋》,始于元,终于麟。王道成也。 知元年志者,大人之所重,小人之所轻。”《论语》:君子务本。孟子云立本。《中庸》云:尊德性。此皆《春秋》始于元之意,故云大人所重,小人不知本,故轻。 又《汉书》《董仲舒传》曰:“臣谨按《春秋》谓一元之义,一者,万物之所从始也。元者,辞之所谓大也。谓一为元者,视大始而欲正本也。”如上所述,可见董子言《春秋》,首发明元义,以为此经之宗极。与《大易》首建乾元同旨。内圣外王之学,其源底在是也。夫元者,万化之宗主,万物之本命,学必极乎此。如水有源,而千派万流无穷竭。如木有底,而千枝万叶滋生不息。《谷梁》氏继《公羊》而传《春秋》,已不能会孔子微言之旨,而不究乎元矣。汉以后言《春秋》者,又皆失其本。即在《公羊》家,如胡毋生之传,自公孙宏外,已不可考。《汉书儒林传》但云齐之言《春秋》者,多受胡毋生而已。 宏肤学阿世,固不见本原。唯董子传授之人多可稽,然其著述无存。后汉何氏《解诂》幸未亡,其书多述《繁露》。而其释元,则一依《繁露》之义。然但存故训而已,何氏固非能实体斯理者。《春秋》之亡也久矣。夫元者,言乎生生不测之仁体,健以动也。《易》之乾元,即仁也。《乾卦》曰天行健,《无妄卦》曰健以动。 至诚无息也。宋、明诸师,以存养仁体为学,其用力不为不深,然不免杂于释、道。寂静之意深,而生生健动之几,殆于遏绝。程子《识仁篇》,宋、明诸儒所宗也。然玩其大旨,毕竟归寂之意味深。 唯王阳明《大学问》,从恻隐之几,指出天地万物一体之实,令人当下超脱小己。其于《易》《春秋》之元,颇有契焉。从一元处,演之为治化。则天下和均,人皆得其养,而贫富不均之患去矣。人皆得受教以自奋于学,而智愚不均之患去矣。人皆互相比辅,而强弱不均之患去矣。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而自然势力之险阻,又得而均之矣。全人类相生相养,无有不均,和之至也。而大同太平之治成。董子所谓奉元之应也。奉元云云,见《繁露》《王道篇》。奉元之奉,谓敬以承之而勿失也。人皆自识真元,即能以天地万物一体为量,本此以立政教,则群俗趋善,而太平之应不爽。

《公羊》家旧有三科九旨。徐彦《疏》问曰:《春秋》说云,《春秋》设三科九旨,其义如何?答曰:何氏之意,以为三科九旨,正是一物。若总言之,谓之三科。科者,段也。析而言之,谓之九旨。旨者,意也。故何氏作《文谥》例云:三科九旨者,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又云:所见异词,所闻异词,所传闻异词,二科六旨也。又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四夷,是三科九旨也。问曰:宋氏之注《春秋》,说三科者,一曰张三世,二曰存三统,三曰风外内,是三科也。九旨者,一曰时,二曰月,三曰日,四曰王,五曰天王,六曰天子,七曰讥,八曰贬,九曰绝。时与日月,详略之旨也。王与天王,天子,是录远近亲疏之旨也,案王者因所对而异其称,乃左氏义。左疏引贾逵云诸夏称天王。畿内曰王,夷狄曰天子。宋云录远近亲疏之旨,盖本左氏家说。非《公羊义》。 讥与贬绝,则轻重之旨也。据此,宋氏与何氏说有异。徐彦疏云:《春秋》之内,具斯二种理。故宋氏又有此说,贤者择之。案三科九旨,当传自胡母生。何休《自序》称略依胡母生条例。当以何氏说为正。然何氏殊无统类。余以为三科九旨,本孔子微言所存,当以三世义为宏纲。余义谓三科九旨中,除三世义外,其余诸义。 随世分疏之,则圣人制万世法之密意,可得而窥矣。

三世义者,案《繁露》《楚庄王》云:“《春秋》分十二公之世,以为三等。有见,有闻,有传闻。有见三世。有闻四世。有传闻五世。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见也,案君子谓孔子,下同。 襄、成、文、宣,君子之所闻也,僖、闵、庄、桓、隐,君子之所传闻也。所见六十一年,所闻八十五年,所传闻九十六年。”据此,则《春秋》三世,本依孔子之所见,所闻,及所传闻,而区分之。但三世之义,则别有所寄。何休承《繁露》而申述加详,盖参考胡母生之说故也。隐元年《解诂》云:所见者,谓昭、定、哀,己与父时事也。己者,设为孔子之自谓。昭、定、哀三公时事,是孔子与其父所见也。 所闻者,谓文、宣、成、襄、王父时事也。四公时事,即孔子之王父时事,孔子不得见,故是其所闻。 所传闻者,谓隐、桓、庄、闵、僖,高祖、曾祖时事也。孔子之高曾时事,故是其所传闻。 于所传闻之世,见治起于衰乱之中。用心尚粗物,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录大略小。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大国有大夫,小国略称人。内离会书,外离会不书是也。于所闻之世,见治升平,内诸夏,而外夷狄。书外离会。小国有大夫,宣十一年秋,晋侯会狄于櫕函,襄二十三年,邾娄鼻我来奔是也。至所见之世,着治太平。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小大若一。用心尤深而详。故崇仁义,讥二名。晋、魏曼多,仲孙何忌是也。据此,《春秋》所为以十二公之世,十二公,共二百四十二年。 分为所见,所闻,所传闻之三世。实借以寄托其最高之理想。所传闻世,见治起于衰乱之中,是为据乱世。所闻之世,见治升平,是为升平世。所见之世,着治太平,是为太平世。表之如下:

孔子依所传闻及所闻,所见,立据乱与升平等三世义。等者,谓太平世。 由远而近,群化渐进于美。所传闻世为远,拟之据乱。所闻世稍近,拟之升平。所见世更近,拟之太平。此可见孔子为持进化论者。与《大易》变动不居,创进日新之义,互相发明。原其推世变之大齐,而张设三世,治化则随时变异,要当渐进于美。虽世运不齐,时有盛衰倚伏。如据乱世之长期中,亦伏有向治之几。故得进升平。而升平世之长期中,亦未得全离乎据乱之象。但终必向太平之鹄而趋。果至太平矣,将亦不必有圆满至高之境。而极盛之际,或又有不测之忧患焉。《春秋》终于麟,圣人之意深矣。然人道归于舍黑闇向光明,则为不容疑之事。人生与忧患俱来,所以强于迁善而不息也。使有登峰造极,毫无缺憾之一日。人生亦将安于凝滞,而无所复用其力,不又为斯人之大戚乎?故治至太平,终无止境。即忧患不必遂绝于太平之世,而人类终亦必不舍其太平复太平之愿望,复之为言,进而又进也。 以自奋于光明之途。《春秋》于所见世,着治太平,而以获麟绝笔。获麟,伤感也。《史记》《孔子世家》云:“及西狩见麟,曰:‘吾道穷矣。’喟然叹曰:‘莫我知夫。’” 而亦瑞应也。《说苑》《至公篇》:“夫子道不行,退而修《春秋》,精和圣制,上通于天而麟至。此天之知夫子也。”何氏《哀》十四年《解诂》曰:“必止于麟者,欲见拨乱功成于麟。《春秋》记以为瑞,明太平以瑞应为效也。” 瑞应,明太平可期。伤感,以太平犹未至也。伤感兴而瑞应存焉,知此者,可与论《春秋》太平义矣。

世运虽日进于治,要非一直上进,亦非可进至绝顶而休。其进也,回环曲折。时若却退,而总归向上。终不守故,上进无已,亦无绝顶可休。非深于化者不足与言斯义也。

三世义,通万世之变,而酌其大齐,以立治纲。易所谓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其道在是也。据乱世,内其国而外诸夏。言据乱世之诸国,各自以己国为内,而于他国,则虽诸夏之族,亦摈斥之。此以国家思想为根核,而一切政教皆本之也。在万国竞存之时,必内自固,而不可妄启事于外。故云先详内而后治外。凡所以理国缮群之道,必详正而不敢偷邪也。据乱世之慎邦交,必不可轻忽强大。故云录大略小,旧疏云:录大略小者,谓录大国卒葬,小国卒葬不录是也。即此可见对大国交涉之慎重。 内小恶书,内者,国内。谓执政有小恶,必书。所以戒乱德,防失政之渐也。为政不可违舆论,小恶必慎,而况大恶?执政者必顺从众意之公是公非,而不敢肆于民上,此治之原也。外小恶不书者,外谓邻国,邻国之内治有小恶,未至影响国际,故不书。大国有大夫,小国略称人者,据乱之世,列国有大小强弱之不齐,大国之体制尊,而小国反是。邦交因之有隆杀也。内离会书者,旧疏云:内离会,即隐二年春,公会戎于潜是也。何氏曰:“凡书会者,恶其虚内,务恃外好也。”案不可虚内而恃外好,此乃立国精神所系。吾国今日之忧,正在虚内,务恃外也。又曰:外离会不书,书内离会者,《春秋》王鲁,明当先自详正,躬自厚而薄责于人。故略外也。案王鲁者,非真以鲁为天下王也,特欲明仁道之休,而寄之于鲁耳。详上所云,皆关内政外交,为立国于据乱世之根本至计。

升平世,内诸夏而外夷狄,此以民族思想为根核,而一切政教皆本之也。诸夏者,不必谓同种族,而贵有高深文化,始称诸夏。夏者,大义。中国神明之胄,隆礼义而远于卑陋,故称为大。诸之为言众也。九州万国,今人谈九州,多任意缩小地域,殊不深考,容当别论。 并是夏族,种类极繁,故置诸言。夷狄者,蛮昧无知之称。蛮者,野蛮,无礼义故。昧者,闇昧,无有智慧及学术与政治等方面之创造能力故。虽同种族,而无高深文化可言,或虽有文化,而习于凶狡,务逞侵略,弃礼义者,如吴、楚、秦。 皆谓之夷狄。内诸夏者,谓诸夏之国皆相联合,休戚与共。无复有如据乱世国界之严也。虽升平世,犹未全泯国界,但国与国之联合日密,非如据乱世诸国各各自私自利,而唯侵略是务也。外夷狄者,谓诸夏之国,以其和同之力,摈斥夷狄之暴行,使不得逞。故说为外。外者,摈斥之辞也。书外离会者,《春秋》宣十一年秋,晋侯会狄于櫕函。《通义》云:“会文在狄上者,殊狄也。殊者,外之之辞。 所谓内诸夏也。”襄二十三年夏,邾娄鼻我来奔。《传》曰:“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书也。”注曰:“以治进升平书也。所闻之世,于此着治升平。 内诸夏,治小如大。”按据乱世,小国虽有大夫,而不以大夫视之,故云小国略称人。今升平世,内诸夏,即凡诸夏之国,无论大小,皆不当歧视。易言之,即须尊重小国之权利与地位,而不可侵陵之。廪廪近升平。师古曰:“廪廪,言有丰采也。”陈立曰:“廪廪,犹渐渐也。” 故小国有大夫,治之渐也。综上所言,皆谓诸文明大国,能崇礼义,协和为治,以抑凶暴,是升平世之道也。

太平世。夷狄前既被抑于诸文明大国,前者,谓升平世。文明大国,犹云诸夏。 已销其野心,而隆礼义。故不当复以夷狄视之。于是夷狄进至于爵,吴、楚皆称子是也。吴、楚本皆子爵,其后横行侵略而僭王号,故《春秋》狄之。及能崇礼义,则复称其本爵,而同之诸夏。夫吴、楚非真敦礼义者,《春秋》特借其事,以明太平世,无复有夷狄之行。即全世界一视同仁耳。 夫夷狄进至诸夏,诸夏,即能服习礼义,而有高尚智慧,与富于创造之民族。 则全人类无不平等之患,而世界乃臻大同。故曰天下远近小大若一。《礼记》《中庸》云:“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队,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言血气之伦,莫不互相尊重,互相亲爱也。 此言太平世,天下大同之象,与《春秋》相发明也。天下,犹云全世界。 太平世,无国界,无种界,无特殊阶级,更无枭杰怀恶,得利用群众。更无二字,一气贯下。 人人之学术与职业不必同,而有其皆同者,即无不究于大道,习于礼义。如吾孔子六经之道,其纲领与条目,具于《礼记大学篇》。而三纲领八条目之枢要,则在致知格物。致知者,推致吾之良知,而不使有私欲或私意之障也。《新论》所云性智是也。格物者,极吾良知之明,以量度乎事事物物,而皆得其理是也。故《大学》之道,乃人人所必由之大道也。礼义之大宗也。《春秋繁露》俞序云:“天下之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而少过矣。”故曰用心尤深而详。此时之人,皆能用功于内,即作鞭辟近里工夫。深于内心生活,而复能详察物理,所以少过。仁义之道行,侵害之风息。《春秋》哀十三年,晋、魏多帅师侵卫传,此晋、魏曼多也。曷为谓之晋、魏多?讥二名,二名,非礼也。哀六年,仲孙忌围邾传,此仲孙何忌也。曷为谓之仲孙忌?讥二名,二名,非礼也。彼注云“春秋定、哀之间,文致太平,欲见王者治定,案太平世,人人皆有王者之德,故成至治。 无所复讥,唯二名,故讥之”云云。以此见太平世,人人无失德,鲜可讥刺。至以二名为非礼而讥之。则其时民德归厚,群品极高,故致太平也。《繁露》《观德》云:“鲁晋俱诸夏也。讥二名,独先及之。”又俞序云:亦讥二名之意也。何休说讥二名,皆同董子。

何氏《解诂》说三世义,略释如上。何氏说,盖本之董子,胡母生。汉人犹传口义,后世渐失其本。然依群经及诸子疏通证明之,则《春秋》制万世法之概要,犹可考见也。

《春秋》始于元,与大易首乾元同旨。元者,仁也。《论语》言仁处甚多,盖夫子之学,在求仁而已。《雍也篇》云:“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立,即三十而立之立。志定,而不为外诱所移也。达,即君子上达之达。《易》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即上达之谓。穷理云云,见第二讲。 明人与己,本同体也。王阳明作《大学问》,发其义云:“大学者,昔儒以为大人之学矣。敢问大人之学,何以在于明明德乎?”阳明子曰:“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若夫间形骸而分尔我者,小人矣。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案仁即是心。而曰心之仁者,则行文须有主词耳。读者勿泥。 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案仁者,吾人之本心也。亦即是宇宙的心。是心,为吾人与天地万物所以生成之理,元无分段,故其视天地万物,皆与吾人同体也。 岂惟大人?虽小人之心,亦莫不然。彼顾自小之尔。是故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是其仁之与孺子而为一体也。孺子犹同类者也。见鸟兽之哀呜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焉。是其仁之与鸟兽而为一体也。鸟兽犹有知觉者也,见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悯恤之心焉。是其仁之与草木而为一体也。草木犹有生意者也,见瓦石之毁坏,而必有顾惜之心焉。是其仁之与瓦石而为一体也。是其一体之仁也,虽小人之心,亦必有之。是乃根于天命之性,而自然灵昭不昧者也。是故谓之明德。小人之心,既已分隔隘陋矣。而其一体之仁,犹能不昧若此者,是其未动于欲,而未蔽于私之时也。及其动于欲,蔽于私,而利害相攻忿怒相激,则将戕物圯类,无所不为。其甚,至有骨肉相残者,而一体之仁亡矣。是故,苟无私欲之蔽,则虽小人之心,而其一体之仁,犹大人也。一有私欲之蔽,则虽大人之心,而其分隔隘陋,犹小人矣。故夫为大人之学者,亦惟去其私欲之蔽,以自明其明德,复其天地万物一体之本然而已尔,非能于本体之外,而有所增益之也。”如上所述阳明直就本心恻隐之端,显示仁体,最极亲切。善发《易》、《春秋》乾元之旨者,莫如阳明。然阳明亦自孟子所谓不忍之心,体会得来。孟子善《春秋》,与《公羊》家传授不异。容当别论。 七篇虽不明言《易》,而实深于《易》。前讲《易经》,已略言之。 故能上承孔氏,下启宋儒以逮阳明也。治化之大原,厥在天下之人人,能自节其欲,欲不可绝,而宜节也。节者,任吾之仁心作主,而欲自不过其则,即欲莫非仁之流行也。 抑其私,私者,顺形骸起念,而失其仁体。即只知有小己,而不知天地万物皆犹手足之在吾身也。私,即万恶之源,故宜抑制。 以复其固有之仁体。而后人人有天地万物一体之乐,而后知互相尊亲,互相比辅,以谋相生相养之均安。均者,无不平之患。安者,有各足之乐。 此《春秋》所为始于元,以建王道之皇极也。皇者,大义。极者,至义。识得仁体,即是宇宙本体,即是万化真源。穷理至此,便称极至。故赞之曰皇极也。内圣外王,元是一贯。而不明儒家之本体论者,即未足与言儒家之政治理想,学者不可不知。

三世之治,皆以仁为本。据乱世,所以内治其国者,仁道而已。升平世,所以合诸夏而成治,抑夷狄之侵略者,亦仁道而已。太平世则仁道益普,夷狄慕义,进于诸夏,治化至此而极盛,仁体于是显现焉。

或有难曰:“《春秋》之义,期于天下归仁。归仁者,言天下之人人,皆能反求其固有之仁体,而无有甘为鸟兽,习于不仁者。 恐理想过高。达尔文物竞之论,明与《春秋》反,先生将何以释之?”答曰:物竞之论,亦偏曲之见耳。《春秋》与《易》相表里。《易》之《比卦》,明万物互相比辅而后得生。《春秋》所以贵礼义而恶战斗,非迂也,盖亦有科学思想为其根据,非空谈仁道而已。且《春秋》书灾异特详,竖儒或谓圣人以神道设教,此大谬也。《繁露》《盟会要》曰:“至意虽难喻,盖圣人贵除天下之患。贵除天下之患,故《春秋》重而书。重之,故书之。 天下之患遍矣,以为本于见天下之所以致患,其意欲以除天下之患。”据此,则书灾异者,实以其为天下之患,故重而书之。夫天下之所以致患者,实由人智未启,人力未尽也。使能解析自然而利用之,则灾异何患之有?《春秋》记日食、星陨等变,欲人之审察物理也。记水旱等灾,欲人之修备也。《易》《系辞传》曰:“智周万物。”又曰:“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又曰:“开天下之物,成天下之务。”此等意思,与《春秋》书灾异之旨,本同条共贯。不可不察也。圣人所贵乎智周万物,与立成器为天下利者,将使人类互相比辅,而遂其生,享其乐。以人智之日进,利用自然之丰富,则所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者,本无忧其匮乏。而人类必出于争竞,以取自毁之祸者,此非生齿过庶,不足于养之患。而实斯人之自迷其本,自丧其真,自凿其天性,自昧其与天地万物同体之实理,私其形骸,而过逞私欲,恃其机智,机诈狡变之智,曰机智。 而遂趋颠狂。《春秋》时,楚之初兴,未免凶横。其后文化日高,至庄王则已美矣。故《春秋》进之。唯吴与秦,始终为狡诈残忍之蛮俗,皆颠狂好斗,而亡不旋踵。今之德人倭人,亦以凶狡覆败。然犹有尚凶狡而不顾信义之国家,不鉴德、倭之已事者。则佛氏所以有众生常陷颠倒之悲也。 《易》、《春秋》之仁学不明,而思人类有善治,是犹缘木求鱼也。庄周曰:“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其可悲也。”《春秋》始于元,而终于麟。伤夫人之长迷而不知反也。

夫奉元以修化,本仁以为治者,仁即元也。重复言之耳。 必贵义而贱利。案义者,宜也。宜者,仁之节也。人己之间,公私之际,疑似之地,酌其至正,而无过差,是之谓宜。故曰宜者仁之节也。仁,本心也。本心应感,而随在不失其正,毋有邪欲干之。即事事无拂乱,故曰宜者仁之节也。世儒每曰,义者事之宜。则将专求宜于外,而谓内无权衡可乎?告子义外之论,早见斥于孟子,奈何仍之?利之用,利其正者,即利亦是义。今此利字,乃别于义而言之,则但为财利之目。 《繁露》《身之养重于义》云:“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案义者,仁之节。易言之,即是内心应万感,而恒有一权衡在。此权衡不失,即心常超物,而不为物役,故说养其心。 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矣。何以知之?今人有大义而甚无利,虽贫与贱,尚荣其行,以自好而乐生。原宪、曾闵之属是也。人甚有利而大无义,虽甚富,则羞辱。大恶恶深,祸患重,非立死其罪者,即旋殃伤忧尔。莫能以乐生,而终其身刑戳,夭折之民是也。夫人有义者,虽贫,能自乐也。而大无义者,虽富,莫能自存。吾以此实义之养生人,大于利而厚于财也。民不能知,而常反之。皆忘义而徇利,去理而走邪,以贼其身,而祸其家。此非其自为计不忠也,则其知之所不能明也。今握枣与错金,凌曙曰:以金银饰物,曰错金。 以示婴儿,必取枣而不取金也,握一斤金,与千万之珠,以示野人,野人必取金,而不取珠也。故物之于人,小者易知也,其大者难见也。今利之于人小,而义之于人大者,无怪民之皆趋利而不趋义也。固其所闇也。圣人事明义,以照耀其所闇,故民不陷。《诗》云:‘示我显德行。’笺云:示导我以显明之德行。 此之谓也。案欲民之务义而无陷没于利也,则必有负领导之责者,居心行事,一切由乎公义,而不近私利,然后群众化之,不至逐私利而忘公义矣。如在位执政,及学校师儒,皆领导群众者也。执政贪污,争持权利,而不知有国政。师儒卑陋,竞逐浮名,而无所谓道义,则其群皆没于私利,不危亡不得也。 先王显德以示民,民乐而歌之以为诗,说而化之以为俗,故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止,从上之意,不待使之,若自然矣。案从上意者,谓上之人,好公义而轻私利。群众亦受感化而从其意,皆重义轻利也。 故曰圣人天地动,四时化者,非有他也,其见大义,故能动。动故能化,化故能大行。化大行,故法不犯。法不犯,故刑不用。刑不用,则尧、舜之功德。此大治之道也。先圣传授而复也。故孔子曰:‘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今不示显德行,民闇于义不能照,迷于道不能解,因欲大严憯,以必正之。直残贼天民耳,其势不行。仲尼曰:‘国有道,虽加刑,无刑也。国无道,虽杀之,不可胜也。’其所谓有道无道者,示之以显德行与不示尔。”据此,则《繁露》述《春秋》之旨,要在执政者自有显德行,足以示群众。然后群众知所向往,轻利而重义。其国乃为有道之国。《春秋》之治,仁治也,孟子传《春秋》者也。综七篇言政之旨,不外仁治。 德治也。德与仁,异名同实。 与言法治者异趣。吾于第一讲曾言之,此不复赘。第一讲,谈及六经治道,凡有九义,宜覆玩。 夫德治,非可立条教规章,以责人之遵循也。必为领导者,以身作则,乃可化民成俗。民众服领导者之化,皆尊重德义,而成为俗尚。 君人者之大号,曰王。王者,往也,言为天下所归往。《春秋》化民以义,驯致太平,责重领导。故于嗜利之君,必重刺之。《繁露》《玉英》云:“公观鱼于棠。隐五年经,公观鱼于棠。传曰:“公曷为远而观鱼,登来之也。百金之鱼,公张之。” 何恶也?凡人之性,莫不善义,然而不能义者,利败之也。故君子终日言不及利,欲以勿言愧之而已。愧之以塞其源也。夫处位动风化者,徒言利之名耳,犹恶之,况求利平?故天王使人求赙,隐三年经,武氏子来求赙。 求金,文九年经,毛伯来求金。 皆为大恶而书。今直使人也,亲自求之,是为甚恶,讥。讥字为句。 何故言观鱼,犹言观社也,皆讳大恶之辞也。”庄二十三年经,夏,公如齐观社。注:观社者,观祭法。讳淫,夫不斥言其好利,而以观鱼言之,与不斥言其淫,而以观社言之,虽皆讳,而实以见其恶之大也。 据此,以君之嗜利为大恶。其贬绝之深,严于斧钺。《说苑》云:“周天子使家父毛伯求金于诸侯,《春秋》讥之。故天子好利,则诸侯贪。诸侯贪,则大夫鄙。大夫鄙,则庶人盗。上之变下,犹风之靡草也。故人为君者,明贵德而贱利,以导下,下之为恶,尚不可止。今隐公贪利,而身自至济上,以此化于国人,国人安得不解于义?言解散于义而不顾及之也。 解于义而纵其欲,则灾害起,而臣下僻矣。”案僻者,邪僻。若晚世衰乱,百官肆行贪污,毫无人理,邪僻已极。 此申述《繁露》之旨,至为深切。太史公曰:“余读孟子书,至梁惠王问‘何以利吾国’,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曰:嗟乎!利诚乱之始也。夫子罕言利,常防其源也。故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自天子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案史公闻董子之学,故于义利之辨甚严。前乎董子而深辨义利者,莫如孟子。可见《公羊》之学,与孟子同出孔门。后来宋、明诸师,皆以义利,为人禽之分。弃义而专私利者,是为禽兽。超乎利而笃于义者,乃克尽人道。朱子注《孟子》《梁惠王》曰:“仁义根于人心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徇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已随之。如晚世官吏贪污者,既自丧其人格,而同于禽兽,又陷其族类于危亡。又如凶猘之徒,欲逞野心,而煽惑其群众,以侵夺弱国为务,卒以此自毁。 所谓毫厘之差,千里之谬。此孟子之书,所以造端托始之深意。”朱子此解,判明义利,极深极微。善发《春秋》之蕴,学者非反己体会,则亦不能知其言之切也。

夫惟先义而后利者,则能敦诚信而远欺诈。《繁露》《楚庄王》曰:“《春秋》尊礼而重信。信重于地,礼尊于身。何以知其然也?宋伯姬疑失礼,而宁死于火。齐桓公疑失信,而愿亏其地。《春秋》贤而举之。”又《对胶西王》曰:“《春秋》之义,贵信而贱诈。诈人而胜之,虽有功,君子弗为也。”桓三年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传曰:“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宣十五年,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传》曰:“外平不书,此何以书?大其平乎己也。何大其平乎己?庄王围宋,军有七日之粮耳。尽此不胜,将去而归耳。于是使司马子反乘堙而窥宋城。宋华元亦乘堙而见之。司马子反曰:‘子之国何如?’华元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司马子反曰:‘甚矣惫。虽然,吾闻之也,围者拑马而抹之,使肥者应客。是何子之情也?’华元曰:‘吾闻之,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小人见人之厄则幸之。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司马子反曰:‘诺,勉之矣。吾军亦有七日之粮耳。揖而去之。反于庄王,云云。庄王曰:‘嘻,甚矣惫。虽然,吾今取此,然后归耳。’司马子反曰:‘不可。臣已告之矣。军有七日之粮耳。’庄王怒曰:‘吾使子往视之,曷为告之?’司马子反曰:‘以区区之宋,犹有不欺之臣。可以楚而无乎?是以告之也。’庄王曰:‘诺,舍而止。虽然,吾犹取此,然后归耳。’子反曰:‘王请处此,臣请归耳。’王曰:‘子去我而归,吾孰与处乎此?吾亦从子而归耳。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平乎己也。”案此一事,可见中华民族之伟大,华元之不欺固未易,而子反之诚尤难。庄王与诸将士,足以取人之国,乃舍而不取。其让德尤高矣。今之列强,习于兽性狂噬,焉得有此伟度。

先义后利者,能守礼让而抑侵夺。襄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传》曰:“宋灾,伯姬卒焉,其称谥何?贤也。何贤尔?宋灾,伯姬存焉。有司复曰:火至矣,请出。伯姬曰:不可。吾闻之也,妇人夜出,不见傅、母不下堂。傅至矣,母未至也。逮乎火而死。”《淮南子》《泰族训》曰:“宋伯姬座烧而死,《春秋》大之。取其不逾礼而行也。”襄十九年,晋士丐帅师侵齐,至谷。闻齐侯卒,乃还。《传》曰:“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大其不伐丧也。”庄二十三年,荆人来聘。《传》曰:“荆何以称人?始来聘也。”何注云:“《春秋》王鲁因其始来聘,明夷狄能慕王化,修聘礼,受正朔者,当进之。故使称人也。”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传》曰:“何以书?讥。何讥尔?遂乱受赂,纳于太庙,非礼也。”以上所引,如个人当生死之交,守礼不渝。国际上征伐与交涉等事,亦各有礼而不可犯。举此数事,可见其概。至《春秋》之恶侵夺,则随在可见。如隐二年,无骇帅师入极。《傅》曰:“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贬。曷为贬?疾始灭也。”案极者,杜云附庸小国。鲁人灭极,《春秋》讳之而言入。实夺极国而有之也。故无骇不氏者,贬疾其始灭人国,为大恶也。

先义后利者,先自正而后责人。僖九年,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邱。傅曰:“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何危尔?贯泽之会,桓公有忧中国之心。不召而至者,江人黄人也。葵邱之会,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据此,则己不自正,未可责人之我从也。《繁露》《仁义法》曰:“《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故仁之为言人也。义之为言我也。是故《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予为义。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昔者楚灵王讨蔡、陈之贼,齐桓公执袁涛涂之罪,非不能正人也,然而《春秋》不予,不得为义者,我不正也。夫我无之,求诸人。我有之,而非诸人。人之所不能受也。其理达矣。何可为义?”据此,则责人必先正己。如今者吾国素无侵略野心,故可击倭寇也。若己不正,虽暂胜人,终必有击之者。此皆《春秋》之明训《洪范》,而惟上义轻利者,能服行之也。服者,服习。 夫万善同于崇义,而万恶出于私利。义利之辨不明,好尚不正,而欲世臻上理,其何可能?《春秋》辨义利,其传在公羊、孟子,公羊高,亲受子夏。孟子之学,多与公羊同。盖孔子没后,七十子之徒言《春秋》者,同禀圣言,未始有异。故孟子虽受业子思之门人,而其所得于《春秋》者,亦与公羊氏之传相合也。 以逮董生。《繁露》《对胶西王》云:“仲尼之门,五尺之童子,言羞称五伯。五伯假仁义而实嗜利故也。”此其同于孟子者。但其言性,则近孙卿。董生虽为《公羊春秋》之学,而于《春秋》之元,犹未能反己实体之。殆以万有之大源为外在者耳。董生与孙卿,皆非真见本原,但孙之言礼,董之辨义利,而皆不违孟子,而确守《春秋》之旨也。 程、朱、陆、王,皆承此一脉。宋、明诸儒,其为学皆严于义利之辨,此不可忽。 天下万世之为治者,由乎义,则人极立,王道行,王道者,仁道之名。 太和成。太和即世界大同。 弃公义而争私利,则人失其性,伯术行,而其极至于兽性炽,人类将自毁,此二途,不可不慎也。

或有难曰:“《春秋》恶言利,将毋使人类陷于贫穷乎?”答曰:汝不解《春秋》义也。孔子系易,言智周万物,与备物致用,立成器为天下利,前已言之矣。岂以贫穷不利为治道耶?夫明物备物,不明乎物理,则不足以用物,是物不得备于我也。故明物而后能备物。 丰天下之财,厚斯民之生者,此乃天下大公之道。其利不以私,是即《春秋》之所谓义。前云利之用得其正者,即利亦是义。 非私利之利也。《春秋》所恶之利,私利也。私利者,以己与人相形,而以利私己。以其国与他国相形,而以利私己国。以其族与他族相形,而以利私己族。族者,具云种族。 皆谓之私利。私利,即仁义之心不存,而人生之目的,只是财利而已。易言之,即人生已变为财利,而实无生命或精神可言也。是故但言利,而以之与义对举者,则此利字,不待加私之言以别之,而固已知此利字只是财利之目,而为人之所蔽于私欲,以殉没于其中者也。利之用不得其正,即与义相违,故《春秋》以为大戒。

《春秋》立三世义,与《易》之《鼎》《革》二卦,互相发明。革,去故也。鼎,取新也。《系辞传》曰:“变动不居。”此虽言天化,天谓宇宙本体。天化者,犹云本体之流行。 而人治实准之。三世义者,明治道贵随时去故取新,度制久而不适于群变,凡社会之一切组织,与政制,及其风俗习惯等等成为定型者,可通名度制。群变万端,前进无已。而过去已敝之度制,必不可执之以应方兴之变。 故宜随时变易,以有功也。善变,故有其功。不善变则敝,何功之有? 易曰:日新之谓盛德。富有之谓大业。乘时兴变,故德业富有日新而无穷也。三世者,通万世无穷之变,而酌其大齐。假说三世,实不可泥执三世之言,而谓万古只此三变也。譬如一人之变,析以少壮老三期,亦只大段作如是说。其实,吾人之心灵与体质任何方面,固无一瞬一息不在变迁中也。但酌其大齐,不妨假说三期。《春秋》张三世,义亦犹是。孟子称孔子为圣之时,盖谓其能随时善创,不狃故常耳。但谈变者,有二义宜知。一曰,仁义以立本。仁义,真常也。《春秋》之元也。《易》以乾元为仁,前文屡言之。而此以仁义并为元者。盖仁统万德,或单言仁,或连义而言,均无不可。 万变皆真常之发现,故变而莫不有则。每一段改革,即是一段创造。改革与创造,实只一事,而从二方面分言之,其改革时,正是其创造时。若只革旧,而不足言创新,则是颠倒以事破坏,何可尸改革之名乎? 当其改故创新之际,必有实而非伪。袭革新之名,无革新之实,虚伪骗诈,是乱亡也,非能变也。 必有序而非乱。凡百更张,自有先后缓急之序。若凌杂丛错,则政俗皆无正执,而危亡随之,非能变也。 万变贞于仁义,即变原于不变。仁义真常之道,曰不变。 不变而变,仁义,不变也。而其为用无穷,故随时兴变,皆仁义之妙用。 是以改故而无所滞碍。创新而无有穷竭,人治所以同天化也。《春秋》以桓、文能忧中国,抑侵略,而美之。以楚庄能用夏变夷,而进之。《繁露》《观德》云:“《春秋》常辞,夷狄不得与中国为礼。至邲之战,夷狄反道。中国不得与夷狄为礼,避楚庄也。” 以宋襄不厄人,而贵之。《繁露》俞序云:故善宋襄公不厄人,不由其道而胜,不如由其道而取。春秋贵之。将以变习俗而成王化也。 此皆借桓、文之事,桓、文为五伯之首,故举桓、文,即赅其余。 以明仁义为真常之道,桓、文虽非真行仁义者,然其事近乎仁义。故《春秋》借之,以明仁义为不可违反之常道。 通三世之万变不穷,而皆以仁义为礼。昔之强秦,今之德、倭,皆尝以暴力,刍狗万物,亦可谓天地间之巨变矣。然皆狂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曰,则其变也,无仁义以为体,毕竟不足以言变。徒扰乱一时耳。今后有效德、倭之尤者,其终亦必如德、倭。贾谊论秦之亡曰:仁义不施。可谓千古殷鉴。 然扰乱终于速灭,且将由此而使人群为正当之变更,则可以征仁义之恒不息,而为真常之道。所以为万变之源也。世之谋变革,而不本于仁义者,何可迷而不悟。二曰,变者,改故创新。宜治时,而不贵因时。后儒言治,大抵以因时为贵。因者,老氏之道也。顺应自然以为功,静以俟几,而非动以创化者也。因应之道,未始无得,然其流至于任天而废人。习苟偷而惮改造,则不胜其弊矣。方正学作《汉高帝论》。但举一事言之。即高帝初定天下,已定都洛阳,闻刘敬一言,即时驱车长安,绝不迟延瞬息。其废既定之策也,既毫不费力,而新立百年大计,亦毫不费事。以此而观高帝,其高也至矣。夫刘敬尔时本一车夫之微耳,而帝纳其言,如是之明且勇,不以其微贱而忽之也。盖惟富于创造力量,故择善易,而行之也猛。今之人,浑是一团昏惰习气,如下等动物,绝无创造力量。故怙其过失,而无择善之明,行善之勇。世运衰微,由来者渐矣。 王船山《春秋世论》曰:“太上治时,其次先时,其次因时,最下亟违乎时。亟违乎时,亡之疾矣。治时者,时然而弗然。消息乎己,以匡时者也。”案如今之列强,竞尚侵略。有能本仁义而抑侵略者,则是奉元以治时也。又如学术思想之偏邪浅薄,宣深穷理道之真以矫之,亦治时者也。先时者,时将然而导之。先时之所宗者也。案如今者世界大战,由诸侵略者以独裁主义,拑束民众,而造成人类自毁之祸。今侵略者已惨败,则自由主义将代之而兴。有先时之识者,察其几而导之,无不利。因时者,时然,而不得不然。从乎时以自免,而亦免矣。案如今者盟国之相结合以抗侵略,此时然而不得不然者也。从乎时以免患,而遂亦免患,因之效也。亟违时者,时未为得,而我更加失焉。案如吾国今者值强敌狡焉思逞之世,此时未为得也。而吾之众志不伸,群力尽萎,内治无可言,是更加失也。夫时方不利,宜令众志得伸,群力得奋,方可内自正以治外,《春秋》之道也。今时当自振,而不知所以振,故亟违时。或托之美名以自文,适自捐也。按政乱,则国式微,而无以自持,必将假美名以自文。如春秋时,鲁、僖扬颂声,吾国人今日尚宣传,皆是也。夫时危,则莫急于务实。而更虚美自文,此违时之甚者,凶可知已。船山所云,盖得于《春秋》者甚深。《春秋》务正始,盖贵治时。治时者,勇于自创,以拯天下于昏迷。主动而不为被动,此刚健之极。诚明交尽,故每突变而无不利也。斯宾塞尔有言:群俗可移,期之以渐。此主渐变也。然世运常有突变,不由乎渐。老氏不敢为天下先,彼主因时故也。《易》曰:开物成务,则先时而开通万物,正是先天下也。先天下者,突变之谓也。

三世治法,其略有可言者。据乱世,治起衰乱之中,人民之智、德、力未进也。其时,天下不可无君主。及民品渐高,即智、德、力三者俱日进。 将进至升平世。则君主制度,虽犹不废,然已改定其职位,仅为百官之长,而失去其至尊无上之意义。其权力即受限制,而不得恣意横行于上。至升平之治愈进,则国之主权,全操于民众。而君主但拥虚位,虽尊宠之至极,而只如偶像,为群众所具瞻而已。及进太平,则君位殆全废,而任公共事业者,一由乎选举,此君权脱变之大略也。

《礼记》《礼运》曰:“今大道既隐,案隐,不明也。 天下为家,案古者天子与诸侯,传位于子或弟。是以天下为其一家之产也。 各亲其亲,各子其子。《正义》曰:君以天位为家,故天下民众,各亲亲而子子也。 货力为己,案人各藏货财以为身,其出力亦赡己而已,公共观念未发达。 大人世及以为礼。案天子诸侯之位,皆由一家世有之。 城郭沟池以为固。郑注:盗贼繁多,为此以服之也。 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郑注:设为宫室,衣服、车旗、饮食、上下、贵贱之制度。 以立田里,郑注:田,种谷稼之所。里,居宅之地。 以贤勇知。郑注:贵贱异品。贤,犹崇重也。 以功为己。案有功则受赏于朝,亦以为己。 故谋用是作,国与国,皆以计谋相侵夺。一国之内,众庶亦每互相谋害,赖有法以治之。 而兵由此起。兵者,所用以内平盗贼,外御敌国也。 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者,指上所云之世。选,谓其治道特异。 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着其义,《正义》:着,明也。义,宜也。民有失所,则用礼,明裁断之使得其宜也。 以考其信。考,成也。民有相欺,则用礼,成之使信也。 著有过,着,亦明也。过,罪也。民有罪,则用礼,明之使知愧也。 刑仁,民有仁者,用礼赏之,使为人型范也。 讲让。民有争夺者,用礼,与民讲说之,使推让也。 示民有常,以礼,行上之五德。是示民为常法也。以上,皆郑注。 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郑注:势,位也。去,罪退之也。在位者,民之表率。民不由礼,必在位者未身教之。故罪退在位者。 众以为殃。民有不由礼者,则众皆知其将有祸殃也。如此,则其时之天下,皆谨于礼可知。 是谓小康。”详《礼运》此文,即公羊家所谓治化起于衰乱之中。而禹、汤等六君子,以圣德而领导天下之民,使由于礼义,成其小康。将由此而离据乱进升平。凡《春秋》之大义,多就小康治法而言。故采求毫毛之善,贬纤介之恶,拨乱世反之正。人道浃,王道备,所以检押靡薄之俗者,悉其密致。王者欲致世升平,不得不如是。

据乱世有君,以其为民众之领导,不可不尊也。升平世,民品已大进。而未至天下之人人有士君子之行。则犹未可废君也。然民质既优,则民众皆有自主自治之权,不当使君主专制于上,故君之号虽如故,而其职位,视前已截然迥异。《春秋》成八年,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锡公命经。秋七月云云,皆经文也。故置经字。 何氏注:“天子者,爵称也。”孔疏:“《春秋》称天王者二十五,称王者六,称天子者一。”即此事是也。《谷梁传》曰:“天子,何也?曰:见一称也。”范注:“天子,天王,王者之通称。”自此以上,未有言天子者。今言天子,是更见一称。其义以称天子,与称王及天王者同。惟左《疏》引贾逵云:“诸夏称天王,畿内曰王,夷狄曰天子。”据贾逵说,王与天王及天子三号,虽同为大君之称。言大君,以别于列国之君。列国之君,谓之诸侯。 而此三号,实因所对故异。对京师臣民而称王,以亲近故。对诸夏列国称天王,以稍疏远,而明其尊极,以临之也。对夷狄称天子,夷狄不识尊极之理,唯知畏天,故举天子威之也。许慎、服虔并依此说。《独断》云:“王者,圻内之所称。王有天下,故称王。天王者,诸夏之所称。天下之所归往,故称天王。天子者,夷狄之所称。父天母地,故称天子。”此亦同贾逵说。总之,左氏家不以天子为爵称。《谷梁》于此,亦同左氏。独《公羊》家以天子为爵称。此一问题,关系重大。惜乎《公羊》家自何邵公以来,未能发明。邵公只存此义,而未有阐发。 左邱明本史学,不传《春秋》。说见前。 《谷梁》出《公羊》后,而尽弃孔子之微言,说见前。 但作史评而已。昔尝与蔡孑民先生谈《公》、《谷》。孑翁谓皆史评。余曰:《谷梁》实是史评。若《公羊》,确是借事明义。其字里行间,实含蕴有极高远幽深之政治哲理。而足以范围天地,曲成万物,尽未来际,无有能外之者。岂可以史评视之。 故《左》、《谷》不以天子为爵称,自据史实而言之。《公羊》说天子为爵称,乃承孔子创作之义,本非历史事实也。余尝以《易》、《春秋》二经,皆宣圣亲作,二经相为表裹。言《春秋》者不征之《易》,必难通其微旨。《易干凿度》云:“孔子曰:‘《易》有君人五号也。案此言《易》书之中,其言君人者之号有五。 帝者,天称也。案称天曰上帝。而大君之号亦为帝。是用天之称,明其尊极也。 王者,美行也。天子者,爵称也。大君者,与上行异也。郑注:《临卦》之九二,有中和美异之行,应于九五。故百姓欲其与上为大君也。 大人者,圣明德备也,变文以著名。题德以别操。’”据此,以天子为爵称,不同左氏说。《易》孟氏京氏俱说《易》有君人五号。帝,天称,一也。王,美称,二也。天子,爵号,三也。大君,兴盛行异,四也。大人者,圣人德备,五也。此与《易干凿度》同。故以易说与《春秋》《公羊》家言互证。可知天子为爵号,实孔子之创说也。《繁露》《顺命》曰“故德侔天地者皇,天佑而子之,号称天子。其次有五等之爵以尊之”云云。夫曰其次有五等之爵,即影显天子之爵,为第一等。影显者,文在于此,而义亦显于彼也。 此与孟子所说大同。北宫锜问周室班爵禄之制于孟子。朱注:班是列其等次。 孟子曰“其详不可得闻也。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云云。后略。 据孟子此文,既云诸侯毁去周室班爵禄之典籍,其详已不可得闻,而复曰尝闻其略云云,以答北宫之问。盖孟子所言者,本非周制。而实本其所私淑于孔子之《春秋》说,以语北宫,而冀其能弘斯义耳。董子《春秋繁露》以天子为爵称,其说适与孟子相同。孟子本深于《春秋》者。其书盖以孔子作《春秋》,为乱后之一治。观其答北宫之语,与其民为贵之主张,国之主权,操之民众。人各自主自治,而大君不敢独裁于上,故曰民为贵。 原为一致。民贵,故天子有爵,与百官之有爵无异。不过其爵居第一位,为百官之首长而已。下士不解圣制,乃妄援古《周礼》说天子无爵。同号于天,何爵之有?不知《周礼》盖有左氏之徒所窜乱。刘歆有所窜乱无疑。 若从《周礼》大体衡之,固犹是《春秋》升平治法,将以驯至太平,何至与公羊天子为爵称之义相反乎?考订经籍,须得其旨要。则后人稍有窜乱处,亦不辨自明。或复问曰:“诚如公羊义,天子仅为百官之长,无复如从前至尊无上之义。而《易》举其五号,仍存天称何也?”一号曰帝,是天称也。 答曰:太史公云:《春秋》贬天子,退诸侯,此明升平世,君主之权力既已减削,无可为恶。故存其大号,以示优崇。且自有国以来,人民对君主之信念甚深。今治进升平,君权虽受限制,而仍其尊称,以为群情信仰所系,是乃无用之用,其用益大也。

升平日进,人民自主自治之权能曰高。君主但拥虚号而已。今称英国为虚君共和之制,盖《春秋》之理想,实现于彼矣。《繁露》《离合根》曰:“故为人主者,以无为为道,以不私为宝。案无为则虚寄耳,虚寄于天下之上,自无私系。 立无为之位,而乘备具之官,自中央以至地方政区,百官无不备,而各司其职,各治其事。 足不动,而相者导进。口不自言,而傧者赞辞。心不自虑,而群臣效当。故莫见其为之,而功成矣。”据此所云立无为之位,则君主只虚寄于天下之上可知已。

世近太平,虚君将废,而犹有存三统之说,使民群信仰有所系也。三统者何?《繁露》《三代改制质文》曰:“《春秋》作新王之事,绌夏,亲周,故宋。”庄二十七年杞伯来朝。经何氏注:杞夏后,不称公者,春秋黜杞,新周,而故宋。按新当为亲。 以春秋当新王,案统之为言,宗也,一也。言其统一天下众志,而为天下之所共宗也。统以三,春秋当新王,一也。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周之道为《春秋》所直接,故亲周,二也。宋者商后,商汤承尧、舜、禹之道,而传至于周。以逮春秋,故亲周而不得不上及商。是以故宋,三也。故者,述古之词。《春秋》推原所本,由周而溯宋先王,则已古矣,故曰故宋。 三统原是一统,一者仁也。《春秋》始于元,元即仁。虽随世改制,而皆本仁以为治。治起于据乱之中,用仁道也。驯至太平,治制当屡变,要皆本于仁以行之。 春秋当新王,即以仁道统天下也。由春秋而上溯周之文、武,亦以仁道统天下也。又上推宋之先王成汤,亦以仁道统天下也。故《春秋》以仁垂统,而又推其统之所承,于是而亲周,而故宋。明春秋之统,绍于周先王,周之统又绍于宋先王,依次相承,假说三统。其实,一以仁为统而已。仁道,真常也,不可易也。所以通三世之万变,而皆不失其正者,仁为之本故也。故曰三统实是一统,一者,仁也。或曰:“杞之先王大禹,宋先王成汤之统所自承也。《春秋》何故黜杞乎?《春秋》黜退杞,不称公,知其不复有继统义也。此设难。 答曰:新王之统,承之于周,新王谓春秋。周承之宋先王汤,汤承之杞先王大禹,乃至尧、舜诸帝。中华开基自五帝,五帝皆以仁道统天下也。孔子祖述尧、舜,盖以尧、舜能集诸帝之大成耳,故祖述二帝,而已摄其余矣。 此在《孟子》、《中庸》均言之。《中庸》言仲尼祖述尧、舜,而不及禹,避辞费也。盖举尧、舜,则已摄禹矣。 今叙统,由春秋而上,止于周、宋。而黜夏者,举近以摄远也。春秋视周最近,故存周统以亲之。商为周统之所自承,视夏犹较近。故于宋存商统。凡以著《春秋》新王之统,有所承受。盖仁道自古迄今,未尝一日绝于天下也。然叙统至商,则其数已足。由春秋而周而商,逆数之,而说为三统。三者多数。 商虽较近,而已故矣。故叙统至宋而止。宋,商后也。 存商统,则夏禹以上,皆在所摄。故以春秋之统,继周、宋为三也。中华民族,自昔历圣相承,皆以仁道统天下。仁者,生生不息也,厚爱也。厚者,形容词。万物虽有相反,然实以反而成其和同。和同者,爱至厚也。物之本性只是爱,所以生生也。 虚寂也。无恶也,无迷乱也,故云虚寂。 健以动也。无有停滞,故云健动。以上皆形容仁体之德。大地万物皆依仁体而生,吾人之本性,即此仁体。但拘于形骸,蔽于私欲,则人乃成为顽物,而不获全其本有之仁体。然人能反而求之,则仁体未尝不在。如前述阳明《大学问》,学者试反而体之自见。 从上圣哲,以求仁为学,即以行仁为治。天下之人人,皆能保任其本有之仁体,而无蔽于私欲,则皆有天地万物一体之量。有天地万物一体之量,则其共同生活之组织,与一切施为,皆从物我一体处着想。自无有私其一身或一国家一族类者。而国内之阶级,乃至国与国,种与种之界畛,早已不存。全人类共同生活之一切机构,皆基于均平之原则而成立。譬如人体各部,皆平衡发展,无有一部偏枯,累及全体之患。是乃以仁心而行仁政也。始于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立、达,并见前。 极于位天地,育万物。而仁道始成,即仁体全显。《春秋》以元统天,元者,仁也。仁道至大。此大不与小对,乃绝待之辞也。 无量诸天,乃至尽未来际,无量众生,皆仁道为之统驭。至哉仁也!春秋作新王之事,此承周、宋先王,皆以仁道垂统,但依行仁之人,而说三统。宋先王成汤,周先王文、武,皆行仁之人也。孔子作《春秋》,为素王,即行仁之人。 其实,三统,一于仁而已矣。自素王殁后,夷狄盗贼横行中土,已二千数百年。晚世列强,皆以凶狡狂噬,迷失仁道,而有人类自毁之忧。然则三统其绝乎?此亦不然。濂、洛、关、闽,金溪、姚江、昆山、衡阳,固犹延一线之绪。今有为理学者,妄议顾亭林先生为未见道。亭林于本原处,所造殊浅。然其平生之学,注重实用。孜孜以开万世之太平为己任,其愿力宏,其气魄大,其勇毅无所馁,庶几方正学笃信王道可行于后世之志矣。真仁人也。迂陋之托于理学者,何足知亭林。方正学不别举者,盖已摄于程、朱派下也。 仁道未尝绝也。今世虽不淑,而斯统未坠。上天启予小子以一隙之明,勉思大统,虽甚不肖,又何敢让焉?

世进太平,天下之人人,有士君子之行。此《春秋繁露》说也。士君子之行云何?《礼记》《表记》云:子曰:“案子谓孔子,下皆仿此。 君子庄敬日强,安肆日偷。郑注:肆,犹放恣也。偷,苟且也。 君子不以一日使其躬儳焉如不终日。”案儳焉,生命垂尽之貌。如不终日,言精神惰散,如死期促近,不能终竟一日也。一般人,中无所存,其日常大概如此,惟君子不然。又, 子曰:“仁之难成久矣,唯君子能之。郑注:言能成仁道者少也。 是故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能,谓知识技能也,下同。己之所能,用以辅人之所不及,而无自私与自矜之心,是不病人。 不以人之所不能者,愧人。”天下之人人,各有所能,有所不能。小人每于人之所能而忽之,于人之所不能而咎之。此人与人之间,所以难相安也。君子则不然,愧者,咎尤之或轻之也。 又,子言之:“君子之所谓义者,贵贱皆有事于天下。案贵贱以事言。贱者,如烦琐劳役。贵者,若受公众委任,持重居要之类。天下事无论贵贱,君子处之,必无所简择,而为天下事其事。所以然者,人之在天下,当各尽其力,为众服勤,不可一日偷安苟逸,无所酬答于天下也。 天子亲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案当据乱世,天子至尊。及升平世,则天子有亲耕之义。耕,贱役也,天子须亲操之。是时天子与平民等,故不能不劳而食。 又,“是故君子恭俭以求役仁,案自持以恭,不敢侮狎于人。自持以俭,不敢侵夺于人。君子如此,所以抑私欲而尽力于仁也。役者,尽力之谓。 信让以求役礼。案不信则伪,不让则争。 不自尚其事,案博学而不自炫,多能而不自矜。有功而不自伐,积德行仁而犹惧寡过未能。皆不自尚其事也。 不自尊其身。”案自尊其身,则万恶之本也。不自尊其身,则万善之源也。佛家千言万语,不外破我执。我执,儒者谓之己私,即此云自尊其身是也。又, 子曰:“无欲而好仁者,案此中仁字,非谓仁体,乃就仁体之发用处而言。如一切爱人利人之事,皆仁体之发用也。好仁,谓好作爱人利人之事。其好之也,乃从其仁心自然之流露,非有所私欲而然。是无欲而好仁也。仁心亦云仁体。有以私欲而好仁者,如沾誉而行仁者之事,或以仁待人而期人之我报,皆是也。 无畏而恶不仁者,案凡人之畏不仁者,皆有所畏。或畏刑戮,或畏清议,而因以不仁之事为可恶。是其恶不仁,非出于内在之自觉,乃慑于外力而然也。内在之自觉,亦谓仁体。惟无畏而恶不仁,方是仁体之明,不容自昧处。 天下一人而已矣。案好仁恶不仁,皆不杂于私欲,是则浑然与万物同体。其视天下人,直若一人,未始分彼此也。 是故君子议道自己,案君子谋议庶事,求其合道,必自己实践之。 而置法以民。”君子若为社会设置共守之法,必由民众之共公意力制定之。此语已涵民主与法治精神,惜汉后儒者不悟。 又,子曰:“仁之为器重,案仁者,万物之元,人生之本,人失之,则亡其所以为人。故云其为器重。 其为道远。《正义》曰:以广博覆物,是为道远也。举者莫能胜也。案重故举之莫胜。行者莫能致也。案远故行莫能致。 取数多者仁也。《正义》:言利益于物,取数最多者仁也。案体仁以益物,则益物之数自多。不能体仁,即自私而已,何能益物乎? 夫勉于仁者,不亦难乎?是故君子以义度人,则难为人。以人望人,则贤者可知已矣。”案以义度人者,以至高之义,严责于人。则人皆难如吾之所求,故云难为人。以人望人者,因人之所能及者,而望其日进乎善。则人皆易副吾之望,可知此为贤者之用心也。 又,子曰:“子不以辞尽人,《正义》:言君子与人交,必须验行。不得以其言辞之善,谓行之尽善。 故天下有道,则行有枝叶。案行有枝叶,谓行之茂也。 天下无道,则辞有枝叶。”案辞有枝叶,谓文辞务虚华也。 又,子曰:“君子不以色亲人。情疏而貌亲,在小人则穿窬之盗也欤?”《正义》:君子不以虚伪善色,诈亲于人。言情疏貌亲,心不悫实,恒畏于人,则穿窬之盗也。 子曰:“情欲信,辞欲巧。”郑注:巧,谓顺而说也。《正义》:君子情貌欲得信实,言辞欲得和顺,不达逆于理,与巧言今色者异也。 子曰:“王言如丝,其出如纶。《释文》:纶,绶也。案此谓言虽微,及其发出于外,影响甚大也。 王言如纶,其出如綍。《释文》;綍作绋。大索。准上可知。 故大人不倡游言。案游言,谓浮浅混乱之言。不出于实得,不见有义蕴,不曾具条理。凡衰世之倡言者,皆如是。 可言也,不可行,君子弗言也。高美之言,可出诸口。而度吾人之力不可行,则宁弗言。为其犯言不愿行之咎也。 可行也,不可言,君子弗行也。”偏畸之行,虽可行,而不可以风示众庶,则君子必不行也。君子履中和,不贵畸行也。 详上所述,则所谓士君子之行,大端可见。群经言士君子之德者,不可胜穷。然如上所举,已足贯穿一切义,故不备述。 盖庄敬日强以畜德,庄敬即不昏惰,不悠忽,不放恣,精神凝聚专一。故日进于刚健强盛,常创新不息。 体仁同物以复性。体仁之体,谓体认之也。体认吾所本有之仁体,而保任勿失。便证知天地万物皆吾同体,无自他之隔。如是,则超越小己,而复吾浑全之本性矣。 好恶发于天真,天真故无私欲之杂,而人人相与于太和之中。 言行必求相顾。言行不欺,故人人相乐于真实之宇。 人各为天下事其事,不见有可贵事而起欣。不见有可贱事而起厌,惟各勤其职,而皆有佳趣。必人人如此,世乃太平。 人各出其能,以互相济。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盖尽所能,以与人相济,而无自矜也。不以人之所不能者愧人,盖取人之所能,而以辅己之所不能也。则我于彼之不能,无所愧咎。人亦于我之不能,无所愧咎也。人各有能,有不能,互相济,则如百骸之在一身。 各如其分,而无不足。各如其分之所应得,则彼此无不均之患,而人道太和。 盖所谓士君子之行者,虽万德纯备,难以具称,而握其体要,略如上述。夫万行本乎仁,立乎强,归乎中和。中,无私也。无私,故同己于物。而物我无间,即贪嗔不作,故太和。 士君子之行,如是而已。天下之人人皆如是,则大同之基已固,而太平之运日新。何事以世间为罪恶薮,悼众生沦生死海,将求趣涅槃,如佛氏之所为哉?何事至此为句。 《春秋》其至矣。现代言治者,徒知注意经济条件,与社会结构之改造,而于宇宙人生之本原,漫不穷究,其视人类,直同鸟兽,不复知有内在之生活源泉,此中内字,并非与外字为对待之词。内不与外对,而乃曰内者,防人之误求诸外耳。生活源泉,其充盈于吾身之内者,亦即遍在天地万物。是乃遍为万有实体,而渊兮无待者也。无以名之,名曰仁体。今人既自视同鸟兽,故不能反识内在之生活源泉,习于物化故也。 不复有自我之真觉。此中自我,即谓仁体。是乃泊然至寂,炯然至明,所以应万感而起万事者,是非善恶吉凶之几,恒自明而不昧。虽私欲朋兴,而此至明不容昧者,终未尝不在。如云务四塞,而太阳自存也。仁体之明,是云真觉。凡人不务反己,便亡失真我,无有真觉。但上文吉凶二字以理言,善与是,皆当理之名,皆谓之吉。恶与非,皆不当理之名,皆谓之凶。故吉凶二词,不同世间所云祸福。而吉自得福,凶自招祸。理实如此,无或爽者。 则求其有高尚纯美之行,如所谓士君子之行者,固决不可得。而人人惟挟私智,机巧变诈之智曰私智。 伏杀机,以相交涉。盟好之辞,屡播而动听。侵夺之事,厉行而无惭。弱者献媚,图旦夕之安。强者逞欲,忘殷鉴之戒。修罗之技弥多,修罗,魔也。 蛮触之争奚止?圣学不修,人极不立。吾于斯世,有余恫焉。

夫教化修,人皆全其所性之正。全犹复也。 而免于狂迷之行,此治本也。然亦必改造社会结构,使与大同世界相适应。而太平之治始成。《礼记》,《礼运》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案此言天下为一家,全人类若一体。故一切共同生活之组织,皆本天下人之公共意力以为之。无有一人得参私意于其间者。又曰:“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案大同之世,国界观念,虽已破除,但其时全地球上,当划分为无数自治区,亦云治区。各治区之疆域,大概依地势之便利,与气候之相近,而划分之。凡分区,必依其疆域大小,设为定制。均归一律,不可有特别过大之区。凡地势与气候虽相同,而地域过大,不宜仅划为一区者,则宜酌为析区,使其大小合于定制。夫所以分为众多自治区者,因共同生活之便利,不得不有各治区之组织。而此治区之意义,只是一种文化团体而已。为同居一地域内之民众,有共同之结构,得以表现其公共意力而已。此等治区之性质,其截然不同乎前此之国家者,一为对内无统治层级,二为对外不得利用之以为向外侵略之工具。所云只是一种文化团体者以此。每一治区,既有自治机构,则其间各部分执事者,必由区内群众公同选举贤能任之。任有定期,期满改选。决无有以少数人强奸民意,而委托事权于非类者。故曰选贤与能。或问:“治据乱之世,固须尚贤,至太平世,则人人之智德力宜跻平等,胡为尚贤耶?”答曰:人之气禀,不能齐一,虽太平世,不能谓人人之智德力皆平等也,只是其时一般社会之水平线远高乎从前。但此时社会内之各个分子,毕竟如十指之各有短长,无法齐一。小德大德,宏材偏长,亘古难齐。恶乎平等?尚贤之说,其可非乎?又世至大同,交通尽利,远近若一。其时全球之上,无量治区,共讲信义,互修睦亲,而无量治区之间,又必有联合之总机构,庶几全世界融通为一体,无麻木不仁之患。又曰:“故人不独亲其亲。”案此谓社会有养老院,奉养老者,一切费用,公家任之。子女时入而省亲。又曰:“不独子其子。”案此谓社会有慈幼院,教养儿童,其费用归公家担负,抑或酌收其父母之费,则视治区之计政,对人民之私有财产限制如何而后定。父母随时入院检视。又曰:“使老有所终。”案天下之老者,皆得赡养,终其余年。又曰:“壮有所用。”案人自幼小以至成年,皆由公家设置各级学校以教育之。人各随其资分,努力学业,而皆能成德,成材。故各以其长,效用于世。而无有暴弃不中用者。且治区之内,生产与文化各方面事业,极其众多。人才自无旷废也。又曰“幼有所长”。案世至升平,早已废除大家族制。至太平世,则人人皆有天下为一体之观念,无复有狭隘之个人主义。而共知有社会生活之乐。故幼孩即由公家设立之慈幼院抚育之,所以养其群性也。但慈幼院之设立,必酌其附近居民之数量,使居民距院不甚远。为父母者得随时入院顾复,而亲子之爱,不至疏淡。养老院亦准此例,为子女者,必时常入院,省侍父母。孝与慈乃一切道德之根芽,不可无以养之也。又曰:“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案无妇曰矜,无夫曰寡。幼而无父母曰孤。老而无子女曰独。及废疾之民,皆可悯惜。社会皆有以安养之,不使一夫不得其所。又曰:“男有分。”案天下之人人,各尽其职之所当为,各尽其能之所得为,各取其分之所应受,故曰有分。言男者,举男即摄女,非单就男子言之也。又曰:“女有归。”《正义》:“女谓嫁为归。”案太平世,一夫一妇之小家庭,必不容废。夫妇有别之义,无可变易。非独道德问题,杂交亦妨生理。又曰:“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案一切财利资源,天然之产,极其丰富。必以人功开发之,制造之,而不可委弃于地。但财货者,天下人之所共有也。任何人不得据为一己之私有。故曰不必藏于己。然亦不妨许私人得有法定若干限度之财产。为其夫妇间成立小家庭,须于经济上由公家予以合法之独立储蓄故。然夫妇均死亡时,其财产全部归公。又曰:“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案智识技能,总称智力。身手勤动,总称体力。故力之一言,包括智力体力二者。太平之世,人之智力弥高。其所发明与创作,愈多愈精。自然之神秘,启发无余,悉为吾人效用。是时需要体力者盖少,然人生必不可无劳作。一切事业,未可纯用机械而废四体之勤也。又世已太平,人将有乐于享受,而倦于用脑者,则文化将倒退,尤当以为大戒。故一人之身,智体二力,宜求并进,否则人类有退化之忧。故曰力恶其不出于身也。然人类自无始时来,长处衰乱之中,迷执小己,与物相竞。凡所以运其体力智力者,皆为小己之私利而已。虽有君子导之于礼,渐化其私,而致小康,进至升平。无奈其为己之私,积习甚深,不易拔除。及世进大同,人之为学,不仅驰于知能之域,乃有以超知能,而盛发其智慧。不仅明征万事万物之理则,乃深穷造化真源,而实证天地万物皆吾一体。人之脱然超悟至此,于是其智力体力之用,皆为众生之福利计,非为小己之私也。故曰不必为己。然众生为全体,而一己则全体之分,犹手足为全身之分也。全身利,而手足有不利乎?今之科学家发明战具,乃以其智力用之于为一己,及己之国家与族类,其所为终不出乎己。惨毒极,亦迷闇极矣。此非科学之咎,乃仅恃科学而不知更有穷本究元之学。所以有斯咎也。力恶其不出于身,而不必为己。则尽人皆士君子也,皆圣也,皆佛也。此世之所以太平欤?又曰:“是故谋闭而不兴。”案天下皆仁人,一心一德,更无有怀野心,兴奸谋者。又曰:“盗窃乱贼而不作。”案侵略他人或他群之财富与领土者,均谓之盗窃。逞兽欲,运奸谋,而祸天下者,均谓之乱贼。今德、倭虽败,而天下之为盗窃乱贼者,犹实繁有徒也。太平未卜何时也。又曰:“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案《礼运》此文,盖《春秋》太平之义。经七十子后学传授,而戴氏录之于此。《论语》《公冶长篇》:子路曰:“愿闻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案使天下之老者,皆有所养。朋友信之,旧注:朋友是同辈之人。案即天下人讲信修睦。 少者怀之。”案即使天下之幼者,皆有所长。 详此所云,与《礼运》之理想适合,但辞稍略耳。又子路曰:“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即货不必藏于己意思。颜渊曰:“愿无伐善,朱注:伐,夸也。善,谓有能。 无施劳。”案施谓有功及人,便居功而自张大也。劳,谓有功。 即力不必为己意思。凡人所以伐善施劳者,因人类自无始时来,其力皆以为己,故有能即自夸,有功即自张大。伐与施,正从为己之心发现,此心是万恶之根。若今世侵略者,祸及天下苍生,无非自伐其能,及欲为自己之国家立功,以自夸大而已。颜子愿无伐无施,便将为己之私克尽。程子曰:“子路、颜渊、孔子之志,皆与物共者也。”又曰:“颜子不自私己,故无伐善。知同与人,故无施劳。”从来鄙陋之徒,不通春秋。至有妄疑《礼运》,而以为汉人窃道家或墨家之旨,以托于孔氏者。信乎夏虫不可以语冰也。墨氏兼爱兼利之义,实本于《春秋》。然但承此原则而已。其于太平世为治之规模与条理,墨氏盖未之究也。道家厌文明,而怀想上古未开化之社会,以为浑朴。此与《春秋》主进化意思,根本不同。且道家本个人主义,只不以己宰物,而实不知同己于物,即于物无互助辅相之功。故道家任自然,不务改造社会。其于社会生活之观念实薄弱。《礼运》太平之治,恰与老氏主张相反,何可混为一谈。

《春秋》之土地政策,颇主张井田制。后世私有制,有兼并之患,《春秋》盖已深防之。宣十五年,初税亩经。时宣公新令,盖遣吏按行民田,择其谷最好者税取之。 何氏注曰:“民以食为本也。夫饥寒并至,虽尧、舜躬化,不能使野无寇盗。贫富兼并,虽皋陶制法,不能使强不陵弱。是故圣人制井田之法,而口分之。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五口为一家,案此规定五口为一家,若一丁壮,有父母及妻,共四口。如生一子,即共五口。合为一家。其多于五口者,名余夫。详在后文。 公田十亩,即所谓什一而税也。庐舍二亩半,凡为田一顷,案百亩为一顷。 十二亩半。八家而九顷,共为一井。故曰井田。庐舍在内,贵人也。案以人为重也。 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贱私也。案私田,谓八家各私得百亩。 井田之义,一曰无泄地气,二曰无费一家。案八家均力合作。 三曰同风俗,四曰合巧拙,五曰通货财。因井田以为市,故俗语曰市井。案八家共井,互通货财而立市,犹今之合作社也。 种谷不得种一谷,以备灾害。田中不得有树,以妨五谷。环庐舍种桑荻杂菜,畜五母鸡,两母豕。瓜果种疆畔。女工蚕织,老者得衣帛焉,得食肉焉。死者得葬焉。多于五口,名曰余夫。余夫以率受田二十五亩。案余夫,是廿九以下,未有妻室,故受口田二十五亩。有妻室,即另立家。 十井共出兵车一乘。司空谨别田之高下善恶,分为三品。上田一岁一垦,中田二岁一垦,下田三岁一垦。肥饶不得独乐,峣埆不得独苦。故三年一换主易居,财均力平,兵车素定,是谓均民力,强国家。在田曰庐,在邑曰里。案《周礼》四井为邑。 一里八十户,八家共一巷。中里为校室,选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其有辩护伉健者为里正,皆受倍田,得乘马。父老比三老孝弟官属。里正比庶人在官吏。民,春夏出田,秋冬入保城郭。田作之时,春,父老及里正旦开门,坐塾上。晏出后时者不得出。暮不持樵者不得入。五谷毕入,民皆居宅。里正趋缉绩。男女同巷,相从夜绩,至于夜中。故女功一月得四十五日作。从十月尽,正月止。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於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故王者不出牖户,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十月事讫,父老教于校室。八岁者学小学,十五者学大学。其有秀者移于乡学。乡学之秀者移于庠。庠之秀者移于国学。学于小学,诸侯岁贡小学之秀者于天子。学于大学,其有秀者,命曰造士。行同而能偶,别之以射。然后爵之。士以才能进取,君以考功授官。三年耕,余一年之畜。九年耕,余三年之积。三十年耕,有十年之储。虽遇唐尧之水,殷汤之旱,民无近忧。四海之内,莫不乐其业。”

如上所述,井田之法,盖由据乱进升平之治,去《礼运》太平大同之治盖甚远。如国界,及君主,与兵戎之事,皆未能除之。此共显异者。其规模颇类今之所谓集体农场。如采其精意,变而通之,以行于今,务求切合时宜,则社会无兼并之患,农民免于穷厄。而世运进于升平矣。何休之注,盖得自胡毋、董生之传。《繁露》多残缺,今难考其详。胡毋承公羊寿,以口义着竹帛时,亦有略而不详。又由《演孔图》以异说媚汉。可知《公羊》家鉴秦之祸,其于《春秋》之非常异义,及所以反古之弊政,而为后世制法者,盖多避而不载。故口义流传,间有散见他籍者。如《礼运》大同小康诸义,显为《春秋》家言。何休此注,自是《公羊》家世传之说,然亦见《汉书》《食货志》及《韩诗外传》。盖《春秋》口义之流布广矣。其与《孟子》谈井田之制,同井之民,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云云,《滕文公篇》。 适相映证。孟子之时与地近圣人,又深于《春秋》之学。《公羊》口义流传,竟与孟子合。则井田制为《春秋》经之理想,非秦、汉间儒生倡说,甚明矣。

《春秋》张三世,其蕲向在太平。而于治据乱与升平之法,则言之甚悉。太平不可骤几,其进必以渐也。据乱世,书内离会,内者,据鲁对列国言,则鲁自为内。当据乱世,凡鲁君与他国之君会者,则书以示戒。离与会异者。二国会曰离。二人议事,各是所是,非所非,无从取决,故言离也。三国以上始言会,三人议,则从二人之言,故云会也。 明立国之道,贵内自治,不可虚内而务恃外好。何氏注:于隐二年春,公会戎于潜经,特发斯例。盖本胡毋子都条例,非邵公创解也。何氏自序,称略依胡毋生条例。 王船山《春秋世论》据此例意,以论当时郑国之得失,可为千古道国者之金鉴。《论语》:道千乘之国。道,治也。国民皆有自治其国之责。而在政治与社会各方面居领导地位者,其责尤重。 其说曰:“有道而恃有道者安。”案如升平世,大国能秉礼义,戒侵略,而弱国亦知励精图治。其时弱小之恃强大,可谓以有道而恃有道也。弱国内有所自恃,其外所恃之大国,亦复可恃。故弱小之国可安。又曰:“不能有道,而恃有道者弱。”案如春秋时,齐、晋诸强,能尊中国,攘夷狄,犹不失为有道。其时中原诸国,皆不能有道。而恃齐桓、晋文以图存者也。然内无以自恃,徒虚内以恃外好,终于微弱而已矣。又曰:“无道而恃无道者,必于亡。”案如战国时,六国皆不务自治,又于同盟不能互以信义相结,是无道也。当时六国各欲自屈而事无道之暴秦以图存,终亦必亡而已。又曰:“无道,而不恃无道者,仅以存。”案无道,而值侵略者横行之世,未有能存者也。然能不割己之疆土与利源,以奉之侵夺无耻之强暴,妄冀博欢,而恃以偷旦夕之安也,则亦有仅存之道焉。故恃人者,不如恃己。恃己之势,虽无道而不亡。况有道乎?郑人春秋之始,强国也。厉公不振,恃宋而始羸。既逼于楚,恃齐而始毁。齐失其怙,恃楚而始破。晋争之楚,恃晋而几亡。晋与楚争郑,郑人恃晋之能庇己也,乃不可恃而几亡。 郑之弱以向亡者,百二十年。君勤于内,臣勤于外,政粗修,民粗睦,然而无以自救,盖百二十年,郑无一日而释人之恃也。言其唯以恃人为务,而终不释此恃人之一念也。孔子称郑国谨于外交辞令,盖有以也。 恃之不可,无已而竞。或曰:竞,非保国之道也。晋定楚昭之世,郑南竞楚而灭许,北竞晋而联齐,民劳国敝,介然仅存。而与二大竞,疑其必亡矣。而郑乃历百年,而始灭于韩,奚以支持百年之久耶?曰:竞之害,不若恃之烈也。所恶于竞者,恃于此而竞于彼也。吃紧。 恃于此,役于此矣。恃此而竞彼,所竞无能。注意。 胜其所恃,强固必胜之气,只在吾所恃之友邦耳。 而泄于恃者矣。恃人者无自固之气,徒欲恃人,其气早已泄尽无余,为死灰,为槁木,犹望其有生人之气乎? 不竞而恃,与有恃而竞,其亡一也。此千古定论。 夫无恃而竞者,其犹有自竞之心乎?能自竞,则入莫予侮也。故郑之将欲贰晋而先背楚,殆乎亭亭以立,而有生人之气矣。晋失其霸,贰之得也。唯恶夫恃无道之楚,以贰晋也。背楚以钳天下之口,然后贰晋以长自立之势,齐不能不许之从,鲁不能不中辍其兵。郑乃以自为郑而行其所欲,孰能丧之,故无道而不恃人,犹救乎亡。有道而不恃人,不仅以安。《诗》曰“不闻亦式,不谏亦入”,文王之德也。今闻直谏之不恃,奚况于强有力之相庇者乎?船山此论,盛发《公羊》之蕴。自古有国者,虚内而结好于外,将恃以不亡,则其亡可立而待也。恃人者,无论恃一二强国,或结好于数强之间,要皆速其亡。惟卓然求内有以自恃,而不予人以可乘之隙。国权所在,据理力争。争之不得,终不献赂。彼侵略者,虽强力侵夺,亦必犯世界之忌,而有多行不义必自毙之日矣。且恃人之患,不独执政者宜戒。凡在下而领导群众者,尤贵自立自主,而不可有恃人之一念也。《春秋》炯戒昭然,今人奈何不省?

徐疏云:《春秋》经与《传》,数万之字,论其科旨意义,实无穷。然撮其论治之要,必在计政调均。计政一词,从严又陵译《原富说》。 《春秋繁露》《度制》云:孔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案今世界上多患贫之国,实由侵略者以弱国为鱼肉,而财利无从均故也。又如一国之内,官僚资本主义盛行,垄断全国之利,则其人民必贫不聊生,而祸至于亡国。故圣人极言贫不足患,而患在不均。诚以救贫莫急于均也。不均,则生产终操于侵略者之手,而贫者何从得救乎?又曰;“故有所积重,则有所空虚矣。大富则骄,太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案治起衰乱之中,必使贫富不甚悬殊。则升平之治,更无贫富不均之患矣。太平世,天下为公,如《礼运》说。《春秋》之道,所以通万世而不可易也。 今世弃其度制,而各从其欲。欲无所穷,而俗得自恣,其势无极。大人病不足于上,案大人谓君主。富者专国之利,则国家亦贫于上,大人病之也。 而小民羸瘠于下,则富者愈贪利而不肯为义,贫者日犯禁而不可止。是世之所以难治也。”孔子曰:“君子不尽利以遗民。案此中君子谓在位者。尽有其利,以遗弃人民。则君子所不敢为也。 《诗》云:‘彼有遗秉,《传》云:秉,把也。五谷收成时,富农常以谷草成把,遗置田中,待寡妇取去也。 此有不敛穧。穧,穗也。不敛谓不收之,亦遗也。准上可知。 伊寡妇之利。’彼此之遗秉与穗,皆听寡妇取之以为利也。 故君子仕则不稼,仕者有俸禄,故不可与民争田也。 田则不渔,田猎,则不可更争渔人之利。 食时不力珍。《礼记》注:食时,谓在上位者食四方之膳,不可力致珍贵,防其逞嗜欲,而将夺民食也。 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孔子《闲居疏》:言大夫不得无故杀羊坐其皮,士不得无故杀犬坐其皮。案晚世在位者,淫侈无度,贿赂公开,国贫民毙,然后知《春秋》制法之严,为官僚资本主义立之防也。 《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孔子《闲居注》:采葑菲之菜者,采其叶而可食,无以其根美,遂并取之。并取之,是尽利也。 德音莫违,及尔同死。’以此防民,民犹忘义而争利,以亡其身。天不重与,有角,不得有上齿。《戴记》戴角者无上齿。天不重与,此一证也。 故明圣者,象天所为,为制度,使诸有俸禄,亦皆不得与民争利业,乃天理也。凡百乱之源,皆出嫌疑纤微,以渐寖稍长,至于大。吃紧。 圣人章其疑者,别其微者,绝其纤者不得嫌,以早防之。圣人之道,众堤防之类也。谓之度制。谓之礼节。案度制、礼节,所以酌乎群己之间,而立之准。察诸日用之际,而求其中也。 若去其度制,使人人从其欲,快其意,以逐无穷,是大乱人伦,而靡斯财用也。”案《大学》言理财,主张为之者疾,用之者舒。此固《春秋》之旨。而董子于此,以节欲为言。非与《大学》反也。夫生产技术日益发明,则为疾不待言。而人类之衣食住行,亦缘生产技术进步,而享受特异于昔,用乃大舒。人固不当反进化,而求复上古之陋也。然董生言节欲者,用舒之乐,固随人群进化而日增。但一己自律之道,要不可过于其时群众之所享受,而穷奢极欲。故节欲之义,不以时代进化遂可废。董生所以发明春秋之旨者如此。固未始与大学有异也。详上所述,《春秋》理天下之财,以均平为不可易之定则,故在位者不得与平民争利。井田之制定,则兼并不待禁而自绝。商贾有垄断之禁,孟子深于《春秋》,而恶商贾垄断。 国营事业渐兴,而百工弗病矣。驯至太平,国界种界,俱已泯灭。天下之利,归之天下之人人,而无有一夫得自私者。自然秘藏大辟,财货已富有日新,将来科学进步,对于物质界之发明,当有以备足人类生养之需要,非若现代多注意于武器也。 《易》言开物成务,《论语》言足食,货无委弃,尽力以开天地之利。 而不以为己,力无不尽,力,赅智力、体力二者。 而不以为己。上二语,用《礼运》义,而稍变其文。 天下是以至均而太和也。

《春秋》由据乱开升平,盛张民族主义,要在合诸夏,以攘夷狄。诸夏夷狄二词之义界,前文已言之。然其辞颇简,恐学者弗深究也,今更详之。原夫《春秋》之言民族,不以种类为分别,而实以文野为分别。今世以同种类者,为同一民族。其不同种类者,即为异族。此实最狭陋之观念。而与《春秋》之所以分别民族者,其意义绝无相似处也。《春秋》立乾元,为万物始。《春秋》始于元,元即《易》之乾元,前文屡言之。 即天地万物本一体,奈何人类而妄有种类之见,自生畛域乎?今人误解《春秋》,以诸夏为五帝三王贵胄,即所谓汉族之目。以夷狄为诸异种之名。此其说,明与春秋相反。夫吴人仲雍之后也。越人夏少康之后也。楚人则文王师鬻熊之后也,姜戎是四岳裔胄。白狄鲜虞是姬姓,此皆非与诸夏为异种者。而《春秋》皆斥为夷狄何耶?须知,《春秋》言民族,本无狭陋之种界观念,种界者,妄分同种与异种,而存界域之谓。 而实以文野分别之。文者,文明。野者,野蛮。文明者,非徒以其知能大进,富于政治与文化各方面优越之创造已尔,而其特长在有礼义。礼义者,仁之发也。仁者浑然与万物同体,故凡所施为必一由乎礼。礼者,理也。吾人之本心,元是万理具备,而与万物相流通,无隔阂也。故己好生,而亦知人之好生,自不忍伤之也。己欲衣食,而亦知人之欲衣食,自不忍夺之也。此即吾心自然之理也。推此而言,凡一切对人待物,而有所不忍于放肆以伤物者,皆吾心自然之理也。故理者,吾心也。而礼,即吾心之随感而发,非从外立法强行之也。故曰理者,理也。理之发现,乃自觉也,自动也。唯克去私欲之蔽,而后有此。亦必一裁以义。义者,吾心自然之制裁也。私欲起,则利己以侵人,而万事皆失其宜。然吾之本心,自能照察私欲,而制裁之。以正己,而求合乎事之宜,所谓义也,此即吾本心之自觉自动也。故夫敦礼守义,所以超越小己,而复其浑全之性,发挥绝对精神。绝对精神即是浑全之性。此唯证到天地万物一体者,乃识此精神耳。黑格尔言绝对精神,而犹有德国民族优越之私见,非真能识得绝对精神者也。希特勒辈之狂驰,亦误受其影响也。 中国人庶几此境地,中国人自昔以来,便由自明自诚工夫而悟到浑全之本体。故能克己私,而有天下一家之量。不似现代诸民族咸有狭陋之种界观念。今外人之来吾国者,皆能感到吾国人对彼等毫无猜防之情。《春秋》借中国人以明升平世,礼义之民族当如此。 故称之以诸夏。夏之为言大也。大其能去己私而敦礼义也。凡有礼义之民族,即皆是文明民族,而皆谓之诸夏。若其无礼义者,虽知能甚高,而政治与文化各方面之创造力甚大,如楚人者但因其习横暴,好侵略,《春秋》犹以夷狄斥绝之,况其远下于楚人者乎?总之,《春秋》于升平世,分别民族,只依其文野,判为诸夏夷狄二类。夷狄凶狡,无人道,同之鸟兽。诸夏则隆礼义而立人极者也。夷夏之分,乃人禽之界,此不可不严也。若夫以同一种类为同一民族者,同一种类者,即同血统之谓。 此乃极狭陋之种界观念,迷生人之性,迷者,不解悟之谓。人皆禀乾元以为性,本无彼此之分也。 启争乱之端,妄分同种异种,争端遂启。 则不通《春秋》之过也。

古者中国,本合诸夏、四夷而为一大联合国。当时之所谓四夷,东包括今中、苏连壤滨海之地,及今朝鲜、台湾、琉球等地,皆曰东夷。日本则外藩也。西有中亚细亚,接印度,皆曰西戎。南辖马来亚及南洋群岛,皆曰南蛮。北有西伯利亚等地,皆曰北狄。四夷之地甚远,其部落亦极多,皆统属于中国,但以其不崇礼义,故斥为夷狄,示不与同中国之意。实则,其人皆中国人。其地皆中国之地也。如吴、楚,本中国也,而《春秋》视同化外,其他可类知。故《春秋》于夷狄之进于礼义者,则复中国之。中国之者,犹云承认其为中国人而礼敬之也。《繁露》《竹林》云:“《春秋》之常辞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至邲之战,偏然反之,何也?案宣十二年经,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傅大夫不敌君。此其称名氏以敌楚子何?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注:“不与晋,而反与楚子为君臣之礼者,以恶晋也。” 曰:《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今晋变而为夷狄,楚变而为君子。君子者,中国人之称。 故移其辞,以从其事。辞有改移,从其事实也。 夫庄王之舍郑,庄王伐郑,已下之矣,乃得而不取,舍之而去。 有可贵之美。不取郑国为己有,是其崇礼义,可美也。 晋人不知善,而欲击之。庄王既舍郑而去,晋人不当复与楚挑战也。今乃不知善,而欲击庄王之师。 所救已解,如挑与之战。晋人救郑未及也。庄王攻郑已下之,竟舍而不取,则晋之所救已解矣。乃复与楚挑战,是无义也。宣十二年《传》:既则晋师之救郑者至。曰:“请战。庄王许诺。将军子重谏曰:晋大国也,王师淹病矣,请勿许战。”庄王曰:“弱者吾威之,强者吾避之,是使寡人无以立于天下,遂令还师而逆晋寇”,晋军尽覆。 此无善善之心,而轻救民之意也。晋人所以变为夷狄。 是以贱之,而不使得与贤者为礼。”据此,可知楚国本大中国之一部分,但以其逞侵略而斥之,既进而有君子之行,则复许为中国人。四夷皆同此例。《春秋》借此此者,谓古代中国对属地即四夷之民,无礼义则斥之。及进于礼义,则与诸夏同为中国人,一律平等。 以明升平世,虽分别全地球上民族为夷、夏二类,然夷族如进而有礼义,则当与夏族同等,不可复殊外之也。殊外之,犹云斥绝之也。 此升平进至太平之治也。

太平世,天下之人人,皆有天地万物一体之量。盖皆有以反己,而证悟其本有浑全之性体。故能超越小己,而冥于无待也。此等境界,绝非意想安立,乃法尔本然。法尔犹言自然,非由意想安立故。本然者,犹云本来如此。 更非如赤子之浑沌,若不能分别物我者。孟子言“大人不失赤子之心”,非谓大人之心,果如婴孩之浑沌不自觉也。盖言其明觉冲湛,而不起私意,故以赤子之心形容之耳。赤子无作意故。若误解此言,将谓孟子以大人之生活,同于原始人。则铸九州铁,不足成玆大错。孟子言思诚,言明物察伦,岂谓大人之心,果如赤子耶?唯其反躬察识,即本心有自识之用。洞明自己本性,与天地万物真元,实为浑一而不可分之全体。易言之,即实证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借用《庄子齐物篇》语。 此其与群生痛痒相关之情,自发于不容已。不容已,略有二义。同体故发不容已,真实故发不容已。明儒耿天台之学,以不容已为宗,至可玩。 而一切相生相养之事,自当随时改善,以协于大中,而成其太和。《春秋》制万世法,而始于元,所谓本立而道生也。

据乱之世,善为国者务内治。然列国之君,或行独裁,以毒其民;或怀侵略野心,征战无虚日。人道之至惨也。及治进升平,人民皆自觉,自治,自主。对内,则限制君主之权力,使不得鞭笞百姓而恣意于其上。如争之不获,则不惜流血以得之。如文十八年经。莒弑其君庶其。《传》曰:称国以弑何?称国以弑者,众弑君之辞。何氏注曰:“举国,以明失众,当坐绝也。”详此所云,盖以人民久受专制之毒,宜行革命,以争自由。谷梁氏虽未达三世义,而其尊重人民公共意力,以除暴乱,则犹承《公羊》之旨。如隐四年经。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谷梁传》曰:“称人以杀,杀有罪也。”案称国人,以明众讨之也。 庄九年经。春齐人杀无知。《谷梁传》曰:“称人以杀大夫,杀有罪也。”文九年经。晋人杀其大夫士谷及箕郑父。《谷梁传》曰:“称人以杀,杀有罪也。”大夫盗柄祸国,人民必共起而杀之,所以伸众讨,警独夫窃权坏法,而固民主之基也。治近升平,人民皆能自觉,自主。必不容枭桀弄权,败法乱纪,其治内既莫不详正。事无不举曰详,法无稍枉曰正。 而其对外,则以讲信修睦为务,以共存共荣为志。故凡枭桀之徒,怀野心而启侵略,将煽惑民众,以供其驱役而恣其冥行者,每为有觉悟之群众所不许。今德之希特勒、倭之军人,得利用民众,以从事侵略而祸天下,以自取覆亡者,正由其民众不觉悟故耳。如宣十五年经。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传曰:“外平不书。平者,和平也。外国和平之约,无关鲁国内事者,每不书。 此何以书?大其平乎己也。”何氏注曰:“己,二大夫。”案二大夫,谓宋华元、楚子反也。事见前。 宋、楚交战,楚军粮将尽也,宋人至易子而食,战祸深矣。二国之民,何为而自毁如此,必将觉悟其为当国者逞欲所致,而有悔祸之心也。故华元、子反能以己顺从二国民意,而成平约。此《春秋》所以大之也。

《传》又曰:“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平者在下也。”何氏注:“言在下者,讥二子在君侧,不先以便宜反报,归美于君。而生事专平,故贬称人。”案何注曲解《传》意。《繁露》《竹林》明子反之行,不当以常礼责。《韩诗外传》嘉华元之诚。何得以轻君贬之乎?夫《传》言贬者,非贬二大夫之专平也。乃贬二国之君,未能修睦于平时耳。《传》曰:“平者在下也。”明此平约,乃二国人民之公意,而战祸实由二君开之,故言平者在下。而二君为战祸主犯不待言。以是知贬二君也。经书宋人及楚人平。人者,众辞。谓二国之民众也。 此明升平世,各文明国之民众,皆尚平等互惠,贱侵略之行。而于当国者之妄启战祸,必有以抑制之,使不得逞也。凡枭桀之徒,尝利用国家为其向外侵略之工具,而驱役民众,以从其欲。及战祸一开,天地成惨毒之场,人类有毁灭之痛,竟不知其何为如此,唯民众皆能自觉,自主,而后枭桀者无所拖其技。《春秋》于宋、楚之平,而书宋人楚人。明其为二国民众公共意力之表现,即隐贬二君,所以为升平示范也。《春秋》全经,皆是借事明义,已如前说。当时宋、楚之民,实不必能自觉自主,而《春秋》特借此事,以明升平世,各文明国之民众,当自觉自主耳。世近升平,近者,未进而将进之辞。 各国民众,进于文明者日多。所谓文明,即指能崇礼义,不止富于知能及创造力也。他处仿此。 易言之,即诸夏民族,渐有兴起。然夷狄之国,即其民众,为夷狄民族。 虽有知能与相当创造力,而专趋凶狡,凶者,残酷险忍,无有仁心。狡者,变诈无耻,不顾信义。 同于鸟兽。此等民族,常以侵略他国为事,而弱小国家,首蒙其祸,诸夏常有不支之势,故春秋治升平,有大法四:一、奖诸夏能持霸权以制夷狄;二、诛战祸罪魁;三、奖夷狄能慕礼义者,同之诸夏;四、罪弱小不自立者。

云何奖诸夏霸权?升平将进,据乱未离之际,夷狄方以凶狡横行,危害人类。诸夏之族,若非互相结合,以强大武力,制止夷狄之行,若非二字,一气贯下。 则夷狄兽欲,未有餍足。人相食之祸,无已止也。故诸夏驭夷狄,不宜退让,而当持霸权,以威服之。《春秋》假齐桓、晋文之事,以伸霸权,明升平世,赖诸夏存霸统也。庄十三年经。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娄人会于北杏。《传》曰:“齐桓行霸,约束诸侯。尊天子,故为此会也。”案夏、商、周王朝,为诸夏与四夷,万国所共戴。王朝殆犹一大联合国然。天子,即联合国之首长。是乃统驭夷夏万国,使强无侵弱,众无暴寡,智无欺愚。故天子失其尊,即万国相争乱。齐桓尊天子,即重联合机构之权力,以便统驭。又曰:“桓公时未为诸侯所信向,故使微者会也。案宋以下,均称人。盖宋及陈、蔡诸国之君,皆未亲莅,仅派微者来会。时桓公之功未着,故未为诸侯所信任归向。 桓公不辞微者,欲以卑,下诸侯。言桓公愿自卑,以下于诸侯,故诸侯虽以微者来会,亦不辞也。 遂成霸功也。”桓公能修礼让,卒得诸侯信向,而成霸功也。 庄三十年经。齐人伐山戎。《传》曰:“此盖战也,何以不言战?《春秋》敌者言战,桓公之于戎狄,驱之尔。”案胡康侯以经书齐人为贬辞,足为好武功之戒。宋人奴于夷者久,其无知宜然也。夫子称管仲之仁,而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岂以勤远略贬之耶?《传》有曰:“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子司马子曰:‘盖以操之为已蹙矣。’”何注:“迫杀之甚痛。”据此,则称人者,贬其杀戳过甚。然何注迫杀之云,实无所据。且戎不重惩,终为诸夏患。子司马子之说似未符经旨。余谓:人者,众辞。经不斥言齐侯,而举士众者,盖以御侮捍患,出自国民公意,非由国君好武功也。经书齐人,大齐人之能自卫,亦以贤桓公也。僖四年经。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传》曰:“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以当桓公也。其言盟于师,盟于召陵,何?师在召陵也。师在召陵,则曷为再言盟?喜服楚也。何言乎喜服楚?楚,有王者则后服,无王者则先叛,夷狄也。而亟病中国。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桓公救中国而攘夷狄,卒怗荆。卒令荆楚腊服也。 以此为王者之事也。”《汉书》《韦玄成传》:“《春秋》纪齐南伐楚,北伐山戎。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是故弃桓之过,而录其功,以为霸首。’”如上所述,齐桓领导诸夏,以成霸功,四夷率服。诸夏之国,亡者得存,危者得安。《说苑》《尊贤》云:春秋之时,众暴寡,强凌弱,南夷与北狄交侵,桓公三存亡国,一继绝世。 《春秋》大其功,以为王者之事。参考《繁露》《王道篇》。 其寄意深远矣。夫夷狄横行,则诸夏不可不互相结合,互相振厉,以持天下之霸权。不可二字,一气贯下。 齐桓先修内治,参看《国语》、《齐语》及《管子》。 而始为北杏之会,以礼让结合诸夏之国,此桓公霸业所由立也。桓公既没,而晋文嗣霸,诸夏赖以安者数世。其后悼公嗣业,终无远略,偷以自保。悼公无能为于楚而仅争之郑,又无能为于郑,而自疲其师,于是有偷安之志,无勤远之图。 霸不足以霸,而诸夏自是无霸。列国皆失其政,盗蜂起于内,郑杀三卿,卫杀挚,陈杀夏区夫,乃至蔡杀君,鲁窃宗器。八十年之中,盗横行于朝市,而诸夏之势危矣。于是夷狄起而乘之,吴、越咆哮东南。吴、越,皆夷狄之狂狡者也。 以迄乎虎狼之秦,遂吞六雄。秦乃夷狄之最凶者。 而诸夏盛时政俗之遗,与学术文化之优美,悉为夷狄暴力所毁灭。中国至今不振,已二千余年。霸统失,而生民之祸日亟。《春秋》所以寄意于桓、文欤?夫霸之为霸,一、修内治以勤远略。修内勤远,二者互相因也。内治不修,则不可以勤远略。无远略,亦不可以修内治。晋自悼公失霸以后,君偷而臣窃,目光不及远注,遂至分离而亡。吾国革命以来,萧墙之忧无已。人皆近视故也。二、依礼让以固盟好,霸者之志,在攘斥夷狄凶狡之行。故于诸夏列国,互修盟好。而盟好所以不渝者,则以能依礼让故也。如庄十三年,桓公与鲁侯盟于柯。鲁大夫曹子,劫桓公还鲁之失地,此要挟之盟,可背也。而桓公竟还鲁地,其崇礼让如此。今之列强,有不夺弱国之领土者否?三、重民意而整武备,如管仲治齐。地方之治最发达,人民得表达其意志,不受摧折。武备足用,恃民意耳。后世反民意,而治军以拥护个人,则乱亡而已矣。四、矫迂缓而佑法治,王道之末流,未免迂缓。迂缓则百弊丛生矣。故鲁国秉《周礼》而其后不振。霸治非背于王道,但以法治佑助之,救其末流之失耳。细玩《管子》书,便识此意。或曰:“《管子》书,伪托也。”答曰:此书所载,皆本管子之行事与其思想,自是管子后学为之。五、保弱小以御侵略。王船山《春秋世论》曰:“无小国,则少数大国对立,少数大国对立,则相逼而互以相亡。故君子治三代之衰,尤为小国念也。小国之羸,则既不足以自存矣。于是因人以存,又不必因者之可怙也。求怙无补,犹免于亡。君子之所弗责。求怙而适以亡于所求者,君子之所耻。”案吾国今日,非小也,而弱也,弱而求怙于人,亦不可不慎乎。夫霸者仿道而行,以攘斥夷狄侵略为志者也。故于弱小国家,必保全之。使列国之间,大小相维,而无相侵逼。天下有文明之休矣。齐桓北伐戎,南怗楚。晋之霸也,西拒秦南亦御楚。诸夏弱小之国,皆赖以安。六、崇仁义以别鸟兽。夷狄凶残不仁,狡诈无耻,鸟兽类也。孟子称霸者假仁义,假者假藉。谓其非中心安仁,乃强行仁义之事,藉以服人,故谓之假。晚世侵略者或标美名,而务行侵略之实,则霸者所不忍为,且不屑为。故霸者存人道于几希,以自别于鸟兽。至可尚也。霸统灭,而后夷狄横行,人尽为禽,是不如天倾地覆之为快也。综上六义,霸之为道也,虽未臻乎王,王道者,仁道也。仁道如天地,无物不覆载也。其生生之德,随处充周,皆真实之极,不容已也。霸者之道,何堪语此? 而在离据乱、进升平之期,则诸夏不可不力行霸道,坚握霸权,以统驭夷狄。则诸夏三字,一气贯下。 是固理有当然,势所必至。天地鬼神不能逆此理势也。孟子、董生并善《春秋》,而皆于霸抑之太甚。今古群儒,奉为定论。自汉迄今,二千余岁,天下无霸,遂长为夷狄盗贼交扰之局。汉之高、文、武、宣、光武、明、章,唐之太宗、明之太祖、成祖稍振霸权,而皆霸道不备。如前所说,民意,及法治等,最为霸道之本。汉以来全失之。然汉较盛者,则地方之治,稍有晚周列国遗意耳。民意阻遏,未若后世之甚。 其兴也勃,共衰也忽。汉、唐、明之霸皆不久。而唐只太宗一代,其后藩镇之局,皆夷狄盗贼横行耳。 呜呼!霸道亡,霸统绝,而吾民族蹂躏于兽蹄鸟迹之下者,盖二千余岁矣。以此而当现代之局,欲其力足以胜之,而免于昏迷也,何可能?何可能?余少革命,而才非应期,卒弃党政,毕志学术。然后痛吾夫子之道亡也,六经早绝也,真儒未尝有也,《春秋》之学不传也,霸道不明也。群二千余年之学者,从孟而鄙霸,既不通其道,而遂不肯究也。余十岁趋庭,受四书。先君其相公曰:“孟子言霸,与《论语》说齐桓、管仲之意,殊不合。甚可怪。小子识之。”未久,先君弃世。不肖弗敢忘,久而后有悟,以为庶几吾父之意也。宋之治,开端已陋。远逊汉、唐。宋人眼光益拘于内,愈猜愈卑,而不足存。 儒者又迂谈非霸。及其衰世,与明中叶以后之朝局略同。盖皆粪蛆之雄,偷生夷狄虎口之下,聊以臣妾自娱。犹且压抑同气,而不知其可痛。使其稍有霸者之远略与雄气,又何忍如斯耶?宋世独有一人焉,开拓万古心胸,推倒一世智勇,能与朱子争贱霸之失,陈同父是也。同父每为迂儒所不满。明初,方正学读其书,悲其志。清世汪缙三录,稍申孙卿及同父,皆二千年中孤杰也。汪缙虽涉佛氏,而实阳明学也,其室中书,盈盈充栋。客至,检一部,《阳明集》也。又检一部,《阳明集》也。检数十部,皆《阳明集》也。客曰:子何阳明之多耶?缙曰:多乎哉!吾所常服膺者,吾焉往而可离阳明哉?缙博览,他所藏书甚富,但无复本。 夫霸者振耻以自强,攘夷狄,远鸟兽,晋文明,存礼义,合同类,保弱小,布布公道,持大体,故常有忧天下之心,而非自为一国之计,以保守私利是务,而不虑后患者也。而非自为至此为句。 夷狄鸟兽一日不绝迹于天下,即天下不可一日无霸。夷狄凶残酷忍,全无仁心。变诈狡伪,不顾信义。其贪索无餍,奔逐而不知止。其所不能明了之高深理境,则排斥不遗余力,是反人道于裸虫也。人类已进化,毕竟不是裸虫。 吾昔之暴秦,今之德国希特勒辈皆夷狄也。倭人且不足道。 由现代而推之将来,夷狄之风,犹未知所底。然则全世界崇礼义之民族,自当互相结合,正名诸夏,共同奋起,掌握天下霸权,以统驭夷狄,而使之渐化于礼义,驯至太平。是则《春秋》所以制万世法之密意也。

霸治之精神,要在强健不舍而已。合诸夏众同之力,以持天下之大柄。当天下险阻之冲,不可以粗有所定,而遽起偷心,谓夷狄将怗然无事也。不可至此为句。 夫子于《春秋》奖霸,尊齐桓为霸首,而于《论语》曰:“管仲之器小哉。”导齐桓以霸者,管仲也。 小之者,非以其不足言王而已。齐桓自服楚以后,而偷心生焉。仲无以辅导之也。仲之奢靡拟邦君,情尽于宠荣,志移于享乐,殆将置天下于度外矣。仲既自偷,更无以辅桓公。僖九年传曰;“贯泽之会,桓公有忧中国之心,不召而至者,江人黄人也。葵邱之会,桓公震而矜之。震者,亢满貌。矜者,自美大之貌,皆偷容也。无深虑与远志故也。 叛者九国。”《繁露》《精华》云:“齐桓挟贤相之能,用大国之资,于柯之盟见其大信,而近国之君毕至,于救邢、卫之事,僖元年,狄灭邢。二年,狄灭卫。桓公先后合齐、宋曹诸国之师以驱狄,使邢、卫复国。 见存亡继绝之义。僖十四年,徐灭杞。桓公亦复其国。闵二年,桓公使高子来鲁,时鲁二君相继被弑,旷年无君,故《传》曰:“设以齐取鲁,曾不兴师徒,以言而已矣。”桓公乃使高子来鲁,立僖公而城鲁,有继绝之功。 而远国之君毕至,其后矜功,振而自足。而不修德,故楚人灭弦,而志弗忧。僖五年,楚人灭弦。 责陈不离”云云。僖四年,桓公既服楚。陈袁涛涂请其还师滨海而东,从之。大陷于沛泽之中。桓公执涛涂。秋,江、黄伐陈。冬,又合诸侯之师侵陈。 此可见大功未竟而志已满,不复进德。管仲相齐桓,毕竟不能导之于强健,以任天下之重。偷而易盈,曾无远略。先是阳谷之会,大国如宋,小国如江、黄,盖莫敢不至。《大戴保傅篇》称其一匡天下,时为义王。是会也,明定约法,曰无障谷。谓一国不得专水利以障川谷,使他国受害也。 无贮粟,粟者,民以为命。列国有无当相通,若遏止谷籴,不通邻国,非公道也。此及前条,皆关民生,主平等互惠。 无易树子,据乱世不得无君,而君主制度,必立世子,以定国本。既立而又擅易之,则其国未有不乱者。 无以妾为妻。君主若惑嬖妾,其政必乱。以上四者,亦见《孟子告子篇下》:唯《孟子》以为在葵丘之盟。据《公羊传》则在僖三年秋,阳谷之会。而葵丘实在僖九年。则《孟子》所记之年与地稍有误,陈立断从《公羊》。 详上所述约法,当时诸夏列国间,实已成立一大联合之总机构,盖非漫无组织者。约法四条,博大简要。古代经济问题,以农业为本。前二条,即依平等互惠精神,解决当时国际纠纷。古代国家之内治问题,以正君德为本。修齐而后可以治国,王道之要也。而霸治亦不外是。吾故云霸治不背王道,又尝以管子本儒家,而始倡法家思想,以法治救礼治之流失也。 春秋列国,多弑父与君之祸,鲜不由嬖妾与废立所致。后二条为列国内治正本之大法。此四条,具见规模宏远极切实际,虽周公复生其时,又何以过之。然而孔子讥管仲之器小者何哉?夫桓与仲当功未着时,实有忧天下之心。其于治道,确窥大体,不背乎王。独惜其躬行不逮,霸业方有绪,而偷心遽生。不复能强健以任天下之重,如何扶持诸夏,而充实联合总机构?如何实行约法?如何防御夷狄狡焉思启?经纬万端,非强健以持之,未有不功亏一篑者也。阳谷之约法,在僖三年。至九年葵丘之盟,九国首叛,唯其苟偷自满,视天下事数着可了。初不为千百年长久计,不揣复杂之变,每蕴于冥冥之中。桓与仲之偷也,唯其缺乏强健精神故也。至强至健则不偷。偷者,强健之反也。不能强健,而能审天下之势,经纶周密,任之而无所馁,行之而无不利者,古及今未尝有也。齐之倡霸,及桓与仲之身而大业已隳,失在不强健。所以难强健者,又由器量小。其中浅,则不可大受,而强健之力不生也。《春秋》于葵丘着其危,参考僖九年经传。《谷梁》则不会经意也。 《论语》叹仲之器小,圣人固思霸,苟非其人,道不虚行。谈何容易哉?夫创制惟其时宜,创制,谓立法,或社会与政治各方面之结构。适时之宜,则利于行。 干济资乎群力。干济者,谓凡所筹度施为,一切成办,一切皆利益天下,无过举也。此实资乎天下人之智仁勇等力,而非一人之力所致也。 然必领导者富有强健之精神,足以包通万类。凡狭小自私,不能包含万物,即不能通万类之情而资其力。所以然者,由其本有之仁心,被私欲障碍,即全无精神故也。若保任仁心,不令受障,即常存得大公无畏精神在,便与万物无些子间隔。振荡当时,运育来世,夫而后干济成其久大,暂时有济,不堪久大,未足云干济也。 创制不托虚文矣。如现代第一次大战结束,国联盟约,徒托空文,因当时各国领袖,并未克去其自私自利之邪欲,即无一毫大公无畏精神,只暂时弥缝彼此利害冲突,强者力取,弱者受害如故。盟约何足道?若桓公、管仲倡霸之初期,光明俊伟,确有忧天下之公心。固非全无精神者,惜其器量尚小,含蓄不深。才有功绪,便不能保持当初一段精神,遂不可久大。 桓与仲犹缺乏真精神,奚况于今之人?此次世界大战结束,怀侵略之野心者,是否知戒,难言矣。 今世而有诸夏礼义之民族也,则当振厉其大公无畏之精神,结合同类,扶持弱小,共保霸权,无令夷狄狂逞,是则《春秋》之志也。

云何诛战祸罪魁?《孟子》《离娄篇》曰:“故善战者,服上刑。”服,加也。上刑谓杀之。 此《春秋》大义也。《繁露》《竹林》云:“是故战攻侵伐,虽数百起,必一二书。卢注:一二,言次第不遗也。 伤其害所重也。所重谓人民生命,战则害之。 《春秋》之法,凶年不修旧,意在无苦民耳。庄二十九年经,新延厩。《传》云:“修旧也。何以书?讥。何讥尔?凶年不修。” 苦民尚恶之,况伤民乎?伤民尚痛之,况杀民乎?《春秋》之所恶者,不任德而任力,驱民而残贼之也。”据此,可见《繁露》阐述《公羊》义,与《孟子》同。夫好战者,鸟兽相争相食之余习也。鸟兽之形躯,犹未能发达至可以开启其灵性生活之度。其相争相食,因无足怪。然犹不伤其类,足征鸟兽天性本仁。其至于相争相食者,乃缘形骸而后起之恶习也。人类已能超越形限,而有灵性生活,则不当复存留鸟兽相食之恶习,而以战攻为能事也。据乱之世,始由部落相争,继则列国互竞,部落进而成国家,则国与国竞。 国家至奖励首功,战阵,断首级多者,功愈大。 能多杀人者称雄长。哀哉斯人!同类相残,曾不鸟兽若。夫杀人者,无罪,而更尊荣,则其染恶习也深,而戕仁性也重。挽之难矣。《孟子》明《春秋》无义战,《繁露》《竹林篇》与《孟子》之说全合。 而主张以上刑,处善战者,此乃惩恶劝善之微权。微者,微妙既反对杀人矣。而于战祸罪魁,仍用杀,则以杀止杀也。故是权衡之妙。 所以复人性而致太平也。

凡力战而取他国之地,或全灭其国者,皆古今为国者之所美为开强拓土,伟烈丰功,大莫与京者也。而春秋则正其罪,而严贬之,厉于斧钺之诛。如隐二年经。无骇帅师入极。《传》曰:“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贬。贬者,黜也。大夫贬去氏者,言宜夺其卿位,加以上刑也。 曷为贬?疾始灭也。”极,附庸小国。春秋始见无骇灭极。故于此,起贬绝之例。疾者,恶之甚也。 隐八年经。冬十有二月,无骇卒。传曰:“此展无骇也。何以不氏?疾始灭也。故终其身不氏。”《义疏》云:“《春秋》重首恶,当诛,托始于无骇。故终其身不氏,恶之深也。”《繁露》《灭国上》云:“隐代桓立,所谓仅存耳。使无骇帅师灭极。”然则贬无骇,亦以贬隐公也。据此,可见以力战灭国者,罪大恶极。《春秋》之法,必诛不赦也。虽不灭国,而夺取他国之地者,亦《春秋》所必诛。如隐四年经。莒人伐杞,取牟娄。《传》曰:“牟娄者何?杞之邑也。外取邑,莒国,鲁之外国也,彼夺取杞国地,则于鲁言之,是名外取邑。不书。言鲁史不必书之也。 此何以书?疾始取邑也。”

世近升平。近者,未至而期至之辞。 必绝战祸,使人类之智勇,奋发于最高尚之创造。若崇高之道德,或改造社会之功业,与科学或哲学上之创见等等。 断不可纵容杀人灭国之罪恶,使人类戕贼其天性,至不若鸟兽,,则可哀之甚也。或曰:“人类能无生存竞争欤?”曰:万物无不互相比辅而后得生者,《易》之《比卦》已明之。奚以竞争杀伐为?且科学日进,生养之需,当可以科学方法,探究天储地产之精英,而制造以供生人之用也。故《春秋》严坐战攻之罪,为圣人经世大法,不容疑也。

《春秋》极恶战。但据乱升平之际,诸夏当控驭夷狄,使抑其兽性,夷狄贪利,好侵略,兽性也。 反诸人道,故公共之战备,不可不修。公共者,谓诸夏列国之联合机构,必有战备也。 春秋时,齐桓、晋文之伐山戎服荆、楚,列国之师,一呼而集,皆受盟主指挥,此可法也。

云何奖夷狄慕礼义者?孔子曰: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此大悲之怀,爱人之至也。夷狄亦同胞也,张子曰: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而攘斥之者,诚有所不得已也。攘之以惩其凶狡,同时必导之以礼义。昔夏、商、周之治四夷也,曰,修其教,不易其俗。言因其民俗而教之,俗强者,不摧之令弱。但教之礼义,使强于为善。俗野者,不鄙薄之,但教以人伦,使近于礼。 齐其政,不易其宜。南蛮、北狄、东夷、西戎,各随其地之宜而布政。 古圣王未尝弃四夷而不治也。秦政卑陋,始筑长城以隔胡。汉人承其陋,于四夷但羁縻勿绝而已。汉史妄称三代亦如是。然则诗称氏羌来王,书言有苗来格,岂无以治之乎? 诸夏不能治四夷,而夷夏之情永隔。夷狄无从脱鸟兽之习而进文明,诸夏亦以此受夷祸二千余年,迄今而不振。惟皇明之世,阳明王子治西南夷,独注意教养。仁圣之用心,上契《春秋》新王之事,斯可贵也。《春秋》治夷狄,设七等,以行进退。七等者,一曰称州,二曰称国,三曰称氏,四曰称人,五曰称名,六曰称字,七曰称爵。庄十年传曰:“州不若国。如庄十年经。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传曰:“荆者何?州名也。”楚国在荆州。此伐蔡者,实楚国也。今不言楚而曰荆者,盖斥楚为夷狄,而不屑举其国名也。《疏》云:言荆不如言楚。经或称楚时,则是进之也。 国不若氏,《疏》云:言楚,不如言潞氏、甲氏,称氏,比称国则进之也。 氏不若人,《疏》云:言潞氏、甲氏,不如言楚人。称人,比称氏则进也。 人不若名,《疏》云:言楚人,不如言介葛庐。称名,比称人则进也。 名不若字,《疏》云:言介葛庐,不如言邾娄仪父。称字,比称名则进也。 字不若子,疏云:言《邾娄仪》父,不如言楚子吴子。子者,其爵也。称爵,比称字则进之。 《春秋》设此七等,以进退当时之四夷,诸夏之国,亦时依此七等,以进退之。 视其行事如何,而予以某称,以示进退之大法。所谓一字之褒,荣于华衮;一辞之贬,严于斧钺是也。隐元年经。三月,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眛。传曰:“仪父者何?邾娄之君也。案邾娄本颛顼后,附庸小国。何氏谓在春秋前失爵。微甚,盖侪于夷狄久矣。 曷为称字?仪,字也。 褒之也。此其为可褒奈何?渐进也。”仪父至庄公之世,实得王命为诸侯。可知当隐公时,其国之政俗已渐进。 僖二十九年经。春,介葛卢来。《传》曰:“介葛庐者何?夷狄之君也。杜云:介,东夷之国,葛芦者,其君之名。 何以不言朝?不能乎朝也。”何注:不能升降揖让。《谷梁云》:不能行朝礼是也。 何氏注曰:“进称名者,能慕中国,明当扶勉以礼义。”夷君不能行礼,其陋如此,而《春秋》特进之,明当扶勉以礼义,则不当弃夷狄而不治也明矣。 宣十五年经。六月,癸卯,晋师灭亦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传》曰:“潞何以称子?潞子之为善也,躬足以亡尔。虽然,君子不可以不记也。离于夷狄,何注:疾夷狄之俗而去离之,故进而称子。 而未能合于中国。未能与中国合同礼义,相亲比也,故犹系亦狄。 晋师伐之,中国不救,狄人不有,是以亡也。”何氏注曰:“以去俗归义亡,故闵伤而进之。案曰潞氏,则进之也。称子,亦进之也。 日者,痛录之。案记癸卯日,痛之深,故详其见灭之日也。《通义》云:凡灭国而以其君归者,例书日,恶其虐之甚,此亦诛晋人也。 进之者,明不当绝。”案言当复其国,《春秋》实不许晋人得灭之也。 宣十六年经。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何氏注曰:“留吁行微,不进。”案经于留吁不称氏,盖以其未离夷狄之行,故不进之也。经云及留吁,及之一言,亦轻之之辞,明其灭不足惜也。 《义疏》曰:“甲氏书氏与上年潞氏同。杜范皆以甲氏为潞之余党,盖亦欲离于夷狄,而未能合于中国者。”何注于潞氏云“明不当绝”,则甲氏不当绝可知。详上所述,《春秋》于夷狄,虽极卑微如邾娄,极鄙陋如介夷,皆欲渐进之,扶勉之。使其习于自治,而进于诸夏。至潞氏、甲氏,欲离夷狄,而未能遽合于中国。则于潞与甲,皆称氏以进之。于潞君婴儿且爵之。而深恶晋人之灭其国,必欲复之。则谓潞氏、甲氏至今未亡可也。《春秋》之于吴、楚、秦,皆夷狄之。秦始夺西周之地,吞梁芮,并西戎,而犹不知止。且窥滑、郑,向三川,欲驾晋以陵周室。故僖三十三年,肴之战,《春秋》始贬秦为夷狄。吴、楚皆僭王号,侵中国故《春秋》皆夷之。凡夷狄不改其鸟兽之行者,皆《春秋》所深恶痛绝。明诸夏列国当联合,举兵讨伐,且慎重统治之,将令其向义也。其后楚进而称人,更进而称子,则以楚庄能慕礼义,终自抑其侵略之私。如侵宋而终平,及县陈而不有之类。故称其本爵,以进之也。楚之先,子爵也。 吴至于柏举、黄池之行,变而反道,乃爵而不殊。反道,谓弃夷俗,而反归正道也。不殊,谓同之诸夏,不殊外之也。此《繁露》《观德》之文。案定四年经。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传曰:“吴何以称子?夷狄而能忧中国也。”哀十三年经。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传》曰:“吴何以称子?吴主会也。” 故《春秋》之于夷狄也,苟能慕义,则进之若不及。是以知圣人无殊外夷狄之心,而爱之己厚也。夫《春秋》以七等,进退夷狄。夷狄向义,则进之。其或反于夷狄之行也,则又退之。如定四年经。庚辰,吴入楚,则吴不称子。因吴战胜楚,而强淫楚君臣之妻,为鸟兽之行。故又降为夷狄而退之也。退之者,明当诛讨也。举此一例,余可准知。 知其施治甚殷,而愿夷狄同进诸夏,驯至太平也。如汉人所谓置四夷于化外,听其自禽自兽,自生自灭,而不扶勉之以自治,渐进之于礼义,是不独非天地之公道,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故天地之道至公也。 而于诸夏亦何利之?有汉以来,夷祸二千余年而不绝,非无故也。今世驭夷之道,必须文明诸国联合一致。有公共武力,以统制之。而尤贵以大公无私之心,示范于彼。经济问题,必求均平。教育改良,更不容缓。《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故人乐有贤父兄也。诸夏驭夷狄,当若父兄之于子弟。”此善言《春秋》也。自昔言《春秋》者,亦或斥夷狄为化外。此乃以其不习礼仪,而斥责之耳。非谓弃而不治也。然吾汉以后之羁縻政策,弃而不治,固为失道。若今世列强之驭殖民地,必以牛马束之,剥夺无所不至,全无人道,则又吾中国人之所不忍为,不屑为者。故以《春秋》义衡之,今之列强,亦夷狄之至贱者耳。夫以牛马驭人者,彼又贤于牛马乎?

云何罪弱小不自立者?枭桀者逞志侵略,离人道而即禽兽,此人之所易知也。弱小自暴自弃,其离人道而即禽兽,使枭桀得纵其欲,罪不下于侵略者。则论者不可不察也。夫国虽小,苟能愤发图强,内修善政,外联与国,虽有大邦,不敢启戎心也。小国而不自立,则授人以可攻之隙,罪不可逭也。若乃国大民众,而积弱不振,其群偷涣无深虑,偷者,苟偷。涣者,涣散。无深虑者,社会思想浮浅,混乱。孟子云下无学是也。 其持柄者,闇而自私,专而无耻,参考《春秋世论》。 则其国有危亡之祸,乃自作孽不可活,非不幸也。《春秋》亡国五十二,察其所以,皆其国人自甘暴弃。故《春秋》罪之深,而不肯宽宥之也。如僖十九年经。梁亡。传曰:“此未有伐者,其言梁亡何?自亡也。其自亡奈何?鱼烂而亡也。”案《史记》《秦本纪》:“缪公二十年,灭梁芮。”则梁本灭于秦。而经不言秦伐之,乃言梁亡者,所以罪梁人之自亡也。《繁露》《仁义法》云“《春秋》不言伐梁”者,而言梁亡。盖爱独及其身者也。案国之在位者,爱独及其身。其民众亦皆然。而其国不亡,其类不殄者,木之有也。 又曰:“故曰仁者爱人,不在爱我,此其法也。”案爱人,则我自与人共存也。人皆爱我,则大群亡,而小我不得独存也。 又《王道》云:“观乎梁亡,知枉法之穷。”案吾国改革以来,亦枉法而穷也。 然则《春秋》着梁亡之律,书梁亡,便是为亡国之君及臣民,定此一条律文。 以治自亡者之大罪。又闵二年经。十有二月,狄入卫。案僖二年,城楚丘。《传》云:“城卫也。楚丘,卫地。 曷为不言城卫,灭也。不言城卫,因卫已灭也。 孰灭之?盖狄灭之。即闵二年冬,狄入卫是也。经书狄入卫,而不言灭之。其实,狄已灭卫也。 曷为不言狄灭之,为桓公讳也。为齐桓公讳。 上无天子,案天子者,夷夏共戴之首长也。是时天子不能统治万国,故云无天子。 下无方伯,方伯者,辅天子以治其所统属之国。使强无侵弱,众无暴寡,则其职也。是时亦无方伯。《疏》云:齐桓当以天子治世为己任是也。 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也。”当时狄势正强,桓公力未能救。故为卫人城楚丘以避狄。终当驱狄复卫也。《潜夫论》《边议》云:“齐桓、晋文、宋襄,衰世诸侯,犹耻天下相灭,而己不能救,亦善善从长意也。”案此言《春秋》善人之善,则从其长。齐桓以不能救卫之亡为耻,是其长也。故《春秋》不言狄灭卫,正为齐桓讳不能救之耻,是《春秋》善善从长意。 详此中经意,为桓公讳,正贬当时天子丧道,衰微不振。故夷狄侵夏,无以统制之。是天子之罪也。此与梁亡之条,别是一义。推此而言,如现代第一次大战后之国联,不能制止二次战祸,其失道之罪,亦《春秋》所不赦也。又庄二十六年经。曹杀其大夫。《传》曰:“何以不名?众也。举国以杀之,是一国之人,皆欲杀之也,故曰众。 曷为众杀之?不死于曹君者也。”何氏注曰:“曹大夫与君皆敌戎战,曹君为戎所杀,诸大夫不伏节死义,独退求生,后嗣子立而诛之。《春秋》以为得其罪,故众。言众杀之,正其临战偷生败节之罪。略之不名。”诸大夫不名者,略之也。 又定四年经。夏四月,庚辰,蔡公孙归姓帅师灭沈。以沉子嘉归杀之。《传》曰:“书以归杀之者,责不死位也。”国君战败被虏,不可降敌,宜死位,以明不屈之节,犹为人间存正气。 案此与前条,为败军亡国不能死义者,正其罪。又僖三年经。徐人取舒。《传》曰:“其言取之,何?易也。”何注云:“易者,犹无守御之备。”《盐铁论》《险固》云:“徐人灭舒,《春秋》谓之取,恶其无备,得物之易也。故君子为国,必有不可犯之难。”案此为不修军备而亡者,定其罪。僖五年经。冬,晋人执虞公。《传》曰:“虞已灭矣,其言执之何?不与灭也。曷为不与灭?灭者,亡国之善辞也。”何注云:“言灭者,王者起当存之,故为善辞。”案《论语》《尧曰篇》云:“兴灭国。”故《春秋》书灭者,皆不许灭而当兴者也。若言梁亡,及此言执之类,皆《春秋》所绝也。 案僖二年,晋人重赂虞公,假道伐郭。宫之奇谏虞公勿许。虞公爱宝,竟许假道。晋遂灭郭。至是取虞,而以虞公归。春秋贱之曰执,明其罪当绝。凡贪利而不救与国,卒以亡者,其罪皆视虞公也。详上数例,皆罪弱小不自立而亡者。《孟子》曰“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即申《春秋》义也。夫国于大地之上者,倘皆有以自立,虽或有枭桀之材,亦当消其野心,而归于逊顺。侵夺息,而太平之瑞至矣。唯有不自立者,而后强者肆志。故《春秋》诛侵略者,而于不求自立之弱小,亦诛而勿赦。此其用法,所以为平且明也。或曰:“不自立之国,罪其上耶?抑通上下皆有罪耶?”答曰:理实上下皆有罪。然上者,民之表也。诛其上而已矣。世运将离据乱,国际有联合机构。则于不自立之弱小,必扶勉其民众之优良者,以改纪其国之政。子夏言《春秋》重民是也。

治道难言,莫如据乱升平之际。《春秋》于此,着其大法。后之作者,条理可随时求详,而大纲无可易也。《春秋》之所以为经也,常道也。

太平世,天下之人人,有士君子之行,有万物一体之量,故万化畅通,而行所无事矣。《春秋》明此境,为升平极进之效也。

讲至此,思作结束。然犹不能无一言者。《春秋》之伦理观念,常随时改造,求合于宜。如男女问题,古者贵阳贱阴。此中阳谓男,阴谓女。 《春秋》明国君虽尊,不臣妻之父母。尊妇故。 主男女平等也。参考僖二十五年何注。 又明妾母得称夫人,以齐嫡庶。古者嫡庶过不平,亦非人道。 此皆当时所谓非常异义也。又如君臣之伦,古者曰,食其食,死其事。参考《韩诗外传》卷八,齐崔杼弑庄公条。 则是以忠为奴德,而不知有独立与自尊。且不知立德于天下者,比之效死于一人,其高下相去,不止判天渊也。《论语》《宪问篇》:“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仲与忽同事子纠。今忽死纠之难,仲独不死。故子路准古者食其食死其事之道,而疑仲之不仁也。 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桓公行义,不战而诸侯归之。因共相联合,以攘夷狄,安天下。 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孔注:言谁如管仲之仁耶?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欤?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如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据此,可见孔子于君臣之伦,已改正其主奴关系之迷谬观念。食其食,死其事,乃妾妇之道,吾人不当以奴德为忠,而贵独立,贵自由。独立,自由,乃忠之最大也。忠于性分也。 不当效死于一人,而当立功立德,以安天下人。此其道德高广,唯《子路》、《子贡》,得承斯教。宜非小智之所逮闻也。而汉以来儒者,终执奴德以为忠,事夷狄盗贼之主,亦为之死而不知耻,岂不异哉?夫二千余年儒者,犹执据乱世之伦理,而不悟升平太平之美也,斯已奇耳。《论语》与《春秋》通,学者宜尽心焉。

已说《春秋》,今次略言《尚书》。《尚书》有今古文之分,最为纠纷难理。余于此不暇详。学者欲知其概略,可阅皮锡瑞《书经通论》。 皮锡瑞谓《尚书》之确凭据,首推伏生《大传》,次则司马《史记》、《白虎通德论》,皆多载今《尚书》说。治《尚书》者,不可不以此三书为依据。其说固是。而犹未窥根底也。余以为《尚书》一经之骨髓,当求之《论语》,《孟子》亦须参证。古者书三千二百四十篇,孔子删定,断从《帝典》始,盖以二帝三王,治起衰乱之中,辟草昧而进文明,其行事足为后世法。二帝,尧、舜,三王,夏禹、商汤、周文王、武王也。 或谓二帝三王固可法。而《尚书》所载者,多有三王后嗣之行事,岂尽可法?曰:录其不可法者,所以示炯戒也。经自以二帝三王之道为宗主,而其后嗣之失,亦并存之,可以考世运盛衰之故。则二帝三王之道,为至正而不可易者自见。故《论语》盛称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德,《孟子》亦然。吾尝欲以《论》、《孟》称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辞,汇录而释之。玆不暇。 而《中庸》云:仲尼祖述尧、舜,举二帝,即摄禹汤。禹汤承二帝之道者也。 宪章文、武。言文、武,即摄周公。文、武周三圣根本精神,自承禹、汤。但周初世运已不同夏、商,三圣之道自有许多变通处。孔子曰:吾从周。其相承接较近也。 则《书经》专纪二帝三王之行事,以明道统治统之传授,其极重要可知。后之人,欲寻儒家血脉,不得不注意于斯经。然儒学渊源,固当求之《书》。而散失殆尽,伪造迭出,难可追寻者,亦莫苦于《书》。《史记》《儒林传》及至秦焚书,《书》散亡益多。至作伪者,则汉成帝时,张霸已空造百两篇,不止东晋梅颐献《古文尚书》《孔安国传》为伪也。《后汉书》《杜林传》:“林于西州,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常宝爱之。虽遭难困,握持不离身。传之卫宏、徐巡,于是遂行。”马、郑本之以作传注。世或以漆书为杜林伪作。近人以伏生所传今文二十九篇为不伪。余谓伏生所传,是否为孔子手定之篇,犹复难知。《秦誓》,必秦时博士增入。《春秋》斥秦、楚为夷狄,何至以《秦誓》继典谟乎?今唯据《论》、《孟》以求二帝三王相传心法,而后儒者所承道统治统之脉,灼然可明。孟氏后孔子百年。如今人马相伯寿至百岁,其视百年,犹刹那顷耳。邹、鲁又若比屋。孟氏专学孔子,长于《春秋》、《诗》、《书》。故孟子之言,最宜与《论语》参观。 伏生所传诸篇,虽不必尽为孔子删定之遗文,而《尚书》一经之根底,要可于《论》、《孟》抉发之也。

所谓二帝三王相传心法者何?曰:“执中而已矣。”《论语》《尧曰篇》云:“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案历数,是岁月日星辰运行之法。曾子《天圆篇》:“圣人慎守日月之数,以察星辰之行,以序四时之顺逆,谓之历。”《中论》《历数篇》:“昔者圣王之造历数也,察纪律之行,观运机之动。原星辰之迭中,寤晷景之长短,于是营仪以准之,立表以测之,下漏以考之,布算以追之。然后元首齐乎上,中朔正乎下。寒暑顺序,四时不忒。夫历数者,先王以宪杀生萌,而诏作事之节也。使万国不失其业者也。此历数之义也。”《春秋繁露》《郊祭篇》引此文,释之云:言察身以知天也。《正义》曰:董以在训察。躬训身也。在之为察,见《尔雅》《释诂》。

执中者。执,持义。中谓心也。心备万理,其通感流行,皆自然有则而不过,故谓之中。如星辰之行,皆有纪律而不过,故准诸天之历数。以察于身,则见夫吾身之动作,实内自有主,其发用皆有则而不可乱者,此即所谓心是也。古者说心为天君。天君者,言其为吾身之主也。云何为主?即以其动应万感,造起万化,皆自然有则,故说为吾身之主也。然则何不直言心?而变文言中耶?曰:言中者,则直指其发皆有则而不可乱之本心以言之也。世俗亦以乱识名为心,言中,则有以简别之也。乱识一词,系借用佛氏《唯识论》中语。乱者,迷乱。迷乱之识,即古道家云人心或私欲是也。盖吾人如不自存持吾之本心,使其主宰乎身,则此身交乎物,将为物所引,而障碍心之灵明,遂成迷乱之动。如见色思淫,见利思得,临难思免之类。是时即乱识或人心用事,而本心无权也。 中之取义,本以其有则而不过。此心动用万端,皆自然有则,毫无过差。如事亲便知孝,交友便知信,处事便知敬,格物便能析其理则。 如星辰之行,自有纪律,无一毫过差。故说为中。有则而不过,亦即是不乱义。 程子又以不偏言之,亦得。此心具万善,应万感,无有偏于此,而不运乎彼,或偏于彼,而不运乎此之憾。故即其不偏,而名之以中,此与有则而不过之义,可互相发明。执之为言持也。人皆有是本心,即皆有此中,但如不知所以存持之,则将有心为形役之患,云何心为形役。须细究《新唯识论》卷下《明心章》。 以至天地闭,日月蚀,成大迷闇。则不能存持本心之咎也。尧语舜以执中,中谓心。执者,存持义。 千古圣学之宗要,盖在乎是。旧解,中谓中道,而不知中即是心。则所谓中道者,茫然不知所据。如向事物上求中欤?舍吾心,而事物之有无,且不可言,以无认识事物者故,事物之有无,已不知,何可于事物上求中欤?如谓中在事物,而执中者心。则事物变迁无定形,即中无定在,而吾心恶从执之,又何可执之乎?须知,事物非离吾心而外在,即事物之则,本不离吾心而独存。吾心元是有则而无过差,遍涵而无偏倚,故谓之中。唯其然也,心之了别与处理乎事物,能令一一当理而不悖,合矩而不乱,则以吾心即中而已矣。此等道理,至广大,极幽微,非深心反己体认,则且疑余以臆说诬圣言也,余复何辞?

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者。中心无私,其视天下犹一人也。故能念四海之困穷,穷于德,思所以教。穷于养,思所以养。此念即中也。念四海困穷之念,正是本心流通不容已处,故云即中也。 天禄永终者,言享天禄,能终竟之也。天禄,《正义》云:言天子禄食自天予之,故云天禄。 执中,即量周四海,为群生所托命,故终天禄。

舜亦命禹者,言舜亦以执中之道授禹。

舜亦以命禹句下紧接云:曰:“予小子履,履,汤名。称小子者,时汤将伐桀而告天,自谦之辞也。 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皇,大也。后,君也。此尊天帝为君也。古代有天帝之观念,与耶教似相近。然玩其大旨,则天帝毕竟非离自心而独在,终与宗教家不必同。 有罪不敢赦。顺天奉法,有罪者不敢擅赦。 帝臣不蔽,简在帝心。古者以天子为天帝之臣,此言夏王桀,居帝臣之位,其罪过不可隐蔽,以其简在天心故。 朕躬有罪,无以万方。汤云:己有罪,于万方无干预也。 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汤云:若万方有罪,实皆我身之罪也。 案此节之首,曰字上当有脱简。此节承舜亦命禹而起,盖明汤亦绍明执中之道。其曰万方有罪,罪在朕躬,颇同释迦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之怀。基督为众生担荷罪恶,亦符此意。此正显汤能执中,故德量之宏若此。证以《孟子》《离娄下》云:汤执中。此文或在此节之首,后虽脱落,而孟子犹能志之,则汤绍执中之传,确不容疑。

文王演《易》,《史记》有明文。武王、周公,并承家学,《中庸》称孔子宪章文、武,则孔子之《易》学,必受文、周影响,断无可疑。《易》建太极为本,太极为万有之本体。 郑玄云:极,中也。详《洪范皇极》注。 则文、周远承二帝及禹、汤相传之中道。中即是道,曰中道。 展转以至于孔子,脉络分明。在孔子前者,周室刘康公有曰: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案刘子言天地之中者,即易之所谓太极也。朱子言万物统体一太极,一物各具一太极云云。实则,一物各具之极,即是万物统体之极,本非判而二之也。详玩《新唯识论》大海水与众沤喻,此理不难解。 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案人受天地之中即太极以生,从所受言,则谓之命。然人既生矣,则形气乘权,易为物引。而动违其则,如目接淫色而情移,耳接奸声而心荡之类,老氏呵以聋盲,佛氏伤夫惑染,此皆丧其命者也。故人生欲全其本命,必须有定之之功。动作礼义威仪之则,皆本乎所受天地之中,而自然不容已之节文也。故能保持此动作礼义威仪之则者,即有以凝定其本命,而不受形气之累,不为物欲所引,故曰以定命也。刘子之言,极高明,道中庸。致广大,尽精微。上承文、周,下启孔子。学者不可以其言之简,而或忽之也。刘子语见《左传》《成十三年》。文、武、周三圣,承尧、舜、禹、汤相传之中道,至春秋之世,而刘子犹精阐之若此。孔子作易,又盛宏其义,广大悉备。《系辞传》言《易》之为书,广大悉备。天道,人事,物理,无所不包含,无所不通贯也。 至子思后学,括大《易》之要最,而为《中庸》一书。庸者,常义。中者,万化之源也,常道也。万物由之而成,故言常也。其在于人,则本心是已。心之德,恒清净明觉,不受染污,故言常也。 文约义丰,与佛家龙树《中论》,可云异曲同工。宋世,新儒学肇兴,犹宗斯典。大哉中道,永为中华哲学思想界之柱石,盖二帝之贻谋远矣。夫子删定《尚书》,断自尧、舜,迄三王之事。《论语》称二帝三王之德者,颇有多处。而《尧曰篇》明执中之传,即群圣心法相授之征。晚世后生以疑古为名高,有疑《尧曰篇》或由逸书窜入者。此乃无端妄议。郑玄曾云《尧曰篇》知命一章,《鲁论》所无,盖从齐古校补周本。古简脱漏盖有之,然齐古可征也。且《鲁论》所缺者,仅《知命章》耳。《诗》、《书》执礼,皆夫子所雅言。《尧曰篇》,皆夫子述及《尚书》之语,何得疑为窜入。 儒家道统,治统,相承不绝。其开基实自二帝,观《尧曰篇》所称,而《书》始唐虞之意,昭然可见。伪孔《古文尚书》“人心惟危”四句,见伪《大禹谟》。 为宋儒所宗。宋儒虽已疑其伪,而卒不肯直斥之。清人始明断其伪。遂谓宋学所宗者已失其据。不知伪书依执中一词,而采道书之言,以相发挥。《荀子》《解蔽篇》引道书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此伪书所本也,然义实相通。中,即道心。执中,即道心常存。不能执中,即私意私欲起,而谓之人心矣。 辞有增入,而义无诬妄也。伪书其可轻排乎?佛家《大乘经》,本非佛说,而以不背释迦教义故,皆得视为佛说。凡伪书名言法语,以为出自古圣贤,无不可也。

《尚书》既残缺,二帝三王之行事,虽时见于诸子书,然罕得其要。法家更捏造诬诋之辞,最卑鄙。常谓吾民族过复杂,高明者极其高明,劣下者极其劣下。而劣下者毕竟居大多数,故一般人之知解与道德,每觉缺憾过多。自昔以来,每逢衰世,则士人思想之浮浅混乱,无可形容。适以表见其下劣而已。如《韩非》《忠孝篇》云:“瞽瞍为舜父,而舜放之。象为舜弟,而杀之。放父杀弟,不可谓仁。妻帝二女而取天下,不可谓义。仁义无有,不可谓明。《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信若《诗》之言也,是舜出则臣其君,入则臣其父,妾其母,妻其主女也。”此段文字,纯以邪妄无知之心,诬诋先圣。舜受尧禅,岂得云臣其君。子为天子何可谓臣其父,妾其母?后世如汉高即位,而其父太公犹存。唐高祖禅位太宗,此等事,后世犹有行之者。将谓汉高唐太,皆是臣其父,妾其母乎。主女不可妻,则自古帝王之女,皆不可下嫁人臣,必终其身为怨女,有是理乎?据此种种大无道之诬辞,则放父杀象之说,必不可信。当以《孟子》书所述舜事为定据。昔孔子言夏、殷之礼,而伤文献不足征。又以史阙文为贵。又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可见孔子治学态度,最极谨严。七十子后学,皆守孔子家法。诸子述古事者,必折中于儒,而后不惑于邪谈也。孔子当《春秋》时,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今亡矣夫。此当是晚年之叹。可见当时言史事者,已不守阙文,而有造伪之习。至战国时,则造伪之风极盛,而其言之鄙薄邪妄,至不可形容。如《韩非》《忠孝篇》之辞,特一端耳。又如魏、晋佛徒之诋毁儒道,皆于六经及老、庄学,全无所窥。其辞殊不足一哂。清人之诋宋、明儒亦然。今后生薄其固有,而习为种种浮妄混乱之谈,以诳青年,诱流俗,使民智日趋卑下,尤有族类危亡之惧也。余尝言:战国时期,学术思想虽号为极盛,但至末期,秦与六国之竞争日烈,则其时社会之下劣分子,乘权狂逞。孟子所谓诐淫邪遁之辞盈天下,民智日塞,民德日偷。吕政遂得以昏狂,而临宇内,奴亿兆。文化衰绝,迄今不振。论古至战国末期,吾有感焉。若夫曹丕云:“舜、禹之事吾知之矣。”则以狗盗之心,而欲上诬先圣。罪通于天,无可逭也。伏生传《书》既不全,学者求尧、舜之道,与三王之义,必以《谕》、《孟》为据。宋、刘氏之《圣传谕》,虽参禅义,而于古圣贤心事,颇有体会,吾常欲取《论》、《孟》述二帝三王诸文,汇集成编,并为注释,附以《圣传论》而加之评正,合为一册,名曰《书经要略》。庶几《尚书》一经之微旨,犹可钻研。孔子删定之书,与未删之书自有别。孔子之书,经而非史,盖推明二帝三王相传心要,以为后世法也。其未删之书,则史而非经。古所称三千二百四十篇,当与孔子之书并行。汉初或有存者。张霸造伪,必有所取材。伏生所传,是否不杂未删之书,亦复难知。 老当衰乱,所欲造述者多,而中怀伤感,无可与语。则亦付之无言而已矣。

附识: 旧与人书,谈执中义,有可与此处相参证者。其文云:中和,中庸,本一义而异其名耳。大文有云:尧授舜,允执其中,舜亦以命禹。汤执中。盖圣人南面而治天下,一出于中正,而无所偏倚焉尔。原其初义,第言其宅心至公,无所偏私。详大文之意似有当,而或未究其真也。夫云宅心至公,此公、为即心耶?为在物耶?此公若在物,则是向事物两端之间求之也。向外找中,将以何为标准?如所云燕、越之中,可以尺度求也。而一切事物多属无形,不必如燕、越之有地段也。无形之事物,亦不能用有形之尺度,以计其距离也。然则凭何尺度以求中欤?故向外找中,不通之论也。若所云公者,即此心耶?则吾平生主张明体之学,固远有端绪。非吾之私见,而尧、舜以来,传授心法,固如是也。心体自是至公,自无偏私。其于事物之至,自不会持一端之见。如俗所云知其一而不知其二。或厚于己而薄于人也。人我,两端也。彼此,两端也。同异,两端也。是非,两端也。凡失其本心者,于两端之中,常执其一而遗其一。知有我而不知有人,则执我而遗人矣。拘于此则不见彼,是执此而遗彼矣。党同而伐异,是执同而遗异矣。是其所是,非其所非,则执是而遗非矣。天下皆两端也。而人则恒执其一端,而莫或执两,此人情之通患也。《中庸》称舜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此舜之所以为舜也。天下皆两端,而吾双执之,则吾不堕两端之中,而游于两端之外矣。游于两端之外,则至公之心体,桓超然遍照,是之谓中和。无偏端之碍,故云和。无所偏倚,故云中。中即和也,和亦中也。有二事乎?《中庸》之中,即中和之中。其以庸言之者,庸,常也。不随物迁,故言常。此义深远。或以庸训用,作用中解者,失其旨矣。中庸,中和,俱是形容一中,元无别体。中也者,本心也。本心无待也,无待,故无所不覆载。天下皆两端,私意起,则执一端而有对碍。未能无待而无不覆载也。克治私意,执两而超于其外,故无待之体显,而能用其大中以覆载天下之民也。用之云者,取诸己所固有而用之也。《中庸》曰:“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盖显执两,则能自用其中。不执两,则私意为碍,而中体已放失,不得而用也。细玩文义,此中,明明不在事物两端之间。而吾子引此文,乃曰,孔子之后,儒者言中道,必有以为在事物两端之中者,已与舜、汤之执中异趣。此乃误解经义,又多为前儒恍惚之谈所误。此义迷离千载,非独吾子今日也。夫向事物两端之间求中,事物不必如燕、越地土之有形也。有形之尺度,又不得而量之也。当知事物之中,实即吾内在之中,用于事事物物,而令事事物物莫不得其中也。天地闭,曰月食,万物皆闇。私意守其一端,本心丧,内在之中亡,则万事万物皆失其理。此义,非训诂可释,非空洞理论可持,反身实体之,而后可得也。《中庸》言诚,从天命之性上立脚。《荀子》以气质为性,详《新唯识论》附录。 其言养心莫善于诚,《不苟篇》 则其所谓伪者是也,由外铄也。此与《中庸》言诚,奚止异以天渊,而吾子乃谓《中庸》有承于荀卿。是以紫乱朱,郑声乱雅乐,恶莠乱嘉禾也。余义不获一一详论,唯贤者察之。

《书经》不暇详说,《诗》、《礼》、《乐》诸经,或疑《乐》经亡失,然《礼》《记》中《乐记》一篇,则《乐经》也。旧说汉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博古,与诸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经》,此说不足据。《乐记》义旨深远,决非杂凑之文。此必孔子传授,七十子后学记载。 颇思创通大义,然世事如斯,吾意绪极不佳,未欲续讲。国人昏偷无耻,吾宁抱遗经,以独立于危峰苍柏之间,圣灵其默佑一线之延欤?

《诗经》难读,非有大智慧,虽读之,与不读等。吾举《论语》言《诗》者四章,以示后生,愿思之终身,无妄谓易解。夫惟知圣言不易索解也,而后可求真解,而后可与言《诗》。

《论语》《为政篇》云:“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八佾篇》云:“子曰:‘关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阳货篇》云:“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案古言事君,犹今言治国平天下之道。 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欤?”

三百篇,蔽以思无邪一言。此是何等见地,而作是言。若就每首诗看去,焉得曰皆无邪耶?后儒以善者足劝,恶者可戒为言。虽于义无失,但圣意或不如斯拘促。须知,圣人此语,通论全经,即彻会文学之全面。文学元是表现人生。光明黑闇,虽复重重,然通会之,则其启人哀黑闇向光明之幽思,自有不知所以然者。故曰思无邪也。非于人生领悟极深,何堪语此?呜呼!难言矣。

《关睢》古今人谁不读,孰有体会到乐不淫,哀不伤者。情不失其中和,仁体全显也。仁者,万化之本源,人生之真性也。吾人常役于形,染于物欲,而情荡而失其性。乐至于淫,哀至于伤,皆由锢于小己之私,以至物化,而失其大化周流之真体,此人生悲剧也。夫子于《关睢》,直领会到仁体流行,其妙如此。从来哲学家几曾识得此意。凡今之人,慎勿轻言《诗》也。读《诗》不易,读文亦然。今人论古书真伪,辄曰辨抉其文,何言之易乎?胸无义解与容蓄者,眼光浮短,焉得上下古今,论文章得失乎?海上逐臭,其不以金玉为瓦釜者希矣。

《诗》有功能,兴观群怨。人生真感,时代狂潮,政俗极敝,读《三百篇》,而犹可兴可观可群可怨。《骚》经犹足嗣响,后此,而《诗》亡矣。

不为二《南》,其犹正墙面而立。面墙者,一物无所见,一步不能行。 二《南》于人生之启示,若是重要。夫子训伯鱼以此。试问二南是甚境界,后人欲究夫子作人精神,与其思想渊源,必不可不求之二《南》,何得轻心放过。

礼经有三。《周官》,《礼记》,《仪礼》。三礼之中,《仪礼》自是周代旧典,不必为夫子所删定。但为孔门之所传习则无疑。今传之篇章,亦不完。朱子《仪礼经传通解》以十七篇为主,取大小戴及他书传所载,系于礼者附之。仅成家乡邦国王朝礼而殁。丧祭二礼未就,黄干续成之。此为治《仪礼》者所不可不读。江永《礼经纲目》、秦蕙田五礼通考》,皆本之。 大小《戴记》当有战国及汉初儒者增窜之说。然其中大义微言,必出夫子传授。七十子后学相承未坠,最可宝贵。余以为孔子之《礼》说,当于大小《戴记》求之。但后儒增窜,不可不辨。余尝有意抉择,卒鲜斯暇。窃谓礼之本,在以性帅情,情从性,则情亦性也。率性,即明通公溥,而万物咸遂其生。礼教之流失,至于情胜任私。如亲属,则主恩掩义。中国家庭,百病丛生。不独养成子弟依赖等恶根性,而害尤甚者,即只私其家属,以及姻娅,而不知有社会与国家。反不若尚法者之以纪律束其民,使之习守于公共规律之中,各循其分而不敢犯。反不若三字,一气贯下。 孙卿已豫防后儒重私恩与情胜之弊,而特明人生在群、群贵有分之义。分者,人在群中,各有其应尽之责任,而不可相诿也,各有其应得之权益,百不可相侵也。此则以礼治兼融法治,为据乱升平之际所宜取则。孔子于《春秋》张三世义。据乱世,固宜导民以礼,然民质未优,亦须齐之以法。升平世犹然。至太平世,则天下之人人,皆有士君子之行,而可专言礼治矣。 大凡礼制以随时更张为贵,中国礼教之流于情胜任私,则以大家庭制之积久而不更故也。此中有千言万语,玆不暇详。 《春秋》本有集体农场之规,见前讲《春秋》井田制。 即以有规律之社会生活,而救家庭间恩掩义之种种流弊。孙卿主张群与分之意,适与之合。惜后儒不能究明而实行之。余以为孙卿书,当与大小《戴记》,并称《礼经》。而于二《戴记》中,寻孔子说《礼》之本原处,别集为一篇。其大小戴所集后儒说,或不必合于孔子之旨者,亦别集成编。孙卿之义,条举其纲要,而别为篇。如是,总为一书,附于大小《戴记》及孙卿书之后,使言礼治者,足资考正焉。老当昏世,恐难竟此愿也。

《周礼》一经,以职官为经,事义为纬。其于治理,直是穷天极地,无所不包通。此经有同于《易》、《春秋》者,亦是义在言外。其表面只有若干条文,并不铺陈理论,而条文中却蕴藏无限理论。此经决是孔子之政治思想。七十子承受口义,转相传授。不知何时始着竹帛,但战国时儒者,当有增窜。然若以为刘歆伪托,则是知见太短,未足窥此经之蕴,遂推崇刘歆,而不自知其陷于愚妄也。

《周礼》首言建国。其国家之组织,只欲其成为一文化团体。对内无阶级,对外泯除国界。非如今世列强,直是以国家为斗争之工具。至其所谓辨方正位,即斟酌地理与民性关系,而为其团体生活之宜,以划分领域,故不容一国家对他国家有侵略之行为。

《周礼》政治,是多元主义。各种职掌或业务,无小无大,一一平列之。欲今平均发达,决不以一种最高权力断制一切。此种政治理想,极高深广远。余此时无暇发挥,俟之异曰。

《周礼》主张治起于下。此义昔儒已多见到。

《周礼》主张世界经济问题,宜一依均平之原则而解决之。与《论语》言“患不均藉及《大学》以理财归之平天下,同一意思。其于生产事业,尤所注重。

《周礼》主张德治与礼治。其社会教育,力求普遍周挚。必使天下无一人不受德与礼之训育者。明儒方正学先生,有为万世开太平之志,尝欲本《周礼》之法,以施诸行事。王阳明先生行乡约于西南夷,亦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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